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觉醒婚姻传”作者问题的补充研究_醒世姻缘传论文

《醒世姻缘传》作者问题补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姻缘论文,作者论文,醒世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现存的《醒世姻缘传》木刻本题署为“西周生辑著”。“西周生”是谁?胡适在三十年代作《〈醒世姻缘传〉考证》,认为西周生是蒲松龄的化名。有些学人则有不同的看法。本文拟就这一问题,略作考证,希望对这一问题的探讨有所助益。

(一)

胡适对《醒世姻缘传》作者的考证,主要是把《醒世姻缘传》和《聊斋志异》以及蒲松龄的其他通俗文学作品作对照研究,从而确定《醒世姻缘传》与蒲松龄的关系。〔1〕他在《考证》中还援引了孙楷第等关十《醒世姻缘传》反映的自然灾害、运用的土语的研究成果,作为佐证。综合他们的见解,主要有如下几点:

1.《醒世姻缘传》主要写一个冤冤相报的两世姻缘故事。这和《聊斋志异》的《江城》的故事颇相符合。《醒世姻缘传》可以视作《江城》的扩大与改写。《聊斋志异》的作者十分注意妇女问题,除《江城》外,《马介甫》、《孙生》、《大男》、《张诚》、《吕无病》、《锦瑟》、《邵氏》、《珊瑚》中,也都出现悍妇形象。在《醒世姻缘传》中,关于妇女.婚姻问题的反映也是内容的一个基本方面。书中的素姐、寄姐虐待丈夫的情节与《江城》等篇的悍妇形象常常相同或相似。《聊斋志异》的一系列悍妇形象,实际上是奇悍的素姐、寄姐形象的“炭画小稿本”。

2.《醒世姻缘传》描写的自然灾害,与济南、淄川等地方志、《蒲松龄文集》记载的淄川县的灾害多所吻合。

3.《醒世姻缘传》所用的语言是蒲松龄家乡一带的土语方言,以蒲氏所写的通通俗词曲《禳妒咒》、《寒森曲》等与小说相对照,有不少奇特的土诂在通俗词曲和小说中写与法相同,这证明两者同出一人之手。

这些见解是从研究小说本文而得出的,具有较强的说服力。而且,《昭代丛书》癸集杨复吉的《梦阑琐笔》中有一条笔记,明确记述《醒世姻缘传》的作者是蒲松龄,为胡适等人的考证提供了有力的支持。该条记述为:

蒲留仙《聊斋志异》脱稿后百年,无人任剞劂。乾隆乙酉、丙戌,楚中、浙中同时授梓。楚本为王令君某,浙本为赵太守起杲所刊。鲍以文云:留仙尚有《醒世姻缘》小说,盖实有所指。书成,为其家所讦,至褫其衿。……岁庚子,赵太守之子曾与留仙之孙某遇于棘闱,备述其故;且言《志异》有未刊者数百余篇,尚藏于家。

《梦阑琐笔》的作者杨复吉主要生活于乾隆时期,与鲍以文过往密切。鲍以文即鲍廷博,是代赵起杲刊刻《聊斋志异》的人。鲍以文的话定是从赵起杲处得来的。赵是山东莱阳人。由此可见,在山东一些地方,人们都知道,蒲松龄写有《醒世姻缘传》小说。

把这条记述与胡适等人的考证结合起来看,《醒世姻缘传》作者为蒲松龄的结论是有坚实的依据的。

但是,有些学者则持怀疑、反对态度。有的怀疑者的主要理由是:1.蒲松龄的墓碑碑阴刻有著作目录、连千余言的《穷汉词》都列入其中,但不见《醒世姻缘传》。墓表、行述、行略中也未提及这部煌煌大著。2.蒲松龄的《聊斋志异》和词集、文集都有朋友作的序跋,“何以《醒世姻缘》竟没有蒲氏友人几个字的题跋”?3.《醒世姻缘传》写北京街道较详,但蒲氏并未到过北京,所以不可能是《醒世姻缘传》作者。〔2〕

