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20世纪90年代农村经济的制度创新_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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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进入90年代以来,中国农村经济走出了自80年代初期飞跃之后的徘徊波折,形成了又一次新飞跃势头。而值得重视的是,这次飞跃具有明显的在联产承包基础上产生出的制度创新特征,迈出了农村经济现代化变革进程中的重要的一步。

一、市场化、产业化融合发展

90年代中国农村经济现代化的进程,突出地表现为市场化和产业化并行推进、融合发展。经济体制改革以前,农村经济总体上处于一种“自然经济+计划经济”的运行状态。多年推行的合作化、人民公社化主要看重土地和生产资料归属性质的改变及“公有”形式的升级“过渡”,采取“同名数简单相加”(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 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677页。)的方式,像把马铃薯装进袋里一样, 让众多自然经济的农户组合为一个个的“集体”。同时,忽视商品经济所具有的瓦解自然经济的特有功能和同大生产的天然匹配性,把制止小生产分化,限制商品市场流通,作为集体经济发展的追求目标。其结果是,表面上集体经济具有“大”、“公”的特征,但实质上生产仍然停留在手工劳动和“小而全”水平上,集体内部和集体与集体以及城乡之间缺乏现代市场化分工协作关系,因而在很大程度上只是把原来农户的自然经济扩展为“集体”式的自然经济。这种情况下的农业,“还没有形成现代意义的‘产业’”,“还不能合格地和‘产业’联结起来。”(注:艾丰:《关于“农业产业化”的提法》,《经济日报》1997 年3月24日。)整个农村经济也无法成为建立在社会化大生产基础之上的现代经济。所以,中国农业和农村经济的现代化的真正实现,尚需要经历一个产业化和市场化融合发展的过程。这既是现代经济发展客观规律所驱使,又是最终走出传统农村经济发展模式束缚的必然选择。

90年代初是整个中国经济体制改革进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推进时期,也成为农村市场经济深化发展的重要标志。据中央政策研究室、农业部农村固定观察点办公室在全国7000多农户中调查表明,1992年农产品的综合商品率达到54.49%, 农产品中国家定购部分占商品量半数以上的只有棉花(占70.95%)和烟叶(占66.29%)两种,粮食占48.45%,其余都是面向市场出售。 农用生产资料绝大部分从市场购买,每个样本户支出为756.24元,其中市场议价购买部分为677.84元,占总支出的89.64%。特别是资金、劳动力、 技术和土地使用权等生产要素市场也得到一定发育。以资金为例,1992年户均生产性借款422.57元,占家庭经营费用现金支出总额21.46%。在农户的全部借款中, 银行、信用社贷款占43.79%,合作基金会借款占2.4%,私人借款占51.08%。从借款户看,纯非农业户借款最多,占全年家庭经营费用现金支出的37.74%,借贷中投向非农产业的比重也占到户均借贷资金总额的63.5%。这些足以说明,进入90年代的中国农业,已基本转变为商品性生产,整个农村经济也步上了市场化运行的轨道。

中国农村产业化演变起源于80年代中期产生的农村专业户生产,笔者当年在一篇文章中曾对这个问题进行过专门研究,提出这种专业户生产形成对生产资料大量集中使用和专门化、多样化生产;在生产目的上由自给性变为商品性,并使生产资料的自身形态由传统农业的“自然”形态变为资本性生产的“活动”形态;农村专业户的发展及新联合体的产生,标志了中国农村经济开始从自给半自给经济向大规模的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转化,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化。(注:曹钢:《对农村经济改革中的所有制关系的探讨》,《中国发展与改革1984—1985首卷》,中央党史资料出版社1987年版。)现在看,当时对专业户生产所作的这些评价依然是站得住脚的。进入90年代以来,一是专业户及其联合经济组织的量在扩大。据有关部门的不完全统计,截至1991年全国各类专业经济组织及其联合体已达123.1万多个。 (注:肖德木:《农村专业合作方兴未艾》,《经济参考报》第3341期。)二是这些专业生产经济组织在促进分工深化、产业链延伸、区域经济集中、农村经济与市场联系等方面,所发挥的作用益加突出。正是这个原因,在进入90年代之后,广大农村干部群众便明确地提出了“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口号,并且更为自觉地按照产业化发展的要求,不断推进农村的改革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如果说专业户生产的产生和发展的本身即是前面所述市场化与产业化融合的典型表现,那么从自发产生的少数专业户生产到出现比较自觉的整体性市场化、产业化经营,则正好显示了90年代中国农业和农村经济的现代化发展水平。

