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香港、澳门的文化遗产_民间信仰论文

台湾、香港、澳门的文化遗产_民间信仰论文

台港澳的文化承传,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台港澳论文,文化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华文化是一个庞大的载体,它包括了民间信仰、人伦观念、民族精神乃至儒家思想、爱国主义等各个层面、各个方面的内容。中华文化的内容虽可以有“上位层次文化”(雅文化)和“下位层次文化”(俗文化)、“大传统”(传统的经书教育)和“小传统”(传统的民俗教育)之分,但各个层面上下贯通,各个方面彼此关联。以小传统教育而言,透过四时节令习俗、口耳相传的故事、宗教信仰模式、地方戏曲、民俗艺术甚至包括语言本身,都使历史、人伦教育无孔不入地渗透民间直至底层,这种教育使最荒僻所在、目不识丁的文盲,也沾濡一分文化芬芳,具备中国人的特有气质和风度。这也是“中国历经外族入侵,而毕竟文化传统不断,形成人类史中以单一文字语言维持的最悠久文化”(奚淞:《江山共老》)的重要因素。

中华文化在不同地区发展的特点,往往从特定条件下的特定文化层面上凸显。以澳门、香港和台湾三地而言,澳门作为天主教一个传教中心的历史地位,香港作为有150余年历史的自由港在经济上有长足发展,台湾在日据时期50年间遭遇到异族强制同化,这在南中国区域社会内都是一地特有的情况。与此相适应,中华文化在澳门、香港和台湾三地发展的特点,也就分别从民间信仰(外来宗教冲击下的民间信仰)、人伦观念(经济大潮影响下的人伦观念)和民族精神(异族压迫下的民族精神)的层面上得到相当程度的表现。

一、澳门(包括澳门半岛、函仔岛和路环岛)自16世纪中叶以后被葡萄牙逐步占领。1999年12月20日,中国政府将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

从16世纪中叶到本世纪末叶,中华文化在澳门受到最多挑战、表现最为活跃的层面之一是它的民间信仰。民间信仰属于“普化宗教”,它同“制度化宗教”的主要区别在于:同日常生活密切混合;缺乏系统的教义、教规、教仪和教会组织。

葡萄牙人最初于1557年在澳登陆时,就听说了当地的“阿妈”之名。“阿妈”即妈祖,闽、粤民间奉之甚恭的海上女神。史籍记载和田野调查显示,澳门闽籍人称澳门妈祖阁为“妈阁”或“阿妈阁”,葡萄牙人称澳门为MACAU,显系从“妈阁”取音;澳门的另一外文名AMAGUAM也可能是“阿妈港”或者“阿妈澳”的音译。

葡萄牙人在澳门首先接触到的是澳门的民间信仰,几乎与此同时,葡萄牙人及其他西方国家的传教士在澳门开始了他们的传教活动。质言之,澳门的民间信仰首当其冲地置于西方人士和西方宗教的视力和势力所及的范围之内。

1561年(一说是1556年),耶稣会传教士公泽勒等在澳门建立了天主教在中国的第一个据点;1563年,耶稣会传教士增至8人,居澳葡人亦有900余人;1568年,耶稣会传教士卡内罗就任澳门首任主教,他来澳之后,就在大庙顶上,用木板建成一座教堂;1572年,耶稣会在澳门大炮台旁建造了早期的圣保禄学院和教堂;1575年,澳门教区作为东亚第一个主教区正式成立,其辖区包括中国、日本、韩国和中南半岛(印度支那半岛)各分区。至此,澳门迅速成为有“东方梵蒂冈”和“圣城”之称的天主教东亚传教中心。

19世纪,基督教也传入澳门。

西方宗教具有排他的倾向。西方宗教的势力入据和扩充于澳门,这对澳门的民间信仰无疑是一种冲击。

在西方宗教的势头和势力之下,澳门的民间信仰不避不让,保持了自身发展的盛气和盛况,保持了自身固有的模式和传统。以妈祖信仰来说,澳门现有的8处妈祖庙(殿),除马交石天后古庙、娘妈角妈祖阁以外,其余6处均建于16世纪中叶西方宗教传入以后。妈祖信仰的盛气和盛况并且维持迄于今日。黄兆汉、郑炜明《香港与澳门之道教》谓:澳门妈祖阁“香火更胜从前,每年年三十晚,极多的澳门市民都会去妈祖阁上香礼拜,而平日则有极多来自日本、韩国、台湾和东南亚各地的游客到妈祖阁庙燃放鞭炮,诚心参拜。总之,天后信仰在澳门的发展,历久不衰,可谓极盛。”徐新《澳门的视野》则记“华人海船出航前拜祭妈阁庙祈示天后娘娘保佑,而葡人则盼望圣母玛丽亚护航,求耶稣基督庇佑”。再从其他神明的庙宇来看,澳门的哪咤庙、康真君庙、关帝庙、包公庙、女娲庙、北帝庙、谭仙庙、洪圣爷庙、三婆神庙、土地庙等也多是创建于西方教传入以后,这些“大大小小的庙宇完整无缺,而且香火鼎盛”。

