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工业保护与发展的四个问题_民族工业论文

民族工业保护与发展的四个问题_民族工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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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扩大开放,我国民族工业面临的国际竞争形势日趋严峻,如何保护和发展民族工业的问题受到越来越多人的关注和重视,也引起了不少的争论。当然,也有一种“釜底抽薪”的观点,认为经济开放和生产的国际化,已经使“民族工业”成为过时的概念,因此,现在讨论和争论民族工业问题几乎已成多余。按照这种观点,研究保护和发展民族工业的问题,大概要算是“杞人忧天”了。不过,笔者倒是认为,认真研究如何发展我国民族工业,特别是怎样正确处理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和在更高水平上发展民族工业的关系问题,现在正当时,极为必要。

一、民族工业是一个客观存在的事实

认为“民族工业”的概念已经过时,主张取消“民族工业”这一概念的人,大致主要有五条理由:第一,他们在国外文献中没有看到“民族工业”这一概念,认为这一用语是在某种政治气氛下人为制造的;第二,认为“民族工业”有特定的含义,过去,“民族工业”(“民族资本”)是一个与“官僚资本”相对应的概念,现在,已不存在原来意义上的“民族资本”“民族工业”和“官僚资本”了;第三,随着经济的对外开放,国产品和非国产品的界限越来越模糊,企业的产权关系也出现了中、外资本交织的复杂情况,什么是民族工业,什么不是民族工业,已经很难区分得清了,甚至企业的“国籍”也已没有意义了,所以,“民族工业”已成为一个过时的概念;第四,考虑到香港、澳门即将回归祖国以及台湾也是中国的一个地区,“民族工业”是否也包括港、澳、台的企业,成为一个难以认定的问题,所以,“民族工业”的概念不适合于“一国两制”的现实国情;第五,外商投资企业同我国的企业一样也在我国生产产品、创造就业、上缴税费、增加出口,促进我国经济的繁荣和发展,因此,区分民族工业和非民族工业没有什么实际意义。

其实,所有这些说法都不足以构成消灭“民族工业”概念的理由。

第一,在外国文献中是否有与中文的“民族工业”含义完全一致的概念,这本身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是否存在“民族工业”这一客观事实。其实,由于民族工业是一个实实在在的客观存在,所以,在外国文献中并不罕见与中文“民族工业”含义基本一致的概念,换句话说,绝非如有些人所说的那样在外文中不存在“民族工业”概念,例如在英文文献中,“national industries”“the nation's industries”“the nation's firms ”等都表达了与中文“民族工业”或“民族企业”相同的意思,而这些英文概念在关于国际竞争的论著和文献中并不少见,例如,美国经济学家M.E.波特在其1990年发表的名著《国家的竞争优势》(The Competitive Advantage of Nations)中,就用上述概念来表达他的基本研究对象。

第二,过去,“民族工业”(民族资本)确实是一个与“官僚资本”相对应的概念,但同时也是一个与“外国资本”相对应的概念。前者实际上表达的是“中国的私营工业”(或中国的私人资本所建立和经营的工业)的含义。尽管今天的“民族工业”与过去的同一用语确有区别,但是,没有人会混淆它们之间的这种区别。民族工业的内涵发生一定的变化并不意味着必须消灭这一用语,就像“电话”“火车”“电子计算机”等已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人们并未因此而取消这些用语一样。因为,“民族工业”已经约定俗成地成为一个可以明确反映特定客观事实的概念。

第三,今天的民族工业企业与外资企业(外国资本)之间的关系确实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许多产品确实含有复杂的“国际”因素;但是,世界的连续性并不能否认其间断性,更不能否定分类的必要,对客观事物的任何分类都可能存在介于各不同类别之间的中间现象。我们不否认存在介于“国货”和“洋货”之间的半洋货半国货产品,也不否认会存在中资和外资复杂交织的现象,但是,这绝不是取消“国货”与“洋货”以及“民族工业”与“外国工业”(或外资企业)的分类的理由。有人认为可以把“民族工业”改称为“本国工业”。如果这两个用语含义并无本质差别,当然互换使用也无大妨(有时,使用“本国工业”确实比“民族工业”更符合修辞的要求),不过,在大多数场合中,“民族工业”恐怕是一个比“本国工业”更为大多数人所接受的概念。

