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保护我国的出口市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我国论文,市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1997年我国加入WTO的谈判取得重大进展,1998年我国准备加快谈判进程,在举国上下沸沸扬扬谈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时候,人们的议论似乎更多地偏向国内市场的保护与开发,而对出口市场的保护方面关注不够。本文拟就我国出口市场存在的一些问题做一些对策分析。
一、三资企业的产品冲击了我国的传统出口市场
截止1997年底,我国累计批准外商投资企业30多万家,合同利用外资5200多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2200多亿美元。外资的注入弥补了国内投资的不足,激发了国内市场上的竞争机制,有利于提高国内企业的生产技术和管理水平,扩大了我国的出口能力。这对于扩大就业机会,提高居民的生活水平,无疑具有非常积极的作用。然而人们对引资中的一些消极方面重视不够,现在已开始对我经贸工作产生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
举办三资企业之初,我们已经注意到对进口的先进技术可以适当放开国内市场,而对返销国外的则基本上不加限制。据统计,1996年底,我国出口总额为1510亿美元,其中外商投资企业出口额达615亿美元,占我国出口总额的40.7%。在80年代,外资主要投向是饭店、宾馆。90年代以后,转向劳动密集型和一般加工组装型企业,约占总项目数的70%,主要是缝纫业、电子和通讯设备、纺织、塑料制品和仪器。其中电子行业不过是家电组装和元件制造,没有甚么太高的技术成分。目前,我国国内企业出口的优势还在劳动密集型产品,与三资企业的出口商品存在着同构性的矛盾,为我们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增加了对手。虽然在统计上反映了出口扩大,创汇增加,但是真正获利的主要不在我们。例如,目前在国际市场上,内地的三资企业产品与本地企业产品竞争激烈,一部分本地企业的出口市场份额已转移给三资企业。以台资企业为例,据经贸部统计,台商出口产品与本地企业产品在国际市场上正面交锋的,在美国市场上有295项,在日本市场上有288项。与国内企业相比,三资企业可以享受到较优惠的待遇,财税负担较轻;三资企业往往以高薪从本地企业中挖走高级人才和管理人才。一般来说,他们的技术较先进,管理较为有方,营销渠道较多,更有部分三资企业违反当地法律,为降低生产成本而扣减工人的工资及其它福利待遇,还有为数众多的转移价格等现象。这一系列因素使三资企业在经营中更占优势,使本地企业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局面,结果是内地本身的出口能力下降,出口市场被三资企业夺走。
随之而来的另一个严重问题是,一些国家和地区(主要是韩国和港台地区)在向内地大量转移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同时,它们过去对美国的贸易顺差也向内地转移,使我国在美国市场上的贸易顺差越来越高,面临空前的贸易保护主义的压力。在港台地区和韩国对美出口高峰的1987-1989年,它们由于拥有高额顺差而成为美国贸易保护主义者的攻击对象,然而,90年代以后,它们对美贸易顺差减少,同时内地对美贸易顺差大幅度上升。以香港,台湾和内地为例,1987-1993年港台两地对美顺差从242亿美元降为86亿美元,同期内地对美顺差从28亿美元上升到227亿美元。三者平衡之后,对美顺差实际上是徘徊不前,增长有限。或许我们可以说,6年来三地对美出口的总的竞争力并没有很大的改善,只是把出口和贸易顺差在相互之间转移而已。但美国保护主义的压力却实实在在地转移到了内地头上。