二、香港(包括香港岛、九龙半岛及“新界”)原属广东新安县(1914年改名宝安县,治所在今广东深圳市)。鸦片战争后,英国强迫清政府签订《南京条约》(1842)、《北京条约》(1860)和《展拓香港界址专条》(1898)3个不平等条约,强占强租了香港全境。

英国在占领香港的1841年当年,就宣布香港为自由港。150余年来,尤其是战后50年来,随着国际经济、政治形势的变化,香港自由港的内涵和功能逐步扩展,成为全世界最自由、最开放、最多功能的自由港。香港是世界上战后经济发展最快的地区之一。

经济上的快速增长对香港社会的人伦观念发生的影响有两种情况。香港大学学生会社会科学学会1983年的社会调查报告《政治参与在香港》(广角镜出版社1984年出版)指出:

中国传统儒家文化是以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为中心,而这些二人间的对应关系包括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等五伦,中国人便是根据这些划定的关系,对不同的人作出不同的行为反应,所以在遇到陌生人的时候,总先要把二人间的关系弄清楚,若是朋友便得好好对待;然而,由于中国大部分社会都是自给自足的农业社会,对于外来者和陌生人一般都存有怀疑态度,因此中国人基本上对家庭成员以外的人(朋友除外)都抱着不太信任的心态。与此同时,以家庭为中心的思想亦逐渐形成。至于现在商业社会的香港,虽然不少人受了西方教育的影响而对人较开放,但同时由于激烈的竞争和挤迫的环境,以至于不断提升的罪案率,都使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更加疏远,互不信任。

另有香港学者并且认为,在香港的家庭内部,成员之间对功利亦多计较,这是私有制及现代社会中个人主义和实利主义的产物,是浓厚的商品交换意识在家庭关系中的反映。香港中文大学社会系刘兆佳博士用“功利家庭主义”的概念来解释这种现象。上述研究显示,香港经济的快速增长加重了香港社会里中国传统人伦观念辨异和分别的倾向。这是一个缜密的研究结论。

同样缜密的研究也表明,中国传统人伦观念的另一倾向——认同和整合倾向在香港社会并不因香港经济的快速增长而取消。杨奇主编的《香港概论(续编)》一书报告:

近期香港不少人口学者、社会学者分别进行了颇多的调查研究之后认为,西方某些发达社会的家庭变迁现象及其理论同香港现实不尽相符;尽管核心家庭已发展成为香港最普遍的家庭形式,但并未“孤立化”,仍保留有一些中国传统家庭的观念和伦理规范,仍维系着相当紧密的亲属关系网,只是适应工业化后都市新环境的要求,出现了某些调整。

同书还报告:

香港学者近年的多项研究都显示,除了核心家庭内部夫妻关系、亲子关系十分密切之外,同家庭以外亲戚的联系也是紧密的。在各类亲属中,与分居的老年父母来往最多,有经济上的互相补充,家务上和生活上互相照顾(如子女侍奉老父母,老人照料孙儿),还有对家庭大事的磋商等。兄弟姐妹之间在经济上、事业上的互相帮助,亦是常事,至于同其他亲友的交往,可能由于住地分散或生活、工作条件不同,亦可能因交情或利害关系的变化,有些比较疏远了,有的则更为密切了。这是因应新环境而作出的必要调整。

香港知名人士陈玉书在《百年香港与中华文化》一文中也指出:

香港的社会和香港人,基本维系着中华文化传统的家庭制度,维系着由婚姻和血缘关系联结而成的庞大亲属关系网。早年的梁漱溟先生和费孝通先生,以及当今的美国费正清先生等国际著名学者,对于中华文化中家庭、家族、氏族、邻居、朋友等种种社会关系有过明确的论述,反映出历史和现实的情况。中华文化的内涵中一贯受到特别重视的价值观念和传统观念,其中包括家庭、伦理、道德等规范,在港人中一直得到广泛的认同和贯彻。

