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恩格斯的价值把握理论_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论文

马克思恩格斯的价值把握理论_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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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马恩对价值掌握的一般论述

“价值”这个概念,在东方和西方远古时代就有。两千多年前有人试图对它作哲学考察。马恩以前,英国古典经济学创立了劳动价值论,但真正对“价值”进行系统研究,形成哲学价值论还只在马恩晚年的19世纪末以至20世纪初。近20年,价值学才算兴盛。德国价值哲学创始人是文德尔班和李凯尔特,马恩的价值论比他们早,无论在当时还是现代,都处于领先地位。

现在国内外美学文艺学都在引入价值论,说美是一种价值,甚至斯托洛维奇还著有《审美价值的本质》的专著,但一般都缺乏对价值概念的专门研究。究竟马克思主义价值理论有哪些基本思想、价值的本质如何以及它对美的研究究竟意义何在,都未见有深入的说明。因而阐释马恩的价值理论十分必要。

马恩在《导言》中论述人类精神掌握时,没有提价值掌握这一概念,因为价值掌握是渗透于实践掌握和精神掌握的十分广泛和独特的掌握方式。马恩关于价值掌握的思想十分丰富,对美学文艺学研究有重要意义。

马克思曾对“价值”一词作过词源学考证。他引用了一本《试论哲学词源学》的书,按其解释,英、法、德、俄语中“价值”一词,与古代梵文和拉丁文中“掩盖、保护、加固”等词义有渊源关系,是在其派生出来的“尊敬、信仰、喜爱”意思的基础上形成的。因此,价值”的含义是“起掩护和保护作用的”、“可敬的,有价值的,贵重的,受器重的。”〔1〕这是一般情况下使用“价值”一词的基本含义。 经济学、哲学等使用“价值”概念与此有关,又不完全一样。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说过,亚里士多德“最早分析了许多思想形态、社会形态和自然形态,也最早分析了价值形态。”〔2 〕这里实际上涉及精神掌握、实践掌握和价值掌握。马克思青年时代所写的《第六届莱茵省议会的辩论》中,谈到儿童的“理论思维”、“实践思维”,并触及“价值”概念,说儿童“感觉的实践器官,主要指口和鼻,是他最初用来评价世界的器官。”〔3〕这同样也可看作是理论掌握、实践掌握和价值掌握。

价值掌握是精神掌握的一种特殊方式,其特殊性就表现在它没有自己独立的物质的或精神的实体,或者可以说,所有的实践的和精神的掌握的实体都是它的实体。它是渗透在各种掌握方式中的精神掌握现象。也就是说,所有掌握方式中的目的性,都是价值掌握的体现。如实践掌握和实践—精神掌握所主要追求的实用价值、理论掌握所主要追求的认识价值、艺术一审美掌握所主要追求的审美价值、宗教掌握所主要追求的信仰价值等等,莫不如此。价值掌握是主体能动性的集中表现。可以说,没有人对价值的追求,也就不可能有任何人对世界的掌握。所以,价值掌握既无独立实体性,又有比任何掌握都普遍和强烈的渗透性。它是美学文艺学的重要范畴,又是研究艺术—审美掌握不可回避的范畴。

