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率招标工程的合同管理及成本控制论文_张玉红

费率招标工程的合同管理及成本控制论文_张玉红

山东永信建设工程承包管理有限公司 山东省 261041

摘要:现代工程建设中,为了缩短工程建设工期,建设单位在勘测与设计没有完成、图纸没有深化的情况下,仍然会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文章站在建设单位的角度,阐述了在费率招标工程过程中如何对合同进行管理,明确总包、专业分包关系,化解合同风险,做好成本控制,最大化地获得建设工程利润。

关键词:费率招标工程、实施合同、合同管理、成本控制

一、概述

传统的三边工程是违背工程建设基本程序的,施工过程中的不可预见性、随意性较大,工程质量和安全隐患比较突出,工期不能按计划保证。在新的时代发展背景下,有些民营资金投资、相对监管不是很严的项目,为了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有效压缩建设工程周期,经常采用三边工程,但经过严格规划和过程严密控制的三边工程,也可以控制建设成本、降低财务费用和管理费用,关键在于过程控制。建设工程涉及的参与方较多,勘测、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等单位都需要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一个工程下来合同数量多的可能要达上百个。尤其是费率招标,为控制成本,甲指分包的工程较多,合同数量也相应较多。这其中占合同数量多数的主要是建设方与总包单位签订的合同、甲方指定专业分包单位与总包单位签订的合同,所以要对这两类合同及成本重点控制。

二、总包合同

1、总包单位的确定

建设单位在未出具图纸或图纸不齐的情况下,采用费率招标的方式确定总包单位。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合同计价方式、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设备价格及其他相关费用的计取依据,在同一依据的前提下,竞争结算总价的下浮率。即结算工程总造价=工程总造价×(1-总价下浮系数)。投标单位根据自己公司的实际情况,在保证一定管理费和利润的情况下,选择一个下浮系数作为对招标单位的让利,建设单位会根据下浮系数、投标单位的综合实力确定中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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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率招标的优缺点:

优点:(1)在未出具设计图纸或设计图纸不齐的情况下,最短时间内确定总包单位,尽早开工;(2)简化前期招投标工作,节省了复杂的编制清单、标底及投标报价的时间;(3)选定总包单位的条件比较简单,能尽量公平公正地选择中标单位,减少暗箱人为操作的因素。

缺点:(1)费率招标对招标人的风险较大,总包单位为中标下浮系数报得过大,一旦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无利润可挣,便会降低工程质量,或想方设法提高工程造价组成部分的价格,导致价格争议达不成一致;在施工过程中总包单位与建设单位极易发生纠纷。(2)对招标人的管理水平要求较高,工程造价在招标时不能体现出来,待工程竣工结算才能完整计算工程造价,过程付款需严格控制否则容易付超,竣工结算时按实际发生办理结算工作量较大,费工费时。

2、总包合同的管理

总包单位确定后,建设单位与总包单位通常会签订两份建设工程合同:一份用于建设项目立项、建设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许可、图审合格之后,办理相关手续时政府备案合同;一份对内作为双方的实际实施合同;即我们通常说的阴阳合同。

(1)备案合同

备案合同是用于政府备案的,需依据《建筑法》、《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签订,建设单位会把房建、桩基、装饰、空调、消防、钢结构等专业工程打包在一起发包给总包单位,由总包单位对各专业工程进行工程管理,而且备案合同中也会采用建设部门倡导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这样做的好处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建设部门合同备案不易提出异议,备案顺利。

(2)实施合同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建设单位与总包单位签订总价让利的费率合同,而且将拟分包的非关键性专业工程排除在合同之外,建设单位此部分专业工程另行发包。具体实施时,就要依据合同约定的造价确定依据及费率计价方式,对影响造价的因素进行一一确定。同时对于甲方另行发包的专业工程,为便于总包企业管理,从而保证项目整体的进度、质量,一般签订三方合同。合同由建设单位起草制定,合同中明确约定三方的合同关系、权利与义务、付款方式等,建设单位、总包单位、分包单位三方签字盖章。总包单位只履行总承包职责,收取总包管理费。

(3)阴阳合同的利与弊。

利:甲方另行分包的专业工程,可单独招标确认,增加价格竞争性,省去总包单位对专业工程的管理费和利润,节省项目成本。

弊:(1)由甲方自行对分包工程进行管理,需要投入较大的人力和物力,增加了建设单位对合同和施工的管理难度;(2)建设单位承担较大的合同风险,双方一旦发生工程纠纷,总包单位会拿备案合同进行维权。

3、总包合同的付款

建设单位与总包单位签订房建合同,作为内部实施合同。因招标时是费率招标,房建合同为费率合同。费率合同是一种可调价格合同。因三边工程是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有时候甚至是先施工后深化图纸,故签订合同时无法做出一份准确而且全面的工程预算造价,合同总价为暂估价。

在施工过程中,支付进度款时,一是:以合同暂估价作为付款依据,这种情况下,工程在施工过程中,设计单位应加快施工图纸的深化,当工程主体结构封顶前,设计院至少能出一份完整的施工图纸或竣工图纸,此时建设单位会停止按暂定的合同额进行的过程付款,以防合同总价暂估偏高,过程付款额超出结算额。同时建设单位与总包单位按新版施工图纸核算工程量,依据实施合同中约定的计价方式出具相对全面、准确的工程造价。二是: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作为付款依据,这种情况下,建设单位或建设单位委托的咨询公司会依据现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下浮费率、付款比例等核算应付工程进度款。因现场施工进度要求,建设单位与总包单位不可能拿出充足时间去确认每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及价格,总包单位又为了能尽快拿到主体结构封顶及之后节点的款项,会以建设单位或建设单位委托咨询单位出具造价为付款金额。

工程竣工验收并符合合同要求,建设单位与总包单位进入结算阶段。因费率合同招标时工程总价未确定,过程出具的造价由于时间问题往往未完全达成一致,而结算需要确认每个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及单价,故结算耗时耗力。

三、结束语

三边工程在费率招标的状态下,做好合同管理与成本控制显得尤为重要。虽然费率招标有利于简化招标程序、节省招标时间,但过程管理与结算工作比较复杂,扯皮的事情较多,建设单位承担较大的合同与价格风险。建设单位在选定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时,最好选定资信良好的合作伙伴,不能一味追求总价下浮系数高、分包工程综合单价低的施工单位,而且合作伙伴最好是有长期合作关系的,能够互相了解和彼此信任,这样建设单位承担的工程风险要小得多,工作也更好开展。

参考文献:

[1]殷兵.浅析“三边”工程造价控制与管理[J].中国工程咨询,2012(8)

[2]黄晓玲.浅谈费率招标对造价的影响[J].大科技:科技天地,2011(10)

[3]王建军.浅谈建筑工程费率合同的利与弊[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3(23)

论文作者:张玉红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6年10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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