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党的正确政策是稳定社会的关键--新时期广西维护社会稳定的基本经验_广西民族论文

坚持党的正确政策是稳定社会的关键--新时期广西维护社会稳定的基本经验_广西民族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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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D60

文章编号:1004—1494(2000)01—0015—04

在当代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保持社会稳定的决定力量和根本保证。而党的领导,实质上是党的政策的领导,一切重大政策都关系着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作为边疆地区和民族地区的广西,保持社会的稳定发展,对加强民族团结、巩固边防、维护国家统一十分重要。在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广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紧紧抓住政策稳定这个关键,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社会和经济的发展。

一、坚持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这一总政策,从根本上保证社会稳定

广西采取了有力措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

首先,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为保持社会稳定奠定了坚实的政治基础和思想基础。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广西各级党组织坚持用邓小平理论武装广大干部和群众,广泛深入地进行党的基本路线教育。冲破“左”的思想束缚,抵制“右”的自由化的错误思潮。90年代以来,每一两年抓住一个主题,在全自治区范围内特别是县以上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开展解放思想的学习和大讨论,解决一两个带普遍性的思想认识问题,使广大干部群众在如何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推进广西的改革与现代化建设的主要问题上逐渐取得了共识。

共识之一:广西的基本区情反映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特征更为明显。广西是欠发达地区,经济基础薄弱,社会生产力水平低,长期以来由于战争的影响,经济、文化都比较落后。这是广西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制定改革发展战略和各项方针政策的基本依据。

共识之二:改革开放是广西发展的重要机遇。抓住机遇,发展自己,迎头赶上,是历史赋予广西这一代领导人的责任。必须克服“恐资病”的“左”的思想影响,树立大胆地向世界各国包括资本主义国家学习和借鉴对我有用的东西的观念;克服封闭保守的狭隘思想的影响,树立大开放的观念;克服重农轻商的思想影响,树立大市场大流通的观念;克服条块分割、封锁垄断的局面,树立竞争发展的观念;克服教条主义、本本主义的影响,树立从实际出发,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的观念。确立这些新观念,才不会丧失发展自己的机遇。

共识之三:广西在自然资源和地理位置上具有自身的发展优势。 1985年制定的《广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1985—1990)纲要》提出了亚热带农业、有色金属矿产、水电、建筑材料和非金属矿产、宜林宜牧的大面积山地、旅游、海洋等八个方面的资源优势和沿海沿边沿江的区位优势。这是广西发展自己的有利条件。

思想解放,认识统一,成为保持广西稳定团结的前提。

第二,制定和实施符合广西区情和总政策要求的改革和发展战略,推动广西经济和社会发展,人民安居乐业,为保持社会稳定奠定坚实的经济基础和群众基础。

改革开放20年来,广西一直坚持从经济基础薄弱、文化落后等基本区情出发,在党的基本路线这一总政策的指引下,制定正确的发展战略,走自己发展的道路。

80年代,广西的经济发展抓住蔗糖和水电两大支柱,着力于地区资源优势的开发。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人大先后提出一系列广西经济发展战略。1981年的优势战略,1984年的追赶战略,1985年的经济尽快翻身战略,1988年的沿海地区经济发展战略,以及“发挥广西作为祖国大西南对外通道”的设想。

90年代,在党中央和国务院的支持下;广西提出了“大通道战略”,把广西建设成为云、贵与华南的交通枢纽和西南的重点出海口。还提出建设农业强省、旅游大省的思路,科教兴桂的战略等发展战略。

1997年10月,自治区党委七届四次全会,提出了广西社会经济跨世纪的发展战略,即“三大战略、六大突破”。实施区域经济发展战略,开放带动战略和重点突破战略,努力实现思想认识、经济结构优化、经济体制转换、对外开放、科学技术与经济结合和人才培养、引进、使用的六大新突破。

正确的发展战略,指导广西经济和社会发展取得了重大成就。80年代广西的第一个翻番比全国整整后移了3年!“八五”期间加速发展, 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幅达到16.67%,比全国同期增幅高出5个百分点,1995年,追回了第一个翻番晚于全国3年所耽误的时间, 与全国同步实现了第二个翻番!在连续战胜了1994年、1996年、1998年3 次洪灾的情况下,1997年,全自治区国内生产总值2015亿元,地方财政收入99.16亿元;1998年,国内生产总值为2181.88亿元,地方财政收入为109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0%。全自治区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各族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从根本上稳定了广西社会大局。

二、坚持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农村政策,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广西人口的80%在农村。农村的状况如何,直接关系到整个社会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坚持党的农村基本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是保持农村稳定、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的重要保证。这些政策主要有四个方面。

一是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经营制度。这个制度极大地促进了农村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给整个国民经济的增长作出了重要贡献。但随着农村社会经济条件的变化,家庭承包经营制的内在矛盾也逐步加深。一是承包权与所有权的矛盾。二是承包期限和承包权转移方式的矛盾。一般说来,承包期越长,越有利于生产者对土地进行合理的长期投入,但也越会在人口变动的情况下导致土地占有的不公平。因此,广西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的政策,并将改革开放以来在实行这一制度的实践中行之有效的方针政策和已经成熟的经验上升为法律,在稳定和完善这一制度的同时稳定了广西农村社会。

