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与欧盟“全面伙伴关系”的内涵与定位_欧盟委员会论文

中国与欧盟“全面伙伴关系”的内涵与定位_欧盟委员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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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战时期,中国与欧洲联盟的前身欧共体的关系受到当时的国际政治格局与大国关系的严重制约。自1975年中国与欧共体建立了外交关系以后,中国与欧共体及其成员国的双边与多边关系开始有了较大的发展。双方广泛的政治经济共同利益,特别是经济利益是决定这种关系发展的基础。中国与欧共体之间的关系实际上是以经贸关系、经济技术合作为主导的。1989年六·四事件后,欧共体冻结了对华关系,并对中国实施了一系列制裁措施。20世纪90年代初冷战结束后,经过低潮期的调整,中国与欧共体的关系逐步恢复正常。但双方关系仍然是以经贸关系为主导的,经济利益是中欧关系最基本的推动力。

从90年代中期开始,中国在欧盟对外战略和对外政策中开始占据较为重要的位置,欧盟委员会接连发表政策文件,全面阐述欧盟对华政策,并积极进行政策调整。如,1994年欧盟委员会通过了《对亚洲新战略》[1],提出了明确的对亚洲政策。在这一政策框架下,于1995年7月5日通过了《中国—欧洲关系长期政策》(注:Commission of the European Communities,A Long Term Policy for China-Europe Relations,COM(95)279,Brussels,05.07.1995.1995年文件首次将加强同中国的“对话与合作”作为欧盟的“长期目标”确立下来。1998年文件对其进一步“具体化”和“明确化”。),并于同年12月4日开始实施。1998年通过的《与中国建立全面伙伴关系》[2],确定了欧盟全面的对华政策目标和政策措施,提出应将对华关系提高到与对美和对俄关系同等重要的位置。2000年9月8日,欧盟委员会提出了《与中国建立伙伴关系》文件执行情况报告,[3]对两年来的对华政策进行了全面总结并提出了下一阶段的工作重点。2000年5月15日,又通过了《欧盟对中国的战略:1998年文件执行情况与今后使欧盟政策更有效的步骤》的文件,该文件除继续报告1998年文件执行情况外,对可调整、理顺或可加以补充的关键问题提出了建议。

可以认为,1998年欧盟发表的《与中国建立全面伙伴关系》[2]文件(以下称98年文件)是中欧关系发展的一个重要的突破性的转折点,欧盟的这一姿态得到了中国政府的积极回应。中欧双方都很重视与对方发展全面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这反映出冷战结束以后经过低潮期的调整,中国与欧盟之间的关系已经走上了健康的、全面发展的轨道。这固然与两极格局瓦解后国际局势的变化有重要关联,但最根本的原因还在于欧洲一体化的深化、欧盟角色意识(注:这里的所谓“角色意识”意为,作为高度一体化的经济政治实体的欧洲联盟在国际舞台上日益谋求发展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欧盟不断发表对外政策文件也意在向外界发出这一信息,是体现欧盟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的一种重要形式。)的增强以及中国综合国力和国际地位的提高。中欧“全面伙伴关系”的提出表明欧盟全面提升中欧关系的意愿。3年多来,这种“全面伙伴关系”有很多实质性的发展。鉴于中欧关系是世界上最重要的国家与国家集团的关系之一,正确界定和评估“全面伙伴关系”对于制定正确的对欧盟政策与决策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全面伙伴关系”的内涵

在1998年欧盟提出的《与中国建立全面伙伴关系》的文件中指出,“新的欧中伙伴关系”将寻求:

●提高政治对话级别,在国际社会中进一步接触中国。

●支持中国向以法制和尊重人权为基础的开放社会转型。

●更全面地将中国引入世界贸易体系,支持中国正在进行的经济、社会改革,从而使中国进一步融入世界经济。

●进一步发展欧盟对华资助。

●提升欧盟在华形象。

实际上,欧盟所寻求的上述新的欧中伙伴关系涵盖了政治、经济和社会等诸方面,体现了欧盟提升中国在其全球战略中的地位的意图,表明了欧盟欲积极、全面介入中国不甘落后于美、日的心态。目前,就中欧关系的发展演进及现状来看,可以认为,中欧“全面伙伴关系”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建立高层次的政治对话机制

(1)在1994年以前,欧盟与中国的政治对话仅限于每年在联合国大会空余时间里举行的短暂会晤。政治对话的整体框架于1994年通过互换信件首次得以定型。欧盟1998年文件提出,“欧中年度峰会应当将欧中关系放在欧盟对美日俄等主要国际伙伴的关系相称的地位,提升欧盟在华形象;相应地,也应当提升中国在欧盟的形象。”第一届政府首脑层次的中国——欧盟领导人会晤于1998年4月在伦敦举行;第二届中国——欧盟领导人会晤于1999年12月欧盟委员会主席普罗迪访问北京时举行;2000年10月23日举行了第三次中国——欧盟领导人会晤;2001年9月在布鲁塞尔举行了第四次中欧领导人会晤。出席中欧领导人会晤的欧方代表为欧洲联盟理事会现任轮值主席以及欧盟委员会主席。这种高层领导人会晤便于中欧就所关心的政治、经济问题,双边合作及地区发展问题进行卓有成效的商谈,“为有关欧中关系关键问题的谈判和解决提供推动力”。

(2)欧盟驻华大使与中国外交部长每年举行两次会谈;负责中国事务的欧洲议会小组每年都与中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举行会谈,欧洲议会议员以个人或团体的方式对中国进行访问。

(3)中国与欧盟均积极参与亚欧会议(注:亚欧会议包括三个级别:每两年一次的首脑会议,定期和不定期的部长级(外长、经济部长、财政部长、环境部长、科技部长)会议以及高官会议等。)进程,中国更为注重其经济议题。

(4)三架马车(注:指欧盟理事会主席国、下任轮值主席国和欧盟委员会代表。)驻北京政治代表与中国外交部长之间举行定期对话。

(5)每半年举行一次政治司司长层次的政治对话。

2.在原有基础上迅速扩展经贸规模

1995年,欧盟15国同中国的贸易额突破400亿美元,1998年达到488.6亿美元,为1975年的10倍。据中国海关统计,2000年,中欧贸易总额达690亿美元,占中国全年外贸总额的14.5%。目前欧盟为中国第三大贸易伙伴,仅次于美国和日本。中国为欧盟第四大贸易伙伴。近年来,欧盟对华投资迅速上升。2000年,欧盟15国对华投资为44.7亿美元,超过了美国的43.8亿美元,占中国全年实际吸引外资的11%。在外来直接投资方面,截止2000年,欧盟在华投资项目达11376个,协议金额为456.27亿美元,实际金额为262.74美元。在技术设备出口方面,截止2000年,中国引进欧盟设备数目额为12445项,合同金额为627.5亿美元,是中国引进技术和设备最多的地区。

3.大力开展成效显著的援助合作项目

1995年欧盟通过《中欧关系长期政策》文件后,对华援助合作项目的力度明显加强。1999年欧盟对华援助资金达到7000万欧元;欧盟已决定将2001-2005年期间的合作预算确定为2.5亿欧元左右。欧盟对华合作项目集中于:支持中国的人力资源开发;向与中国经济和社会改革关系密切的部门提供培训及技术援助;通过鼓励地方经济发展,帮助解决农村及城市贫困问题;环保合作以及加强中欧商业对话和产业合作等。鉴于中国社会经济发展情况,欧盟决定2001-2003年优先合作的领域是:为中国加入WTO提供支持和援助、反偷渡和非法移民、社会保险改革、电讯、环境、能源以及人力资源开发等。这些合作项目的开展促进了中国相关领域的发展,亦提高了“欧盟在中国的知名度”。如在资助额度近1亿人民币的中国——欧盟高等教育合作项目中,参与欧洲问题研究的中国学者的队伍迅速扩大,对欧洲一体化政治经济和欧盟的研究得到极大的加强。有关欧盟的各类研究成果成批涌现。通过这些专家学者的研究工作,一个生动的、现实的、一体化在深化与扩大两个层次不断发展的欧盟展现在人们面前。欧盟与中国地理位置上的距离被大大拉近了。

