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德的自然美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康德论文,自然美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摘 要 美学是康德哲学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而自然美论则是其美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分析他的自然美论有助于我们深入理解他的哲学和美学体系。康德的自然美论关注的核心是人,他把自然美的生成、发展放在自然人化这样的哲学高度进行分析,认为自然美的生成发展的本质是自然向人生成的过程,自然美在这一过程中显示出丰富的层次性。
关键词 自然美 无目的的合目的性 艺术美 层次性 自然向人的生成
在人与自然的关系这个基本的哲学命题上,康德认为,在历史的发展过程中,人的本质是文化的,是由自然的人向文化的人不断生成、发展的过程。事实上,是康德最先关注到“自然人化”这一哲学和人类社会学发展的根本问题,并重点探讨和解答人内在自然的社会化,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康德哲学的“哥白尼”式革命。
在美的问题上,康德认识到:美不仅是一个艺术欣赏或艺术创造的问题,更是“自然人化”的这样一个根本哲学——历史学问题。康德的整个哲学(包括美学)关注的是人,核心是人与自然的关系,人认识自然如何可能,人如何超越自然,根基为自然向人生成。康德是很重视自然的,自然美成为他的美学关注的主要对象,是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自然美的分析贯穿于他的整个美学体系中。因此,对康德的自然美论作一番分析,对于我们理解美学在他的哲学体系中的地位和桥梁作用,领悟他对哲学和美学根本问题的解答,是大有禅益的。
一、自然美的本质及生成
自然美是美的重要组成部分,而美学则是康德哲学得以完善的关键一环。美学与认识论、实践论的理论根基和本质是相通的,是一脉相承的。要认识自然美的本质及其生成,我们不得不结合康德对自然的本质和美的本质及其生成的认识,因为理解后者是认识前者的基础。
在人与自然关系问题上,康德以前的哲学,无论是经验派还是理性派,强调的都是人怎样认识外界事物,怎样从自然客体中获得知识,是自然规律给人的认识、实践与社会生活立法,人在自然面前是被动的,主体性是受压抑的。康德却别出心裁地提出“人如何认识世界”,“人认识世界如何成为可能”,把认识对象由外在转到人自身,探讨人的先天认识能力和认识机能。“康德‘批判唯心主义’思想的出发点是:在开始认识某种东西以前,必须研究认识工具的本身和认识的可能性”。[1]康德认为,要认识客体,首先要认识主体的机能与能力,因为主体的先天认识条件决定着对客体规律认识的真理性和普遍有效性,认识的对象是主体规定着的,是主体的对象,而不是纯粹的客体。因此,在康德看来,认识也就成了对主体的认识。这种哲学思辨角度的转换,注定了他的哲学体系关注人,重在检验和树立人在自然中的主体性的品格。
康德把世界分成现象界和本体界两大部分。本体界是不可知的“物自体”,是实在的,它只负责给主体提供感官的刺激;现象才是我们认识的对象,因为在康德看来,人的认识能力只在经验所能涵盖或达到的现象界的范围之内。康德强调,人认识世界需要有一种“先天的认识形式”,即认识机能。因为“物自体”的刺激在大脑中形成的感性材料是杂乱无章的,还不是认识的经验对象,必须有人的先天认识形式的加工、整理,才能成为认识的对象——现象。所以,先天的认识形式也就是人对外界事物的先天立法功能,主体的认识对象只不过是主体的意识、先天的认识形式所给予的。
正是在这种思想路线指导下,自然界在康德眼里就成了这样一种东西:一方面,由于主体意识规定着自然界,自然界作为对象就从主体之外移到主体之内,成了主体先天认识形式规定着的“经验对象”,从而也就与主体的先天心意功能具有了对应一致性;另一方面,由于主体概念必须对象化,必须指向自然界,只有运用先天认识形式对自然的经验材料进行综合、整理,进一步对表象进行更高层次的思维创造,主体才能在自然对象上体现自身的先验综合能力,才能使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这样,自然界就成了主体对象化的产物,因而也就肯定自然“必然带有人本身的特征”。[2]
总而言之,在康德看来,自然的本质是由主体心意功能先天综合而成的自然现象生成的,是人的对象化的结果。
那么,自然美的本质又是怎样生成的呢?
