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校园代理中的法律问题论文_王豪鑫,孙文雅,李家钰

浅析校园代理中的法律问题论文_王豪鑫,孙文雅,李家钰

河南大学民生学院 河南开封 475001

摘要:校园代理是大学校园的新兴现象,一般为该校学生兼职。一般情况下,代理人员可以赚取一定利润,商家可以扩大销售面和增加销售额,在校学生也更加方便,算是一个三赢的局面。但由于缺乏一定的法律监管,在某些程度上侵害了大学生的合法权益,本文从校园代理的法律意义开始,将校园代理划分为狭义和广义两个部分讨论,继而浅析校园代理区别于其他代理所面对的法律问题以及解决措施。

关键词:校园代理;法律意义;法律问题;法律措施

引言

随着经济的发展,大学生创业意识的浓重,校园代理这一职业应运而生,其形式多样,内容广泛,涉及各行各业,从遍布大街小巷的食品连锁加盟,到国民一直密切关注的教育业,从一针一线的手工操作,到一键通全球的网络操作……这一切不仅仅考验着当代大学生的适应能力,承受能力,更是对我国原有制度的一种考验。作为入世未深却也雄心勃勃的这一群人,我们如何通过司法,更强有力地保护自己。

一、校园代理的法律定义

1.广义的校园代理

广义的校园代理,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之间并不一定存在确定的基础法律关系,代理人有独立的意思表示,并不一定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代理活动,代理权限更为广泛、模糊。代理人与第三方发生民事法律行为,但是对该法律行为的法律后果的责任承担主体并不明确。因此,广义的校园代理包括并不符合严格意义上代理的部分。代理人虽然在代理活动中,有更多的空间,但是由于授权关系与责任承担不明确,往往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2.狭义的校园代理

狭义的校园代理即为法律定义上的“代理”,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与第三人为法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民事法律制度。其中,替他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人,称为代理人;由他人以自己的名义代为民事法律行为,并承受法律后果的人,称为被代理人。所以,狭义校园代理一般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代理行为是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民事法律行为。

(2)代理人一般应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代理活动。

(3)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独立意思表示。

(4)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

二、校园代理中的法律关系分析

校园代理中的法律关系很复杂,简而言之有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代理人与复代理人之间的法律关系、第三人与代理人和被代理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由于商家设立校园代理的目的,往往是开拓校园市场,发展潜在的大学生客户。因此,校园代理中的代理人和第三方,通常是在校学生,而使三方主体相联系的客体,往往是与学生学习及日常生活相关的物品或服务等等。三方主体由于校园代理行为的发生,产生彼此相关的权利义务关系,包括校园代理与被代理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第三方与其中任何一方的买卖关系,或者是三方之间的侵权、违约关系等。

三、河南大学民生学院校园代理现状分析

1.校园代理层次分析

由调查结果分析可得,从事校园代理的主体主要为:高年级学生、文科类学生和缺乏一定经济来源的学生。从调查产生的数据来看,由于经济的原因,缺乏经济来源的学生从事校园代理的比例为61.37%,而觉得当前生活费能够满足日常开支,进行代理只是为了提高各方面能力水平的学生则为38.63%;年级方面,从事校园代理的以大二、大三、年级居多,约占75%。

2.校园代理认知分析

对于这一问题,笔者在调查问卷中主要调查了受调查者对于校园代理的认知程度,根据调查结果,27.83%的同学认为校园代理完全以盈利为目的,另外大部分同学认为校园代理是一种勤工俭学、锻炼能力的方法。由此可得,我校同学们对于校园代理的态度还是比较认可的。除了这一问题,笔者还调查了同学们对校园代理的性质是否合法,回答“是”占47.31%,“不是”占20.35%,“不知道”占32.34%。文科生中法学学生对于是否合法则有更加明确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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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校园代理类型分析

通过调查问卷,笔者发现从事各种考研、资格证补习班的代理和代购代理比较多,所占比例超过了50%,此外还有驾校代理20.7%,旅游代理13.3%,还有日用品代理和视频代理等多种代理类型。

四、校园代理中存在的法律问题

1.无门店的校园代理如何纳税?

