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方式的对策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少数民族论文,干部论文,对策研究论文,方式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D633;C9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22(2001)02-0017-06
长期以来,在党的少数民族干部培养政策指导下,我国的民族地区在工作实践中逐步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干部培养和选拔制度,积累了许多宝贵的经验,但是通过对我国目前少数民族干部状况的分析,表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民族干部的选拔工作也面临着深化改革和不断完善的任务。本文认为,新形势下,在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方式上亟待采取以下改革措施:
一、在选拔、培养目标上要双向提高:既要有计划地扩大少数民族干部的数量,更要注意提高民族干部的素质
适当的数量、优良的素质、合理的结构是现代社会中对于干部队伍的客观要求。对外开放的扩大,改革和建设步伐的加快,经济文化教育等各项事业的发展,民族地区对各类人才的需求将会越来越迫切。没有大批人才,要搞好改革和建设是不可能的,而只有不断地提高素质,改善结构,才能使少数民族干部更好地承担起时代所赋予的历史重任,更好地依法行使自治权利。因此,只强调数量是不对的,注意了质量而忽视了数量也是不行的。
我认为,要想把二者统一起来,在实践中必须把握以下几点:
第一,扩大干部数量应以良好的素质为前提。长期以来,我们在培养民族干部工作中,对数量的一个基本要求是使自治地方逐步做到少数民族干部队伍与本民族人口比例大体相当。这个提法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是有积极意义的,它既表明了发展壮大民族干部队伍的总体要求,有利于民族地区的改革和建设,此外也体现了民族平等的原则。各级党委和政府为逐步实现这个要求,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加速了民族干部队伍的发展和壮大。但是,要实现“大体相当”的要求,就大多数地区而言,还需要在较长时间内进行坚持不懈的努力。我们在实际工作中,既要积极地朝着这个方向去做,又要避免理解上的片面性,不能把这个基本要求理解为民族自治地区的每一个局部、每一个单位、每一个领导班子都要达到一种绝对的比例。实践证明,如果少数民族干部比例过低,就会影响少数民族充分行使当家做主的权利,而过分强调比例,干部素质偏低,也将会影响少数民族充分行使当家做主的权利,因此,扩大民族干部的数量和提高民族干部比例应以良好的素质为前提,坚持量、质同步。
第二,市场经济条件下,少数干部的素质也应赋予新的内涵。
1.是危机感、紧迫感和坚定的必胜信念的统一。作为一名少数民族干部,应能体味出民族地区由于历史等方面的综合原因,与内地等发达地区在经济和文化等方面的综合差距;看到国际形势对民族问题所提出的更高要求,看到潜伏的危机。同时,要在激烈竞争中有取得胜利的信念。这两个观念的统一,形成一个指导思想,就是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和建立过程中取得胜利,就得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投入大市场竞争。市场的主动权,实际上有赖于干部思想观念的主动权。这是民族地区从落后走向繁荣的一个重要的前提。
2.应是专业化与综合化的统一。只有专业化,才有综合化。如今,横向交叉发展成为必然,很多事情是不会那么单一的,任何一个问题要有多专业的知识才能解决。对少数民族干部而言,不仅应具备坚定的政治信仰,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还应加强经济知识和管理能力的培养,养成用综合化的知识储备和整体优势去考虑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3.应是信息、知识和战略决策的统一。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一伟大事业,决定了信息和决策最佳状态的结合,是我们一切工作取得成绩的前提。今后的发展趋势,人们将依靠更多的智慧、知识、能力。作为一名新时期的民族干部,要有在大量搜集资料、数据信息的基础上,产生对本地区经济、文化发展有益的新的联想、办法、方案、思想的能力,强化科学信息意识,实现信息与决策过程的统一。只有这样,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建设才能尽快克服交通不便、思想保守等长期制约其发展的因素,适应新形势的发展。
