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进移民建立沙漠农业&从以色列和埃及的经验看西部沙漠开发战略_农业论文

引进移民建立沙漠农业&从以色列和埃及的经验看西部沙漠开发战略_农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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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漠和荒漠化已成为当今最严重的全球性问题,荒漠化面积占地球陆地面积的1/4。我国是荒漠化较为严重的国家之一, 荒漠化面积占国土面积的1/3,远高于世界平均水平,其分布主要在辽阔的大西北, 因此防治荒漠化的重点也在西部。建国后几十年间,尽管西部地区的人民与日益严重的沙漠化趋势进行了艰苦卓绝的斗争,但沙进人退的局面仍然未有根本性的改变。从目前我国经济发展的基本格局来看,西部尚处于较为落后的地区,并且与东部的差距在继续扩大,这已经成为国家现代化的一个重要的制约因素。目前,区域经济发展差异的问题正在引起国际社会及国内各界的高度重视,因为这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经济发展水平的问题,而是涉及国家的政治稳定、民族团结、国家安全的重大问题,也是关系到下世纪国家发展和稳定的重大战略问题。

一、以色列和埃及的经验

(一)以色列的经验

以色列是一个仅有500万人口,主要由来自东欧、 前苏联和德国等国家的犹太移民所组成的地区,犹太人占全国人口的80%。在1948年立国之前以色列还是一个地处沙漠和沙漠边缘、土地贫瘠、干旱缺水的十分贫穷的地区,而在立国后的不到50年间,不仅国家经济有了很大的发展,而且已经基本实现了现代化。始于上世纪末本世纪初的大规模的犹太移民及对荒漠地区的治理与开发,为以色列经济的高速成长起到了重要作用。

以色列自本世纪20年代开始实行集体定居于土地,建立新的农村社区组织的计划,这个计划不仅开发了贫瘠的土地,吸收了移民,而且在干旱缺水的沙漠地带建立了一个高度现代化的农业体系,同时也为国家政权的建立奠定了基础。在本世纪20年代初,世界各类犹太人复国基金开始不断从阿拉伯人手里购买土地给予到农村定居的犹太移民,一些具有理想主义色彩的年轻人在本世纪二十年代初创建了目前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农村的社区经济组织吉布滋(KIBBZE)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莫少夫(MOSHAV)。吉布滋组织个人不允许有私有财产,共同劳动共同生活,一切财产归社区组织共同所有,每个成员参与劳动也参与决策,成员的住房、生活费、医疗、教育等均由社区组织根据情况进行分配,而土地和水资源均属于国家所有,土地由社区组织直接向国家签约租凭,租期为49年,期满后自动续租。水资源则是根据各个社区的人数和土地数量进行分配,由社区组织根据使用量统一付费。莫少夫则是在私有财产的基础上建立的农村合作村庄,这些村庄之中,有的虽然土地是由合作村庄代成员与国家签约,但名义上是各个合作村庄的成员向国家租凭的,租金和水费是由每个成员向国家支付,房屋由合作村庄成员自己建立,作为成员自己的私有财产,并且除土地和水属国有之外,其他生活和生产资料均为合作村庄成员私人所有。这两种组织的建立不仅使得大量的犹太移民突破了恶劣的自然和人为的生存条件得以生存下来,而且为国家政权的建立和巩固打下了基础,同时还在沙漠之上实现了95%的食品自给,创造了世界农业技术和农业生产的奇迹。

(二)埃及的经验

对埃及的情况,这里主要介绍目前正在进行的,由埃及农业和土地垦殖部主持的“新毕业生穆巴拉克国家项目”的情况。该项目是在穆巴拉克执政期间,政府为了解决大学生就业问题,促进高素质人才进入不发达地区治理与开发沙漠而实施的,该项目的内容是通过占有可耕地和开展一些专门的项目(商业—工业—农业),在新开垦的土地上通过人口的重新分布和投资于青年人,形成新的社区,并通过利用现代技术和信息达到高水平的生产率,以满足新的社会需求和出口的需要。该项目实施的对象主要是大学毕业生和部分高中毕业生。1987年—1992年,得到土地的人数是33679人,得到的土地约181802费丹(每费丹=6.3亩),建立了近100个新的农村村庄。在下一个五年计划每年将给10000个毕业生50000费丹的土地,同时每年将为2000名毕业生提供2000 个专门项目。每一个进入该项目的毕业生都将获得5费丹( 31.5 亩)总价值为58000埃镑(1美元=3.4埃镑)的土地和一套价值12000埃镑的住房,项目开始后的第四年,项目的实施人开始分年偿付地款和房屋投资,30年时间内总计付清70000 埃镑的地和房款即可获得土地和房屋的所有权,成为这些不动产的主人。之所以从第四年开始付款,是因为在进入项目的前三年,每个毕业生都将接受有关农业生产和农业技术的培训。培训结束后,在开始土地耕作的第一年,国家每月还将付给每个毕业生50埃镑的现金,每三个月还将无偿供给每个毕业生100公斤食品。

