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阶段造价工程师如何对造价进行有效控制论文_沈东梅

施工阶段造价工程师如何对造价进行有效控制论文_沈东梅

济南军区建筑设计院 山东济南 250002

摘要:施工阶段是工程建设具体实施的阶段,是为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提供原始依据的过程,在施工阶段实现工程造价有效控制。保证工程以合理的造价,合格的质量按时竣工以达到业主对工程的预期要求。

关键词:造价工程师 施工阶段 工程造价 有效控制

施工阶段是工程建设具体实施的阶段,是为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提供原始依据的过程,在施工阶段实现工程造价有效控制,有以下几个方面需要注意:

一是认真审核施工组织设计。通过采用经济技术比较方法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综合评审,加强投资控制。施工方法的不同,对工程造价影响很大。如某工程项目,原施工组织设计:土方开挖大量采用机械,考虑到地下水的影响,施工机械开挖占75%,人工开挖占25%,并有降水设施。通过造价工程师对施工组织设计审核,发现开挖基础时间正值枯水期,机械和人工比例不合理,经计算调整,按机械挖土占92%计,人工挖土占8%计,且减少降水费用,为业主节约了一笔投资。原施工组织设计挖出土方全部外运,回填土方再运回。经过现场踏勘,发现施工现场相邻有一资金未到位、已平整场地的厂房旧址可利用。经业主联系,利用厂房旧址堆回填土方,节约了来回运费。造价工程师还应重点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各种不合理施工措施增加的费用,并防止各种索赔事件的诱因包含在其中,这种投资的事前控制,对今后的投资控制有事半功倍的功效。

二是严格控制材料、设备等的可变价格。主要材料和大型设备供应对造价的影响很大,在编制工程招标控制价前,造价工程师应建议甲方对此单独组织招标。招标前甲方应会同监理深入市场调查,了解材料和设备的价格和质量,然后定下主要材料和大型设备的技术指标、质量及其价格档次,由投标单位按要求自行报价,形成投标价格,签定合同时就形成了固定单价合同,这样工程主要材料及大型设备的价格和质量就有了保证。另外为防止施工单位以次充好,对其供应的材料应严格检查。

三是严格控制好拨付进度款。工程款的拨付往往会出现两个极端,一是超付工程进度款,占用甲方资金,降低投资效益,甚至有的工程进度款超过竣工结算款,施工单位不愿返还或拖延返还超付额,引起甲方的经济损失甚至坏帐损失。二是工程款付得不足或拖欠,影响工程的进度和质量,影响施工企业的效益。这两个极端都会影响工程的进展,不利于工程管理。解决此问题,就是最好每个工程应配备工程造价专业人才,因为他们能较熟练运用他们所掌握的专业知识与专业技能,从事工程全过程造价管理,从而较好地处理进度款拨付的问题。

四是有效控制设计变更。设计变更是使工程造价提高的重要因素,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施工中设计变更较多,经常出现工程量变化,材料代用等不可预见的费用问题,这些问题的产生给工程造价留下活口。为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应制定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管理制度,明确变更签证的权限范围,实行"分级控制、限额签证"。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例如,一般单项变更费用在3%以内的可由施工单位在风险费中包干。超过3%的或施工单位未包风险费的,实行限额签证。一般变更在2000元内由造价管理专业人员会同现场监理工程师及甲方代表审核后签定,大于2000元小于20000元的变更则另需总监和甲方领导签认,20000元以上大的设计变更,先由造价工程师会同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报总监审核,然后提请建设单位上级领导论证审批。对非发生不可的变更,应尽量提前实现。变更发生得越早,损失越小,反之越大。如果在施工中变更,已施工的工程还需拆除,势必造成重大变更损失。只有这样对每一个工程的变更都做到严格控制,才能使施工图预算不突破概算,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

五是签证方面。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在施工阶段要做到“严”、“细”、“准”。“严”,是严把签证关,签证是对施工过程的记录也是最终工程价款结算索赔的依据。参与工程造价监管的造价咨询单位应严格把关,及时签证,防止施工单位巧立名目、以少报多,遇到问题不及时解决,结算时候搞突击;“细”,是要求造价咨询单位的专业人员细致认真,对于可以描述清楚的尺寸、部位、数量要认真记录,必要时可以依靠摄影、照相等手段帮助,防止结算时的漏项、错算;“准”,是造价专业人员准确地审查核月报、签证数量、索赔价款,尽可能在最终结算时少留活口。对于中标价中已有的项目不得重复签证。建议投资人可建立项目造价控制责任人制度,由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专业人员对项目造价控制管理负责,在跟踪管理的同时,没有该责任人签名的签证不得结算工程款,同时对工程付款进度进行控制负责,防止工程款超付。

六是正确处理和防范施工索赔。在施工过程中,引起索赔的原因很多,一些承包商会寻找索赔机会,希望索取到费用赔偿,更想得到利润和工期补偿。这就要求造价工程师应熟悉施工合同条款,精通工程项目的专业技术标准,公正地当好索赔事件"仲裁员",维护合同双方合法权益。发生索赔事件时,承包商一般会根据自己的记录提出工期或费用索赔报告。造价工程师应认真研究合同条款,进而对索赔要求进行辨别和分析。造价工程师应根据同期监理日记对索赔事件的起因和责任归属进行划分。由于业主或其它原因,致使承包商在施工中付出了额外费用且确有证据时,合同中有明确条款的,应按索赔程序及时、合理的给予承包商实际损失的补偿,保证工程正常施工,防止综合索赔的发生。 索赔事件处理难度大,花时间精力,造价工程师应积极通过自己的工作防止或尽量减少索赔事件的发生。

综上所述,造价工程师应在以上几个方面积极协助业主及时完成与工程进展密切相关的各项工作,促使承包商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保证工程以合理的造价,合格的质量按时竣工以达到业主对工程的预期要求。

参考文献

[1]蒙郑辉.浅析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控制方法[J].中国管理信息化,2015(11).

[2]张秀红;建设工程造价的有效控制[J];建筑经济;2012;11(01)

[3]黄基辉.试论建设工程造价有效控制[J].中国房地产业,2011(7):186~198.

论文作者:沈东梅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7年第23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7/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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