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产品属性与学费定价关系分析&以中等职业教育免费政策为例_教育论文

教育产品属性与学费定价关系分析&以中等职业教育免费政策为例_教育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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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产品属性是学费定价的重要依据。一般认为,教育产品的公共属性越强,其教育成本的个人分担比例就越小,其学费水平也就越低。这也是学费定价中奉行的普遍原则。在学费定价研究和实践中,人们通常关注的是如何根据教育产品属性进行学费定价,而忽略了教育产品属性的可变性,对于教育产品属性变动时的学费调整问题关注不够。本文试以我国中职教育免费政策为例,阐述教育产品属性与学费定价的关系。

一、学费定价的理论基础

目前学费定价的理论主要有“成本分担说”和“产品价格说”。“成本分担说”认为,教育服务具有准公共产品属性,对社会和个人都有好处,所以教育成本应由政府和学生分担。[1]而由学生及其家庭分担的教育成本就是学费。因此,学费从性质来说属于准公共产品收费。[2]从数量上说,学费是教育成本的一部分,它不能由教育供求来形成,更不能以学费来调节教育供求。[3]“产品价格说”也将教育视为一种准公共产品,认为学费实质上是教育产品中具有私人属性的那部分价格。[4]因此,学费“除了作为私人受益部分的成本补偿外,还体现出私人需求者与教育供给者之间进行市场交易的价格,它是教育供求关系在价格上的反映。”[5]

两种理论都认为学费水平与教育产品属性密切相关。学费水平与教育产品属性的关系可概括为:教育产品的公共属性越强,教育成本的个人分担比例就越小,学费也越低直至免费;反之则学费越高。即教育产品的公共属性与学费水平呈负相关。

从学理上看,学费水平与教育产品属性的关系是公共产品定价理论在教育领域的应用。公共产品定价理论认为,根据效用分割性、竞争性和排他性,社会产品可分为公共产品、私人产品,以及介于两者之间的准公共产品。若产品的公共属性越强,则政府对该产品补贴的力度应越大,相应的产品价格应下降。相反,则产品价格越高。只有这样,才能实现资源配置的优化。可见,学费水平与教育产品属性的关系,是产品定价理论在教育领域的延伸和具体应用。教育产品属性与其学费定价的关系原理,已成为学费定价的重要依据,指导着各国的学费定价实践。

二、教育产品属性的可变性理论

学费水平与教育产品属性的关系有静态关系和动态关系两种形式:前者指在特定时点上,学费水平由教育产品属性决定;后者指在特定时间区间内,当教育产品属性发生变化时,学费也发生变化。相应的,当学费水平与教育产品属性的关系原理用于学费定价时,也有两种应用方法:第一,应用教育产品属性与学费定价的“静态关系”进行定价,即直接探究某一教育产品的属性,然后根据其属性决定学费水平;第二,应用教育产品属性与学费定价之间的关系进行定价,即考察教育产品的属性是否发生变化,然后根据其属性变化对原有的收费标准进行调整。然而在当前研究中,研究者往往侧重于第一种方法,很少应用第二种方法。其原因在于研究者往往假定教育产品的属性是不变的。那么,这种“教育产品属性不变”的隐含假设是否真实有效呢?

事实上,这一隐含假设与现有理论相悖。公共产品理论指出,任何社会产品的属性在现实中都是可变的,不存在适合于一切时间、地点、条件的绝对属性,即产品属性的相对性原理。美国经济学家巴泽尔(Barzel.Y)认为,并不存在僵硬的私人产品和公共产品的分界线,或者固定不变的产权形态。影响产品属性变化的因素主要有技术进步、社会需要的发展变化、公众对产品外部性评价的变化、政府对供给收益与成本的权衡等。[6]例如,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罗纳德·哈里·科斯(Ronald H.Coase)对英国灯塔系统演变的研究表明,17世纪的灯塔主要由私人提供,是典型的私人产品,之后才转由政府经营,成为公共产品;[7]而美国经济学家弗雷德·麦克切斯尼(Fred.McChesney)追溯了美国的消防服务演变后,也得出了类似结论;[8]反之,由于加密技术的产生,使得一些公共电视节目成为私人收费节目,等等。

