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站移民迁建项目结算审查的组织管理论文_向伦华

水电站移民迁建项目结算审查的组织管理论文_向伦华

摘要:本文以向家坝水电站绥江县城集镇迁建建设项目为对象,以《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审规程》(CECA/GC3-2010)为依据,就事业单位如何组织社会中介机构参与工程结算审查工作,如何确保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提出一些初浅探讨。

关键词:移民项目;结算审查;组织管理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办〔2012〕4814号、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函)云建标函〔2012〕408号、昭通市人民政府昭政函〔2012〕79号等文件精神,2012年10月19日,绥江县移民开发局与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程造价审查办公室(以下简称造价办)签订了关于对向家坝水电站绥江县城集镇迁建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结算造价审查的协议书,造价办负责组织对绥江县城集镇移民迁建项目工程结算进行审查。本文就事业单位如何组织社会中介机构参与工程结算审查工作,如何确保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提出一些初浅探讨。

1.项目背景

2006年7月,《金沙江向家坝水电站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规划设计报告》通过国家审查。2006年11月,向家坝水电站经国务院核准并正式开工建设,2012年10月蓄水发电,2015年工程全面竣工。2004年9月,四川省宜宾市宜宾县、云南省昭通市水富县、绥江县启动向家坝水电站枢纽工程建设区移民安置工作,至2007年底,陆续完成了枢纽工程建设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特别是2008年以后库区物价高位运行,库区移民安置工作难度较大,为有效推动库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按照有关各方的协商意见,2008年9月和2010年2月,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分别编制了《金沙江向家坝水电站移民安置实施阶段四川库区个人财产和农村移民安置补偿补助临控标准专题报告》和《金沙江向家坝水电站移民安置实施阶段云南库区个人财产和农村移民安置补偿补助临控标准专题报告》并通过了审查,四川省扶贫和移民工作局、云南省移民开发局批复了向家坝库区移民房屋、附属设施、零星果木、搬迁补助等补偿补助临控标准。临控标准出台后,地方政府不断反映移民房屋补偿单价偏低,直接影响了移民搬迁安置工作进度。为保证库区移民工作的顺利推进,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与有关方面协商后,委托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开展库区移民房屋补偿单价测算专题报告的编制工作。2010年11月,编制完成了《金沙江向家坝水电站库区移民房屋补偿单价分析测算专题报告》。

由于向家坝移民安置工作时间跨度长,在移民安置实施过程中,为满足四川、云南两省移民局预拨移民资金的需要,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研究向家坝水电站移民工作会议纪要》(川府阅〔2012〕18号)“妥善解决城集镇移民安置房建设中的资金缺口问题”和云南省移民局《关于对向家坝水电站云南库区城集镇迁建缺口资金进行测算的函》的要求,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对屏山县和绥江县移民房屋建设、隔热保温、白蚁防治、基础超深等项目补偿补助费用进行了分析测算,并提出了《关于提供四川库区屏山县移民补偿费用预拨资金测算的函》(中南向移设代函〔2012〕4号)、《关于提供向家坝水电站云南库区绥江县城集镇移民房屋补偿预拨资金测算的函》(中南向移云设代函〔2012〕21号)。基于以上要求,昭通市人民政府向云南省人民政府来文请示,对向家坝水电站绥江县城集镇迁建实际造价进行测算(昭政请〔2012〕第65号),昭通市政府提出:“为了科学、准确地测算各方都能够予以认可的造价标准和缺口资金,必须请权威机构进行测算。特恳请省人民政府安排省住建厅牵头对向家坝水电站绥江县城、集镇迁建实际造价进行测算…”。为及时拿出我省测算的造价标准,为协商解决资金缺口问题提供依据,2012年8月15日,刘平副省长、高峰副省长批示同意拟办意见(办〔2012〕4814号):“请省住建厅商昭通市政府和三峡集团公司,参照四川省的做法,委托一家中介机构,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向家坝水电站绥江县城、集镇迁建实际造价进行公正、科学测算,为解决有关资金缺口问题积极创造条件”。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办〔2012〕4814号文件批示意见,为确实抓好该项工作,2012年8月29日,我厅委派工作组与昭通市、绥江县政府、三峡集团公司及相关单位进行了工作上的对接,对该项目工程造价进行了调研,2012年9月6日,省住建厅云建标函〔2012〕408号文函告昭通市人民政府和三峡集团公司,根据调研掌握的实际情况,提出了下一步工作的工作方案、组织形式和审查方式。2012年10月31日,昭通市人民政府函复如下(昭政函〔2012〕79号):“一、同意贵厅采用结算审查的方式,对该项目工程造价进行全面审查。二、同意贵厅工程造价审查办公室指定两家具有云南省审计厅认可的社会中介机构参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资格入围中标单位,且具备甲级资格的注册工程造价咨询公司,在贵厅工程造价审查办公室的领导下开展造价审查工作。三、由绥江县人民政府负责与贵厅签订造价结算审查工作协议书,并做好造价结算审查的相关配合工作;昭通市移民局、昭通市住建局负责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1.1工程概况

