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建筑设计与城市规划的协调论文_李弋

试析建筑设计与城市规划的协调论文_李弋

北京中海华艺城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四川 610063

摘要:建筑物的整体设计必须从城市规划的目标出发,确保城市规划设计的质量要求,所以设计者在对建筑物设计时需要将建筑设计和城市规划的关系考虑在内,这样设计出的建筑物才能被社会认可。文章介绍了城市规划与建筑设计之间的关系,并从如何正确处理两者的关系展开了讨论,提出了具体协调两者关系的措施。

关键词: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评审制度;建筑质量;建设基础

1前言

当今社会,城市规划设计和建筑设计的关系备受关注。关于城市规划设计,必须建立在科学而合理的参考城市未来发展计划的基础上,才能正确处理城市规划和建筑设计关系,科学规划城市的建设发展和整体布局。因此,两者关系能否有好的协调,对于城市各个环节的发展至关重要,对于城市化的快速发展也非常有利。

2城市规划与建筑设计的概念

2.1城市规划的概念

城市规划是指根据城市的规模、人口、发展趋势等实际情况分析其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具有实践意义的措施,并应用到城市规划中。正确的规划方式与方向能够提高城市的综合竞争实力,充分彰显城市魅力与特色。为凸显城市规划对城市发展的作用,应该从全局与长远利益出发,将城市历史与发展方向考虑在内,对城市进行合理规划。

2.2建筑设计的概念

通过对建筑物进行科学设计,从外观、实用性等着手,尽量满足多方面的需求,配合城市规划来进行。另外,建筑设计还是时代的缩影,将建筑物的美学与时代进行交接。在突出时代风格、展示城市风采时必须与周围环境进行协调,实现与城市规划的对接。通常的建筑设计包括建筑风格与建筑结构,体现着人们对精神文化的追求与功能的重视。

3城市规划与建筑设计的关系

3.1城市规划设计与建筑设计的差异

设计目标上的差异。城市规划的设计目标具有很强的可控性,氛围在整个城市之中,在规划之前目标并不是十分明确。建筑设计的设计对象是具体、特定的建筑物,不仅需要体现出建筑功能,还要与城市的整体发展相适应,因此建筑设计需要具备专业、完备的知识与技能;设计过程的差异。城市规划设计在进行中必须用具有战略性、发展性的眼光,根据城市每个方面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可行、优质的方案,保证城市阶段性、稳步发展。但是建筑设计的主要从自身出发进行考虑,不断优化自身因素;设计任务的不同。城市规划的设计任务并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在未来较长的一段时间内通过城市变化呈现出来,但是建筑设计的任务比较具体、明显,一般呈现在任务书中。

3.2城市规划与建筑设计的关联

城市规划论证需要建筑设计来提供理论依据。城市规划并没有具体的目标,规划方案的可行与否需要建筑设计等作为验证依据。在对城市重点部位进行规划时,需要先探究建筑设计的可行性,对规划是否合理进行验证。需要注意的是,该种验证方式具有一定的使用范围;城市规划设计约束着建筑设计。建筑物是城市的主要组成部分,其建筑情况对城市规划的进行具有重要影响,所以有关部门会采取强制措施限制建筑设计。例如,建筑物的高度、密度、容积率、绿化率等都有严格的限制。在指定区域内,建筑设计需要严格遵循规定指标。这种约束方式能够显著降低城市规划的难度,保证城市发展;城市规划设计与建筑设计互相促进。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建筑设计的主要对象建筑物离不开稳定的城市环境,在设计中要做到两者之间的互相协调。而建筑楼群作为城市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城市规划设计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建筑物的数量与规模影响着城市整体的空间结构与城市交通、绿化等。

4协调发展的相关策略分析

4.1科学合理的进行城市规划,积极的对建筑设计加以引导

优秀的建筑设计,应该使用科学、合理的城市规划设计当作指导。因此,保障城市规划设计的科学性以及合理性就变得特别的关键。在城市规划进行设计的过程中,应该实现去对城市的地理特征以及附近的环境做出深入的考察与熟悉。并且对影响城市规划设计的主客观因素加以分析,对城市的建设规模和发展方向与本质的特征加以分析等,规划方法应该合理的使用目前比较先进的和科学的理论以及技术,在设计中添加更多科学合理的因素。经过一番仔细认真的调查研究之后,以可持续发展的观念当作城市规划设计的主要基础和标准,使城市的规划设计能更加科学和合理;最后在此基础上,给建筑加以科学合理的设计,建筑设计会产生更佳的效果。

4.2培养并提升设计人员的创新思维,提升设计的创新性

不管在什么时间去进行什么样的事情,人的行为活动都主要是受到潜意识驱使的。只有在人的意识里形成了这样的一种行为的形态,人们才能够依照意识加以执行。因此,人的意识对于人的行为活动有着一定的决定性的作用。不管是在进行城市规划设计或是建筑设计的过程中,设计人员的设计思路都是按照意识的指导进行的。只有不断提升设计人员的创新意识、使其具备相关的创新思维,才能够在进行设计的时候有一定的突破,才能够运用自己的创造性思维、创新能力设计出与过去的设计所不同的新的设计。虽然,在进行创新的时候不可以对已经构成的主客观规律进行改变,在使用不同规章制度所组成的主观规律,以及生态文化环境长时间以来所构成的客观规律的基础上做出创新与创造。将城市的整体规划以及局部建筑结合在一起,在设计里有一些城市建设的共性,又富有一定的个性,就能够创作出适合规律的创新型的城市。

4.3建设完善有关的监督和管理体制,对设计给予充分的监督

建设并且健全有关的监督与监管机制,建立相关的规章与制度,对相关城市的规划设计与建筑设计的相关人员的行为做出监管与制约。只是推进我国城市规划设计和建筑设计协调发展的核心环节以及所应该具备的要素。一个合理的城市规划无法脱离相关的监管机制,监管机制、规章制度能够为城市的规划创造强制性的保证,督促规划以及设计的相关人员在进行设计过程中的行为,使其能够设计出符合要求的作品。通过相关的监管与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员,专门对其进行监督,并且针对城市规划和设计以及相关的建筑设计的活动做出管理,对城市的发展秩序的给予充分的保证。此外,还需要对其相关的法制力度加以强化,在法律中加入一些和城市规划设计还有建筑设计有所联系的内容,令城市的建设能够真正的有所参照,促进城市的快速发展。

5结束语

总之,新时期的城市建筑发展较快,对整体城市规划设计的要求越来越高,为了正确处理两者之间的关系,需要加强两者之间的相关性研究。

参考文献

[1]李慧.浅论住宅建筑设计与城市区域规划的协调融合[J].门窗,2015,02:124+126.

[2]吴蕙.设计结合城市——建筑综合体设计浅析[D].昆明理工大学,2002.

[3]周利宏.建筑设计与城市规划如何协调[J].中华建设,2013,02:92-93.

论文作者:李弋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7年第17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7/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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