二、新型经济联合蓬勃兴起

一次大的经济变革,必然包含着一定经济主体的变革。90年代中国农村经济的变革也是这样。

首先,伴随联产承包关系的深化和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使农户作为经济主体的地位被重新确立了起来。人所共知,从实行合作化起一直到进行改革止,中国农村家庭已基本丧失了作为生产经济单位的职能,更不具有社会经济主体的地位。而联产承包直接赋予了家庭作为土地等生产资料的承包经营职责,同时允许家庭进行投资活动,兴办个体和私营企业,不仅使每个农户成为基本独立的经济实体,而且在社会整体上也确认了其占有资产和进行资产经营的合法地位。从统计可知,1995年全国农村居民家庭基本收入中,来自家庭经营收入占76%,而劳动者报酬仅占24%。可见,现时的农户又成了名副其实的社会经济主体。

其次,也是更值得重视的,即在农户经济重新发展的基础上,农村新型经济联合得到了产生和发展。由于受传统观念的束缚和影响,在实行分户承包时,不少人便认为这是重新搞“单干”,“走回头路”,甚至断言,中国农村再不存在集体经济了。然而实践则告诉人们:中国农村不仅还有集体经济存在,而且它还得到较大发展,这不只是说联产承包从“统、分结合”上讲本来就保留有集体层次,而更重要的是改革以来还走出了一条发展集体经济的新路子,产生了诸多新型的联合体经济组织。以笔者的考察看,当前农村新联合体经济组织至少有以下四种形式:

(1)公司+农户模式。

这种形式现在已经比较普遍。其主要特点是通过某一公司的专业加工生产能力与众多农户原材料生产或初加工生产结合起来,形成原材料生产与加工生产或初加工生产与再加工生产之联结,然后再通过公司的市场形象和市场联系实现商品销售。举例来说,某公司专门从事鲜奶加工和奶粉生产,而它同时组织周围农户养牛、养羊,直接为自己提供奶源,并通过一定的协议或方式形成同养牛、养羊户的有机联系,建立经济联合。这样的联合,无论对这个公司或养牛、养羊户都是一种经济需要,对二者都有利可图,而且对带动本地区经济发展大有益处。从经济组织结构来看(见图示1), 它形成一种比较简单的“扇形”连结模式,但毕竟具有了与传统的集体经济不同的经济联合关系,成为一种新的经济联合体。

图示1 公司+农户模式结构

(2)商社+农户模式。

这是一种商务性专业化服务与农户生产的结合。商社泛指从事生产服务的经营性组织。它有综合性服务与专门化服务,比较典型的是专门化服务。比如有专营化肥、农药供应的组织;有从事防疫、植保的组织;有提供机耕、机灌、机收服务的组织;有进行商品推销、外运的组织等。由于它们从事着专门化服务,因而其技术、设备专一,交往渠道顺畅,服务水平较高,收费价格相对较低,既可满足个别农户生产的特殊需要,又彼此协作形成全社会系列性综合服务,无论对已实现专业化生产的农户(专业户),还是一般农户,都具有一定适应性。同时,这些服务组织另一头与市场相联结,供、销兼营,进、出皆便,从而自然地同农户结成种种经济联合。从经济结构上看,这种联合比“公司+农户”要复杂一些,形成一种“交夹扇面”图象(见图示2)。 在一些商品生产水平比较高的地区,这种联合体经济组织也较为普遍。

图示2 商社+农户模式结构

(3)集团+农户模式。

这种模式是联产承包时的统分结合关系演变过来的。联产承包时真正按照“统分结合”要求改革的社队,其集体经济的基础并没有垮掉。而后改革了的集体一是注重了对农户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并演变出了许多专业服务组织;另一是利用集体的财力、物力在原有社队企业的基础上,扩大发展了乡镇企业,同时又用这些企业形成与农户间的联合。这种联合体以集团为首领,商社和公司为两个带动点,表现为一种“提篮形”联合结构(见图示3)。 这时的联合已不是原来意义的“集体”,而是对原“集体”进行了“大换血”手术建立起来的一种新型经济集团。目前在苏南等地农村,这种模式较为多见。

图示3 集团+农户模式结构

(4)协会+专业户模式。

这是在农村新分工基础上出现的一种比较复杂的联合体。其主要特征有二:一是这时的农户已变成了专业户,即从事某种专业化生产;二是这种专业户生产在一定区域已得到普及,产生出区域集中性协作关系,由此引发了专业协会组织的建立。

