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加入WTO后对我国产业组织的影响,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试论论文,组织论文,我国论文,产业论文,WTO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美已就中国加入WTO达成双边协议,这标志着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已为期不远。加入世贸,无疑将进一步促进我国的改革开放,将我国纳入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大潮流中,将对我国的经济体制、市场机制和企业主体产生深远的影响。本文试从产业的角度,分析加入WTO对我国产业组织的影响。
一、入世后产业的价格效应分析
WTO的主要目标之一就是消除各国之间的关税壁垒、进口配额等,使各国的产品能在成员国内自由流动。我国为了保护某些产品,设置了较高的关税壁垒,如汽车的综合关税率达到100%。一旦消除了关税壁垒,将使我国高关税产业的平均价格有较大的落差。
图1中S线表示国内厂商的总供给,D线表示国内的总需求,P[*]表示受关税保护的行业均衡价格,P[0]则是消除关税后的均衡价格,当价格为P[*]时,进口的商品量为(q[,1]—q[,2]);当价格为P[,0]时,进口量则为(q[,4—q[,3])。由此可见,关税消除后,国内价格降低,国内厂商的供应量减少,产业的产出受到国外竞争者的挤压,挤压的程度受S线斜率的影响。当国内此行业完全竞争时,S线为所有厂家边际成本曲线(也即单个厂商的供给线)的加成。因此行业S线的斜率与单个厂商的边际成本曲线的斜率成正相关。当厂商的竞争力愈强,其边际成本曲线就愈陡,供给弹性愈小,从而行业的S线也就愈陡,行业的产出受国外的竞争影响就愈小;反之亦然。同样,进口配额对行业的影响如同关税,以图1为例,如果(q[,2]—q[,1])为某一产业的进口配额,此时的市场均衡价格就如P[*];取消配额后,进口量增加到(q[,4]—q[,3]),同时价格回落到P[,0]。
价格的降低和国内产出的减少必然意味着那些成本过高的劣势企业将会退出市场,被兼并或破产;而那些有一定优势的企业会寻求规模的扩张,通过实现范围经济和规模经济,达到降低成本的目的。过度被耗费的资源(为高成本的企业使用),将会向效率高的企业集中或流向其它行业,从而达到资源的最优配置,并将使我国那种企业数目众多、企业规模实现程度低、小而全的产业组织现象大为改观,使我国的产业组织合理化。
二、入世后产业的结构—行为—绩效分析
在产业组织学中,哈佛大学的梅森(Mason)和贝恩(Bain)等人在理论上构造了市场结构(Structure)、企业行为(Conduct)和市场绩效(Performance)分析框架,简称SCP分析。三个要素彼此相互影响,共同决定产业的发展。加入世贸后,由于市场的开放,产品进口和外国直接投资的进入对我国产业的市场结构、企业行为和市场绩效都会产生深刻的影响。
1.市场结构。市场结构是指在特定的市场中企业间数量、份额、规模上的关系,以及由此而决定的竞争形式。它确定产业组织竞争性质的基本因素,主要由进入壁垒、市场集中度和产品差别化所决定。
(1)进入壁垒。进入壁垒是进入一种产业的壁垒总和,是影响市场结构的重要变量。在封闭的经济条件下,一国的产业对外国竞争者来说有两种壁垒。一是政策性壁垒,包括高额关税、进口配额等贸易壁垒和产业的限制进入等条款。前者阻碍了国外产品的贸易出口,后者限制了国外企业在某一产业的跨国投资,两者都有效地阻止了国外竞争者进入他国市场。二是结构性壁垒,按贝恩划分有五个方面,即规模经济、必要资本量、产品差别化、绝对费用和法律制度。这是任何一个潜在的进入者在任何国家进入某产业必须面对的壁垒,一般与一国的经济开放程度无关。由于加入WTO后,我国必须承诺在一定期限内对协议要求的产业降低关税和放宽进入限制,如允许外国企业对我国电信企业有51%的控股权,因此我国大部分产业的政策壁垒基本消失后,产品的贸易进口和对在国内曾受限制进入产业的直接投资都会大为增加。但这两者在短期内对产业的结构性进入壁垒没有影响。
