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本位时代的财政公开:基于公共福利价值目标的分析_公民权利论文

民生本位时代的财政公开:基于公共福利价值目标的分析_公民权利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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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我国现阶段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教育卫生、居民住房、安全生产等民生方面存在着的诸多问题,承认收入分配差距拉大趋势还未根本扭转,城乡贫困人口和低收入人口还有相当数量,并在客观认识现存民生问题的基础上,突出地强调社会公平、正义、共享的发展理念,将全面改善民生、实现国民共享发展成果作为国家发展的重要目标指向,从而正式宣告了全面改善民生时代的到来。不仅如此,新时代的民生改善,将不再是一部分人,也不再是某一个方面,而是要惠及全体国民,要让人民生活的各个方面都得到较大改善。

改革开放30年以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带来了综合国力的提升及民众生活水平的普遍提高,但是,我们也面临着一系列严重的社会公共问题。当前,贫富差距扩大、社会阶层分化、社会利益冲突、公共产品与服务供给不足且不平衡、公共福利隐性化等社会问题日益凸显。笔者认为中国当代社会公共领域的主要矛盾是民众对公共产品需求的不断增长和公共财政对民众公共产品供给不足的矛盾。解决这一矛盾,迫切需要确立“公平公正”、“公共利益最大化”、“公民权利”的公共福利新的价值目标。“公平公正”是公共福利遵循的基本原则,“公共利益最大化”是公共福利追求的最高目标,“公民权利”则为公共福利的核心价值基础。基于当今中国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的不协调与非平衡状况,国家与政府要重新审视财政的公共性问题,确立以“公民权利”,特别是以公民的社会权利为财政公共性与公共福利的核心价值目标,以“公共利益最大化”为财政公共性的基本价值理念。公共福利与财政公共性的最终目标,是提高国民的生活质量与国民的生活满意度及幸福指数,促进中国公民社会的建立。

一、基于价值理念视角分析的当代中国社会公共领域的主要矛盾

当社会步入后工业化时代,社会也就进入了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需求的快速扩张时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践使中国经济社会获得快速发展的同时,也产生了一系列社会公共性问题,诸如贫富差距、公共物品供给不平衡、社会分层加剧、利益差异扩大等。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转型,社会公众对公共产品的需求日益增长,而现实中财政对公共产品的供给则严重不足。因此,当代中国社会公共领域的主要矛盾是民众对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需求的日益增长和财政对民众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供给严重不足的矛盾。民生问题是当代社会的核心问题,公共领域的主要矛盾体现了民生方面的矛盾,解决这一矛盾的关键在于确立“民生本位”时代财政的公共性。

当前,我国出现的社会公共服务发展滞后,公共物品总量供给不足、分配不平衡,以及社会利益差异的扩大,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有财政政策的原因,有经济要素的制约,有国家单一经济职能的影响。其中,影响最大的当属财政因素。因此,要改变和完善公共物品供应的财政政策与制度安排,关键是要确立支撑财政政策与制度安排的价值理念。价值理念从很大程度上影响公共政策的设计和安排。公共物品是国家依靠税收而形成的公共社会资源,也是社会民众共同劳动而积累的财富,它来之于民用之于民。国家财政在公共产品再分配时所表现出来的对不同区域以及城乡之间的政策区别对待,有一定的历史合理性,但也存在着一些需要不断完善和改进的问题,如:没有协调好区域发展程度差异以及弱势群体与社会、国家的关系,对弱势群体的公民权利考虑不充分。公民权利与社会福利是紧密相连的,社会福利是人们作为社会性存在的一种权利,而公民权利是对反映人们的社会生活具有特殊重要性的基本需要和利益的社会福利的保护,可以说福利权利是现代公民权利的核心。正如马歇尔所指出的:“任何法定的权利都会与福利必然具有直接或间接的性质存在着关联,因为权利存在于那些可以被期待带来福利的利益,以及就平均的计算而言,那些将会带来福利的利益。”①权利是作为社会福利的政治基础而与社会福利问题发生联系的。因此,人类权利的本质是福利权利,而福利权利的现代理论形式就是公民权利。