为什么《醒世姻缘传》未被刻进蒲松龄墓碑碑阴的著作目录?其原因,要从这部小说的取材和形象塑造的特点中去寻求。据《梦阑琐笔》,《醒世姻缘传》“盖实有所指”。小说的人物、事件大都有现实生活的原型。作品的《凡例》也明确地揭示了这一点。如,

本传晁源、狄宗羽、童姬、薛媪,皆非本姓,不欲以其实迹暴于人也。

本传凡懿行淑举皆用本名。至于荡检败德之夫,名姓皆从捏造:昭戒而隐恶,存事而晦人。

本传凡有懿檡扬阐,不敢稍遗;惟有劣迹描绘,多为挂漏,以为赏重而罚轻。

本传其事有据,其人可征,惟欲针线相联,天衣无缝,不能尽芟傅会。然与凿空硬入者不无径庭。

这四条《凡例》告诉人们:小说的人物、事件“可据”、“可征”。只是在描写时,改变了批判对象的姓名;有的地方出于情节、结构的需要,增入了“傅会”。显然,《梦阑琐笔》说《醒世姻缘传》“实有所指”,这句话是可靠的。“所指”的人物、事件,必然取自蒲松龄身边的日常生活。暴露“实迹”的人物中,有他的亲人,也有他的朋友。在蒲松龄为亡妻刘氏所写的《述刘氏行实》中,曾写到他的大嫂:

(刘氏)入门最温谨,朴讷寡言,不及诸宛若慧黠,亦不似他者与姑找朱也。姑董谓其有赤子之心,颇加怜爱,到处逢人称道之。冢妇益恚,率娣姒若为党。疑姑有偏私,频侦察之。而姑素坦白,即庶于亦抚爱如一,无瑕可蹈也。然时以虚舟之触为姑罪,呶呶者兢长舌无已时。

《行实》提到的这位“家妇”即蒲松龄的大嫂,常与婆婆“找朱”,欺凌蒲松龄的妻子。家巾矛盾不断尖锐化,蒲松龄的父亲忍无可忍,只好决定分居。分家时,“冢妇”等在家用器物中“争完好”,“弃朽败”;房屋也挑好的要。蒲松龄只得到“农场老屋三问,旷无四壁、小树丛丛,蓬蒿满之。”如果认为,《醒世姻缘传》“所指”的对象包括了这位“冢妇”,不会离事实有多远。因为这位冢妇对待婆婆的态度与《醒世姻缘传》的薛素姐大相似了。

这种取材和写实性的描绘,必然会得罪原型以及和原型关系密切的人。《梦阑琐笔》说,“书成,为其家所讦,至褫其衿。”当然,这段记载并非句句可信。蒲松龄屡困场屋,到七十二岁时,才补岁贡生。褫去秀才衣衿的说法当是传说中的增饰之词。但他因把家族中某些人的言行写进小说而招致攻讦,却是情理之中的事。蒲松龄既把身边的某些人、事写进小说,又突出表明“其事有据,其人可征”,岂能不招来讦难!?因此,他的后代为了避免家族矛盾,不把《醒世姻缘传 》列入蒲氏的著作目录,就是很容易理解的事了。

家族的攻讦,不能不影响到朋友们对小说的态度。既然家族已经为《醒世姻缘传》掀起波澜,朋友们岂有不远远避开的道理?!而且,有理由认为,在小说“实有所指”的范围中,还有朋友家的人。蒲松龄有位朋友王鹿瞻,时相唱和,同为郢中诗社成员。王鹿瞻的妻子非常悍泼,把她的公公赶出家门,以至客死旅舍。王鹿瞻不敢前往收殓。蒲松龄为此致书王鹿瞻,提出严厉的责问,要他“速 备材木之资,戴星而往,扶榇来归。”〔3〕象王鹿瞻和妻子这样一些人物,自然不会落在蒲松龄的艺术视野之外。蒲松龄的朋友肯定会看出《醒世姻缘传》的性质与特点,如果能见到稿本的话,肯定会看到许多熟人的影子,看到作家对王鹿瞻和王夫人这一类形象投去的批判的讥讽。出于一种世俗的计较,朋友们是不会为这种“实有所指”的讽世之书写序、跋的。即使写的话,也不会署真实姓名。