康德认为,人的对象不是直接呈现出来的自然,自然要成为人的对象,关键在于人的活动;主体先验形式整理而成的表象要被规定为各种不同的对象,关键也在于主体对表象进行的不同活动,不同活动决定着表象的不同性质。主体与对象的构成关系是一种动态关系,“当主体使用先天的纯粹范畴对经验表象加以逻辑判断则产生认识对象,而当主体对表象进行审美判断则产生审美对象”。[3]因此,要弄清自然美的本质是怎样生成的,就必须弄清什么是审美判断?
众所周知,康德把世界分成现象界和本体界,把主体能力分为认识理解力和实践意志力,它们之间存在着鸿沟,需要一种特殊主体能力作为中间环节起到联系沟通的桥梁作用。这种中间环节就是以主观经验(现象)为潜在对象,不是认识活动但又以知性认识范畴为基础条件,没有目的性却又暗含着目的,没有利害功利又指向善的审美判断,这种主体的特殊能力就是审美的和审目的反思判断力。由于这三种主体能力的划分受到当时学术界把人的主体能力分为知、意、情三方面的分类影响,所以康德特别提出人的“情感”在本质上是“想象力”、“知性”和“表现力”和谐的产物。情感的对象是审美,审美的形态是现象的,却不是认识。审美的本质是本体的,而不是道德、信仰。情感和审美既是独立的,又联系着现象界,指向本体界。因而,审美判断才能成为沟通二者的桥梁,才能使自然向人生成。
康德认为,审美判断不是根据概念而是根据某种内在情感作出的。他说:“这种判断之所以叫做审美的,正因为它的决定根据不是概念,而是对诸心理功能活动的协调的情感……”。[4]强调情感活动中诸心理功能的协调。协调是康德对审美问题思考的核心,他指的是知性和想象力的协调,而这正是审美的先天法则。康德思考的是一种内在的协调,而以往的美学理论往往强调客观对象的协调,努力在对象上寻找平衡、对称等美的“协调性”特征。康德却把这种协调迁移到主体中来,使之成为内在情感活动的一种性质。当然,康德也讲外在的和谐、对称,但由于对象在他看来是受主体规定的现象,他所讲的外在协调实际上是指对象与内在心理图式的对应统一关系,实质上是一种内在的综合统一性。正因为这点,有些人才把康德当作“格式塔”心理学派的先驱。
正因为康德强调审美判断是一种知性与想象力的内在协调,内在的综合统一性,所以在他看来,审美鉴赏活动就必然是一种“以自由为本质”,以现象为形态并基于想象力的主体情感活动。在这种活动中,由于想象力“自由地唤起知性,而知性不借概念的帮助而将想象力放在合规律的运动中,表象这才不是作为思想而是作为一种心情的合目的性的内在感觉把自己传达出来”。[5]知性和想象力被综合地统一在自由的活动中,想象力不仅成为“形式的创造者”,而且以“合目的性”的形式“唤起”知性,给审美提供对象,而知性又为它提供合规律性,这样,知性进入审美活动时就可以使表象超越表象和主观个别感受之间的关系而构成表象和主观的普遍判断的关系,想象力在知性所给予的合规律运动中,也就不再是盲目的了。显然,在康德看来,审美活动中作为对表象进行综合判断的知性能力是必要的,但知性却必须放弃它的工具(概念),由想象力提供给知性通向表象的必要条件,知性不再进行原来的那种单独的判断活动,而是和想象力统一起来,形成一种新的判断活动即审美活动。因而,对于康德来说,审美是认识能力在一种非认识的方式中的运动,审美判断的结果不是产生思想而是产生美的形式,给人美感。这就产生了审美判断的特殊性:无目的的合目的性,它不用概念作工具,却暗含着概念,没有明确的合目的却指向目的。这样,审美判断就成了自由创造性和合规律性的统一,知性和想象力的协调统一。这就是康德眼中的审美活动的本质,也就是美的本质所在。看得出来,康德是在意识地把美和生理欲求分开来的。他也正是以这种无利害关系感来看待主体与自然的关系,看待自然美的。
在康德看来,既然自然是人类主观意识的产物,那么,自然美的产生也必然是人们长期对自然客体进行审美判断的结果。在他看来,只有自然的合目的性形式才能和主体发生实在的审美关系,在这种状况下,自然才可能美。他说:“审美的判断只把一个对象的表象连系于主体,并且不让我们注意到对象的性质,而只让我们注意到那决定与对象有关的表象诸能力的合目的的形式”。既然如此,自然美就不存在于客体事物本身,而存在于审美主体规定的表象的合目的性形式,自然美只不过是主体知性与想象力的协调和自由运动的情感活动的产物,因而,自然美的本质就只能是“无目的的合目的性”。
