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吕氏春秋》中“适”的生命美学意义论文

试论《吕氏春秋》中“适”的生命美学意义论文

试论《吕氏春秋》中“适”的生命美学意义

丁晨琦

(湖南师范大学文学院,湖南长沙 410000)

摘 要: “适”是《吕氏春秋》中所蕴含的一个推陈出新的美学概念,它的存在不仅丰富了中国传统美学思想中“中和之美”的内涵,更是由此激发了审美活动中对于生命本体的重视。 《吕氏春秋》中的“适”具有三个层面的内涵意义,首先是体现于音乐美学中的“音适”与“心适”的和谐统一;其次是融合于“重生”思想之中表现对生命本体自然本真的追求;再者是熔铸理性的自然人性美上升为家国一体的人文情怀。由此不断探索和挖掘出“适”这一美学思想背后所蕴含的丰富独特的生命美学意义。

关键词: 《吕氏春秋》;“适”;生命美学;意义

《吕氏春秋》是一部在先秦时期由吕不韦及其门客集体编纂的涉及政治、经济、思想、生态、养生、音乐、治国、修身等诸多方面的“百科全书式”的思想理论巨著。这是一部“备天地万物之事”的书,纵观全书,其主导思想大体上是以道家思想为核心,并在吸收和融合了儒、墨、法、道、阴阳五行家等先秦诸子之说的思想理论成果的基础之上,进一步加以发挥和创新,从而形成了其独具特色的“法道融儒”的文艺思想观。但由于受到特定历史条件下时代背景的限制,关于其美学思想意义的探究,历来说法不一。先秦美学以《吕氏春秋》的美学思想而告终结,成为向汉代美学过渡的桥梁[1]411。值得注意的是,在《吕氏春秋》这种“杂家”色彩浓厚的美学思想观念之下,仍然蕴含着大量精深的美学见解,其中在《大乐》《适音》《古乐》等篇章中涉及到对音乐的起源、本质、属性等相关内容所进行的论述时,都无不凸显出了一个内涵丰富的美学范畴——“适”,而这也正是《吕氏春秋》美学思想中异于诸子百家的闪光之处。本文试图从《吕氏春秋》中的“适”这一美学概念入手,进而去探析和思考其背后所蕴含的深厚的生命美学意义。

“适”是《吕氏春秋》中所体现的一个内蕴丰富的美学概念,这一美学概念的提出,大体是源自于《适音》《大乐》篇中关于“适音”的相关讨论。“夫乐有适,心亦有适。”[2]117“适”是贯穿于“心”与“乐”的内在关系纽带,不论是主体(“人”)还是客体(“乐”),都内在性地共同遵循和体现着“适”的核心原则。首先,从音乐的起源来看,音乐本身就是富有生命气息的内在性艺术。“音乐之所由来者远矣,生于度量,本于太一。太一出两仪,两仪出阴阳。阴阳变化,一上一下,合而成章。浑浑沌沌,离则复合,合则复离,是谓天常。”[2]108音乐在本质上是源自于“太一”的,由“太一”而生发出了生生不息的自然万物。万事万物在离合变化中始终遵循着“道”的本源,此谓“天常之道”。“道”作为一种无名无形的本源性存在,生发出世间万物的运动、变化和生成,而使其在宇宙间生生不息。它作为生命艺术的最初呈现而具有无限性和跃动性。反过来,由“道”所生出的万事万物也自然是遵循着合乎于“太一”的本性和规律的。这样一来,在“道”的统摄下,音乐与自然之间相对应的内在和谐就逐步融合为了一个包容宇宙万象的生命整体。