图示4 协会+专业户模式结构

举个例子来说,某地出现了一大批养鸡专业户,与专业养鸡相适应,又相继产生了小鸡孵化专业户、鸡病防治专业户、饲料生产专业户、鸡蛋贩运专业户等。于是由于生产经营的内在联系,自然形成了以养鸡专业户为中心的分工协作关系,即形成第一层次的经济联合。而当生产规模进一步扩大之后,从协调生产、协作经营的需要出发,以上各种同类专业户也产生了相互联系和连结的要求,进而又产生出同类专业户参加的专业协会。由此结成了第二层次联合。在一些搞得好的地区,这种专业协会对本协会涉及专业户生产以及区域经济发展具有较强的指导管理职能,并建立了比较规范的管理系统和经济关系,形成一种颇具现代特征的经济联合。从经济结构(见图4示)看, 也由前面几种“一点带动”式结构,转变为“多中心交夹网状”式结构。

与传统的集体经济相比,上述四种模式的共同特征是联合体内部具有必然的经济联系,即是一种建立在联合者自愿互利基础上的联结。这种联合所以必然,是因为它顺应经济发展的要求,有利于经济效率的提高;这种联合所以能够成为各联合者的自愿行为,是因为它具有互利的基础。而正是因为这种必然和自愿结合,才能使联合充满生机和活力。从财产组合上看,新联合体普遍采用了股份合作制方式,改变了传统“集体”的大一统“公有”,融资产分红和按劳取酬、资本经营和劳动协作为一体,既使经济组织的财产主体地位和法人支配权利得以确立,又提高了职工对企业资产的关心度和经营上的参与性,进而建立起了稳定规范的动力激发系统和资产再生系统,构筑了经济发展的深层基础。也许这些联合关系的产生完全是自发和偶然的,但其一旦被人们所认识,就会转变为社会性自觉行动,形成蓬勃发展。这种发展过程同过去采取行政手段强迫农民“入社”明显有别,显示了两条截然不同的发展道路。

三、城市化进程明显加快

城市是现代经济的中心。农村经济现代化的过程同时包括向城市化的转变。80年代以来,中国城市化步伐显著加快,到90年代已取得较大进展,显示了农村经济的深层突破。

(1)从城市个数上看,其增加突出,增幅较大。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时,全国只有城市136个(不包括港、 澳、台,下同),到1978年底达到193个,29年间增加57个, 平均每年增加不到2个。此后, 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城市个数迅速增加。1984年末达到324个,1995年末又增加到640个,较1978年净增447个。1978—1995年间,年均增加26个,其中1985 —1995年间年均增加31.5个。(见表1)以区域范围看, 尤其是沿海省份增加速度更快。1984年江苏、浙江、山东、广东城市数分别为13、9、 18、16,而1995年则增加到43、34、47、53,后者分别较前者增加230.8%、227.8%、161.1%和231.3%。以城市构成看, 主要是小城市增长快。1995年与1978年比,大城市增长82.5%,中等城市增长195.3%,小城市增长300%。小城市增幅高于城市平均增长222.3%。(注:刘洪奎:《实行两个根本性转变,推动城市发展》,《城市导报》 1996年2月12日。)与此同时,小城镇建设也如雨后春笋,得到较大发展。目前全国已有小城镇5万多个,其中建制镇近1.8万个。特别具有典型意义的是,1984年浙江最东南海边荃南县及周围县市的农民们,春潮般地涌进温州市以南六十公里处的青龙江畔河边,采取自理口粮、自建住房、自谋职业,同心协力建设了“中国第一座农民城”。现在它已经发展为14万人口、8平方公里市区、80多条绿荫街道、一万多家工商企业、30 亿总产值、1亿元财政收入和38所中小学、大大小小的医院和诊所的新兴城市。(注:《中国农民第一城》,《经济日报》1997年3月4日。)