在自然美的生成问题上,康德强调主体先天综合能力和情感综合统一能力的决定作用。这说明了他在人与自然关系上,继古希腊、文艺复兴之后,把人的主体性抬到了最高的地位。但这不免使他走向极端。他没有意识到,主体性的发现、提高,人的本质力量的发现、确证和肯定,有一个历史发展的过程。他脱离人的社会实践性去谈主体性,就不免走向抽象化和极端唯心主义。因而他的哲学和美学革命都是不彻底的。他的功绩只在于提出问题和指出解决的方向。马克思用一种正确的唯物实践观解决了他的问题,才真正实现了“哥白尼”式的美学革命。
二、自然美与艺术美
康德认为,艺术美是区别于自然美的。他指出:艺术品是“通过自由而产生的成品”,它的产生是“筑基于理性之上”的。他把艺术作品和自然的蜂巢进行比较后指出,虽然蜂窝与艺术作品相类似,但“只要人一思考,蜜蜂的劳动不是筑基于真正的理性思虑,人们就会说,那是它的(本能的)天性成品,作为艺术只能意味着是一创造者的作品”。[6]
按照康德的审美判断理论,蜂窝之所以能给人以美感,只不过因为人们在对它作为美的自然对象的合目的性形式进行了鉴赏判断。艺术作品则不同。它是人的自由自觉创造的产品,它与美的自然事物的区别就在它是基于主体的理性思虑的基础上,是主体有目的能动的运用审美规律进行审美创造的审美趣味与理性内容和谐统一的独创品。艺术创造比对自然表象的审美判断更需要理性概念、目的的牵引,在艺术作品产生之前,艺术家在头脑中已经形成创作意图、审美意象。这在某种意义上,跟郑板桥的“胸有成竹”论是相通的。
在康德看来,自然美来源于自然的合目的性形式所引发的知性和想象力相协调的审美鉴赏判断;当主体在对自然表象的主观合目的性形式的感受与把握中,确证和肯定人的先天综合能力,人的本质力量在对象身上获得对象化,因而主体从感官到精神都获得愉悦和满足,进而上升为美感,这时自然美就产生了。艺术美则更侧重于形式与表现相统一的“依存美”,而由于在“依存美”中存在着“趣味与理性的统一,即美和善的统一。”[7]审美趣味涉及形式,理性则涉及道德内容,艺术美就不但在于艺术作品的形式,还在于包含在艺术形象中的艺术家自由自觉的创造力量和创作个性。康德还认为,美和艺术是不能等同的,同样,审美和对艺术的欣赏也是不能等同的。艺术欣赏的幅度远远大于审美的欣赏幅度,而前者必定包含着后者。无关利害、目的、概念的审美是针对形式的,而艺术作品则是内容与形式的完美统一体,因此艺术欣赏不仅包括对形式的审美,同时也包括对通过形式表现出来的内容的感受、理解,对作家天才和创造个性的激赏、赞叹并以此引为自豪。因而,在艺术欣赏中,我们强烈地感受到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在艺术作品上的深刻烙印,体会到人的本质力量的无穷与伟大,获得的美感也更为强烈。自然美只不过是美的事物,而艺术美则在于事物的形象所显示出来的艺术家的创造力的美。所以,康德说:“自然美是-美的物品,艺术美是物品的一个美的表象”。[8]
在康德看来,自然美与艺术美的另一个区别是:艺术美联系于天才,自然美则不然。他说:“美的艺术是天才的艺术”,“评定美的对象作为美的对象要求着鉴赏力,对于美的艺术自身,产生美的艺术却要求着天才。”[9]艺术美的生成虽然也依靠一定的鉴赏力,但更为需要的是艺术家的天才。
那么,天才是什么呢?康德认为,“天才是天生的心灵禀赋,通过它自然给艺术制定法规。”[10]天才就是天赋的才能,也就是艺术家天生的创作机能。在他看来,天才就是“表达审美意象的功能”,它需要“知解力和想象力的结合”。这种先验论的天才观显然是值得商榷的。但他强调天才的独创性,认为天才与摹仿精神是对立的,只有天才的创造性才能使艺术作品具有典范性,这对于我们理解艺术创造的自由性与典范性的关系又有一定的参考意义。因为如前所述,康德认为自然美的生成依靠的是鉴赏,而艺术创造主要是依靠天才,艺术是一种天才的审美创造,其中有着“趣味与理性的统一”,因而是“美的艺术正在那里面标示它的优越性,即它美丽地描写着自然的事物,不论它们是美还是丑。狂暴、疾病、战祸等等作为灾害都很美的被描写出来,甚至于在绘画里被表现出来。”[11]这样,艺术美比自然美就显得更优越、更典范、更美。反之,如果没有艺术天才对生活进行创造性的加工变形,丑的东西在自然里就永远不能给人美感。