我国自实行市场经济体制以来,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特别是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均不同程度地受到自由主义思潮的影响,更多地强调个人的责任,却忽视了社会与国家对公民的福利制度的安排,因而出现了城乡贫富差距扩大、社会利益差异与社会阶层分化等突出的社会问题。怎样完善这些民生问题?必须要确立“公民权利”、“国家责任”与“公平公正”的价值理念,以此来指导并影响国家对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财政政策安排,使其安排朝有利于农村居民利益的方向改变。我国现行的福利政策有两个明显特征,一是二元化特征很明显,农村居民所享的福利产品和福利服务较城市居民很少且不充分;二是国家与社会对国民的公共服务体系很薄弱。我们如何加以改善呢?关键有两项工作要做,第一个是改变价值理念,从价值理念上确认这样一个思想:将社会福利权利看做是包括农村居民在内的每一个公民都可以享受的一种积极的社会权利。与公民所拥有的积极社会福利权利相对应的一个法律概念是,国家对公民提供社会福利的积极的责任和义务。在此基础上,国家对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政策安排上才能是积极的和高效率的。第二个是改变文化理念,从文化理念上应该确立“公益文化”与“以人为本”的思想:将公共物品看做是包括农村居民在内的每一个公民都可以公平地、平等地享受的公共资源。

目前我们国家的福利价值理念还停留在西方19世纪的人道主义的阶段,仍然将政府福利政策安排与教育、医疗、卫生、健康等公共政策安排看作是对民众的慈善与救济,还没有将其上升至公民福利权利这样一个最高价值层面上来。因此当下最为紧迫的是从中央政府到地方政府要形成一种全新的福利价值理念和服务民众的政府职能理念。政府财政政策安排的理念若不转变,受其影响的福利制度的安排与完善将会受到很大的影响。政府为民众提供公共服务与公共物品是政府的义务与责任,同时这也是十七大“以人为本”精神的最好、最完美的体现。公共利益问题的解决通过两个领域来进行:一是通过财政的公共性即公共财政政策来解决,二是通过公共福利即社会公共福利政策和公共服务来解决。因此,在公共利益问题解决的政策制定中,要做好公共财政政策与社会福利政策的协调。当代政府在财政政策与福利政策的安排上,应该在“公民福利权利”、“公平公正”与“国家责任”这一新的价值理念下,加大对农村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供给,以缓解目前我国凸显的城乡公共产品供给的非均衡问题。

公民权利理论历来为国内外思想家所重视,英国社会学家T.H.马歇尔在1950年撰写的由剑桥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公民权与社会阶级》(Citizenship and Social Class)一书中把公民权利分为法律权利、政治权利与社会权利。在公民权利的历史演变中,最初的形态是18世纪的法律权利,随后是19世纪的政治权利,最后是20世纪的社会权利。社会权利是公民权利的最终体现,也是内容最丰富的公民权利,它包括受教育、医疗与养老等社会权利,是一种使人人生活得更体面、更有尊严的权利。社会权利观念的形成是对19世纪以来人们所追求的福利权利的肯定②。社会权利是以社会福利的实现为基本目标的普遍人权的表达。它与人道主义的权利理论和福利思想的根本区别,在于它是否摒弃了那种仅仅把社会福利看做是人性的要求和道德的权利的主张,是否摒弃了那种把社会福利视为人道主义救济和慈善之举的对弱势群体或边缘人群排斥的偏见,从法律、政治和社会平等的立场肯定了福利作为公民基本权利的合法性与合理性。