而作为 “道”的一种具体性体现,和谐的“自然之音”也就必然具有一定的自身特质。“夫音亦有适。太钜则志荡,以荡听钜则耳不容,不容则横塞,横塞则振。太小则志嫌,以嫌听小则耳不充,不充则不詹,不詹则窕。太清则志危,以危听清则耳谿极,谿极则不鉴,不鉴则竭。太浊则志下,以下听浊则耳不收,不收则不抟,不抟则怒。故太钜、太小、太清、太浊皆非适也。”[2]115太钜、太小、太清、太浊的音乐都会给人的心理和生理造成伤害,不利于人的生命健康,是不属于审美的艺术范畴的。“适音”的关键在于“和谐有度”。“何谓适?衷,音之适也。何谓衷?大不出钧,重不过石,小大轻重之衷也。黄钟之宫,音之本也,清浊之衷也。”[2]116只有“衷音”(即合乎“黄钟之宫”的声音)才是真正合乎“适”的音乐,而“黄钟之宫”则是一切“适音”的根本,是既不过清,也不过浊的和谐之音。这显然是从音乐的具体发声状态出发,进而对于音节的大小、高低、节奏、韵律是否恰合作出了具体的规定和要求。音乐是具有生命气息的艺术,正因如此,音律的和谐统一、音调的抑扬变化、音节的高低起伏等在音乐艺术中都是融合为一体的,进而表现在音乐的具体呈现样貌之中,从而进一步被审美主体所内在感知。

煤粉储仓为伴热设备,与设备之间有伴热管线,在该情况下,为了减小伴热管由于热胀冷缩以及管道安装所产生的应力,因而在伴热管的出入口处采用了π形弯。

再来,从生命本体论的角度出发,“适音”只有作用于主体的内在心灵,进而激发主体的审美感受,才能真正实现审美活动中主体与客体的融合与统一。注重“适音”给“人”这一生命本体所带来的内在愉悦与精神享受。“适音”并非追求于人的感官享乐,而是作用于人的内在心灵的,以此凸显出的是音乐对人的内在感化作用。而这种审美愉悦又往往是融合了自然的和谐之美而生发于人的内在心灵感受来加以体现的。“耳之情欲声,心不乐,五音在前弗听。目之情欲色,心弗乐,五色在前弗视。鼻之情欲芬香,心弗乐,芬香在前弗嗅。口之情欲滋味,心弗乐,五味在前弗食。欲之者,耳目鼻口也;乐之弗乐者,心也。”[2]114耳目鼻口是人的生理感官,其欲望的满足纵然是人的本能需求,但艺术所追求的则远远不止于纯粹的感官享乐,只有精神上的自由与愉悦才是艺术的真正旨归。而“适音”的关键又在于“适心”,音乐能否使人感到愉悦满足,其根本取决于审美主体的心境。换言之,如若主体缺乏了审美的心境,那么即便是再高雅的艺术也不能为人所动。这就首先将审美主体的内在心灵感受推到了审美艺术活动中的核心位置。审美主体只有在心理状态处于和大自然一样平衡和谐的状态,才能真正地得到美的享受[3]299。这突出了“适”对于审美主体的心理感受的影响,而更为强调审美活动中生命主体的内在感受;也就于无形中泯灭了生理感官快感的瞬时性,而更为推崇审美心灵享受的永恒性。审美愉悦不同于声色滋味的单纯享乐,它是一种抛开一切、忘乎所以的内在愉悦。一方面离不开客体的激发,而另一方面也需要主体自身的努力。“心必和平然后乐,心必乐然后耳、目、鼻、口有以欲之,故乐之务在于和心,和心在于行适。夫乐有适,心亦有适。”[2]114这显然就主体如何达到审美心境而进一步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心平气和”(即内心的平和宁静),主体只有保持“心平气和”才能感受到审美的愉悦。显然,就人的主体能动性而言,克制自我欲望、保持内在的平心静气是指向于主体自身的内在性情修养的,而另一关键则是在于“故适心之务在于胜理”。“胜理”是指合乎于自然万物的本源——“道”(又称为“太一”),而这又是与审美客体(“适音”)所具有的内在“质”的规定性(即“太一”)所相呼应而融为一体的。而“非适之音”的存在,则无疑会损害人的身心健康,从而始其远离“心平气和”的自然本性。那么音乐的呈现样貌(如“适音”的和谐状态)也就自然而然与人的内在审美感知结合在一起而去实现审美活动中主体与客体的相互融合的。“衷也者,适也,以适听适则和矣。”[2]116“心适”与“音适”是主体与客体自身所需具备的客观条件,可仅仅凭借于此,还无法实现真正的“适”,只有“以适听适”(主客体间的相互统一)才能达到真正的“和”的状态。而这也正是庄子所说的“心物合一”中达到的那种主观与客观、理性与感性的统一。在审美活动的完整过程中,一方面主体既要遵循自然的客观规律,另一方面主体也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的积极创造,力图实现主体与客体的完美契合。

