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少奇对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探索和贡献,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道路论文,贡献论文,中国社会主义论文,刘少奇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D2-0
文献标识码:A
文献编号:1008-4762(2000)03-0001-05
从一九四九年新中国成立到一九六六年的十七年间,我党领导全国人民,恢复了国民经济,并取得土地改革、抗美援朝、镇压反革命、三反五反等运动的胜利,完成了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全面开展了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在这一过程中,我们的党取得了巨大的成就,积累了重要的经验。同时,由于受“左”的指导思想影响,也遭受了严重的挫折。作为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刘少奇同志,为了寻求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道路和规律,进行了艰苦的努力,作出了卓越的贡献。他在协助毛泽东同志主持党中央全面工作中,对社会主义建设进行了多方面的研究和探索,提出了不少有创见的思想和观点。
本文试就刘少奇同志的一些重要思想理论观点及其对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贡献作为一简要分析。
一、关于中国工业化步骤的设想
新中国成立后,面对一穷二白的面貌,国家经济建设如何进行,工业和农业如何安排,需要采取什么步骤,这些问题成了当时全国人民普遍关心的大事,刘少奇同志在客观地分析了我国当时的实际情况的基础上,较早地提出了按农业、轻工业和重工业的步骤来发展我国的国民经济的设想。
刘少奇同志一九五○年写下了《国家的工业化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手稿。(此文未公开发表,见《刘少奇选集》下卷)在这篇手稿中,他提出了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必须把发展农业、轻工业放在重要位置上。
他指出,新中成立之后,最迫切的任务是恢复经济,不断改善和提高我国劳动人民的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生活。“在恢复中国的经济并尽可能发挥已有的生产能力之后,第一步发展经济的计划,应以发展农业和轻工业为重心”。“要以主要的力量发展农业和轻工业,同时建立一些必要的国防工业。”〔1〕(P.4)他认为,“只有这一步做的有了成效之后,我们才有可能集中最大的资金和力量去建设重工业的一切基础,并发展重工业。只有在重工业建立之后,才能大大地发展轻工业,使农业机器化,并大大地提高人民生活水平。”〔1〕(P.5)
为了阐明上述观点,刘少奇同志提出了以下几条理由:(一)只有农业的发展才能给工业提供足够的原料和粮食;(二)只有农业的发展,才能为工业的发展提供广阔的市场;(三)只有轻工业的发展同农民实行交换,才能繁荣经济,为发展工业积累资金;(四)只有重工业的发展,才能使农业、轻工业机械化,才能进一步促进农业、轻工业的发展;(五)只有农业和轻工业的发展,才能把低下的劳动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一步。这一切,也的确在我们日后的经济发展中得到了证实。农业发展了,就为重工业的发展提供了足够的原料、粮食和市场,轻工业发展了,就为重工业的发展提供了足够的资金,这一切都促进了重工业的不断发展进步。这也充分说明了农业、轻工业和重工业一定要协调发展,相互促进。正如刘少奇同志所说:“只重视工业而忽视农业,只重视重工业而忽视轻工业,只重视大型企业而忽视中小型企业,只重视对工业系统的管理而忽视地方发展工业的积极性”,〔2〕都是不正确的,到六十年代初期,他又进一步提出了促进农业的发展,工业必须为农业服务;重工业必须尽可能为农业提供越来越多的技术装备、化学肥料、燃料等等;轻工业必须尽可能为农民提供越来越多的日用品,以促进农业的发展。
在我国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正是由于我们注意了让工农业生产保持一定比例,所以国民经济发展得比较顺利,工农业生产发展迅速,市场繁荣,物价稳定,人民生活得到明显改善。但到五十年代后期,由于片面强调优先发展重工业,过分地加大了对于重工业的投资,使重工业的发展速度大幅度上升、农业、轻工业的发展速度大幅度下降,造成了农轻重比例严重失调。后来,经过六十年代初期的国民经济调整,才使农轻重的比例重又逐渐趋向合理。但到“十年浩劫”时期,农轻重发展的合理比例再次遭到破坏,国民经济再次出现了停滞和倒退。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开始纠正了“左”的错误,通过贯彻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扭转了多年来造成的重工业发展过快,轻工业落后,农业停滞不前的局面,改善了农轻重的发展比例。这一切充分证明了刘少奇同志主张的正确性。