个人和家庭是社会的细胞。从整个社会的结构来看香港的中国人基本上是以中华文化为其精神支柱的。

三、台湾(包括澎湖)在1885年建省以前隶属福建省,称“福建省台湾府”;建省以后仍然同福建省保持了若干行政上的关系(如,台湾省的乡试仍然合并于福建乡试,台湾建省后连续5年仍然从福建获得协饷等),根据清廷关于“台湾虽设行省,必须与福建达成一气,如甘肃新疆之制,庶可内外相维”的旨意,台湾省的全称为“福建台湾省”,台湾省最高行政长官台湾巡抚的关防(印信)全文为“福建台湾巡抚关防”。

1895年,日本强迫清政府签订《马关条约》,强行侵占了台湾全境,台湾从此进入50年日据时期(1895—1945年)。

日据台湾时期,日据当局的文化政策不断收紧:从笼络拉拢文化人士、管制限制文化活动到全面扼制扼杀中华文化,其在文化上的强制同化亦愈演愈烈。

日据当局在文化上推行强制同化的措施包括:

推行日语教学与废止汉文教学。日据当局在日据初期已将“使台人迅速学习日本语”,开设“日本语传习所”,“采用新领地(指台湾)人民为低级官吏(时),试验(考试)科目中开日本语文端绪(指基础日语)”等列为“台湾总督府学务部”《对于台湾教育方针》(1895年6月)的重要内容,其后又在《台湾公学校规则》(1898年)、《台湾教育令》(1919年)等文件里加强和加重日语教学的强制性。与此同步,汉文被列为台湾各学校的选修科目或废止科目,并限制和终止、禁止民间进行汉文教学“书房”(私塾)。

推行“风俗改良”。出于“唯恐岛民以言语风俗之殊,动辄生意见上之扦格”的考量,日据当局在台湾各地成立“风俗改良会”,从日常习俗(其中包括服装器用的细节,如倡穿和服、使用榻榻米和风吕等)方面推行同化;另在各地实施“寺庙整理”和“寺庙神升天运动”,压制和破坏台湾的民间信仰。

1937年以后,日据当局根据日本近卫内阁“国民精神总动员计划”,在台湾岛内实施“皇民化运动”。“风俗改良”在内容上追加了改用日本姓名、改设日本神龛等一系列苛政,以求实现“内台如一”即同化的目的。

在异族强制同化的重压下,台湾人民奋起抗争。

在日据时期的50年间,台湾民间的汉文教学一直勉力维持。台湾著名诗人赵一山(1856—1927年)、洪弃生(1867—1929年)等都是日据时期出色的塾师。赵一山在1896年受聘为台北富室洪家开设家塾,以诗文教其子弟,1911年又自设“剑楼书塾”,培养了许多汉文人才,后来成为台湾新文学倡导者之一的张我军即出其门下;洪弃生在日据时期亦以授徒为业,其私塾常年保持了“十余生徒”的规模。据资料记载,1897年,台湾有从事汉文教学的书房(或称书塾、私塾、学馆等)1127所,学生17066人;1898年,有书房1707所,学生29941人……在日据当局明令禁止汉文书房以后,台湾民间的汉文教学仍在秘密状态中维持,严秀峰《台北芦洲李氏古厝沿革简介》所记李祖武、李新蔗诸人密至台北中华领事馆“向曾领事学习国语,再秘密传授家人”即其一例。在日常习俗、民间信仰方面,台湾人民“有年有节”、“节礼有数”(谓信守节庆习俗和礼节礼俗)的风气不曾稍改,敬天、祭祖的热忱亦不曾稍减。许多台湾同胞以“大丈夫行不改姓,坐不更名”为信条,拒不改用日本姓名,部分台湾同胞则用拆字、谐音、替代之法,如将“吕”姓改名为“宫内”、“雷”姓改名为“雨田”,“戴”姓改为“田井”(戴的读音近于日语“田井”的读音),“陈”姓改为“颖川”(陈姓的郡望为颖川)等,以此表示对日人苛政的调侃、对中华文化的依恋。

日据当局承认其文化的强制同化最终归于失败:“(台湾)改隶虽然已经过了40余年,但是现在保持着以往风俗习惯信仰,这种汉民族的意识似乎不易摆脱,盖其故乡福建、广东两省与台湾仅一水之隔,且交通来往也极频繁。这些华南地方,台湾人的观念,平素视为父祖墓坟之地,思慕不已(《台湾总督府警察沿革志》第2篇)。”

“台湾社会的发展始终延续着中华文化的传统,即使在日本侵占的50年间,这一基本情况也没有改变。”(中国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新闻办公室《台湾问题与中国的统一》)。日据时期台湾人民在抵制异族同化的斗争中,维护和保护了中华文化的固有模式和固有传统,也维护和保持了可贵的民族精神。

从总体上看,固有模式和固有传统的传承,这是中华文化在澳门、香港和台湾三地发展的共同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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