(2)市场集中度。如上所述,入世后贸易壁垒的取消将会使国外的产品和服务大量进入到我国。这种进口会使我国原来企业的市场份额下降,市场集中度会在短期内迅速下降(无论这个产业以前是垄断的还是寡占的,当然除了拥有某些特有资源的产业)。同时,其他各成员国的市场也向我国市场开放,企业面对的不只是国内市场,而是世界市场。出口方面,企业的市场集中度亦会更进一步降低。综合考虑到这两方面的因素,我们可以得出国内企业入世后短期的市场集中度指标:
其中C[,x]表示x公司调整后的市场集中度;Q[,x]表示x公司在国内和国外的总销量;X[,x]表示x公司的出口;Q表示整个市场的销量;X表示总出口额;M表示总进口额。如果存在出口中性说,即国内的生产厂家的出口份额与它的在国内的生产份额相一致,那么这个公式可进一步简化为:
由此可见,即使入世后国内企业保持销量不变,市场容量不变,随着进口(即M)的增大,单个厂商的市场集中度也会下降,国内厂商的市场力量因此减弱,市场竞争程度加剧。
至于直接投资进入,情况比较复杂:1)在新建直接投资进入的情况下,生产商的数量无疑相应会有所增加。若没有垄断和竞争挤出效应,生产商的集中度无疑将会下降;2)在跨国兼并进入的情况下,若不发生产出或销售量的相应变化,按厂商产出或销售量计算的集中率都不会变化。但是,若兼并进入导致产量和销量的增加,将会使集中度下降。
(3)产品差别化。入世后产品的差别和品牌竞争将更激烈,尤其是在产品技术比较成熟的行业里。由于产品的替代性增强,企业面临的需求曲线会更富有弹性。
2.企业行为。由于我国某些行业长期处于政府的保护下,企业没有真正的市场竞争意识,不注重树立自己的品牌形象,不注重营销拓展和技术开发。入世后国外企业的介入会使产业里的市场竞争行为加剧。
(1)价格行为。正如上面的分析,关税的降低导致国外贸易出口产品的大量进入,使国内产品的价格降低。价格是企业赢得消费者青睐、占领市场的主要方式。进口零配件价格的降低会导致国内整机产品成本的降低,同时由于市场结构更开放以及产业内企业数目的增多,产品价格竞争行为将更为激烈。那些经营效率低下、技术落后而导致成本过高的企业将被淘汰。
(2)促销策略。广告宣传是企业产品赢得市场、争取消费者的重要途径。产业市场放开后,国外那些以前想涉足中国市场的企业急需在中国消费者心中树立自己的商标和品牌形象,提高产品的知名度,蚕食现存厂商的市场份额,因此会竞相作广告宣传和举办促销活动,以此来吸引使用现存厂商产品的消费者或开拓新的市场空间。这在耐用消费品产业中将表现得更为突出。
(3)兼并行为。一些效率高的企业为了提高市场份额,会通过兼并和收购来寻求规模扩张;效率低下的企业将会退出市场,要么被兼并,要么被破产清算;同时国外企业为了迅速进入开放的中国市场,也会实行购并策略。
3.市场绩效。市场绩效是产业运行的效率。它以市场结构为基础,反映了由企业的市场行为所形成的产业资源配置、技术进步和产业规模经济实现程度等方面所达到的状态。
(1)资源配置和福利效果。市场准入的放开和关税壁垒的消除,将导致国外厂商的直接投资进入和贸易进口,在短期内使厂商的市场集中度降低,竞争程度增加,最终优化了产业的资源配置,增加了社会福利水平。
(2)技术进步。在封闭的情况下,我国产业中大部分企业的技术档次相同,没有赶超的动力。在国外产品大量涌入下,尤其西方高技术、高附加值的产品,为企业提供了一个模仿的机会,使许多企业学习、模仿和吸收国外先进的技术;同时也为国内企业增加技术开发力量进行自主创新,赶超国外产品技术能级提供了动力。国外的直接投资会带来先进的技术,将产品本地化,更容易使技术在整个行业中形成扩散。这样最终会导致我国整个产业的技术升级。
三、入世后对我国产业组织的不利影响