绥江县城集镇移民迁建工程,云南岸工程涉及绥江一个县城、会仪、新滩、南岸三个集镇的搬迁,项目涉及安置房、公建房、场平、市政道路、电力、桥梁、绿化等,建设单位分别是绥江县人民政府、绥江县会仪镇人民政府、绥江县新滩镇人民政府、绥江县南岸镇人民政府,承包单位是云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是浙江华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由绥江县县城迁建指挥部具体组织实施。建筑面积252.47万平方米,送审造价91.12亿元,这次组织审查仅涉及云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承包部分。

 1.2工作思路

绥江县城集镇移民迁建工程结算审查工作,省政府、省住建厅高度重视,既是政治任务,又是民心工程。结算审查成果的准确与否直接关系到出资方、建设方、施工方的切身利益,同时也影响造价办的整体形象。接受审查任务后,造价办领导非常重视,把该工作列入重中之重的重点工作,成立了以主任为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工作小组,选派了两家甲级资质的造价公司,现场设立了办公室、成立了绥江县城集镇移民迁建工程竣工结算三级审核组。经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讨论和研究后,确定的工作思路是确保“三个到位”、做好“三级审核”。

(1)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三个到位”。首先要确保人员到位,保证参与结算的同志,在结算的某个时点,随叫随到,特别是造价办的领导要到位,采取轮岗形式深入现场,不脱岗,不越位,摆正位置,明确职责与分工,解决工程结算审查的困难与问题,搞好跟踪问效工作。其次是确保协调到位,保证结算审查协调沟通路径畅通。全体工程技术人员打破常规,不等不靠,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对建设、施工方提出的有争议性的问题,常规性的能解决的就解决,标准必须统一,对不能解决的问题,提出我们处理意见的建议,通过专业会商会议,以会议纪要的形式协商解决。三是确保技术到位,依法依规计量计价,保证同一地块、同一时期、同一结构单价统一、计费统一、指标统一,结算成果数据经得起论证和考验。

(2)严格审查程序,做好“三级审核”。全体审查人员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要本着对省政府、省住建厅党组、绥江县委、政府高度负责的精神,清正廉洁、用心用情、团结协作、密切配合、保证时间,工作不推诿不扯皮,严格按照《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审规程》、《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确实把绥江县城集镇迁建项目结算审查工作抓紧抓好,确保工程结算审查成果质量。按照昭政函〔2012〕79号文件精神,由造价办组织审计厅入围单位昆明华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云南金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绥江县城集镇迁建工程结算进行审查工作。具体审查程序为三级审核负责制,一级审核由承担项目的审查人员自查自检自审,二级审核由昆明华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云南金搏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负责,三级审核由造价办负责。通过“三级审核”各方无异议后,由委托单位、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审查单位四方签字盖章,然后出具审查报告。

2.组织管理

在绥江县委、县政府的关心下,在县住建局、县移民局以及绥江县移民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工作领导组、绥江县县城迁建指挥部、云南建工集团、浙江华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的配合支持下,特别是2014年2月17日绥江县城集镇移民迁建项目结算工作组成立后,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方密切配合,为搞好绥江县城集镇移民迁建项目工程结算审查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为了明确责任和义务,造价办分别与昆明华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云南金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签订了审查合同和廉政合同。为了便于工程项目参与各方沟通协调畅通和统一审查质量要求,针对该项目地块多、栋号多、专业多、点多面广、时间紧、任务重等特点,造价办专门编写了《云南省绥江县城集镇移民迁建项目结算审查工作手册》《向家坝水电站绥江县城集镇迁建工程造价审查工作详细实施方案》,建立了有效的内部组织管理和外部组织协调体系,为促进项目的审查顺利实施起到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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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进度管理

3.1为了确保完成结算审查任务,造价办领导到现场蹲点,保证人员到位,安排布署工作,督促工作进度。

3.2各工作小组成员要按照造价办的统一要求,在建设单位指定的办公场所开展工作,无故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确实有急事的,需征得造价办领导及结算工作组组长的同意。

3.3在现场的工作人员节假日、双休日不安排休息,采取“五加二,白加黑”的工作时间制度。

3.4制订审查时间实施计划,以委托方要求的完成时间倒排计划,制定《绥江县县城集镇工程结算审查时间实施计划》,明确各小组承担项目的计划开始时间和计划完成时间。

3.5适时检查计划落实情况,由造价办现场蹲点领导检查各小组落实实施计划情况,发现时间滞后,找出原因及时纠偏,确保计划落实到实处。

3.6为提高工作效率,审查成果征求意见发出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在5至10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相对集中的问题,以便造价办安排人员逐一解答和落实问题,提出和落实问题要一次到位,以免重复工作。