二、国内企业多头削价竞争,造成肥水外流,反倾销投诉案件剧增
在西方国际贸易理论中,有一种所谓的“贫困化增长”的极端情况。这种情况是指,由于某种出口产品的价格需求弹性很低,这时如果大量出口,往往会使该商品在世界市场上的价格降低,这可能糟糕到足以使增长具有破坏性。在本世纪30年代以前,巴西在世界咖啡市场上已占有足够大的份额,其出口已面临非弹性的需求。而各个小农场主却认为,他们各自咖啡生产的扩大不会影响世界价格。然而个体的合理性却可集合为整体的不合理性。通过很多小农场主的竞争,使其出口大量增加,引起世界价格下降,贸易条件恶化。换句话说,巴西本国供给能力的提高实际上使其经济状况更坏。
目前我国很多出口商品也面临着类似的困境。由于层层加码的出口刚性的创汇指标,使企业出口压力极大。特别是在国内外两个市场争夺资源的情况下,出口企业要完成创汇任务,对内相互抬价抢购资源,导致国内轮番涨价,推动出口商品换汇成本不断上升;对外自相残杀,削价竞争,甚至不计赢亏,卖价越来越低,导致由赢转亏,肥水外流,贸易条件日趋恶化。我国镁砂出口占世界市场85%左右,按理应占垄断地位,能够控制价格水平。但由于多家经营,又缺乏有效的协调,结果相互竞争,使价格大幅度下跌。以9010号重烧镁砂为例,1985年以前出口平均价格为125美元/吨,1989年降到65美元,1993年更下降到40美元。山东一个调查组反映,我输美丝绸衬衫在洛杉矶的批发价每件仅4美元,零售价为6.99美元,比1993年同期下降2/3,卖价仅为纯棉衬衫的1/3。香港一家刊物对我国1993年海关统计做过分析,初级产品出口63种商品,有49种价格下降,外汇损失11.4亿美元,制成品出口110种,有75种价格下降,外汇损失31亿美元。这124种商品外汇损失合计42亿美元,占我国出口总额近5%。恶性竞争导致国家利益、企业利益受损,国外客商得利,国家宝贵的矿产资源也遭受极大浪费。
更为严重的是,低价竞销引起国外对我反倾销投诉案件空前增多,恶化了我国企业在海外的经营环境。在现实生活中,反倾销被广泛做为一国产业受外国不正当竞争威胁时的必要的保护手段。反倾销、反补贴是写入关贸总协定章程的,合法且易于实施,能够有效地阻止外国产品进口,而又不易遭到报复。所以反倾销、反补贴被发达国家频繁使用,成为对付发展中国家扩大出口的有效武器。近年来,外国对我国出口产品反倾销的指控急剧增加,歧视性的反倾销措施越演越烈,已构成对我国出口的严重威胁。对我国反倾销的国家越来越多,从发达国家到发展中国家,几乎涉及了我国所有出口市场,涉及我国出口商品种类也越来越多,从纺织、服装、轻工、家电、医药、农产品到五金、化工、矿产品等,几乎包括了我国各大类的出口。据统计,1979-1994年间国外对我国提出反倾销案172起。在70年代总共发生2起,80年代每年发生6起,进入90年代每年平均发生22起。在这些案件中,其中只有30起被撤诉,其余大多数以我方被裁决征收高额反倾销税,或我方承担提价,限制出口数量而告终。由此可见,在海外低价竞销无疑是“赔了夫人又折兵”。一是肥水外流,损失浪费了宝贵的资源;二是高额诉讼费使很多国内企业望而却步,不去应诉,拱手让出已有的市场。1993年7月,美国商务部对我出口的球墨铸铁管做出最终裁决,对所有中国出口的这类商品一律征收127.38%的高额反倾销税。1993年欧共体也对我出口自行车征收统一的30.6%的反倾销税。由此导致我上述商品被迫退出美国和欧共体市场。
二、产品质量下降,严重损害了我出口商品的声誉
