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转轨时期国有企业的劳动力流动模式_国企论文

中国经济转轨期国有企业劳动力流动模型,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经济论文,劳动力论文,国有企业论文,模型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在中国经济体制的转轨过程中,经济发展显现出两大特征:一是经济总量GNP以强劲的速度持续增长; 二是传统国有企业部门在经历了短暂的“繁荣期”〔1〕之后总体上呈现出较长时间的结构性萎缩。 由于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存在着一些特有障碍以及调整过程本身造成的时滞,上述二特征又集中表现为我国近些年宏观、微观经济形势间强烈反差的现实。在资源稀缺性这一现实与理论前提下,可以推断,如果容忍上述现象继续存在,其危害将不仅限于国有企业部门本身。从发展的角度看,非国有经济部门所受到的负面影响会更甚。本文选择国有企业劳动力流动机制作为中国经济体制转轨的一个侧面进行剖析,不仅是考虑到研究主题的明确和集中,更为重要的是,试图建立转轨经济中我国国有企业劳动力流动模式的基本框架,以为下一步深入研究下岗职工再就业问题提供一点基础和参考。

一、国有企业劳动力的制度性特征及其流动总量界定

1.国有企业内劳动力的制度性特征。

由于我国特殊的历史背景,我国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一直很高,并且全部纳入国家计划管理体制之中。在这种环境下,企业按照国家指令性计划生产,其生产过程投入的劳动力也由国家根据就业计划实行统一配置。企业职工因此享受着“从摇篮到坟墓”的各种福利保障。在建国后至国有企业改革前三十余年的发展中,国有企业的行业及体制特征交互衍生出其内部职工群体的一些共同品质特征。这主要包括:(1)职工工作岗位相对固定但专业技能差, 业务能力主要来自连续的经验积累,因而工作年限一直是职工收入分配的重要变量;(2 )职工工资水平低且刚性化,结果导致企业劳动力再生产主要依靠企业福利来维持;(3 )职工对计划环境的逐步适应过程同时表现为职工对企业依附的加深过程和对市场风险厌恶的累积过程。对国有企业职工而言,就业所获得的是社会福利而不是劳动报酬;失业的涵义也不在于失去工作本身,重要的是失去了与之相关的“身份收益”,或称之为“丢饭碗”。这些国有企业职工的品质特征实质是计划体制特征在职工行为上的具体化;带有明显的制度性烙印。它们在转轨经济中仍不同程度地存在并且对劳动力要素的合理流动构成种种限制。

国有企业劳动力的另一个群体是非正式工劳动力。70年代末大批农村剩余劳动力逐渐从土地上游离出来流入城市经济部门,其中相当一部分以计划外用工(或临时工)形式在国有企业内从事季节性劳动,从而形成了国有企业劳动力的第二群体。这样国有企业内部就形成了与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相适应的二元就业结构。农村劳动力具有以下几个品质特征:(1)农村劳动力一般从事劳动强度大、工作环境差、 低技术或无技术的简单劳动,其劳动收入随劳动总量及劳动强度递增并且弹性较大;(2 )农村劳动力除根据其所提供劳动的质和量取得劳动收入外不享受来自企业的任何福利性待遇,他们与企业之间的契约关系随劳动及分配过程的结束而终止;(3 )农村劳动力对于失去在国有企业的工作机会表现出更强的适应与承受能力。这主要是因为他们从介入城市劳动力市场开始,能否就业以及就业时间长短就由市场需求决定,他们对失去在城市部门的工作有着充足的心理预期。而且,即使他们被城市经济部门辞退,他们仍有土地做为最后的生活保障。对他们来说,在国有企业中获得的打工收入具有兼职性收入的特点,失去在城市经济部门的工作机会只是降低其收入总水平,而不致于对其生存构成威胁。

2.国有企业劳动力流动总量界定。

在传统计划体制下,国家作为劳动力配置主体代替国有企业行使劳动配置权。由于劳动力这一特殊投入品在我国一直处于超额供给状态,计划者因而总是对企业设置最低需求配额,即下达计划就业指标。当计划就业指标超过企业对该投入品的需求时,企业将被迫接受高于它实际需要的劳动力投入量。如果用表示第1个国有企业实际意愿的劳动力投入,表示计划者对第i 个国有企业下达的最低计划就业指标,则全部国有企业吸纳的就业总量(固定工)为,L[*][,P]如(1)式所示。从这一阶段企业劳动力配置主体及方式可以看出,传统计划体制下国有企业就业量由供给方决定。

