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就业模式的重构_配置效率论文

论我国就业模式的重构_配置效率论文

重建我国就业模式的若干探讨,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模式论文,我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在我国社会主义现阶段,劳动就业既要适应我国劳动力资源状况,使这部分资源能够充分地开发和利用,发挥出最大的效力,又要促进我国生产发展和经济效益的不断提高。就业的这一双重目的,从理论分析的角度可归结为社会主义就业的公平目标和效率目标。就业公平目标是社会主义就业的社会目标,它的核心在于承认劳动者具有与生产资料结合的平等权和承担平等的社会义务,劳动权利与义务的平等是社会主义就业公平的显著特点。就业效率目标是社会主义就业的经济目标,就业效率是国民收入与就业人口的比率,它意味着每一个就业人口创造国民收入的能力,就业效率目标实质在于把就业当作一个经济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不断提高劳动者的劳动效率,提高每提供一个就业岗位所带来的经济效益,从而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总之,就业效率目标所需要达到的是合理就业,其最主要的要求是生产要素配置的合理性。

1.就业效率优先兼顾就业公平,是协调双重目标的最佳权衡,也是重建就业模式的基础。

实现充分就业是我们每一个人的良好愿望,提高劳动效率和经济效益是我们改革的当务之急,而生产资料和资金的相对短缺以及劳动力的相对过剩则是摆在我们面前的客观现实。目前公平与效率这对矛盾的主要方面在于效率低下,因此只有改变以往公平优先于效率的目标序列,坚持把效率放在第一位,努力促进劳动时间的节约、产品消耗的减少,就业效率的普遍提高,才能增加国民收入,并通过增加积累引起就业机会的增加从而在更高层次上实现就业公平。

从微观层次看,高效率主要来自企业对生产要素的有效管理,即假定其它条件不变,应当使各要素的边际成本等于边际收益;对劳动力来说必须使工资等于劳动力的边际生产力。这种状态对企业来说,就是处于效率的最佳状态,也是企业使用各种要素的最佳状态。我国的市场经济改革,从企业层次看就是要改善对生产要素的管理、提高效率,使要素使用量处于最佳状态,也就是使企业以净收益最大化为目标,而不是以就业量最大化为目标,因而必须还企业以作为独立商品生产者的各种自主权,包括自主的人事权,允许企业根据自我发展和市场需求增减劳动量,确定最佳劳动规模,同时迫使那些经营不善、无效率的企业缩减规模,以及并、转甚至完全破产。

从宏观层次看,高效率主要来自要素的合理配置,即生产要素在价格导向下从不需要的部门、企业转向需要的部门和企业,各种要素在可替代的范围内按最佳配合比例生产出最大产量,并且使其生产结构与需求结构相一致。这就是宏观上的有效状态。换言之,生产要素既不能被闲置,也不能被浪费,其产品还要符合社会需求,达到社会福利最大。

坚持效率优先的原则,并不意味着只追求就业的效率而忽视就业公平,而只是说我们要在提高就业效率的前提下实现就业公平,并通过提高就业效率实现真正的实质性的就业公平。毋庸讳言,效率导向的市场经济改革必然导致隐性过剩劳动力公开化,因为舍此不可能提高经济效率;但是如果我们选择就业公平优先的模式,就会陷入限制劳动生产率提高、导致国民收入相对减少,从而限制了就业岗位的增加,反过来为了充分就业又限制劳动生产率提高的恶性循环。

在实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目标调整中,难免会出现一些摩擦与震动,我们也将因此付出一定的代价。这是实现改革必须支付的成本。但从长远来看,效率与公平将从暂时的对立走向新的统一,劳动就业格局将呈现出一种良性的结构。

2.隐性失业显性化、劳动力配置市场化是重建就业模式的关键。

新型的就业模式把就业效率优先兼顾就业公平作为目标模式,在刚性就业和隐性失业困扰企业的今天,重建就业模式至关重要的是要解决好以下两个问题:

(1)隐性失业显性化

应该说,隐性失业显性化是重建就业模式的关键性的第一步。无论是显性失业还是隐性失业,不过是失业类型的不同,它们都意味着生产力的浪费。但事实上,显性失业与隐性失业相比,具有更强的积极意义。首先,显性失业反映劳动力供求矛盾,这为解决这类矛盾的政府决策和市场机制提供了施展的余地;而隐性失业不反映劳动力的供求矛盾,也激不起后序的一连串失业消化活动。其次,显性失业对劳动者形成激励和制约力量,迫使劳动者接受教育训练,提高职业转换能力,避免结构性失业;而隐性失业使劳动者安于“大锅饭”和怠情散漫、劳动力素质低下,结构性失业在企业内部愈演愈烈。再次,显性失业使企业内部节约劳动力、提高效率,由这种效率推动经济增长,就会有较大的财力来增加投资,创办新企业,社会性地再增加就业;而隐性失业则牺牲效率,无论是企业内部或外部都不节约劳动力,结果不能带来社会有效就业增加,只带来企业内部隐性失业率的提高。因此,隐性失业的危害比显性失业更大。

隐性失业显性化,是重建新型就业的起点,也是劳动力市场机制运转的必然结果。怎样使目前企业内部的大量隐性失业转化为劳动力市场上的显性失业呢?下面有两种不同的方案可供选择:

第一种是“双轨演进制”。也就是目前采取的“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对就业存量保留固定用工制,而对就业增量采取劳动合同制。”“双轨演进制”的视角重点对准就业增量即新增加的劳动力,其目的是想借助劳动者年龄增长和自然减员,逐步淘汰指令性计划配置的固定工,以不断增加的合同工取而代之。

“双轨演进制”的办法经实践证明是不成功的。它不但没有达到预期的改革目的,而且造成新的矛盾,从而提高了改革的代价。首先,“双轨演进制”只对就业增量实行合同制,合同制工人的比重低,失业压力对劳动者的刺激力和约束力低,对提高企业效率没有根本的积极意义;其次,“双轨演进”事实上是固定工与合同工并存,前者既占绝大多数,又保持着“铁饭碗”的好处,于是只要有可能合同制工人都千方百计地通过各种渠道转为固定工;再次,固定工和合同工并存的结果反而造成了对后者的歧视,企业的苦活、累活、脏活、重活往往都由合同工去干,固定工与合同工之间的摩擦增大;第四,“双轨演进制”没能消除企业内部的隐性失业,无法推动劳动力市场的发育,企业与劳动者的供求双向选择仍然不存在,“双轨演进制”的慢节奏将无法适应加快企业改革步伐的要求。实践证明,“双轨演进制”不是我们选择的模式。

第二种是“单轨突破制”。其重点放在企业现有的就业存量即全部劳动力上,包括固定工和合同工,其目的是在企业经营自主权、厂长负责制确立的条件下赋予企业人事权,使企业可以根据经营效率吞吐劳动力;同时也赋予劳动者择业权,使劳动者提高劳动积极性。一揽子解决劳动力市场的供求选择,可以使企业减少冗员、完善劳动者的收入分配、重建企业合理的成本行为。

“单轨突破制”的办法一开始就从解决企业内部的冗员着手,实行劳动力配置市场化、企业和劳动者双向选择。作为市场化的要求和结果,必然出现隐性失业显性化。显性失业的代价是初期震荡较大,但其成效将是明显。首先,它消除了就业刚性,自由吞吐劳动力可以避免人浮于事的现象,增强对市场的自我适应能力,提高企业素质,同时可以减少工资开支,降低产品成本,增强企业的竞争能力,提高企业效率;其次,实现企业与劳动者的双向选择权利,企业有破产压力,劳动者有失业压力,企业凭借经营在竞争中获得收益,劳动者凭借劳动在竞争中获得较高的收入,企业与劳动者的动力与压力形成一体化;再次,由于失业的存在客观上对就业人员造成压力,一方面有利于抑制收入攀比和消费基金膨胀,另一方面有利于职工(包括在业和失业两类人员)的劳动意识和劳动技能实行强化培训,提高职工素质;第四,显性化的失业将调节或消化失业的手段从行政转向经济,有利于完善国家和社会调节系统的经济功能。因此,从代价与成效的比较来看,采取“单轨突破制”使隐性失业走向显性化更为可取。这是就业模式重建的关键。