二是制定和坚持发展农业生产的政策,从发展中求稳定,在稳定中促发展。1984年至1998年,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先后发出重要文件,从提出发展农村商品生产的要求,到贯彻发展农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决策,最后形成和提出了抓农业的“1234610”的工作思路。 全面系统地提出农村工作的要求, 促使广西农业由传统向现代化发展。1998年,大灾之年粮食连续第4年获得丰收,创历史最高水平, 林牧副渔业生产持续增长。

三是坚持增加农民收入的政策。改革开放以来,广西农民人均纯收入不断增加,1978年只有120元,到1998年达到1972元, 广西为继续增加农民收入,提出今后5年内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200元以上的目标,并且制定具体政策给予保证。首先在指导思想上,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其次,调整农村的产业结构,大力发展效益好、收入高的农副产品,同时按品种和品质调整粮食保护价收购范围和收购价格,改进财政对粮食的补贴办法,以进一步调整种植结构。第三,大力推广优良品种,增加产品的科技含量。第四,搞活农产品流通,确保农民增产增收。第五,切实减轻农民负担,把“确保不出现村提留乡统筹费突破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村,不违反中央规定出台加重农民负担的项目,不发生因农民负担引发的严重事件和恶性案件”作为考核县、乡两级领导干部的重要指标,取消或纠正涉农收费项目。同时,积极发展乡镇企业和多种所有制经济,增加农民就业和收入。

四是坚持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和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政策。广西区党委按照党中央的部署,抓好农村基层组织的整顿和建设,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整建规划,实行领导挂点、部门包村、拨出专款扶持、下派工作队帮助等措施,使全自治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得到扎实有效地开展。至1997年,全自治区共调整村党支部及其它村级配套干部3.3万人, 其中新选任党支部书记7300多人,村委主任8500多人。基层民主建设也取得进展。通过经营自主、村民自治、村务公开等基层民主的具体实现形式,使农民能依法参与管理自己的事情,对权力实行公开监督,保障了包括农村干部在内的广大农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和其它权益,拓宽了党和政府同农民群众联系的渠道,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解决农村人民内部矛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有效途径。

三、坚持以国有企业改革为核心的城市改革和发展政策,维护城市的稳定

第一,实行改革和发展的政策。首先,坚定不移地实行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80年代,主要在国有工交企业实行扩大企业自主权,逐步地全面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1992年,在国有大中型企业中进行转换经营机制综合改革试点; 1995 年选择30家国有企业作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试点;1996年分别颁发关于进一步搞好国有大中型企业和加快小型企业改革若干问题的规定;1998年,自治区党委、政府进一步提出企业改革与整顿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工作重点、政策措施和方法步骤,按“紧、好、低、新、内”的要求,切实解决机制不活、产品落后、管理粗放、效益低下的问题,努力把企业搞活搞好。切实运用和发挥社会主义国家政权对私有经济的引导、监督和管理的权力和职能,通过政策、法律对合法经营予以有力的引导。同时,对中央制定颁布的各项经济政策如财政、金融、价格、产业、收入分配等政策,都结合广西实际,制定相关的“实施细则”及地方性政策法规,推动中央改革政策的地方化和完整实施。其次,配套实施社会保障体制改革和各项政策。搞好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等工作,以解决人们普遍关心和担忧的问题。自治区人民政府先后制定了《贯彻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的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职工失业保险办法》,批转了《关于在全区推行公费医疗改革的意见》,以保证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尤其对下岗失业问题,采取了一些积极的政策。从而保证了改革与发展政策的稳定和完善,巩固了城市社会稳定的基础。

第二,实行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的政策。改革开放以来,广西在致力于发展生产力的同时,把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放在突出的位置,努力推进依法治桂进程。从精神文明建设来看,在政策上坚持两个文明建设任务一起部署,成果统一考核,实行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从理论建设、思想道德建设、群众性文明创建活动各层次抓精神文明建设。目前,全自治区理论学习已初步形成了以各级党委和中心组学习为重点、各级党校为阵地、正规化教育为基础的新格局;以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为主要内容的思想教育不断得到加强;全自治区涌现出一批文明城市、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家庭和学雷锋、树新风的先进个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也取得很大进展,从1980年至1998年,广西已制定地方性法规237件。 一系列法规政策的实施为社会稳定提供了政治保证。

四、坚持以民族区域自治为核心的党的各项民族政策,维护民族地区的稳定

江泽民同志指出:“正确的民族政策,是各族人民保持坚强团结的重要基础和保证。”(注:江泽民在新疆考察工作时的讲话,1998 年7月11日《人民日报》。)民族问题处理得好坏,已经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作为民族地区的广西,尤其需要坚持和完善民族政策。

