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汉语语法的“标准”--兼评邢福义的“中心分句论”_汉语语法论文

评汉语语法的“标准”--兼评邢福义的“中心分句论”_汉语语法论文

汉语语法“本位”论评——兼评邢福义“小句中枢说”,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汉语论文,本位论文,中枢论文,语法论文,论评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Abstract The ideas of "basic unit" in grammatical studies proposedin the history of Chinese grammar are summarized into five categories:word unit,element unit,phrase unit,character unit,and minimal sentenceunit.The author holds such a view that the development of the ideaof "basic unit" indicates two major turns in the history of Chinesegrammatical studies—syntactic and suprasyntactic.This development alsoshows a tendency of emphasizing the characteristics of Chinese grammar.All the five theories are evaluated,with the "minimal core theory"being described as "uniquely superior".

《马氏文通》问世近百年来,汉语语法研究不仅在挖掘和描写语法事实、揭示和解释语法规律等方面倾注了大量精力,而且也在不断地探索适合于汉语语法的研究方法和理论。寻找汉语语法的“本位”或“中枢”,就是探索适合于汉语语法的研究方法和理论的一种重要体现。

本文从学术发展史的角度,对汉语语法学史上提出或表现出的一些“本位”观念、特别是对最近提出的“小句中枢”说进行分析评论,希望以此对认识汉语语法研究的发展趋势有些许裨益。

一 语法学史上的五种“本位”观

在汉语语法学史上,表现出来的汉语语法本位观念和明确提出的汉语语法本位学说,影响较大的有如下五种:A、马建忠的“词类本位”;B、黎锦熙的“句成分本位”;C、朱德熙的“词组本位”;D、徐通锵的“字本位”;E、邢福义的“小句中枢”。

1.1马建忠的“词类本位”

1898年《马氏文通》的问世,标志着中国语法学诞生。《马氏文通》并没有声明它的语法本位观念,说它是“词类本位”,乃后人对其语法体系的一种认识。《马氏文通》以词类(字类)为纲来建立它的语法系统,洋洋十卷大作,除《正名》一卷外,八卷讲“字”,一卷论“句读”。当然,篇幅的多少还只是其本位观念的表象,但从本质上看,《马氏文通》也是通过对词类的详细论述来讨论句读的。论句读是其目的,但词类是其观察、研究语法的起始点,是其语法体系的本位所在。正如《马氏文通·例言》所说:“是书本旨,专论句读,而句读集字所成者也。惟字之在句读也必有其所,而字字相配必从其类,类别而后进论夫句读焉。”

传统上语法分为词法和句法两部分。对于形态发达的语言来说,词法(特别是构形法)控制着句法,把词类作为语法本位显然有较多的合理性。但是,形态不发达的语言不是词法控制句法,而是句法控制词法,所以对于形态不发达的语言来说,“词”显然不是或不宜作为语法的本位。《马氏文遥》开创了汉语语法学,“导后人以先路”,功不可没,但是它从西洋语法“葛郎玛”中所借引来的“词类本位”观念,显然不大适合汉语这种非形态语言。

1.2黎锦熙的“句成分本位”

1924年,黎锦熙的大著《新著国语文法》出版。《新著国语文法》是以J.C.Nesfield的《英语语法》(English Grammar Series)为蓝本、以“句成分本位”观念为指导建立的一个旨在描写白话文的语法体系。黎锦熙明确提出要打破“词类本位”的文法,倡导“句本位”文法。他不仅以《“句本位”的文法和图解法》作《引论》的标题,而且在《引论》中开言便说:“诸君知道近来研习文法的新潮么?简单说,就可叫做“句本位”的文法。”并且在1951年的《今序》中称“《新著国语文法》的优点就在于把“句本位”做中心,把组成句子的六种成分做出发的重点”。

《新著国语文法》虽然用“句本位”作为其“语法思想的标语”[①],但仔细推敲,它所谓的“句”并不是句子,而是句法。《新著国语文法》“特重句法”,以句法结构为视点进行语法分析。句子成分在其语法系统中具有特殊的地位,一个句子首先要分析出若干句子成分,然后根据句子成分来确定词类,“以句辨品”。因此准确地说,它应是“句成分本位”。