表1改革以来城市个数变化表

年份 1949 1978 1984

1985 1988 1990 1993 1994 1995

个数 136

193300

324

434467

570 622640

(2)城市化水平和城市经济在社会经济中的比重提高较大。

按照国家的统计口径,1995年全国市镇人口总数为35174亿, 占总人口数比重为29.04%。以此口径推算,80 年代以来中国城市化水平每两年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增长速度处于世界前列。另据有关研究, 按世界城市统计口径,则中国1995年城镇人口达到4 亿左右(城镇非农业人口+3 年以上进城务工经商人口+城市近郊人口+乡镇企业职工)。以此推算,城市化水平指数已不低于35%。(注:沈祖良:《中国城市化发展的现状和趋势》,《咨询与决策》1995年第11期。)城市化水平的提高使城市已成为国民经济名副其实的增长极。到1995年底,中国城市在占全国16.9%的国土面积上,创造了67.8%的国内生产总值、68%的工业产值和64.4%的社会商品零售额。需要强调指出的是,以上城市化水平提高和城市经济作出的巨大贡献中,很大一部分即来自改革以来由农村小城镇转变而发展起来的中小城市。据统计,1995年中国城市所创造国内生产总值中,来自20—50万和20万以下人口中小城市的份额分别为28.1%和29.0%。此外,研究中国城市化发展还不能不涉及农村小城镇的作用。据国家权威部门对1035个建制镇抽样调查表明,小城镇平均每个镇区就业人口达1.15万人,为镇区总人口的72%,就业率高出城市23个百分点。平均每个镇年经营总收入6.5亿元, 其中工业企业收入3.4亿元,占镇区总收入的52%,第三产业占31%, 每个镇仅集贸市场年商品成交额就有1.9亿元。(注:隋明梅:《小城镇风华正茂》, 《经济日报》1997年7月26日。 )大量的乡镇企业就是依托数以万计的小城镇发展起来的。今日的小城镇又是未来的小城市。这些事实足以说明,改革以来中国城市化步伐的加快,其变化在城里,根子则在农村。

(3)城市体系、结构和管理改革有所突破。

一是传统的城乡对立、城乡分割体制开始被打破。现在城乡之间生产要素得以自由流动,城乡市场衔接,流通渠道敞开,城乡经济一体化关系已初步形成。虽然行政户籍上的限制尚未彻底放开,但大量的经济社会活动事实上已超越了此种限制,或使这种限制作用变得越来越小。从生产到生活,城乡之间的相似度大为提高,以至于在某些地方出现了“村村像城镇”与“镇镇像农村”和农村人不愿进城而城里人自愿到农村落户或就业的奇特现象。二是城市结构体系发生较大变化。主要是中小城市比重提高。大、中、小城市结构由1984年的1:1.64:3.36, 变为1993年的1:2.34:5.04。与此同时,东部地区城市发展快于中、 西部。1994年东西部城市密度相差近10倍,这一差距比1984年拉大了3 倍多。(注:沈祖良:《中国城市化发展的现状和趋势》,《咨询与决策》1995年第11期。)这种变化在总体上顺应了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具有很大的合理性,同时也对加强城市化进程宏观调控,提出了新的任务。三是城市管理改革大有进展。伴随“市管县”体系的推行,城市中心功能的作用得到较大发挥,城市开发区或工业小区建立、政企分开推进、城镇专业批发市场的兴起,以及国家有关小城镇建设试验的分步实施,都为进一步加快城市化进程,改善城市管理和推动小城镇建设健康发展,创造和积累了不少新鲜经验。

四、自我积累机制开始形成

经济体制改革以来,国家给予农村的投资并没有出现较大增加,甚至是在一些年度还有减少。然而农村经济发展势头却越来越好,成效卓著。这便清楚地说明,中国农村经济发展的自我积累机制已开始形成。

(1)从社会投资结构现状看,城乡鼎立的局面已经形成。

据统计,1995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量为20019.26亿元,其中来自农村集体和个体的投资分别为2367.70亿元和2007.85亿元,二者合计占到社会固定资产总投资的21.86%。而在以上两项投资中, 属于自筹部分的比例分别为58.59%和94.55%,合计自筹金额为3285.64亿, 占到当年国有企业固定资产投资自筹5307.15亿元的61.91%。考虑到在联营经济和股份制经济中还有来自农村的一些投资存在,1995年农村用于个人住宅建设的投资还有1349.85亿元,这年农村居民存贷顺差2574 亿元,这便可说,目前农村事实拥有的投资能力已经接近甚至超过了国有企业,城乡鼎立的投资格局已经出现。(见表2)。