二、马恩对人、社会和经济学价值的论述

价值学说贯串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科学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等全部学说体系中。马恩一贯重视人的价值和社会价值问题。可以这样说,马克思主义哲学历史唯物主义、科学社会主义主要就是谈的社会实践掌握中的价值问题。还在青年时代,马克思就把中世纪说成人类历史上的动物时期,恩格斯在《英国工人阶级状况》中揭露了资本主义使工人沦为牲口的罪行,马克思在《手稿》中谈到异化劳动下的工人:“他越是创造价值,他自己就越是贬低价值,失去价值。”〔4 〕在《形态》中,马恩寻求社会发展规律和人的发展的统一,社会价值和人的价值的统一,从价值角度描述了未来社会的美好前景。“自由”问题实际上是最深刻的社会和人的价值问题。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把共产主义叫做“自由人的公社”,马恩在《宣言》中把共产主义社会称为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的“联合体”,恩格斯在《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中描述共产主义远景时也说:“人终于成为自己社会结合的主人,从而也就成为自然界的主人,成为自己本身的主人——自由的人。”〔5〕这是人类从必然王国进入自由王国的飞跃,从动物的生存条件进入真正人的生存条件。马克思在《资本论》中也再三讲过这类思想,他认为只有社会主义才能为一个更高级的、以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形式创造现实基础。价值也就是人通过自己的活动追求自己的需要和享受。马克思在《手稿》中反复论述过人不同于动物的需要和享受的丰富性、全面性问题。在《形态》中马恩说“需要”是“人的本性”。马恩系统地论述过人的需要问题。1857年,恩格斯在《致彼·拉·拉甫罗夫》的信中,表示同意他的“人不仅为生存而斗争,而且为享受,为增加自己的享受而斗争”的提法,并说:“在不否定您由此得出的进一步的结论的情况下,我从我自己的前提出发将作出下面的结论。人类的生产在一定的阶段上会达到这样的高度:能够不仅生产生活必需品,而且生产奢侈品,即使最初只是为少数人生产,这样,生存斗争——假定我们暂时认为这个范畴在这里仍然有效——就变成为享受而斗争,不再是单纯为生存资料斗争,而是也为发展资料,为社会地生产发展资料而斗争,到了这个阶段,从动物界来的范畴就不再适用了。”〔6〕

在马克思的经济学著作中,更理所当然地有着丰富的价值论思想。如《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和《政治经济学批判》等,不但为研究哲学价值论提供了直接的方法论,而且直接论述了美的规律、金银的审美属性、钻石的审美功用等一系列有关审美价值的问题。马克思在谈到《资本论》时说:“即使我的书中根本没有论‘价值’的一章,我对现实关系所作的分析仍然会包含有对实在的价值关系的论证和说明。”〔7 〕从英国古典经济学批判继承来的劳动价值论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说的基石,没有价值论,也就不可能有马克思两大发现这一的剩余价值学说,从而也就不可能揭示资本主义生产的本质和发展规律。因而捍卫和阐述价值论的基本原理就成为马克思的重要任务。他从作为资本主义生产的经济细胞商品出发研究价值,同时,对德国当时以瓦格纳为代表的庸俗经济学家进行了猛烈的批评。焦点就是瓦格纳等人对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创立的价值理论的歪曲。瓦格纳在他的《政治经济学教科书》中严重混淆了经济学中价值和使用价值概念。由于瓦格纳不懂得实践掌握对各种精神掌握包括价值掌握的最终根源性,不懂得使用价值中主体需要及实践的规定性,误以为“价值”是主体的纯“理论”的“赋予”,所以他对经济学中价值的研究,也就必然陷入纯“理论”领域,从概念到概念,在概念上兜圈子。他“从某一个‘概念’中得出‘价值’这一经济学范畴,他采取的办法是,把政治经济学中俗语叫做‘使用价值’的东西,‘按照德语的用法’改称为‘价值’。做到这一点,只要在‘价值’这个词的前面重新加上原先被省略的‘使用’这个词就行了。”瓦格纳庸俗地玩弄语言游戏,简单地把“使用价值”变为“价值”,又把“价值”变为“使用价值”,他完全不懂经济学中的价值论,以为二者是特殊(使用价值)和一般(价值)的关系,完全曲解了马克思的经济价值论。所以,马克思带讽刺意味地批评道:瓦格纳想证明,“‘价值’这个普遍的概念是从人们对待满足他们需要的外界物的关系中产生的,因而,这也是‘价值’的种概念,而价值的其它一切形态,如化学元素的原子价,只不过是这个概念的属概念。”〔8〕这里,马克思深刻地批判了瓦格纳把经济学中商品的二重性,即价值和使用价值看作是种属关系(即一般和特殊的关系)的错误,从而捍卫了《资本论》中所阐发的经济学中的劳动价值论的科学原理。但是,这里必须指出,马克思主要批评瓦格纳不该把经济学中的价值和使用价值当作种属概念,并指出经济学中的“价值”概念并不是所谓的“价值一般”、价值的“普遍概念”(即哲学“价值”概念),它仍然只是同经济学中“使用价值”处在同等地位的特殊概念,它的量由物化在商品中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确定,因而它又是与确定商品的使用价值完全不同的角度。但是仅此而已。此外,马克思在这里不仅没有否定而且实际上是在批判中对“使用价值”的内涵作了科学的阐释(即“人们对待满足他的需要的外界物的关系”)。马克思批评了瓦格纳把经济学上的“价值”概念当作哲学上的“价值一般”或“普遍价值”概念,也不仅不是否定反而只能肯定哲学上的“价值”(即“价值一般”或“普遍价值”)概念,只不过它不同于经济学的“价值”概念。这些都是理论界往往混淆不清、而又必须澄清的。