在形态较为发达的语言中,句子成分同词类大致说来是一一对应的,把词类辨别清楚了。句法的问题也就大致解决了;反过来,把句子成分划分好了,词类的问题也就没有太大问题了。因此,句成分本位和词类本位一样,比较适宜于处理形态较为发达的语法现象。但是,汉语的形态很不发达,句子成分同词类不是一一对应的关系,而是交叉关系,或如陆俭明(1993)所说的“一对多”的对应关系。因此,以句子成分为本位难以较好解决词类问题,“离句无品”这种句成分本位的必然产物多为人诟病,便是明证。

1.3朱德熙的“词组本位”

朱德熙虽然在1985年发表的《语法答问》中才正式提出“词组本位”,但是在其前的一些著述中已进行了较多的理论阐述和实践。1982年,朱德熙发表了《语法分析和语法体系》,明确反对把一切句法结构的分析都附丽在句子模型上进行的“句本位”语法观,指出“汉语的句子的构造原则跟词组的构造原则基本一致”,“句子不过是独立的词组”,“把各类词组的结构都足够详细地描写清楚了,那么句子的结构实际上也就描写清楚了”,因此,“有可能在词组的基础上来描写句法”。同年,很富影响力的《语法讲义》出版。《语法讲义》是以“词组本位”的观念为指导建立的一个有特色有影响的语法体系。

“词组本位”同句成分本位一样,也是把语法研究的本位放在句法中。但是,与黎锦熙不同的是,它把本位定在词组的句法结构上,而不是句子成分上。这种处理比较适合汉语的词类与句法成分不是简单的一一时应这一特点,克服了“词无定类”、过多的“词类转化”等弊端,对汉语语法的研究,对揭示汉语的语法特点,都具有重要价值,而且至今仍在发生着重大作用。

1.4徐通锵的“字本位”

徐通锵的“字本位”早在1991年发表的《语义句法刍议》中已见端倪,但真正张帜则是1994年连续在《世界汉语教学》发表的《“字”和汉语的句法结构》和《“字”和汉语研究的方法论》两篇大块论文。

徐通锵认为:汉语是以“字”为基本结构单位、以临摹性(Iconisity)原则为编码基础、可以用“话题—说明”(Topic-Comment)进行结构框架的分析或表述的“语义型语言”,印欧语是以词为基本结构单位、以“主语—谓语”为结构框架的“语法型语言”,两种语言很不相同。从马建忠到朱德熙,都是在用“印欧语的眼光”来看待汉语,因而其语法体系很难解决汉语的问题。“字”,是“一个音节·一个概念”的对应物,是最小的句法单位,具有“结构简明、语法功能模糊、表义性突出”等特点。“字”通过结合构成字组,或为“固定字组”,或为读为句。从徐通锵对“临摹性原则”的肯定和较多引用戴浩一的时间顺序原则等来看,“字本位”不但受到中国古代语言研究和赵元任后期学术观点的影响,而且也从当代的功能语法那里受到启发。

1.5邢福义的“小句中枢”

在1994年华中师范大学语言学研究所的一次学术报告会上,邢福义提出了“小句中枢”说,1995年他在《小句中枢说》一文中对这一主张作了全面的阐述,并在1996年由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汉语语法学》中实践了这一观念。《汉语语法学》近40万字,专为纪念《马氏文通》问世100周年而作。作者在《导言》中明确指出“本书的语法系统,是‘小句中枢’语法系统”。

小句中枢说认为小句处于汉语语法系统的中枢地位:小句所具备的语法因素最为齐全,小句跟其他语法实体都有直接联系;小句能控制和约束其他语法实体,因而成为其他语法实体所从属所依托的核心,并由此产生了小句成活律、小句包容律和小句联结律等“小句三律”。

“中枢”也许与“本位”的含义有所不同,但也有相近、相通乃至相同之处,因此,不妨也看作是一种“本位”说。“小句中枢说”是在对汉语语法的深入考察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并且有着篇章语言学的背景,而且也特别明显受到了结合语用、语义研究语法的当代学术思潮的影响。

二 从“句法转折”到“超句法转折”

