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论文传播的知识产权研究_用户研究论文

学位论文传播的知识产权研究_用户研究论文

学位论文传递的知识产权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学位论文,知识产权论文,论文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1 学位论文传递的知识产权风险

学位论文的知识产权归属问题在我国争议很大。据调查,世界上还没有一所大学宣称学校拥有学位论文的版权。相反,在美国,许多大学的版权政策明白地承认硕士和博士论文(masters theses and doctoral dissertations)属于未发表的享有版权的作品。

我国教育部并未对学位论文归属问题作出明确的规定。除了规定学生在校期间参与导师承担的本校研究课题,或者承担学校安排的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及其他技术成果的知识产权应当归高等学校享有(注: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1998年12月1日教育部部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1999年4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第3号令发布施行,第13条)外,对非研究课题的学位论文,并没有规定其权利归属问题。我们只能依据著作权法推定归作者享有。

中国科学院规定,“来本院及其所属单位学习、进修或合作研究的客座研究人员、研究生、博士后或临时聘用人员,在该单位学习或工作期间完成的智力劳动成果,除另有协议外应归该单位持有或共有”。(注:中国科学院保护知识产权的规定.1993年1月27日,第17条)虽然该规定似乎很明确地规定了学位论文版权归“单位”所有,但其实,中国科学院关于知识产权的规定范围主要是指专利、商业秘密等类型(注:中国科学院保护知识产权的规定.1993年1月27日,第4条)。并且,该规定发布在10年前。近10年来,我国知识产权法进行了大幅度的修改,加上中国履行WTO的协议等因素,中国科学院的知识产权规定也不能与新法律相冲突。

国际上许多大学非常明确地规定著作权归作者所有,而非归大学所有。(注:例如加州大学洛杉矾分校的知识产权政策规定:“UCLA masters theses and doctoral issertations are to be treated in the same manner as unpublished,copyrighted works”,Copyright resides with the student and not with the university.”见:UNI- VERSITY OF CALIFORNIA POLICY ON COPYRIGHTOWN-ERSHIP University of Califomia Office of the President August 19,1992)国内许多图书馆将一些未发表的作品数字化后上网传输。比如许多高校图书馆开发了“学位论文数据库”,上网供用户检索或提供给用户使用,其中很多论文是未发表的。这是否会侵犯作者的著作权呢?数字图书馆的检索平台中就包括学位论文数据库,它在进行原文传递和馆际互借时,也必然会涉及到学位论文。发表权是指作者享有的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学位论文在网上传输可以使作品在较大范围内被公众感知,所以也可视为发表。发表权是作者行使的第一项权利,一般情况下,只有作者才有权决定其作品是否发表。所以有些图书馆进行的学位论文数据库开发,并没有得到作者的许可。数字图书馆应解决好这个问题,否则会有极大的侵权风险。

1.1 学位论文受版权法保护

学位论文是学生为了获取学位向学校或其他科学研究单位提交的学术研究论文。目前,世界上普遍实行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的三级学位制,相应地,学位论文就有学士学位论文、硕士学位论文和博士学位论文。目前传递的主要是硕士或博士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是一种特殊类型的作品,从版权法的角度讲,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首先,学位论文只能是个人作品(personal work)。尽管学位论文往往是在导师或导师指导小组的指导下完成的,但仍然是个人作品。个人作品也是独立作品,是与职务作品、法人作品和委托作品相对应的概念,也是与合作作品相对应的概念。学位论文在定题、写作过程中一般要得到有关的专家、教授特别是导师的指导,但这并不能改变学位论文独立作品的性质,专家、教授和导师只是提出参考性的建议,并没有参与实质性的创作,不能算做合作作者。

