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计划生育与人权_中国的人口论文

中国计划生育与人权_中国的人口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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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作为中国的基本国策,受到海内外有识之士的欢迎和支持,尤其是对占人口半数的广大妇女来说,无异于第二次解放。但近几年来,却有人替中国妇女“抱打不平”,说计划生育“违反人权”、“不人道”。本文就此问题谈点看法。

计划生育政策完全符合国际社会关于人权问题的要求

当今国际社会公认的一些基本人权,主要包括世界上第一个人权问题的国际文件《世界人权宣言》中所确认的“人人有权享有生命、自由和人身安全”;以及其后的“一般的人权约法”所包括的内容和“具体的人权约法”所包括的内容。如:“人身权利、政治权利”、“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妇女、儿童、青年权利”、“种族平等权利”、“民族自决、自然财富主权和发展权”、“和平权”、“环境权及人道主义待遇权”等等。但不管哪种权利,都离不开作为人权核心的人的生存权这个基本问题。然而,世界上50多亿人中,没有哪一个人是孤立地生存于一个国家或地区之外。因此,人权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没有国家的人权是不存在的,离开了一定的国家谈人权,就成为无源之水。所以,保护人权大量的和主要的是由国家通过立法(或曰法律)来加以保护,而国际社会有关人权组织主要的是起监督作用。这在《世界人权宣言》的序言和第22条中都有明确规定。1974年12月12日联合国大会通过的《各国经济权利和义务宪章》序言“重申每个国家肩负本国发展的首要任务”。同年11月16日联合国大会通过《世界消除饥饿和营养不良宣言》庄严宣告:“消除饥饿是国际社会中所有国家的共同责任”,“各国政府负有根本责任,来同心协力提高粮食生产”,使“男女老幼都有不挨饿”的权利。

从上述国际社会关于人权问题的一系列文献中,可以看出一般的人权概念,以及关于保护和实现人权问题仍然没有脱离签约国的范畴。中国政府基于中国人口多,资源相对不足、经济文化比较落后这一基本国情,实行计划生育政策。这不仅符合1984年联合国《墨西哥城人口与发展宣言》的要求,即“凡认定其人口增长妨碍国家发展计划的国家,都应当采取适当的人口政策和方案”,也完全符合联合国《人口行动计划》的原则精神,即“人口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是一个国家的主权”。中国作为一个独立的主权国家,为了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哪里是违反人权和人道,恰恰相反,是用实际行动来支持和响应联合国人权组织关于维护人权、完善人权的重要举措。

计划生育是维护和完善妇女权益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

旧中国,广大妇女处在社会的最底层,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除了遭受压迫和奴役之外,无其他权利可言。毛泽东在《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中指出:“中国的男子,普遍要受三种有系统的权力的支配”(指政权、族权、神权),“至于女子,除受上述三种权力的支配以外,还受男子的支配(夫权)”。新中国一成立,人民政府就运用法律的、行政的、教育的手段,消除旧社会遗留下来的对妇女的种种歧视和虐待,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各个方面均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为妇女充分享有人权提供了根本保证。

作为中国妇女,深知这种权利来之不易。但是,几千年来的旧传统、旧思想、旧道德并没有因为旧制度的被推翻而消失。男女之间的事实上不平等比比皆是。妇女文化素质普遍低于男子,全国文盲中70%以上是妇女。农村妇女中那种多子多福、无后为大的封建思想,使她们不自觉地陷入了盲目生育的怪圈,不能自拔。直到1963年,我国妇女总和生育率还高达7.50。这样,妇女们便把一生中最美好的年华用在生儿育女上。对那些原来就是文盲的妇女来说,再也没有精力和时间去摘掉文盲帽子;对那些曾经是学有专长的知识妇女来说,也因力不从心而失去了继续提高的时机。于是,在科学技术就是第一生产力的时代,她们不得不在激烈的竞争中败下阵来。

