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会展业充满了烟雾弥漫_上海展览论文

中国的会展业充满了烟雾弥漫_上海展览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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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展览业权力之争

2002年3月12日,就在国际展览局考察团来上海考察的当天,一个名叫杨根明的65岁的退休职工带着专门印制的“申博”卡片,独自一人骑单车出发了。

6月中旬,结束了7000公里申博宣传之旅的他激动地对前来采访的记者说:“我是上海人,申办2010年上海世博会是全中国人的事。”其实,老杨只是普通上海市民积极支持申博的一个典型。自年初决定申办世博会以来,上海人的申办热情如同气温一路高涨,年中,申办的大戏唱到了巴黎。

而在此前,6月的主角却是北京国际汽车展览会。走上大街一不留神就会听见有关车展的言论,弄张票看车展成了许多普通北京人的生活内容之一。有人说,就连北京的空气里也充溢着车展的气息。为避免发生意外,北京市不得不实行部分道路管制。

展览会的火爆反映了我国展览业在近期甚至未来一段时间的繁荣景象。然而,2002年3月27日至3月30日,就在中国国际展览中心举办的第10届国际服装服饰博览会上,尽管品牌荟萃、人头攒动,但由于该展会是两个主办单位同时招展,导致某些展位出现了“撞车”。类似的“一女两嫁”现象,显然是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一个反映。

实际上,目前中国的展览业已经出现了中外之争、国内之争、城市之争、企业之争以及审批权之争。

中外之争

其实,2001年上海国际汽车展的“撞车”引起了广泛争议,竞争便已初现端倪。十几年来,逢双年6月上海举行国际汽车展,逢单年6月北京举行国际汽车展,一南一北遥相呼应,已成惯例。但是到了去年,上海国际汽车展在经历了16年的风光火爆之后,遭遇了空前冷遇。在国外汽车厂商对中国汽车市场热情高涨的时期,来自21个国家和地区的700多家厂商中,竟然不见通用、大众、宝马、丰田等国际顶尖汽车厂商的身影,从而令此次上海车展身价大跌。究其原因之一,便是德国汉诺威展览公司在2000年12月向通用、大众、宝马、丰田等汽车厂商发出通知,汉诺威(中国)公司将在2001年12月在中国上海举办“国际汽车博览会”,盛名之下,赢得大批客户。虽然2001年12月9日至16日,汉诺威展览公司在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举办的国际汽车博览会如期举行,但是美国和韩国的汽车厂商没有参加,中国国内汽车大厂商参展的也寥寥无几。可以说,在同一城市,在半年之内举办备受瞩目的同样展览,其结果必然是两败俱伤。

更有甚者,汉诺威展览公司扬言2002年6月,车展照样开。而此前香港亚视公司早已做出在今年6月于上海办车展的决定。经过协调,两家公司才商定将必然会撞车的车展合二为一。而与此同时,第七届北京国际汽车工业展览会于6月6日至6月13日热闹开场,北京拟把它办成迄今为止中国规模最大的专业展览会。在同一个月,同一个主题的大型展览在京沪两地接连登场亮相,国内展览业中外之间竞争的激烈程度可见一斑。

虽然,国外展览业进入中国市场是在改革开放之初,但只是到了市场发育程度逐渐成熟的近两年其抢滩速度才明显加快,尤其是2001年,国外展览业的竞争态势咄咄逼人。

世界著名展览公司中“航母级”的德国汉诺威展览公司率先登陆中国市场。汉诺威公司仅在汉诺威展览中心的销售收入,每年就达40亿马克。而世界展览业另一“航母”级企业、以展馆面积雄踞世界展览业第三位的德国法兰克福展览公司,也在今年3月正式现身中国市场,在上海成立了德国法博咨询(上海)有限公司。从1995年该公司首次在我国举办“中国国际服装面料、家用纺织品和服饰展”以来,其积极抢占中国展览业市场的脚步就从来没有迟疑过。2001年举办了“北京国际纺织品展”,今年,一下子便拿出了3个新的展览计划:“中国上海乐器展”(10月16-19日)、“国际体育场馆、设施建设技术、材料及设备展”和“国际智能交通、公共设计及停车设备展”(11月13-15日)。

