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历史对档案馆作证:利用历史事实揭露达赖集团破坏班禅喇嘛转世的犯罪阴谋_班禅喇嘛论文

让历史对档案馆作证:利用历史事实揭露达赖集团破坏班禅喇嘛转世的犯罪阴谋_班禅喇嘛论文

让历史说话让档案作证——用史实戳穿达赖集团干扰破坏班禅转世工作的罪恶阴谋,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达赖论文,班禅论文,史实论文,罪恶论文,阴谋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5月14日,达赖在境外擅自宣布一名儿童为十世班禅转世灵童并“煞有其事”声称,认定班禅转世灵童的责任落在他的肩上。达赖这次之所以趁班禅转世之际不顾一切跳出来擅指灵童,无非是借机同我们进行一番新的政治较量。孰料人心向背,法理不容。达赖这种蔑视广大佛教界、践踏历史定制和宗教仪轨的行径,不仅激起了西藏各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的无比义愤,也受到了全国人民的严厉谴责。然而,达赖一伙是不甘心失败的。如今,他们又打着宗教的幌子,散布什么“班禅转世纯属宗教事务,不须中央政府批准”、“不必金瓶掣签”、“达赖与班禅互为师徒,可以认定转世灵童”等等谎言,妄图用瞒天过海的卑鄙手法,欺世盗名,为其擅自认定“班禅转世灵童”拼凑所谓“依据”。事实果如达赖一伙所言吗?让我们翻开历史和档案,看看事情的真相吧。

自古到今,档案都是历史的真实记录,它记载了历史活动的事实和过程,成为查考、分辨、处理事务的真凭实据,是历史的见证。达赖、班禅两大活佛的传承系统是在西藏特有的历史条件下形成和发展的。对此,西藏自治区档案馆的档案中有着丰富的记载。

一、历史上达赖、班禅两大活佛系统的形成和确立

公元十六世纪中叶,宗喀巴创立的格鲁派(黄教),已在藏区初具势力,引起与其他教派及不同的地方封建集团之间的激烈矛盾。为了巩固和扩大既得利益,当时黄教的领袖人物索南嘉措与明朝顺义王俺答汗结交,并于明万历五年(1578年)和俺答汗作了具有历史意义的会见。同年,俺答汗赠予索南嘉措“圣识一切瓦齐尔达赖喇嘛”的尊号。这就是达赖喇嘛名号的由来。

到十七世纪中叶,黄教集团与其他教派及封建势力的斗争更加尖锐。在卫藏地区、青海和在康区甘孜,地方政权极力排斥、打击黄教,企图一举消灭黄教。在这危及存亡的关键时刻,以当时的五世达赖喇嘛罗桑嘉措为代表的黄教寺院集团,要求在现今新疆天山南麓驻牧的蒙古和硕特部领袖固始汗帮助他们排除敌对势力。崇贞九年(公元1613年)初,固始汗应邀率部从新疆起兵,用六年的时间扫除了黄教所有的敌人,使黄教在藏区占据了绝对优势。

清统一全国后,五世达赖于顺治九年(1652)赴京朝觐。翌年返藏时受到清廷的正式册封(金册原存文管会),封达赖为“西天大善自在佛所领天下释教普通瓦赤喇怛喇达赖喇嘛”①(金印是集汉、藏、满三种文字为一体刻制的,现存自治区文管会),从此达赖喇嘛的封号和地位遂正式确定下来。

固始汗(被清廷封为遵行文义敏慧固始汗,西藏地方最高政治首领)击败黄教的所有敌对势力,并取得大部分藏区统治权,得益于扎什伦布寺第十六任池巴罗桑曲结的大力支持,罗桑曲结佛法高深,在藏区影响很大。清顺治二年(1645年),固始汗就仿照俺答汗赠予索南嘉措“达赖喇嘛”尊号的前例,赠予罗桑曲结“班禅博克多”②的尊号。这就是班禅名号的最早由来,罗桑曲结被黄教寺院确定为四世班禅。