三、马恩对哲学价值概念的论述

“价值”范畴是一个有着浓郁的经济学色彩的范畴,但它又不仅仅是一个经济学范畴,而同时还是一个更富有概括意义的哲学范畴,是“一般价值”或“普遍价值”范畴。如前面已述马恩论述过日常生活价值、社会价值、人的价值等等。关于艺术—审美价值的论述也有很多,如马克思说:“如果形式不是内容的形式,那么它就没有任何价值了。”〔9 〕恩格斯曾经批评罗·贝奈狄克斯关于莎士比亚的评论“毫无价值”〔10〕,还说“任何一个人在文学上的价值都不是由他自己决定的,而只是同整体的比较当中决定的”〔11〕。马克思关于哲学中“价值”概念的论述主要是从经济学的角度引发出来的,但又不同于经济学的“价值”范畴,不是经济学价值概念的庸俗照搬,而是扩大了它的涵盖面,把它上升为哲学范畴,它对各种理论包括美学文艺学都有普遍意义。

首先是对“使用价值”概念作超出经济学的界定。在马克思看来,“使用价值”虽然是一个经济学范畴,但它也并非仅是严格的经济学范畴,还有非经济学意义,即哲学人类学的意义。他说:“一个物可以有用,而且是人类劳动产品,但不是商品。要生产商品,他不仅要生产使用价值,而且要为别人生产使用价值,即生产社会的使用价值。”〔12〕可见,经济学中的“使用价值”是商品生产以后,即伴随着交换价值出现的特定范畴。而在商品生产以前无交换的环境下,只为自己生产“使用价值”,而不“为别人”、为“社会”生产“使用价值”,这时“一个物”仍然“可以有用”,即具有一定的“使用价值”,但“不是商品”。这也就是说,这时的“使用价值”是非经济学意义的“使用价值”。正是从这个意义上,马克思深刻地指出:“作为使用价值的使用价值,不属于政治经济学的研究范围。”〔13〕在分析瓦格纳的“赋予价值”论时,马克思就是从哲学人类学的角度,从非经济学范畴的“使用价值”角度来进行论证的,它当然同时也适用于经济学中的“使用价值”概念。

其次是对“使用价值”的本质作哲学的论述。马克思认为,“使用价值”是主体性与客观规定性的辩证统一。他指出,物的使用价值虽然是以物的自然属性作基础的,但它并不是物本身固有的属性,而是物对人的“有用”性。也就是说,从一定意义上,可以说,物的使用价值亦即其“有用的性质”,是主体“赋予”物的,而“这种有用性”只是“好象”“是物本身固有的”,实际上并不是“物本身固有的。”同时他也深刻指出了“使用价值”的客观性问题。这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物的对人的“有用”性,是以物的自然属性作基础的;再一是主体“赋予”物以某种“有用”性也不是纯主观的,而是有一定的客观规定性的。正是在这一问题上,马克思尖锐批评了瓦格纳主观唯心主义的“赋予”论。马克思认为,主体“赋予”的客观规定性就是人的需要所引起的人类实践掌握。正是由于人有一定的需要,而后通过积极的实践活动取得一定的外界物,从而满足自己的需要,经过不断的重复,将物的能“满足需要”的一定的属性铭刻在心,后来就“从理论上”“把能满足他们需要的外界物同一切其他的外界物区别开来”,并在“语言”上给以“名称”。而瓦格纳是不懂得实践掌握对精神掌握包括价值掌握的决定作用的。在他看来,“人对自然的关系首先并不是实践的即以活动为基础的关系,而是理论的关系。”〔14〕

马克思虽然没有给哲学上的价值概念下定义,然而他关于经济学中“价值”和“使用价值”概念的深刻论述,为我们概括哲学的“价值”概念提供了根本的方法论前提,这两个概念都可以看作是哲学“价值”概念的特殊表现形态。