2.1从词法到句法到超句法

传统的语法只有“词法”和“句法”两部分。随着篇章语法、话语分析等语言学科的兴起,超句法的问题被逐渐提了出来。

黎锦熙由马建忠的“词类本位”转变为“句成分本位”,开始了汉语语法研究史上第一次重要转折——“句法转折”。但是这一转折的最后完成,则是以朱德熙“词组本位”的提出为标志。词组本位虽然与句成分本位在语法观念、研究方法和对汉语的适用程度等方面有很大的不同,但是,从总体上看其研究基点和研究视野仍囿于句法领域。黎锦熙所进行的句法转折是在西洋语法的背景下进行的,而且没有解决好汉语语法的词类和句成分之间的关系,而这一重要问题则由词组本位较好地进行了处理。所以说词组本位是句法转折最后完成的标志。

邢福义的“小句中枢”是在包括句法和“超句法”的宏观语法视野中提出的。小句包括单句和跟单句相当或基本相当的分句,小句这种最小的具有表述性和独立性的语法单位,既是句法中的最高一级单位,又是“超句法”的最基本单位。从理论上看,词组、词、语素和句子语气等句法单位,可以通过对小句的切分或再切分得到;复句、句群等超句法单位,可以通过小句的串联得到。

以前的“本位”都不能解决超句法的问题。所以,“小句中枢说”的提出,可以说是开始了汉语语法研究史上的第二次重要转折——超句法转折。这种超句法转折具有较大的涵盖面和当代语言学的新鲜气息。当然,徐通锵在论述“字本位”、批评汉语研究的“印欧语的眼光”时,在一定程度上也注意到了汉语的超句法问题。[②]

2.2从结构到话语

结构主义大师索绪尔的重要贡献之一,就是区分了语言和言语;但是也给语言学留下了一个重要遗憾,那就是把言语的研究排斥在语言学大门之外。这种遗憾虽然在语言学发展史上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必然需要随着语言学的发展而得到弥补。

词类本位、句成分本位、词组本位,都是在语言的框架中为解决结构的问题而提出的,基本上属于传统语言学和结构主义语言学的范畴。而“小句中枢”则是在语言和言语两个领域中、为解决语言结构和语言运用的问题而提出的一种本位学说,符合当代语言学的发展方向。

超句法本来就不是一个单纯的结构问题,它不可避免地牵涉到话语表达等语用问题。其实就一般的句法而言,它与语用也有相当的关系。我们现在还不清楚,形态比较发达的语言是否要较多地依赖语用来解决其语法问题,但是对汉语语法长期而深入的研究表明,汉语语法是一种与语用联系较为紧密的语法,许多语法现象都需要引入语用的观念进行解释。正因如此,80年代以来,许多汉语语法学家对语用的问题颇感兴趣,“三个平面”的理论受到普遍重视。“小句中枢”用“本位”的方式把语用问题有机地引入语法研究,使语法研究扩展到话语。这种全方位解决语法问题的视野,是对“三个平面”理论的有力推进,是邢福义“两个三角”学说的进一步发展,也体现了重视语用的当代语言学思想和语言哲学思想。

2.3逐渐切近汉语的特点

一部汉语语法史是逐渐向汉语语法特点靠拢的历史。关于语法研究本位的探索也表现为逐渐向汉语语法的特点靠拢的趋势。

且不论“词类本位”是否适合形态比较发达的语言,但它肯定不大适合形态不发达的语言。黎锦熙的句法转折,使语法研究向形态不发达的语言贴近了一步。朱德熙由黎锦熙的“句成分本位”发展到“词组本位”,虽然仍是在句法的领域中,但是,由于汉语的句子成分与词类的特殊对应关系,由于汉语的词组构造与合成词和句子的构造基本相似,所以“词组本位”比此前的两种“本位”更切合汉语,是依照汉语特点提出的不同于西方语法学的本位理论,也可以说是汉语语法研究成果对普通语法学的一种重要贡献。

徐通锵的“字本位”,不是把本位定在句法领域,而是定在词法领域,这好像是更接近于马建忠的“词类本位”,而其实是看到了“字”这种语言单位在汉语中的作用不同于西洋语言。从主观上仍然是根据汉语的特点而提出的。

