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银行向商业银行转变的探讨(一)_银行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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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商银行向国有商业银行转变现状

(一)转轨成效

中国工商银行是从1994年起开始向国有商业银行转轨过渡的,其基本成效可以说是:转变平稳有序,运作基本规范,大行地位突出,完成国家任务较好。

1.改革举措

(1)信贷资金管理体制由规模管理向规模控制下的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稳步推进。改变了过去资金供求脱节、结构失调的弊端,打破了内部分配体制上的“大锅饭”,信贷资金缺口日渐缩小,存贷比例逐年降低(如表一)。

表一:1993—1996年6月存贷比例对比表

年份 1993年

1994年

1995年 1996年6月

存贷比例 119.32107.1897.2291.24

增减

- -12.14

-9.96

-5.98

可见,三年来存贷比例递减趋势明显,说明工商银行历年来信用扩张和超负荷经营行为得到了有效抑制和缓冲,从而增强了全行自求平衡、自我约束和风险防范的能力。

(2)建立了贷款风险评估、贷款决策与审批、贷款质量监测与考核、风险贷款及安全保障机制,通过对贷款风险度的量化管理,弱化了贷款决策中的主观臆断因素,为控制、清收、转化风险贷款提供了依据。实施了贷款“三权分离”制度,对贷款全过程建立了风险保障和制约机制,明确了各环节的职责,达到了控制防范风险的目的,促进了贷款风险管理体系有效运作。

(3)经营管理上实行了统一法人制度。明确规定了总行和分行的经营管理权限和责任,对营运资金的经营、贷款审批、经济担保、辖内资金调度、代理投资监管、信贷资金融通、利率浮动和自用固定资产的使用管理等内容,根据各分行实际情况授予全部或部分业务经营管理权,使总行真正成为全行经营管理中心、资金调度中心和领导指挥中心,构造了一个责权明确、管理科学、运作高效、垂直领导、统一核算和调度资金、三级经营管理的统一法人体制。

(4)管理形式上实施了以城市行为中心的经营战略方针。如表二所示,城市行的业务增长快,举足轻重,对全行影响极大,又都是盈利行,而地(市)级行的业务增长慢,对全行的影响很小,能盈利的不多。

表二:城市行存款贷款情况表单位:亿元

(5)财务管理向权责发生制转换,使与国际惯例接轨的财务体制真实体现盈利水平。

2、地位稳固

工商银行从1990年起在“全国500家最大服务企业”评比中连年是金融业第一名,并在英国《银行家》杂志1994年按资产额排列的世界银行中居第7位和1995年《欧洲货币》杂志按总资产高低排列世界最大银行中居11位。到1995年末,工商银行的总资产额、资本金分别达到29600亿元和751亿元,居全国金融业首位。

(1)全行各项存贷款分别为15000亿元和14025亿元,在国内同业中占38.54%和38.38%。

(2)中间业务和新业务发展趋势明显。以信息处理及与此相关联的金融服务格局已初步建立。投资顾问、信息咨询、代理、代保管业务等综合配套服务业务有了很大的发展。目前,工商银行拥有工商企业帐户810万个,居民储蓄帐户4.2亿个,结算业务占全国金融业的50%以上。特别是牡丹信用卡业务发展迅速,信用卡发行量560万张,累计交易额2900亿元,牡丹卡计算机应用系统已在全国推广使用。工商银行的新业务、房地产金融和信托投资等也具备了一定规模。

(3)业务国际化进程加快。其外汇存贷款、总资产已分别达到105亿美元、84亿美元和249亿美元,而且已与世界上1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304家银行建立了代理行关系。境外融资得到长足发展,已与15个国家约40家银行开展了融资业务,涉及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外国政府贷款、出口信贷、国际商业借款和发行债券等。海外机构建设步伐加快,新加坡、阿拉木图、香港设立了分行,汉城、东京、伦敦等地设立了代表处,全面应用SWIFT系统同国外银行进行清算。

(4)科技手段初具规模。全行有使用计算机的营业网点28000个,电算网点覆盖率为75%,柜面业务量的80%以上实现了电算化,使同城划拨“立等即清”,异地汇兑“一日到位”。