在公民权利的理念下,个人对国家拥有了社会福利的要求权,而国家也必须建立普遍性的福利制度来履行其对公民的社会福利责任。公民权利和福利观念的确立,推动社会福利摆脱慈善救济对穷人的标签化处理方式,使福利援助不再是一种恩赐、一种贬损人格的过程,而是成为保护人和发展人、尊崇人的尊严、推动社会平等与民主发展的制度保障。当今民生本位时代,应该确立“以人为本”的文化理念,更加重视弱势群体的福利权利,公共政策的安排要充分体现十七大报告所提出的“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理念。

二、财政公共性价值理念的定位及其历史演变

政府的公共产品制度安排存在的缺陷表现为政府对公共产品的供给严重短缺,且公共产品供给制度在城乡区域间存在严重的不均衡。这一制度安排缺陷的根源在于公共产品配给的价值理念存在问题,不同的价值理念支撑着不同的制度安排。因此,要改变公共产品供给总量不足与城乡区域间分配不均衡的现状,关键是改变政府的公共物品分配政策制定中的基础导向,即价值理念。

1.财政公共性价值理念的定位

当代中国公共领域问题日益浮出,“公益文化观”与“公共性”文化理念不仅是公共福利价值目标的文化理念,也是社会发展与和谐社会的最新文化理念。在中国贫困的表象是物质资源的缺乏,实际上贫困的实质是由权利贫困导致的。有学者认为贫困的根源是制度贫困。阿马蒂亚·森认为:“交换权利不仅仅依赖于市场交换,而且还依赖于国家所提供的社会保障。世界上富裕的发达国家之所以不存在饥荒,并不是因为就平均水平来说那里的人们是富有的,而是有其社会保障系统所提供保证的最低限度的交换权利。”③在阿马蒂亚·森看来贫困的根源在于权利与能力的贫困。因此,贫困的根本原因不仅仅是物质资源与制度资源的缺乏,更是权利资源的缺乏。在我国,公共产品与其分配制度都是公共资源,因此要改变财政供给的城乡区域非均衡状态,关键是改变政府公共资源分配的价值理念,真正确立“全民共享”、“公共利益最大化”与“公民权利”的公共分配新理念。

合乎现代国情和社会经济发展的财政分配的价值理念应该是:公民福利权利、公共利益最大化、平等参与、全民共享、国家责任等。制度供给者在安排公共物品分配时,要把和谐社会的基本价值理念如民生本位、公平公正与公共利益等具体化、制度化。财政的公共性就是为了满足社会成员公共需要的属性与价值理念。教育、医疗、文化、养老等都是社会民众的共同需要。国家财政对民众的公共物品供给必须本着平等、公平的基本原则,才能体现公共问题的公平性。

支撑价值理念的是文化理念和文化背景,改变价值理念就要重塑一种全新的文化背景。当代社会存在的公民福利水平低下的根源在于公民福利权利的缺乏与公共性文化理念的缺乏。当今世界上社会福利制度的模式是多种多样的,决定不同福利模式的不是经济发展水平和政治制度差异,而是文化背景的不同,社会文化是型塑社会福利的一个重要变量。文化决定论中影响最大的当属理查德·蒂特马斯和埃斯平·安德森的意识形态决定论。意识形态决定论认为,社会福利体系决定于社会价值观的选择,社会福利制度总是根置于一定的社会文化环境中④。不同国家之间的福利制度和福利模式差异是由于它们各自的文化差异所决定的,文化差异影响福利价值目标的选择。因此,要改变城乡居民不同的福利差异,首先要改变的是影响福利安排的文化价值理念,确立“公共性文化”与“公益文化”等财政公共性新理念,在这种文化理念下,农村居民与城市居民才具有平等性。

2.财政公共性价值理念的演变

关于财政公共性价值目标的定位和思考,是伴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而进行的,在我国财政制度和财政理论朝着公共化方向发展的深刻变化过程中逐步明确的,这就是彰显民生、体现公平、体现平等、高效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与促进社会福利最大化等。这一认识的形成大体经历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1950~1979年:传统财政理论支撑的计划性财政即“国家财政”。国家财政是以国家为主体的分配关系,强调财政的阶级性而忽视其公共性。国家财政为国家以财政手段促进国有化进程、强化计划性提供理论依据。这一阶段,国家财政的集体主义价值理念被淹没在阶级性中。

