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民族民族主义的概念_国际关系论文

论民族民族主义的概念_国际关系论文

论国家民族主义概念,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民族主义论文,概念论文,国家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内容提要 本文提出了国家民族主义这一概念,并第一次运用政治学、历史学、语言学和民族学等多学科的手段来系统地论证该概念。本文指出,国家民族主义即与国家利益相吻合或一致的、通过国家形式表现出来的民族主义。它以民族国家为基本单位,以国家利益为核心内容,是一种在国际政治和国际关系中恒常起作用,有时甚至起决定性作用的力量或因素。本文认为,国家民族主义这一概念的成立,不仅有其理论依据,而且有其现实基础。该概念的提出有利于从一个新的视角来研究现代国际关系,因而该概念应进入现代国际政治和国际关系的研究领域。

关键词 国家民族主义 民族主义 民族国家 国家民族 国家利益 文明

纵观当今世界,自苏东剧变以来,民族矛盾、种族纠纷、宗教冲突、领土争端、利益争夺,此起彼伏,目不暇接。其中,民族主义(NATIONALISM)成为世界性的主旋律之一。按其内容来分,可分为种族民族主义、宗教民族主义、经济民族主义、文化民族主义、军事民族主义,等等,不一而足。就其涵盖的地域来论,通常有三个层面的涵义,一是指某个民族国家内部各民族之间的民族主义,即国内民族主义;二是指民族国家之间的民族主义,也即通过国家形式来表现的民族主义,笔者称之为国家民族主义。三是由于共同的宗教、种族或文化而形成的跨国界、泛地区的民族主义。如泛伊斯兰教主义、泛突厥主义,等等,可称之为泛民族主义。第一种划分方法所涉及的民族主义的各个方面,比如种族、经济、宗教和文化等等,在一定历史条件下的国际关系中有时能起非常重要的作用。但这些要素毕竟只是民族主义在各个领域的具体内容,对于说明民族主义在国际关系中的地位和作用而言,不具有普遍性(例如,以种族原因无法解释海湾战争,因为伊拉克和科威特都是阿拉伯国家;以宗教和文化原因不能理解两伊战争,因为伊朗和伊拉克均系伊斯兰教国家;仅仅以经济原因来说明89风波的以后的中美矛盾与冲突肯定是不能令人信服的)。相反,从民族主义所涵盖的地域的层面来研究民族主义与国际政治的关系,或许是一个比较好的角度。从世界政治的现实来看,随着南非问题的解决,人类历史上最后一个种族隔离制度被消灭了,各国内部的民族主义问题基本上已成为一个少数民族问题;又随着巴以、叙以和谈,约以建交,阿拉伯一些国家与以色列关系的缓和,泛民族主义的势头大减,至少在短时间内成不了大气候。只有以国家利益为核心、以国家对抗形式表现出来的国家民族主义在国际政治中仍然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成为当今世界上最引人注目的社会政治现象之一,因此有必要对该概念及其内涵进行深入的考察和探讨。

其实,国家民族主义这个概念在国内学术界已有使用。①笔者认为,提出一个新概念关键是该概念要有科学基础,其提出或论证要有利于解决某个问题,或有利于科学研究。国家民族主义这一概念的提出和论证不仅有其理论依据和现实基础,而且有助于从一个新的角度来研究现代国际关系。

一、何谓国家民族主义

国家民族主义即通过国家形式表现出来的与国家利益相吻合或一致的民族主义,也即民族主义的国际表现。它是相对于国内民族主义而言的,是某个民族国家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而在国际关系中表现出来的带有倾向性的思想、情绪、态度,或推行的运动和行为。国家民族主义是以民族国家(NATION STATE)为基本单位、以民族国家利益为核心的,它反映了某个民族国家与其它民族国家以及当今世界的关系,是民族国家存在的基本方式,因而是一种能在国际政治中发生作用和影响的力量和因素。国家民族主义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一个国家的历史传统、文化特点和民族性格。国家意识和公民意识是国家民族主义的主要载体。

民族国家利益是分层次的:首要的基本的,是该民族国家的生存与安全;其次,是经济利益,它是国际关系中恒常起作用的物质力量;再次,是国家的权力(即一个国家控制他国的能力、机会和可能性)和国际威望。②国家的政府可以更迭,但其民族国家利益却具有历史的继承性。

国家民族主义既是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力量大小也往往与该国的综合国力有关,并且与国内外各种因素紧密联系。