4.是超常规思考与坚韧不拔的精神的统一。新形势下,民族地区的经济建设面临许多前所未有的新机遇、新挑战,作为一名民族干部必须解放思想,打破传统的思考方式,积极改善自己的知识结构,培养自己经济管理能力,开拓创新、坚韧不拔地坚持党的各项民族政策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战略,在历史性的转变时期,抓住机遇,逐步缩小民族地区经济、文化方面和内地的差距,实际经济文化的腾飞。
二、在培养选拔方式上要双向满足:正确处理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的关系
不言而喻,我国传统的干部人事制度有许多优点,它在行政管理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经济建设的发展,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原来的干部人事制度已成为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改革的一个关键步骤是把竞争机制引入干部人事管理中来,竞争的公开原则、平等原则和择优原则将会使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选拔工作面临一些新的问题,正确处理干部人事制度和做好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的关系,是民族地区人事管理的一项复杂而重要的工作。对此,应当从思想上明确两点,一是少数民族干部工作要适应客观需要,积极引入竞争机制,并采取有力措施,增强少数民族干部参与竞争的能力,促使更多的优秀民族干部脱颖而出;二是改革要符合少数民族干部和民族地区的实际,稳妥慎重,循序渐进,切忌“一刀切”,改革措施应当有利于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有利于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进一步贯彻落实。
把竞争机制引入干部工作,无疑给民族干部带来了新的机遇,但也提出了挑战。一方面,坚持公平的竞争,实行优胜劣汰,有利于优秀人才的脱颖而出,激励人们奋发进取,有利于提高民族干部的整体素质。另一方面,由于种种原因,目前一部分少数民族干部素质还不够高,参与竞争的能力还有待增强,这样就使得公平竞争成了事实上的“不公平”,在实际工作中,竞争的结果往往有悖于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面对客观现实,少数民族干部的惟一选择是积极地投身到竞争的激流中去,在竞争中锻炼和提高自己。
近些年来,许多民族地区,在领导班子的差额选举中,少数民族干部落选者较多;一些地方企业实行优化组合后,少数民族干部和管理人员被淘汰的情况也相当突出。这种状况不同程度地引导了少数民族干部和群众的不满。从实际情况看,少数民族干部落选和被淘汰的原因是比较复杂的,不能一概而论。如前所述,竞争机制引入干部人事制度,是干部制度改革的重要措施,在工作中,有一部分同志落选了、被淘汰了,这是难以避免的,问题在于必须把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和竞争原则有机地结合起来。如果通过改革,少数民族干部越来越少,甚至该按法律和政策配备的民族干部也配不上,那么,这种改革就很难说得上是成功的。这几年,不少地区在这方面已经作了积极而富有成效的探索,其基本经验是,在统一标准和适当比例的前提下,采取在各民族内部进行差额选举的办法。这样做的实际效果是好的,既体现了择优原则,也可保证适当数量的少数民族干部当选,体现了党的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要求,保障了少数民族依法行使当家做主的平等权利。
三、在培养选拔方向上要双向流动;既加强民族干部流失问题的解决,又要科学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加强人才科学配置
改革开放以来,人才流动浪潮猛烈地冲击了民族地区现行的人才管理体制,大批干部和科技人员外流,使本来就比较落后而又缺少人才的民族地区如釜底抽薪,严重影响了那里的经济与社会发展。稳定干部队伍,积极引进人才,已成了新形势下民族地区人事管理工作的一个重点和难点。
人才流动是现代社会的发展趋势。一般地说,人才合理流动有利于充分体现知识和知识分子的价值,更好地调动广大干部和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人才资源能更好地与产业结构变化和经济发展相适应。但是,人才应该如何流动,评价流动合理条件是什么?这是一个崭新的课题,需要我们进行深入地研究和探索。我国是个多民族大国,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地区之间、城乡之间、不同行业之间差别很大,人才流动既要考虑国家经济的整体部署,也要考虑地区经济的发展和个人作用能否发挥。具体来说,评价民族地区人才流动的合理条件应当是:能更好地发挥各族干部和科技人员的积极性;能促进调入单位效益的提高,有利于民族地区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对调出单位和地区无消极影响。以这些条件来衡量,目前民族地区的人才流动则具有很大的不合理性。有关省区对人才外流状况的分析表明:从流向看,集中流向条件好的沿海及内地发达地区;从年龄看,以中青年为主;从行业看,主要是企业、高校、卫生、新闻出版、文化和党政机关;从籍贯看,主要是外地籍人员,本地籍人员也加入了调动的行列。[1]