值得注意的是,康德在强调艺术美联系于艺术家天赋能力的同时,也强调了后天的学习锻炼对于天才形成的重要作用。在他看来,天才的鉴赏力是需要艺术家对许多艺术作品及大自然美的范本反复观摩练习出来的,并在欣赏和创作实践中不断提高审美感受力和创作表现力。从这个意义上说,天才是与艺术家的审美经验联系在一起的,因而,美的艺术不是一蹴而就的,它是艺术家经过精心构思,使心意功能超越自然与理性,自由创作的结果。由于艺术家在后天的学习锻炼中从自然与理性的束缚中超脱出来,成为真正具有道德意志自由意义的主体,艺术美的形式才包含有更丰富的道德意志观念、目的,整个艺术美的天才创造就成了“道德的象征”的更充分直接的表达。正是在这一点上,艺术美与自然美拉开了更大的差距,成了更高级的具有典范意义的美。
康德虽然十分强调自然美与艺术美的质的区别,但他并没有忽视两者的联系。
首先,康德认为艺术必须在形式上酷似自然,“它在形式上的合目的性”,“必须显得它是不受一切人为造作的强制所束缚,因而它好象只是一自然的产物”。[12]艺术美的形式与自然美的形式都要具有主观合目的性的特点。艺术美的形式虽是人的创造物,人按照一定艺术规则、一定的目的来进行艺术生产,但不能在产品上直接见出这些规则,美的艺术是自然而然地显现这些艺术法则的,也就是要求艺术形象要逼真于自然。这有点象中国“无法之法,乃为至法”,“羚羊挂角,无迹可求”的说法。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康德把艺术称为“第二自然”。
其次,康德认为,就“美是道德的象征”这个意义上说,自然美与艺术美又有着某种内在的联系。因为无论是艺术美还是自然美,都可以说是审美意象的表现。艺术美作为主体在理性目的观念的驱使指导下发挥心意功能创造的产物,在其形式与表现的完美结合中象征着道德精神,就不用说了:即使是自然美,由于它是欣赏者判断中形成的意象,不再停留在单纯以形式取悦人的层次,已经通过欣赏者的想象和联想向更高层次发展,在某种意义上也成了“道德精神的表现”。当然,无可否认,自然美的道德象征意义是有限的,因为自然美的内容与形式的联系毕竟比较模糊,欣赏者的自由创造也是有限的。因此,自然美的侧重点仍然是在形式方面。
三、自然美的层次及自然向人生成
在康德那里,审美作为一种独立的情感活动,是沟通和连接本体界与现象界的桥梁,是自然人向自由主体生成的关键环节。“康德哲学的主旨并非以认识论为中心,排斥形而上学,而在于‘限制知识为道德自由留地盘’,确立一种作为‘道德世界观’的形而上学”。[13]自然的最高目的是向具有道德意志自由的人生成。因此,自然美自身也有一个向道德理想生成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自然美显示出丰富的层次性,不同层次的自然美的形式所具有的道德内容,所确证人的本质力量是不同的。这不但表明康德对美的认识有个不断深入的过程,而且也是“美作为道德精神的表现”目的原则对自然美的不同对象的规定。
在康德看来,自然美的层次性具体表现为纯粹的自然美向作为美的理想的依存美发展,再向具有明显的人的主观道德意志力量的崇高美迈进的过程。康德认为,纯粹美就是单纯靠自然的合目的性形式给人以愉悦与满足的美。他给纯粹美下了“美在形式”的定义,认为美是不涉及利害概念,不涉及目的,而又普遍给人以愉快的“对象的符合目的性的形式”,“无目的合目的性”是它的本质,是“知性和想象力协调”的结果。康德提出纯粹美的概念内涵是有着积极意义的。美在这里与实用和完善无关,它只是一独立情感活动的结果,只单纯的给人以精神的愉悦和满足。这就把美感和生理快感区分开来,把美和物质性目的利益,和追求物质享受区分开来了。这对于当代文坛过分追求商业利润,追求物质和感官享受的现象是有着警醒意义的。