国家民族主义有以下几个特点:(1)时代性。国家民族主义不是从来就有的,而是随着现代民族国家的产生而出现的。(2)全民性。国家民族主义是全体国民共同具有的思想意识和行为倾向,因而也具有排他性。(3)阶级性。国家民族主义对于全体国民来说虽然有普同性的一面,但不同阶级往往表现为不同的阶级内容。

在国际关系中,如果某个国家既看重自身的民族利益、国家利益,同时也尊重别国的民族利益、国家利益,这就是比较健康的正当的国家关系;如果越过了这一界限,为满足自身利益而牺牲或侵犯他国利益,国家关系的性质就发生了质的变化,而陷入了极端民族主义的泥坑。历史上的所谓殖民主义、帝国主义、法西斯主义以及霸权主义、民族扩张主义和大国沙文主义等等均由此而来。维护自身正当的民族利益和国家利益,抵御外来侵犯势力,这就属于爱国主义的、民族自卫主义的范畴。可见,国家民族主义这个概念从涵义上讲不带有褒贬性质,是一个中性的概念。

马克思代表国际工人协会总委员会所写的关于普法战争的两篇宣言典型地体现了国家民族主义思想。战争伊始,马恩认为“在德国方面,这次战争为防御性的战争”,把这场战争看作是“争取德国独立、争取法国和全欧洲从第二帝国这个可恶的恶魔的羁绊下解放出来的战争”,号召法国的工人阶级反对这场侵略战争,而德国工人阶级要防止“这场战争失去纯粹的防御性质而变为反对法国人民的战争”③。而当战争进入法国境内、德国方面战争的性质由防御转为掠夺以后,马克思号召“法国工人阶级应该履行自己的公民职责”④,而号召德国工人反对德国吞并阿尔萨斯和洛林。可见,马克思对正当的民族利益、国家利益的把握是非常严格而准确的。

列宁在《论大俄罗斯人的民族自豪感》一文中多次提到俄罗斯民族是一个“大国民族”⑤。临终前他在谈到民族问题时又指出:“必须把压迫民族的民族主义和被压迫民族的民族主义,大民族的民族主义和小民族的民族主义区别开来”⑥。其实,列宁的这一观点无论是在民族国家内部还是在民族国家之间都是可以成立的。也就是说,不能抽象地谈论国家民族主义问题,要把大国、强国的国家民族主义与小国、弱国的国家民族主义区别开来,联系国际关系的实际历史地、具体地分析。大国、强国往往表现为进攻性的、主动型的国家民族主义,比较容易走向民族利己主义和大国沙文主义;而小国、弱国的国家民族主义则往往表现为防御性的、被动型的国家民族主义,在外来强力的威胁和逼迫下经常表现为强烈的爱国主义(如1956年波兹南事件中的波兰,匈牙利事件中的匈牙利),在极端情况下走向盲目的排外主义(如本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的阿尔巴尼亚就有这种倾向);当然,这也并不完全排除小国和弱国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争取与自己的国力不相应的影响,甚至损害或侵犯别国的利益的情况(如70-80年代越南侵略柬埔寨战争)。

二、国家民族主义概念的理论依据

首先,从政治学和民族学的角度来考察民族国家与现代民族国家的关系。按照斯大林的观点,现代民族是在资本主义时期产生的,而西欧民族国家与现代民族的出现是同步的,如英、法、德三国就是这种情况。一般认为16-17世纪是现代民族国家的开端,而17世纪的英国被视为第一个现代民族国家的典型。⑦

现代民族主义作为一种世界性的历史潮流的兴起,与现代民族国家的兴起又是同步的。它由17世纪的英国革命肇其始,18世纪于欧美得到大发展,其中美国独立战争和法国大革命是两个重要的里程碑。19世纪欧洲民族主义继续发展(如德国、意大利的统一),20世纪则是亚非拉民族运动蓬勃兴起的世纪,表现为反对殖民统治的民族独立运动和民族解放运动高涨。

在民族国家建立以前,人们大多数只认同君主个人的权力和政策,而不认同国家的权力和政策,因此,外交政策事实上不是国家的政策而是王朝或君主个人的政策。正如哥德在自传中所说的:“我们都同情腓特烈大帝,但普鲁士与我们有什么相干?”⑧民族国家建立以后,国家是一个政治和利益集团,绝大多数公民对国家权力和国家政策的认同取代了对王朝利益的认同。⑨法国大革命时期《人权宣言》号召人民奋起保卫祖国,“为祖国而生,为祖国而死”⑩。(一位参加反干涉战争的士兵写给母亲的信很能说明问题。他说:“当祖国命令我们去维护它时,我们应当像赴盛宴那样地趋前应命。我们的生命、财产与才能不是我们的。一切的东西都属于民族、属于祖国”(11)。)思想大师黑格尔更是强调民族国家是政治实体的最高形式,体现着民族的意志和命运。(12)

