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章可循”难的原因--兼论出版校对队伍的建设_读书论文

“有章可循”难的原因--兼论出版校对队伍的建设_读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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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本难索,错错错”

1992年,一位读者有感于“无错不成书”,填了一首词,词曰:“书情急,读者哭,满眼‘臭虫’,善本难索,错错错。”

何谓善本?《辞海》释义云:凡书籍精加校勘,错误较少者,称为善本。善本是历代读书人的至宝,也是历代编校家的追求。

《文心雕龙》云:“夫人之立言,因字而生句,积句而成章,积章而成篇。篇之彪炳,章无疵也;章之明扉,句无玷也;句之精英,字不妄也。”可见,“字不妄”“句无玷”是著书立说的基础。正确地用字、遣词、造句,应当是出书的起码要求。

然而,确如本文所引的词中所说,时下要寻索“善本”,实在是一件难事。请看新闻出版署1993年以来5次检查图书编校质量的情况:

第一次查书(1993年10月至12月),抽查20家出版社1991年、1992年出版的23种图书。检查结果:优质品(差错率低于0.25/10000的)0种,良好品(差错率低于0.5/10000的)0种,合格品(差错率不超过1/10000的)3种,不合格品(差错率超过1/10000的)20种,不合格率为87%。

第二次查书(1994年3月至4月),检查9家出版社出版的9种大型古籍今译图书。检查结果:无一合格,平均差错率为6.3/10000。

第三次检书(1994年8月至9月),检查新闻出版署查属出版社选送的32种图书。检查结果:优质品1种,良好品2种,合格品7种,不合格品22种,不合格率为68.75%。

第四次查书(1995年4月至10月),抽查35家出版社的35种图书。检查结果:优质品0种,良好品1种,合格品6种,不合格品28种,不合格率为80%。

第五次查书(1996年6月至8月),抽查15家出版社出版的30种教学用书和少儿图书。检查结果:优质品5种,良好品0种,合格品9种,不合格品16种,不合格率为53.33%。

4年时间5次查书,总共检查了129种图书,优质品、良好品加起来,仅仅9种,还不到被查图书总数的7%,而不合格品却多达95种,占被查图书总数的73.6%。

如果把“优质品”、“良好品”作为“善本”的标准,善本不是太少、太少吗!

图书质量保障体系出了问题

新闻出版署十分重视图书的文字质量。早在1992年就颁布了《图书质量管理规定》(试行),对图书的文字质量提出了量化要求,把1/10000作为图书差错率的上限,并对不合格图书规定了严厉的处罚措施。不仅如此,从1993年到1996年,新闻出版署还组织了两次图书质量普查和5次图书质量抽查。新闻出版署历次主办的国家图书奖,都把图书文字差错率不超过1/10000作为评奖的基本条件。这一系列措施,对于增强出版者的质量意识,对于提高图书的文字质量,都起到了积极作用。遗憾的是,“无错不成书”的问题并未得到根本性的解决,以致成了我国出版业的老大难。

图书质量保障体系,有三个重要环节:编辑、排版、校对。这三个环节,又是图书生产工艺流程中的三个相互衔接、相互补充的工序。编辑是首道工序,是图书文字质量保障体系中的基础工序。后续工序是排版、校对,这两道工序是交叉进行的,编辑也参与校对。这样,就形成了图书质量保障的连环体系。按照图书出版规律,对编、排、校三个环节提出了明确的质量要求:编辑工序要经过“三审”,质量要求是“齐、清、定”;排校工序要经过“三校三改”,质量要求是“消灭一切差错”。应当说,这个体系是相当严密的,“无错不成书”的现象是不应该出现的。

造成“无错不成书”的根本原因,就在于图书质量保障体系中各个环节都出了问题。

编辑环节的问题主要表现是:三审制没有严格坚持,编辑加工粗放。这样,就在原稿上留下许多错漏。历次查书发现的差错,十有七八出在原稿上,就是最有力的证明。

排版环节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排版(录入)人员文化水平偏低,排版差错率高,改版准确率低。按照印刷协会制定的行业标准,一校样上的排版差错率上限为20/10000,而实际排版差错率大大高于这个标准。

校对环节的问题尤为严重,是三个环节中最薄弱的环节,其主要表现有四:(一)约有1/3的出版社没有校对科室,没有配备专职校对人员;(二)编校人员比例严重失调,校对人员严重不足;(三)校对人员任职条件偏低,校对队伍整体素质偏低,高级校对人才缺乏;(四)校对质量管理粗放,缺乏有效的质量保障机制。