每300个毕业生组成一个合作社,一个合作社占地不少于1000 费丹(约6300亩),国家提供给合作社各种农机和灌溉设备,大约人均5000埃镑。合作社为毕业生组成的家庭农场提供各种服务:种子、农机、产品销售等。在毕业生开始土地经营之后,教育部门还将为他们提供各种短期培训的机会,同时文化部门还为各个村庄建立俱乐部、图书馆、文化中心等。我们访问的EL Buston地区共接纳了5000人,共中60 %的人是受过高等教育的大学毕业生,30%是高中毕业生,10%的人是未受过教育的人。另外,各个村庄所获得的土地基本均是沙化的土壤,只不过沙化的程度有所不同,有的含55%的沙,有的含沙的比率竟高达98%。

项目实施的支持来自各个方面。世界粮食计划署对新社区的建立和住房建设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4年内为该项目提供了 75000 吨食品和1500万埃镑的金融支持,用于房屋、水、电力、农机、健康、运动、学校等基础设施。其他的国内机构也提供了各种支持。畜牧业发展中央发展基金为毕业生提供牛、羊、兔、鸡等畜禽,毕业生在五年内予以归还。合作社培训项目提供贷款给社区和个人,并对农业合作社和专门项目提供培训,土地垦殖合作总社提供产品营销和农业机械服务……,这些机构为定居者顺利进行农业生产给予了极大的帮助。

二、我国过去移民开发的模式及其反思

以色列和埃及这两个国家虽然在历史、文化背景、农村社区的组织方式、经济发展水平及荒漠地区开发的资金来源等方面都有着很大的差别,但有两个方面却是共同的:第一,都是在极其贫瘠的荒漠上进行农业开发;第二,都坚持以合作社或社区组织的方式使移民定居于土地之上从事农业生产。以色列的农业定居式开发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而埃及尚正在开发过程当中。总结这两个国家的情况,我们认为贫困的荒漠地区的治理和开发,大规模的移民是十分重要的一项措施,尤其是移入式移民能够在落后地区长期居留下来扎根繁衍,是贫困的荒漠地区治理和开发中十分重要的一环。换言之,其关键之点在于要使移民能够以社区性的或合作式的方式定居下来,并帮助他们能顺利地从事农业生产活动,建立正常的家庭经济循环。

向不发达地区移民我们事实上进行过多次尝试,早在共和国建立初期就向边境地区派出军队组建建设兵团,实行屯垦戌边;五、六十年代又有大批的青年知识分子响应号召支持落后地区的建设,进入到当时新开发的工业、农业或林业等建设区;六十年代末到七十年代中期大批的城市知识青年分别去到东北、云南等落后地区进行开发建设;这些都可以看作为移入式的移民。毫无疑问,这些移民所取得的成就是巨大的,新疆建设兵团是这方面的典型。

早期的移入式移民虽然都是颇具理想主义色彩的年轻人,但是由于这些移民过程更多地是从政治和国防方面考虑的,而忽视了人的基本需求和过程中的经济规律,因此,尽管移民们也创造了许多辉煌的业绩,但当理想主义的热情消退以后,自然是移民们不可抗拒地回归繁华的大都市。这里的问题在于,当时并未能够为移民们定居于土地提供相应的激励机制及制度安排。比如,建设兵团所有的财产是国家的,个人在其中仅是一个劳动工人的角色,而无法以家庭为单位进行财富的积累,无法享受土地所带来的财产收益。无法做到这些,就使移民们失去了定居于土地的根基。近几十年来,新疆建设兵团的经济运转已开始出现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十多年来兵团先后外流人员30万人,而目前兵团仅离退休职工就已达33.2万人,每年仅离退休费就高达10.37亿元。 由于近年来中央政府已大大削减了对兵团的直接投资,1994年兵团贷款余额达到103.77亿元,年交利息10.1亿元,加上其他负担,生产一线职工年均负担在4500元以上。沉重的债务及其他负担已使兵团正在成为步履蹒跚的巨型企业。目前由国家扶贫机构利用国际机构贷款正在进行的移出式移民,由于对保证移民如何能够定居下来的问题考虑不够,也遇上了各种各样困难,比如,移民领到扶持款之后就跑掉了,别说为他们安排就业,就是再找他们归还扶持贷款都成问题。

历史的回顾说明,过去我国的移民都是在一定的社会背景下进行的,它适应了当时政治和经济的需要,也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作为一种经济行为则远没有实现应有的目标,如开发当地资源、治理改造落后地区、开辟新的居民区使人口分布在区域间达到一定的均衡等,有的移民活动还造成了很大的经济浪费和不良的社会后果。原有的移民模式主要问题是:①政治色彩较重,往往以运动的方式进行推动,带有一定的强制性。②忽视了移民个人财产积累问题,没有形成正常的家庭经济流程,不利于移民在新的地区扎根定居。③移民所需资金特别是荒漠开发资金,单纯靠中央政府投资,没有形成多渠道聚集资金的机制。历史的经验教训,有助于我们对新时期移民特别是向荒漠地区移民进行更深入的思考、研究和探索。