第一,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

广西在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一是开展党的民族政策的宣传学习和教育,对历次政治运动造成的少数民族干部群众的冤假错案,包括被错划为地方民族主义分子的700 多名少数民族干部进行平反,解决了民族区域自治工作中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二是新建和调整了一批民族自治地方,基本完成了广西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建立工作。至今,全区有12个民族县,62个民族乡。三是开展民族区域自治法制建设。1988年11月至1991年12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全部完成了当时13个自治县自治条例的制定和审批工作,保障各民族的自治和自主权利,起到重要作用。

第二,振兴民族经济,加大对民族地区的扶贫开发,坚持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政策。

49个贫困县有40个分布在百色、河池、南宁、柳州等4 个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占81.6%。江泽民同志指出:“如果这些贫困地区特别是少数民族地区和边疆地区贫困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势必影响民族的团结、边境的巩固,也会影响整个社会的稳定。在这个问题上,我们要有忧患意识。”(注:江泽民在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1996 年9月23日《人民日报》。)不难看出,要从根本上稳定民族地区,关键是要把经济搞上去,尽快改变贫困面貌。这不仅是一个重大的经济问题,而且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广西为解决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和脱贫问题,在制定政策时注意处理好几个重要的关系。一是桂东南和桂西北经济发展上的相互关系,这实际上是桂东南的汉族与桂西北的少数民族的关系问题。明确桂东南和沿海地区的对外开放和经济发展,需要以桂西北丰富的自然资源和劳动力资源作后盾;而桂西北实现脱贫和经济发展,也需要桂东南及沿海地区在加快发展中予以支持,两者各有所长,互为依托。据此于1985年制定了“加速发展桂东南,积极开发桂西北”的方针。二是开放与开发的关系。广西具有沿海、沿江、沿边的开放优势,桂东南沿海地区80年代中期起实行对外开放,享受沿海开放政策,而桂西北沿边地区直到90年代以后才开始对外开放,走向市场将会面临更多的困难和挑战,需要政府给予更大的开放开发自主权和更多的优惠政策。三是自力更生与国家扶持的关系。一方面鼓励和提倡少数民族干部群众艰苦创业,另一方面政府采取特殊的政策,支持民族地区的发展。因此,广西根据各地区经济优势,实施区域经济发展战略,加强“建立右江河谷经济开发带”和“建立红水河以水电为主的综合开发带”的工作,调整和完善扶贫开发政策,从救济式扶贫、开发式扶贫到扶贫攻坚,以少数民族聚居的大石山为扶贫攻坚主战场,以农业作为扶贫产业,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实行财政补贴政策、信贷优惠政策、税收减免政策、对口支援政策、科技倾斜政策、引进外资优惠政策等,扶持民族地区发展经济。1998年,广西的贫困人口从1985年的1500万人降至250 万人,49个贫困县已有35个摘掉贫穷的帽子,为民族地区的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第三,坚持发展少数民族教育文化事业的政策。

广西少数民族地区教育文化落后,人口素质较低,文盲、科盲、法盲的比例较高,因此,坚持党的发展少数民族教育文化事业的政策,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的科学文化水平,是发展经济、保持社会稳定的根本性措施。为此,自治区党委、政府在制定和实施科教兴桂战略中,把发展民族地区教育摆在了特殊的地位,采取了一系列特殊的政策和措施。目前,已基本形成了高等民族院校、民族中专、民族中小学以及中小学寄宿制民族班的多层次的民族教育体系。1998年全自治区各类学校在校少数民族学生达380多万人。在民族地区还持续开展文化、卫生、 科技三下乡活动,推动了民族地区人民科学文化素质和法纪道德观念的提高,奠定更加牢固的社会稳定的基础。

第四,坚持大力培养和使用少数民族干部的政策。

民族地区的稳定重点在基层,培养一批懂得马克思主义、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文化素质、能够正确地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少数民族干部,是事关民族地区稳定大局的重要工作。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自治区党委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干部政策,采取多种途径,积极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努力提高少数民族干部的素质,大力选拔和使用少数民族干部。1993年,中组部、统战部、国家民委制定的《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八年规划》出台后,1994年4月, 自治区党委批转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的意见》,对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使用,既注意在数量上有计划地扩大,更注意在提高素质、改善结构上下功夫,加大了培养工作的力度。1997年底,全自治区各类少数民族干部已达35万人,约占全区干部总数的36%,其中4000多人担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12个民族自治县的县长和62个民族乡的乡长全部由实行自治的民族或建立民族的干部担任。他们扎根在本民族人民之中,了解本民族人民的愿望和要求,熟悉本民族的语言、文化和风俗习惯,是党和国家联系少数民族人民的桥梁和纽带,成为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组织保证。

综上所述,政策的稳定是保持社会稳定的关键,社会的稳定又为政策目标的实现提供条件。新时期广西维护社会稳定的基本经验充分证明了这一点。面对新的世纪,面对日益多样化的社会发展状况,我国深化改革、促进发展和保持稳定的任务更加繁重,特别需要在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这一总政策的前提下,稳定和完善符合实际情况和人民利益的政策,适度调整和变动某些不符合新情况的政策,从各方面强化党和国家对社会的治理能力,以发挥政策在社会政治稳定体系中的特殊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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