再来,“适”从个体层面的养生、修身上升为社会群体层面的处世、治国,通过发挥其审美教化的功能而将“乐”与“国”这两个维度联系起来,突出“乐”的德育功能。这就在凸显出道家所强调的生命自我的“适性逍遥”生命本体论基础上,又将其与儒家思想中的礼乐文化巧妙结合,强调审美与社会伦理道德的融汇。在儒家思想中,“和”是一个极为重要的美学概念,它始终是其审美、政治的最高原则和目标,不论是处于社会生活或是国家治理的范畴,对于“和”的追求都是居于首要地位的。“先王之济五味,和五声也,以平其心,成其政也。声亦如味,一气,二体,三类,四物,五声,六律,七音,八风,九歌,以相成也。声亦如味,一气,二体,三类,四物,五声,六律,七音,八风,九歌,以相成也。清浊,大小,短长,疾徐,哀乐,刚柔,迟速,高下,出入,周疏,以相济也。君子听之,以平其心。心平,德和。”[5]2093由此观之,儒家美学格外重视音乐艺术对人的审美教化作用,人心的“平和”即是其审美教化的直接体现,但又并非止于此,而是进一步由个人到社会层层递进,进而上升到整个国家。从整体上来看,礼乐文化对个体生命的影响、渗透是一个不断深入的过程。而道家思想中“适”更多的是体现于顺应个体生命本性中的“自然”,而使其在“适性逍遥”中追求生命本真状态下的自在自为。这种“适”的美学思想在庄子美学中体现得尤其强烈,《庄子》 中所涉及的“适”,大致可以分为两个方面,一是“自适其适”,二是“忘适之适”。首先,“自适其适”中的“适”是指合乎自然本性,体现出万物众生对于自然本性的一种追求。而人要想回复到这种生命本真状态,就要“离形去知”,摆脱外物和世俗的干扰,不断地清净自身,保持心灵的宁静,最终升华为一种“无知无欲”状态下的人的身心合一。“若夫乘天地之正,而御六气之辩,以游无穷者,彼且恶乎待哉?故曰:至人无己,神人无功,圣人无名。”[6]4-5“无己”“无功”“无名”是人在摆脱了世俗、欲望等束缚下所达到的一种忘我的心灵自由境界,这种生命之“适”是独属于人自身的挣脱与解放。在庄子眼中,人的感官快乐的享受(即对“五色”“五声”“五味”“五臭”等声色滋味的追求)是不足以“适”的,长期沉溺于此只会令人迷失自我。只有通过“体道”,回归人内心的宁静,才能实现“适性逍遥”的真正自由。“适”将美视为对一切生命体的生命本性的肯定,凸显出了庄子美学所具有的浓厚的生命美学色彩。相较《庄子》而言,《吕氏春秋》中的“适”更注重的是生命本体在现实生活中的存在状态,其现实性、具体性意义更强;而《庄子》中的“适”则更为强调生命本体的心灵世界的清净自为,体现出更强的内在性和超越性。但庄子认为仅仅做到“自适其适”还是不够的,必须由“自适其适”进一步上升为“忘适而适”。“忘足,履之适也;忘要,带之适也;忘是非,心之适也;不内变,不外从,事会之适也。始乎适而未尝不适者,忘适之适也。”[7]492才可以实现生命的“自在自为”,这种高度自由状态下的清静无为的精神境界,正是庄子生命哲学思想的体现。要想实现这种最高之“适”,必须要通过“忘”的途径。“适”是“忘”的最终归宿,“忘”是“适”的必然途径。这里的“忘”并不是消极的遗忘、抛弃,而是一种不断深入的、积极的扬弃。由“忘外物”“忘身”“忘心”不断层层深入,直至“忘己”。而达到“忘己”,忘却了自我,自我与物融为一体,也就实现了真正的“心物合一”。审美过程中的生命本体也就由此在超越一切世俗之后升华为了“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合一”的终极和谐。而这一切又都离不开“道”,最终指向了“道”这一本源性存在。这种“适”无疑凸显出了对于生命本体的本真状态和其精神世界的绝对自由的追求,具有强烈的精神指向性,而《吕氏春秋》中的“适”由“适音”而走向对生命本真、自然人性美的深入,其“适”的内涵和意义更加富有广泛性和多样性。但二者的共性在于都着重强调了生命本体的本真自然状态,这也体现出生命美学中所蕴含的深厚人性关怀。