三、对荒漠治理和开发可行性的思考

几十年来在荒漠的治理技术方面我们进行了大量的投入,取得了许多令世界瞩目的成就。但是这并没有从根本上扭转沙进人退的局面,究其原因,除前述各方面外,战略上的失误可能是关键性的。过去的战略主要是依靠科技人员与当地居民着重从生态的角度进行治理,没有大规模地引入人力、资金进行国土的开发,实行治理与开发相结合,因而无法通过各种经济活动形成正常的经济循环流程。在这种情况下,治理就变成一项纯粹的投入活动。由于国家在一定的时期内,资本的总规模是有限的,加之单纯进行荒漠治理的资本投入在短期内很难获得直接的收益,因此这种投入和单纯的治理活动受到了很大的限制。这里的原因并不在于政府重视与否,问题的关键在于资本的流动有着难以抗拒的自然规律,不去追寻高额利润的资本就会丧失掉其资本的真正属性。不以治理与开发并重,不形成新的、诱导性移入式移民的机制,大规模治理西部的荒漠,恐怕永远都只是梦中的蓝图。因此,必须调整和改变目前以国家投入资本为主,仅进行小规模治理的战略,实行治理与开发并重,形成新的、诱导性的移入式移民定居机制并通过治理、开发实现个人财富增加,只有依据此战略,才有可能形成西部荒漠大规模移民开发的新局面,而唯有如此才有可能抑制住荒漠进展的速度,才有可能从根本上抑制沙进人退的局面,并在未来从根本上调整和改变目前我国经济发展的区域格局。

实施荒漠治理与开发并重,建立荒漠农业的战略,最重要也是最为困难是筹集资本。资本筹集的总体原则是:动员全社会和国际资本市场及国际机构等一切可能的资金来源。从资本需求的角度来看,国家资本应该主要用于治理和开发的基础设施的建设上,比如道路、电力、住房及社区其它公用基础设施,同时应该提供相应的人员培训的各种条件;而国际资本除能够争取到少量的赠款外,恐怕大多数都是需要归还的贷款,因此,应更多地投入到与生产相关的项目,如灌溉设施、农业机械、种畜种禽的供给及低素质劳动力的培训中心的建立等。

人力资源应该是没有多大问题的,目前,经济发达的东部和沿海地区高级人才大量积压,许多高级人才做着与他们的完全不相干的工作。此外,大中城市的各政府机关、企业及事业单位各类人才已经到了饱和状态,人浮于事的现象到处可见,这些城市的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早已失却了吸纳新的就业的可能。因此,大学生特别是新毕业的大学生经过相应时间的培训之后,可以成为荒漠地区开发和治理,建立荒漠农业的生力军。此外在我国的东部和中部地区农村存在着大量的剩余劳动力,如果使他们能经过培训有组织、有计划地进入和定居于西部进行荒漠开发,这将对中国农村问题的根本解决具有不可估量的意义。

关于水资源问题。荒漠地区一般都是干旱区,这是荒漠化形成的一个重要原因,也是治理开发荒漠最大的制约因素。比较现实的办法一是修建水利工程,从地面的水源引水,一是开发利用地下水源。据中国科学院新疆资源开发综合考察队80年代初的考察结论,新疆的地下水资源比较丰富。这说明荒漠开发,水的问题并不是不能解决的,问题的关键是如何对目前的水资源进行开发利用。我们认为,在充分发挥中国传统的水利灌溉技术之外,还应该吸收和引进如滴灌、喷灌等现代技术,并学习其他国家如以色列对水资源的管理办法,引进国际资本通过科学地开发水资源,建立中国的荒漠农业。

实施荒漠治理与开发并重,建立荒漠农业,另外一个相关的重要问题是农产品的市场问题。西部荒漠地区交通不便,远离中心市场,如何使生产出来的农产品成为商品,即如何使农业的开发产生收益?我们以为这里有四个方面的问题需要予以考虑:一是在短期内不一定立即生产粮油作物,应该根据荒漠地区的地理和气候条件选择一些高附加值、市场上比较稀缺的作物进行生产,比如花卉、大棚蔬菜生产、果品生产等等,畜牧业方面也应选择市场前景好的品种。二是关于产品市场规模问题。小规模的农产品生产,或不具备专业化生产的产品,其营销成本是很高的,而当产品的生产形成相当的规模之后,营销的成本会逐渐下降。三是时间问题,即在开发的初期阶段,农产品生产由于还不具备相应的市场条件,因此,需要相应的政府支持和帮助,而当产品形成相应的规模之后,真正的市场营销才有可能进行。四是在发展荒漠农业的同时应以合作组织为基础加速农产品的储藏、保鲜、加工、运输体系的建设,以使荒漠农业开发的成果能够尽快实现。

除上述问题需要解决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影响因素,就是开发者对政府政策的信任度。朝令夕改,政策多变,有可能会影响定居者的进入以及他们对获得财产收益的预期。由于荒漠的开发治理是一个时间较长的过程,因此,使移民对土地及其他财产保持长期、稳定的收益预期,是建立荒漠农业的一个极其重要的前提,因此,我们必须通过严格的法律程序和政府的实际行动来取信于民,以便引导更多的人去从事这项功在千秋,利在自己的伟大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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