清康熙五十二年(1713年),五世班禅罗桑意希被康熙帝正式封为“班禅额尔德尼”。册封诏书原件是这样说的:“朕公平待众,以慈悲抚治天下。对恪守戒律,遵守清规,精勤修道之人,向以褒嘉,并赐官封号。尔自前生以来,恪遵戒律,善意行进,弘扬正法,今又依照礼仪,虔诚进贡,以表耿耿忠心。故朕特赐印册,封尔为班禅额尔德尼,主持扎什伦布寺及其所属寺院、寺属溪卡,他人不得侵占争夺,要使其永久安居。尔亦须坚持梵行,弘扬正法,教育僧众及弟子做到取舍无误,精勤修行。康熙五十二年正月二十二日”(原件系满、蒙、藏文)。

自此班禅的封号和地位被确立,班禅驻锡地亦被确定。

二、达赖、班禅两大活佛系统的地位被正式确立以后,转世灵童皆由中央批准和主持坐床,已成为定制

五世达赖和五世班禅受到清中央政府正式册封后,此后历辈达赖和班禅的转世灵童均经中央批准认定,而后加以册封,这一做法,历久不弛,已成定制。

1、五世班禅转世灵童的认定。五世班禅于1737年圆寂,扎寺在一年多以后寻到一童,经当时清朝主持西藏政教事务的颇罗鼐郡王和七世达赖认定为五世班禅的转世灵童。并将寻访、认定的经过与结果,咨文当时的驻藏大臣纪山,请他向清高宗(乾隆帝)上奏,请求批准。不久即得到高宗批准该灵童为六世班禅的“圣旨”。这就完成了六世班禅的认定批准手续。清高宗从北京派来脱藏格大喇嘛加古切、笔帖式等主持了六世班禅的坐床典礼。

2、六世班禅转世灵童的认定。六世班禅圆寂后,在扎寺主持下,寻到一名灵童,于是扎寺即请驻藏大臣博清额写了“奏摺”,请求转呈清高宗批准。是年(1782年)十二月二十日,清高宗降旨批准,并赐哈达一条,宝石念珠一串,着由博清额亲自送去,接旨后博清额立即前去扎寺,向僧俗官员宣读了“圣旨”,转交了赏赐物品,这样七世班禅的认定批准手续就完成了。坐床时,由驻藏大臣博清额主持仪式。

3、七世班禅转世灵童的认定。在寻访七世班禅转世灵童之际,《钦定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已经颁布,金瓶掣签制度(详见后文)已经形成,并开始实施,所以七世及七世以后的班禅转世自是循依定制,不必细说了。

4、达赖活佛系统的转世一如上述。比如,七世达赖是康熙帝册封的,八世达赖是乾隆帝册封的,九世及九世以后各世转世灵童人选,皆由中央政府批准掣签或免于掣签后,再由中央政府册封的。(五世达赖以后历辈达赖转世的中央册封批准文书现均存于西藏自治区档案馆)。例如十一世达赖转世时,三个候选灵童于咸丰八年(1858年)正月十三日,由驻藏大臣满庆主持,在布达拉宫举行金瓶掣签,结果抽定成烈嘉措为十二世达赖喇嘛,同时奏明咸丰帝批准。咸丰十年,皇帝下诏:“谕达赖喇嘛之呼毕勒罕。朕统驭天下,惟期率土之民,各享安居之福,推兴政教。顷据驻藏大臣奏称:呼毕勒罕尔降生以来,均有吉祥佳兆,性貌端正,举止大方,熟谙经典,能辩识前世达赖喇嘛所供佛尊用器,卫藏僧俗众人之所见所闻,皆倾心归顺,故择正月十三日,今布达拉宫众呼图克图预先诵经七日,热振呼图克图等虔诚祝祷诵经之后,与驻藏大臣一同于布达拉宫高宗纯皇帝圣像之前掣签,由金奔巴瓶掣出尔名等情,朕览奏,甚为嘉悦,即降谕令尔为达赖喇嘛之呼毕勒罕。且又降谕特遣驻藏办事大臣满庆、恩庆令呼毕勒罕尔在咸丰十年七月三日于布达拉宫坐床等因咨文。将赏尔之诸项物件交付理藩院司员携往以外,并逐项缮写汉字清单咨呈满庆,抵达之后呼毕勒罕尔祗领之。今呼毕勒罕正值聪慧长进之时,理宜感戴朕施鸿恩,专心学习所有经典,弘扬黄教,俾僧俗众人均获安康太平,勿得怠惰,特谕。咸丰十年十月十一日。”