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能使妇女从沉重的生育和繁重的家务劳动中解放出来,并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妇女生命周期的迅速转型,其中最明显、最直接的是妇女生育健康指数的提高。无怪推行计划生育政策的伊朗官员这样说:“家庭人口少,人就不早老,娃娃生得少,就能养得好”。此外,计划生育最明显的效果,还在于它直接降低了妇女的生育风险。1992年世界银行行长说,计划生育每年可以减少50万因分娩而死亡的妇女。前不久,美国“人口行动国际”组织,向在北京召开的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提交的一份对118 个国家的妇女在妊娠和分娩活动方面的调查报告中指出,世界上每年有130万妇女死于妊娠和分娩, 而死者中的99%是第三世界发展中国家的妇女(如果不计划生育, 每年就要有180万妇女死于妊娠和分娩)。仅上述两项惊人数字,就足以使关心人权、关心妇女权益的人真心拥护计划生育政策。因为没有生命的人权是不存在的。所以,计划生育对广大妇女,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妇女来说,决不是可有可无的问题。

中国的计划生育是对世界人权事业的巨大贡献

小小的地球是人类共同生活的地方。随着现代交通与信息的发展,缩短了国与国之间的距离。但是由于人口的快速增长就带来了一系列问题。人口多了,必然要增加对粮食、土地(可耕地)、水资源等最起码的生活、生产资料的需求。1992年世界上1575名科学家(其中99名是诺贝尔奖获得者),在《世界科学家对人类的警告》中说:“不加限制人口增长构成的压力,对自然界的要求,可以压倒为实现持续发展未来所做出的任何努力”“人类和自然正走上一条相互抵触的道路”。1992年法国人口研究所研究室主任在《地球接纳得了所有的人吗》一文中说,地球正在经历一场可怕的变化,一是每天有新出生的24万多需要食物喂养的婴儿,二是在这些新生儿中,第三世界国家占近95%。1950年全世界只有25亿人,而1990年已达53亿多。1992年6月, 联合国世界卫生组织和粮农组织联合起草的报告指出,世界上至少有9亿人营养不良。1994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干事费德里科·马约尔·萨拉戈萨在城市、环境和文化会议上称“极端贫困、环境污染、人口膨胀是当前人类的三大威胁”。

中国不仅是世界上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发展中国家,也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目前中国虽然实行了计划生育政策,但因人口基数太大,每年仍净增1300多万。每年新增加的国民收入25%以上被新增加的人口消耗掉。人口过快增长,还给就业、住房、医疗、交通、教育造成了极大的困难。我国目前仍有2亿文盲,全世界每4个文盲中就有一个中国人。与人口增长呈反向的是耕地面积正以每年超过600万亩的速度在减少。而中国人一天消费的粮食可供一个小国吃几十年,甚至上百年。面对这样的事实,请问世界上有哪一个国家、哪一个人权组织有能力解决如此众多人口的吃饭、住房、就业、医疗、教育等最基本的生存问题?无数事实表明,中国只能按照自己的国情,一面努力发展经济,提高生产力水平,改善和提高生存条件;一面实行计划生育政策,控制人口过快增长,创造一个使人口增长与经济、社会和自然界发展相适应的良好环境。

近些年来,由于坚持了计划生育政策,使人口出生率、妇女总和生育率都有大幅度下降。90年代初与60年代初相比出生率由42.63 ‰下降到21.06‰,妇女总和生育率由7.50下降到2.31。目前, 这两项指标均已低于其他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近些年来, 由于计划生育少生了2亿多人。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人口过快增长同经济社会发展不适应、人口过快增长与生态环境的矛盾。因此,可以自豪地说,计划生育不仅造福于中国人民,也造福于全人类。中国的计划生育为世界人权事业做出了,并正在做出巨大的贡献。

中国的计划生育越来越受到全世界有识之士的关心和重视。计划生育将是人类一项长期的、永久性的工程。它是人类管理自身数量升降的最文明、最人道、最科学的方法,是人类区别于动物界只能消极的适应环境而自生自灭的一场伟大革命。它是人类提高生存质量、提高自身素质的一种最佳选择。人类再也不会因为人口的盲目增长而束手无策,那种曾经引起人们极大恐怖的企图用战争、瘟疫、饥饿等极不人道的方式解决人口问题的时代,将一去不复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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