由于产品属性会发生变化,因此,在产品定价实践中,产品定价应包括两种不同的定价理念:一种是静态定价(static pricing),即不考虑产品属性的变化而进行的“一次性定价”;另一种是动态定价(dynamic pricing),即根据产品属性的变化对产品价格进行动态调整。随着研究和实践的深入,越来越多的社会产品开始采用动态定价的理念。

由于社会产品的属性是可变的,而教育产品也是一种社会产品,所以教育产品的属性在理论上也应是可变的。因此,“教育产品属性不变”的假定与现有理论相悖。那么,现实中教育产品的属性是否也会发生变化以及如何变化?何为其变化的动力机制?学费定价又应如何做出调整?下面便以我国中等职业教育免费政策为例进行具体分析。

三、中职教育由收费到免费的变化过程

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中职教育的学费制度经历了几次重大变迁。在计划经济年代,我国中职教育一直实行免费政策。随着教育体制和市场机制改革的深入,1991年7月,国家教委、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劳动部联合颁发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收取学费的暂行规定》规定,“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属非义务教育。自1991学年起,对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新入学的学生适当收取学费”。从此,中职教育开始收费。到2008年10月,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重点加快发展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并逐步实行免费”的方针政策。2009年4月,教育部也提出,我国将逐步实现中等职业教育免费,2009年先从涉农专业和农村家庭困难学生做起。[9]这表明,中职教育免费政策今后将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研究者认为,中职教育免费是社会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发展职业教育,调整教育结构,促进就业和经济发展,因此,这一政策转型是必要和合理的。但这一解读无法合理解释两个问题:第一,如果说中职教育免费仅仅是因为“有利”于发展职业教育的话,那么其他非义务教育(如高中教育)为何不实行免费?第二,如果说中职教育免费是合理的,那么以往的中职教育收费又该做何理解?免费的做法是否是“历史的倒退”?因此,仅从“现实需要—社会效益”的框架进行解释是不充分的。事实上,中职教育的免费政策须从其产品属性与学费定价关系的视角进行诠释。

我国中职教育实施免费政策与中职教育产品属性的改变密切相关。我国中职教育的产品属性演变可以划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主要指我国中职教育的繁荣期,以上世纪90年代为代表。在这个阶段,中职教育沿袭了以往中职毕业生包分配的做法,入学竞争激烈,是一种具有较强私人产品属性的准公共产品。

首先,中职教育具有明显的私人产品属性。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上世纪80、90年代,接受中职教育不但可以使学生获得知识和技能,而且承载着众多学子跳出农门、获得“铁饭碗”的梦想,个人受益显著。而未缴费者则无法获益。所以中职教育具有显著的受益排他性;其二,上世纪90年代,中职学校是许多优秀学子的首选,学校普遍生源饱和,入学竞争激烈,每增加一个学生就要增加相应的教育投入,所以中职教育又具有消费上的竞争性。因此,这一阶段的中职教育具有部分私人产品属性。

其次,中职教育又具有某些公共产品属性。中职教育是一种具有明显“正外部性”的产品,它不仅能给个人带来益处,而且还有利于提高社会劳动生产率,促进经济发展。这些效用既不可分割,也不能排他,表明中职教育具有部分公共产品属性。

可见,在这一阶段,中职教育是一种具有较强私人产品性质的“准公共产品”。它需要通过政府、个人和社会共同分担成本。因此,从20世纪90年代起,我国职业教育开始收取学费是中职教育产品属性的必然要求,也是解决教育经费不足、促进中职教育发展、满足民众教育需求的重要举措。但同时,中职教育学费水平偏高的问题也应引起关注,有关部门需采取措施,缓解居民的学费压力。