拥有丰富的办展经验和国际网络的国际展览业巨头相继进入中国,将不可避免地与中国现有展览企业展开竞争。

国外展览企业往往采取与中国的一些权威行业协会或机构合作举办国际展览会的方式,使它们的展览项目在中国占据垄断地位。国外一些著名的展览企业,凭借资金实力优势,挑战国内现有的品牌化展览会或摊位销售情况良好的展览项目,并投资于国内高档展览场馆,垄断展览场地。

这方面最著名的例子就是有关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兴建前后的是是非非。

汉诺威展览公司等三家德国展览巨头与上海浦东土地发展(有限)公司合资兴建的亚洲最大、最现代化和最完善的展览中心--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的竣工,打破了上海展览业的竞争格局。对沪上企业而言,它们议论的焦点并不是因为多了庞大的对手,而是中外双方签订的投资协议中,新馆在经营上对外商展览公司项目给予的保护政策。如,在上海举办超过2.5万平方米的展览,必须在上海新馆;如该项目与新馆投资的外方展览公司的项目有冲突,则新馆在外方展览举办的6个月内不与该项目签约。作为德国展览巨头的新馆外方投资者将陆续引进一批展览项目,而这些项目将涵盖了目前上海展览业的热点选题。若果真如此,那么今后上海相当大一部分的大型展览将面临无法使用该新馆的局面。消息传出,犹如一石激起千层浪,上海展览业反映强烈,认为新馆势必成为垄断展览资源的场所,这违背了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利于上海展览业的发展。真正结局如何,只能拭目以待。同时,中国展览业中优秀的专业人才,也是国外展览企业觊觎的对象。

毋庸置疑,中外之争中,实力、经验、人才各方面都居于下风的中国企业明显处于劣势。

国内之争

2001年,中国展览业爆出的一大新闻事件就是中国最负盛名的服装展览会--中国国际服装服饰博览会(CHIC)的主办权之争,在行业内外引起了极大关注,事情发展到最后甚至惊动国家两大部委,只好由国家经贸委与外经贸部下发通知,该博览会的主办权归属中国服装协会和中国国际贸易中心。但是,对于该主办权归属之争,至今尚未平息。

对该博览会的主办权争夺战,是在中国服装集团公司与中国服装协会之间展开的。该博览会主办权原属于后者所属的北京天宫展览广告公司(以下简称“天宫公司”)。由于机构改革,天宫公司被划归服装协会,但不久,财政部认为擅自划拨天宫公司属于“国有资产流失”,要求恢复该公司的原隶属关系。此时,中国服装协会表态,天宫公司可以归回中国服装集团,但该博览会的主办权必须留在服装协会,理由是企业不能主办全行业的博览会。

如此一来,引起企业的不满。该博览会已有9年历史,不仅是同业中的佼佼者,而且已成为亚洲最大的服装服饰展,是企业殚精竭虑创造的无形资产。因此,主办权的争夺,实质上是对经济利益甚至不断流入的未来经济利益的争夺。业界也有争论,认为服装协会属于“社会中介机构”,应该为企业服务,而不是“二政府”。尽管在2001年底,主办权风波在政府的干预下平息,但摁住葫芦又起瓢,一波未平,风波又起。先是展前服装展杭州地区招展代理企业老总在一媒体上发布公开信,一时间,舆论沸沸扬扬,人们对招展、组展业忧虑重重。紧接着如前文所述,开展期间,层位撞车,引起参展企业不满。可谓旧痛未消,又添新伤。

事实上展览会的主办权之争不在少数,关键是要在有利于市场发展、有利于行业进步的基础上优胜劣汰,要严格区分裁判员和运动员,像中国服装协会这样既当裁判又当运动员显然有悖于市场经济中的公平竞争原则。

今天知名度颇高的国际汽车展,当年也有过撞车的经历。早在1996年,贸促会和当时的机械工业部都打算举办汽车展,后在中央领导出面协调下合并,才有了如今规模越办越大,影响也越来越大的局面。可见国内之争或主办权之争,未必都是坏事,关键还是按照市场规律办事。