邢福义的“小句中枢说”在此方向上又发展了一步。汉语的句群组织在结构上与西方语言有何本质的不同,现在还不清楚,但是,汉语复句的构造与西方语言是很不同的。西方语言的复句基本上采用的是“单句模式”,即把“子句”通过一定的结构手段嵌进单句之中;而汉语则是把单句分句化。所以,在西方语言中,复句的问题可以基本上由单句的句法来解决,而汉语的分句组合规律与单句的句法很不一样,是“超句法”的问题。因此,词类本位、句成分本位和词组本位,都不能解决汉语的复句问题,更难以解决篇章语法的问题。提出“小句中枢”也正是看到了汉语的这一结构特点,就此而言,“小句中枢”更接近于汉语的特点。

但是,这也许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就现有的研究来看,各语言的词法、句法共同性远小于超句法的共同性。“小句中枢说”把研究的视野扩展到超句法的领域,也可能会使语法研究具有更大的共性。这说明,对一种语法的特点的研究发展到一定的深度之后,只要不固守陈规,就必然会向着语法研究的共性发展。

近百年的语法史一直在不断争论,是强调汉语语法的特点,还是强调人类语法的共性。这种争论看来针锋相对,但采用的却是一个共同的思维模式,即把特点的研究与共性的研究对立起来。而事实很可能是另外的一种情况:只有对特点的深入研究,才能发现最具语法共性的东西;只有用共性的眼光来审视特点,才能把特点看得更为真切。强调特点而排斥共性,很可能得不到真正的特点;强调共性而抹煞特点,则很可能是削“汉足”而适“洋履”,样子好看而举步维艰。最有特点的是最具共性的,最具共性的是最有特点的。

三 语法研究的立足点和观察站

语法中有没有“本位”或“中枢”性的东西,也许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是从语法学的角度看,寻找语法的“本位”或“中枢”,最主要的是要给语法研究寻找到一个稳固的立足点和视野广阔、对语法现象看得真切细致的观察站。所以,不管语法中有无“本位”和“中枢”之类的东西,从语法学的角度看寻找语法研究的本位或中枢也是有重要意义的。

3.1语法研究的立足点

语法研究同其他任何研究一样,要有一个起始点。这个起始点必须建立在一个相对独立的语法单位之上,以避免循环论证。这个起始点,这种作为起始点的语法单位,就是语法研究的立足点,也就是语法体系的本位。窃以为,一个好的语法研究的起始单位,应当具有两个最起码的条件:

(a)这种语法单位比较容易识别。最容易识别的语法单位应是最具有心理现实性(Mental Reality)的,最具心理现实性的语言单位,是没有经过语法学训练的一般人也能够依靠自己的语言直觉(Intuitions of Language)把它识别出来。

(b)通过对这种语法单位的研究,可以波及到一切语法单位及语法规则。

依照条件(a)来考察汉语语法学史上提及的汉语语法的诸“本位”或“中枢”,大体上可以得到不等式A:

(A) 字/小句>词组>词类/句成分

对于说汉语的人来说,“字”和小句是最容易识别的语言单位。即使是文盲也大致可以分辨出一段话语中有几个句子(小句)[③],一个句子中有几个字(音节)。但是,不经过语法训练,要分辨词组、词、词类和句子成分(或句法成分)是有一定困难的。即使是受过语法训练,要很好地辨别词与词组,也不是没有困难,较好地确定词与句子成分(或句法成分)的类别,困难更大。因此,字和小句的心理现实性强于词组,词组的心理现实性强于词类和句成分。

依照条件(b)考察,大约可以得到不等式B:

(B) 小句>词组/词类/句成分>字

小句是由句法到超句法、由语言到言语的中间站,对小句的研究可以波及到现在人们认识到的一切语法单位和语法规则。而对词组、词类和句成分的研究,只能波及一般句法单位和一般句法规则,不易牵涉用超句法。“字”,就现行的语法体系(也许是徐通锵批评的打有很深的“印欧语的眼光”的烙印的语法体系)来看,大致上相当于语素,虽然徐通锵(1994b)用三条理由和一个斩钉截铁的“否!”字明确反对把“字”看作语素。语素属于词法范畴,本身所包含的语法因素最少;而且就已有的研究来看,合成词的语法性质一般不受其构成语素(即词素)的性质和语素之间的关系的制约,例如:“思想”和“思念”都是由两个动词性语素构成的并列式合成词,但“思想”是名词,“思念”是动词。这说明,汉语的构词法对于句法几乎没有多少控制力。想用“字”和“字”的组合来较好地说明句法,进而说明超句法,就现在的认识水平来看恐怕是有较大难度的。于此可见,就条件(b)来说,小句优于词组、词类和句成分,词组、词类和句成分又优于“字”。

