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论证的本质_命题的否定论文

论论证的本质_命题的否定论文

论证的本质,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本质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近年来,我国逻辑学界部分同志对论证的定义,特别是论证是否要求从真论据推出真论题展开了讨论。笔者认为,给论证下定义必须考虑到如下几点:第一,必须考虑到几千年来人类思维史,特别是人类进行论证的历史;第二,必须考虑到逻辑学的研究对象和学科性质,不能脱离和超出逻辑学的研究对象和学科性质而把逻辑学不应承担且无力承担的任务赋予它;第三,可以参考现代逻辑和数学研究中被广泛采用的公理化方法给证明下的定义。公理化方法给证明下的定义是“应用逻辑规则从公理推演定理的过程称为一个证明”。〔1 〕这里的公理是不加证明而被引用者确认的基本判断,即是证明的论据,推演出的定理即是论题。论证即是一种推演。考虑到以上三点,笔者提出如下的论证定义:论证是由确认一个或一些判断出发而确认另一判断的推演过程。这里的“确认”,包括确认为真(在逻辑领域),确认为正确(在是非领域),确认为善的或文明的(在精神道德领域),确认为美的(在审美场合)。有些论题明显是假的,但在特定的场合可确认为合适的(见后例)。这里的确认就是主观的承认,推演就是由论据推出论题的过程,这个过程就是要确立论题与论据的必然联系。推演过程总是借助一个或一系列推理而实现的,要使推演正确,必须要遵守有关的规则。人们有时从确认真判断出发,有时也难免从确认假判断出发,人们有时确认的论题是真的,有时难免将假论题予以确认。归结起来,不外如下几种情况:

论题 论据 论证方式(推理方式)

真真 正确

真真 不正确

假真 不正确

真假 正确

假假 正确

真假 不正确

假假 不正确

以上七种情况分别例示如下(第一句为论题,余为论据):

①马克思主义是要不断发展的,因为马克思主义是科学,任何科学是要不断发展的。(三段论推理,形式正确)

②有些红的不是花,因为有些花不是红的。(直接推理, 违反了0判断不能换位的规则)

③9不是整数,因为偶数都是整数,9不是偶数。(三段论推理,违反了第一格小前提必肯定的规则)

④有些运动员是学生,因为所有的学生都是运动员。(换位法,符合换位规则,形式正确)

⑤有些马是鹿,因为所有的鹿都是马。(换位法符合规则,形式正确)

⑥所有金子都是闪光的,因为所有闪光的都是金子。(换位法推理,“金子”在前提中不周延,在结论中周延了,形式不正确)

⑦《李自成》不是长篇著作,因为所有的小说都是长篇著作,《李自成》不是小说。(三段论推理,大项周延不当)

以上各例论题论据的真假比较明显,故只对推理形式的正确与否略加分析。无论是哪种情况,我们都不能不承认它是论证。由上表可知:

1.若论据真,推理形式正确,则论题必真,见第①种情况。

2.若论据真,推理形式不正确,论题可真可假,见第②、③种情况。

3.若论据假,推理形式正确,论题可真可假,见第④、⑤种情况。

4.若论据假,推理形式不正确,论题可真可假,见第⑥、⑦种情况。

5.若论题真,则论据可真可假,推理形式可能正确,可能不正确,见第①、②、④、⑥种情况。

6.若论题假,则或者论据假,或者推理形式不正确,或二者兼之,见第③、⑤、⑦种情况。

根据普通逻辑关于“论证就是用一个(或一些)真实命题确定另一命题真实性的思维过程”的定义(此定义可简称为由真推真)〔2〕, 只有第一种情况才算论证,其余六种情况都不算论证,这样的定义正如有些学者所指出的,的确过苛过窄了。也许有人会这样辩驳,其余六种虽然也是论证,但却是不正确的论证,是错误的论证。我们认为,根据笔者前述对论证所下定义,不论论据真或假,或真假暂时难辩,只要被论证者确认,并运用正确的推理推出了论题,就是正确的论证。例⑤论据的虚假性过于明显,我们可以换一个例子,一个笃信迷信的老奶奶对浪费粮食的小孙孙说:你不要浪费粮食,因为浪费粮食是要被雷公打死的。这里用了三段论推理,论据“凡浪费粮食都要被雷公打死的”明显虚假,然而老奶奶对此深信不移,对她来说就是正确的论证。