学生在学校从事代理行为相当于做生意,算是一个“个体户”,但由于买卖双方的交货地点主要发生是学校,而且一般从校园代理处购买商品没有相应的发票,所以说,校园代理可能会有逃税的风险。笔者询问了一个从事校园代理的女同学关于缴税的问题,她解释道:“只有在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证后才能买到发票,没有做纳税登记是不可能拿到发票的。”任何经营活动都必须要有相应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明,同时必须在工商机关备案。校园代理也参与了经营和销售活动其中的一个环节,也属于一种经济行为,但却没有做相关的纳税申报,所以这其中是存在偷税行为的。

2.校园代理与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且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因此商业秘密包括两部分:经营信息和非专利技术。如管理方法,产销策略,客户名单、货源情报等经营信息;生产配方、工艺流程、技术诀窍、设计图纸等技术信息。商业秘密对企业的竞争力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有的甚至直接影响到企业的存亡。在校园代理中,因为其具有多样性的特征,既存在管理方法,产销策略,客户名单、货源情报等这类经营信息,也存在生产配方、工艺流程、技术诀窍、设计图纸等技术信息,所以在其对商业秘密的触及上界限较为模糊,而引发了一系列法律纠纷,其根本原因主要为大多数校园代理是兼职的特点,代理人(大学生)的工作不具有稳定性,涉及相关利益的期限也较为短暂,最终导致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五、对校园代理的规制措施

从笔者的调查问卷分析可以看出,绝大多数学生对校园代理的规范操作较为关心,认为应该出台相关措施的占58.6%,认为应该建立统一平台管理的占20.9%,认为学校应该成立专门监督规范机构的占14.2%,认为怎样都无所谓的占6.3%。对于校园中校园代理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未来任重而道远,应该立足现实,逐个解决其中的问题。

1.实行相关法律规范对校园代理操作进行规范

当前,在校园中出现的种种代理问题,笔者认为司法部门出台相关的法律规范对校园代理中的不规范操作进行整顿较为适当。现实中,由于相当一部分大学生缺乏法律意识,其相关权益在代理中受到侵害,问题的关键在于没有在源头上进行规范,所以笔者认为建立完善的规范机制来规范和引导校园代理。

2.建立专门的纠纷解决机制

在校园代理相关的法律纠纷中,大学生总是处于弱势地位,主要就是由于没有一个好的机制进行疏导和规制。很多学生与其上级代理发生纠纷后,由于投诉无门,只能选择放弃维护自己的权利。这不仅是学生代理的无奈,同时也是校方的无奈。笔者认为,校方在这个问题的解决上应该与更多的作为,以维护学生的权利为主,建立专门的纠纷解决平台,并设立举报中心,通过电话、网络等多元途径使各方主体之间形成有效的沟通,积极解决纠纷。

参考文献:

[1]王利民.民法(第三版)[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184.

[2]夏雨.校园代理中的法律问题初探 [J].法治与经济,2010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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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德国民法典[M].陈卫佐译.法律出版社,2006,55,84.

[6]http:/ / news.9ask.cn/ falvlunwen/ mflw/ mfll/ 200908/ 226411.html.论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作者:罗小红.2009- 8- 21.

基金项目:

2018年河南大学民生学院创新创业项目《河南民间彩礼相关法律问题研究》,[项目负责人:李家钰 河南大学民生学院资助(项目编号:MSCXCY2018064)]。

作者简介:

李家钰、王豪鑫、孙文雅:河南大学民生学院法学本科生。

论文作者:王豪鑫,孙文雅,李家钰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20年第2期

论文发表时间:2020/5/6

浅析校园代理中的法律问题论文_王豪鑫,孙文雅,李家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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