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剩余再分配与农村非农转型_农业论文

中国农业剩余再分配与农村非农转型_农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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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之发达程度主要取决于其非农化水平的高低。西方发达国家昔日的非农化主要是采取工业化——城市化的典型模式。而众多发展中国家当今的非农化实践表明,工业化——城市化道路并非唯一可行的发展模式。推行包括工业化、城市化在内的多渠道非农化发展模式,不仅可以少走弯路,加快发展速度,而且可以避免单一的工业化——城市化道路的高昂成本和可能产生的“城市病”。值得一提的是,不论采取哪种非农化模式,都必然借助于农业剩余的大量生成和有效地再配置。本文试图在对中国农业剩余的再配置等问题作出必要分析的基础上,进一步探讨中国非农化的模式选择和发展思路。

一、农业剩余及其意义

对于农业剩余这一经济学范畴,一般可以从广义和狭义两方面来理解。狭义的农业剩余仅指农业的产出剩余,即指农业总产出在扣除了农业内部消费之后的剩余部分;而广义的农业剩余则是指农业自身生成的生产要素和产出在满足了农业自身需要之外的部分,不仅包括农业的产出剩余,而且包括劳动力、土地资源等要素剩余。本文主要以广义的农业剩余再配置为研究对象。

农业历来被誉为“母亲产业”,非农产业的发展有赖于农业的哺育,没有农业剩余的产生,非农产业的发展就失去了基础和前提条件。尤其是在非农化的起步阶段,农业剩余是非农产业资本和劳动力积累的主要源泉。具体表现在:

1.非农产业的起步和发展,必须通过大量汲取农业的产出剩余作为原始积累,进一步转化为非农产业资本,才能获得较为迅速的发展。这就是农业对非农产业作出的“资本贡献”。

2.非农产业发展所需的大量劳动力也有待于从农业中转移出来,再配置到非农产业中去。即农业的“劳动力贡献”。

3.农业还必须为非农产业就业者和城市居民作出“食品贡献”。农产品在满足了农业从业人员的自身生活消费之后,还必须有足够的剩余来满足城镇居民和非农产业就业者对食品的需求。

4.农业还为非农产业作出“原料贡献”。许多农产品是非农产业所必需的原料,需由农业提供。

5.农业剩余同时也是农业扩大再生产和工业品实现的物质基础。农业产出剩余的一部分通过内流可用于农业自身的扩大再生产,一部分被非农产业所汲取和转移,另一部分则可通过与工业品相交换,一方面满足了农业对工业品的需求,另一方面又为工业品的实现提供了“市场贡献”。

另外,农业还必然为非农产业提供土地,矿山等作为对非农产业的“场所贡献”。

二、中国农业剩余的再配置和非农化透视

我国非农化的真正起步始于建国以后。建国初期,迫于国际国内的种种形势和压力,我国的非农化也是以工业化——城市化为唯一模式,特别是采取了“优先发展重工业”的发展战略,使农业为之付出了较为惨重的代价。几十年来农业发展极为缓慢,基础较为薄弱。据统计,1990年与1952年相比,我国农业产出只增长了近3倍,而工业总产值则增长了65倍,建立了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

我国工业基础的奠定和工业的迅速发展与农业剩余的大量被汲取密不可分,特别是对农业产出剩余的汲取数量极为惊人。1952年—1990年,我国工业总共汲取了农业产出剩余11594.14亿元,占同期国民收入总积累额的27.2%。

我国工业化资本积累对农业剩余的汲取主要通过三种方式:税收方式,“剪刀差”方式和储蓄方式。其中,尤以“剪刀差”方式为主。据统计,1952-1990年,国家通过工农业产品的不等价交换(即“剪刀差”)方式为工业化汲取了高达8708亿元的剩余,平均每年约223亿元,约占同期国家财政总收入的20.5%,而且数量不断递增。1989年高达797.44亿元。同期,通过农业税和牧业税等税收方式共从农业中汲取了1527.8亿元的农业产出剩余,占同期国家财政总收入的3.6%,近年来比重有所下降,但绝对数额却不断增长。通过农民自愿储蓄方式汲取的农业剩余,由于农民较为贫困,数额较小。但80年代以后明显增加,1980年达28.6亿元,占总汲取量的8%,1990年上升到319.4亿元,占总汲取量的28.4%。