关于《醒世姻缘传 》对北京的描写问题,我们应当从这样一个基本原则出发来考虑:小说创作属审美创造范围。小说对一个地方的描写不同于方志记述。研究小说对某个地方的描写。有助于作者问题的考证,但不能作为主要依据。就《醒世姻缘传 》看,它对北京的描写只是在情节的进展中,时有点缀 、谈不上详细。作者的注意中心是场面、情节、人物活动,某些地名、街名,某些建筑物,常被作者顺手拈来、为人物描写服务。至它们的具体方位,则往往被忽视。对于小说而言,这种疏怨。并非恨本缺陷、小说第七十八回写素姐游皇姑寺。作家安排丁一段对偶文字。对皇姑寺作多方面铺张描绘。其实,化京城内并没有什么皇姑寺。蒲松龄编选读《帝京景物略选,北京城内的重要名胜古迹,他是不会记借位置的。小说中的皇姑寺。是艺术虚构的世界,以利于刻划人物、展开情节。再如,通州没有香岩寺,小说作者却展开想象,在运河岸边矗立起一座古刹。小说的不少重要场面都在这里展现。由此看来,小说作者对北京地区的描写,不是象方志书那样,追求准确、详实。他自由地因文生事,因事造境。既然《醒世姻缘传》对北京地区的描写多有想象、虚构之笔,人们也就难以依据它来判断作者对北京是否熟悉,以及熟悉到什么程度,并进而考证作者的现实名姓。

总之,把胡适的考证结论与反对者的见解相比较,前者较有说服力,且有《梦阑琐笔》的记载作为有力的外证,它是难以被否定的。

(二)

为了进一步探讨《醒世姻缘传》和《聊斋志异》、聊斋俚曲的关系。我们可以从下述两个方面作一些具体的对照分析:

(1)关于因果报应。

《醒世姻缘传》的中心情节是一个两世的冤冤相报的恶姻缘。除此之外,小说还穿插了十多个作恶多端、现世受惩的故事,用报应观念来解释复杂的人物关系、事件因果,并进行劝善戒恶的规箴,是《醒世姻缘传》的思想内容的一个重要方面。

在《聊斋志异》中,因果报应观念同样也占有很突出的位置。冠于书前的《聊斋自志》在说明自已“才非干宝,雅爱搜神;情类黄州,喜人谈鬼。闻则命笔,遂以成编”的艺术趣昧后,就转向对因果之谈的肯定。蒲松龄特别强调:“茫茫六道,何可谓无其理哉!”在这种心理的影响下,对社会矛盾的揭露,对现实黑暗面的批判,常常与因果说教掺和、共存,就是自然的事了。《席方平》借阴间写现世,强烈地暴露了金钱贿赂可以颠倒是非的丑恶现实。可是,情节的展开与完成还是冲不出果报不爽的樊篱。《聊斋志异》涉及到因果报应的作品颇多,大致可分为两个类型:一是在反映、批判社会现实的丑恶、黑暗时,借因果之谈说明人物关系,劝善惩恶。《席方平》即属于这一类型。再如《珊瑚》,写臧姑虐待婆婆、丈夫、嫂嫂,遭受报应,两个儿子都夭折;因此惧悔,改恶向善。这一类作品以因果观念劝善惩恶,主要内容和意义是对社会现实的描绘,以及某种社会政治、伦理规范的宣扬。另一种类型的作品,如《三生》(“刘孝廉”)、《三生》(“湖南某”)、《汪可受》、《某公》、《阎罗》、《龙飞相公》等,全篇以因果轮回观念的宣传为主旨,包含的社会现实内容甚少,或基本未触及社会矛盾。《三生》的湖南某,能记前生三世。一世为令尹。因失职轮回托生为庶人子。生时曾“挞其父 母”,被阎罗罚为大犬。后得阎罗的宽赦,又投生于富户。《阎罗宴》中的邵生本来贫穷,偶然招待阎王一顿饭,遂得到五两真金的回报。这类作品的意义。仅仅在于反映了当时人们的一种社会文化,心态。