有些论证的论据虽然是假的,或论题与论据没有必然的逻辑联系,提出此论证的人也清楚这些,但别人确信这样的论证,确信其论题的真实性,这样的论证是有用的。如唐末农民起义领袖黄巢提出“苍天已死,黄天当立,岁在甲子,天下大吉”的口号,以论证其在甲子年之起义行动乃符合天意之举,就起到了动员民众的作用。元末农民起义领袖在开挖黄河故道时预先埋下只有一只眼的石人,待民夫挖出后他们便散布“黄河石人一只眼,敢叫天下反”,以论证其起义的合法性与必然性。

如果坚持普通逻辑由真推真的论证定义,不仅人类历史上的许多论证活动被排除在外,而且现代人们的许多论证活动,包括现代科学(如公理化方法和数理逻辑重要分支证明论)的一些论证方法也将被否认。翻开高校法学教材《证据学》,我们看到,在国外历史上出现过三种证据制度。在奴隶社会,人们对是非的认识和判定水平较低,他们对自己行为和决策的论证完全尊重所谓神的意志,认为神灵是最公正无私的,这就是以宗教信仰为思想基础的神示证据制度,与之相应的是“宣誓、决斗、水审、火审、抽签和卜卦等等是神示证据制度中通常采用的一些证明方法。其中有些证明方法,如宣誓、决斗等,在欧洲中世纪各封建国家中,仍一直沿用。”〔3〕“欧洲中世纪后期的封建专制国家中, 盛行纠问式诉讼程序”,“采用的是法定证据制度”,其主要内容是“一切证据的证明力大小,以及对它们的取舍和运用,都由法律预先明文加以规定,法官在审理案件过程中不得自由评断和取舍。法官在办案中运用证据查证案件情况,只需符合法律形式规定的各项规则,并不要求符合案件的客观真实情况。”“法官不必分析和判断本案各种证据的真实程度和它的证明力大小”。〔4〕十八世纪末以后, 资本主义制度逐步取代封建制度,在司法审判中先后采用了辩论式的诉讼。“在证据制度方面,废弃了法定证据制度,实行自由心证制度”。其主要内容是“一切诉讼证据的证明力大小以及如何运用,法律预先不作规定,一概由法官自由判断和取舍。法官通过对证据的审查判断所形成的内心信念,称为‘心证’,‘心证’达到深信不疑的程度,叫做‘确信’。法官审判案件只根据他自己的心证来认定案件事实。”〔5 〕资产阶级自由心证制度认为:法官自由心证的形成,只有具备以下的条件,才能认为是合法的。这些条件是:“第一,内心确信必须是从本案情况中得出的结论;第二,它必须基于一切情况的酌量和判断;第三,考察判断这些情况的时候,必须不是彼此孤立的,而是它们的全部总和;第四,内心确信必须是对每一证据‘依据证据的固有性质和它与案件的关联’加以判断的结果。”〔6 〕十月革命后的苏联在批判资产阶级法律的同时仍然肯定并采用了内心确信的证据制度,认为“审判员内心确信的形成,包括主客观两方面的因素。能够证明案件真象的一切客观事实,是审判员形成内心确信的客观因素,审判员的世界观,法律意识以及业务能力,则是他内心确信形成的主观因素。”〔7 〕以上的证据制度和司法审判制度都有其产生的历史背景和历史作用,因与本文主旨无关我们就不去分析了。但是我们不能不承认它们都是历史上确实存在过的证据制度,根据这种证据制度所进行的司法审判也确是论证。纵观这些证据制度和论证,无论是对证据的确认还是由此出发所进行的论证,都带有浓重的主观色彩,即使是在法定证据制度下,其法律规定也是统治阶级主观意识的体现,法官在办案过程中,严格按法律形式规定办事,“并不要求符合案件的客观真实情况”〔8〕。综观三种证据制度, 其证据都不一定事实上为真,这三种论证,都不见得是由真推真。这是因为,论证归根结底是人去进行的,无论是对论据的确认还是由论据推演论题都是人的主观思维活动。历史上的这些证据制度及论证都有悖于普通逻辑关于论证的定义,然而却为笔者关于论证的定义所涵盖。

也许有人会说,那些证据制度和司法论证都是历史上发生的,难免有历史的局限性,今天我们已经有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已经具备了科学的世界观,完全应该坚持由真推真的论证定义。对此,现代自然科学和现代政治生活都作出了否定的回答。