第二阶段,1980~1992年:对传统计划财政的否定即转型期。经过1980、1985、1988、1992年四次变动,历经“分灶吃饭”到各种“地方包干制”类型,财政公共性价值理念的主流走向了强调效率、分散的个人主义和地方本位利益。“包干制”在分权和强调地方利益、调动地方积极性的同时,也导致政府在国民收入再分配中为人民提供的社会福利、社会保障资金远远小于初次分配中企事业单位抵留的资金,影响了政府职能的发挥。

第三阶段,1993~1998年:财政公共化改革初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目标的确立,“包干制”带来的财政收入比重下降,宏观调控乏力,使财政公共性价值目标中的个人主义更加显性化,而集体主义价值取向则趋于隐性化。1994年进行的财税体制改革及“分税制”确立的财政制度基本框架使适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财政运行模式问题凸显。张馨认为,我国应借鉴西方公共财政理论,“应从市场经济的基点考察我国的财政问题”⑤。

第四阶段,1999年至今:公共财政体制体系的建立和完善。1998年政府提出构建公共财政基本框架的改革目标,公共财政的“公共性”的内涵、构建公共财政框架的基本思路和价值理念等成为财政理论和实践关注的热点。彰显民生、体现公平、体现平等、高效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价值目标得以体现。公共财政体系完善的基本理念是民主与法制。政府预算制度法制化是构建公共财政的核心举措,只有如此,政府财政才能真正做到“以人为本”,并从“官本位”转到“民生本位”。公共财政本质上也是民主化的财政,财政向民生倾斜的基本思路是坚持民主财政原则,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三、公共福利新价值目标及其公共服务体系

人类社会实质上就是社会公众的利益共同体。财政公共性和公共福利关注的都是公共利益问题,更是一个关乎社会发展目标和社会进步的终极关怀问题。政府公共服务体系的完善关键有两项工作要做:一是构建完善的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供给的公共财政体系框架;二是确立财政公共性的根本价值理念与公共精神追求,并使其贯穿在政府理财的全过程。后者比前者更重要,因为价值取向影响着公共政策的设计与执行。当代社会应确立公共福利的新价值目标:“公民权利”、“国家责任”、“公平公正”与“公共利益最大化”等。

1.公共福利的新价值目标的确立

政府公共服务体系完善的关键是首先要确立一个合适的价值目标。对政府公共服务体系的最佳价值目标选择正是公共福利的最大化,即“公共利益最大化”。集体主义、公平、正义与公共利益最大化不仅是社会福利的价值理念,也是基于福利视角下的财政公共性的价值目标追求。公共福利的目标追求与财政公共性的目标追求在“公共利益最大化”价值理念下是高度一致的。针对我国当前社会合作主体的利益矛盾与冲突,迫切需要公共利益最大化、公平、正义与集体主义等理念,来指导在各种不同合作主体之间安排的利益分配行为。公平、正义和公共利益最大化共同成为社会发展、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的价值目标追求。这一价值目标的内容包括:一是提倡“集体主义”的福利观。社会福利是通过国家、社会、政府、组织、群体和社区等集体形式对个人的关怀与照顾而得到体现的。二是提倡“公平性”的福利观。实现社会公平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首要社会功能与核心价值关怀。必须确立国民福利和国民经济同步增长的发展理念,树立社会保障制度公平性的价值倾向,根据公平、正义、共享的原则来安排社会保障制度⑥。三是提倡“正义论”的福利观。约翰·罗尔斯在《正义论》中强调,正义观在整个社会观中是最重要的,“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正像真理是思想体系的首要价值一样”⑦。实现了城乡居民福利权利平等的社会才可称之为公平正义的社会。四是提倡“公共利益最大化”的福利观。一个能够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全民福利最大化的社会也才可称之为最具正义理念的公平社会。“公共利益最大化”不仅是财政公共性与公共福利的价值选择,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下全体公民对社会发展的共同诉求。五是提倡“民生本位”的福利观。“民生本位”是财政公共性安排的基本出发点,也是彻底改变中国公共物品分配城乡不均衡状态的实践要求。六是提倡“公民权利”的福利观。“公民权利”是财政公共性与社会福利的核心价值基础。没有公民基本社会权利的平等就不可能有社会收入再分配的平等,公民权利是实现全民共享改革与发展成果的基本前提和基础。尤其是公民的社会福利权利,应该将福利权利看做是包括农村居民在内的每一个公民都可以享受的一种积极的社会权利。