4.质量管理

为了保证工程造价审查质量,按照《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审规程》《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绥江县移民工程结算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要求,依据施工合同,结合工程实际和历史背景,遵循合法、独立、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主要抓好和完成了以下工作:

4.1制定质量评定标准

(1)审查成果文件的格式应符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成果文件的组成和要求”的相关规定。

(2)工程结算的审查程序、审查依据、审查原则、审查方法应符合《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审规程》的有关规定。

(3)委托单位、建设单位、承包单位认可竣工结算审查成果文件,并在成果文件上签字并盖章的,竣工结算审查成果文件质量评定为合格。

(4)在相同口径下,同一成果文件,竣工结算审查结果综合误差率应小于3%。

4.2基础资料收集整理

(1)审查工程结算手续的完备性、资料内容的完整性,对不符合要求的退回移交单位,限时补正。

(2)审查计价依据及资料与工程结算的相关性、有效性。

(3)收集项目的施工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主要材料设备采购合同及相关文件。

(4)收集竣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工程状况,以及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和工程索赔情况等。

(5)收集与工程相关的工程计价依据及相关计价文件。

4.3统一计量计价标准

(1)依据施工合同,结合昭通、绥江属地价格,统一各地块各栋号材料价格,所有材料的价格都要有主要材料价格来源依据和支撑依据。

(2)编制了内墙及天棚面层腻子粉乳胶漆综合单价的组价。

(3)因缺项把四川省部分定额子目换算成云南省定额子目,完成了旋挖桩子目32个、外墙内保温、外保温子目各1个,单位计价表的编制为结算的审查提供了计价依据。

(4)统一标准和争议问题的处理,形成了两个会议纪要,这两个纪要的落地为结算的审查提供了技术依据。一是2014年6月18日,绥江县移民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工作领导组第一次会议纪要,具体解决了:关于合同中已明确需调整事项的处理意见;关于工程签证的处理意见;关于部分单价的处理意见;关于大型机械进退场费的计算问题;关于计价依据变更问题的处理意见;其他问题的处理意见。二是2015年4月8日,绥江县移民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工作领导组第二次会议纪要,具体解决了:关于停建客运站已制作钢结构材料的问题;关于安装材料价格的问题;关于石方破碎定额的问题;关于场平工程项目的挡墙混凝土泵送费用的问题;关于赶工措施费的问题。

(5)各方不能形成统一意见的问题,联函致省住建厅标准定额处,2014年12月2日,回复《关于绥江移民工程结算相关问题的回复》1份。

4.4统一成果文件格式

(1)统一成果的内容和相关表式。

(2)统一审查说明的内容和格式。

(3)统一审查报告的内容和格式。

5.档案管理

5.1工程结算审查有关的成果文件、工作过程文件、使用和移交的其他文件清单、重要会议纪要等,收集齐全,立卷归档。

5.2归档的成果文件包括纸质原件和电子文件,其他文件及依据可为纸质原件、复印件或电子文件。

5.3归档的文件保存期,成果文件应为10年,过程文件和相关移交清单、会议纪要等应为5年。

6.审查情况

绥江县城集镇移民迁建工程结算,出具审查报告166个,结算送审金额为911249.17万元,审定金额为720304.82万元,审减金额为190944.35万元,总核减率20.95%。成绩显著、效果明显,得到了委托单位的肯定。上述成果已通过政府审计,误差均在国家规定允许的范围内。

7.结语

事业单位组织社会中介机构参与工程结算审查工作,领导重视是关键,建立制度是手段,成果准确是目的。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各级领导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的项目管理机构,明确项目组织形式,建立相应的内控制度,沟通联系畅通、机构高效运行,为工程结算审查提供组织保障和制度保障;二是建立双责制度。即廉政制度和签署制度。为加强工程造价审查中的廉政建设,建立与相关单位签订审查廉政合同,加强廉政教育,开展廉政谈话,层层传导压实纪律的审核廉政制度;为能够对工程造价审查中各环节具有可追溯性,建立实行审查人、审核人和审定人分别署名盖章确认的审核签署制度,双责制度的建立确保人员安全和成果准确;三是严格审查制度。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审查实施方案,做好工作计划和工作组织,对标对表,注重落实,认真开展现场调研,以施工合同为依据,遵循合法、独立、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审查;四是核定临时定额。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建立临时定额管理机制,开展临时定额的核对工作,为工程计价提供技术支持,有利于全面、准确、客观、公正地反映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实际情况。

[参考文献]

[1]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审规程CECA/GC 3-2010.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10

[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 7-2012. 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12

论文作者:向伦华

论文发表刊物:《城镇建设》2020年2期

论文发表时间:202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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