城市之争

有这样一个故事在业内流传。说是当初世界著名展览企业汉诺威与德国另外两大展览巨头杜塞尔多夫和慕尼黑展览公司原本欲投资扩建北京全国农业展览馆,后在上海的运作下,才移师沪上。接下来事情的发展自然是三大展览公司在浦东大规模的投资,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的拔地而起。

显然,国内几大中心城市加入展览业的角逐已是不争的事实。但是,综观国内目前三大展览中心城市、广州只有每年的广交会为著名展览会,深圳的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作为助推力,因此尚未真正形成气候。如此,全国最大的展览中心城市之争,便在北京与上海之间展开。

目前北京市区可使用的展馆有12座,还有许多场馆在改建或扩建中,总面积为12万平方米,略落后于上海。按规划,今后5至8年,北京约需建35至40万平方米的展馆,才能满足需要。但北京申奥成功,势必大大推动北京展览场馆的建设。利用奥运契机,北京可以兴建一些既适合体育比赛又能办展览的场馆,尤其是规划在奥林匹克公园内修建一个目前国内规模最大的国际展览中心,使北京在竞争中具备了一些优势。

但是,上海在这场角逐中毫不示弱,5个展览中心,3000家旅馆,100家专门从事展台搭建、组织展览以及提供相关服务的公司和经济中心城市的地位,都足已使它有相当的信心成为中国、甚至亚洲最大的展览城市。尽管北京举办的展览数量多于上海,但近来一些在京举办的展览已出现南下沪上的动向,如上海新国际展览中心的诞生。

去年颇受赞誉的APEC年会更是将上海举办大型展览的卓越能力淋漓尽致地展现在世人面前。眼下,上海申办2010年世博会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和总理朱镕基已向国际展览局领导人表示支持上海申办世博会。上海甚至认为成功申办世博会的好处将大于北京申办奥运,作为世界上规模最大、级别最高的博览会,如果花落申城,除了有天文数字的巨额收入外,必然会大大加快上海成为与香港、新加坡一样的世界级展览中心城市的进程。

国内其他城市也正如火如荼地发展展览经济,像大连、烟台、厦门等,虽然没有形成大气候,但各有千秋,其专业展览会的知名度已经很高。而天津、郑州等地纷纷大兴土木、投入巨资兴建大型展览场所。

然而,只有在遵守展览市场游戏规则的情况下,中国几大城市相互竞争,才能最终形成像世界展览大国德国一样的展览城市群,进而达到将中国展览中心城市成功推向世界的目的。

企业之争

一位有过多年广交会经历的人对记者说,每年的春秋那几天,广州的黑市交易总是异常活跃,其中大部分交易是广交会摊位产生的。在业界,这是一个公开的秘密。

去年,有中国第一展之称的广交会已走过45个年头,举办了90期。从计划经济时代,每年两届的广交会就是中国与世界进行贸易交往和沟通的重要渠道,对中国外贸事业的发展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同时,展览给广东相关行业也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效益。

对外开放后外贸经营主体多元化,过去没有外贸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商业物资流通企业、科研院所都可以从事外贸。获得外贸经营权,在广交会上展示自己,让国外客户了解自己的企业和产品,这是获得国外客户的一条捷径。

但过去,一个企业要想参加广交会不仅要通过层层外经贸主管部门审批,而且必须是专业进出口商会的会员,加之广交会摊位有限,因此,尽管近年来广交会展览面积逐年扩大,2001年秋交会参展面积已达17万平方米,但还是僧多粥少,常常有企业为争得一个或半个摊位,使出浑身解数。这种供不应求的情况,自然为广交会摊位的黑市交易提供了滋长的可能。虽然外经贸主管部门明令禁止,一旦发现必重罚,但仍屡禁不止,甚至广交会所在地广州外贸中心对面的东方宾馆内,竟然开起了非法的场外展览会。更有甚者,没有摊位的业务员拿着资料到外商的住处叩门,弄得外商不堪其扰。