其次,学位论文是未发表作品(unpublished work)。我国《著作权法》实行自动保护原则,即只要作品完成并符合著作权法独创性的要求就给予保护,学位论文自写作完成就成为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学位论文作者享有了发表权。在学位论文作者未公开其学位论文之前,学位论文就属于未发表作品。值得注意的是学位论文答辩不能算做发表,学位论文答辩是学生获取学位证书的必经过程,带有一定意义上的强制性。而且学位论文答辩只局限于一定的范围之内,论文内容向答辩委员会的委员公开,但并没有被公众感知,所以不能视为发表。我国著作权法关于合理使用的范围是不包括未发表的作品的。

第三,学位论文是版权作品(copyrightable work)。国内外的许多大学均要求研究生在论文上发表声明,声明所提交的论文是自己撰写的,并且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1.2 学位论文传递必须取得许可

正是学位论文的上述特点导致学位论文的传递必须经过许可。目前学位论文传递有商业性和公益性两种模式。两种模式均要求获得授权。

商业性的学位论文传递最为著名的是美国UMI公司,其出版的博硕士论文数据库PQDD(Proquest Digital Dissertation)受到了全世界的欢迎。英国图书馆在学位论文的收藏和传递方面也很有特色。国内的有万方数据公司出版的《中国学位论文数据库》等等。

1.2.1 PQDD

该数据库是DAO(Dissertation Abstract Online)的网络版,收录了欧美1000余所大学的150多万篇学位论文,是目前世界上最大和最为广泛使用的学位论文数据库。内容涉及理工和人文社会科学等广泛领域。PQDD具有以下的特点,它收录的年代长,从1861年开始;更新快,每周更新;而且自1997年以来的部分论文不但能看到文摘索引信息,还可以看到前24页的论文原文。PQDD是基于WEB的全文数据库。

1.2.2 英国图书馆文献供应中心(DSC)

英国图书馆文献供应中心是世界上处于领先地位的文献提供者,它向全世界各类型图书馆和组织机构的研究人员和学者提供期刊、杂志、书籍、会议论文、灰色文献、音乐、报纸、专利、报告、学位论文等等各类型文献的快速传递服务。其中学位论文库是其上千个数据库中重要的研究文献资源,这一数据库的学位论文大部分来自英国,还有一部分来自于北美。DSC提供检索的学位论文有三种类型,A类是没有购买限制的学位论文,这部分学位论文不需要论文声明表(Thesis Declaration Form,TDF);B类是有一定购买限制的学位论文,获得这部分学位论文的全文需要提交一张论文声明表;C类是剑桥大学的学位论文,这部分学位论文只有英国图书馆的注册用户才可以租借,要看到全文必须提交论文声明表,购买一个拷贝还需要和剑桥大学联系。据统计,在102所参与学位论文库建设的大学中,75所大学提供的是A类学位论文,所以用户一般可以得到完整的学位论文传递服务。DSC学位论文传递的用户分为注册用户和非注册用户,注册用户在DSC开有帐户,存储一定的资金,获得DSC的服务后,所需费用从里面相应地扣除。DSC的业务并不是其公共服务的一部分。DSC针对不同地区(分为英国国内、美国和国际)的用户制定了不同的价格标准。用户可以通过网上订购、传真、邮政函件、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购买或租借。网上购买方式注册用户和非注册用户需提交不同的表单。英国图书馆文献供应中心(DSC)声明“除非1988年英国版权设计和专利法案允许,或有版权所有者的特殊授权,否则传递学位论文的复制是被禁止的。没有适当注明,对学位论文的引用不得出版。一些大学要求用户在访问特定的学位论文之前填写论文声明表(TDF)。如果你的定单没有附随一张完整的TDF,你将会得到通知。请注意需要完整TDF的学位论文只能由在表单上署名的人为个人目的的使用,不能被添加进图书馆馆藏。”

1.2.3 万方公司《中国学位论文库》(CDDB)