表21995年农村固定资产投资份额情况表 亿元,%

项目

全社会投资 农村(集体) 农村(个体) 国有经济 其他经济※

总量 20019.26

2367.702007.8510898.24

4739.47

总量比 100

11.83 10.03

54.44 23.67

自筹量10647.87 1387.18

1898.46 5307.15 2055.00

自筹率53.19

58.5994.5554.44

43.36

※表中“其他经济”包括:城市集体经济、城市个体经济、联营经济、股份制经济、外商投资经济、港澳台投资经济和其他经济成分等。

(2)从农村投资主体和投资重点的演变看, 已开始步入了现代经济的轨道。

1985年农村集体和个体的固定资产投资各为199.3亿元和478.4亿元,分别占到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7.84%和18.81%, 个体高出集体10.97个百分点。而以这一年的投资额为基数计算,到1995 年农村集体和个体投资能力则分别增长了11.89倍和4.20倍。 集体的增幅明显大于个体。其中“八五”与“七五”比,个体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所占份额中,下降了8.45个百分点,而集体则上升了2.89个百分点。再以农村固定资产投资中集体与个体的结构比例说,也由“七五”的31.78:68.22变为“八五”的52.69:47.31,集体份额在5年中相对上升20.91 个百分点。(见表3)显然,从增长趋势看, 无论是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份额,还是农村内部投资结构比重上,都出现了集体经济投资比重逐渐增大、增长加快,而个体经济投资比重逐渐下降、增长放慢。这十分清楚地表明,在进入90年代后,农村投资已经由改革初的农户家庭为主和小生产为重点,转向主要依靠集体经济投入和以发展大生产为投资方向。

表3 农村固定资产投资能力变化情况亿元,%

年份 全社会固定 农村固定资产农村集体单位投资

资产投资总额投资总额绝对数 占全社会比重

19852543.2 677.7 199.3 7.84

1986—1990 20586.65721.2 1818.38.33

1991—1995 63809.514189.37476.411.72

年份 农村集体单位投资农村个体经济投资

占农村比重 绝对数 占全社会比重 占农村比重

1985 29.41

478.4

18.81 70.59

1986—199031.78

3902.8 18.97 68.22

1991—199552.69

6712.9 10.52 47.31

资料来源:《改革开放十七年的中国地区经济》,中国统计出版社1996年12月版。

(3)从积累方式和融资组织形式看,出现了多样化格局。

以积累方式说,目前除了家庭和其他经济组织依靠自我分配投入外,更多地采用了借贷、引资、发行股票、进行资产买卖等方式吸纳资金,在一些办得好的乡镇或村级组织,还通过内部转移支付方式加大对农业生产的投入。以融资组织形式说,除大量个体和家庭经济单位外,普遍地产生了股份合作制、合作经营、中外合资、港澳台合资、其他私人独资或合资公司等,甚至还办起了上市公司,其中尤以股份合作制,如春潮涌动,在全国农村悄然兴起,汇成一种多样化生动发展的强劲势态。在大类型上有资金合股型,技术设备型,劳动力、技术、资金混合型,外引联合型和服务商社型等。据某些典型地区的调查,农村股份合作制已出现了由经济条件好的发达地区向贫困地区蔓延发展;由工业产业向农业开发和第三产业发展;由单一农民投资向多种成份、多领域混合方向发展;由初级型向规范型、内向型向外向型发展的可喜趋势。(注:梁国英:《温饱向小康的跨越——股份合作制在山西农村的实践效应》,《经济日报》1994年9月18日。 )这种融资形式的新发展和前面已述经济主体形成相统一,标志了中国农村公有制经济在经历了联产承包对传统集体经济否定之后,已成功地推进到了新的再否定发展。

综上所述,我们分析了90年代中国农村经济在四个方面的深层性变革。事实上这四个方面变革,又是互相配合、融合发展着的,从而构成了中国农村经济的整体性制度创新,初步地创造了一个适应现代大生产和市场经济发展所要求的制度框架。如果把这次变革与80年代中期那一次变革相比较,那么可以明显地感到,前一次变革主要是通过联产承包形成对农民生产积极性的焕发,无论是生产力的提高还是生产关系的变化,很大程度都带有对传统生产及其管理方式的“恢复”性质。而这后一次变革,则突出地表现了在上次发展基础上发生的再创新,即中国农村经济已经从传统经济中超越出来,开始了向现代生产和市场经济发展的新冲刺和实际迈进。其实质是在党和国家一系列改革政策的引导下,通过广大农村群众和干部的努力和创新,开辟了一条主要依靠农村自己的力量和自我积累能力的提高,采取生产方式变革和经济发展形式改革并行,经济结构改变与市场主体组织更新同时推进,工业化和城市化结合进行,促使农村经济由自然经济和计划经济双重束缚下解脱出来,向现代社会化大生产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渡的新路子。结合前面分析过的生产力水平的实际提高,可以说中国农村经济初步现代化的格局已经开始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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