其次,主体(“人”)所追求的这一自然纯真的生命状态——“适”是与主体自身的内在修养与身心健康紧密相连的,且熔铸于浓厚的“尊生”“重生”的思想之中。“重生”观念最初源于道家,强调通过摒弃物欲的诱惑而保持内心的自然,透露出的是对生命本体的尊重与爱护。而《吕氏春秋》则在此基础之上,将物欲与“心适”结合起来。它既承认并肯定个人欲望的自然性与合理性,又更为强调在个人的生存与修养中“适”的重要性。其一方面是涉及到身体上的保养,即对于声色滋味的节制。另一方面则触及了性情上的内在修身,即对于外在杂乱的宠辱不惊(洁身自好)。通过二者间的相互融合,高度重视人这一生命本体的内在心灵体验与外在生理感受的和谐统一,而试图从人的生理需求和美感体验中实现某种动态平衡。这也就成为了《吕氏春秋》美学思想的显著特色之一。“是故圣人之于声色滋味也,利于性则取之,害于性则舍之,此全性之道也。”[2]15圣人对于声色滋味等低层次的生理满足显然是不屑一顾的,他们所追求的是一种超越于感官欲求之上的精神愉悦,这也就是一种审美的快乐。

(3)土地流转率未达100%,土地难以集中规划。虽然现在各村土地流转率已达到95%以上,但是依然有少部分村民不愿将土地流转,所以较难形成大面积的成片土地,并且土地流转期限仅为3~5年,不能保证每次期限过后村民依然愿意土地流转,村委会难以对土地进行集中规划、招商引资。发展高效农业的周期较长,土地流转期限得不到保证的话,商家不愿长久投资,这就限制了高效农业的发展。

再来,就人这一独立性的主体自身而言,“适”取决于人的内在生命与外在生命的和谐。而人的性命,就其本源性存在来看,它是与“天”一起共同统一于“宇宙”这一广阔整体的。从这个角度来看,任何生命都是不能被孤立的,必然是与天地万物同生同灭、融为一体的。这就试图在传统“天人合一”思想的影响下进一步构建出一个“天-人-乐”三位一体的宇宙自然观。这样一来,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外部世界、人与人的关系都通过“适”这一特殊的美学范畴而获得了某种统一与融合。“天”赋予万事万物以根本之生命,而“人”的力量则滋养着万物的生长。“从始生之者,天也;养成之者,人也。”[2]12人与自然万物和谐共生,人自身也就属于自然的一部分,物与人的相处也应该是处于一种相亲相和的状态下的。《吕氏春秋》的生死观能超脱世俗的偏见,表现出一种健康的、科学的态度,主张以理性的积极态度对待生命[4]86。“故圣人之制万物也,以全其天也。天全则神和矣,目明矣,耳聪矣,鼻臭矣,口敏矣,三百六十节皆通利矣。”[2]15《吕氏春秋》从人与物的相处关系中突出了“适”这一核心进而体现人的自然本真状态,“物也者,所以养性也,非所以性养也”[2]13。万物是人用来养性的,人绝不应沦为外物的奴隶,否则必然会造成人的“异化”,而“异化”状态下的人也就必然丧失了其自然本性。圣人支配万物一方面是顺应了万物的自然天性的(即合乎“道”),另一方面,于主体自身而言,则是透过“修身养性”的方式来摆脱外物的干扰、涤荡内心的尘俗、克制自我的欲望,进而去实现自身的一种清净自为的存在。为了达到这种生命本真状态下的人的“自在自为”,古人从内心上对于骄奢富贵的生活方式也是极为排斥和厌恶的。“贵富而不知道,适足以为患,不如贫贱。”[2]16物质的匮乏在某种程度上确实会限制人的自然生活,但是物欲横流的享乐却也必然会对人的身心造成巨大伤害。所以,古人宁愿选择克制本能的自然欲望,也不愿过度地贪图物质享受。“古之人有不肯贵富者矣,由重生故也,非夸以名也,为其实也。”[2]18可见,在当时特定的时代背景下,“性命”一词在人们心中的分量始终是处于至高无上的地位的。“适”不仅在本质属性上是合乎天地本源(即“太一”)的,而就其在与人的相互作用中,也是既遵从了自然的本性,又合乎于人的生命本体。这一美学范畴流露出中国古代美学思想所具有的显著特色与人文情怀。