2.基于新价值目标的公共服务体系

基于公共福利新价值目标的公共服务体系包括:(1)公共教育体系。社会发展必须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的基本国策,政府要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努力办好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尤其应加大对农村教育支持力度,保证新增教育经费主要投向农村,最终推动公共教育资源均衡配置,促进公共教育的协调发展。(2)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公共医疗卫生具有显著的公益性,政府要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强化政府责任,增加政府投入,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为城乡居民提供安全、方便的基本卫生医疗服务。(3)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政府要以保障人民的基本文化权益、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基本文化需求为目标,构建一个结构合理、发展平衡、网络健全、服务优质、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4)就业服务体系。政府应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大政府对就业与再就业的资金投入,统筹做好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城镇困难人员再就业、城镇郊区农民再就业与大学生就业的指导和服务工作,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解决好弱势群体的就业问题。(5)社会保障体系。为了应对人口老龄化、城镇化、就业方式多样化的社会发展趋势,政府应加快建设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基本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6)公共安全体系。为了有效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政府应积极构建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全社会公共安全应急体系,提高危机管理和抗风险能力。

四、基于公共福利新价值目标的财政公共性实现的路径选择

当代社会公共领域主要矛盾的实质是公共物品供给存在严重的不足与城乡的不平衡,由此造成在当代中国公共服务领域中,在公共管理和提供公共服务上,还存在待完善之处:公共服务供给中没有形成制度的分工和问责制,造成公共服务指标的“软化”;没有形成公共服务可持续的财政支持体制,财政功能性支出比例最大的,仍是经济建设性支出;城乡二元分割的公共服务制度安排,拉大了城乡差距;尚未形成公共服务的多元社会参与机制和有效的监管机制。它的解决是通过两个领域来进行的,一是通过财政政策的“公共性”来解决,另一个是通过公共组织行为的“公共性”来解决。因此,基于公共福利新价值目标的财政公共性实现的路径有:

1.确立“公益文化观”与“公共性”文化理念

依据罗伯特·平克的“福利文化论”与理查德·蒂特马斯的“文化背景论”,不同国家之间的福利制度和福利模式差异是由他们各自的文化差异所决定的,文化差异影响福利价值目标的选择。“公益文化观”与“公共性”文化理念不仅是公共福利价值目标的文化理念,也是社会发展与和谐社会的最新文化理念。

通过新的“公益文化观”与“公共性文化理念”,依托发展中逐渐浮出水面的现代公民社会的强大力量,遵从现代国家与公民社会的良性互动的治理与善治的基本原则,立足中国转型社会各种利益相互博弈的复杂现实,全面型塑“民生本位”、“公共利益最大化”的价值理念,坚持实践探索中不断创新,有效地安排一种符合民情民意、能惠顾广大农村民众的公共产品新体制。