第四,香港、澳门和台湾问题确实会给确定我国民族工业的外延(范围)带来一些复杂的情况,尤其是可能会对与民族工业和非民族工业的划分有关的政策设计(例如,对外资企业的政策待遇是否适用于港、澳、台企业)提出一些特殊的问题。但是,这类问题并不会改变“民族工业”概念的本质,而只是对“民族工业”的内涵和外延的定义注入了一些需要特别考虑的因素,换句话说,“一国两制”对“民族工业”概念的影响只是“技术性的”,而不是实质性的。

第五,外国资本和外资企业确实为我国的经济繁荣和经济发展作出了贡献,但这并不能成为抹煞民族工业与非民族工业之间差别的理由。贡献是一回事,资本及企业的性质又是一回事。使民族工业和非民族工业都能为我国的经济繁荣和经济发展作出贡献,正是我国政策的成功之处,但如果因此而抹煞民族工业和非民族工业的区别,则是任何一个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不可容忍的大错。其实,当代极少见有哪个国家的法律、政府和民众会在这一问题上麻木不仁,掉以轻心。

第六,经济学中的概念之争往往反映了某种实际的利益关系、利益要求或利益主张,一些人希望取消“民族工业”概念恐怕是为了反映这样的一些利益要求和政策主张:希望中国政府不要实行保护民族工业的政策;希望不要限制外国资本的进入,尤其不要限制中外合资时外方控股的要求;不要因为特别关注民族工业影响了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不要让民族情绪影响消费者在市场上的选择偏好;不要限制外国产品(或外商控股的中外合资企业的产品)在中国市场上的占有率。这些利益要求和政策主张并非完全没有合理因素,但是,其基本倾向是试图削弱中国民族工业的国际竞争意识,削弱中国民众对民族工业国际竞争力和国际竞争态势的关注。因此,考虑到我国仍然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即使是从政策或政策意义上说,取消“民族工业”概念也是十分不可取的。

显然,区分民族工业与非民族工业的关键是确定企业的“国籍”。有人认为,在国际分工高度发达的今天,有些跨国公司已成为国际企业,企业的国籍已没有意义。如果真是这样话,国际竞争也就失去了意义。但是,实际情况并非如此。许多研究文献都说明,世界上真正可以称为“无国籍公司”(company without country)的企业是极少的〔1〕,绝大多数跨国公司都有自己的母国基地(Home base)〔2〕。所以,世界上没有哪个国家会忽视本国的民族企业与外国企业,或民族产业与外国产业间的区别〔3〕。

以怎样的标准来确定一家企业是属于民族产业还是外国产业呢?基本的原则有两条:第一,企业所有权的归属;第二,技术控制权的归属。按第一条原则,由本国个人、法人或政府所有或控股的企业属于民族产业,由外国个人、法人或政府所有或控股的企业属于外国产业。按第二条原则,无论企业的所有权结构怎样,如果(核心)技术是由本国控制,该企业就属于本国的民族产业;反之,如果(核心)技术是由外国控制,企业就属于外国产业。例如,无论生产企业的所有权结构如何,可口可乐及其生产企业都不属于我国的民族产业(即使某些罐装厂由中方控股),因为,可口可乐的核心技术(配方)是由美国公司所控制的。

尽管由于世界经济的国际化趋势越来越强,产权结构越来越复杂,而国际竞争中的技术因素越来越具有决定性意义,所以,上述第二条原则会变得越来越重要。但是,在我国目前的情况下(实际上对当代的大多数国家的大多数企业来说都是如此),上述第一条原则更具有可行的经济分析意义。当然,即使以第一条原则为主,也不应该忽视第二条原则。所以,我们可以定义:由中国个人、法人或政府所有或者控股的企业,以中国技术人员可以掌握的设备和技术所生产的、生产和销售零部件达到一定的国产化率、通常标有中国的品牌商标的产品的企业,在严格意义上属于民族工业。这一定义不排除出现民族工业与非民族工业相互交织、渗透甚至发生性质转变等复杂情况的可能性〔4〕。

二、支持民族工业的发展是政府、企业、国民共同的责任

世界各国的历史经验表明,没有一个不发展市场经济和不实行对外开放的国家能够实现现代化,但在搞了市场经济和实行了对外开放的国家中,至今也只有为数不多的一些国家(或地区)实现了工业化和现代化。一个国家如果不能在国际竞争中使自己的民族工业得以发展和不断壮大,即使实行了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也不能实现经济和社会现代化,而是时时会面临被世界进步所淘汰的危险。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走上了开放的市场经济道路,取得了令世界震惊的成绩。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极大地促进了中国工业的发展,同时,开放的市场条件下激烈的国际竞争也使中国的民族工业面临越来越大的压力,如何在进一步扩大开放中发展民族工业,成为决定中国经济发展前途命运的问题。中国是世界上少数对外商投资采取最宽容政策的国家之一,中国允许外商投资的领域非常宽,除少数特殊产业之外,对中外合资企业外商拥有的股权份额不设上限,而且允许和鼓励外商在中国建立独资企业,这表明了中国对外开放和引进外资的决心,同时,也必然会使自己的民族工业面临更大的国际竞争压力。所以,在对外开放中发展民族工业将成为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一个特别重要的长期战略问题。