这样,与现代民族国家同时兴起的现代民族主义潮流,作为国际关系中一种不可忽视的因素和力量,必然本能地要反映民族利益、国家利益,反映国内各民族尤其是国家民族(NATION STATE)的利益。所谓国家民族,就是构成一个国家的主体并能代表该国家的民族。(13)(例如英国之英吉利民族,法国之法兰西民族,美国之美利坚民族,俄国之俄罗斯民族,日本之大和民族等等,均为国家民族。)因为民族作为历史形成的共同体,是一切国家政权形成和实现自己对外政治活动的基础。为了获得人民的支持,国家的对外政策与行为应该受到该民族的接纳和信任,并与该民族的价值观与世界观相适应。(14)国家的对外政策虽然由统治阶级所制定,且受某些利益集团的影响,但在一定程度上,主观地或客观地也要反映民族利益和国家利益,否则这种政策就站不住脚,甚至会危及统治阶级或利益集团本身的利益与生存。因而,现代民族主义从本质上来讲与国家的外交政策与外交行为是一致的。

国家民族主义在某种程度上也反映了一个国家的历史文化传统和民族性格。反过来说,民族属性、民族构成、民族性格、民族传统和文化也影响一个国家的外交。(15)马恩曾谈到民族性格与其对外表现的关系。如他们认为,德国人是一个哲学民族,法国人是政治民族,英国人的民族性是德国民族与法国民族的混合体,“具有这种民族性的英国人就介入了一场更广泛的即社会的革命中”,成为“英国人殖民、航海、工业建设和一切大规模实践活动的原动力”(16)。在批判泛斯拉夫主义思潮时,马恩一针见血地指出:俄罗斯帝国的“一举一动都暴露出它那想把整个欧洲变成斯拉夫种族、尤其是这个种族的唯一强有力的部分即俄罗斯人的领土的野心”(17)。在谈到阿富汗人的民族性格时,革命导师称赞阿富汗人“勇敢、刚毅和爱好自由”,“素以慷概宽大的民族著称”,这种民族性使得“这个国家在中亚细亚的事务中具有非常重大的政治作用”(18)。

正因为现代民族国家与现代民族主义、民族属性如此关系紧密,西方权威学者在给民族主义下定义时特别注意到这一点。权威的《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是这样定义的:“民族主义可以表明个人对民族国家怀有高度忠诚的心理状态。近代史上的一项运动。”(19)美国著名学者卡尔顿·海斯认为“民族主义是民族和爱国主义两种极其古老的现象——现代感情上的融合和夸大”(20)。由此可见,现代民族主义主流上是通过国家形式表现出来的民族主义即国家民族主义。

其次,从语义角度来考察民族与国家的关系,对于我们探讨国家与民族主义的关系也许是不无裨益的。在英语中,有三个词可以译成中文的“国家”,这就是:NATION、STATE和COUNTRY。但这三个词的侧重点是不同的。NATION是指的人组成的国家;STATE主要是从政府角度来指国家;而COUNTRY则主要是指地域意义上的国家。在这里,NATION所指的人,不是单个的人,而是指形成民族的共同体。在这个词义上,民族与国家可说是一回事。民族构成为国家,而国家由民族所构成。翻开任何一本英语词典,都可以看到在英语中,NATION一词既有“民族”的含义,也有“国家”的含义。正因为如此,马克思恩格斯在他们的著作中常通用这两个词。(21)西方一些学者也常交替使用这两个词。联合国及其前身组织国际联盟,都是以NATION表示国家的。从这个意义上来看,台湾有的学者将NATION一词译成“国族”是有一定道理的。(22)在英语中,“民族主义”(NATIONALISM)一词同时也有“国家主义”的含义。而与“NATION”相联系的“爱国主义”(PATRIOTISM)与“民族主义”(NATIONALISM)的含义也基本相同。一些英文词典对“民族主义”的释文就有“爱国情感”这一说法。