然而,比较起来,马克思经济学中的“使用价值”概念比起他经济学中的“价值”概念来,更接近因而更容易上升为哲学上普遍的“价值”概念。这是因为,经济学中的“价值”概念是一个纯经济学的特殊概念,而不象“使用价值”概念那样,有着非经济学概念的意义。经济学中的“价值”概念,可以从质和量两方面理解,其质是体现在商品中的生产者的社会劳动,其量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其货币表现形式就是它值多少。这里当然包含着深刻的主体性、劳动对象化思想,从这个意义上讲,它甚至适合用来理解一切非商品但又是劳动对象化产品的价值问题(当然其经济学含义要在商品交换条件下才适用),因此,从哲学上看,与马克思在《手稿》中揭示的人的本质对象化、自然人化的思想是一致的(这对理解大部分自然美、社会美、艺术美的问题,都有着根本的意义)。然而,它却无论如何也难以直接涵盖那些天然自然物,即未经劳动改造的自然对象的价值问题,如太阳、空气、虹、极光、钻石、金银等。“使用价值”概念就不同了,经济学中的“使用价值”概念,即商品的使用价值,是人的具体劳动创造的,这仍然体现直接劳动对象化思想。然而如前所述,“使用价值”并非一个纯经济学概念,马克思在批评瓦格纳“赋予价值”论时,就不是用的经济学中“使用价值”概念,而是一般的“使用价值”概念,因而它不仅适用于我们理解一切劳动产品的价值问题,而且还适用于我们理解那些非劳动产品即非劳动“人化自然”的价值问题。虽然这些物品未经人的劳动改造,但它仍然符合马克思所说的人对自然的关系首先是实践关系然后才是理论关系的思想。因为,第一,它们的使用价值是纳入人类整个实践过程的,第二,它们使用价值的被发现和不断扩大都是与人在实践掌握及其它掌握中认知、感觉能力的提高有关系的。这样,“使用价值”的概念就成了一切物的普遍特性之一了。“使用价值”标志着物对人的“有用性”,它还不能反映事物价值的不同方面,即社会价值、人的价值、物质实用价值、精神价值、道德价值、文化历史价值、认识价值、信仰价值、艺术—审美价值等等,因而还有待于上升到哲学的“价值”概念。社会价值、审美价值等等价值形式在某种意义上都可理解为对主体的“有用性”(不同于物质实用性那样的有用性),因而广义说来,它们也都可说是“使用价值”。马克思还曾把钻石的美学功用直接称为“使用价值”〔15〕,这也更有力地说明了“使用价值”范畴上升为哲学上一般“价值”范畴的科学性。这也就是说,经济学(以及非经济学)中的“使用价值”概念,不能上升为经济学中的“价值”概念,但它却可以上升为哲学中的“价值”概念。明确了这些以后,我们就可以从马克思关于“使用价值”的论述,合乎逻辑地推导出关于哲学“价值”概念的科学内涵。

马克思在批评瓦格纳唯心主义“赋予价值”论时对“使用价值”所作的概括,即“人们对待满足他们需要的外界物的关系”〔16〕,仍然是有效的(只不过是不能如瓦格纳那样,去掉“使用”二字,而得出经济学中的“价值”概念,以为是经济学中“价值”的“普遍的概念”或“种概念”,它既可作为“使用价值”概念的内涵,又可为哲学“价值”概念内涵提供基础。它与马克思自己在文中关于“使用价值”的大量论述是一致的,如说它是“物能使人们‘满足需要’这一属性”,“这种语言上的名称,只是作为概念反映出那种通过不断重复的活动变成经验的东西,也就是反映出,一定的外界物是为了满足已经生活在一定的社会联系中的人的需要服务的”,“这些物能满足自己的需要”等等。〔17〕

可见,在“使用价值”中,有作为客体的物的要素,有作为主体的人的要素,还有作为客体的物满足作为主体的人的需要这一关系要素,只有当客体的物和主体的人处在“满足需要”这一特定的关系中,才表现出“价值”。当“价值”作为普遍的哲学范畴时,作为客体的不仅有物,还有人和社会(它们作为需要者,是价值主体;但它们本身对于一定的主体来说,又可以作为满足其需要的价值载体,自身表现出价值)以及精神(精神是主体的主观因素,但它的物化形态,如科学知识、艺术等,又可满足主体的某种需要,成为价值载体)。作为主体的不仅有单个人,还有群体(阶级、民族、人类等)。客体对主体需要的满足是多方面的,不仅只是实用价值,满足主体的物质需要,还有精神价值、认识价值、审美价值等等,满足主体的精神需要,宗教信仰,既有正价值,也有负价值。因而从使用价值上升而来的哲学上的价值一般的概念,其含义大致可概括为:价值是主体对待满足他的需要的客体的关系。