3.贡献突出

(1)对国家重点支持的1000家大中型企业和“京九铁路”等国家重点建设工程,采取总行直贷、省行直贷和总、省、地(市)三级联贷方式给予了贷款支持,基本保障了国家经济命脉事业的发展。

(2)按照各级政府的要求,承担国家承认的国家政策性贷款1112亿元,占全行贷款总额的7.9%。

(3)承受国家财政性支出——储蓄存款保值贴息130亿元,是工商银行94、95年度实现利润的1.46倍。

(4)在亏损企业挂帐停息750亿元和企业欠息巨多的条件下,1994年——1995年仍向国家上缴利润89亿元。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工商银行在向商业银行转变过程中已取得的成绩令人瞩目,但其面临的许多现实问题也不容忽视,主要表现为“两高一低”,即经营风险高、成本高、效益低。

1.风险高

风险高与否,主要看资本率与信贷资产状况之间是否协调。考察资本率主要有实际资本率和风险资本率两项指标,前者是商业银行实际资本额与资产总额的比率,后者是经过风险考虑的资本率(即资本充足率)。当一家商业银行的实际资本率大于或等于4%和风险资本率大于8%时,则基本达到了《巴塞尔协议》规定的对资本充足率程度的要求。工商银行资本充足率和信贷资产风险度如表三、四所列:

表三:工商银行资本率及资产风险情况表

表四:工商银行某分行不良资产占比表

项目总占比% 其中

呆帐占比%呆滞占比% 逾期占比%

1993年 39.01 2.2821.09 15.63

1994年 39.42 2.4516.51 20.46

1995年 39.44 2.4813.30 23.66

不难看出,工商银行全行的实际资本率并不太低,但一到总行以下就出现了资本充足率缺口大,信贷资产风险度大和不良资产占比大的麻烦。耐人寻味之余,人们不能不考虑这是否与全行的体制构架有关了。

2.成本高

(1)负债成本高。1993—1995年,全行定期存款、借入资金、发行债券等负债成本占负债总额(已剔除系统内借款和调控准备金)的比重分别达57.4%、54.60%和53.40%,并表现为两种趋势:一是储蓄存款占比上升。1993年—1995年分别为56.03%、61.33%和62.72%。二是在存款总额中定期存款占比上升,1993—1995年分别为50.60%、53.56%和58.79%。

(2)营业费用占比逐年上升。1993—1995年工商银行营业费用与业务支出的比重分别为3.26%、3.38%和3.42%。

(3)手续费支出占比呈上升趋势。1992年—1995年工商银行手续费支出比重分别为0.03%、0.37%、0.35%和0.36%。

(4)经济案件不断发生,造成机会成本增加,资产损失较大。

3、效益低

(1)实际实现利润呈下降趋势。

(2)应收未收利息逐年增加。一是企业欠息惊人。据统计,1993年—1995年企业欠息分别增长5.30%、8.20%和13.40%。二是计息挂帐、停息挂帐增加。近两年全行仅国家允许的停缓免息的贷款本金就达1100亿元之多。三是实收利息占应收利息的比重不断下降。1993年—1995年分别为83.91%、83.43%和82.11%。这样,在权责发生制下,使银行陷于虚盈实亏、营运资金被吞噬的困境。

(3)核心资本创利、资产收益、税前利润与国内外商业银行比较,差距较大。如表五所示:

表五:1995年工商银行效益与国内外银行效益比较表

项 目 核心资本 资产收益率 税前利润

利润率(%) (%) (百万美元)

指标

英国汇丰银行 29.6

1.57 4947

法国农业信贷银行 10.9

0.56 1830

瑞士联合银行 10.4

0.65 1616

德国德意志银行15.7

0.56 2049

荷兰银行 18.9

0.67 1938

巴西银行

7.1

0.66

546

澳大利亚国民银行 34.9

2.43 1973

西班牙毕尔巴鄂

维兹卡业银行 15.2

0.88 872

加拿大皇家银行25.5

1.12 1376

中国银行 17.8

0.66 1427

中国建设银行 15.7

0.41 682

中国工商银行

4.6

0.16 502

工商银行存在的“两高一低”的问题,主要受下列“四大影响”所致:

1.受政商不分、混合经营的影响。

(1)受政策性贷款占比大。世界银行专家曾指出:“所谓政策性贷款在我们看来不过是政府迫使银行,向银行不愿提供贷款的企业贷款”。这个定义很可能是我们不能接受的。但是,从本质上看,发放政策性贷款的确是银行本身不愿意的。因为政策性贷款主要是服务于和服从于中央政府的某些政治考虑(如安定团结贷款等),这部分信贷资金在性质上是截然不同的。性质不同的两种业务搅在一起,就不可避免地出现顾此失彼的问题。我们曾无数次抱怨过经营性业务挤占政策性贷款,影响了政策性任务的完成。但也无数次地叹息过政策性业务太多,而影响了我们的正常经营。孰是孰非,完全取决于我们分析问题时的角度。但是,必须承认两种业务搅在一起,确是既影响了政策性任务的完成,又影响了经营性业务的开展这样一个事实。在工商银行的贷款中,政策性贷款所占比重越来越大,工商银行承担的政策性贷款,大部分已成为呆帐,呆帐贷款就有730亿元,加上难以收回的利息50亿元,合计780亿元,其中工资性贷款就有68亿元。1994年以后,工商银行又发放了甲类政策性贷款(指国务院提出的重点支持项目、贷款风险由工商银行自身承担的贷款)158.4亿元,如东北清欠、钢材收购、铺底流动资金、三峡库区移民、黄金储备、纺织、化肥专项、钢材进口、铝锭收购等贷款。发放乙类政策性贷款(指国务院明确下达风险较大,有明确补贴来源的贷款)173.6亿元,如煤炭清欠、煤炭行业工资、煤炭行业三产、林业行业工资、款灾专项等贷款。其实,这个比例只是名目繁多的政策性业务占款中的显性部分,如果把实际生活中隐性部分,尤其是许多地方行政官员强迫银行发放的如“政绩工程”、“代缴税金”等贷款合在一起,这个比例是远远不够的。政策性业务本应由政府金融机构承担,如果继续让工商银行背上这些沉重的包袱向国有商业银行转变,无疑是十分艰难的。

(2)许多非政策性贷款趋于准政策性状态,如亏损企业收贷收息受到政策干预、环境制约等。

(3)目前企业改制中,政府要求支持的改组企业贷款带有很大的政策性倾向。

(4)储蓄业务的政策性保值贴补达130亿元之多,要求工商银行自行消化等等。

所有这些政策性业务与商业性金融业务融合在一起,暴露出来许多弊端,主要有:

(1)部分行业的经济政策倾斜,往往因利润低而得不到银行的资金支持,特别是在贷款规模和资金紧张的情况下,工商银行的资金“硬缺口”往往就出现在政策性金融项目上。这样一来,要安排政策性金融项目,客观上就会倒逼中央银行扩张信用规模,以解决政策性金融业务的资金需要。这既不利于切断政策性业务与基础货币的联系,也不利于国家平衡产业结构和调节地区间、部门间、行业间经济发展不平衡等资金注入的巨大差异。

(2)不利于工商银行向国有商业银行转变。在政商业务融合经营的情况下,由于受政策金融性业务的牵制,工商银行转换经营机制的难度加大。一是对商业性金融业务的行政干预一时难以消除。政策性金融业务带来的各项行政压力,会迫使工商银行将以市场机制筹集的信贷资金投入非市场机制的领域,严重影响信贷资金的正常周转,降低商业信贷资产的质量,形成各种不良资产。二是使工商银行无法改善和维持按国有商业银行机制运作所要求的各项资产负债比例和各项资产负债结构关系,无法改善其经营状况。三是不利于解决长期以来形成的企业吃银行资金“大锅饭”的问题。企业过度依赖银行资金投入进行低效甚至无效生产是计划经济遗留的问题之一,既不利于国有企业进行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革,也不利于工商银行向国有商业银行迈进。