不仅如此,刘少奇同志的这些论述,同毛泽东经济建设思想又是极其一致的。毛泽东同志早在建国前夕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就提出:“在革命胜利以后,迅速地恢复和发展生产,对付国外的帝国主义,使中国稳步地由农业国变为工业国,把中国建设成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3〕(P.1438)在《论十大关系》一文中,毛泽东同志对正确处理重工业和轻工业、农业的关系,也作了精辟的论述,他还进一步提出了“以农业为基础,工业为主导”的发展国民经济的总方针,并且针对我国农业生产的状况提出了把农业放在首位,按照农轻重的次序来安排国民经济计划。由此我们不难看出,刘少奇同志的中国工业化发展步骤设想,已经成为毛泽东经济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纵观我国几十年来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道路,刘少奇同志的这些思想观点,尤其是在五十年代初期,是起到了一定的作用的,目前,他所设想的工农业相互促进的局面已经形成,工农业生产有了长足的发展,我们的国家正沿着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阔步前进。
二、关于农村社会主义具体道路的探索
对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道路,刘少奇同志根据中国的国情,认为在完成土地制度的改革之后,要通过发展农村合作社建立合作经济,对我国农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逐步实现农业集体化。
在旧中国,占当时中国农村人口不到百分之十的地主和富农占有约百分之七十到八十的土地,而占农村人口百分之九十的贫农、雇农、中农及其他劳动人民,却总共只占有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土地,这就是说,尽管农村有百分之九十的土地是中农、贫农和一部分雇农耕种的,但他们却只对其中的一少部分土地有所有权,对大部分土地没有所有权。由此,解决农民土地问题,实行土地制度改革,把社会生产力从封建生产关系的束缚之下解放出来,就成为新中国成立以后,引导农民走向社会主义的首要条件。
毛泽东同志和刘少奇同志都充分认识到了这一点,指出,我们党建国后最初的工作,“主要是恢复国民经济和进行前一革命阶段中没有完成的各项社会改革,主要是土地改革”。〔4〕“用主要的力量在广大的农村中解决民主主义与封建主义即农民与地主之间的矛盾”。〔5〕土地制度的改革,“是中国历史上几千年来一次最大最彻底的改革”。〔1〕(P.32)他还说,旧土地制度“是我们民族被侵略、被压迫、穷困及落后的根源,是我们国家民主化、工业化、独立、统一及富强的基本障碍。这种情况如果不改变,中国人民革命的胜利就不能巩固,农村生产力就不能解放,新中国的工业化就没有实现的可能,人民就不能得到革命胜利的基本要求的果实”。必须“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借以解放农村生产力,发展农业生产,为新中国的工业化开辟道路。”〔1〕(P.33)这些论述说明,土地改革的基本内容不是实行土地国有化,而是没收地主阶级的土地,分配给无地少地的农民,把旧的封建土地所有制改变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土地改革的最弱目的,是消灭封建地主阶级,消灭剥削。土地改革的最终结果,不是单纯的帮助农民摆脱贫困,重要的是为了解放农村生产力,发展农业生产,引导农民走上社会主义道路。正是这些光辉思想的正确引导,从一九五○年冬天起至一九五二年九月除新疆、西藏等部分少数民族地区外,中国大陆普遍实行了土地改革,农民获得了土地,农业劳动者同生产资料直接结合起来了,农村生产关系发生了根本变化,有效地调动了广大农民革命和生产的积极性,达到了解放农业生产力的目的。
当然,我们也应当看到,土地改革后的农村,形成的是一家一户一个生产单位的小农经济,这种落后的生产方式,限制了农业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也势必会影响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进程,针对这一问题,刘少奇同志提出,在解决了农民土地问题之后,必须“普遍建立合作社经济,并使合作社经济与国营经济密切地结合起来。扶助独立的小生产者,并使之逐渐地向合作社方向发展。”〔6〕(P.428)他在全国合作社工作者第一届代表会议上的报告中进一步强调指出:合作社问题对于今后农民的趋向和我们国家的前途是一个具有决定意义的问题,我国是个农业大国,农民是小私有者,又是劳动者,我们不可能用强制手段去废除农民的小私有制,只能是通过一种过渡环节,也就是实行农业合作化,逐步把农民组织起来,使小农经济走向集体化,这是少奇同志的观点所在,也是引导农民走向社会主义的唯一出路。