在德文、法文甚至俄文中,“民族”一词具有“国家”的含义。“民族主义”一词皆有“国家主义”、“国家情感”的意义,原本没有褒贬之意。在我国的正式出版物中,字面上一般只译出“民族”和“民族主义”这一层含义,而忽略了“国家”和“国家主义”那一层含义。但实际上又常用“民族”一词来表示“国家”的意思。如我们经常说的“民族解放运动”、“民族独立战争”、“民族统一战线”,等等,这里,“民族”实际上就是“国家”的意思;而把国际关系意义上的“民族主义”又一般理解为“国家利己主义”、“扩张主义”、“沙文主义”的代名词,作为一个贬义词使用。这样就在一定程度上引起了概念使用上的混乱。也正因为如此,在对希特勒纳粹党名的翻译上就出现了“国家社会主义”与“民族社会主义”之争。(23)在对丘吉尔历史名著的翻译上又出现了译成《英语国家史略》还是《英语民族史略》之辩。(24)

从理论上来讲,国家民族主义概念也不同于国家主义(NATIONALISM)概念。国家主义这一提法可能最早出现于德国(ETATISM),它最初的含义是利用国家和政府作为手段来发展工业和经济。(25)19世纪演化成为欧洲的一种颇有影响的社会思潮,宣扬民族至上、国家至上,后来为法西斯主义所利用,变成法西斯主义侵略扩张和实行种族灭绝的理论工具。国家主义名义上代表所谓国家的利益,实际上只代表国家的统治阶级的利益,并不特别考虑到民族背景,它是一个约定俗成的带有贬义性质的词。而国家民族主义反映的是国家利益包括国内各民族尤其是国家民族的利益,它考虑到了国际关系中的民族因素和民族背景。国家民族主义是为了研究国际问题而提出的一个不带褒贬意义的中性词。

三、国家民族主义概念的现实基础

国家民族主义既然是以民族国家为单位、以民族利益为核心,那么,民族国家、民族国家利益在现实国际政治中的作用和地位就构成了国家民族主义概念的现实基础。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随着全球区域性经济一体化和各种超国家组织的出现,各国学者对民族国家的前途问题竞相发表自己的看法。70年代末西方有一种观点认为:由于相互依存和技术的发展,国际政治国内化及国内政治国际化,民族国家正在衰弱并走向“消亡”,因此像“民族国家利益”、“民族主义”这些概念已经失去了研究分析问题的意义。(26)最近,美国学者亨廷顿就这一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世界政治正在步入一个新阶段,“主要的全球性政治冲突将发生在具有不同文明背景的国家和集团之间。文明的冲突将主宰着全球政治。文明之间的差异界线将成为未来的战线。因而独立的民族国家不再成为全球事务的主要活动成员”(27)。亨的观点一出笼立即遭到了包括美国在内的各国学者的驳斥和反对。美国普林斯顿大学教授福阿德·阿贾米驳斥“文明冲突论”解释不了诸如科威特战争、中东和谈等这类重大的国际政治事件,指出“不是文明控制国家,而是国家控制文明”(28)。中国学者也从不同的角度批驳亨廷顿的“文明冲突论”,认为民族国家“仍旧是当今国际关系之行为主体”(29)。在民族国家的乐观论者中,法国学者布留克列尔和美国学者卡尔·多伊奇有某些共同之处,他们坚信民族国家在不久的将来是不会消亡的。布强调民族国家是人类共同体由“个体”融入“共体”的唯一有效的机构(30);而卡尔·多伊奇则坚持民族国家是当今世界的主要力量中心的观点,“只要民族国家仍然是人们完成其事业的最重要的现实工具,它们就会继续成为这样的中心”(31)。英国著名资产阶级政治家丘吉尔则从另外一个角度肯定了国家利益。他说:“对于大英帝国来说,没有永恒的敌人,也没有永恒的朋友,一切以大英帝国的利益为转移。”

事实上,民族也好,国家也好,都是政治、经济、军事和社会等各种意义上的利益集团,具有顽强的生命力和巨大的疑聚力。民族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就必须取得独立地位,建立自己的民族国家。无论是单一民族国家还是多民族国家,其民族利益、国家利益既有不一致、矛盾甚至冲突,但它们往往有着共同的、一致的地方。只要民族国家存在,民族国家利益就是客观存在的,并且具有历史的继承性。民族国家利益的实现和满足要通过国家之间的相互关系和相互作用才能实现:或支配与反支配的过程,或磨擦与对抗的方式,或疏远与冷淡的相处,或和平共处、平等互利的形式,等等。俄罗斯有的学者就认为,“国际冲突是保卫俄罗斯利益的手段”,“民族主义源于经济”(32)。单一民族国家之间的关系实质上就是民族关系,而多民族国家之间的关系则是一种带有深刻的民族背景的国际关系。因此,民族利益、国家利益以及以其为核心的国家民族主义应该说是国际政治和国际关系中恒常起作用的、难以泯灭的因素,有时甚至能起决定性的作用。1989年10月,邓小平在接见美国前总统尼克松时指出:“考虑国与国之间的关系主要应该从国家自身的战略利益出发。着眼于自身长远的战略利益,而不去计较历史的恩怨,不去计较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的差别,并且国家不分大小强弱都相互尊重,平等相待”(33),又说“我们都是以自己的国家利益为最高准则来谈问题和处理问题的。在这样的大问题上,我们都是现实的,尊重对方的,胸襟开阔的。”(34)