影响民族地区人才非合理性流动的因素是多方面的,既有社会的和自然的因素,也有个人的因素。
我们知道民族地区的改革和建设,离不开各族人民的相互支援和共同奋斗。从根本上来讲,民族地区的发展主要应当立足于依靠自己的力量,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和当地汉族干部。然而,引进大批优秀人才参加民族地区的建设,过去需要,现在需要,将来也仍然需要,针对目前民族地区人才流动中存在的问题,应当采取的对策是:
第一,加强指导和运用政策性、经济性的手段进行宏观控制,引导人才合理流动。为了鼓励在民族地区的干部和科技人员安心工作,引进各类人才,近几年国家先后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譬如:民族地区可以在国家规定的政策范围内给予本地工作人员优惠的待遇,对支援民族地区的人员采取定期轮换、工作关系保留在原来单位,对已经由内地去边远地区的工作人员,家庭在内地分配到边远地区工作的大学、中专毕业生,可分别规定一定的年限,到期可以调往内地工作。这些措施对稳定民族地区干部队伍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在执行过程中,有的政策不能完全兑现,有的原来视为优惠的如今已不优惠,不再起稳定和吸引人才的功效。因此要根据目前的情况,对原有政策中能继续发挥调控作用的加以坚持,并使之真正落到实处;对于需要调整的应积极寻求新的政策措施加以替代和补充;要着重考虑改善和优化民族地区的人才环境,制定推进科技进步的优惠政策,重奖扎根边疆并取得显著成绩的优秀人才,提高干部和科技人员的待遇,切实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第二,强化政治思想工作,精神激励与物质激励并重。政治思想工作是我们的优良传统,50年代和60年代初,我们成功地运用强有力的政治思想工作,动员大批干部和技术人员到民族地区建功立业。长期以来,这些同志扎根边疆,以苦为荣,为民族地区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应当把政治思想工作发扬光大,并赋予具有时代特征的内容。首先,要在全社会树立尊重人才的良好风尚。心理学家认为,人类所有情绪中,最强烈的莫过于渴望被人重视。尊重人、重视人的存在和他所做的工作,是一个比其他所有激励因素都重要的因素,而对工作在艰苦条件下的人来说更是如此。二是在民族地区强调培养和选拔少数民族干部的同时,也要注意培养选拔优秀的汉族干部,从政治上关心他们的成长和进步。三是要在各族干部和知识分子中加强民族团结教育,牢固树立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的思想,继承和发扬各族干部互相支持、互相信任、互相学习的优良传统,为民族地区的发展和稳定再立新功。四要利用新闻媒介,大力宣传民族地区的优秀干部和科技人才,表彰先进人物,努力造成在民族地区工作光荣,为民族地区奉献有功的舆论环境。
第三,改革人才管理体制,使人才队伍动中求稳。目前,一些地方在人才管理上仍然存在人才的部门所有制或地区所有制,以及由此产生的“铁饭碗”、“大锅饭”的问题,有的为了留住人才,执行关、卡政策,严重扼制了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而且它所产生的另一个负向作用是想走走不了,留下的不安心,外地人才不敢进,既不利于稳定现有干部队伍,也不利于引进人才。改变这种状况的根本出路在于改革现有人才管理体制,而这种改革首先在思想观念上要有一个转变,一是要变“单位的人”为“社会的人”,扩大个人择业的自主权,并对人才向社会流动予以支持。只有人才流动,才能使新的人才补充进来,应该是走的欢送,来的欢迎,留下的重用,并给他们创造施展才华的天地。二是把竞争机制引入人事管理轨道,用市场机制强化人才合理流动,尽快制定和完善与之相适应的政策措施,建立人才合理流动的调控体系,避免新增干部行业结构的不合理。三是采取灵活多样的人才流动方式,活跃人才市场。譬如,对开发某项资源急需的人才,实行专题短期高薪聘用的方法;定期聘请外地专家开展科技与经济咨询,使他们成为民族地区资源开发和经济发展的智囊;鼓励沿海和内地企业家,承包中小企业,领办乡镇企业;加强同在内地工作的本地籍人员和调出人才的联系,力争多回收一些流出的智力,等等。此外,从内地聘请科技副县长、科技副乡长也是引进人才的一条行之有效的措施。