4.以共同的战略利益为基础

中欧在涉及世界格局和NMD等具有战略意义的重大问题上具有一致利益。这种一致利益不是建立在同第三国对抗的基础上,而是基于自身的定位和发展。如,中欧都有推动世界向多极化发展的意愿,都反对建立单极世界;中欧都立足于发展战略,因而不希望国际上出现紧张局面;由于中欧的战略优势都在经济而非军事,因而均主张通过改革现有世界经济和政治秩序来达到维护自身利益的目的,反对美国企图以军事优势控制世界的做法;中欧同属战略崛起阶段,中国的战略崛起主要体现在经济方面,欧盟的战略崛起主要体现在政治方面,双方都有借重对方的需求。[4]这些共同的战略利益既是中欧建立“全面伙伴关系”的基础,又体现于“全面伙伴关系”的内涵之中。

二、中欧“全面伙伴关系”的定位

1.中欧全面伙伴关系具有持久性

(1)从欧盟的性质来看,欧盟已在相当程度上具备了联邦的特征。尽管欧盟不是一个主权国家,而是一个主权国家联盟,但欧盟是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一体化的经济政治实体。欧洲一体化发展至今已使成员国的总体利益不可分割地交织在一起,这是欧洲经济一体化持续深化并向政治联盟扩展、提出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的主要原因。因而,一个稳定的、不断发展的、具有一定联邦特征的欧洲联盟有能力保持其对外政策的一致性与稳定性,因为这符合成员国的共同利益。欧盟接连发表的对外政策文件也意在向世界宣示欧盟具有独立的国际法主体资格,有能力在外交事务上用一个声音讲话,有能力形成完整而连贯的共同外交政策。

(2)从欧盟的政策过程看,与主权国家相比,欧盟的政策过程更为复杂。与主权国家不同,欧盟没有一个权威的政策制定中心,几乎每一项政策都是利益平衡的结果,都要经过复杂的讨价还价过程。欧盟的许多政策都不是最优化的产品,都包含有妥协的“一揽子交易”的色彩,但这并不妨碍欧盟制定和实施一致与连贯的对外政策。在一体化程度最深的共同农业政策、货币政策等的形成与发展来看,欧盟在涉及较大程度的主权让渡的经济金融政策领域尚且能将成员国聚合在一起,那么,在利益更容易趋于一致的对外关系与对外政策中,欧盟也应有能力彰显其聚合力,尽管对外政策是一个敏感的政策领域。毕竟,欧盟的存在就是因其能够通过一体化的政策制定和实施来实现成员国的最大利益。成员国创造了欧盟,同时将部分主权或者说政策制定权让与了欧盟。应该提及的是,欧盟国家主权让渡程度之深,欧盟政策介入范围之广,欧盟庞大的政治体系运转之规范,加之欧盟作为发达的主权国家联盟在世界经济中所占的举足轻重的位置,使它的对外战略具有主权国家对外战略的性质。有鉴于此,欧盟不会因其发展演进而废弃既定的对外战略。当然,根据形势的变化对对华战略进行一定的调整是可能的。

此外,欧盟提出的对华战略不是基于特定事件、特定背景的短期行为,而是将其提到欧盟与美、日、俄战略同等地位来看待。欧盟在中国拥有的重要利益也使其不会在对华战略中仅仅采取短期行为。