(3)不能真实反映商业银行的经营成果。商业银行的经营成果是利润,盈利水平高低直接反映商业银行经营状况的好坏。政策性金融业务的经营成果则在很大程度上并不完全体现为盈利,因此政商业务融合经营对商业银行的经营利润会产生负影响。在一定程度上,政策性业务经营比重越大,就越使商业银行的经营成果不能通过现实的利润多少真实地反映,其资产利润率、应收利息率等财务指标都会不同程度地扭曲。由于不能准确反映出商业银行的经营成果,从另一方面,也可能在一定程度上掩盖商业银行经营中的问题,使经营状况好坏的判断标准复杂化,不利商业银行加强经营管理,提高其经营水平。

(4)影响工商银行基层行的经营积极性。工商银行在向商业银行转变过程中,已逐步走向市场,越来越面临着激烈的竞争的淘汰机制,承担着经营的风险和压力。经营效益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各行的业务发展和职工的工资收入及福利状况。在这种情况下,再承担非经营因素的政策性业务的负担,影响其盈利水平,则会严重挫伤工商银行基层行的经营积极性,这是与商业银行的经营机制不协调的。

(5)影响工商银行在国际上的商业信誉。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目前工商银行资产质量不高的问题比较突出,政策性业务对经营效益的负面影响有可能使这一问题更加严峻,对提高工商银行在国际上的信誉是十分不利的,从而使工商银行很难顺利走向世界,实现与国际商业银行运作机制的接轨。

2.受信贷资金财政化的影响。

一是企业通过向银行借款的方式上缴未实现的利税,使信贷资金以变相的形式向财政资金异化;二是银行信贷资金被企业的大量亏损挤占,使信贷资金以垫付的形式向财政资金异化;三是按照国家规定发放国亏企业基本生活费专项等财政性贷款,使信贷资金以政策的形式向财政资金异化;四是应收未收利息大量增加,使得贷款资金以隐蔽的形式向财政资金异化;五是承担储蓄存款保值贴补,使得贷款资金以强制的形式向财政资金异化。等等。不管是以哪一种形式出现,银行信贷资金总是处于被动的、从属的、置后的位次,都必将给银行信贷资金的安全蒙上阴影。(见表六)

表六:中国工商银行××分行信贷资金财政化情况表 单位:亿元

从表六可以看出,除贷款变相缴利税受国家规定有所控制外,信贷资金财政化总额、亏损挤占、国亏企业基本生活费专项贷款、应收未收利息、储蓄存款保值贴息占新增贷款总额的比例逐年上升,特别是1996年上半年上升幅度急剧加快,这不能不引起工商银行高度注意。

3.受国有企业过度负债和企业转制的影响。

国有企业债务负担过重和拖欠银行大量不良债务问题,是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不可回避的重点问题之一。(1)负债水平刚性上升。1993年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为71.7%,1994年清产核资后资产负债率上升到84.1%,大大超过50%的正常水平。(2)银行借款占比过高。我国国有企业负债主要偏向银行借款,在银行借款中又绝大部分依赖于工商银行(见表七)。

表七:1994年末全国29家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企业情况表 单位:万元

(附图

从表七可看出:金融机构借款占比为68.3%,应付利息占比为79.8%,其中国有商业银行借款占比为80.6%,应付利息占比为69.8%,特别是工商银行又占国有商业银行借款的32.2%,应付利息占比为24.5%。国有企业过度负债已经造成了银行信贷资产质量下降,增加了通货膨胀的压力。

同时,企业改革增加了银行资产的经营风险。据对中国工商银行湖南省分行1994年清产核资统计,因改组、合并、分立、租赁、商业“国有民营”等未能落实债务、贷款被“架空”的企业有542户,贷款6.7亿元;破产关闭企业748户,贷款8.86亿元。目前,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债权是相当严重的,据1994年末的一项调查显示,我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达22.67%。工商银行不良贷款占比较高,如湖南省分行呆帐、呆滞、逾期贷款总余总额就占全部贷款总额的36.42%,其中邵阳市分行甚至高达56.8%。