2002年,广交会进行了重大改革,向专业化发展。从今年春交会开始,将每届11天半的展期变为每届按专业分为两期展,每期5天半。展览面积达到31万平方米,参展企业比上届增加了75%,但是仍然不能完全满足需要。第一期有纺织、粮油食品、五矿化工、机电产品等;第二期有轻工、日用品、鞋帽、家具、珠宝、陶瓷等。广交会为了鼓励高新技术出口和创名牌,给高新技术和名牌产品提供了专门的摊位。目前的118个品牌,只要申请,都能保证摊位。但是对于普通企业尤其是中小外贸企业,对于民营企业,对于新获外贸经营权的企业,广交会的摊位依然很难申请到。而他们恰恰最需要在广交会上结识客户,摊销自己。因此,在广交会上所谓的联营办展时有发生,屡禁不止。

审批权之争

在涉外展览的审批方面,历来存在着审批权之争,由于过去出国办展由外经贸部和中国贸促会两家审批,给有些企业造成了可乘之机,致使出现同一展览在审批上撞车的情况。曾经有两家在同一时间在国际贸易中心举办电子国际展览,一家是外经贸部审批的,另一家是贸促会审批的,后果不得而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举办经济贸易展览会审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函》的精神,2001年1月1日起,各地区各单位出国举办经贸展览会一律由贸促会审批。2001年2月15日,贸促会和外经贸部联合出台了《出国举办经济贸易展览会审批管理办法》,对出国办展单位、审批和备核的程序、审批的依据和要求、展览团的管理以及处罚措施作了明确的规定。

该办法的出台,将出国办展审批权交由贸促会负责,是外经贸部按照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对我国出国举办经济贸易展览会审批管理体制的重大调整和改革。但是,贸促会作为半官方的机构,担负着国际贸易仲裁职能,同时又带有企业性质,每年组织企业到国外办展,经济利益不言而喻。这种又管理又经营的双重角色,也引起一些议论,认为应该由权威性的行业协会来管理。

在国内办展,仍然由外经贸部审批。贸促会可以审批其系统举办的国内展。

但是审批不是管理中国展览业的最好办法,而是在目前展览市场不规范,信用制度不完善等环境下的权宜之计。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展览业的成熟,审批制应该逐渐取消。不过中国展览业最根本的欠缺是没有行业自律组织,缺乏权威性行业规范。2001年9月,广东成立了会议展览业协会,2002年2月山东成立了山东国际展览业协会。这两个协会都具有中介组织性质,分别由中国贸促会广东省和山东省贸促系统的各分会、支会及有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联合发起、自愿结成的行业性、地方性、非营利性协会。但是成立全国性的、权威的行业协会已经迫在眉睫。

二、展览业累了

展览业属于服务贸易范畴,在经济全球化的趋势下,展览业成为朝阳产业,据不完全统计,目前世界上定期举行的大型展览会和博览会达4000多个。展览业除了创造直接的经济效益以外,对如旅游、交通等其他相关行业也有着巨大的拉动作用。因此,展览业受到各国政府的高度重视。从20世纪50年代到70年代末,是中国展览业的起步阶段。这个时期的展览主要以宣传新中国的建设成就为主要目的。改革开放使中国的展览业进入蓬勃发展的时期。在短短20年间,中国展览业飞速发展,从单纯的宣传经济建设成就展发展为现代意义的经济贸易展览会,从单一的政府办展发展到政府、企业和社会中介组织等多渠道、多层次的办展格局。

据不完全统计,1999年全国举办展览会总数为1326个,2000年已超过1500年。目前,每年全国约有600万以上人员参观各种国际展览会。

但是繁荣的背后也隐含着许多问题,中国展览业存在着三多现象:展览数量多,主办单位多,行业重复办展多。这其中既有管理体制上的弊端,也有产业自身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落伍的管理体制

首先中国现行的区分国际、国内展览的管理模式已不适应展览形势发展的需要。随着展览业的不断发展,展览会已很难明确界定为国内展览会或国际展览会。国际、国内展览相互融合的趋势日益明显。按外经贸部现行规定,只有当境外参展商达到20%以上才能称为国际展览会,但是,对境外参展商比例没有达到这个标准的展览会如何界定,如何管理,都是现行政策的空白地带。

