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数字时代源头原则的思考_企业档案工作规范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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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数字时代来源原则的反思,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原则论文,来源论文,数字论文,时代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本届圆桌会议的主题是“信任与利用:数字时代文件(records)[1]和档案(archives)[2]管理的挑战”,我和另外几位同行应邀在今天这个以“数字文件怎样挑战传统方法”为议题的全体会议上一抒己见。我要谈的是传统方法中最为传统和神圣的档案来源原则,是对进入数字时代的来源原则进行反思。也许我们可以换个角度,不要去过多地考虑电子或数字文件如何挑战传统方法和传统原则,而是转而思考这些传统原则,特别是来源原则,一旦根据今天的现实得以更新,将会怎样帮助我们更好地应对数字文件的挑战。

关于来源有很多定义,我不想在此对10种不同的定义作一番枯燥的比较,并判断哪个定义的哪个部分最为合适。不过从工作角度看,来源可被定义为文件、一组文件或一类文件与其形成背景之间的联系,这使我们不仅能够了解档案文件外在的信息内容,还可以了解这些信息内容在形成时有怎样的含义,以及后来再被查阅时又获得怎样的含义。来源帮助我们了解一份文件及其内容,包括由何人、在何时、何地,怎样以及为什么形成了这份文件。在座的各位都知道,这个背景是档案专业最大的、最具有决定性的符咒(曼陀罗)。来源被主要的档案理论学家描述为档案学的“基石”、左右档案实践的“最重要的原则”,其赋予档案工作者独特的职业身份,使他们即有别于图书管理员又有别于研究人员和文献资料员。因此,按照流行的定义讲,一个文件整体——通常被称为档案全宗——总是与“由于职能或活动而自动和有机聚成的行政管理体、物理实体或法人实体”联系在一起。这就是经典阐述中的所谓来源。

鉴于现代条件的变化,我认为需要对来源——这个背景含义——做一番不同的考察,但其核心思想仍以背景为重,希望在我的报告中能够阐明这一点,并说明来源在数字时代仍是我们的一个有力工具。了解来源的核心价值(不同与来源在特定的时空中一直以来是如何被表现的)究竟是什么极为重要。我们必须提醒自己,来源实际做什么、表明什么以及意味什么,并不同与来源曾如何被各种档案环境所定义和阐述。

我们还必须记住,影响来源观念的现代条件不仅限于数字文件的影响和社会的数字化革命。另外两个因素也对来源的传统定义和应用提出了挑战:一个因素是,无论在政府、企业、大学还是其他组织,现代管理的复杂性都远远超过以前,而且现代员工的工作方式,他们接收、形成和分享信息的方式,以及这些组织管理和交换信息的方式也完全不同——甚至在计算机出现并产生巨大影响之前就已如此;第二个因素是,我们的生存观念和生存环境已焕然一新,姑且称之为后现代主义,这个术语涉及后现代的社会、文化、知识等所有维度。后现代主义越来越强调的一个维度就是直接质疑“档案”在人类社会中的性质、作用以及功能。这个质疑,无论来自其他学科领域的众多学者,还是来自数量渐增的大批档案工作者,都改变了我们对档案工作者的理解,档案工作者不再是守护历史文献遗产的被动保管者,而是在各项档案工作中自觉塑造社会集体记忆的明显且积极的中介人。同样,在后现代主义的知识拷问中,档案馆本身也在转型,从等待被发现的、没有任何挑战的储存场所,转变为建构身份和记忆的有争议的场所,它所保存的档案文件及其背景已经被认为疑窦丛生。在这些真知灼见的启发下,档案工作者不应再把来源看成是等待我们付诸实践的一个普通概念,而应视其为我们自己的专业身份和记忆构成的路标。

除了数字文件、现代组织的复杂性以及后现代视角对我们理解来源所产生的影响外,我还意识到,在整个档案界,国家的档案传统不同,对“来源”的看法也不同。从《来源原则——第1届斯德哥尔摩档案理论与来源原则大会》(1993年9月)这本英文报告集中,可以清楚地看到这一点。会议报告人主要来自北欧,但也有一些来自法国、意大利和西班牙。他们辩论的问题包括:来源是科学理论还是组织概念;它是否即包括系列(类)或全宗内的文件整理,也包括整个全宗与其形成者的联系;来源是否只支持文件的证据和原始价值,而不支持文件的情报和辅助价值,因此,与原始性相一致的究竟是相关性还是所有档案功能的来源。说到这些档案功能,那次会议的与会者对来源表现出十足的专业信心。他们认为:来源是我们界定文件形成者和档案文件自身性质的关键;是遵守本国各项档案法规要求的关键;是有序整理和著录档案的关键;是在档案鉴定和处置中判断“价值”的关键;是在档案保管权从形成机构向档案馆移交时确定档案真实性的关键。时任英国公共档案馆馆长的麦克·罗伯承担了将会上不同国家和传统之间的辩论加以梳理概括的重任。他指出:“大家基本同意来源或档案的背景仍是确认档案的出处、权威性及准确性的重要手段,是判断档案所含信息在行政、法规(包括信息利用法)、研究及文化等方面的利用价值的重要手段。”