实行农业合作化,实现对小农经济的社会主义改造,是两种经济形式的过渡,是一个客观的历史过程,刘少奇同志认为,这“是一种很艰巨的任务。我们决不可能在一朝一夕完成这种改革,我们必须根据群众的经验和觉悟程度,根据实际的可能性,逐步前进”。〔1〕(P.150)他强调,组织合作社,必须坚持自愿的原则,既要反对放任自流,又“要防止急性病”。在合作化过程中,要充分认识农民这种小私有者的特点,不能忽视和挫伤农民个体经济的积极性,并且要用一切方法,鼓励他们的生产热情,使他们努力生产,发家致富。他主张要向农民宣传社会主义思想,要使农民明白,仅仅实行土地改革还不能完全解放农民,只有广泛地发展劳动互助组和代销合作社(代销合作社是刘少奇同志倡导的,作为组织农民小生产者走合作化道路的第一步。笔者注),限制富农经济,普遍地组织集体农场,逐步把农民个体所有制改变为集体所有制,实行社会主义,才能使农民最后地获得解放。在具体的工作步骤上,他强调应该循序渐进,由低级到高级,由点到面,先东北,再华北,再其他地区,通过试验,积累经验,逐步推广。对于合作社的规模,他提出“生产合作社要小,供销合作社要大”的思想,认为集体所有制经济的组织形式一定要同农村生产力水平相适应。他在一九五六年九月党的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中强调指出,我们党对于农业合作社运动应坚持按照自愿和互利的政策,采取逐步前进的方法。“因为这使得农民在合作化运动中不断地得到好处,逐渐地习惯于集体生产的方式,可以比较自然地,比较顺利地脱离土地和其他主要生产资料的私人私有制,接受集体所有制,从而避免了或大大减少了由于突然变化而可能引起的种种损失。”〔1〕(P.211)
尽管刘少奇同志的某些设想,在实际工作中没能完全实现,但他的思想和主张,却在日后的实践中得到了证实和检验,也对我们农村经济体制的改革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三、关于刘少奇同志的社会主义经济思想
建国后,中国所形成的经济管理体制,是按照苏联的经济体制模式建立的。主要是采取按行政区域、行政层次、行政原则组织,用行政命令的方式管理经济。这种管理制度在我国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建国初期,对集中全国力量保证重点建设,合理分配资源,改变地区布局,起过积极的作用。但是,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经济发展规模的逐渐增大,这种管理体制的弊端逐渐显露出来了。到五十年代后期,由于党在指导思想上受到“左”倾错误的影响,贪大求快,急躁冒进,从而使经济管理体制上单纯用行政方法管理经济的种种弊端就更加充分地暴露出来。毛泽东同志、刘少奇同志以及其他中央领导同志都对此有了充分的认识,明确提出了反对照搬苏联模式经验的教条主义做法。
刘少奇同志在对我国建国以来经济建设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后,指出,商业方面统购包销已产生了某些副作用。农业方面不应过多地限制社员经营家庭副业。工业方面,要正确处理国家和企业的关系,充分发挥企业的积极性。他说过:“有必要指出这样一个事实,就是上级国家机关往往对于企业管得过多、过死,妨碍了企业应有的主动性和机动性,使工作受到不应有的损失。应当保证企业在国家的统一领导和统一计划下,在计划管理、财务管理、干部管理、职工调配、福利设施等方面,有适当的自主权利。……我们的经济部门的领导机关必须认真把该管的事管好,而不要去管那些可以不管或者不该管的事。”〔1〕(P.233)
六十年代初期,针对经济困难的形势,党领导全国人民进行了以“调整、巩固、充实、提高”为方针的国民经济调整。作为国民经济调整工作主要主持者之一的刘少奇同志,在这一时期内,通过大量的实践活动和深入的调查研究,在不断分析形势和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形成并提出了许多正确的思想理论观点。其中“按经济办法管理经济”是他在这一时期提出的重要思想。他指出,过去都是行政机关管工厂,用行政办法管理企业,证明不行。我们的组织要更接近企业,接近群众,不应当只用行政机构。现在省、市的厅、局,中央各部都干预经济,这种超经济的管理方法,不仅不是社会主义的办法,连资本主义的办法都不是,而是封建主义的办法。采用这种办法来管理,扩大了矛盾,增加了官僚主义,必须加以改变。他认为,社会主义经济的管理,不仅要靠必要的政治思想教育和行政命令,还必须采用经济方法。也就是通过各种经济组织和经济手段调整各方面的经济利益关系,从物质利益上来处理国家、企业、劳动者个人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刘少奇同志在研究资本主义国家工业管理的经验以及社会主义国家工业管理的情况之后,认为应该学习其他国家先进的管理经验,改变落后的管理体制和方法。他提出按经济的客观规律,用联合公司或托拉斯这种经济组织来代替行政组织管理经济。