中国万方数据(集团)公司所属万方数据库中心(万方数据电子出版社)专门从事技术、经济类数据库和各种多媒体电子出版物的开发、制作和出版发行。其制作出版的《中国学位论文数据库》收录了1980年以来我国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的博士、博士后及硕士生论文,每年增补3万篇,每年更新。CDDB是万方科技信息子系统的一个资源库;万方用户有三种,会员用户、服务中心用户和镜像用户,分别适用于个人用户、从事科技、经贸信息服务的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大型企业事业单位、图书馆、情报所等公共信息服务机构,不同的用户有不同的收费标准。但无论哪种用户都只能获取学位论文的中文文摘,全文获取需要向万方申请,由万方通过文献传递系统提供给用户,按条计费。

1.2.4VTETD

美国维吉尼亚工学院的VTETD-DB电子硕博士学位论文数据库(Virginia Tech Electronic Thesis and Dissertation Database)是在维吉尼亚工学院由维吉尼亚工学院研究生院、数字图书馆和档案馆及网上硕博士学位论文数字图书馆(Networked Digital Library of Thesis and Dissertation,NDLTD)联合开发的数据库,目的是为了开启(unlock)大学研究性资源,促进科研、学术资源的交流和利用。目前该库可以在线提供3095篇电子硕博士学位论文,其中1988篇没有访问限制,944篇只能在VT内部访问,691篇完全禁止访问。VTETD与学位论文作者签订的使用许可协议,允许作者选择四种不同的许可使用方式。一是将学位论文的全稿立刻提供给全世界访问;二是只将学位论文的全部提供给VT内部访问使用;三是保留该学位论文一年的申请专利的权利和/或其他所有权,在这一年中学位论文作者在没有得到VT的许可时,不能许可实施该学位论文的版权,包括在将来的作品中使用该论文;四是只将学位论文的全文允许在VT内部访问,同时允许该作品的部分提供全球访问。VTETD收录的学位论文获得了作者授权和版权保证:“在此,我授权VT和它的机构以任何方式、全部或部分地在(特定条件下)非独占性地存档和提供访问我的学位论文。我保留我的学位论文版权的所有其他权利。我同时保留在我将来的作品中(如文章或书籍)使用我的学位论文的全部或部分的权利。另外,在此,我保证,我已经取得了我的学位论文中使用到的版权材料所涉及的第三方的书面许可。”

1.2.5 韩国KORDIC电子硕博士学位论文(EDT)全文库

KORDIC是韩国总理办公室下一个独立的机构,它的主要职能是为韩国本土和海外的技术信息建立一个总体的传递系统。启动韩国电子硕博士论文全文库的目的是为韩国的电子硕博士学位论文创建一个全文库和建立一个大型的全文检索系统。目前,韩国大学大多数的研究生学院要求毕业生提交ETD文档和传统的纸制文本。该项目选择了KAIST和POSTEC两所大学作为样本学校开始数据库的建设,在数据库的建立过程中,针对韩国ETD多语种的特点,该项目选择了PDF文本格式和DVI文本格式,PDF格式是目前广泛流行的文本格式,DVI格式是由斯坦福大学为学术性的文本交换和打印而专门研制的文本格式,该格式可以容易地转换成PDF格式,而且更加适合于韩语的特点。数据库和检索系统,用户的检索步骤。DVI浏览器显示相应的页面。对于一个特定的提问,用户首先得到的是所有检索到页面的简单信息,如题名、作者、每个页面的摘要,当用户需要一个文档的全文时,才传递给用户有关的页面。