四、在培养选拔对象上也要双向规划:从而切实解决民族干部行业间、性别间、、年龄间的不平衡现象
过去我们在少数民族干部对象的培养选拔上,存在着以下几个比较突出问题:
一是偏重从行动机关选拔,不注意从经济系统选拔;偏重于选拔行政干部,不注意培养经济管理人才。
二是中、青年后备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还比较薄弱。
三是女性干部比例过低。
首先,解决民族干部行业间不平衡现象,主要是解决如何加快培养出大批市场经济建设所急需的专业技术和经济管理干部的问题,这就要求我们树立和明确培养党政干部和培养科技管理干部统筹兼顾的指导思想。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在结构上存在的问题日益突出,过去制定的“以培养普通政治干部为主,迫切需要的专业与技术干部为辅”的方针,已不能适应新体制、新形式的需要。尽管民族干部作出了极大努力,但政策结构上的弊病仍严重阻碍民族地区经济、文化的腾飞。
在新的历史时期,民族地区的工作重心已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轨道上来。改革开放和发展经济不仅需要大批德才兼备的政治干部,更需要各种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因此,在民族干部工作中,应当树立和明确培养党政干部与培养科技、管理干部统筹兼顾的指导思想。培养党政干部与培养科技、管理人才都很重要,不能顾此失彼。党政干部不仅要具有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有立志改革、勇于探索、不断进取的强烈的革命事业心,还要具有总揽经济工作全局,懂经济、会管理、有组织领导现代化建设的科学知识和本领,有正确处理新形势下各种人民内部矛盾,包括民族间的矛盾和磨擦的能力,努力成为本职工作的内行和能手。
按照上述思路,一方面要大力发展民族教育,改革教育结构,调整专业设置,拓宽知识面,增强实用性,扭转民族教育不同程度地脱离民族地区实际的倾向。另一方面,要强化培养措施,全面提高现有民族干部的政治、理论、业务、文化素质。具体措施是:
1.院校培养法。根据需要,选拔不同系统的少数民族干部到党校、各类管理干部学院、民族学院、民族干校等现有基地,进行培养。并且培训方式和内容应根据需要有所区别,不能搞“一锅煮”、千篇一律的培训。
2.上挂培养法。选拔长期在基层工作的、各方面的素质都较优秀的干部到对口的上级机关学习、锻炼,了解上级领导机关的决策方法和程序,提高宏观思维与宏观管理能力。
3.外地培养法。“外地”主要是指沿海一带经济发达的先进地区。一般来说,少数民族地区封建意识较重,改革意识较弱。要提高少数民族干部的经济开发意识,就要让他们走出“小天地”,到“大世界”中去换脑筋,更新观念,既可以学习发达地区先进经验,并借鉴它们的先进经验来加快民族地区市场经济的发展;又可使少数民族干部丰富领导经验,提高决策水平,同时又能沟通民族地区同经济发达地区之间的联系与往来。
4.换岗培养法。少数民族干部不仅需要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而且更需要开阔的视野、多方面的知识和才能。要达到这样的要求,就要把他们放在不同的行业和岗位上进行锻炼,达到培养选拔的目的。同时,实行“条块结合”、“条块交叉”的锻炼方式。把块块的、主干线的干部放在条条、部门去锻炼,可以提高其专业水平等纵向管理能力;而把条条的、部门的干部放在块块去锻炼,可以锻炼其全面、横向指挥能力。从总体上看,条块交流任职锻炼,可以提高少数民族干部的综合能力,增强其适应能力。
5.下派培养法。凡是缺乏基层工作经验的少数民族干部,要下决心让他们去基层领导岗位任职锻炼至少二至三年时间,通过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可以使他们贴近实际、熟悉群众、懂得民情,增强与群众的感情,树立求实务实和艰苦奋斗的工作作风,增强实际工作能力。
6.健全干部培养管理制度。明确干部参加各种形式的培训的权利和义务,把干部培训逐步纳入法制轨道。
其次,着重培养、选拔一批跨世纪的少数民族优秀中青年干部。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关键时期。因此,在干部队伍的建设方面,从年龄上说也有一个新老交替的问题,这个问题能否解决,直接关系到民族地区各项事业的成败和国家安危,培养选拔大批跨世纪的少数民族优秀中青年干部已成为当务之急。
具体措施大体有以下几点:
1.在干部培养选拔时间上要超前考虑,常抓不懈。要根据干部成长规律,长远规划,同时考虑民族地区经济文化落后,民族干部奇缺,又要考虑到近期进行适度安排。各地应制定出科学的培养规划,在满足当前急需的基础上,超前、重点加以培养。培养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至少超前5年安排,县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至少超前10年安排,对部门和企业领导干部的培养至少应提前3年安排,对专业技术干部的培养至少应提前4年安排,以便使培养选拔的对象有较充裕的时间,在本地、外地,上层、基层,旧岗、新岗,读书、实践等过程中进行多种训练,全面成熟。