然而麦克·罗伯又指出:“魔鬼就在细节之中”。来源起源于欧洲公共档案馆对等级制行政机构(司、部、署、委员会等等)所形成的文件进行处理的传统。当把这种组织背景从政府部门外推到企业、大学、教会等其他管理机构时,私人手稿传统因无法完美地适应这些模式而遭到忽视。地图、照片、文献纪录片、录音、电影等多数以件为单位的声像文件更是如此。我认为网络2.0世界的在线社区所形成的文件也属于这种情况,这些虚拟社区对现代治理的机制与现实、对社会运动、对无为政治(counter-establishment politics)以及对各类“公民参与空间”的影响越来越大。罗伯还指出:从庞杂的管理活动中辨认出一个单一的形成者是非常困难的,档案著录、元数据方案等档案工作规则要求把形成活动固定于一点,这肯定会扭曲文件形成和利用的实情。在罗伯之前以及之后,许多人也都这么认为。罗伯鞭辟入里地总结到:来源“不是档案工作者幻想着要在档案工作中饯行的一个抽象的制度,而是档案自身的性质强加给档案工作者的一个实践概念。不仅如此,由于文件管理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反映着不断变化的社会目标和社会抱负,因此,来源原则的构成模式也不该一成不变。”罗伯又进一步补充说:“此外,由于不同国家在法律、行政管理、档案体制以及传统上的差异,来源原则在各国档案实践中的应用也大相径庭。”

遗憾的是,罗伯的睿见并没有引起应有的注意。背景一直被视为静止的而非动态的;行政结构和等级制始终被强调为(文件)形成的主要背景,而不断变化的社会现实和更广阔的大背景遭到忽视;文件的形成、运转及承办活动没有受到关注,看重的是追踪留存文件的整理顺序而不是体现文件的运行背景。这种情况部分地反映了档案专业的历史面貌。在著名的1898年《荷兰手册》里,作者将来源定义为“一个行政机构或其官员正式收到或产生的(注意,这两个动词使用的均是过去时)全部书写文件、绘图以及印刷品”,并进而规定档案的整理与著录“必须以档案资料的原始顺序为基础,这个顺序大体与形成(这个动词仍使用的是过去时)这些档案资料的行政机构的组织结构相一致。”20年后,第一位英语国家伟大的档案理论家希拉里·詹金逊又强化了这种认识,把“一个完全独立的有机整体”作为来源的核心。无论荷兰人还是詹金逊,描述管理活动时均使用了过去时,这反映出当时这些档案先驱们所目睹或继承的文件管理现实:被移交到档案馆保管的文件,是19世纪正在出现的现代民族国家已经办结的、整理好的、高度集中的、经过部门登记制度登记造册的档案文件。那时,政府的职能十分有限,且高度集中和稳定,完全局限在传统单一的等级结构之内,能够形成文件的活动或职能往往固定在一个行政层级的一个办公室里。因此,过去的来源以组织结构为重,档案的整理和著录也是如此。同样,确定证据质量和文件真实性并进而确定其作为研究资料的可靠性“价值”的档案规则,也体现了关注整理好的、集中控制的以及官方认可的政府文件这一国家档案视角。所以,这个处理过程偏重的是登记册中的文本文件(那些档案准则最初就源自这些登记制度),从而忽视了其他载体、特别是声像载体档案及口述文化,当然,被忽视的还有个人和私人档案。

传统的来源观念使当时以及此后的档案工作者无法发展和建立起多种方式,去观察、了解和描述文件;档案工作者同样也不愿去认识和展现多元、复杂的来源,揭示随时间推移而发生的文件的演变或文件形成者及其活动的演变。不仅如此,原始或固定的来源在档案整理中得到应用,在供用户使用的检索工具的编制中得到推崇,完全不允许档案文件存在几种顺序甚至无序。私人、小型团体以及协会的文件管理习惯显然较为缺乏秩序或系统性,但档案工作者习惯性地要“清理”这种混乱,按姓名、主题或时间重新整理文件,根据相关的档案原则和著录标准,把文件或文件系列按照非常详细的从一般到具体的层次进行整理和编目,试图反映文件在形成机构行政等级中的原位置;每个文件系列都被档案人员放置在一个这样的行政等级全宗中,而且(根据目前的著录标准)是唯一的一个全宗。这样,档案工作者依传统为混乱的文件(及其形成实体)戴上了面具,呈现给用户的是有序的、合理的、千篇一律的档案文件(或档案全宗),而在形成者的工作现实中这种状况通常是不存在的。简言之,史学家所能看到的是一整套进行高度介入的过滤器,它们控制了文件的挑选,决定了把哪些文件保存到档案馆,再由档案工作者以不同的实体顺序和装具、用各种智能检索工具和利用指南,把它们呈现给研究者。经典档案理论所谓的中立、公正的档案馆,实际上是一个秩序、控制、等级制及父权制的场所,它体现了国家或其他主管机构的权力。