三、金瓶掣签制度的形成

公元1791年(乾隆56年),廓尔喀人大举侵入西藏,清政府派兵退敌之后,鉴于西藏各项制度一向废弛,弊端很多,大小官吏贪污、舞弊现象更是普遍,决定大力整顿西藏地方吏治。乾隆帝喻令福康安:“必当妥立章程,以期永远遵循。”于是福康安会同西藏地方政府,共同议拟了条例,翌年经清中央政府批准,正式颁行了著名的《钦定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原件系藏文,现存自治区档案馆)。

章程第一条就规定:“关于寻找活佛灵童事宜。经各方认真考查,并问卜于四大护法神之后,将在御赐金瓶内放入拟认定为灵童者名字及出生年月的签牌,选派学识渊博的喇嘛,祈祷七日后,由众呼图克图会同驻藏大臣于释迦牟尼佛像前认定。又若四位护法神认识一致,则将一有灵童名字之签牌同一无名签牌一并放入瓶内,若抽出无名签牌,便不能认定之,需另外寻找。再者,认定达赖、班禅灵童时,须将其名以满、汉、藏三体文字书于签牌,如此则可取信于天下民众”。

这里把宗教程序、认定手续规定得清清楚楚。此后,活佛转世,均首先按照宗教仪轨,由有关寺院和地方政府寻访灵童,再对访到的众多灵童逐一筛选,最后确定三个或三个以下人选,将灵童人选的灵异等情况如实禀报皇帝,请求准予“金瓶掣签”认定,经皇帝恩准后,才能择日在释迦牟尼像前进行掣签,认定其中一人为转世灵童。掣签由驻藏大臣主持并抽签,抽到后,驻藏大臣立即上奏皇帝,请求任命,获得皇帝恩准后,认定手续才算完成。这就是历史上形成的金瓶掣签制度,一直延续至今。

金瓶掣签制度形成以后,十、十一、十二世达赖及八、九世班禅都是经中央批准通过金瓶掣签后认定的。但也有在特殊的情况下,经中央特许而免予掣签的。九世、十三世、十四世达赖转世灵童的认定就是经中央特许后免于掣签的。例如嘉庆十三年(1808年)八世达赖转世灵童隆朵嘉措经嘉庆帝特别诏示免于掣签,册封为九世达赖。对于九世达赖免予掣签一事,嘉庆皇帝下诏曰:“谕班禅额尔德尼。适才据喇嘛尔、济仲呼图克图等共同奏请:丹增吹钟之子自降生以来,多有吉祥佳兆,可作为达赖喇嘛之呼毕勒罕等情。朕特逾格施恩照尔等所请将丹增吹钟之子免予掣签,即定为达赖喇嘛之呼毕勒罕矣……(嘉庆十三年八月十三日)。”

再如对于十三世达赖喇嘛免予掣签,光绪帝下诏是这样说的:“谕达赖喇嘛之呼毕勒罕。朕抚驭天下,惟期率土之民、各享安居之福,推兴政教。”顷据驻藏办事大臣处奏称:“呼毕勒罕尔自降生以来,均有吉祥佳兆,性貌端庄,举止大方,谙习经典,能辩认前世达赖喇嘛所供佛尊用器,卫藏僧俗众人之所见所闻,皆倾心归顺,继由驻藏办事大臣将尔名缮入金奔巴瓶内,免予掣签,即作为达赖喇嘛之呼毕勒罕,又降谕特遣驻藏办事大臣松桂于光绪五年六月十三日共同看视,着呼毕勒罕尔于布达拉宫坐床……(光绪五年闰三月十九日)”。