四、价值掌握的本质及与审美—艺术掌握的关系

西方价值哲学流派较早地使“价值”概念成为重要哲学范畴,并风行于世,但它们并没有完满地解释“价值”范畴的内涵。如前述德国价值哲学创始人和代表人物威廉·文德尔班及亨利·李凯尔特都认为价值就是世界的“意义”〔18〕,这种解释有一定合理性,且在世界上影响较大,但问题是,“意义”同“价值”一样,仍然需要解释,还是马克思对“价值”作了系统的科学的解释。

1.客体的自然属性对价值的制约性

马克思说:“物的Wert(价值)事实上是它自己的virtus(力量、优点、优秀的品质)”。〔19〕这也就是说,客体本身所固有的自然属性是价值的物质承担者,或物质前提,否定了这一点就抛弃了价值中的唯物论(当然价值的唯物论即价值的客观性不仅仅指价值客体的自然规定性,价值关系主体以及主体需要都是历史的、客观的,都是为一定历史时期主体的实践掌握制约的)。马克思说:“一物之所以是使用价值,因而对人来说是财富的要素,正是由于它本身的属性。如果去掉使葡萄成为葡萄的那些属性,那末它作为葡萄对人的使用价值就消失了。”〔20〕“珍珠或金刚石所以有价值,是因为它们是珍珠或金刚石,也就是由于它们的属性。”〔21〕“颜色和大理石的物理性质没有超出绘画和雕刻的范围”〔22〕。在谈到金银的审美价值时,马克思特别强调它们的颜色和可塑性,他说:“光泽。金明亮,银洁白。华美。延展性。因此,它们很适合于装饰品和美化其它物品。”〔23〕马克思称赞它们“天然的光芒”,说“银反射出一切光线的自然的混合,金则专门反射出最强的色彩红色。”〔24〕可见,客体所固有的一定的自然属性是形成一定价值的客观前提、必要条件和要素。一定的审美价值(自然、人、社会、艺术等)也有其所固有的自然属性作为自己的物质承担者(如在自然美中,一定自然客体的线、形、色、声、质等等),这一思想对我们坚持审美价值的唯物论有着重要意义。马克思还说:“贩卖矿物的商人只看到矿物的商业价值,而看不到矿物的美和特性;他没有矿物学的感觉。”〔25〕这里,矿物的“美”即指与“矿物的商业价值”不同的矿物的肯定的审美价值(可见物的价值是多方面的);矿物的“特性”即指矿物的“美”这一肯定的审美价值的物质承担者,即从“矿物学”的自然科学眼光来看的矿物的物理属性。矿物客体的这种物理属性当然是它自身客观具有的,对矿物的审美价值自然具有制约性。然而,即使矿物的物理属性的表现,也不能看作纯客观的,它还要依赖能“看到”它的有“矿物学感觉”的主体,即一定的审美生理心理结构和能力,使客体自然属性的价值得以实现,这也是我们要注意的。

众所周知,英国著名美学家霍加兹和博克把美归结为大小、一致、单纯、适宜、各部分的相互作用、鲜艳和明亮的色彩、色调的和谐等审美客体的纯自然属性、纯形式方面,而看不到其中主体的意味,这固然是片面的;但是,他们看到了审美价值的承担者——物的自然属性对主体的生理和心理学意义,这则是可取的。爱沙尼亚建筑学家格奥尔克·卢别尔通过实验证明,视觉美感取决于观察一定的线条、比例、几何图形、彩色斑点时神经细胞的愉悦状态,譬如“黄金分割”反映了人体结构的统计规律,在感知它时,眼睛积极休息区处在最大限度,能引起积极的情感体验,等等。〔26〕