(3)从欧盟5个主要机构的构成和职责来看,欧盟委员会(The European Commission)是超国家机构,它类似一个主权国家政府的功能;欧盟理事会(The Council of the European Union,The Council of Ministers部长理事会)和欧洲议会(The European Parliament)具有一定的资产阶级国家两院制的色彩,即上院和下院。(注:这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欧盟究竟在多大程度上具有两院制的特征需要深入具体的探讨。)只是部长理事会是一个政府间机构,其成员代表各自的国家政府。而欧洲议会尚未拥有完全意义上的立法权;欧洲法院类似主权国家的最高法院,只是其判决和裁定大部分要靠成员国法院来执行;欧洲理事会(The European Council)由成员国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组成,欧洲理事会决定欧盟的大政方针和发展方向,最鲜明地体现了欧盟主权国家联盟的性质。欧盟对华战略的制定及其执行要程度不同地涉及上述5个主要机构,主要是欧盟委员会和部长理事会。欧盟委员会提出对华战略设想,欧盟理事会予以批准。从欧盟主要机构的构成及运作来看,欧盟对华战略如欧盟对其他国家的战略一样,不是一般的国际组织的决议或宣言,而是具有切实的机制上的保证。

欧盟是二战后出现的一个全新的事物,它不是一个一般的区域性国际组织,不是一个一般的国家联盟。我们同欧盟打交道的时候,一定要充分认识到欧盟高度的整合性,一定要充分认识到欧盟的政策对其成员国的影响力和约束力,一定要充分认识到欧盟实施有力而联贯的外交政策的能力并据此给予积极的回应。

2.中欧“全面伙伴关系”具有合作性

从1995年欧盟连续发表的几个对华政策文件来看,欧盟提出的“中欧全面伙伴关系”是合作性质的伙伴关系。当然,既然称作“伙伴”就蕴涵着合作的意味,但有必要明确的是,欧盟对华战略没有美国那样的“接触还是遏制”的摇摆,而是从冷战后基本上坚持了非对抗性的接触、对话与合作。中欧之间没有根本的战略利益的对立和冲突,中欧之间既没有中日间的那种历史裂痕,也没有中美间的那么多现实龃龉。在实践中,欧盟出于对中国国际地位的认可、对中国市场的关注特别是对自身利益的考虑,重视与中国发展良好的合作关系,以合作增进共同利益。在欧盟对华战略与政策中,大到全球与地区问题,小到与中国进行的一系列具体合作项目,都贯穿了“全面伙伴关系”的合作性。

当然,这里有必要指出,欧盟对华战略具有双重性。仔细阅读欧盟的几个对华政策文件不难看出,欧盟提出的中欧“全面伙伴关系”虽以合作居主流方面,但其暗含的移植西方价值观念、以合作促“变”的战略意图以及对人权和西藏、台湾等中国内政问题的干涉字里行间依稀可见。“全面伙伴关系”的这种两面性是中欧关系发展的潜在的制约因素。我们在制定对欧战略与政策中,对此应有充分的认识和对策。

3.中欧“全面伙伴关系”具有务实性和可操作性

务实求益既体现在欧洲一体化进程中,也体现在欧盟的对外战略中。而欧盟对华战略更是因袭了这一传统。在欧盟连续出台的几个对华政策文件中,欧盟委员会对“全面伙伴关系”的实质内容及执行情况作了具体详尽的阐述。欧盟对华战略的务实性集中体现在其对中欧经贸关系的重视和全面合作的提出。如欧盟积极推动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进程,规划了具有较强操作性的项目帮助中国适应世贸规则,举办中国——欧盟知识产权讲习班,开展环境保护方面的合作,减轻贫困的资助项目,航空领域的合作项目以及高等教育合作项目等。这些合作项目的制定及实施赋予了中欧“全面伙伴关系”以丰富的内涵,使新世纪的中欧关系在良好发展的基础上呈现出一种积极的发展前景。