文件与组织结构的这种密切关系在现代组织中已难觅踪影,大量的文件管理系统、各种各样的文件载体以及多元的文件形成活动,存在于众多的办公点,分散在不同的地理空间,也跨越不同的时间,不再对应内部的科层组织结构。计算机和电信革命急剧加速了这种分散化和分离化,业务职能现已跨越所有形态的结构或组织界线。澳大利亚的皮特·斯考特、克里斯·赫里,以及后来的法兰克·厄普沃德、苏·麦克米斯,几十年前就叹息,无法将创建文件系列和组合的业务过程或职能与单一的行政组织相连。其他国家的档案工作者也逐渐发现这个问题。不仅由于这些行政组织极其复杂,其职能和结构已无法用传统的组织机构图表上的一个表格来体现,而且还因为这些行政组织不断地变化,出现了多重职能,甚至虚拟职能,相关的工作任务和部门界线始终是混淆的。在数字世界,特别是在拥有众多社会网络现实的非政府、民间及私人空间,组织基本上是虚拟的,有时完全是虚拟的,而且大都是临时性的,作为文件形成者的工作组短时间结合在一起,很快就烟消云散。即使在詹金逊那个时代,集中式的文件登记制度实际上也从未按照档案理论先驱们设想的典型模式实行,正如近期的一项深入研究所显示的,甚至在英国财政部这个政府的核心部门,文件登记制也受到非正式会议、地方化操作、社会期望以及文化规范等方面的妨碍。

简言之,档案工作者需要反躬自问,当组织文化和工作场景已从纵向型转向横向型,从控制型转向合作型,从烟囱式转向网络化,从行政命令型转向内部共识型,当文件是在这些新的环境下按照新的惯例形成的时候,来源究竟发生了怎样的变化?我们何以仍然固守等级制的思维方式,并据此建构和著录档案;何以日益脱离现实,在档案目录这个供利用者查寻馆藏的检索工具中,仍把档案文件与一个单一的结构性实体相连。这种使来源完全脱离时代现实的做法,的确是很危险的。

然而,假若我们不从形成和利用文件的行政组织方面来解释来源,而是强调文件形成和利用的功能,那么就会为传统的来源原则注入新的生命。把焦点从原形成组织、办公室及人员转移到职能、活动及行为,这样就可以避免单一的描述方式,把文件放置在多起源和多秩序中进行描述,从而容许对更深层的背景元素做详细阐述,反映文件复杂的形成、利用及其相互关系等整个历史过程,包括它们进入档案馆之后的情况。档案工作者会面对这样一个现实:文件具有详细的、背景信息完备的、相互关联的历史,当它们跨入档案馆门栏的时候,它们是开放的、不断演变的,没有被封闭在固定的等级秩序中。

这种新的复合体来源被一些档案学者称为后保管或后现代来源;也有人称之为环境、社会或虚拟来源;还有人把它描述为探寻和认识文件形成过程中的模式并对此加以综合叙述。在所有这些情形中,来源正从其结构主义的起源向互动性和持续性的论述转型,该论述以导致文件形成的职能、活动、过程、社会力量以及个人和组织文化为中心,且贯穿和跨越始终处于演变状态的组织和个人生命。由此,来源变得更加丰富、有多重关系、多个可能的背景联系以及多元甚或冲突的观点,它承认形成或制作活动与其文件结果之间存在流动、灵活和动态的关系。

因此,可以这样重新定义数字时代的来源原则:来源原则以导致文件形成的个人、团体或组织的那些职能、过程及活动的背景为中心,这个背景贯穿和跨越始终处于演变状态的组织和个人生命,与不断变化的文件联合形成者和用户相互作用,反映不同的组织和管理文化或个人需求与心理,展现经常具有特质性并始终处于动态的工作习惯,以及适合扁平的、横向的、网络化的以及短期的人际交往活动。简而言之,来源实质上与多样的职能及活动关系相连,而不是主要与其初始的组织结构位置相连。那么,档案工作者最核心的知识和学术活动就是对这些复杂关系的历史和特点进行研究,以便能够为我们自身以及我们的用户清晰地阐述文件在现实世界中的丰富背景,从而赋予文件全面的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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