2.不断完善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责

公共领域主要矛盾必须通过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价值理念的转变、公共财政制度的完善和政府职能的转变来解决。财政公共性与公共福利要解决的公共利益和公共需求问题,是通过政府、社会公益组织等组织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来实现。世界银行在1997年的世界发展报告中指出“每一个政府的核心使命”包括了五项最基本的责任:确定法律基础、保持一个未被破坏的政策环境、投资于基本的社会服务和社会基础设施、保护弱势群体与保护环境。⑧政府是公共问题解决的主导,政府要确立“公益人”理念,将实现公共福利最大化作为政府配置公共资源的最高目标。依据英国经济学家庇古的福利经济学理论,社会福利最大化是资源配置的最高原则,因此,公共福利的最大化是公共资源配置的最高原则。公共产品供求是公共领域问题,政府在公共领域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国家的本质特征,是和人民大众分离的公共权利”。⑨公共权利、公共资源分配制度等抽象的公共资源与公共物品等非抽象的公共资源大多掌握在政府手中,政府理当为公共资源的配置主体与公共问题解决的核心主体。

对政府的社会服务职能的认识,在当代社会已初见端倪,但关键是怎样有效、有力并快速地促使政府由经济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化。政府向公共服务型转型主要体现在社会治理层面的变化。“对于政府部门而言,治理就是从划桨到掌舵的变化,对于非政府部门而言,治理就是从被动排斥到主动参与”。⑩公共资源的供给主体是多元的,有政府、市场与社会,但其中,政府始终是主导性的主体,政府要担负提供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的主要社会职责。政府通过公共教育、公共医疗、公共卫生、公共文化、公共健康等途径来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在公共政策安排上充分体现财富分配的公平性、公正性,确保民众公共福利,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这一财政公共性的最高价值目标。公共领域主要矛盾的解决关键是确立公共产品分配政策的新理念与构建合理的利益均衡机制,实现社会多元利益主体“理性”合作。依据罗尔斯(1958)的分配正义理论,当代社会公共产品分配的制度安排,应当更加注重分配结果的“公平”和“正义”,充分贯彻与体现全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民生本位”公共财政价值理念。

3.不断提升社会组织与公民的公共服务理念

当代社会迫切需要构建一个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供给的社会共担责任机制。公共问题不单纯是依靠政府完全解决,也需要政府之外的其他社会组织与全体公民的共同努力来解决。由社会多元主体共担公共问题,其基本前提是每一个社会主体应具有普遍的公共与公益理念。在每一主体都具有公共与公益理念的假设基础上,多元主体必然会产生一个促进社会公共福利普遍提高的凝聚力,达到社会多元利益主体的“理性”合作。社会组织普遍具有提供公共服务的积极作用,其中以帮助各类弱势群体、维护公平正义为目标的公益性社会组织的作用更为突出。公益性社会组织与公民的服务社会行为可以大大减少政府管理社会的成本,因此政府应积极培育与大力扶持公益性社会组织,并不断地在整个社会倡导和弘扬公益精神与志愿行为。作为现代社会的每个公民,在“公益”精神与“公益”理念的指导下,都会自愿地做一些有利于他人、有利于社会公众的事情。汶川震灾中政府、社会组织、企业、个人等社会多元主体的公益主义行为,为世界展示了我国政府、社会组织、志愿者的博大公益精神与国民的公益意识的普遍提高,这种公共利益高于一切的理性情怀与精神境界使世界为之震撼。公益理念是公共服务的基本理念。

4.构建多元主体共赢的利益均衡机制

公共问题关键是社会共同治理问题,在多元主体共存的社会治理机制中,虽说国家、社会、市场、个人应是一个不断协调、互动的关系,并且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也越来越大,但由于国家的特殊性和权威性国家始终应该是社会治理的主体。政府在制定公共政策时,要考虑怎样让不同价值取向的利益主体共同参与到制定、互动的过程中。首先,引入社会治理新理念—善治理念,本着善治的原则,多元治理主体之间应该是协调、互动、和谐的关系。其次,引入理性合作新理念。不同社会主体之间存在利益差异,利益差异博弈的结果势必达到利益均衡与共赢。社会多元主体的利益均衡过程就是多元主体间的“理性合作”过程。依据梅叶思(1983)“经济人假设”中的“公共利益命题”思想,社会多元主体在追求各自利益最大化行动中会无意识地增进社会的公共利益。政府要以“公共利益最大化”价值目标来设计、构建一个能使社会多元主体共赢的利益均衡机制。利益均衡机制的构建关键是如何协调多元主体间的差异利益,随着中国经济与国家财富的不断增长,国家的公共资源愈加丰富,国家可以依托资源优势协调处理好多元主体的利益合作。