(1)

式中L[*][,p]为计划体制下国有企业劳动力总量,n 为国有企业总数。

在转轨经济中,国有企业开始取得用人自主权并逐步扩大,劳动力配置主体渐渐由国家向企业转换,需要指出,这一阶段国有企业的用人主体地位仍然是残缺的,这主要体现在企业正式工身上。因为除非职工违法或企业倒闭,国有企业很难仅凭市场供求变动炒职工“鱿鱼”。企业对这部分职工所谓的用人主体地位只是体现在对他们在企业内部的优化组合上以及工资和资金水平的制定上。事实上,国有企业的用人主体地位完整地体现在以农村劳动力为主体的企业非正式用工身上,即企业可以根据生产的扩张与收缩随时招收和辞退非正式工。这样体制转轨时期国有企业劳动力总量L[*][,T]则在原计划体制就业总量(L[*][,p])的基础上又增加一个非正式工增量(ΔL),如(2)式所示。这一阶段在国有企业就业总量决定问题上,供给方和需求方均起一定作用。

式中L[*][,T]为转轨经济中国有企业劳动力总量,△L[A]为企业增加的非正式用工,L[,A]为农村剩余劳动力总量, α为农村剩余劳动力在国有企业部门的就业比例。

在我国经济体制转轨完成之后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可以预言,国有企业中正式工与非正式工差别将不再存在,劳动力市场也将走向统一,国有企业完全可以根据市场经济利润最大化一般原则组织生产。因此,国有企业对劳动力的投入将只限于由产品市场决定的劳动力需求量(L[*][,M]),如(3)式所示。此时国有企业劳动力就业总量由需求方决定。

(3)

式中L[*][,M]为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企业劳动力就业总量,Y[,1]为第1个国有企业利润最大化产量,F[-1][,i](·)为第i个国有企业生产函数的反函数。

根据上述我国国有企业分别在计划体制下、转轨体制下和市场体制下劳动力需求量,可以确定我国转轨经济中国有企业冗员总量及其劳动力流动总量有下列关系:

(4)

(5)

上式中△L[,s] 为转轨经济中国有企业冗员总量(隐性失业人数),△L为转轨经济时期国有企业劳动力流动总量。

二、基本理论模型

1.模型的假定条件。

以上关于国有企业劳动力制度特征的描述是建立本文基本理论模型的背景条件。据此我们可以从中进一步抽象出以下四个具体假定条件:

①劳动力是异质的。根据其制度特征它划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正式工〔2〕,这一类职工主要是通过计划机制配置到国有企业中去的。此外其中亦包括虽由市场机制配置但被企业认可享受计划权利〔3 〕的职工。国有企业的另一部分是非正式工,他们是由市场机制配置到企业中并且不享受计划权利的企业劳动力,其主体是农村劳动力。

②企业部门划分为国有企业部门和非国有企业部门。其中国有企业部门具有正式工和非正式工两类劳动力;非国有企业部门中只有非正式工一类劳动力。

③非正式工劳动力的流动范围既存在于国有企业部门与非国有企业部门之间,又存在于企业部门与非企业部门之间;而正式工劳动力流动仅限于企业部门内部,即在国有企业部门内部流动或从国有企业部门流入非国有企业部门。由于转轨时期国有企业部门总体上是劳动力流出部门,所以国有企业流入非国有企业的劳动力其涵义是净流出量。

④在初始状态下,企业部门全部劳动力为充分就业, 即失业率=0。

2.国有企业部门内部劳动力供求均衡的变动。

根据以上有关假定条件,下面用图(2 )中的劳动供求均衡模型描述转轨经济中国有企业部门内部劳动力价格与数量的决定机制。图中横轴为国有企业劳动力数量(就业量),纵轴为相应的劳动力价格(工资率)。由于转轨时期国有企业劳动力流动尚未形成统一市场(如图3 所示),但已毕竟不是传统体制下劳动力无市场情形(如图1所示), 所以这一阶段国有企业在劳动力资源配置上处于一个“准劳动力市场”之中,这种市场的特殊性表现在:

图(1):传统计划体制下国有企业劳动力价格及就业量的决定

图(2):转轨经济中国有企业劳动力价格及就业量的决定

图(3):市场经济体制下国有企业劳动力价格及就业量的决定

①企业对劳动力的需求曲线表现出向右下方倾斜,这说明国有企业的工资率开始随职工劳动的边际生产率而变动。

②企业面对着两条不同的劳动力供给曲线,一条是完全无弹性的正式工供给曲线S[,1],另一条是有无限弹性的非正式工供给曲线S[,2]。

③由于存在上述特点,国有企业劳动力供求将产生两个均衡点:一个是决定正式工工资率及就业量的均衡点E[,1], 一个是决定非正式工工资率及就业量的均衡点E[,2]。

当国有企业产品市场出现过度供给时,在其它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将使企业劳动力市场产生溢出效应,即企业减少劳动力投入量,国有企业劳动力需求曲线由D[,0]D'[,0]移至DD',如图(2)所示。 但这种调整初期只限于企业非正式工,即图(2)中OL[*][,T]—OL[*][,p] 部分。前曾述及,国有企业这类劳动力主要来自农村。他们是由市场机制配置到国有企业的,并且根据初始合约安排他们不享受在企业终身就业权。因此,企业根据市场需求状况辞退这一部分非正式工只会对资源配置效率产生影响,而不致于对社会稳定构成较大压力。

当国有企业部门劳动需求曲线进一步左移,例如经过市场最终调整由DD'移至D[,1]D'[,1]时,在生存工资率W[,0] 下国有企业正式工已无法实现充分就业。企业对下岗职工可采取两种分流办法:一种是在国有企业部门内实行人员优化组合,即降低那些边际成本超过边际产出职工的工资,以达到减少成本,维持企业持续经营的目的,同时在企业内部第三产业安置下岗职工;另一种是企业辞退边际产出低于工资率的职工,从而使企业既减少成本又提高效率。其中第二种办法属于劳动力在国有企业部门与非国有企业部门之间流动,下面首先讨论正式工在国有企业部门内部流动的情形。

如图(2)所示,当国有企业劳动力需求由DD'减至D[,1]D'[,1] 时,企业无法对OL[*][,p]的职工支付OW[,0]的工资率,而只有OL[*][,M]的职工继续获得OW[,0]的工资率,其余OL[*][,p]-OL[*][,M]的正式工只能获得OW[,1]的工资。企业通过优化岗位组合可减少(L[*][,p] -L[*][,M])(W[,0]-W[,1])的工资成本,即图中ABCD的面积。 但企业仍需支付(L[*][,p]-L[*][,M])W[,1]的成本,即图中DCL[*][,p]L[ *][,M]的面积。对于企业内部下岗职工除获得OW[,1]的工资外,其余部分生活保障将通过企业兴办的各类“三产”性服务活动中获得。这种国有企业职工的内部流动方式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下岗职工与国有企业之间仍保留某些计划体制的权利义务关系,同时职工仍能在原有企业获得部分生活保障,因而这种安置方式所受阻力较小;第二,企业虽然降低了工资成本并部分提高了效率,但隐性失业的问题仍未彻底得到解决;第三,这种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内部消化方式需要一个基本的实施条件,就是企业的总体经济效益相对较好,企业尚有能力为下岗职工提供部分生活保障。

3.国有企业部门与非国有企业部门之间劳动力供求均衡的互动。

在初始状态企业部门充分就业的假定下,可以方便地用图(4 )所示盒状图(BOX)刻画国有企业劳动力向非国有企业部门转移的情形。 图中横轴表示企业部门劳动力总量,纵轴表示工资率。左下角点O 为国有企业部门正式工的工资率与就业量原点,右上角点O'为非国有企业劳动力(非正式工)的工资率及就业量原点。DD' 为国有企业与非国有企业部门共同的初始需求曲线。国有企业部门初始状态正式工的供给曲线为L[*][,p]L'[,p],企业部门中另一部分非正式工劳动力O'L'[,p]在非国有企业部门就业,其工资率为O'W'。由于非国有企业为市场主导部门,在劳动力过度供给的实际情况下,非国有企业部门的劳动供给曲线具有无限弹性,即图中直线W[,0]W'[,0]。这样E点就成为国有企业部门与非国有企业部门共同的初始均衡点。