“适”不仅蕴含着对人自然本真状态的一种追求,更是流露出了一种基于理性实践之上的,融合了自然天性的人性美。首先,作为审美客体的“适乐”自身是万物安宁的一种审美性流露,由形体到声音,一静一动之间,均流动着生命的气息。“适乐”自身内在所蕴含着的独特生命气质,是合乎于“道”的本质之“自然纯真”的显现。“形体有处,莫不有声。声出于和,和出于适。和适先王定乐,由此而生。天下太平,万物安宁,皆化其上,乐乃可成。”[2]109可是要想进一步获得审美享受,仅仅依靠客体的力量是无法达到的。与之相对应,主体的理性意志也是至关重要的。这就需要主体“节噬欲”,强调“适可而止”。“成乐有具,必节嗜欲。嗜欲不辞,乐乃可务。务乐有术,必由平出。平出于公,公出于道。故惟得道之人,其可与言乐乎!”[2]109-110一方面,主体要充分发挥自身的能动性,在逐渐摆脱物质欲望的束缚中不断推动主体理性与感性的融合统一,在审美欣赏活动的过程中实现主体自我内在精神的解放与升华。另一方面,音乐艺术这种特殊的审美观照活动,更多地超越于感性层面上的直觉感知,而逐渐渗透进人的生命精神的内在心灵感官,从而使得审美活动自然地孕育出了人性美的光辉。

《吕氏春秋》中“适”这一美学范畴虽然是从“适音”的音乐美学中引申出来的,但它并不仅仅指向人的内在审美感受而发挥着其审美愉悦的功能。更为重要的是,生发于音乐艺术等审美活动之中的“适”逐步上升为一种对于生命本体的重视和对于生命本真状态的追求,由此而升华为一种“和谐自然”的生命哲学,充满了浓厚的生命美学意义。首先,“适”究其“和谐适度”的本质来看,它凸显出的是生命本体的本真性存在——一种自然纯真的生存状态。作为一种自然纯真的生命状态,就主体而言,“适”作用于“心”而体现为“心适”,而主体想要实现“心适”就必须要“节欲”。人的情欲是无穷无尽的,而情欲的适度与否就构成了人生死存亡的根本。人对欲望的渴求实际上出自于人的一种自然本能,这在一定程度上是需要得到肯定的,但同时更加需要注意的是,人的过度纵欲必然会造成对自身性命的伤害。“三曰:天生人而使有贪有欲。欲有情,情有节。圣人修节以止欲,故不过行其情也。故耳之欲五声,目之欲五色,口之欲五味,情也。此三者,贵贱、愚智、贤不肖欲之若一,虽神农、黄帝,其与桀、纣同。圣人之所以异者,得其情也。由贵生动,则得其情矣;不由贵生动,则失其情矣。此二者,死生存亡之本也。”[2]42圣人之所以异于常人,正是由于他能够对自我欲望进行适当的克制,进而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甚至达到了一种接近于“无欲无求”的极致状态。“凡六欲者,皆知其所甚恶,而必不得免,不若无有所以知。无有所以知者,死之谓也,故迫生不若死。”[2]42一个人既然活着,就要讲求生存质量,无意义的苟且偷生无疑是对生命的一种亵渎,其实际上早已泯灭了生命本身的价值和意义。而“全生”状态下的“六欲得其宜”,真正实现了生命本真状态下的人的自在自为,凸显出了人在摆脱了狭隘的感官欲求基础上所达到的一种内在精神的愉悦与满足。这也是一种最高等级的生命之“适”。