4.受央行监管不力的影响。

一方面,缺乏有效的、完善的间接宏观调控手段和工具,可以利用的主要的货币政策工具——法定准备金制度、再贴现率和公开市场业务等手段,由于缺乏必要规模媒体而很难发挥正效应,并在央行的规模控制下,国有商业银行很难实施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多存不能多贷。此外,在利率政策、外汇政策等许多方面都缺乏间接调控手段。另一方面,对金融机构的管理偏松:一是在机构的审批上缺乏宏观布局,各商业银行同区域重复设点现象严重;二是基本帐户制度检查不严,企业多头开户,逃废开户银行债务;三是对各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监督不力,某些银行违规经营的现象仍然存在,金融秩序在各个地区不同程度地时好时坏,有的采取发放或变相发放手续费不讲成本的做法,如争拉客户存款,造成存款搬家,采取故意压票、延票等办法挪用资金,造成结算不畅;有的为拉信贷客户,不管其经营好坏,争放贷款,造成国家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落不到实处,浪费货币资源,等等。

从主观因素看,主要表现为五个滞后。一是经营观念滞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远未消除。长期以来,工商银行的业务活动具有高度的政策性和垄断性,市场观念、风险意识和集约化经营思想在我们的头脑中比较淡薄,工作中习惯于追求数量和规模,忽视质量和效益,满足于贷款投放多、机构网点多、职工人数多的“大行”地位,较少考虑资产回报率、存款成本率、资本利润率等市场经济指标。二是经营管理体制滞后,存在着“一大、二多、三散”的问题。“大”是摊子大,业务开拓主要靠外延型设点增人,38000个机构遍布城乡,有些机构网点设置不符合经济效益的原则;“多”是职工人数多,人均水平低,管理层次多,分支机构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置,从总行到一级分行、二级分行、县支行、办事处、分理处、储蓄所多达七级;“散”是资金分散,资金使用分散,工作力量分散。形不成拳头,难以发挥整体功能和综合优势。三是经营方式滞后,同业竞争能力不强。资产结构和收益结构单一,经营方式陈旧落后,金融产品创新缓慢,市场应变能力较弱。四是内控外防机制滞后,稽核、监察、安全保卫等工作相对薄弱,经营中违规行为、经济案件和外抢、外盗、诈骗等时有发生。五是干部职工队伍素质滞后,跟不上形势的发展。真正懂现代化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高级管理人员少,综合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国际金融、电子计算机和法律等专业人才和复合型人才还相当缺乏。所有这些,都是工商银行在向商业银行转变过程中急需解决的问题。

二、工商银行体制和制度再构造的国际经验借鉴

众所周知,银行体制是商品经济和货币信用制度的产物。而银行体制和银行制度的好坏又是决定银行兴衰的关键。世界金融史向人们表明,西方商业银行之所以能充当“经济神经中枢”和“万能垄断者”这种角色,是西方商业银行发展的历史阶段,同其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历史进程相适应的结果,是资本主义的银行资本和产业资本紧密结合的结果,但商品经济并不仅限于西方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在现代资本主义经济发展中也存在某种程度的“计划化”,使西方银行通过国家垄断资本,实行“市场调节基础上某种计划调节”来诱导经济发展,并被实际证明行之有效。中外银行业发展中这一某些共同趋势,正如邓小平同志所高度概括的那样:“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其根源在于生产社会化、国际化的历史进程和商品经济、货币信用制度的普遍发展。小平同志还强调:“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社会主义要赢得与资本主义相比较的优势,就必须大胆吸收和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吸收借鉴当今世界各国包括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的一切反映现代化生产规律的先进经营方式、管理办法。这无疑对工商银行体制和银行制度的再构造,具有很高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一)西方商业银行体制的再构造类型