但是这种只有形式,没有内容,没有明显地体现人的主观能动性的自然美的范围是很狭小的,因此康德不得不承认它只能包括一小部分具有美的形式的自然事物。另外,他还发现这种无关概念(认识)和利欲(伦理道德实践)的美,很难担负起沟通先验认识与道德实践的桥梁作用。因此,在问题面前,康德对自然美的认识就及时地从纯粹美转向了依存美,企图向美的更高层次发展。
那么,纯粹美得以向更高层次的依存美转变的前提条件是什么呢?是它的本质:无目的的合目的性。因为在康德看来,审美判断需要知性和想象力的协调,所以审美判断对主观合目的性形式的情感活动,虽不从先验开始,却指向概念认识,虽没有明确的先验目的,却暗含着目的。这就规定了纯粹美最终是要向具有一定道德内容的依存美转变、发展的。
那么,什么是依存美呢?康德认为依存美不象纯粹美那样不以对象究竟是什么的概念为前提,恰恰相反却要以这种概念以及相应的对象的完善为前提;它不是事物本身固有的美,而是依存于一个概念(有条件的美),是一种属于受某一特殊目的概念约制的对象。[14]换言之,纯粹美是自然对象自然而然给人以美感的美;而依存美却要以一定的概念以及对象的客观完善性为前提,有一定的完满性目的。只有依赖于概念对对象的完满性判断,依赖于人的先天认识活动,并且具有较明确目的地参与,依存美才得以产生。这样,依存美就具有了从完善性对象上体现出来的内容意蕴。也就是说,纯粹美只有形式美,而依存美却是形式与内容的统一。康德对纯粹美的概念界定往往被批评为形式主义,而在依存美这里,他对形式主义作了纠正。
由于康德把依存美看作美的理想,他就从自然美的完善目的性和自然美沾染感官利欲情绪两方面来把大部分自然美排斥于纯粹美之外,而归属于依存美。他认为,对自然美的欣赏,可以由形式进到实质的赞叹,亦即由主观的审美判断进到客观的目的论判断,“不只是把自然的形式与我们的主观愉快相联系,而是把自然存在自身看作具有客观目的。”[15]只有以形式取乐于人的自然事物是较为低级的,而具有客观完满性的自然事物则是高级有机体。这就说明,依存美不但要求对自然事物的形式进行审美把握,而且还要求对形式所蕴含的本质意义进行深刻领悟。而这一切都是在一定的概念目的,一定的道德意志的制约之下进行的,有明显的主观目的实践痕迹。人正是在具有客观完满性的事物身上确证和肯定人的本质力量,从中获得美的享受的。也正因为如此,依存美就更充分的体现着“自然作为精神象征”的美学原则。
在这里,如果我们撇开康德诸如“先验概念”、“客观完满性”等抽象概念,就会看到,大多数自然美只不过是人类在与自然的实践关系中不断有意识、自觉的使人的本质力量物化、外化的结果,和纯粹美相比,依存美只不过是美的自然对象具有更多的人类实践烙印,具有更多的社会道德意义而已。一切美的来源都是人类主观能动的物质社会实践。当然,康德的美学是不可能认识到这点的,只有马克思才能真正解决关于美的来源及生成的重要问题。但是,在康德这里,由于自然美已由单纯形式美发展到了依存美,带上了主体的利害计较、目的概念和道德观念等,人的主体自由自觉活动的本质力量增强了,这样,康德就为人们从认识理性向实践意志的过渡和发展铺设了一段坚实有力的桥梁,为自然向人生成打开了道路。
在康德看来,依存美虽获得一定的内容,具有社会道德功利的完满性,但这种目的性还只是客观目的性,道德内容也只是具有完满性的客观自然对象类比或象征于一定的道德精神,把道德情感寄寓于自然景物上的结果。人的主观目的,人的自由自觉的创造性,人的理性认识、理想愿望等本质力量,都没能在依存美的客观完满性对象中充分体现,依存美还不能最充分体现主体在审美判断中心意功能从理性趋向道德实践的最高追求。为了实现由对自然对象的审视进入到对主体本质的内部审视的审美王国,使自然进入到更高层次,于是康德又提出依存美向崇高美过渡的问题。