2.在培养年龄上也要排成梯队,注意保持近、中、远期比例的协调。尤其对紧缺的政治、财贸、经济、科技方面的人才,更应注意年龄的科学配置,以保证民族地区经济、文化的持续稳定发展。
3.加强民族基础教育,是少数民族干部后继有人的根本保证。因为民族干部成长的发源地在于民族地区的基础教育建设,是否重视基础教育,关系到培养民族干部和各类专业人才的前期工程的关键。所以,我们一定要下更大的人力、物力、财力,千方百计地搞好基础教育,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今天,我们一定要有这样的战略眼光和气魄。
4.必须造就一批少数民族高中级领导干部。建国50多年来,在党的关怀下涌现出一批少数民族领袖人物,是党和国家的精英。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和完善,少数民族希望自己的代表人物能够进入各级领导层,参与管理国家大事,并且把它作为衡量一个民族的社会政治地位的重要标志。江泽民总书记强调,“今后,不仅要继续重视培养一般的少数民族干部,而且要注意培养少数民族高中级干部。只要我们有一批具有马列主义水平,有高度的政治觉悟,又有很好的文化科学知识的少数民族干部,在处理民族和宗教问题时就会顺利的多。”[2]因此,必须以极大的热情,把努力造就一批能跨世纪担当重任的少数民族领导人才工作,列为当务之急,当务之重,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第三,重视少数民族妇女干部的培养。由于封建社会“男尊女卑”、“男主外女主内”等旧思想的影响和少数民族传统习俗的束缚,少数民族妇女干部的培养选拔面临的阻力较之汉族妇女干部更大更多。因此,更需要给予高度的重视。不能把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妇女干部当作是权宜之计,而是应充分认识到,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妇女干部是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在实践中的具体运用,是民族地区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客观需要。具体措施:
1.认真选择。组织部门要通过考察了解,把德才兼备的少数民族妇女干部配备到各级各部门的关键岗位上,使她们的聪明才智得到充分发挥。
2.培养提高。组织部门要按照在培养中使用,在使用中培养,培养和使用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各种途径培养提高少数民族妇女干部素质。一是学习提高。根据形势的要求和本人的实际把少数民族妇女干部送到省、地委党校及大专院校进行短期培训和长期学习,提高她们的理论水平和业务知识。二是实践锻炼,对有发展潜力的少数民族妇女干部“压担子”,直接到岗位上任职,或者到县、乡一级挂职锻炼,到中央、省级机关和外省市挂职学习,提高她们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和宏观决策能力。
3.按照梯型和立体型的要求,建立一支优秀的后备少数民族妇女干部队伍。组织部门要坚持做到下管一级、考察两级,发现和掌握大批优秀少数民族妇女干部后备人选,并及时补充到后备名单中来。这样,在配备领导时,就比较主动并有较多的挑选余地,有助于好中选优,避免用人上的失误。
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既是一项宏大的系统工程,又是一项复杂而又艰巨的任务,其培养选拔的目标、方式、对象、方向都要适应民族地区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才能实现民族地区跳跃式发展,与经济发达的地区同步,达到小康和全民族的共同富裕。
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是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关键。因此,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能否适应国家、国内新形势的要求,直接关系到中国民族问题的解决,进而对中国的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产生相应的影响。
只有切实找出现存的弊端,结合中国实际对少数民族干部培养方式进行改革,提高少数民族干部各方面的素质,中华民族才能在新的形势下,抓住机遇,战胜挑战,面向世界,展现瑰丽,再塑辉煌!
〔收稿日期〕2001-0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