纵观世界金融史,其银行业的再构造模式,可以说是除各国中央银行体制基本构造属人为构造外,而一般金融机构体制则可大体分为三类模式:自然构造型、人为构造型和混合构造型。首先,英国的一般金融机构(含商业银行)体制再构造属于典型的自然构造模式,具体表现为:(1)一般金融机构完全靠自然繁衍;(2)各类商业银行机构参加长期共存;(3)高度集中的商业银行进行高度垄断;(4)国家的金融法规在金融业再构造中日益完善;(5)央行对金融业实行宽松、间接管理,不带强制性,多为“建议”或“忠告”式等。若剔除短命的瑞典第一银行(1656—1668)不计,则1694年成立至今的英格兰银行是世界最早的和经久不衰的商业银行。在这三百余年的历史过程中,英格兰银行之所以能在英国银行产业、发展、合并、分离、生存、消亡等激烈竞争中,实力未大起大落,业务未中途终断,主要根源,一是它的经营者严格遵守了“否定之否定”的市场法则而稳妥营运,极少受外界干预的影响。二是率先实行股份制银行体制,其股份利益关系,使它比独资银行有较多的保护者和支持者。但自然构造型是极费时间的,则似可取而不足可取了。

其次,前苏联的一般银行机构体制则是典型的人为构造模式,其特点为:(1)集中央银行与专业银行于一体;(2)严禁设私人银行,所有专业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均是国家独资;(3)金融机构建立、撤销、改组均由国家决定;(4)各金融机构所从事业务的性质、范围均由国家硬性规定,没有任何变通或回旋余地等等。

再次,日本一般银行机构体制是独树一帜的自然构造与人为构造相结合的混合型模式。其主要特征是:(1)由国家出大部分资金设立各种专业银行,如金融公库、开发银行、输出银行等十余家;(2)由国家颁发金融条例和法规对私人银行的设立、合并或改组进行强有力的干预;(3)由大藏省和日本银行对私人银行实行严格监督管理;(4)在二战前的各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基本上是自行设立、发展、改组和自然淘汰的,日本政府只起积极引导和管理的作用;(5)在二战后,日本政府对各金融机构的设立、兼并、集中或撤销,虽受严格监督管理,但在实质上尚未达到完全由政府定盘的程度;等等。这一方面表现为日本政府推行“反弹琵琶”的金融超前发展战略——银行资本形成先于工商业资本形成。它通过废除特殊银行、停办储蓄银行和信托公司,允许普通银行制度继续存在,实行银行业务证券业务分离,加强央行的相对自主权等一系列整顿改革,人为地很快再构造了现代银行体系,确定了政府直接鼓励支持下的银行集中垄断地位和对企业的绝对支配地位;另一方面政府管理当局又放松一些金融监管,导入市场机制,允许金融企业自主经营,推崇利率自由化,业务自由化,日元国际化,金融交易国际化,银行体制国际化等,拓展了日本银行业的国内外生存和发展的空间和实力,经过战后40年的艰苦努力而成为世界经济金融大国。

(二)西方商业银行业务制度再构造中的日本模式

西方商业银行业务制度的再构造,基本上是围绕着“国家金融资本与其他金融资本、银行资本与产业资本、政策性银行业务与商业性银行业务、直接性金融业务与间接性金融业务、银行金融业务与非银行性银行业务、长期信贷业务与短期信贷业务”等六大方面是结合还是分离而紧密进行的,其中国家资本、银行资本、产业资本三者相互渗透和政策性、商业性两类业务的结合与分离,则是决定这种再构造成败的核心和关键所在。日本商业银行制度再构造的进程则可代表一斑。日本从国土较小、人口密集、资源匮乏、经济落后的小国而一跃成为对世界经济和国际金融具有举足轻重影响的“国际大国”,与其商业银行业务制度再构造的成功不无关系,它作为经济后进的东方国家和贯于接受西方文化的东方民族,其在银行业务制度再构造方面所采取的主要措施有:(1)迅速移植资本主义股份公司等经济组织形式入本土内施行;(2)通过国家发行公债1.9亿元等金融资本开银行,形成原始金融母体;(3)通过八大汇兑公司和国家银行制度,使作为银行资本形态的股份公司、银行和公债、储蓄银行及邮政储蓄等银行资本经济得到迅速发展,仅到1884年其银行公司即达1097家,拥有资本8710万日元,分别占全国各类公司的43.0%和75.6%;(4)将其发动侵略战争而获得的掠夺性财产去扶持银行,仅在甲午中日战争时就从我国清政府获得赔款白银2.3亿两(约合3.5亿日元),相当于当时全日本银行存款总额的2倍,这对其先天不足的银行无疑起到了“输血、强心”的作用;(5)从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建立由政府保护和监管的正金、劝业、农工、拓植、兴业、台湾、朝鲜等特殊性银行,充当日本本土内工矿商业、落后地区发展和向外进行侵略、扩张、掠夺的金融工具;(6)从五十年代起,日本以大藏省贷款70%、政府拨款20%和债券集资10%的方式,建立了政府系列金融机构——开发银行、输出入银行、十家金库公库、对外经济合作基金和各种专业贷款团体等,以承担民间商业银行不愿承担的社会公益事业、基础产业的风险贷款和长期低息贷款,其贷款占日本国内银行贷款总量的三分之一左右,为商业银行的商业性经营创造了较好的经营环境,使商业银行基本上不受政府政策性业务的干扰;(7)日本政府有限制允许一家银行对一个企业的持股本不超过10%,也允许企业向银行反持股,使银行与企业间是相互持股关系而息息相关,如三菱银行是三菱重工公司的第一大股东,而三菱重工又反过来是三菱银行的第四大股东等等。