自60年代到70年代,全球产业竞争处于比较宽松的时期,一些国家和地区,例如亚洲四小龙,当时参与国际竞争的压力较小。而我国真正参与国际产业竞争是从80年代开始,此时的全球产业竞争形势已经大为改变,国际竞争变得空前激烈,因此,我国产业面临的国际竞争压力非常大,产品生命周期大为缩短,历史留给我国产业发展的时间十分有限,因而我国产业国际竞争的发展,表现出具有阶段演变较快推进的显著特点。

80年代以前,我国产业参加国际竞争首先主要是从使国产工业品进入国外市场开始的。依靠的主要是在资源竞争上的比较优势,即以国内廉价的劳动力、土地和原材料,生产具有价格竞争力的工业品,通过对外贸易,打入国外市场。80年代后期以来,情况开始迅速地发生变化。首先,我国经济的日益开放,使得国外的企业也可以利用我国要素市场上的廉价资源。其次,其它发展中国家也在逐步实行经济开放,那里也会有廉价资源的供给,同我国形成竞争态势。第三,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人均国民收入的不断提高,我国的要素(资源)价格不断上涨。总之,我国民族产业在资源竞争中的优势正在逐步减弱。这实际上是几乎所有的发展中国家都经历过或必将会经历的历史过程,即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导致低价资源优势的丧失。

从90年代起,如何增强工业品的产销竞争力开始成为我国不少产业参与国际竞争的主要课题。当然,这并不排除另一些产业仍可以继续利用国内廉价资源的有利因素。但是,对于越来越多的已形成庞大生产能力的制造业,仅仅依靠资源价格的低廉已越来越不够了。尽快形成大规模的生产能力,并使国产工业品在价格性能比上接近和优于外国产品,成为我国一些产业进一步发展的关键所在。在这方面比较有代表性的是,一些国产家用电器在国内市场由劣势转变为优势,直到进入国外市场,并在开放的本国市场上同外国产品进行产销能力的较量。当前,在产销竞争中,我国企业与外国企业之间展开了异常激烈的市场争夺战。尤其是随着我国市场的扩大开放,为争夺我国市场的占有份额,中、外企业间的国际竞争达到了白热化的程度。

近年来,我国产业面临的国际竞争形势的另一个突出现象是:外国资本大举进入,形成与我国民族工业之间的资本竞争态势。外国资本以收购、兼并、在与我国企业合资中获取控股地位等方式,将一些民族工业企业转变为外资(或外商控股的)企业。在有些过去完全是由我国民族工业占据国内市场的行业中,外国资本已形成很大的竞争优势,有的甚至已居主导地位。以资本实力上的竞争优势对我国民族工业展开攻势,争市场份额,以至形成使其产品(包括由其控股的中外合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大范围占领我国市场的态势,已成为一些外国大公司进入我国市场所采取的一种引人注目的竞争战略。我国民族工业企业在这方面的竞争劣势正越来越突出地显现出来。在外国大资本强大的攻势之下,不仅我国的许多弱势产业面临生存危机,而且一些具有一定竞争优势的民族产业也正面临外国资本“兵临城下”的威胁。

从根本上说,发展民族工业必须走扩大开放和参加国际分工、国际竞争的道路,但不等于说不需要国家对民族工业的支持。在今天这个国际竞争日趋激烈的世界上,实际上各国政府都在介入国际经济竞争,都在以不同的方式帮助本国企业,尽可能为本国企业在国际竞争中取胜提供有利的条件。

过去,一国政府帮助本国企业的最常用的手段之一,就是实行保护政策。传统的保护主义政策的主要意图是对外国产品进入本国市场或外国竞争对手进入本国产业设置障碍(或壁垒)。这种政策今天在一定范围内还可以使用,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幼稚产业”以及(包括发达国家在内的)某些特殊行业(例如纺织品),有理由实行保护政策,当然,尽管如此,保护也是有限度的和有时限的。但是,从世界范围看,实行自由贸易、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原则,已成为国际公认的方向,保护主义至少在原则上被认为是不合潮流的和无利于国际经济发展的。所以,即使需要保护,也只能是权宜之计。