其次,展览管理机构过多,过散,缺乏权威性。几乎所有发达国家都设有单一的国家级的展览管理机构,如德国展览委员会、法国海外展览委员会技术工业和经济合作署、新加坡贸易发展局等。这些展览管理机构的职责虽各有不同,但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惟一性、全国性和权威性。这些机构的职责是制定全国性的展览管理法律和政策,支配使用政府的展览预算,组织国家展,代表政府出席国际展览界的各种活动,规划、投资和管理展览基础设施等。

从中国现行的展览管理模式可以看出,存在着管理机构过多、过于分散及利益冲突等现象。审批管理部门分属不同系统,不同部门,没有一个权威部门来进行协调和沟通,致使政府部门徒有管理之名、却无管理之实,微观管理很具体、宏观管理效果却很差的现象产生。

以出展为例,根据现行管理体制,外经贸部的职责是对出展实行宏观管理。但是,由于外经贸部不负责出展的日常审核管理工作,因而不容易全面掌握和了解出国办展的整体情况,宏观管理或流于形式,或脱离实际。

另外,作为非政府部门的贸促会实施行政审批,管理体制不顺。而且,作为审批部门的贸促会既负责审批出国办展项目,同时又自行组团参办展,难免有“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嫌疑,与其他组展单位不在同一起跑线上竞争,不利于实行公平、公正的管理。

粗放的发展速度

中国展览业目前呈现出的繁荣景象,不是展览业自身调整、改变经营方式、主动适应市场经济而实现的集约型的发展,而是一种粗放型增长方式,与成熟的展览业存在质的差别。

资料表明,国内展览业的快速扩张,是建立在小型场馆和小型展会数量迅速增加的基础上的。与展会规模不断扩张的成熟展览业相比,中国展览业的特点是规模小、数量多、行业集中度和延展性弱。因而,尽管展览数量增长很快,但展览规模、档次、质量不高,低层次重复办展,在国内外具有影响力的名牌展和精品展很少。据2000年的统计,我国大陆在国际博览会联盟(UFI)注册并通过它认证的专业展览会只有7个,与每年举办上千个展览形成鲜明对比。

近年来,在出展上侵犯知识产权的问题日益显现。因产品侵权问题而遭展览国警方查外或没收展品的现象时有发生。一方面反映出我国产品的现状,另一方面也反映出我国企业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意识的缺乏。随着进出口权的审核日益放宽,有进出口权的企业越来越多,参展的商品种类也不断扩大,不能排除今后侵权现象再次出现。

另外,展览业从业人员素质良莠不齐,缺乏专业化的人才队伍,制约了展览的进一步发展。专业人才缺乏这一点在出展上表现尤其突出。因为出展的人员除了需具备展览的业务知识外,还需具备一定的外语能力、国际贸易知识、国际法规知识、涉外礼仪知识等。

亟待解决的问题

经济全球化使中国经济与世界经济日益融合,展览作为连接生产和流通的最直接形式必将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和壮大,在国民经济中也将发挥更大的作用。

鉴于展览业对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和政府在展览发展阶段的重要作用,社会各界,尤其是各级政府部门对展览业这一新兴产业应给予足够的重视和支持。当前主要应在下列几方面加大工作力度:

尽快改变现行的多头审批,多头管理的局面,明确由一个统一的部门来实施管理职能

建立组办单位资质评审制度,以取代现行的资格审定制度,从而将市场竞争机制更好地引入展览工作中。逐步放开对企业自行出国参展的限制,赋予所有外贸企业自行出国参展权。

进一步加大对展览业的投入

国外展览业之所以能够发展成为一个庞大的产业,并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关键在于政府的高度重视,在其发展的诸多方面不惜重金投入。相比而言,我国政府在这方面的投入则显不足。为实现我国展览业质的突破,政府应加大投入,包括投资建造现代化、高智能化、规模大,能够充分满足展览市场发展需求的场地;顺应国际化兼并发展的潮流,扶持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展览集团,并全力培植更多的规模大、有影响、有市场潜力的名牌展览会,以积极应对世界范围内的展览竞争。

参照国际通行做法,加大政府的扶持力度

政府部门对经过筛选的展览会予以经费和资金支持,减轻企业出国参展的经费压力,从而提高其积极性,以在国际市场上寻求更多的贸易机会,最终达到扩大出口的目的。况且这种财政补贴国际通行做法,与世贸规则不相冲突。

