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野生动物不能以限制养殖业为代价--农业部畜牧兽医局负责人回答了记者的提问_野生动物论文

保护野生动物不能以限制养殖业为代价--农业部畜牧兽医局负责人回答了记者的提问_野生动物论文

保护野生动物不能以限制养殖业为代价——农业部畜牧兽医局有关负责人答记者问,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农业部论文,养殖业论文,记者问论文,代价论文,负责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非典”过后,国家林业部门将火鸡等动物也列为可以驯养的野生动物,出现了运输家养美国七彩山鸡被没收的现象。那么,家养鹿、鹌鹑、鸵鸟、貂、狐等是否属野生动物,是否能养殖、运输。近日,记者就此

采访了农业部畜牧兽医局有关负责人。

问:人们常说的畜牧业是如何定义的?它涵盖的对象与野生动物的区别在哪里?

答:畜牧业是利用动物的生理机能,通过饲养、繁殖以取得畜产品或役用牲畜的社会生产门类,包括牛、马、猪、羊、鸡、鸭等家畜的饲养业和鹿、麝、狐、貂等经济兽类的驯养业。因此,畜禽不仅包括猪、牛、羊、马、驴、驼、兔、犬、鸡、鸭、鹅等传统的畜禽品种,还应包括已驯化并大量家养的鹿、火鸡、鹌鹑、鸽、鸵鸟、貂、狐等特种畜禽品种。野生动物是指一般状况下,应生存于栖息环境下的哺乳类、鸟类、爬虫类、两栖类、鱼类、昆虫及其他种类的动物;家养动物是指经人类驯化的、在驯养条件下生存和繁育并依靠人类生存的脊椎动物。联合国粮农组织关于家畜的概念是这样定义的:“广义的家畜包括所有不分年龄、地域、饲养目的的动物。不包括野生动物,除非它们是人工圈养的。家养动物包括各种大小的四足动物、禽类、昆虫(蜜蜂)以及昆虫的幼虫(蚕)。”也就是说,家养的用于为人类提供食品(肉、蛋、奶)、皮毛(绒)和畜力的动物都属于家畜家禽的范畴。

问:将“驼、鹿、鹌鹑、鸵鸟、貂、狐”列入畜禽范畴会不会与《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和《野生动物保护法》相抵触?

答:实际上,在1994年颁布的《种畜禽管理条例》中已经明确驼、鹌鹑、鸽属于家畜家禽的范畴。我国大量人工饲养的梅花鹿、鹌鹑、美国七彩山鸡、美国鹧鸪等均不在公约附录物种之列。虽然鸵鸟在《公约》附录中榜上有名,但公约明确指出所列鸵鸟仅为非洲的阿尔及利亚、布基纳法索、喀麦隆、中非共和国、乍得、马里、毛里塔尼亚、摩洛哥、尼日尔、尼日利亚、塞内加尔和苏丹十二国的种群,其他所有种群均未列入。而我国进口的鸵鸟主要来自美国、南非、澳大利亚、法国、加拿大,这些国家出口鸵鸟到中国,并未受到任何制约。为促进鸵鸟业的发展,国际上还成立了世界鸵鸟协会,专门推广鸵鸟饲养、加工和鸵鸟肉、皮、羽毛的销售,以及鸵鸟及其产品的国内和国际贸易等,该协会现有成员国家31个,美国、英国、加拿大等国家也都成立了鸵鸟协会。《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宗旨是保护拯救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物种是各地特有或种群稀少,危及种群存在的物种。目前,我国人工饲养的鹿有近100万头,鹌鹑1.5亿只,显然将这些品种列为野生动物是不科学的,“驼、鹿、鹌鹑、鸵鸟、貂、狐”等动物养殖已成为许多地方农民致富的主要途径。

问:有人提出把是否保留有野性作为区分野生动物与家养动物的标准之一,您怎么看?