由于前面所提到的原因,很多企业不惜抬价抢购有限的出口资源,各种抢购大战烽烟四起,必然导致少数不法分子为追求暴利而不惜采取参杂使假的恶劣手法,造成我国出口商品质量下降,声誉扫地。特别是近些年来,一些假冒伪劣产品通过不同渠道不断涌入周边国家市场,造成极坏的影响。在独联体国家、东欧国家,有的商店公开张贴“此店不卖中国商品”的告示,同消费者谈起中国商品就摇头。一些有名的商店已很少看到中国商品。一些不法人员又将中国商品贴上外国的假商标骗人,潜伏着新的危险。经过一系列长时间的打击假冒工作,情况虽有好转,但是产品质量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这些恶劣做法虽属少数害群之马所为,但却严重损害了我国的国际形象,加深了国家之间、民族之间的误解与隔阂,并对我国在国际舞台上发挥更大的作用产生了消极影响。
四、保护我国出口市场应采取的措施
以上所谈的部分情况,已足见我国外贸出口的严峻形势不容乐观。究其根本原因,一是旧体制还有其顽固的惯性,它是指令性的创汇指标数量扩张型的经济增长方式的主要特征:二是新旧体制交替过程中产生的摩擦阻力,它导致了国内企业那种自杀性的恶性竞争。随着世界经济区域化、集团化趋势的进一步加剧,我们面临着更大的机遇和挑战。最近美国实行了新原产地原则,欧盟宣布1998年起中国不再享受普惠制待遇,东南亚和东北亚的金融危机,都对我国的出口造成不利的影响。从根本上讲,要进一步促进我国的外经贸事业的发展,尽量缩短“阵痛期”,必须加快经济体制改革的步伐,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设,真正树立“大经贸”的观念,使之在有利于我国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增长,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方面作出更大贡献。从近期看,应采取坚决措施扭转外贸出口的不利局面。
1.进一步改善外商投资环境,扩大外资引进规模,拓宽外资投资领域,开辟新的利用外资的途径和方式,引导外资投向我国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和薄弱环节,投向加工组装工业的外资要加以适当的限制的调整。尤其是要对那些技术水平不高,其效益不明显,仅以优惠政策为投资目的的外资加以限制。要积极转向吸引发达国家,特别是吸引国际知名的大财团、跨国公司来投资,使引进外资有利于我国产业结构的调整和提高。要深化国内经济管理体制,向外资企业提供国民待遇,取消外资企业的一切不正当待遇和特殊优惠政策,努力创造一个公平、公正竞争的国内市场环境。
2.摆正出口创汇与整个外贸工作的关系,树立正确的指导思想和外贸战略,是我国外贸发展与改革的一项紧迫任务。必须下决心摈弃“出口创汇中心论”及其相关政策措施,按照十四届五中全会关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战略要求和十五大指明的战略方向,遵循“创汇与效益并重”思路,着手塑造新的衡量指标体系。这套新的考察衡量体系务必剔余以出口创汇为核心指标的痕迹,能够实现国际收支平衡,又能激励人们追求贸易利益和顾全大局,并建立一套切实可行的措施予以贯彻和保障。
3.针对我国外贸出口存在的过度分散和过度竞争导致低价竞销的严重现象,需要通过走相对集中的道路来缓解这一问题。据统计,我国最大500家贸易公司的进出口额加在一起还不足日本6大商社进出口额的1/2。我国10大贸易公司的进出口额分别仅相当于日本6大商社的14%、韩国7大商社的73%。如果衡量企业经营的总规模差距则更大。一些资本主义企业采取卡特尔形式在国外市场进行联合,大大缓解了他们之间的竞争,如日本5家钢铁公司对我出口钢铁,从50年代初直到现在都是协调一致的进行。我国应对产业组织结构进行合理优化,成立几个大型综合商社和少数大型工贸联合公司,使之成为我国外贸进出口的“集团军”和“主力军”,做到“少开口,开大口”,变“小船出海”为“航空母舰登陆”。这种寡头垄断型的市场组织结构,一是可以大大提高市场透明度,使那些劣质产品难以浑水摸鱼;二是随着企业数量的减少,行业的集体行动不再困难,企业间容易达成协议,并有利于形成行业自律约束机制,缓解自相竞争状况;三是可以利用规模经济效益,大大强化名牌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宣传攻势,取得名牌效应。