1.2.6 CALLS的《高校学位论文数据库》

中国高等教育文献保障体系(CALIS)是“211工程”公共服务系统的建设项目,是一个以中国教育科研计算机网(CERNET)为依托的广域网环境下的高等学校图书馆文献信息共享服务系统,其目的是借助现代化的技术手段,建立一个整体化、自动化、网络化和数字化的现代文献信息保障体系。《高校学位论文数据库》是CALLS的一个自建数据库项目,该项目由国家教委和CALLS管理中心协调向各学校发文,要求进入“211工程”的61所重点学校承担共建数据库的任务。设于清华大学图书馆的全国工程文献中心负责组织、协调进入“211工程”的全国61所学校合作建设。《高校学位论文数据库》采用“统一规范、分散加工、集中建库”的运作模式,由工程文献中心制定数据规范,各个参建单位(不限于61个成员馆,其他虽不是“211工程”的高校,但条件具备的学校也可自愿参加)使用统一的录入软件,分散加工数据,并定期通过FTP方式向工程中心提交,工程中心对汇总的数据进行质量控制和检测后,通过CERNET提供服务。截止到2002年5月,已有97所学校申请加入该库的建库工作,上网数据量已达9万7千多条。该库只收录题录和文摘,没有全文,全文服务通过CALIS的馆际互借系统提供。

2 学位论文传递知识产权对策

2.1 通过大学与作者签署协议

学位论文的传递必须尊重知识产权,取得作者的许可。与每一位作者签署此类协议,效率很低,成本很高。

这种方式一般在大学和其本校即将毕业的学生之间进行。目前国内外的绝大多数大学在每学年末发出通知,要求毕业生经过论文答辩后,将其学位论文通过电子形式或纸制文本形式或将两者都提交给大学的档案馆或图书馆进行保存,并规定学位论文提交的格式、方法和其他要求。为了可以使用提交上来的论文,学校一般会提供格式合同,提供学位论文的使用方法、期限等可选择性条款,取得使用学位论文的许可,该许可是否给付报酬一要看使用的性质,若为商业性使用,一般为付费许可,如UMI和学生签订的学位论文许可使用合同即为付费使用。而在非商业性使用的情况下,不同的学校又有不同的做法。如武汉大学2002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的提交是由该校研究生院和图书馆联合在图书馆的主页上发出通知,要求研究生在毕业答辩完成后提交纸本和电子版的学位论文。论文提交者收到图书馆的确认通知后,和图书馆签订《武汉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电子版使用协议》,这样图书馆就取得使用学位论文电子版的许可,该许可即为免费使用许可。协议是由武汉大学提供的格式合同,写明了使用学位论文电子版的有关事宜。协议要求写明学位论文的题名、作者院系、作者专业。协议假定学位论文作者愿意遵守武汉大学关于保存、使用学位论文的管理办法及规定,同意将学位论文电子版按相关要求提交给武汉大学图书馆进行网上文摘报道服务。并提供两种免费使用学位论文的形式:一是在学位论文提交的当年,在校园网提供前20页全文浏览服务;二是在学位论文提交若干年后,在校园网上允许读者浏览并下载全文。北京大学则提供了免费许可和付费许可两种许可方式供学位论文作者选择。《北京大学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1》是一个免费许可协议,约定北京大学有权在下述范围内免费使用学位论文:在学位论文提交若干年(由论文作者自己选择)后,同意在校园网上提供全文浏览服务;在学位论文提交若干年(由论文作者自己选择)后,同意允许读者下载全文;同意北京大学图书馆或某院(系、所、中心)教务办公室或资料室或导师或评阅和答辩委员等有关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允许读者复印、抄录本论文的全部内容。《北京大学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2》是付费许可协议,协议约定学位论文作者同意北京大学依照其制定的《北京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数据库》遴选标准将论文收录入“北京大学博、硕士论文数据库”,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授权北京大学为对论文享有发行权、汇编权及传播权的惟一被授权人。北京大学可以转托其所属全部附属机构实施前述被授权事项,包括以文字印刷出版方式、电子数码方式、软盘或光盘方式、网络数据方式等多种媒体方式行使前述权利的独占使用权。论文作者保证,在本授权书签署后将不再授权除北京大学外的任何第三人对本论文享有与北京大学相同的权利。论文作者同意并接受北京大学按照其统一的付酬标准向本人支付稿酬。协议的有效期为十年。期满后,如被授权人欲继续使用仍享有著作权的前述作品,需另行取得本人授权。