5.构建以居民生活满意度和幸福指数为核心的评价指标体系

科学发展观强调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就是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政府一切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把人民拥护不拥护、人民赞成不赞成、人民高兴不高兴、人民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一切决策和工作的标准,把发展的目的真正落实到满足人民物质文化需要、实现人民利益、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上。国民福利的增进并不单纯在于GDP的提高,也在于居民生活满意度(CHN)与国民幸福总值的提高。一个国家的福利高低不单是由单纯的货币单位为衡量标准,CHN及生活幸福指数同样也可以衡量一个国家的福利现状。衡量CHN的指标体系,可以细分为居民的可支配收入、政府公益支出、环境改进支出、科技文教支出等多方面。构建CHN指标体系,目的在于评价政府公共物品供给制度的有效性和衡量政府公共福利政策的实践水平。公共福利和居民生活满意度是正相关关系,居民生活满意程度越高,说明公共福利政策制定的有效性越强。居民生活满意程度及幸福指数表现的是在国民经济增长过程中,国民福利的真正发展水平,这些指标体系对应与体现着国民的公共利益。因此,政府公共福利政策的制定要以提高居民生活满意程度及幸福程度为重心转移,以实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

6.确立全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财政公共性价值理念

当今时代迫切需要确立“公平公正”、“公共利益最大化”、“公民权利”等财政公共性的新的价值目标。中国共产党提出的全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本身就是财政公共性的基本价值理念。因此,政府在以后的工作安排中就应该把用于国民的教育、医疗、就业、社会福利与社会保障等的公共性预算支出作为评价公共财政的构建与否的一个硬性指标。要解决当代社会公共领域的民众对公共产品需求的不断增长和政府公共财政对民众公共产品供给不足的矛盾,关键是政府部门要确立公益服务理念,确立以“公民权利”为公共资源分配的核心价值目标,实现政府公共资源高度集中的权利与公共服务无偿提供的义务的有机衔接。“民生本位”、“公民权利”、“公共利益”不仅是财政公共性的价值目标追求,也是社会发展的最高价值目标追求。财政的公共性的价值目标关注的是社会公共领域与国民的公共利益问题,更是一个关乎社会发展、社会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问题。在当代社会,政府组织与非政府组织要有机联合起来,共同构建一个合理的多元化的公共产品供给制度,解决当代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供求矛盾,实现公共福利和公共利益的最大化,促进社会文明、社会进步、社会和谐与社会可持续发展。政府与社会要联手共同营造一个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良性、有序发展的制度氛围,以弥补市场经济给我国社会发展带来的诸多社会问题。

注释:

①T.H.马歇尔:《公民权与社会阶级》,剑桥大学出版社1950年版,第52页。

②钱宁:《从人道主义到公民权利》,《社会学研究》,2004年第1期,第50页。

③阿马蒂亚·森:《贫困与饥荒》,王宇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年版,第12页。

④蒂特马斯:《社会政策十讲》,江绍康译,香港:商务印书馆1991年版。

⑤张馨:《“公共财政”与“国家财政”关系析辨》,《财政研究》1997年第11期,第24—28页。

⑥郑功成:《社会保障是民生之安全网》,《社会保障制度》2008年第1期。

⑦约翰·罗尔斯:《正义论》,何怀宏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版,第3—4页。

⑧欧文·E.休斯:《公共管理导论》,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118页。

⑨《马克斯恩格斯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16页。

⑩丁煌:《西方公共行政管理理论精要》,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45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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