2.价值中主客体的关系

价值并不是客体本身,也不是客体的自然属性本身。它既不是实体范畴,也不是客体的固有的属性范畴,而是客体为主体的关系范畴。在马克思看来,客体“是许多属性的总和。”〔27〕客体的任何属性都不是它自身孤立的存在。这里又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客体的物理属性、化学属性、生物属性等等,由客体本身的结构所决定,但它也要在一定的关系中表现出来。如物体的色、形要在光中表现出来,物体的重量要在引力中表现出来,任何属性都要在一定的关系中表现出来。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任何属性范畴,都必然是关系范畴。然而,无论如何,这类属性是物自身的自然属性,所以马克思常常把它称为“固有的属性”、“本身的属性”、“自然属性”等等。还有一类属性,要在客体与主体的关系中表现出来,这种属性是客体本身的固有结构对主体发生作用的功能关系属性,或者说是客体为主体的关系范畴。客体的价值属性就是一种典型的功能关系属性。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就把黄金“用作奢侈品的原料”的功能,直接称为“使用价值”。〔28〕他还谈到金银的“美学属性使它们成为满足奢侈、装饰、华丽、炫耀等需要的天然材料。”〔29〕这里的“审美属性”即指金银的颜色、延展性等等作为金银审美价值物质承担者的自然属性,它们与“满足”主体“奢侈、装饰、华丽、炫耀等”特定的“需要”相对应。如马克思所说:“使用价值表示物和人之间的自然关系,实际上是表示物为人而存在。”“它们最初无非是表示物对于人的使用价值,表示物的对人有用或使人愉快等等属性。”〔30〕可见,审美价值是客体满足主体审美需要的一种特殊的关系属性。马克思这里谈到的“使人愉快”的属性正是特指的物的审美价值属性,康德就曾经发现被审美感知的对象是“普遍令人愉快的对象。”〔31〕

3.主体需要对价值的能动性

价值在客体的自然属性与主体的需要的关系中,才能以一种功能特点表现出来,这足以表现主体需要在价值功能表现中的能动性。这也就是说,“物的有用性使物成为使用价值。”〔32〕没有主体对客体的“有用性”的需要,也就不可能有客体的多功能的价值生成、发现和发展。马恩在《形态》中说过:“他们的需要即他们的本性。”〔33〕“需要”是整个有机界的一个普遍的能动范畴,它是生命的本能,是生命体求得自身的生存和发展的必然的摄取状态和态势,是调节和控制生命活动的内在机制,生命通过对对象的摄取和扬弃,同化和异化,才得以生存和发展。马克思在《手稿》、《资本论》,马恩在《形态》等著作中大量地论述过人的需要问题(它比美国现代人本主义心理学家马斯洛的需要理论远为丰富和科学,当然马斯洛的需要五层次和七层次论观点可以吸收,以此发掘马克思需要理论潜在的层次思想)。在马恩看来,人的需要与动物的需要就其生物学、生理学的特点来看是相同的(这一点相当重要,它即马斯洛所说的生存需要等等,马恩甚至把它看作是历史唯物主义的第一个前提)。但两者又有不同。那就是人的需要在动物所没有的对象性活动中可以内化为人的欲望、幻想、理想、想象、情欲、情感、兴趣、动机等心理机制,成为制导人的实践活动的内驱力,从而使需要具有社会性以及与此相关的实践性(包括目的性、对象性等等)。因而它是全面的和丰富的。主体的需要包括物质需要、精神需要、生理需要、心理需要、经济需要、道德需要、审美需要、自我实现需要等等。客体有多么复杂、客体内在结构的固有属性有多么复杂,与此相对应的主体的需要也就可以有多么复杂,实践掌握和各种精神掌握也就可以有多么复杂,在实践掌握和各种精神掌握基础上造就、实现和发现的价值也就有多么复杂。在复杂的客体和复杂的价值结构系统中形成的复杂的主体需要反过来促成新的实践和各种精神掌握,并造就、实现和发现更为复杂多样的新客体及其复杂多样的新的固有属性和新价值,从而又形成与此对应的复杂多样的主体的新需要,如此循环往复,以至无穷。