现今叛逃在境外的十四世达赖,则是由当时的国民政府下令免于掣签的。

以上可清楚地看到,金瓶掣签制度颁行后,在“特殊情况”下,经中央政府批准方可免于掣签。但无论其情况如何特殊,要免予掣签的前提都是必须经中央政府的特许。其他任何人均无权决定。这是免于金瓶掣签的唯一前提。

四、互为师徒说

达赖和班禅属同一教派的两大活佛系统,按照黄教仪轨,达赖或班禅的转世灵童须遵循宗教仪式,拜比自己年长、学问高深、受了比丘戒的对方或别的高僧为师,为的是剃度、取法名和受戒。其内涵也仅在于此。数百年来断断续续形成了这种互为师徒的说法。事实上更多的是达赖拜班禅为师。达赖共十四辈,拜班禅为师的就有八辈(即五至十一世和十三世),而班禅共十辈,拜达赖为师的只有两辈(即七、九世)。如:清康熙五十八年(1719年)噶桑嘉措被康熙帝册封为第七世达赖,十三岁在布达拉宫坐床,并拜五世班禅罗桑益希为师,受沙弥戒,尔后入哲蚌寺学经,二十岁又拜五世班禅为师,受比丘戒;嘉庆十三年(公元1808年)九月二十二日八世达赖坐床,并拜七世班禅丹白尼玛为师;九世达赖圆寂后访得三名灵童,清道光二年(1822年),道光帝下诏命金瓶掣签,结果候选灵童楚臣嘉措被抽中,册封为十世达赖,是年八月初八坐床,十三岁入哲蚌寺学经,十八岁(1834年)拜七世班禅丹白尼玛为师,受比丘戒;1837年十世达赖暴亡,后寻得三名灵童,道光二十一年(1841年),皇帝下诏命金瓶掣签,结果抽中凯珠嘉措,道光帝又予册封(金册现存自治区文管会)。1846年达赖九岁时,拜七世班禅为师,受沙弥戒。

班禅系统拜达赖为师的有两例,都是先由中央批准认定转世灵童后拜达赖为师的。

从以上互为师徒的情况可以看出,师徒关系并不是自始至终就有的,而是为了履行剃度、取法名、受戒等宗教仪式互拜的。由于实际上达赖和班禅拜别的高僧为师的情况多于二者互拜的情况,因此,这种师徒关系并非连续不断,而是时断时续的。例如,十世班禅就是拜甘肃拉卜楞寺当时最有声望的高僧拉科仓·吉美陈烈嘉措为师的。拉科仓到青海塔尔寺为十世班禅剃度、取法名为罗桑成烈伦珠确吉坚赞,并受沙弥戒。另外还可以看出,拜师双方必须是经中央册封的达赖或班禅,才有资格互拜师徒,建立师徒关系。所拜师傅除行使宗教仪轨外,并无其它任何特权,更没有指定哪个转世灵童的权力。有必要在此说明的是,达赖与班禅的这种互为师徒关系自九世班禅起,即因班禅遭受达赖系统的屡屡排挤和迫害而不复存在。因此,达赖利用所谓互为师徒的说法为其擅自认定班禅转世灵童辩解,只不过是一个低劣的“障眼法”,这种狡辩是根本不能成立的。

五、历史的结论

史实告诉我们,藏传佛教的活佛转承系统是在长期的历史条件下形成的。而历史是公正的,是不容践踏的。达赖冒天下之大不韪,在境外擅自宣布认定第十世班禅转世灵童决不是什么纯属宗教的行为,而是其在一系列分裂祖国的活动屡遭失败之后,利用班禅转世,继续从事分裂活动的一起新的政治图谋。达赖的所作所为不过是螳臂挡车,不自量力,必将为历史的巨轮辗得粉碎。不管达赖集团继续玩弄什么伎俩,都将无济于事,历史前进的车轮将挟着时代的风雷,在反动分子无可奈何的哀鸣中,滚滚向前!

注释:

①“西天大善自在佛”和“所领天下释教”系沿用明代分封法王旧制;“普通”译作“圣识一切”,是对显宗大德的尊称,“瓦赤喇怛喇”意为“执金刚”,是对密宗大德的尊称。

②“班禅”是对精通佛学五明大师的尊称,“博克多”蒙古语,圣者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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