人工流产后计划生育服务干预效果探讨论文_杨冬云

花垣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湖南湘西 416400

【摘 要】目的:观察人工流产后进行计划生育服务干预的效果。方法:选取最近几年前往我院行人工流产的患者50例作为观察组,并将同期前往我院行人工流产的患者50例设为对照组,予以对照组常规人工流产后服务,予以观察组计划生育服务干预,对比两组患者的避孕措施实施情况、非意愿妊娠率以及再次流产率。结果:观察组患者的避孕措施实施情况明显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观察组患者的非意愿妊娠率、再次流产率均显著低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人工流产后进行计划生育服务干预,能提高患者对避孕知识的掌握,降低再次流产率,值得推广应用。

【关键词】人工流产;计划生育服务干预;效果

人工流产主要指的是通过手术或者药物的方式将妊娠终止,一旦药物流产不完全,还需要进行刮宫术,而手术则是以阴道为途径的一种非直视宫腔操作,造成各种并发症的可能性非常大,并且在各种程度上伤害患者[1]。人工流产不仅对婚育年龄妇女的身心、生殖健康构成严重影响,同时会导致少数患者失去生育权利,对此,对人工流产后患者实施计划生育服务干预,科普计划生育有关知识,降低人工流产及重复流产发生率,既是遏制各种流产并发症的重要措施,并且还关系到患者的身心健康[2]。为了观察人工流产后进行计划生育服务干预的效果,本文对前往我院行人工流产的100例患者作出研究,现将结果报道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选取2014年1月至2016年4月前往我院行人工流产的患者50例作为观察组,年龄21-41岁,平均年龄(26.26士1.18)岁;其中已婚29例,未婚21例;按流产史划分:1次25例,2次及以上8例,无17例。同时将同期前往我院行人工流产的患者50例作为观察组,年龄20-42岁,平均年龄(26.38士1.24)岁;其中已婚28例,未婚22例;按流产史划分:1次24例,2次及以上10例,无16例。两组患者的一般资料经对比,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1.2方法

予以对照组常规人工流产后服务。

予以观察组计划生育服务干预,具体如下:(1)面对面咨询干预。为了让进行人工流产的患者更加了解避孕方法,医护人员在患者咨询时,应该通过咨询指南与患者深入讨论各种避孕方法,同时将避孕药具详细给患者演示,认真回答患者提出的各种问题。(2)对男伴进行干预。医护人员应对陪同男伴进行护理干预,并鼓励男伴积极参与,从而确保其坚持实施有效及安全的避孕方法[3]。另外,医院可给男伴提供参与小组健康宣传教育的机会,且给其发放避孕宣传教育手册。(3)提供避孕方法。为了让患者采取有效及安全的避孕方法,医护人员应该免费给患者讲解有关避孕药具,同时科学制定各种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相关列表,分发给患者,令患者充分了解各种避孕方法。(4)宣传教育。为了帮助患者充分了解避孕方法的有关知识,加大其对避孕方法的掌握程度,医院应科学成立宣传教育小组,小组成员由患者组成。宣教小组开展相互交流或者是观看视频回答问题过程中,医院应该给每位小组成员分发传教育手册[4]。

1.3观察指标

详细观察及记录两组患者人工流产后的再次流产率及非意愿妊娠率;同时通过妇产科医生及护士电话联系的方式对两组患者在满1年后开展随访活动,重点对两组患者的避孕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调查。

1.4统计学方法

采取SPSS11.0软件对所有数据进行相关统计处理,其中计数资料使用百分比方式来表示,并进行变量方差x2验证,以p<0.05表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2.1两组患者干预后避孕措施实施情况对比

如表2所示,观察组患者的再次流产率为4%,非意愿妊娠率12%;对照组患者的再次流产率为18%,非意愿妊娠率36%;对比两组患者的再次流产率及非意愿妊娠率,发现观察组均明显低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3.讨论

人工流产后对患者进行计划生育服务干预是保证患者生殖健康不可获取的举措之一。当前现有文献报道中指出,对流产后患者实施计划生育服务干预,不仅能明显降低重复流产率,同时还可以帮助人们进行有效避孕。尽管计划生育服务在我国各大医院并没有被普及,但是不少临床研究报道指出,人工流产后大部分患者存在接受流产后服务的意愿,不少潜在服务资源尚未进一步挖掘,对此,人工流产后给予患者计划生育服务十分重要[5]。本研究中,予以对照组患者常规人工流产后服务,予以观察组计划生育服务干预,结果发现观察组患者的再次流产率及非意愿妊娠率均明显低于对照组,同时观察组患者的避孕措施实施也显著优于对照组,该结果显示流产后的计划生育服务一方面能够帮助患者进一步了解避孕有关知识,从而提高其避孕效果;另一方面还可以促使患者采用有效的避孕措施来降低再次流产率与非意愿妊娠率。

综上所述,人工流产后给予患者计划生育服务干预,不仅可以提高患者对避孕知识的掌握,同时还能够降低再次流产率及非意愿妊娠率,值得各级医院的临床推广应用。

参考文献:

[1]叶凤妹,陈文英,邹林秀等.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开展流产后计划生育服务的干预效果研究[J].中国计划生育学杂志,2014,22(11):19-23,28.

[2]张晓静,常明秀,徐晓,等,郑州市流产妇女生殖健康知识现状及其影响因素分析[J].中国计划生育学杂志,2013,17(12):725-727.

[3]陈俊蓉.计划生育服务对未婚女性避孕措施的干预效果分析[J].按摩与康复医学(中旬刊),2014,02(6):239-240.

[4]常明秀,徐晓,张晓静等.医院流产后计划生育服务干预效果分析[J].中国计划生育学杂志,2015,16(11):665-669.

[5]张红华,柳晓春,郑玉华等.流产后服务对未婚女性避孕知识及措施的干预效果调查[J].中国计划生育学杂志,2014,42(07):1145-1148.

论文作者:杨冬云

论文发表刊物:《中国蒙医药》2016年3月第3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6/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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