有趣的是,与保护政策相伴的往往是优惠政策,即为了吸引外资或发展对外贸易而向国外合作伙伴提供各种特别有利的条件,因而使外商能够享受比本国企业还要优越的待遇,人称“超国民待遇”。这种保护和优惠并存的现象正是我国80年代以来对外经济政策的显著特点之一。这样的政策曾经起过重要的积极作用,但正在走到它的历史终点。新的不可逆转的趋势是:保护政策和优惠政策都将日趋减弱,创造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将成为我国对外经济政策的最主要内容之一。

不过,自由贸易也好,市场准入、国民待遇也好,“世界大同”毕竟还不是今天的事实。所以,任何国家的政府都一定会更关心本国企业和本国产业的发展,有责任给本国企业和产业的发展以更多的“关照”。所以,实行对外开放是一回事,实行扶持、发展本国民族工业的政策又是一回事,两者都不构成否定对方的理由。

遗憾的是,人们往往有意无意地将扩大对外开放政策和发展民族工业的政策视为对立的东西。好像一说要实行对外开放就再不能说发展民族工业,更不能说保护民族工业,否则就会被斥为“保守”或“反对对外开放”。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由于缺乏经验,或者制度不完善,也不排除某些人为了个人的私利,在与外商的交易中,发生了不少有损我国民族工业和国家利益的事情。有些事情外商可以做,却不允许我们自己的企业做;不少采购项目,有意排除本国供应的可能,即使本国企业可以供给,也非要买外国的不可;特别是在有些涉及企业产权(包括无形资产,例如产品商标)转让的交易中,我国企业“上当”“吃亏”所受的损失和伤害,是十分痛心的。有人甚至大声惊呼:“中国民族工业是否到了‘最危险的时候’?”“外资大肆抢占××市场,我国企业可能‘全军覆没’!”“中国会不会沦为‘殖民地经济’?”

当然,我们不能因看到一些触目惊心的案例,就对全局的判断失去客观性。改革开放以来,从总体上看,我国民族工业的实力是不断增强的,民族工业是我国经济的主体这一事实并没有改变。

由于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经济实力与发达国家还有很大的差距,一些需要高投入、高技术的行业以及一些积几十年艰苦经营才能占有较大市场份额的行业,我国企业在短期内不可能有与外国大公司一争雌雄的实力。所以,在国际竞争中失利或暂居弱势是可以预料的。但是,另一方面也应该看到,现在,在越来越多的行业中,我国已开始有可以与外国公司进行较量的企业,这些企业将成为我国民族工业的脊梁。政府的责任是,要为这些作为民族工业脊梁的企业提供更有利的条件,并且,创造能够出现越来越多能成为民族工业脊梁的大型企业的制度和政策环境。

总之,政府为民族工业的昌盛培置沃土,企业为民族工业的发达竭尽全力,每一个中国人都为发展民族工业投入一份热情,中国的民族工业就一定会有辉煌的未来。而在发展民族工业的过程中,坚持进一步对外开放是绝对不可动摇的基本国策。通过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促进民族工业在更高的水平上得以发展、壮大,成为具有强大国际竞争力的产业群体,是我国实现经济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三、保护和开放都不应导致破坏有效竞争的局面

如前所述,在一定时期、一定领域,对民族工业实行一定的保护政策是必要的,也是符合国际通行的规则的。问题是,各国工业发展的无数事实告诉我们:保护政策也是要付出代价的,这种代价不仅表现为经济学可以证明的经济福利损失(总收入和消费者剩余的减少),而且,更为严重的是,不适当的保护会使受保护的产业缺乏国际竞争力,因而长期的甚至永远的不能成长为具有较强实力和发展前途的产业。换句话说,不适当的保护某一产业,有可能反而使这一产业发展不起来。

那么,适当保护和不适当保护的界限是什么呢?从本质上说,使民族工业完全回避国际竞争的政策是不适当的保护;而为民族工业企业创造能同强大的外国公司进行较公平(较平等)竞争的环境政策是适当的保护。也就是说,保护民族工业绝不是不实行对外开放,绝不是回避国际竞争,而是要使民族工业在非常弱小的时候能够在一种比较完全一些的环境中参与国际竞争,而不至于因为被投入根本无力抗衡的竞争旋涡而丧失生存的机会。