由此可见,解决“无错不成书”的治本之策,是加强编、排、校队伍建设和建立编、排、校质量保障机制。

校对队伍现状令人忧虑

全国出版社校对队伍的现状,是令人忧虑的。

1995年,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校对研究委员会,采取书面调查方式,对全国出版社校对队伍状况进行了摸底调查。发出调查表500张,收回264张,其中14张因填写项目不全而作废,有效调查表250张。校对研究委员会对250张调查表进行了统计,得出如下6项数据:

1.250家出版社,已建校对科室的117家,占70.8%,其中有20家虽有校对科室建制,但只配备一两名校对员,因而形同虚设,这样,未建校对科室的出版社,实际上超过出版社总数的1/3。

2.250家出版社,共有编辑8589人,而校对员仅有1042人,编校人数的比例为8.2:1。

3.由于编校人数比例严重失调,校对任务总量超过校对员实际承担能力的2.3倍,70%以上的校对任务依靠缺乏专业训练的社会力量。

4.1042名校对员中,技术副编审仅30人,占3%,一级校对(中级职称)也只有323人,占30.9%,三级校对、二级校对及未评定职称的多达689人,占66.1%。这表明,我国出版社校对队伍是一支以初级校对为主的队伍。

5.30名技术副编审中,中央及国家部委出版社占15人,26个省、市、自治区中,只有7个有技术副编审。这表明,多数省、市、自治区和绝大部分出版社没有高级校对人才。

6.校对队伍的整体文化素质偏低。1042名校对员中,具有大学本科学历的仅144人,占14%;具有大专学历的502人,占48%;高中及初中文化程度的396人,占38%。

上述6项数据表明,我国出版社校对队伍的现状是:人数过少,素质偏低,任务繁重。显然,这样一支校对队伍,与出版事业的发展是极不相称的。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

1.在指导思想上存在误区,相当普遍地轻视校对工作。不少出版社的领导人,对校对工作存在着错误认识,认为“校对是字对字的简单劳动”,“校对不创造财富”。在这种错误思想指导下,不少出版社撤销校对科室,裁减校对人员。有些出版社根本就不设校对科室,或者推行编校合一,或者依靠社会力量校对,有的甚至把分派校对任务当作本社职工福利待遇和扶贫措施。这样,图书质量保障体系中校对这个至关重要的环节就相当薄弱。

2.长时期来,校对科室归属出版技术部门。这种体制抹杀了校对工作是编辑工作的组成部分的本质属性。1952年10月,国家出版总署颁布的《关于国营出版社编辑机构及工作制度的规定》,把校对机构归属于编辑部,将校对的职务名称叫做“校对编辑”,正确地反映了校对的本质属性。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校对忽然变成“技术性”工作,校对科室忽然变成技术部门。由于体制上的改变,校对人员的任职条件随之降低,终于导致校对队伍整体素质的日益下降。

5.一度风行出版界的“编辑经营责任承包制”,实行集编、校、印、发于编辑一身的所谓“一条龙”,不仅使编辑室名存实亡,也使校对科室遭到瓦解的厄运。这种所谓“改革”,违反了出版工作的客观规律,破坏了图书质量保障体系。近来又出现名为“二级核算”实为编辑室承包,将校对部门解散,将校对人员分散到各个编辑室。这种做法,必将造成校对质量的进一步下降。

4.由于校对地位低,待遇低,职称设置不合理等等政策上的原因,校对员普遍不安心校对工作,致使校对队伍很不稳定。

必须加强校对队伍建设

上述情况说明,解决“无错不成书”的治本之策之一,就是加强校对队伍建设。

要加强校对队伍建设,指导思想必须走出“校对是简单劳动”、“校对不创造财富”这个误区,正确认识校对在出版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把校对摆到出版工作中应有的位置。

出版物是一种思想、文化载体,其作用在于将负载的思想、文化传递给读者,从而实现文化传播的目的。出版物又是一种思想、文化贮体,其作用在于文化积累,从而实现代际承传和文化继承的目的。文化传播和文化积累,最重要的条件是“保真”,即准确无误,完整无缺,所以,“保证一字不错”(毛泽东语)应当是“最重要的出版条件”(列宁语)。在图书质量保障体系中,校对这个环节处在编辑后、印制前文字质量最后把关的位置。编辑的疏漏,排版的疏漏,都可以通过校对来修补完善,而校对的疏漏,就无可挽回地造成书中的差错。正因为如此,列宁才说:“最重要的出版条件是:保证校对得很好,做不到这一点,根本用不着出版。”