当前,国内对有能力举办高质量、大规模,已被国际上权威展览组织认可的展览会的展览机构,与一些小型且办展能力差的展览公司,在展览会的审批做法上没有区别。即使是定期举办且是高质量的展览会,也要求逐年逐个重新审批。这显然不利于培养扶植“名牌”展览,建议参照其他行业的习惯做法,对在本行业内知名度高,且有实力办展的展览机构在展览会审批上给予政策倾斜,可实行备案制度。

加强对全国展馆建设的宏观调控,优化配置展馆资源

国外展览业发达国家对于本国的展览馆建设都有一套完整的发展规模规划,政府从中进行宏观调控,保证展馆资源的合理利用。目前,展览经济的兴起引发了国内各地投资建馆的热潮,却忽视了展馆建设在区域经济中的合理布局及市场定位,展馆建设的无序和重复必将导致国家财力的浪费和展馆资源的大量闲置。国家相关部门应尽快制定我国展览馆建设与发展的总体布局规划,实行总量宏观调控。同时可采用市场、行政等综合手段,适当提高展馆建设审批的集中度,使展馆建设的投资、规模、地点、功能、标准等与全国及区域经济发展相适应,与所在地区的城市基础设施及展览业发展水平相适应。

调整和加强相关产业政策,加大对展览业的扶持力度

目前国内的一些政策法规还不能适应展览业发展的内在要求,这一点在税收问题上尤为明显。目前国内展览业存在“双重征税”问题。展览业与旅游业、运输业、广告业相类似,都是由一家单位(主办机构)收取全部费用,再分别支出给各下游服务单位,如馆租、装修、运输等,是一种较为特殊的服务业。但目前税收是按全部营业额征税,当与其他下游单位发生费用时,继续征税,在行业内造成事实上的双重征税。建议仿照旅游业做法,对展览业也采取差额纳税方式。

对中国展览业的几点建议

淡化政府管理色彩,加强行业自律机制

目前,国际上除极少数国家仍对出国展览实行政府审批制外,绝大多数市场经济国家对展览项目均不实行审批制,虽有统一的政府部门主管展览业务,但很少运用行政手段予以审批管理。根据我国出展业的发展状况并结合国际通行做法,随着各项相关政策如外事制度、外汇制度的进一步开放,应逐步减少直至取消对出展项目的审批。同时建立起规范的出展行业服务标准体系,对包括展览组织、展馆场地和配套服务公司都有统一的配套行为规范,对业界有指导和约束作用。

尽快建立全国性的展览行业协会

在未来的经济发展中,随着政府的审批职能弱化,中介机构的作用日益突出。外经贸部部长石广生6月3日说,加入WTO后,中国的中介组织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中介组织应成为政府和企业间的桥梁,在促进国民经济和外经贸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在市场经济较成熟的欧美国家和一些亚洲国家及地区,政府管理展览行业的职能已经和展览行业协会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它们共同合作、相辅相成。行业协会既是展览企业的代言人,也是贯彻政府意图、执行政府政策的可靠助手。一个展览行业协会要真正发挥作用,应具备行业代表性、非盈利性、服务性和民间性四个特征。协会的主要职责是制订行规,进行行业间的协调、对展览会进行资质评估,加强人才培训提高展会组织水平和质量。

中国正在逐步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体系,政府管理企业的职能也将更多地通过非政府的行业协会来实现。所以,尽快成立全国性的展览协会,建立行业协调和自我约束机制,与国际展览业接轨。全国性的展览协会,对展览活动进行有效协调,统一制订行业道德与行为规范,对展览的主题、时间、摊位价格、展览举办地等方面进行统一协调,维护会员的正当权益。

加强展览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交流和服务工作

利用市场机制和行规对展览业的秩序、效益和发展进行协调,通过展览协会对国内展览会的举办者,及各展览会的质量进行评估,优胜劣汰,维护品牌展览会的声誉,同时加强展览信息的交流和调研,促进展览市场的透明度与良性发展。

积极培养专业人才队伍

中国展览业的成熟与发展归根到底有赖于专业人才的数量与素质。建议借鉴西方国家的有益经验,引入相应的教材,在有关大中专院校开设展览业务的专门课程,培养本系统的专业人才,为我国展览业进一步发展奠定人才基础。