三、发展“中欧全面伙伴关系”应注意的问题

1.中欧“全面伙伴关系”应加强对称性

90年代中期以来,欧盟连续发表的对华政策文件以其完整而连贯的政策取向和政策执行力度在相当的程度上大幅提升了欧盟对华关系。欧盟在中国推进的政府间合作项目范围较为广泛,有些项目的资助力度较大,这使欧盟在中国的影响迅速增加。例如,为期四年的“中国——欧盟高等教育合作项目”取得了可观的成就。所谓“可观”,指通过中欧学者的交流、特别是中国学者赴欧盟国家研访和中欧学界合作研究项目的开发,使中国对欧盟的研究在广泛性和深度上均达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有关欧盟研究的论文和专著在数量和质量上均有迅速发展和提高,研究欧盟的队伍迅速扩大,加之其他范围广泛的合作项目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欧盟提出的加强欧盟在华影响、“提升欧盟在华形象”的目标。在此背景下,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是应加强中欧“全面伙伴关系”的对称性,以切实的步骤提升中国在欧盟的形象,特别是要加强欧盟国家学界和青年学生对中国的了解。尽管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成果使中国的世界影响力迅速提高,但对欧盟国家绝大多数青年学生而言,中国仍是一个遥远的发展中国家,他们对中国的了解主要是通过西方媒体,对中国的主要印象是一些经过负面报道的热点事件。而对中国经济面貌的巨大改观、政治发展的瞩目成就知之甚少。一些西方学者仍习惯戴着有色眼镜看中国和中国人,而这些人多数未曾来过中国。随着中国改革开放力度的加大、经济总体水平的迅速上升和加入WTO已成现实,切实提升中国在欧盟的形象、加强中欧“全面伙伴关系”的对称性显得尤为重要。对此,我们应制定一些必要的对欧政策措施,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充分利用欧盟积极的对华战略一面,稳步拓展中欧“全面伙伴关系”,提升中国在欧盟的形象。可以采取一些具体的政策措施诸如加强推动中国的大学相关专业以英语授课的力度,加强大学的开放式教学,与欧盟合作资助欧盟国家的大学生、研究生来中国学习,邀请有影响的欧盟国家学者来中国访问等。这些是使欧洲了解中国的重要途径之一,也是从中国的角度提升中欧关系的必要举措。

2.注意对欧盟的战略和政策同对欧盟国家的政策之间的联系与区别

欧盟东扩后成员国会增至20多个,成员国间的经济发展水平、政治运作模式等差异因素大大增加。但他们又共同拥有欧盟背景,有相同的一体化政策领域,这就有必要在对欧盟的整体研究中加强对欧盟国家的国别研究。虽然目前我们对欧盟研究的力度大为加强,但对欧盟这样一个特殊的、具有联邦制特征的、高度一体化的经济政治组织的研究更具复杂性。同国外学术界对欧盟的研究相比,我们的研究成果在质量上存在相当的差距。对欧盟的研究应是长期的、深入的和详尽具体的。欧盟有很多成功经验对我们都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但需要深入的对欧盟政策领域的研究,对欧盟主要国家和情况各异的中小国家的研究。中国有必要出台一个对欧盟战略文件,这既是对欧盟提出中欧“全面伙伴关系”的回应,也是我们发展对欧关系的现实需要。而与欧盟对华政策文件不同,我们面对的是有15个成员国的国际行为主体,对欧盟的战略和政策与对欧盟成员国的政策既相联系,又有区别。我们的政策文件应充分体现这一点。

中欧“全面伙伴关系”是战略协作关系,不是联盟关系。中欧“全面伙伴关系”是建立在双方战略合作的基础上,而不是针对或以第三国为背景。尽管如此,全面发展和提升中欧关系必将加强中国与美日关系的筹码,有利于中国国际地位的提高和对世界事务的影响力。因此,准确把握中欧“全面伙伴关系”的内涵,正确界定中欧“全面伙伴关系”的性质对于制定正确的对欧战略和政策具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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