进入21世纪,随着高等教育规模的扩张,以及中职教育毕业分配体制的改革,我国中职教育发展进入了第二阶段,也就是调整期。在这个阶段,中职教育发展速度放缓,招生出现困难,其产品属性也发生了重大转变,主要趋势是中职教育的公共性明显增强、私人性有所弱化。这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中职教育的竞争性逐步转化为非竞争性。自上世纪90年代中期起,由于受到“重学历、轻技能”观念的影响,加之高等教育扩张的挤压,适龄人口不断减少,我国中职教育开始面临生源不足、资源闲置的问题。对此,教育部职教司领导也坦言,“目前中职招生仍存在困难”。[10]可以说,当前中职学校可容纳的学生仍远未达到饱和,职教资源闲置或利用率偏低的现象相当普遍。由于教学资源大量闲置,因此,每新增一个学生,只需充分利用现有教学资源即可,而不用或很少增加教育成本,从而使中职教育的竞争性转化为非竞争性。这就强化了中职教育产品的公共性。

第二,中职教育的“正外部性”(即社会效益)有所拓展和深化,其受益范围扩大,也具有不可分割性和排他性。近年来,随着新的公共问题和社会需要的显现,除原有的社会功能外,中职教育许多潜在的社会功能也开始凸显,社会效益增强,外部性有所拓展和深化。需要解决三方面问题:首先,化解“技工荒”问题,促进产业升级和国民经济发展。当前我国亟需大量高素质的专业技能型人才。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8年的统计数据,我国技术工人目前只占全部工人的1/3左右,且多数是初中级工,高级技工和技师仅占4%,而一般发达国家高级工占到50%以上。[11]其次,调整教育结构,完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都是国民教育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只有两者协调推进,才能实现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近年来,我国基础教育发展较快,相比而言,职业教育发展相对滞后,导致教育结构失衡。目前,全国每年有一千多万初中生和数百万高中生无法升学,大学生“就业难”和技能型人才短缺的结构性矛盾也比较突出。要妥善解决这些问题,需要依靠职业教育的发展,调整教育结构,实行教育合理分流。最后,改善“三农”和民生问题。就业问题是民生之本,“三农”问题更是当前国家发展面临的首要问题。职业教育不但有利于就业,而且能使广大农民青年适应城镇化和工农业现代化要求,有助于改善“三农”问题。因此,温家宝总理指出“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是促进社会就业和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12]可见,当前的中职教育不但保留了原有的社会功能,而且对于新时期出现的“技工荒”、教育结构失衡、就业与“三农”等社会问题也有显著的疏导功能,这就扩大了它对社会发展的积极影响,使其外部性和公共性进一步巩固和强化。

第三,中职教育的个人收益逐渐弱化。随着我国经济体制和教育体制改革的深入,中职教育原有的功能逐步丧失,其私人收益相比以往有所减弱,这就进一步弱化了它的私人产品属性。

综上所述,可以发现,近年来中职教育的产品属性发生了变化:一方面,它的“拥挤成本”下降,非竞争性增强,同时又增添了许多新的社会功能,外部性增强;另一方面,其个人的教育收益率有所下降。这就弱化了中职教育产品的私人性,强化了公共性,使其更接近于公共产品。按照教育成本分担的要求,政府应扩大成本分担比例,同时降低学费,减少个人分担比例。

不过,尽管目前中职教育的私人性有所弱化,毕竟它还有利于个人发展,其私人产品属性并未彻底消失,个人理应分担部分教育成本。中职教育的“免费”也不是绝对的。按照教育成本概念,个人教育成本包括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前者主要指学杂费支出和其他相关教育支出,如交通、食宿、书本支出等;后者指教育的机会成本,如因接受教育而损失的工作收入。[13]所以,中职教育免收学费只是减少了个人的教育成本分担比例,并不意味着个人不需分担任何教育成本。因此,中职教育免费的做法与当前中职教育仍具有部分私人产品属性并不相悖。