日本商业银行制度再构造的成功之处在于:第一,它以股份制形式将国家资本、银行资本、产业资本适度地结合在一起,造成了日本在特殊社会历史条件下的国家、银行和企业“铁三角”关系,其政府在这“铁三角”中拥有一种相对超然的控制、协调、促进、规划和支配能力。可以说,日本政府是以维护银行资本(资产)保全和支持银行业发展为手段,为政府“殖产兴业”、“发展经济第一主义”政策服务的。这与前苏联体制下的银行“只管投入,不问产出”和企业“只管借钱,不问还贷”而出现的银行资产流失严重、企业生产少有生机等种种弊端,形成了鲜明对照。第二,它以“二元银行体系”即私人独资银行与股份合资银行、全国性商业银行与地方性商业银行、商业系银行机构与政府系金融机构等三大体系双轨并行的方式,把短期信贷业务、商业性银行业务、间接性金融业务基本属于银行经营,把长期信贷业务、政策性银行业务、直接性金融业务基本归属政府银行经营的风险性,强化了商业银行以盈利为目标的经营意识,也确保了商业银行有利可得而积极地支持社会经济发展的信心和力度。全国性银行与地方性银行的并行,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中央与地方经济上责任、义务、利益上的诸多矛盾。第三,它从日本工商业自有资金率(17.6%)比美国(53.14%)、德国(31.7%)低和企业对银行依附性大的国情出发,在对待银行是否持企业股问题上,不照搬美国的“禁止”或德国的“不加限制”式,而采取“有限制”式的允许银行持企业股和企业反向持银行股的做法。使日本金融对大企业的持股率由1951年的12.6%上升到1971年的30.6%开创了日本银行与企业“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新格局,使银行成为企业集团的核心,金融业务活动具有更稳固的基础,也使企业集团以银行为依托去发展产业,促进金融。在发生金融波动和困难时,企业集团则借助于国家产业政策的调整变化得到解脱,其银企关系依然是可以良性延续的。这又与某些发展中国家里的银企关系呈“企业贷款时银行才是‘上帝’,但在逃银行债权时,产业违规破产时和银行吸收存款时则企业永远是‘上帝’”的反常现象成明显对比。

正是由于日本商业银行制度再构造模式有上述成功的方面多为发展中国家所借鉴,如①印度最大的商业银行——印度国家银行的股本,国家占93%,私人占7%,并在国内推行农村地区一家商业银行主办制,其股本分别为印度储备银行(50%)、所在地邦政府(35%)、主办制商业银行(15%)认缴;②巴西有200家商业银行,以实行股份制的商业银行居多,除拥有最大的联邦所属的商业银行——巴西银行和每个州还有一家州立商业银行——圣保罗州银行等近十家外,还有众多的私营商业银行;巴西的投资银行、储蓄银行也分为“联邦属”、“州属”两类型。这些发展中国家银行制度的再构造都或多或少地打上了日本商业银行再构造模式的烙印,只不过因各自国情差异而有所不同动罢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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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银行向商业银行转变的探讨(一)_银行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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