我国国际展览会管理制度的变革轨迹

中国对展览的管理是按展览的参展商和观众范围而分为对国内展览的管理和对国际展览的管理。

国内展览随着国务院机构调整,先后分别由商业部、内贸部、国内贸易局归口管理,现由国家经贸委行使管理职责。

国际展览的情况相对比较复杂。国际展览局在其公约中规定:有两个以上国家参加的展览会都可称为国际展览会。但是,国际博览会联盟规定,只有当展览达到“20%以上的参展商来自国外,20%以上的观众来自国外,20%以上的广告宣传费使用在国外”这三个标准之一的展览才可称为国际展览会。这是现今世界上普遍认可的国际展览会的标准。但我国现行管理的国际展览会与国际上的界定有所不同。目前我国实施管理的国际展览会按举办地在境内或境外,分为在境内举办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简称来展)和出国境举办经济贸易展览会(简称出展)两种。

1、来展管理体制的变迁

1988年,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和深化对外贸易体制改革若干问题的规定》,原对外经济贸易部研究制订了《举办来华经济技术展览会等审批管理办法》,明确对来华经济技术展览会实行审批制,其中,中国国际展览中心举办的来华经济技术展览会由贸促会审批,其他中央单位办展由外经贸部审批,地方单位办展由省级人民政府审批。

1997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对在我国境内举办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加强管理的通知》规定,举办来展需具有外经贸部审核批准的主办单位资格,主办单位举办来展实行分级分部门审批。国务院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办展由国务院审批;国务院部门所属单位办展由外经贸部审批,地方单位办展由省级外经贸主管部门审批;以科研、技术交流、研讨为内容的展览会由国家科委(现科技部)审批;贸促会系统办展由贸促会审批。1000平方米以下的展览由主办单位自行审批。

2、出展管理体制的变迁

我国出国展览的审批管理体制发生多次变革。20世纪80年代初,由国务院审批出展计划。后来出展审批一度下放到各地外经贸主管部门。90年代初,出展审批权收归外经贸部。90年代中期,形成了由贸促会协调、外经贸部审批的管理格局。经国务院领导批准,自2001年起,外经贸部负责出展的宏观管理和出展资格的审核,出展审批工作由贸促会负责。

3、审批展览的程序变迁

不涉及国外的纯粹的国内展,过去由商业部审批,后改为内贸部→国内贸易局→国家经贸委审批。

涉及国内和国外的所谓国际展览会,首先要有举办单位的资格审批,审批权在外经贸部。

展览项目的审批,分出展和来展,在不同时间,因展览面积的大小和展览会的内容不同,分别由不同的部门审批。

出展:

80年代初:国务院审批

80年代:省级外经贸主管部门审批

90年代初:由贸促会协调,外经贸部审批

2001年起:外经贸部管理,贸促会审批

来展:

1000平方米以下展览会,主办单位自行审批

国务院所属各部委或省级人民政府办展的:国务院审批

中央部委所属单位办展:外经贸部审批

省级以下地方办展:省级外经贸主管部门审批

贸促会系统办展:贸促会审批

以科研、技术交流、研讨为主的技部审批

展览会分类

1、从性质上讲,展览会可分为:(1)成就展或称宣传类展览会,这些展览会是以宣传、教育、鼓动为目的的一种展览形式。这类展览会还包括一种比较独特的方式,如世界博览会。(2)贸易展,分为综合性贸易展览会和专业性贸易展览会。(3)虚拟展览会,也就是网上展览会或称在线展览会。

2、从规模上讲,可分为:(1)单独展,比如某国到我国来办展,或我们到国外办展。(2)多国展,几个国家在一起办的展览会。(3)国际博览会。

3、从内容上讲,可分为综合展览和专业展览。

4、从时间上讲,又分短期展、长期展、常年展。

5、从地域上讲,分为:(1)国内展。包括境内展,即非涉外的贸易展览会;来华展,即在境内举办的对外经济技术贸易展览会。(2)出国展,组织国内企业出国办展或参展。

6、随着电了商务的崛起,展览又可分为有形展览和网上虚拟展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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