先看现代自然科学。本文开头所引在数学和现代逻辑中广泛采用的公理化证明方法就不符合由真推真的定义,其论据(即公理)是不加证明而被引用者确认为真的判断,确认为真和事实上为真当然不是一回事。《普通逻辑》的编写者为了给由真推真的论证定义寻找论据,说“公理都是真实性已经十分明显的判断,而公理的这种明显的真实性,正是人类亿万次实践检验的结果”,“就人类认识来看,公理是科学发展的成果,是已被证实了的”。〔9〕这些说法是不符合实际情况的。 实际情况是公理是从“一系列命题中挑选的”,“挑选公理的古典标准是公理的直观性和自明性,而现代标准则是公理集的一致性、完全性、独立性等等。”〔10〕在欧氏几何中,第五公设“若一直线与两直线相交,且同侧所交的两内角之和小于两直角,则两直线无限延长后必相交于该侧的一点”。〔11〕而非欧几何却是将欧氏几何中的“第五公设换成其否定命题所构成的新几何系统”,非欧几何“有两种形式,如果用‘过直线外一点至少可以引两条直线平行于已知直线’这个命题代替第五公设,那末就得到罗巴切夫斯基几何,又称双曲几何;如果用‘过直线外一点不存在平行于已知直线的直线’这个命题代替第五公设,那末就得到黎曼几何,又称椭园几何。”〔12〕这三个互相否定的命题在各自的公理化体系中都被当作公理论证其它定理,难道实践能同时把相互对立的三个命题都检验为真吗?由此足以说明,论据只是人们在一定的时空条件下和逻辑系统中对它的确认,而不是事实上的真。以上公理系统所涉及的公理都有直观的具体内容,我们还可考察其真假。在现代数理逻辑特别是它的分支证明论中,有时需要对公理系统进一步地形式化,它要求有形式语言,形式系统的公理,一组变形规则等。“它把概念转换为形式语言中的符号,命题转换为符号公式,定理的推演转换成符号公式的变形,并把一个证明转换成符号公式的有穷序列。”〔13〕在这样公理化的形式系统中,作为证明论据的公理是没有直观具体内容的“被挑选出来作为出发点的一组合成公式,它们经解释后可以是真的命题”。〔14〕这更是一种主观的确认,而不是事实上真命题,按照由真推真的论证定义,这些证明岂不都要排除在外吗?

再看现代社会生活。按照唯物主义观点,人死不能投胎转世,但按照藏传佛教教义,活佛死后可投胎转世,所以活佛死后要从在活佛圆寂时出生的若干婴童中挑选出一名“灵童”以继承其宗教领袖地位。在十世班禅额尔德尼去世之后,我们按藏传佛教教义采用金瓶掣签的方式确定了十世班禅转世灵童即十一世班禅。为了论证十一世班禅确是十世班禅的转世灵童,中央一些报刊特别是中央电视台多集电视记录片《活佛再世》作了详细报导,这些传媒除了从藏传佛教教义方面论证寻访十一世班禅转世灵童的手续的合法性和公开性外,还报导了如下情况:如十一世班禅出生时他母亲的异样感受,出生时一只白狮子狗突然跑到他家门口后又很快消逝,出生后他的舌苔与众不同,金瓶掣签头天晚上他父母就预感到写有其儿子姓名的象牙签一定会被高僧抽到。这一切都在于论证十一世班禅确是十世班禅活佛再世这一论题。这一论题从唯物主义观点看来虽然虚假,然而却是合适的。因为它符合藏传佛教教义,尊重了民族习俗,符合党的民族政策,有利于西藏的稳定和国家的安定团结。更重要的是,这个论题对于虔诚的藏传佛教徒来说是确认为真的,我们无法否认这种确认,也无权批评这种确认,但我们不能不承认对于他们来说是有效的论证。抽签是以宗教思想为基础的神示论证方法,然而却是现代政治生活的现实。

固执坚持以真推真的论证定义,这实际是划地为牢,使逻辑科学远离人类社会生活和人类思维实际!

注释:

〔1〕《中国大百科全书》哲学卷(1)第249页。

〔2〕《普通逻辑》增订本第4版第346页。

〔3〕《证据学》群众出版社第1版第9页。

〔4〕《论据学》第13—14页。

〔5〕《证据学》第20页。

〔6〕《证据学》第22页。

〔7〕《证据学》第30页。

〔8〕《证据学》第14页。

〔9〕《普通逻辑》第3版第260页。

〔10〕《逻辑哲学引论》陈波著,人民出版社出版,第94页。

〔11〕〔12〕《中国大百科全书》哲学卷(1)第207页。

〔13〕〔14〕《中国大百科全书》哲学卷(1)第250页。

标签:;  ;  ;  ;  ;  ;  

论论证的本质_命题的否定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