图(4):国有企业与非国有企业部门之间劳动力转移模拟图

承前所述,当国有企业部门劳动力需求曲线进一步左移, 即由DD'移到D[,1]D'[,1]时,如果有企业按照第二种分流办法辞退OL[*][,p]-OL[*][,M]数量的正式职工,将使该数量的隐性失业显性化, 其规模如前面(4)式所示。 这一部分劳动力(正式工)由于存在一些特定的制度特征,其流动比非正式工更加复杂和困难。并且,如果这一部分劳动力不能在经济体制转轨时期顺利实现部门转移(即由L[*][,M]L[*][,p]转化为L'[,M]L'[,p]),其必将对资源配置效率和社会稳定都产生影响。通过对图(4)进一步分析可知, 要实现国有企业过剩劳动力部门转移需满足以下三个必要条件:第一,非国有企业部门对劳动力的需求须由DD'增至D[,1]D'[,1],即非国有企业在规模上要有进一步发展;第二,国有企业职工要割断同企业的计划权利与义务关系,由正式职工转变为非正式职工;第三,由于国有企业与非国有企业部门存在着行业差异以及职工在具体转移中存在着岗位变化,因而国有企业职工在进入非国有企业部门前需进行有关转业技能培训。以上三个条件的满足需要政府、企业、个人及社会各方共同努力,同时要有相关配套政策予以支持。

三、模型的政策含义与结论

国有企业冗员是指企业在劳动配置中过剩的劳动力,也就是传统体制下存在于国有企业的隐性失业。由于过去传统体制下我国生产技术水平落后,产品供求矛盾突出,劳动要素价格被严重扭曲,加之政府与企业之间在计划权利与义务上进行着种种交易(trade—off),致使隐性失业在我国国有企业内部长期存在。随着体制转轨过程的深入和上述矛盾的逐步解决,隐性失业存在的基础已基本瓦解。而且从国有企业角度而言,企业为了在市场竞争中生存和发展也希望根据产品市场的需求状况确定其对劳动力的需求量。因此剥离企业冗员就成为经济转轨时期国有企业劳动力流动的必然态势。假如目前国有企业完全按市场规则行事,即同时把冗员推向社会,则可能由于我国社会保障机制孱弱从而对社会稳定造成巨大压力;然而,如果坐等社会保障机制完全发育成熟或由经济增长创造出大量就业岗位后再分流冗员,似乎这本身正是剥离企业冗员后效率提高的结果。由此可见,目前冗员问题的实质已不在于是否剥离而是应如何剥离,即在权衡效率与稳定的得失之后,正确选择冗员释放的“度”与“序”。从本文模型出发,我们可以总结出冗员分流的以下原则即:“由内到外,效率优先;内外结合,双向开拓;层层分流,保障有力”。具体讲就是在保证企业效率提高的前提下,首先根据国有企业状况实现内部劳动力最佳配置,其冗余部分采取部门转移方式实现就业。通过开拓企业内部外部两个劳动力市场以达到创造就业岗位实现大部分下岗职工再就业的目的。最终经过逐层分流,少量失业者进入社会保障体系再择机就业。

不仅如此,要顺利实现国有企业过剩劳动力部门转移还需要一些相关宏观调控政策予以支持。首先应对目前我国农村劳动力流入城市的规模进行适当控制。尽管这一措施不是解决下岗职工再就业的最终途径,但它毕竟可以遏制农村劳动力进城的强大势头并且暂时为下岗职工提供一些职位空缺。其次,加速建立健全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在传统计划体制下,我国劳动力就业由国家强制性地统一安排,致使社会保障体系中缺乏失业保障机制。近几年在国有企业职工大量下岗的严峻形势下,失业保障发展较快,但与市场经济发达国家比仍相距甚远。再次,积极培育和规范劳动力市场和各类人才市场。通过建立社会就业服务机构为下岗职工提供就业培训及信息服务,从而加速国有企业剩余劳动力实现部门转移。最后,也是更重要的一点,要继续壮大非国有企业,通过金融、财政等宏观政策刺激非国有企业再上一个台阶,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尽快开通国有企业职工到非国有企业就业的渠道。这样,在发展非国有企业保持国民经济总体持续发展的同时,又能增加社会总就业量,最终顺利实现国有企业劳动力的部门转移。

注释:

〔1〕 指国有企业改革初期, 我国产品市场供求矛盾相对突出的时期(1985年—1988年),这一阶段国有工业企业产值增长平均为12%(《中国统计年鉴》1994年)。

〔2〕 “正式工”与“非正式工”是沿用习惯说法, 此处无褒贬之义。其中正式工包括固定工、长期合同制职工;非正式工指计划外用工和临时工。

〔3〕 参见盛洪《寻找改革的稳定形式》,《经济研究》1991 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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