由上述分析可知,中职教育由收费走向免费,现实需要与社会效益只是其必要条件而非充要条件,其真正的理论依据和动力还在于中职教育产品属性的演变,即由准公共产品趋近于公共产品。因此,无论是中职教育繁荣期的收费,还是调整期的免费,都是根据当时中职产品属性做出的正确决策。同时,这也是公共财政职能逐步到位以及中职教育发展需要的必然结果。

分析表明,“教育产品属性不变”的隐含假设与现实也是相悖的。现实中,教育产品属性演变的动力来自新的社会条件下教育产品的竞争性、排他性与外部性的变动,而这又将推动学费定价的变化。其动力机制可表述为:社会条件的变化→竞争性、排他性与外部性变化→教育产品属性变化→学费变化。

结论与启示

通过上文的研究可得出以下结论:

第一,教育产品属性与学费定价之间存在密切关系。理论逻辑和现实案例都表明,教育产品属性不是绝对静止的,它会随社会条件的变化而改变,并推动学费定价的变化。因此,只关注教育产品属性与学费定价的静态关系,忽略两者之间的动态关系,是对教育产品属性与学费定价关系的片面理解。

第二,以教育产品属性变动来考察和解释学费的变动,要优于“现实需要—社会效益”的传统解释框架。其原因在于,考察教育产品属性的变化,不但要分析外部性的变动,从而涵盖“现实需要—社会效益”的分析内容,还可考察学费变化的其他诱因,如竞争性和排他性的变动。换言之,以教育产品属性变动来解释学费变动,并不是对传统解释的简单否定,而是对它的拓展和深化。其目的在于使解释框架更富有一般性和适应性,也使解释更加全面和完善。

教育产品属性与学费定价的关系原理,源于实践又指导实践,既是对以往学费定价实践的总结,也是今后学费定价实践的理论指导。这也为相关研究者和决策者提供了启示:

1.对我国教育领域的学费变动做出更完善的解释。教育产品属性与学费定价的关系原理,可以为我国教育领域的学费变动提供合理的解释框架。近年来,随着教育体制改革的深入和公共财政职能的逐步到位,我国教育领域的学费变动频繁。除中职教育免费政策外,还有许多合理的学费变动都可用这一原理予以解释。例如,2007年教育部颁布了《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2009年3月,财政部、教育部颁布《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这两次针对特定学生群体的重大学费变动,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讨论。但与中职教育转向免费的讨论类似,论者多从其社会效益出发,阐述其合理性,却忽略了从教育产品属性与学费定价之间的关系视角解释上述现象。

依照以往经验,部属高校的学生就业形势一般要好于其他高校学生,毕业后他们大多选择留在大中城市工作,鲜有学生愿到条件艰苦的中西部地区基层或农村地区工作。而从社会需要看,这些地区更需要高素质的人才,其社会效益也更为显著。因此,这些提供给服务于艰苦地区学生的高等教育产品,相比以往原来提供给到大中城市工作的学生,其外部性更大,私人收益相对较小,具有更强的公共属性。因此教育成本的个人分担比例应下调,其学费也应降低直至免费。可见,与以往的解释相比,教育产品属性与学费定价的关系原理具有更强的包容性和解释力。

2.对学费定价进行指导和预测。教育产品属性与学费定价的关系原理提示我们,教育产品的学费定价并非一成不变。在学费定价实践中,决策者应像对待其他社会产品一样,树立其学费动态定价的理念,并以此为依据对学费进行预测和及时调整,以提高学费定价的合理性。例如,既然中职教育的收费水平取决于其产品属性,而产品属性又与社会发展形势有关,那么从长期看,随着今后中职教育的复兴,个人收益的显著提高,以及竞争性的加强,中职教育产品将拥有更多的私人产品属性,届时中职教育也可能由免费向收费转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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