加入WTO后,我国的产业市场绩效将得到改善,但这是以我国具有一定的产业竞争力为前提条件的。如果我国的产业竞争力很弱,市场的开放在长期内将对我国的产业组织产生不利的影响。入世后大型的跨国公司进入我国市场,其凭借特有的竞争优势很可能成为这一行业的主导厂商,使产业的市场结构从竞争走向寡占甚至垄断。其次,跨国公司进入我国后,可能对其设在我国的子公司提供资金或利用内部价格转移手段补贴其产品成本,最终将我国的企业赶出市场,从而垄断该市场。外国跨国公司一旦在该市场获得垄断地位,就会提高价格,使之高于竞争市场条件下的价格,这对于我国的经济福利会产生不利影响。
在逻辑上,就国际直接投资进入之初而言,国外竞争者的进入可提高市场的可竞争性。但现实中,东道国(包括我国和一些东南亚国家)为吸引外资,往往给予外资企业种种优惠的待遇(如税收减免等),尤其是先入企业的优惠待遇,结果反而在跨国公司进入后抬高了东道国相应产业的市场进入壁垒。这种壁垒不仅对后到的跨国公司的进入形成壁垒作用,而且还可导致跨国公司相对当地厂商的竞争优势或垄断优势的进一步扩大,从而对东道国的当地厂商形成了进入壁垒,或加快了东道国当地劣势厂商的被排挤和淘汰。事实上已存在这种情况,在发展中国家因为政策上对先入者的倾斜,使得跨国公司在进入东道国的一段时间后,反而拥有了可有效阻止新厂商进入的种种优势,或凭借当地政府的政策和先入优势实施种种排他性经营和反竞争性活动,从而在东道国导致反竞争效应的出现。入世后,由于我国某些产业市场准入的降低和开放,将会导致一大批外资企业的进入。如果继续给予外资企业种种优惠(特别是各地区受当地利益的驱动,竞相以各种优惠的条件吸引外资),从长远来看,最终将会导致我国某些产业的市场可竞争性降低。
四、结论与对策
加入WTO后,无论是产品的进口还是直接投资进入在短期内都会提高产业的市场绩效。但在长期内,如果产业不具有国际竞争力,市场的开放可能会对产业组织产生一些不利的影响。此外我国往往给予外资企业种种优惠,长期以往也会导致在某些产业里出现反竞争现象。因此我们应着眼于提高我国的民族产业的竞争力,增加市场的可竞争性,使我国的产业组织更合理化。
1.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废除对外资企业的超国民待遇,减少国内企业的经营劣势;完善有关竞争法,防止跨国大公司掠夺性降价销售和排他性的卡特尔协议。
2.促进强强联合。当前我国企业竞争力不强,原因之一是企业的规模过小,很多企业还未达到最低规模经济要求。因此应排除一些体制和机制上的障碍以及地方保护主义,促进同行业内的企业跨地区、跨部门的强强合并,凝聚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这样,使优质的资源得到集中,避免企业向R&D方面重复投资,加强与外国竞争者平起平坐的力量。
3.加快向民营企业的开放。实践表明,民营企业比国有企业更富有活力和竞争力。既然市场要向国外竞争者敞开,也应向民营、私营企业开放。这种开放不仅指放宽行业进入的规制,而且指在借款、融资和兼并等政策上给予民营企业更大的支持和优惠,鼓励民营企业的壮大与发展,在上市和发行公司债券等融资方面给予公平待遇甚至倾斜,使之能与国外企业相抗衡。
4.给予技术援助。竞争力的背后是一流的技术在作支撑。在幼稚产业里的企业的一般规模尚小,无法支撑较大的R&D支出。对此,政府对R&D支出占销售收入达到一定比例后,可分不同的行业实行一定的税收退还等优惠政策。对一些关系到整个产业升级乃至参与全球竞争的重大技术攻关项目,政府应出面协助或组织并给予财政支持。
5.加强出口与对外投资。继续理顺我国的外贸体制,给予更多企业以自主出口经营权,简化出口报关等手续,使企业积极地参与全球竞争,提升我国产业的国际竞争力。可专门成立一个帮助企业出口的银行,为企业提供卖方信贷等。对某些具有优势的产业,应鼓励其企业向海外拓展市场和业务,在国外设厂经营,分享国际分工的好处。
收稿日期:2000-05-29
标签:关税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