聊斋俚曲现存十四种。其中,《姑妇曲》、《慈悲曲》、《翻魇殃》、《寒森曲》、《磨难曲》和《禳妒咒》分别是《聊斋志异》的《珊瑚》、《张诚》、《仇大娘》、《商三官》、《张长鸿浙》和《江城》的扩展、改写。蒲松龄特别挑选这几篇,改写为俚曲,其用心正如作家的长子蒲箬在《柳泉公行述》、《祭父文》中所说的那样,“间摘其中之果报不爽者演为通俗之曲”,“使街衙里巷之中,见者歌,而闻者亦泣。其救世婆心,直将使男之雅者、俗 者,女之悍者、妬者,尽举而匋于一编之中。”〔4〕各篇的因果报应所占的份量不尽相同。《禳妒咒》以《江城》故事为基础铺衍而成。冤冤相报的因果故事构成了全篇的骨架:一个士人误杀了一只长生鼠。下一世士入托生为高藩,死鼠托生为樊家的女儿江城。二人结为夫妇。高藩备受江城的种种折磨。后来经佛法点化,消解前生冤仇。《寒森曲》以《商三官》为底本,写弱女商三官不畏强暴,机智地为父报仇;《姑妇曲》是《珊瑚》的扩大,展示家庭生活的冲突。它们的情节的铺叙,现实生活的色彩很浓,反映的社会矛盾很尖锐。但作者在情节的进展中,插入了非现实的报应情节,以强化劝善惩恶的倾向。而且,蒲松龄在把小说改写成俚 曲时,充分利用俚曲描叙更为自由的特点,大大加强了原故事的报应成分。原作《商三官》中的弱女,机智地杀死仇人邑豪后自缢。但“女貌如生”。邑豪家的仆人“窃谋淫之”,忽然“脑如物击,口血暴注,顷刻已死”。蒲松龄觉得这个简单的报应描写还不足以使人惊醒,去恶向善,在改写为《寒森曲》时舍弃了它,重新构思了“商三官托梦显灵”、“森罗殿鬼神齐拿门”、“二郎神地狱遣鬼神”和“阴阳报祸福分明”四回曲文,结局为三官被玉皇封为“孝义夫人”,仇人赵恶虎被罚托生为牛,商家家业兴旺,富贵满门的结局。作者还特别在结尾题诗强调:“听人讲说阴阳报,遍体寒毛竖起来。”

《聊斋志异》的写作,大约在作家四十岁左右时就已写完了相当数量的篇章,到暮年最后完成。此后,他又陆续选出《珊瑚》、《江城》等篇,改写成俚曲。《醒世姻缘传》的写作年代可以从第九十回的描写大致地推测出来。该回写武城县久雨成灾:“到了四月二十日前后,麦有七八分将热的光景,可可的甲子日下起雨来,整日的无夜无明,倾盆如注,一连七八日不住点。刚得使,住不多一时,从新又下。”这与《蒲松龄集·纪灾前编》所述的康熙四十二年的淄川灾情完全相合:“四月,天雨丹,二麦歉收。五月二十四日甲子,风雨竟日,自此霪霖不休。”康熙四十二年(公元1703),蒲松龄六十四岁,这时《醒世姻缘传 》的写作渐近尾声。从《聊斋志异》到《醒世姻缘传》,前后时间绵延三十余年。但作家在观察、解释、评价生活,构思情节和人物时,都流露出对因果报应的虔信和张扬。指出这一点,决不是要引导人们把《聊斋志异》、《醒世姻缘传》、《姑妇曲》都看成宣传因果报应的书;实际上,这些作品包含着丰富的社会生活内容,深入、广泛地展示、批判了世态人情。因果报应仅仅是思想内容的一个方面。我们的目的是从这种思想局限的存在,来寻求《聊斋志异》与《醒世姻缘传》的内在贯通性,从而肯定蒲松龄与《醒世姻缘传》的关系。