较之工业化对农业产业剩余的汲取,建国以来,非农产业对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极为有限,明显表现出了两种剩余非农化的非同步性。1952年农业劳动力与非农劳动力的比例是84:16,1985年为62.4:37.6,到1991年时仍为59.8:40.2。而相应年份的农业产值在GNP中的份额与非农产值在GNP中的份额之比则是:1952年为58:42,1985年为42.4:57.6,1991年为39.5:60.5。可见,目前非农产值已大大超过了农业产值,而农业劳动力却仍然大大高于非农产业劳动力。其结果是,大量的剩余劳动者滞留于农村,形成了沉重的人口压力。加之70年代中期以前对控制人口问题没有足够重视,未采取积极的抑制措施,使本来基数很大(1952年为5.75亿)的人口,在出生率上扬而死亡率下降的情况下“爆炸”性增长。1976年以前,人口自然增长率一直保持在25%以上,1976年以后实行计划生育才使人口自然增长率降到15%以下。但是,由于人口惯性作用,我国人口增长仍然迅速。1995年2月已达12亿人,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沉重压力。

一般而言,非农化过程,一方面是农业总产值在GNP中的相对份额越来越小,另一方面则表现为农业从业人员(或农村人口)占总就业人数(或全国总人口)的比重越来越小。这是衡量一国非农化程度的两个重要指标。对农业产出剩余的非农化应该是与对农业劳动力剩余的转移同步进行的。而我国在大量汲取农业产出剩余的同时,却没有相应把农业劳动力剩余转移出来。其结果是,对农业产出的过度汲取,限制了农业生产的扩大和农业生产率的提高。同时,大量隐性失业者滞留在农村,使本来就有限的耕地资源显得更为紧张,进一步强化了“二元经济结构”扩大了城乡差别,于是非农化的所谓“推力”和“拉力”作用在中国表现出了极度的扭曲。主要表现在:

1.农业资源的有限与闲置浪费并存。人多地少本来会推动大批农民从事非农活动,加上非农产业较高收入的吸引,农村剩余劳动力会自行转移到非农产业,农业资源也会得到有效使用。但现实是,多数人离乡不离土或无法获得非农就业机会,使得新增劳动者无法获得劳动对象,耕地资源的分配和占有关系日益紧张。同时,部分转出人员由于无力经管土地,实行粗放经营,甚至抛荒弃耕,造成巨大浪费。

2.过度汲取所造成的农业劳动生产率低下和农村资金技术的缺乏使农业自身发展和吸纳劳动力的能力有限。目前,我国除1463亿亩耕地外,实际上尚有宜农林牧发展的荒地5亿亩,宜林果种植的荒山荒坡11亿亩,宜牧业发展的草山草坡6亿亩,宜水产养殖的内陆水面和沿海滩涂2亿亩有待开发利用。同时,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占耕地面积69%的中低产田地改良等都为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提供了广阔空间。其制约因素在于农村的“贫困恶性循环”和农业政策的不规范。没有足够的资金、技术和相应的政策扶持,农民无法为自身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

3.农业劳动力的数量过剩与人才稀缺并存。

由于“推力”和“拉力”的双重作用,大批农民离乡进城,寻求较高收入。但由于没有良好的再配置机制,盲目转移,一方面是农村中文化和素质较高者由于非农就业较易而被转移,致使农村劳动力总体素质降低,特别是专业技术人才奇缺,阻碍了农业专业化和规模经营的发展,“科技兴农”失去了其人才基础。另一方面则在城市形成了“打工潮”,加重了城市的人口压力和交通运输等方面的负担。

4.城乡和地区收入差距的扩大与城乡壁垒造成劳动力转移和再配置的无序性。

多年来推行的严格的户籍管理制度和城乡壁垒政策以及城市的高福利待遇,一方面使城乡差别扩大,激发了人们对城市生活的向往,另一方面又人为地阻止了劳动力、人才的城乡流动。改革开放以来,由于体制的更变,国家已无力将农民钉在土地上,又未能及时组织有序的转移和流动,致使劳动力和人口的流动处于混乱状态。这种流动既不是市场机制调节的结果,也不是国家的有序调整和组织。因而大多呈现出向东南沿海发达地区和中心城市人口稠密区流动的特点。这就更加剧了经济发展的产业和地区间的不平衡。

三、农村非农化——中国非农化的可行模式

我国目前非农化面临的最大困难在于庞大的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再配置问题。我国农村劳动力约有4亿多,乡镇企业近几年吸收了近1亿,农村尚有2亿左右剩余劳动力,其中3/4集中在中西部地区,有8000多万人则背井离乡,跨省区流动打工,滞留在农村的剩余劳动力仍有1亿多。另外农村劳动力每年还以1300万的速度递增。仅靠工业化和城市化来再配置,吸纳能力极为有限。因此,寻求多元的劳动力再配置模式乃当务之急,关系到中国非农化的快速发展和现代化的实现。

就我国的实际情况而言,农村非农化道路无疑是更为切实可行的发展战略。所谓农村非农化是指在农村兴办包括乡村工业、乡镇企业、农村第三产业、农工商联合体等非农产业,就地吸纳和转移农业剩余,同时实行乡村城镇化与之相配合。