4.强化宏观协调管理,增强商会职能。进出口商会是政府与企业之间联系的中介机构,肩负着依法协调企业进行对外活动的重要任务,也是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力量。为了建立良好的外贸经营秩序,防止对内抬价收购,对外低价竞销,必须改革进出口商会机构,建立起一整套工作制度,增强商会的权威,赋于商会以相应的协调职权。如对破坏联合的企业所采取的处罚措施、对配额的招标和管理。许可证的发放等,可由外经贸部制定法规、原则和程序,由商会具体执行。据《国际经贸消息》1998年2月4日报道,广东顺安达集装箱制造厂有限公司以低于应售价5%以上向外出口,造成国家外汇损失40万美元,该企业拒绝商会协调,造成恶劣影响。外经贸部对此已进行了处罚,并公开曝光。据报道,《关于处罚低价出口行为的暂行规定》颁布以来,已有11家低价竞销的企业受到了处罚。今后应进一步加大力度,阻止恶性竞争的蔓延。
5.坚决贯彻“以质取胜”和“以技取胜”的集约经营战略,代之“以量取胜”和“质低价廉”的粗放经营战略,改变我国是“出口总量的大国,商品质量的小国”的国际形象。从根本上讲,我们要调整出口产业结构,加快产品的升级换代,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以提高出口产品的技术含量和高附加值。从近期看,我国的传统出口支柱产业中,农副和轻纺产业基本上是资源密集型和劳动密集型产业,其产品占我国出口总额高达70%以上,短期内难以从根本上改变。比如1996年,我国纺织品和服装出口占我国出口总量的23.1%,而世界平均水平则为5-6%。由于要素禀赋条件所决定的这种出口商品结构,短期内难以从根本上改变。目前世界上资源密集型和劳动密集型产品的竞争集点已从价格因素转向质量、品种、款式、包装、加工程度等非价格因素竞争,转向需求的多样化、系列化和名牌化竞争。技术含量高、设计独特的轻纺产品也是高技术产品、高附加值产品,一套法国名牌服装抵得上几十匹纱布的出口。因此,我们要积极运用现代化设备改造出口优势产业,包括对劳动密集型产业的改造,提高出口产品的档次和价值。同时积极采取国际标准,全面推行质量管理,从出口产品的研究、开发、设计到生产制造、装配、包装、储存、运输、商检一直到售后服务等环节,都要有一套质量管理制度,建立质量保证体系。要大力扶植和鼓励企业培育和创立自己的出口名牌,在国际市场上宣传、推广我国企业的出口名牌,坚决打击假冒伪劣,净化出口商品,树立和提高我国优质商品在国际贸易中的形象和地位。
6.对我国某些具有卖方垄断优势的稀缺出口资源,应实行招标来分配配额。通过招标这一改革形式,使实力较强的企业取得配额,以竞争的手段优胜劣汰,从而改善出口经营秩序。以重烧镁砂为例,1994年第一次招标后就上涨到60美元/吨,在随后的几年中,价格也一路攀升,1996年初达到120美元/吨。实践证明,招标是一种有效的管理手段,通过招标,极大地提高了镁制品的出口经济效益,使国家和企业都得到了应该得到的利益,也使配额适当集中于有实力的企业手中,逐步形成了规模经营的态势,有效地抵制了低价竞销。
7.加强外贸立法。一方面,加强对国外有关法律的研究,包括关贸总协定第6条(反倾销条款)、乌拉圭回合后的《反倾销守则》、美国有关反倾销条例和裁决案例、国际贸易法院对上诉案件的判决等等,做到知己知彼。另一方面,在我国反倾销法规的基础上加强研究对外国歧视性措施的报复对策。建立开拓国际市场基金,包括反倾销应诉基金,对每一个反倾销案都积极应诉,力争打赢,并惩罚那些引起了反倾销起诉又采取逃避态度、不去应诉、不辩自退、放弃出口市场的厂商。最后,对显然可能败诉的案件,应建立达成“中止协议”或“数量限制协议”有效机制,以确保在国外市场的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