目前,让企业隐性失业显性化的客观条件已经具备。首先,我国的劳动力资源并不短缺,不会象生产资料和资金配置体制改革那样处于“紧”的环境,容易引致成本与价格的轮番上涨,相反劳动力配置的改革在目前通货膨胀的压力下有利于抵销成本从而价格的上升;其次,经过十多年的改革,劳动者已有了一定的心理承受力以及竞争意识和应变能力;再次,在一些发达地区的大中城市,改革开放的初步成效带来劳动力吸收渠道多元化,一些地区的新增劳动力甚至出现供不应求的总量缺口。

总之,隐性失业显性化采取“单轨突破制”的集中方法,并不等于风险的集中,目前,社会、企业和劳动者个人都有一定的失业消化能力,如果在此基础上建立多元化多层次开放型的失业消化体系,实行失业的社会消化、企业消化和劳动者自我消化相结合,那么,风险就可以层层分解稀释,弱化它的社会震荡作用。

(2)劳动力配置市场化

所谓劳动力配置市场化,也就是劳动力配置借助经济杠杆通过市场来进行。换言之,由市场上形成的要素价格——工资来调节劳动力的流动和重组,其实质在于让企业和劳动者充分行使自主平等的选择权,并使工资成为促进就业竞争的有力杠杆。由于劳动力价格即工资由市场决定,因而工资客观上就能比较准确地反映企业对劳动力的实际需要和生产效率,又能比较准确地反映劳动者的劳动贡献。对企业来说,它力图使一定的工资支出带来更多的利润,在利润最大化原则下招收适量的劳动力;对劳动者来说,它力图用自己一定量的劳动换回更多的收入,在个人收入最大化原则下自由流动和竞争择业。显然,劳动力配置市场化以工资为信号,通过劳动力供求双方的自由选择使劳动者和生产资料结合经常处于最佳状态,这样就有利于提高就业效率和企业的经济效益。

劳动力要素的市场配置,要求由劳动力供求双方决定工资的形成。从劳动力需求方面看,工资取决于劳动力的边际生产力;从劳动力供给方面看,工资取决于劳动力的生产成本,即劳动者养活自己和家庭的费用以及劳动者所需要的受教育、受训练的费用。这样就形成了等价交换的市场关系,避免了在就业刚性状态下因劳动力滞流从而割裂了劳动收入与就业岗位以及生产之间的联系致使劳动力费用扭曲失真的现象,使工资真正成为提高劳动积极性和增加劳动成果的刺激手段。

如何走向劳动力配置的市场化,在现实中有两种不同的考虑:一是从劳动力的市场价格——工资的改革入手;二是从劳动力供求也就是市场选择入手。

工资改革走走停停,已经有过多次反复,由于工资改革没有和劳动力配置的市场化相联系,仅仅是从改善分配的角度考虑,因此,工资改革的结果不会令人满意。这一方面表现为工资分配仍然不合理,工资档次仍然拉不开,不能形成对劳动者的刺激;另一方面又表现为工资并未起到劳动力价格的调节作用,劳动力不能流动,刚性工资在收入攀比的压力下一再上升,推动消费基金膨胀。可见,不与劳动力市场相关的工资改革,难以摆脱僵局。

如果根据第二条思路,从改革劳动力供求体制着手则可以有下述突破:第一,先使劳动力供求逐步市场化,然后再由供求去激发工资的市场化——成为劳动力价格;第二,劳动力供求市场化才能形成经济意义上的工资,抑制收入攀比,同时刺激劳动者的积极性;第三,劳动力供求市场化产生企业和劳动者的双向选择,同时产生企业经营风险的压力和劳动者失业的压力。因此,改革劳动力供求体制具有将劳动力供求、工资、企业内劳动组合优化加以系列解决的长处。