产业安全(经济安全)是任何国家都不会忽视也绝不能忽视的问题,不仅发展中国家这样,发达国家也是这样。世界上极少有对自己的民族工业完全不设防的国家。即使像美国这样的工业发达国家,也对纺织业等可能因受到冲击而危及其经济安全的产业实行保护政策,更不用说像日本那样具有强烈的民族工业保护意识的工业发达国家了。工业发达国家尚且如此,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我国当然更不能忽视民族工业的安全问题。如果面对过于强大的外国资本的竞争或进入,我国的民族工业有可能遭受灭顶之灾的危险时候,实行一定限度的保护政策是绝对必要的。不过,特别要注意的是,对外实行一定的保护,不应同时造成消除国内竞争的局面,而且,一旦民族工业具有了一定的国际竞争力,保护政策必须及时放松或取消。

总之,保护政策在本质上是创造有效竞争,而不是消除竞争。同样,对外开放也是要形成一种有效竞争的局面(这一点也许比“利用”外资和“引进”技术更具有长远的重要意义)。因此,如果外国商品或外国资本的进入有可能造成对我国市场的垄断,破坏产业发展的有效竞争局面,也是不能允许的。可见,保护和开放,从表面上看是对立的,但在实质上却是一致的:根本的目的都是促进民族工业的发展和经济的进步,都是要创造使民族经济得以发展、壮大的有效竞争的市场条件。

问题的关键是,尽管在主观上我们希望通过实行一定的保护政策和对外开放政策来创造有效竞争的条件,但在现实中,不仅是不适当的保护政策和开放政策会破坏有效竞争的市场,而且,即使是适当的保护政策和开放政策也可能有某些负面作用(世界上几乎没有哪种经济政策是没有副作用的):保护总会影响竞争的充分展开,开放则会使民族企业面临在国际竞争中失利而被淘汰的危险。我们只能要求保护政策和开放政策最大限度地发挥其促进民族工业发展的有效性,而不能奢望完全避免有可能发生的某些副作用。当然,为了最大限度地发挥保护政策和开放政策的有效性而尽可能减少其不利的负面影响,精心的政策设计和谨慎的政策运作是极其重要的。

四、发展民族工业的根本是提高国际竞争力

一个半世纪以前,西方国家的工业品无法大规模进入贫穷落后、封闭的中国,列强们企图以鸦片和炮舰打开中国市场的大门,于是,演变出一部苦难和悲壮的中国近代史。今天,中国不再贫穷落后,也不再闭关锁国。中国怀着强烈的自信心,大开国门。中国要到外国市场上去争一块地盘,也欢迎外国公司到我国市场来一争高低。

值得注意的是,我国实行对外开放的时机晚于一些新兴工业化国家(或地区),可以说是错过了六七十年代国际竞争形势比较宽松的时期。当我国工业大规模发展和进入国际市场的时候,世界经济的竞争态势已经是今非昔比了。

现在,世界上的一些主要工业生产国的政府也被越来越多、越来越深地卷入了工业竞争,战略性贸易政策成为各政府支援本国企业的手段;政府之间就贸易政策进行的“讨价还价”本身也成为国际竞争的组成部分。例如,西方国家在有关中国恢复“关贸”缔约国地位和进入世界贸易组织问题上所表现出的态度,绝不只是对“自由贸易”原则的信仰,而在很大程度上是出于对它们“国家利益”的维护。同样,我国在这一问题上也必须维护自己的国家利益。

在新的国际经济形势下,各国都以前所未有的“严阵以待”的临战态度来面对国际竞争,无论是企业还是政府,在国际竞争策略和对外经济关系的政策和战略上都表现出前所未有的敏感性。连美国也开始变得越来越“小气”和斤斤计较,无论是对中国还是对日本或西欧国家,以至一度“援助”过的台湾,都是贸易摩擦接二连三,动辄就威胁要动用“301条款”或实施什么“经济制裁”, 完全不再有往日自诩的那种“大家风度”。

我国就是在这样的国际经济形势下打开国门、迎接国际竞争的挑战的。这就要求我国的产业界必须以很大的胆略和自信勇敢地参与国际竞争,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求生存,求发展,通过赢得国际竞争来壮大自己的民族工业,促进国民经济现代化的进程。

应该看到,我国之所以敢于打开工业品的国内市场大门,重要的原因之一是,经过几十年,尤其是近十几年的建设和发展,我国的民族工业已形成了相当的实力,在我国的第一、第二、第三产业中,工业的竞争力提高最快,相对来说,工业已具备了抵御国际竞争风浪的较强能力,所以,在三个产业中,我国工业品市场率先对外开放。

