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资本主义政治制度的理论基础与制度模式_三权分立论文

西方资本主义政治制度的理论基础与制度模式_三权分立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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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西方资本主义政治制度是我们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更好地贯彻党的基本路线的需要。西方资本主义政治制度是资产阶级革命的产物,它是在同封建主义的政治制度斗争过程中逐步建立的,在人类的发展史上,资本主义政治制度的建立,是人类社会进步的一个标志,是社会新型的生产关系和人际关系的反映。但从世界历史发展的角度来看,资本主义政治制度在其应用过程中所产生的实践与理论之间的矛盾也愈来愈大,从当代社会的基本走向来看,这一制度本身已逐步失去了它的历史进步意义。

西方政治制度的建立,是有其一定的理论基础的,而其理论的核心,就是“天赋人权”学说和“三权分立”的原则。

“天赋人权”学说,是十七世纪至十八世纪英国杰出思想家、哲学家约翰·洛克和法国启蒙思想家让·雅克·卢梭最先提出的。该学说以“自然法”理论为基础,反对封建主义的“君权神授”说,“君权神授”是封建统治者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而创造出来的愚弄百姓的神话,鼓吹封建的最高统治者的权位是上天、是神赋予的,因之神圣不可侵犯。这确实禁锢了人们的思想。而资产阶级启蒙学家以“自然法”为依据,提出“天赋人权”。洛克认为,在自然状态下,人们有三种自然权利,即人人同等地享有生命权、自由权和财产权。这是一种平等的状态,一切权力和管辖都是相互的,没有谁享有多于别人的权力,任何人都不得侵犯他人的生命、健康、自由和财产。卢梭认为,自然状态中的人类,没有“你的”和“我的”的概念,不平等几乎是不存在的。

由“自然法”,洛克和卢梭又引出“社会契约”论,认为:自然状态的人类享有天赋予的平等权利,后来产生了私有制以及由于人的利己本性,发生了战乱,人们为了保护生命财产,自愿交出权利,订立契约,建立国家。但主权属于大家,如果国家体现者违反契约,人们就可以推翻他,并由此而进一步引出了“主权在民”以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天赋人权”最为集中地体现了资产阶级的民主主义思想,资产阶级也就把它作为了立法原则和制定各种国家制度的理论基础。1775年北美独立战争通过的《独立宣言》,第一次以政治纲领形式,确立了人权原则。1789年法国制宪议会通过的《人权和公民宣言》,第一次把人权原则用法律的形式肯定下来。之后,随着资产阶级在世界各国的胜利,“天赋人权”学说成了各国规定的公民权利、制定选举制度、政党制度、司法制度等等的理论依据。

“三权分立”原则是资产阶级政治制度的重要理论原则和组织形式。它既是一种理论,又是一种制度,因此,被资产阶级学者喻为资本主义政治制度的核心和基石。

“三权分立”包含分权与制衡两项基本原则。

所谓分权原则,是指把资产阶级国家权利分为立法、行政、司法三部分,并建立相应的国家机关,分别行使三方面的权利。议会行使立法权;政府行使行政权;法院行使司法权。

所谓制衡原则,是指国家的三种权力之间,是相互制约的,任何一方的权力都将受到另一方面的限制,通过制约和平衡,以便杜绝权力过份集中而造成的专横、垄断及徇私枉法、舞弊受贿等腐败之风对政权的侵蚀和危害。

“三权分立”原则,有一个发展和完善的过程,实行资产阶级政治制度的国家,虽然各种表现形式不同,但都在实行“三权分立”。“三权分立”,分权制衡,有利于协调统治阶级内部的矛盾,防止独裁及封建主义的复辟,防止资本主义制度走向法西斯化。今天,实行资本主义政治制度的国家,基本上把“天赋人权”、“主权在民”、“三权分立”等各项民主原则都载入了宪法,由国家的根本大法加以确认。