但《吕氏春秋》中的“适”更多体现为对儒道二者思想的某种融合。“凡音者,产乎人心者也。感于心则荡乎音,音成于外而化乎内。是故闻其声而知其风,察其风而知其志,观其志而知其德。盛衰、贤不肖、君子小人皆形于乐,不可隐匿。故曰:乐之为观也,深矣。”[2]143音乐是发自于人的内心的,审美观照是人对于自我的一种肯定。而人又是生存于社会之中的,从本质上来看是各种社会关系的总和。那么音乐在给人带来审美心灵愉悦、促进其自我提升与发展的同时,也就潜移默化地产生了移风易俗等社会教化的积极作用。这在某种程度上体现出了“适”与政治的结合。除此之外,“适”在当时特定的时代背景下还具有一定的现实性意义,指向于天地“大公无私”的胸怀下一种包容万象的美。“天地大矣,生而弗子,成而弗有,万物皆被其泽,得其利,而莫知其所由始。此三皇五帝之德也。”[2]25天地所含有的广阔胸怀能够容纳下一切万事万物。万物在“天地”这种“无私”的爱的孕育下成长,并吸取着天地的养分,却“莫知其所有始”,这更加凸显出天地的宽广与无私。而对于古代帝王的“修身、治国、齐天下”来说,强调“适欲”的同时也更加需要具备一种大公无私的博爱精神。这种海纳百川的生命气魄正是中国古代极为注重的天地道义精神的体现。人的内在精神修养与合乎“道”的天地正义是熔铸在一起的,这就从人与自然之生命内在精神“合一”的角度,进一步为“法天地”的天人合一观念注入了更加深厚的思想内涵。

总体来看,《吕氏春秋》中“适”这一美学思想背后充满了丰富的生命美学意味。不论是从客体角度上强调音乐艺术自身律动的自然与和谐,还是从主体层面上重视人的内在生理与心理在审美活动中达到的平衡与和谐,都始终将落脚点放在对生命本体的“自然本真”状态的追求上,从而引发人们对于审美艺术以及生命意义间内在关联性的诸多思考。这在先秦特定时代背景下诸多的思想著作中无疑是独具特色的,而对于其所处美学地位的评价则既要考虑到历史时代背景下的限制因素,也要客观科学地去看待其美学思想中的生命意义与价值。

这时,程晓只有22万元,还差10万元,他以买房为由,向父母和一位朋友各借了5万元,开回了这辆凯迪拉克。

参考文献:

[1] 刘纲纪,李泽厚.中国美学史:第一卷[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

[2] 许维遹.吕氏春秋集释[M].北京:中华书局,2009.

[3] 敏泽.中国美学思想史[M].济南:齐鲁书社,2004.

[4] 牟钟鉴.《吕氏春秋》与《淮南子》的思想研究[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3.

[5] 阮元.十三经注疏[M].北京:中华书局.1980.

[6] 杨柳桥.庄子译诂[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

[7] 陈鼓应.庄子新注新释[M].北京:中华书局.1983.

Discussion on the Aesthetic Significance of "Adaptation "in Lu 's Spring and Autumn Period

DING Chenqi

(College of Arts,Hunan Normal University,Changsha,Hunan 410000)

Abstract :"Adaptation " is a new aesthetic concept embodied in "Lu 's Spring and Autumn Period ". Its existence not only enriches the connotation of "the beauty of neutralization" in traditional Chinese aesthetic thoughts. It also inspires the attention to life ontology in aesthetic activities. The "adaptation " in Lu 's Spring and Autumn Period has three levels of connotation meaning. The first is the harmony and unification of "sound adaptation" and "heart adaptation" embodied in music aesthetics. Secondly, it is integrated into the "rebirth" thought to show that the natural nature of life really pursues; Secondly, the beauty of natural human nature is melted into the human feelings of the whole country. Therefore, the author constantly explores and excavates the rich and unique aesthetic meaning of life contained in the aesthetic thought of "adaptation ".

Keywords :Lu 's Spring and Autumn Period , “adaptation”, life aesthetics, significance

收稿日期: 2019-06-06

作者简介: 丁晨琦(1996- ),女,安徽合肥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文艺学。

DOI: 10.16276/j.cnki.cn51-1670/g.2019.10.007

中图分类号 :B83-0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1672-612X(2019)10-0042-05

(责任编辑:冯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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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吕氏春秋》中“适”的生命美学意义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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