校对是从编辑中分流出来的,这是出版生产力发展的必然结果。校对从编辑中分流出来后,其本质属性与基本功能并没有改变,从本质上讲,它依然是学识性、文字性的创造性劳动,依然是编辑工作的组成部分,是编辑工作的延续,是对编辑工作的补充和完善。

今年2月,新闻出版署于友先署长在一封谈论校对工作的信中(编者按:见本期第5页),阐述了三个重要观点:(1)校对是图书质量保证体系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这个环节削弱了,图书质量保证体系就很难实施奏效;(2)出版体制改革的任务,是加强出版社的基础管理,改来改去把校对给“革”掉,那不叫改革。重不重视校对,直接反映出版社的内部管理水平;(3)校对是一门大学问,是出版工作中的一个独立专业,编校合一违背出版规律。这些观点阐明了校对的性质、任务,阐明了校对在出版工作中的地位,阐明了校对在图书质量保证体系中的独特作用。

建立校对机构,配备专职校对,培养校对人才,是现代出版生产的客观需要。

我以为,1952年国家出版总署在《关于国营出版社编辑机构及工作制度》中,将校对归入编辑系列,建立校对编辑机构,是加强校对工作的可行办法。

出版界有些人提出“校对社会化”,但对“社会化”的理解却有着明显的差异。有的人认为:依靠社外力量校对就叫做“社会化”。有的人认为:社会化是一种社会分工专业化现象。我赞成后一种理解。我以为可以试行组建书刊校对服务实体,独立于出版社之外,为出版社提供有偿服务。但是,这种实体(国外还有编辑事务所)应当是专业水平很高的,创办这种实体应当有资格认证,并且通过“校对合同”建立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以为把校样撒到社会上去就是社会化,是不正确的。

校对工作量是由编辑发稿量决定的,因此,校对人员的配备应当与编辑人数保持合理的比例。

根据中国版协校对研究委员会的测算,一个校对员只能承担三个编辑发稿的校对任务,编校人数的科学比例应为3:1。50年代的“人民”、“科学”、“人民文学”等出版社都是这样做的。当前,编校人数的比例不应低于5:1,因为只有做到5:1,才能保证终校和通读检查这两道质量关由专职校对来把住。

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三校一读”是保证校对质量的基本制度。

一般图书不应少于三个校次,最后再进行一次通读检查,确认没有差错后才能付印。特殊图书还应增加校次,以确保出书质量。新闻出版署颁布的《图书质量管理规定》,规定差错率不超过1/10000为合格品的标准,是对图书进入市场的一项质量检测标准,不是对校对职责的要求。校对的职责是:把一切差错消灭在出书之前。

为了保证图书的校对质量,还必须建立校对责任制和责任校对制。

校对责任制,即对各个校次和通读检查规定量化的质量标准。责任校对制即在“三校一读”基础上由专人对校对质量承担最后责任的制度。责任校对不是一人包揽三校一读,实践证明集体交叉校对优于一人包校。责任校对应当参与集体交叉校对,但其主要职责是:在各次校样上进行技术整理,并协助编辑解决各个校次对原稿的质疑,排除原稿遗留的各种差错。

从校对队伍的长远建设来看,要着力培养中高级校对人才。

我国出版事业的发展,要求建立一支文化素质比较高、心理素质比较好、校对技术过得硬的校对队伍。校对队伍同编辑队伍一样,也要讲究人才结构,没有适当比例的高级校对人才的校对队伍,是不健全的队伍。要培养高级校对人才,就必须为高级校对人才脱颖而出创造客观环境,包括提高校对人员的待遇,提供校对人员深造的条件,合理评定校对人员的职称。中国版协校对研究委员会曾经建议:将校对职称并入编辑职称系列,改称校对编辑,与文字编辑、美术编辑并列。我以为,这个建议是合理的,既反映了校对工作的本质属性,又有利于校对队伍的稳定和高级校对人才的成长。

鲁迅早就指出:“校对和创作的责任是一样重大的。”在加强编辑队伍建设的同时,加强校对队伍建设,并且建立编、排、校质量保证体系,解决“无错不成书”的问题,当是指日可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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