资产阶级民主原则并未改变资产阶级政权的本质,这我们从资产阶级宪法的本质和特征中可以清楚的识得。

在资产阶级宪法中,虽然规定了较多的资产阶级的民主条款,但是,其阶级本质并没有改变,它所宣扬的依然是资产阶级的意志并且旨在巩固资产阶级统治,是在以民主的手段达到巩固资产阶级统治的目的。这表现在:①私有财产具有不可侵犯的权力,这就保护了资本主义制度即私有制这块基石;②确立了资产阶级专政的形式和方法;③对公民权利和自由有各种规定,受到法律限制,缺乏物质保障,因此许多所谓公民自由,是公民实际上无法真正享受到的自由。“三权分立”的原则,在资产阶级革命时期,对于资产阶级推翻君主专制制度,建立资产阶级政治统治,对促进资本主义的发展曾经起过重大作用,但随着生产社会化的深入和现代化的发展,“三权分立”这种以极端形式表现出来的政治分工,就越来越不适应社会化和现代化的要求。今天“三权分立”在很大程度上已流于形式,已不符合当今时代的要求。

三权分立的原则决定了资本主义政治制度的模式,议会、政府、法院,各司其职各行其权,相互制约,共同维护资本主义国家宪法。

尽管各个国家的具体议会组成不大相同,权力的拥有也不尽一致,但无论哪种政体的国家议会,都拥有立法权、监督权和其他的一些重要职权。

立法权。立法权包括创议权、通过法案权、修正权、废除权。

监督权。大致表现在:①财政监督权;②倒阁权;③质询权;④调查权;⑤弹劾权。

此外,有批准政府与外国缔结的国际条约,决定对外宣战,任免政府高级官吏等职权。

政府。西方资本主义政体国家,政府类型是很不同的,有责任内阁制,由内阁总揽行政权力并向议会负责,如英国、法国、德国、日本等国。有总统制,总统制特点是:①总统是国家元首,政府首脑,掌握行政大权,自负行政责任;②总统由选民直接或间接产生,总统只对选民负责而不对议会负责,因为他不是由议会产生的;③总统任命各部部长,部长对总统负责,总统大权独揽;④总统要向议会报告工作,无权解散议会,但对议会通过的法案可以行使否决权。议会可对总统行使弹劾权,但不能通过投不信任票罢免总统。⑤议会竞选中的政党对总统并不产生直接的决定性影响,总统所属政党不一定是议会的多数党。美国就是总统制政府。此外如瑞士是委员制政府,以委员会为政权组织形式,权力由议会产生的委员会集体行使。

西方国家政府职权极为广泛,包括内政、外交、军事、经济、文化教育等各个方面。

西方国家的司法权由司法机关行使。司法机关主要指法院和检察机关,是国家机构不可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代表国家进行审判和追究刑事责任并提起公诉。行使司法权的司法机关,是贯彻执行和监督执行由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宪法、法律、法规和政令等。实现司法权的主要方式是审理各类诉讼案件,以及进行公证等其他事务。

西方国家政治制度的理论基础及基本模式如上所述。

但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世界上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阶级力量、政治力量的对比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而且科学技术革命又极大地推动了世界经济的迅速发展,在这样的情况下,西方政治制度也在进行某些调整,表现出一些新的特点,这主要就是:①放宽了对公民权利的限制,如在政治上,大多数国家取消了对选民财产、性别、种族、文化程度、居住时间等的限制,以及规定诸多福利保障的法令法规;②政治体制进一步民主化,有更多的利益集团参予到政治中来;③行政权力有所上升,议会地位有所下降;④国家干预经济的职能加强,有利于各国的经济发展和全球经济的一体化进程。

上述是对西方资本主义政治制度理论基础的分析和对政治建制的概括介绍。世界上任何政治制度的建立都是历史的产物,都是适应特定历史时期经济、政治、文化生活而出现的,有它的历史必然性。分析西方政治体制理论及建制,有助于完善我国的无产阶级的政治制度理论建设和制度自身科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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