实行农村非农化的优点在于:(1)可避免工业化——城市化的高昂成本和“城市病”的发生,减弱人口流动对城市、交通运输的压力。(2)能迅速繁荣农村经济文化,缩小城乡差距,消除城乡壁垒,弱化“推力”、“拉力”作用和“二元经济结构”。(3)改善农村经济结构和经济条件,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增加农业产出剩余,拓宽农业本身对劳动力的吸纳量。(4)改善农村教育教学条件,提高农村劳动者的文化素质和综合素质,使其能获取更多的就业机会。

我国乡镇企业的成功有力地证明了农村非农化的可行性,乡镇企业在我国经济中不论在规模上还是速度和效益上都起到了一个方面军的作用。1993年,全国工业总产值仅为4.07万亿元,而乡镇企业的工业产值就占了2.18万亿元,而且还同时吸纳了近1亿剩余劳动力。当然,乡镇企业的发展势头和对劳动力的吸纳已有所减弱,而且其地区分布也不平衡,主要集中在江浙和东南沿海发达地区。因此,仅靠乡镇企业孤军奋战,终非良策,全方位地实行农村非农化、乡村城镇化,多渠道再配置农业剩余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为此,提出以下发展思路。

1、加快市场经济体系的建立,放开农产品价格控制,由市场自发形成均衡价格,佐以国家适度的间接调控。

由市场决定农产品价格其实是逐步消除工农业产品“剪刀差”的最佳方式,有利于防止农业产出剩余的过度外流;增加农业扩大再生产所需资金,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和农业产出量。同时使农民有足够的资金投入非农活动,农业基本建设,农业科技和农村教育等。这就意味着我国工业对农业剩余的汲取量将减少。不过我国现阶段已基本完成了“以农哺工”阶段,走向了“工农平衡发展”阶段,适当增加农业产出剩余的内流是必要而可能的。工业基金一方面可由工业自身积累,另一方面可通过农业税收和农民储蓄的增加来补充。当然,农产品价格放开初期,可能会有较大的涨幅,国家应建立专门基金,间接调控平抑物价。

2、发展多元的劳动力再配置体系,在加强工业化和城市化对劳动力的吸纳力的同时,全面推行乡村城镇化建设。

这种多元劳动力再配置模式的具体措施有:①增加农田改良和基本建设投入,开发荒山荒坡、沿海滩涂,发展林、牧、渔副业和经济作物,转移和吸收部分剩余劳动力;②加强以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为特征的农村第三产业的发展,就地转移部分剩余劳动力;③建立农工商联合体,多种经营,综合发展,增加农业收入的同时又转移了部分劳动力;④继续加快乡镇企业的发展,特别是在中西部落后地区,进一步拓展对剩余劳动力的吸纳力;⑤加快工业发展,提高劳动生产力,扩大生产规模,有序引导一部分农村剩余劳动力再配置到工业中去;⑥加快城乡旅游服务等第三产业的发展,吸纳更多的就业人员,目前已实行每星期五天工作制,一方面可增加部分就业机会,另一方面对第三产业的发展将有较大的促进作用。⑦以县城和中心乡镇为核心,大力发展农村城镇化,形成燎原之势,同时发展乡村交通、通讯业、旅游景点和文化娱乐设施等建设,一方面改善了农村文化生活条件,使农民享受现代文明,另一方面也扩大了就业门路;⑧加强职业技术教育,扩大国际劳务输出,解决部分剩余劳动力的出路;⑨培育劳务市场,建立相应的职业介绍和咨询服务机构,指导劳动力有序地在地区和行业间流动,避免盲目流动和“打工潮”的加剧。⑩改善扶贫工作,变“救济式”的扶贫为“促其自救式”,同时加强“希望工程”和“星火计划”的力度和广度以拓宽潜在的就业机会和门路。

3、实行合理的地区和产业倾斜政策,对农业和落后地区给予必要的扶持。

农村非农化的全面推行归根到底取决于农村的资金、技术、人才是否得到满足。尤其是贫困地区,三项都极为缺乏。农村非农化的资金大部分要靠农民从农业剩余中积累,这就意味着,大力发展农业,提高农业产出量是先决条件。国家对农业,特别是落后地区的农业,应给予适当的政策倾斜和扶持,使其冲出“贫困恶性循环”。至于技术和人才方面,国家一方面可加强这些地区的职业教育、专业化教育,另一方面应鼓励、奖励具有专业技术的人才流入落后地区。

注释:

①李微:《农业剩余与工业化资本积累》,云南人民出版社,1993年。

②《亚洲非农化发展研究》,南京出版社,1988年。

③[英]拉尔:《“发展经济学”的贫困》,云南人民出版社1992年。

④辜胜阻:《中国农村剩余劳动力何处去》,《农业经济》1994年第10期。

⑤陶文达主编:《发展经济学》,四川人民出版社,1992年。

⑥《中国经济年鉴》1990--199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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