(2)某些词语的书写

《醒世姻缘传》用蒲松龄的家乡山东淄川一带的方言土语写成,地方色彩十分鲜明。与聊斋俚曲的叙述语相比较,语言风格是一致的。三十年代初,胡鉴初曾经用聊斋俚曲的土语与《醒世姻缘传》的土语作比较,发现二者的写法一致。他举出的例证共有:“待中”、“中”、“魔陀”等十四个土语词。这种写法的一致,可以作为《醒世姻缘传 》出自聊斋俚曲作者之手的力证。〔5〕这里,从某些词语的书写的角度,进行一些分析。

我们先看《醒世姻缘传》的一组句子:

珍哥这一夜胀得肚如鼓大,……晁大极得就如活猴一般。(第四回)

整夜的乱哄,极得晁夫人告天拜斗,许猪羊,许愿心。(第十七回)

(晁源)窝别了一日,不曾写出一个字来,极得那脸一造红、一造白的。(第十七回)

众人说道:“你这个人可也扯淡,他不见了银子发极,你管他做什么?”(第二十三回)

狄周道:“……极得俺大哥甚么誓不说?”(第八十五回)上引例句中的“极”字,实际上是“急”字。如《金瓶梅》:

(春梅)便骂道:“……急得爹在前边暴跳,叫我采了你去呢!”(第十一回)

急那大丫头赌身发咒,只是哭 。(第三十一回)

西门庆急前拉之,恍然惊党,乃是南柯一梦。(第七十一回)

说得西门庆急了,跳起来赶着拿靴脚踢他。(第七十三回)

《金瓶梅》是一部大量运用山东方言写成的小说,问世后,流传很广。如果认为,《醒世姻缘传》作者读过这部小说,当不会引起争议。可他不受《金瓶梅》的影响,习惯于把“急”写作“极”。这种特有的书写习惯同样表现在聊斋俚曲中:

大成见他娘气的着极,不敢劝他。(《姑妇曲》第二段)

姜娘子听说,冤屈得着极,就哭了。(《翻魇殃》第三回)

徐氏见姜娘子极得抓耳挠腮,就知道不该他事。(《翻魇殃》第三回)

再看《醒世姻缘传》的另一组文句:

(珍哥)又把眼挤了两挤,吊下两滴眼泪来。(第二回)

曹贼吊在井里,寻人捞他起来。(第四回)

把这整尺头都裁吊了。(第八十七回)

上引文句中的“吊”即“掉”字。在《金瓶梅》里,类似的场合,有时也写作“吊”,如:

月娘道:“那个吊炕来了?”(第三十五回)

有时则用“落”这个词:

一个金玲珑坠子,……不想落在床脚踏板上·(第七十三回)

《醒世姻缘传》都是用“吊”字。聊斋俚曲也遵从这个书写惯例。如:

忽然心酸,几乎吊下泪来。(《姑妇曲》第一段)

于氏拉着,就吊下泪来。(《姑妇曲》第二段)

一个年头八个月,从天上吊下这么一个祸。(《磨难曲》第二十二回)

一双鞋穿得底儿吊。(《墙头记》)

还有,《醒世姻缘传》在该用“和”字的地方,都写成“合”:

(计氏)道:“……叫了俺爹合俺哥来”.(第八回)

老计道:“海姑子合合郭姑子从你这里出去。”(第九回)

杨春……仍去合狄员外商议.(第三十四回)

聊斋俚曲也都不用“和”,而用“合”字:

留下五十亩养老,倒合老婆子清净自在。(《墙头记》第一回)

老婆子死去了,冷合热自己熬。(同上)

这样福,合佛一样。不知好合歹,拿着当寻常。(《姑妇曲》第一段)

我和你年残日暮。(《禳妒咒》第二回)

但《金瓶梅》一律用,“和”:

(武大)问道:“你和谁闹来?”(第一回)

西门庆说:“我和你说正话,休取笑。”(第二回)

那妇人和西门庆狂 了半夜。(第八回)

吴月娘见楼下人乱,和李娇儿各归席上吃酒去了。(第十五回)

两人计议:“……咱如今将理和他说。”(第九十八回)

上文引述的例句表明,《醒世姻缘传》的作者和《姑妇曲》等聊斋俚曲的作者具有相同的富有个性特征的书写习惯。这种书写习惯的相同证明,两种作品同出一人。很难给予别的解释。这种相同,不可能是不同作者笔下的巧合。巧合只能解释个别的偶然的特例,无法说明这么普遍的一致。

(三)

除了上文所说的两方面外,还可以从蒲松龄的作品中另外找出不少例证,来证明《醒世姻缘传》与蒲松龄的关系。现略举数例:

小说第二十一回写春莺临产,晁夫人梦见片云和尚前来投胎报恩,晁夫人梦醒,春莺果然产下一子。人人都说“与片云模样一般”。这段情节,与《聊斋自志》的一段叙述太相似了:

松悬弧时,先大人梦一病瘠瞿昙 ,偏袒入室,药膏如钱,圆黏乳际。寤而松生,果符墨志。……每搔头自念:勿亦面壁人,是吾前身耶?!

蒲松龄这段关于自己出生的记述,对《醒世姻缘传》第二十一回情节构思的影响,是非常明显的。

又如,《蒲松龄文集》有一篇《〈怕婆经〉疏》,不啻是《醒世姻缘传》的内容概要。节录如下:

人之大伦有五,妇处其终;妻之出条有七,妬居其首。慨自阳纲不兢,遂而阴寇相尤;雌教成风,醋河失岸。始以情而生爱,后缘爱而生畏。或惜面目而莫敢言,或缘家室而不敢怒。因笑语之失,笞肤惟嘻;试毒厉之端,置亲亦忍。致使长舌,日益骄 横;极而唾痕、指痕遍乎身,夜鲜全面;兼之怒气、威气盈于室,昼无辍 声。顺承则婢滕奴颜,禀令则雷惊电震。视父母如奴隶,觑媵妾胜寇仇。蛇蝎心、鸱腹,斩而蒸尝;罗刹貌、刀剑唇,残彼(chun)。……肮脏七尺,床前之跪拜无端;脂粉独阴,阃内之刑恶日逞。……风化因此大坏,圣道于此遂穷。赖有降狮世尊,拖“金刚”之力,妙音演自西方;辅以伏雌教主,发菩提之心,译传流及中国。义夫读而生勇,懦夫诵而立维。庸妇闻之惊心,悍妇闻之息焰。

这篇短文不仅思想与《醒世姻缘传》一致,而且描述的某些具体细节,也在小说中屡屡出现。再如集中还有一篇《<妙音经>续言》,主要内容同样为慨叹“阴教之旗帜日立”,“乾纲之体统无存”,并对悍妇欺凌丈夫的情景展开了具体描写,使读过小说的人不免有强烈的似曾相识的感觉。最后也提出说明前生因由、消除冤业为药方。这两篇文章是考定《醒世姻缘传》作者的又—有力内证。

综合上述各点,我们认为:就现在所能见到的材料看,西周生是蒲松龄的化名这个判断,是合理的结论。杰出的文学家蒲松龄不仅以《聊斋志异》把中国文言小说推向了最高峰,而且是一位杰出的通俗小说作家。

注释:

〔1〕见《胡适论学近著》第一集,卷三 。

〔2〕参见路大荒《蒲松龄年谱》,齐鲁书社刊;金性尧《〈醒世姻缘传〉作者非蒲松龄说》,《中华文史论丛》1980年第四辑。

〔3〕《与王鹿赡》,《蒲松龄集》,一,第132页。

〔4〕见《蒲松龄集》,四,第1221、1818页。

〔6〕参见胡适《<醒世姻缘传 >考证》,《胡适论学近著》第一集,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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