然而,目前我国的劳动力市场仍属雏形,市场秩序尚未建立,在劳动力配置由行政手段向市场转换的过程中,仍面临着一系列问题。

从劳动者方面看,适应市场机制的就业观念尚未形成。由于劳动力的使用有其特殊性,即经营者在取得劳动力的支配权之后,仍要通过劳动者本人来使用其劳动力,而不完全取决于经营者的意愿,因此,在生产过程中的劳动数量、质量和报酬必然受劳动力的供求双方力量对比的影响。由于历史的原因,企业在用工选择、工资水准等方面相当被动,加上目前劳动力的流动渠道尚未畅通,企业往往把内部劳动力调配市场与大市场割裂,限制了劳动力流通的范围。

从企业方面来看,用人制度还不完善。尽管劳动合同制在全面推进,但统包统配的用人思想在企业中仍颇有影响,劳动力合理流动遭到阻塞,间接地造成职工不断对工资提高施加压力,使劳动力价格上涨;而对某些企业的工资总额实行封顶,又限制了其用人能力,人才留不住,劳动力“吃不饱”。

更严重的困难在于,劳动力市场规则尚未完善,配套措施尚未跟上。由于劳动力市场培育的外部条件不健全,特别是作为调节劳动力供求和分配杠杆的工资制度与宏观调控目标、产业政策错位,对劳动力的流动产生误导,某些需要重点发展的行业因条件艰苦、工资水平低而难以吸引劳动力。再加上市场组织机构、服务体系与信息的搜集、处理、联系网络等方面的建设与劳动力流动的规模和发展建设相比严重滞后,限制了市场功能的发挥。

3.解决好失业问题,是重建就业模式的当务之急。

根据我国目前隐性失业显性化以及劳动力配置市场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我们认为应该采取如下对策:

首先,必须完善政府调控劳动力市场的职能,提供使劳动力市场得以公平、公开、公正运行的制度框架。这是培育劳动力市场必须具备的宏观环境。对此,要加强《劳动法》的贯彻实施和劳动监察工作,促使《劳动法》规定的劳动基本标准的落实,为劳动力市场的运行奠定基础。

其次,要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在现代市场经济国家中社会保障是建立社会就业调节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自1986年开始施行《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但社会保障制度还很不完善,比如社会保险覆盖面窄、经费来源单一、统筹范围小、基金提取比例过低等,都是急待解决的问题。今后要进一步保证社会保险费的收取和及时定额支付,通过个人帐户保证劳动者流动与社会保险措施的顺利衔接,使失业、医疗和养老不再成为劳动力流动的障碍。

再次,必须消除劳动力流动障碍。要提供劳动力市场信息服务,减少劳动力盲目流动,提高劳动力配置效率,原则上允许劳动力自由流动,而用人单位则根据劳动者的素质加以选择。企业为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则需要提供职工满意的工作和更多的机会以及合理的报酬;为防止劳动力流动影响企业的产权保护和商业秘密泄露,可要求双方签订强制性协定,规定不得泄漏企业秘密。

当然,最根本的措施是增加就业机会。一是大力发展经济,通过产业结构调整,扶持主导产业,发挥产业的前后关联作用,带动相关产业和民营、集体合作经济,提供更多的工作岗位;二是加强人才资源的开发利用,发展教育、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从而抓住发达国家劳动密集型产业向外转移的机遇,使劳动者适应外向型的就业需求结构。此外,还可发挥国际劳务输出的潜力,进一步从总量上扩大就业容量。

应该看到,就全国范围而言,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形成的关键是要消除传统的城乡隔离状态,改变不合理的户籍制度,让城乡劳动力自由流动。近几年日益庞大的民工潮已经自发地提出了这一问题,改革势在必行。事实告诉我们,城乡劳动力的分离对城乡经济发展都不利,反之,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对城乡发展都有益:农村民工是城市建筑、餐饮业等第三产业发展的主力军,他们以低工资、大劳动强度为城市繁荣做出了极大贡献;另一方面,他们又把资金、技术、信息带回农村,推动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可以肯定地说,按照目前城市居民的就业观念,如果没有农民工的参与,城市第三产业部门将会留下许多空位,一些行业将由于劳动力短缺而发展缓慢。此外,城市技术人员向乡镇企业的流动代表了劳动力流动的另一方面,为乡镇经济的发展做出贡献。这些都证明了形成全国统一劳动力市场对促进就业和经济发展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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