为什么可以实现自然美从依存美向崇高美的过渡和发展呢?因为康德认为依存美与崇高美有着质的同一性,都是“道德精神的象征”,而且人的审美趣味归根结底“乃是判断道德理念的感性化的能力。”[16]它可以将人的道德情感、理想寄寓于自然景物上。而依存美只是在形式的审美把握中超越审美的主观合目的性形式而趋向自然的客观合目的性,趋向道德本体。崇高却向前迈出一步,审美主体可以在自然的巨大、无形式中感受到道德精神力量。崇高没有任何感性形式,“崇高却是一个理性概念的表现”“崇高不能含在任何感性形式里,而只涉及理性的观念。”[17]崇高作为审美对象不过是审美主体的“理性观念”的客观对象化,崇高感则是审美主体对自己“理性观念”对象化的情感观照。在崇高这里,主体对自身的情感意志进行自由自觉的观照,并创造性地把自己的本质力量对象化在无形的自然形式上。因而,主体的目的意图就更为明确具体,崇高的对象就蕴含了更为丰富、直接而深刻的理性内容,即道德精神。对崇高的感受是一个间接的过程,通过主体心意功能的努力,在这自然无形式中见出道德精神、道德理想,这是一种理性的道德崇高。由于康德认为崇高的本质在于人,生成于人的有目的的主观情感意识,崇高和美都不是客观存在的,人的主观审美判断才是美得以产生和存在的决定性因素。这样,在自然美由低层次向高层次转换的过程中,美就由客观对象回到了人的内部,由观照外界事物发展到了观照人自身。而由于人的主观能动性和自由自觉创造力不断增强,人的主体性得到极大的高扬,自然美也就由现象界发展到了本体界,完成了由纯粹美向依存美再向崇高美的过渡,审美判断在这一过程中起到了连结理性与道德的桥梁作用。自然也就是这样以审美判断为中介实现了它的最终目的:向文化的人生成。
从上述康德的自然美论,我们可以看到,人是康德整个哲学美学的中心。他的自然美论是把所谓的“文化——道德的人”作为自然美生成和发展的最高追求目标的。自然向人的生成,其实就是把人作为整个自然的最终目的。因此,虽然他的审美判断论带有主观唯心色彩,但由于他把它作为连接现象与本体的不可或缺的桥梁,作为人由自然的人向“文化——道德”的人、向具有完满完善性的理想的人生成发展的中介,我们又不能等闲视之。
康德的自然美论鲜明突出地强调人在自然美中的决定性地位,继文艺复兴之后极力高扬了人性。同时,他强调了自然美的形式与内容的结合,表现与再现的统一,把自然美看作是道德的象征。更为重要的是,他把人(文化——道德的人)看作自然发展的最终目的,强调了自然向人的生成,抓住了人与自然关系问题的关键,抓住了问题的根本。这些对后来的哲学家、美学家都产生了巨大深远的影响。马克思也批判吸收了他在人的问题上见解的积极因素。这也是值得我们注意的。
但康德的自然美论最根本的缺陷在于从主观唯心主义的立场出发,根本否定了自然美的客观性,把自然美看成心灵意识的产物,这又源于他把自然看成心灵现象的认识论。其实,自然美也是有社会性的,它是在人与自然关系中自然的感性形象肯定了人的社会实践的结果,不能把自然美看成人主观意识的产物。自然美的来源应是人的社会实践。还必须指出的是,康德的审美判断是对自然表象的静观玄想,因而它是不可能正确彻底地解决自然向人生成问题的,只有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和社会实践论才能真正加以解决。
注释:
[1]敦尼克等《哲学史》第二卷第33页,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63年版。
[2]见单少杰《康德认识论:主体与客体》,《中国人民大学学报》1989年第3期34页。
[3]赵汀阳《康德美学思想的本质和意义》见《学术月刊》1986年第10期第11页。
[4][5][7]康德《判断力批判》(上)第15、40节、16节。
[6][8][9][10][11][16][17]康德:《判断力批判》上卷,第148、157、157、152、158、15、84页。
[12]康德《判断力批判》上卷,第151页。
[13]张志伟:《康德的道德世界观》第5页,中国人民大学95年版。
[14]参见朱光潜《西方美学史》第366页。
[15]李泽厚:《批判哲学的批判》第28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