答:人工培育的某些经济动物虽然可能还保留某些野性,但对那些人工饲养技术成熟,人工饲养不会对野生种群构成威胁的经济动物,在许多国家均列为家畜家禽范畴。传统的猪、马、牛、羊、鸡等家畜家禽也是由野生物种驯化而来的,某些家畜家禽如牦牛、灰鹅、麻鸭、蒙古马等也都保留有一定的野性。畜牧业起源于狩猎、驯养,人类驯养野生动物的过程从来没有停止过,野生动物要经过驯养、驯化,最后成为家畜。林业部门简单地将家养的“驼、鹿、鹌鹑、鸵鸟、貂、狐”等动物列为驯养的野生动物是不科学,也有违进化论的。最近几个世纪,人类驯养了梅花鹿、马鹿、驯鹿、驼鹿、美洲野牛、鸵鸟、孔雀、海狸鼠、红腹锦鸡、牛蛙等。经过人工圈养以后,这些野生动物的行为都发生了变化。如果将这些人工繁殖的野生动物放归其自然生境,这些动物将很难存活和繁殖,因为它们已经丧失了在自然环境中的觅食、躲避天敌、寻找配偶的能力。

问:如果把人工培育的特种畜禽列为野生动物管理,将对我国养殖业的发展带来什么样的后果。

答:按现行野生动物管理的法律法规,饲养、经营野生动物,需要办理驯养繁殖许可证、经营许可证、运输许可证等多种许可,交纳多种费用,势必会增加养殖者的负担。为保护拯救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这些本无可非议,但实际执行过程中,许多地方将野生动物的概念延伸,尤其是非典过后,国家林业局公布的54种可以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其中有31种是引进品种,其中火鸡、鹌鹑等是国际公认的家禽品种。2002年全世界火鸡存栏2.5亿只,火鸡肉产量517万吨,世界鹌鹑饲养量估计为10亿只。我国特种畜禽有不少是国外引进品种,这些本来就是以商业目的引进的,如美国七彩山鸡、美国鹧鸪等,到我国却成了野生动物,成了国家保护动物。全国已出现多起人工饲养的特种畜禽运输过程中被扣押、没收的现象。北京房山区一农民出售8只鸵鸟给北京某公司,

该公司迟迟不付账,农民向法院起诉,要求维权,结果法院以鸵鸟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必须办理经营许可证为由,判合同无效。鸵鸟肉在国外被称为21世纪健康食品,在我国却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并向养殖者收取各种费用。按照野生动物管理规定,饲养的特种畜禽即使不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物种,也必须到工商部门注册或林业部门办理许可证,否则就是违法,产品不能上市销售。

问:许多物种同时存在野生种群和人工饲养种群,因此,野生动物与特种畜禽管理某些方面可能存在交叉,存在难以区分的问题,对此您怎么看?

答:这个问题确实存在,但这不能成为把人工饲养的特种畜禽作为野生动物管理的理由。目前我国正在逐步实施的动物标识制度将有效地解决这一问题。野生动物保护的重点是保护野生动物资源,保护野生动物的栖息地和防止非法猎捕。而畜牧业的目的是为人类提供肉、蛋、奶、皮、毛、绒以及畜力,很显然,大量人工饲养的特种畜禽应当属于畜牧业的范畴。在加拿大、新西兰等国,野生动物和鹿等特种畜禽的人工饲养分属野生动物和农业管理部门管理。在我国野生牦牛和野骆驼归林业部门管理,而家养的牦牛和骆驼由农业部门管理。大量人工饲养的鹿、山鸡、鹌鹑、貂、狐在生产性能方面均超过野生种群,人工饲养这些特种畜禽不会对野生种群构成任何威胁,相反还可以满足人们对这些产品的需求,有利于保护野生种群。因此,从管理模式上看,以保护为目的的野生动物归林业部门管理,而家养的用于经济目的的,为人类提供畜产品和畜力的动物都应由畜牧部门来管理。

联系电话:010-85835474

标签:;  ;  ;  ;  ;  ;  ;  ;  

保护野生动物不能以限制养殖业为代价--农业部畜牧兽医局负责人回答了记者的提问_野生动物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