《中国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是CNKI(China National Knowledge Infrastructure,中国知识基础设施工程)的系列产品之一,缩写为CDMD(China Doctoral Dissertations & Master's Theses Full-text Databases)解决版权问题时,完全遵照国家有关的政策法律规定,妥善的解决了论文的版权和保密问题,即与各学位点研究生管理部门签订协议,通过学位点研究生管理部门取得论文使用许可和授权(注:《中国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简介)。

2.2 与有权签订学位论文使用许可协议的第三方签订

这里的第三方一般为学位论文版权代理人或学位论文行政管理机关。UMI进行商业性传递的学位论文中除学位论文作者主动申请让UMI进行出版、UMI由此取得许可使用的权利外,其出版的学位论文大多数是与美国国会图书馆和国家版权局签订使用许可协议而获得了学位论文的使用许可。UMI和美国国会图书馆的合作开始于20世纪30年代UMI向美国国家版权局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的登记。1999年美国国会图书馆和美国国家版权局和UMI签订协议,授权UMI和美国国家版权局一起进行电子版博士学位论文的版权登记和存储。同时协议授权UMI可以将自1997年以来收集的100,000多篇博士学位论文和硕士学位论以及将来产生的博硕士学位论文进行数字化转换,并作为官方储藏地进行保存。UMI现在使用CORDS(Copyright Office Electronic Registration,Recordation,and Deposit System)进行数字形式博士学位论文的登记和存储,CORDS系统由美国国家版权局开发,美国国家版权局还会继续向UMI提供其需要的软件和技术帮助。

建立学位论文数据库并提供传递服务,是网上信息服务的一项重要的业务,但它涉及到学位论文的复制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的问题。所以网上信息服务者使用学位论文首先应取得学位论文作者的许可。由于学位论文是一种未发表文献,在传递过程中应注意其发表权问题。根据特定个人的请求传递文献是一种点对点的传递,不会侵犯发表权。但是,在网上公开,则会侵犯发表权。在传递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的保护措施,并根据学位论文许可使用协议及学位论文的密级来约定使用方式,同时还应注意传递的数量,并提醒用户尊重版权。学位论文密级一般按照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和国家保密局发布的《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确定,分为绝密级、机密级、秘密级和公开四种保密级别,对于需要保密的学位论文,应采取特别措施,在保密期间不能进行使用和传递。公共信息服务机构,收费应当合理,只能收取制作、传递等成本费。

为了节约程序,措施简明,建议有关文献服务机构直接与相关大学研究生院或者教育部研究生办公室签署协议。在我国,教育事业是公益性质的事业,国家每年花费大量的财力、物力培养学生。学生在完成学位论文的过程中主要利用了学校的实验设备和文献资料,而且学位论文是为了完成学业获得学位而提交给学校审核的,带有一定法定性。所以,对于学位论文而言,著作权属于作者,而教育部作为代表国家对教育事业进行管理的行政机构,应有能力代表学位论文作者与学位论文的使用者签订许可使用协议。不过,教育部在签署此协议时应首先解决学位作者的授权与付酬机制问题,如在有关行政规定中增加行为论文管理的相关规范。

与教育部签订学位论文使用许可协议有利于学位论文资源的开发与利用。以往,学位论文一般存储在本校或科研单位,利用率很低。现在大多数的高校和科研单位与学位论文作者签订网上传递协议,提供学位论文的网上服务,从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学位论文的利用率。但对于一个专门从事学位论文传递组织来说,与学位论文作者或大学一一签订使用许可协议,必然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与教育部签订传递协议,可以简化手续,降低学位论文传递的成本,提高传递的效率,促进学位论文的利用和交流。与教育部签订学位论文使用许可协议有利于许可费用的结算。教育部与学位论文的使用者签订使用许可协议,学位论文使用者须支付给学位论文版权人一定的使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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