综合A、B两个不等式,可以发现作为语法研究的立足点,小句最为合适,其次是词组。

3.2语法研究的观察站

语法研究需要设立一个利于观察各种语法单位和语法规律的观察站。理想的观察站要能对语法研究对象看得广、看得细、看得真。从理论上说,观察站可以设置在研究对象以外的某处,也可以设置在某一地位特别的研究对象上。本文不讨论前一种可能,只讨论后一种可能,即把语法研究的观察站设置在某一地位特别的语法单位上。这种地位特别的语法单位我认为应具备四个条件:a)语法因素齐全;b)是各种语法单位的联络中心;c)具有控他性;d)能发现在其他单位上不易发现或不能发现的问题。

就a)b)c)三个条件来说,“字”虽然是“语音、语汇、语义、语法”的交汇点,但它自身所包含的语法因素是相当有限的,也不是各种语法单位的联络中心,对其他语法单位的控制力也非常弱。词组、句成分和词类都具有比字较多的语法因素,跟许多语法单位都有联系,对一些语法单位也都有一定的控制力。但是它们都不包含句子的语气,也不直接同复句、句群发生联系,因此,也就缺乏对所有语法单位的控制力。就此而言,词组和句成分比词类可能还稍微优越一些,但是,仍无法同小句相比。邢福义(1995)在论述小句的中枢地位时指出:在诸语法单位中,小句所包含的语法因素最为齐全;小句是语气、词和短语、复句和句群等语法单位的“联络中心”;小句能够控制和约束其他所有的语法实体,是其他所有语法实体所从属所依托的语法实体。

对小句的研究,不仅可以包含研究词类、词组和句成分时所发现的问题,而且在考察小句的内部结构和外部组合时,还把许多新鲜的问题提到了语法研究的重要地位。如邢福义(1995)提及的“短语常备因素”、“小句特有因素”、“小句联结因素”等,就是其他本位理论所不易发现或不能发现的问题。拿小句特有因素来说,邢福义列举了句子语气、复句关系词语、语用成分、成分逆置现象、成分共用法所造成的特殊状况等五种。在词组本位观看来,词组与句子的关系只是“实现关系”(Realization),句子只是独立的词组而已,二者在结构上没有什么差异,而事实上,许多句子除去句子语气之外,还有不同于词组的特殊组合,例如:

(1)都研究生了,还写不出一篇像样的论文。

(2)多么好呀,生活!

词组中不可能有“都研究生了”、“多么好呀,生活”之类的结构。句成分本位和词类本位比词组本位观察到的语法问题更少,不需特别论证。字本位在观察语素及其组合等方面,的确具有优势,可以观察到其他本位不易观察到的一些现象,但是,它所观察到的现象基本上是属于词法的,因此也是有限的。

依据上面所说的设立语言研究观察站的四个条件对已有的本位理论进行分析,大致可以得到不等式C:

(C)小句中枢>词组本位/句成分本位>词类本位>字本位

从语法研究的观察站的角度看,小句也具有其独特的优越性。

四 为完善“小句中枢说”而需要解决的一些问题

“小句中枢说”刚刚提出,要充分展现其优越性,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其中最为急切的是有关这一学说立足和完善的一些问题,我觉得有两个问题比较急切和重要:

4.1小句的识别

从理论上说,“词串+句子语气”即构成一个小句。但是,要在实践中把小句识别出来,尚需要进一步的界定和一套具有可操作性的技术。通过这些界定和技术把它从大于小句和小于小句的各种语法单位中识别出来。例如:

(1)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

(2)一蓬火光,一团烟雾,纸灰像大大小小的黑色蝶蛾飞飘四散。

(3)她笑了,一丝不易觉察的脆弱的笑。这些例子中,被标点断开的部分,哪些是小句,哪些不是小句,都是需要明确的。而且通过明确界定和技术操作所识别出的小句,应当进行“心理现实性”的测试。

除此之外,尚需对各种小句的类型进行归纳,研究其构成的条件,分析其在篇章中所起的作用。应当像过去研究词类和词组那样来研究小句,从而为“小句中枢”的语法体系打下坚实的基础。

4.2“小句三律”的具体化

邢福义(1995)用精练的语言概括出“小句三律”:

小句成活律

1:句子语气+可成句构件语法单位=小句成型。

2:句子语气+可成句构件语法单位+意旨的有效表达=小句生效。

小句包容律

1:小句—句子特有因素=短语。

2:小句—句子特有因素—短语常备因素=合成词。

小句联结律

1:小句联结+小句分句化=复句。

2:小句直接间接联结+句子集群化=句群。

要把这三律具体化和完善化,需回答:

4.2.1小句成型和生效的具体条件

从上面小句成活律的两个公式中可以看出,小句成活律包括三项内容:句子语气;可成句构件语法单位;意旨的有效表达。

(a)句子语气。很显然,这里所说的句子语气,不限于陈述语气、祈使语气、疑问语气和感叹语气。例如,作为分句身份的小句的语气,就不是这四种语气所能涵盖的。从小句成活的角度看究竟有哪些类型的语气,是需要进行专门研究的。

(b)可成句构件语法单位。可成句语法单位有词、词组和一些特殊的词语串。例如:在“都春天了,可这气候……”中,“都春天了”和“可这气候”是两个由特殊的词语串构成的小句。从小句成型的角度考察,哪些词、词组和特殊的词语串可以成为构件语法单位,哪些不能?

(c)意旨的有效表达。意旨的有效表达不仅与小句的语气和构件语法单位有关,而且也与语境(言外语境和上下文)和说话目的等因素关系密切。汉语是对语境依赖度较高的语言,虽然传统的修辞学和病句修改等也研究意旨的表达,但是用其研究成果来解释小句成活,显然太粗疏了。

4.2.2小句划分技术

小句包容律表明,要得到短语和合成词等语法单位,需要对小句进行切分或再切分。切分不是组合的简单的逆换过程,过去人们讨论组合较多,但是怎样由小句切分出一系列的不同层次的语法单位,尚无一定程式。要建立这一程式,首先需要识别“句子特有因素”和“短语常备因素”。

就句子特有因素来说,如前所述,邢福义(1995)曾列举了句子语气、复句关系词语、语用成分、成分逆置现象、成分共用法所造成的特殊状况等五种。对此尚需进一步考察:

(a)这五种类型下面都包含哪些具体内容?

(b)这五种类型是否把句子特有因素已全部包揽?例如,当前讨论较多的“足句”的各种因素是否都可归入这五种类型?

(c)小句有自由和粘着之分。自由小句可以独立成句,粘着小句在一般情况下不能独立成句,只能充当分句。自由小句和粘着小句的句子特有因素有无不同?

4.2.3小句的复句化和集群化

小句联结律认为,复句和句群是小句分句化和集群化的结果。虽然对复句的研究成果较多,但是小句是怎样分句化的,还有不少问题需要探讨。句群的研究还相当薄弱,对句群的认识还相当肤浅,因此小句如何集群化,小句集群化与小句分句化有何同异等问题,就更需要深入探讨。

五 简短结语

从《马氏文通》起,中国语法学由模仿、引进西方语法学的理论和框架来描写汉语,到从汉语语法事实中探索自己的理论,建立自己的体系,用了近100年的时间。但是,无庸讳言,我们对汉语语法的认识还相当肤浅,就连对汉语语法事实的掌握也相当有限,许多研究也只是刚刚触及到汉语与印欧系语言的本质差异,因此,汉语语法学在普通语法学中还没有自己应有的地位。

早期的模仿和引进,使中国有了语法学;经过王力、吕叔湘、赵元任、朱德熙等前辈们的努力,使世界有了汉语语法学。词组本位、字本位和小句中枢等学说的提出,则使我们看到了汉语语法学进军普通语法学的曙光。

注释:

①史存直语。见史存直(1986)142页。

②徐通锵(1994a)用《红楼梦》和郑伯伦《黑龙潭印象》中的两个例子,说明用“主语—谓语”来解释汉语的句法结构会碰到困难。这两个例子实际上涉及到了超句法的问题。

③汉语的句子呈现“流水式”的特点,很难把单句与复句、句子与句群区分清楚;不同的人给同一段没有标点的语篇进行断句,常常是结果各异,就说明了这种区分的困难。但是,汉语的小句却可以从语篇中比较容易地识别出来。这表明小句在汉语中是具有较大心理现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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