从80年代以来,我国多次大幅度降低了工业品的进口关税,各种非关税壁垒也大大减少,对外商投资企业的产品在我国国内市场上销售的限制也不断减弱。现在,我国工业品的国内市场实际上已成为国际市场的一个组成部分。除少数产品之外,我国市场上的工业品价格(包括我国产品的价格)与国际市场价格迅速接近。最近,我国已宣布,将逐步对外商实现国民待遇原则,让外商与我国企业进行平等的市场竞争。这一切都表明,我国对国产工业品的市场竞争力已有了较强的信心。

从外贸产品的结构看,工业制成品的比重大大提高。工业制成品出口额占商品出口总额的比重从1980年的49.7%提高到1995年的85.6%。90年代以来,进出口贸易的收支平衡状况良好。这表明,我国工业品的出口竞争力有了明显的提高。工业竞争力的提高,为我国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创造了条件。

中国的民族工业有了一定的实力,可以到国际竞争的舞台上与外国同行较量一番。但是,我国毕竟是一个发展中国家,我国现代工业的发展历史很短,总体水平同工业化国家有很大的差距。所以,我们无法否认,在国际竞争中,我国的民族工业企业同外国大公司还不是同一量级的对手。我国民族工业企业与国外竞争对手之间的强弱差距,可以从中国最大500家企业与世界最大500家企业的对比中获得明显的印象:1994年,我国最大的500家工业企业销售收入总和是12986.1亿元,折合1527.77亿美元,还不到美国通用汽车公司一家的年销售收入(1549.51亿美元)。这种明显的强弱差距使我们不可避免地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要处于不平等竞争地位。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扩大开放,民族经济与外国经济之间的关系变得越来越复杂。特别是随着中外合资和中外合作企业的大量出现和迅速发展,民族工业同国际资本呈现相互渗透之势。从我国十几年来的经济发展的实践看,民族工业同国际资本的合作与合资是有利于民族工业国际竞争力的提高的。这十几年来发展起来的许多产业部门都从国际合作中获得非常明显的裨益。例如,我们家电产业之所以能在短短十几年的时间内从无到有,由弱变强,积累起相当的实力,其中一些产品的产量已居世界前列,就是因为较好地贯彻了引进国外技术以及中外合资、合作生产的经济开放政策。

与世界许多国家尤其是大多数发展中国家一样,我国将利用外资作为发展经济的一种有效的途径。实行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利用外资方面取得了令人振奋的成绩,随着对外开放的进一步扩大和我国投资环境的不断改善,将有越来越多的外国资本进入我国。外资的进入,带来了资金、技术、管理经验,使我国工业进一步接近国际市场,同时也扩大了就业,增加了我国员工和政府的收入(税收)。引进外资的多少甚至成为改革开放成就的重要标志之一。

不过,外国资本同我国合资、合作生产,或者向我国输出技术,其主观目的绝不是为了“帮助”我们发展民族工业,而是为了使他们自己能获得更多、更长久的利润。一方面,他们希望通过转让技术以及从与我国企业进行合资、合作生产中取得收益;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使其产品占据我国的市场。所以,在国际经济合作中,合作各方从来不会停止相互间的竞争。外国资本决不会把最先进或最有市场前景的技术转让给我国的企业。而且,建立合资企业,正在成为外国资本同我国民族工业展开竞争,大量挤占我国国内市场的一种战略手段。有些产业,我国民族工业原先在国内市场占据优势,近年来,外资通过合资方式,对我国民族工业实施强大攻势,已经使我国民族工业明显屈居劣势。

在80年代以前,我国利用外资的形式以对外借款为主,90年代以来,外商直接投资成为主要形式,1990年以前的大多数年份,外商直接投资占利用外资的比重不超过40%,而1993年以来,这一比重每年都超过70%。这意味着,在通过大量引进外资促进我国经济发展的同时,民族工业与外资之间在资本实力方面的国际竞争也将日趋激烈。

正是国际资本进入我国,同我国民族工业形成竞争态势这一事实表明:一方面,对外开放是发展我国民族工业,实现工业化和工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除此之外,绝没有第二条道路。另一方面,对外开放的道路绝不是一条铺满鲜花的平坦大道,实行对外开放就是参加国际竞争,就是要到国际市场上去拚搏,所以,增强民族工业国际竞争力将成为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世纪性战略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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