这也就是说,没有主体对象性的需要,就没有主体的有目的的实践掌握及其它各种精神掌握,也就不可能造就、实现和发现满足主体丰富需要的无限丰富和发展的价值。从价值论这个意义上说,古希腊哲人智者学派的普罗泰戈拉所说的“人是万物的尺度”的格言是有一定合理性的(但从真理论的角度同时还应说:“万物也是人的尺度”)。马克思在评瓦格纳时谈到人与自然的实践关系先于理论关系(实际上包括价值关系和其它精神关系),即说明了需要推动实践掌握从而造就满足主体需要的价值的意义。有些天然的客体,其价值也是相对主体需要而言的(但必须看到这“需要”不是主观的,而是主体的,为一定的实践掌握等现实条件所规定),有待主体以与一定的实践掌握相统一的需要的尺度加以发现。“发现”在某种意义上也可以说是“人的本质对象性”(虽然它不是实际地改变对象形态的劳动对象化,而是精神对象化),它对理论掌握和艺术—审美掌握有着重大的意义,许多天然的自然美的对象都是为人所“发现”的。马克思的这一思想对于理解那些“不是由于劳动”,“例如:空气、处女地、天然草地、野生林等等”〔34〕的审美价值的社会属性有深刻的意义。这也就是说,没有为一定的审美需要所制动的主体的审美心理结构的“发现”功能,这些天然客体潜在的审美价值就不可能实现。

从价值论的角度看,价值是以客体的固有属性为一端,以主体的需要为另一端形成的特殊的对象性关系。这也就是说,主体的需要不仅造就和发现客体的价值,而且还实现着客体的价值。如果没有一定的主体的需要,也就显现不出客体的相对应的价值。在审美活动中,一定的审美意识、美感、审美趣味、审美理想等等都是一定的审美需要与一定的审美客体结构之间的主体审美心理中介,它们是使一定的审美价值(如美、丑、悲、喜、崇高、滑稽等等)得以实现的主体性因素。现代西方从解释学到现象学到接受美学所谈的“艺术作品+审美感受=审美对象”(杜弗莱纳)实际上也就是艺术审美价值的实现要依赖审美意识为中介的问题。卡冈说:“只有当我们观照和体验对象时,它才获得自己的审美价值”〔35〕,也是谈的这个意思。

马克思的这些思想对我们更进一步深入理解美和艺术美的本质有着根本的方法论意义。马克思在《手稿》中所揭示的“人的本质对象化”的思想,对我们理解劳动创造物的美的内容(即其中物化的人的本质)有着重大意义,而马克思在《资本论》及评瓦格纳时所揭示的价值论思想,则更进一步地拓宽了“人的本质对象化”的内涵,从劳动对象化拓展到价值精神对象化(它以劳动对象化为前提,可以看作间接的劳动对象化。这与黑格尔不同,他只知道一种劳动,即精神劳动,同时不知道它归根结底为物质劳动所规定),这就可以使我们更进一步地理解包括那些未经劳动改造的自然物的审美价值的主体性,从而可对审美对象的主体性、社会性、客观性、价值性等等问题有更全面、更深刻的认识,也可以使我们对各种不同类型的审美价值(美、丑、悲、喜、崇高等)获得科学的价值标准。

注释: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Ⅲ,第327页。

〔2〕郭大力、王亚南译《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1963年版,第32页。

〔3〕《马克思恩格斯论艺术》第4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年版,第139页。

〔4〕刘译《手稿》第46页,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

〔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443页。

〔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4卷,第163页。

〔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2卷,第540页。

〔8〕以上均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第406~407页。

〔9〕〔1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179页,第523~524页。

〔1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3卷,第108页。

〔12〕《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3年版,第13页。

〔1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3卷,第16页。

〔14〕以上引文均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第405~406页。

〔1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3卷,第16页。

〔16〕〔1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第416页,第406页;第405页。

〔18〕参见巴克拉捷《近代德国哲学史纲要》,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0年版,第257页、第260页。

〔19〕《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Ⅲ,第327页。

〔2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Ⅲ,第139页、第176页。

〔2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Ⅲ,第139页、第176页。

〔2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第121页、第123页。

〔2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第121页、第123页。

〔2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3卷,第145页。

〔2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126页。

〔26〕卢别尔:《论美的规律》,转引自斯托洛维奇《审美价值的本质》,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年版,第62~63页。

〔2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48页。

〔2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108页。

〔29〕《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3卷,第145页。

〔3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Ⅲ,第326页。

〔31〕《西方美学家论美和美感》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154页。

〔3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48页。

〔3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514页。

〔3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54页。

〔35〕卡冈:《马克思列宁主义美学讲义》,转引自斯托洛维奇《审美价值的本质》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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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恩格斯的价值把握理论_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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