社会主义的托拉斯,是根据国家的方针政策和统一计划,用社会主义的经济办法管理企业的一种组织形式。采用这种组织形式,就是要求要按照经济原则实行科学的,高效率的管理,以免除工业管理工作中行政机关化和官僚主义、分散主义的弊端;按照专业化和分工协作的原则,合理地组织生产、利用资源,逐步形成专业化生产的、大中小型企业相结合的生产体系;按照生产、流通的客观规律,使产、供、销密切结合起来,精减管理机构和层次,提高工作效率,以促进工作生产的向前发展。
刘少奇同志指出:“办托拉斯就是要组织起来。不只是一个企业要组织起来,一个行业要组织起来,整个国民经济都要组织起来。”“试办托拉斯的目的,就是要解决整个国民经济更有计划些,更有组织些。”〔1〕(P.474)刘少奇同志在分析了社会主义托拉斯与资本主义托拉斯的区别,分析了托拉斯管理体制的优点,托拉斯的形式,托拉斯与各部、委和地方的关系等各方面后,强调指出:“总的目的,是要把经济组织起来,要有计划。不管中央的、地方的,都要组织起来。组织起来,就可以搞专业化,标准化,系列化,提高质量,增加品种,降低成本,提高劳动生产率。这样,对国家有力,对地方有利,对整个社会都有利”。〔1〕(P.475)
按照这一思想,在刘少奇同志的关怀和指导下,六十年代对改组我国的社会主义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全国相继试办了烟草、铝业、橡胶、长江航运等十二个各种类型的专业公司。各地方也相继组建了一批公司和总厂,实行人、财、物统一管理,按专业化进行改组,促进了生产大幅度提高。这一以按经济办法管理经济的思想来改革我国工业管理体制的尝试,到“文革”时期被迫中断了。
刘少奇同志“按经济办法管理经济”的思想不仅表现在工业企业的体制和管理上,同时也表现在流通领域。
六十年代初期,刘少奇同志在领导国民经济的调整工作中,提出按行政手段管理的方法不改变,就会人为地切断各地区、各单位之间的横向联系,生产也就不可能得到更大的发展。他指出:“必须充分发展商品交换,加强和改进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之间、工业和农业之间、城市和农村之间、地区和地区之间的经济联系。”〔1〕(P.365)他还对那种各自为政,划地为牢、互相封锁、阻碍商品流通的现象提出了尖锐的批评,指出:“现在有些地方的市场跟全国的统一市场是矛盾的,画地为牢,别的地方东西不许来,这是不允许的。资本主义国家都有统一的国内市场,没有统一的国内市场,资本主义就不能发展。社会主义国家怎么能够没有统一的国内市场呢?设这样多的关卡,这不是按经济的客观规律办事,这是人为地制造障碍、壁垒。”〔1〕(P.460)
在刘少奇同志经济思想指导下,党领导全国人民克服了六十年代初的经济困难,顺利完成了国民经济的调整,在国民经济体制改革和国营企业整顿与管理上取得了显著成效,对以后的改革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同时,他的这些思想,经过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改革实践也进一步得到了验证,不仅如此,他的经济思想,对于我们今后的改革之路还仍然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四、关于社会主义时期执政党的建设
刘少奇同志说,建国以后,他主要抓了两项工作:一是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一是党的建设。在党的建设上,作为党的领导人之一的刘少奇同志,经过认真的研究和实践,从党的地位、任务和党员思想的变化中,从党员队伍的变化中,从历史的经验中,总结出一个深刻的道理:如果不对党员提出更高的要求,我们党不仅不能领导全国人民建设强大的新中国,而且胜利会得而复失。他曾反复向全党强调这个问题,强调执政党建设的重要性,强调要为更高的共产党员条件而斗争。他指出:“我们要管理全中国,事情更艰难了。”“胜利后,一定会有些人腐化、官僚化。”〔6〕(P.413)“客观的自然的限制没有了,如果我们又不在主观上加强限制,就是说,不更加提高党同员的条件,不更加严格入党的手续,那就会有大批的落后分子、投机分子、反动分子混入到党内来。这对于我们党则是一种严重的危险。”〔1〕(P.68)在工人阶级和其他劳动人民觉悟不断提高的前提下,“作为工人阶级先锋队的共产党员的条件,则必须更加提高,同时也可能提高。”〔1〕(P.69)
那么,我们应当从哪些方面向党员提出更高的要求呢?刘少奇同志认为,作为执政党的党员,应当从政治理论、思想、文化知识等方面都比以前更提高一步。概括起来,当属以下几点:
其一,加强党员修养,努力改造世界观。在一九五一年的一次政协全国委员会会议上,他明确地说:我们共产党员人不仅要改造别人的思想,而且首先要改造自己的思想,我们过去长时期内进行了思想改造,现在仍然要进行思想改造。他强调:我们共产党员的世界观,只能是共产主义世界观。而共产主义世界观的本质,就是为共产主义而奋斗。如果说,在战争年代,一个共产党员没有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信念,就不可能不怕流血牺牲,为了新中国而进行艰苦卓绝的斗争,那么,在新中国建立以后,在进行经济建设的和平环境中,没有这种信念就不可能保持和发扬战争年代的革命精神,就会中途掉队。事实也正如他所说,我们党执政以后,确实有一些党员忽视了世界观的改造,在旧思想的侵蚀下,忘记了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成了资产阶级的俘虏。象刘青山、张子善之流就是显明的例证。也有一些党员在遇到困难和挫折后,怨天忧人,丧失信心,认为共产主义遥遥无期。这一切,都是因为他们的心中没有牢固的树立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信念。
其二,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一贯宗旨。用刘少奇同志的话说:“我们党从最初起,就是为了服务于人民而建立的,我们一切党员的一切牺牲、努力和斗争,都是为了人民群众的福利和解决,而不是为了别的。这就是我们共产党人最大的光荣和最值得骄傲的地方。”〔6〕(P.348)
勿庸讳言,我们的党执政后,许多党员担任了各级领导职务,长期的和平环境和领导工作,使一些同志淡化了群众观点,忘记了我们党的宗旨。针对这一情况,刘少奇同志强调,在执政以后,我们的党员和党的干部,必须更加密切联系群众。认真地研究党和群众的关系问题,学会正确地处理这种关系。
要密切党和群众的联系,变要全心全意的为人民服务,做人民的勤务员。刘少奇同志明确指出“一切共产党员,不论职务多高,都是人民群众的勤务员,都应该把自己看成普通劳动者,没有任何特权,都必须关心群众的生活,和群众同甘共苦。”〔1〕(P.40)他认为,那种处处讲究生活上的享受,不关心群众的疾苦,摆排场,讲阔气,假公济私,明目张胆地挥霍人民财产,是旧官僚的恶习,“这种旧官僚的恶习,在我们的队伍里是完全不能允许的。”〔1〕(P.402)他在共产党员的八项条件中提出“一切党员必须把人民群众的公共利益,即党的利益,摆在自己的私人利益之上。党员的私人利益必须服从人民的即党的公共利益。一切自私自利的人,不肯为人民牺牲自己的人,都不能做共产党员。”〔1〕(P.63)
其三,坚持党性的原则,遵守党的纪律。铁的纪律是我党赢得全国解放的根本保证。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我们更要严格党的纪律。
毛泽东同志曾把党的纪律概括为四条: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刘少奇同志指出:“在这四条纪律中,最根本的,最核心的一条,就是全党服从中央。”〔1〕(P.384)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在刘少奇同志看来,严格遵守党的纪律,最重要的是要同党中央保持思想上政治上的高度一致。他说过:“无论在什么时候,都不能没有党中央集中统一的领导。在遇到困难的时候,尤其需要加强党中央的集中统一的领导。这个问题,对于我们事业的胜利前进,关系极大,全党同志都应该有正确的认识。”〔1〕(P.386)“如果对分散主义熟视无睹,不把它迅速克服,就会使我们很难前进”。〔1〕(P.377)
刘少奇同志在强调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严格地遵守党的纪律的同时,也强调必须模范地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一方面,不能“把政治挂帅误解为第一书记决定一切,或者某一书记在某一方面决定一切,什么事情都个人说了算,什么事情都要找他。”〔1〕(P.408)要实行高度的民主。另一方面,“所有党员,包括党员负责干部,就必须无例外地遵守党的纪律。”〔1〕(P.414)实行高度集中,服从领导,按党章办事。
在刘少奇同志看来,执政党的党员必须更加严格地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否则,就会造成极大的危害。在改革开放的今天,我们的一些党员经不起资产阶级腐朽思想的侵袭,不愿受党的纪律的约束,向往资产阶级自由化,忘记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一切向钱看”思想严重,不能正确对待局部与全部、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置党纪法国于不顾,不惜以权谋私,他们的行为,给党和国家的利益带来了难以挽回的损失,他们自己也因此而走上犯罪的道路,沦为党和人民的罪人,其教训是深刻的。
刘少奇同志关于执政党建设的理论思想还有很多,他的这些理论是我们党的建设的宝贵财富,许多理论在今天已得到了实践证实。这些理论必将对我党今后的建设,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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