在冷战时期,在美苏两极对抗的特殊历史条件下,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两种政治制度的矛盾是国际关系中的主要矛盾。民族主义受到了压抑和制约,处于次要地位。但自苏联解体、东欧剧变以后,雅尔塔体系崩溃,国际两极格局结束,国际关系中的意识形态因素的作用下降,民族主义以原苏联东欧地区为中心,从中欧到中亚为强地震带,并呈发散型向世界其它地区辐射,波及非洲、南亚甚至欧美广大地区。原苏东境内一些民族强烈要求建立自己独立的民族国家,地球上因此增加了不少新的民族国家。目前这种分立的趋向尚未完全停止下来。民族主义骤然上升为国际政治中最重要的因素和最引人瞩目的社会政治现象之一。如果说民族主义是前苏联解体的直接原因,那么,东欧剧变,苏东同盟瓦解则意味着东欧国家民族主义力量的全面复兴。当苏联15个加盟共和国先后成为独立的主权国家以后,它们之间的关系就既非民族之间的关系,亦非民族与国家之间的关系,而是国家之间的关系。如俄罗斯与乌克兰黑海舰队之争,就不是俄罗斯与乌克兰民族之争,而是俄罗斯与乌克兰国家利益之争。俄罗斯与波罗的海三国、中亚五国、高加索诸国的关系也具有同样的性质。前南斯拉夫分裂成若干个独立的主权国家,它们的关系也上升为国家之间的关系。这样,苏东地区很多原来的国内民族主义问题一跃而成为国家民族主义问题。格罗兹尼的战火就是车臣为了实现这个转变而与俄罗斯的武力较量。

苏东巨变后,西方国家的共同对手消失,原来掩盖的矛盾和利害冲突加剧,造成一系列的民族冲突。这些民族冲突基本上表现为国家对抗形式。主要发生在美日欧俄之间。争夺的主要内容一则是对地区和世界事务的控制权;二则是对经济和科技优势的争夺。冷战后,美国是世界上唯一的超级大国,竭力维持其西方盟主地位,希望建立以美国为主导的“世界新秩序”。德、日等国随着自己经济、科技力量的增强,也要求在地区和世界事务中发挥主导作用,并成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在军事上则要求“修宪”,扩大军事力量,派兵海外,减少对美国的依赖。在波黑问题上,美俄德法各怀打算。波黑内战之所以久拖不决,就是因为波黑问题不仅仅是波黑内部的民族问题,而与外国势力的插手有关。波黑成了这些国家竞争和角逐的舞台。俄罗斯近来一改过去的亲西方政策,转而实行强硬外交。前不久美法间谍之战一时弄得满城风雨;在经济上,德国实际上已成为欧共体的核心,它力促《马约》生效,积极“进军”东欧,形成经济实力强大的“欧洲”。日本也积极发展与亚太地区国家的经济区域合作,希图建立一个以日本为主导的区域经济圈。美日之间的经济磨擦与贸易大战迭起高潮。日本已敢于说“不”,而美国动辄以经济制裁相威胁。面对欧亚的双重压力和挑战,美国力促“北美自由贸易区”应战。不久前,加拿大与西班牙为“渔”而大打笔墨官司,四方的磨擦不断,以国家民族利益冲突为核心内容的美俄矛盾和西西矛盾将长期存在下去。此外,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矛盾、发展中国家相互之间的矛盾也迭有爆发。前者如独立自主的中国与霸权主义的美国的分歧和矛盾;后者如海湾战争、秘(鲁)厄(瓜多尔)冲突,集中地体现了阿拉伯国家内部和南美国家内部的矛盾。另外,旧的问题也并没有完全解决,如目前巴勒斯坦与以色列的争执和磨擦仍然不断。其根本原因都是国家利益、民族利益之争。在当代国际政治生活中,在相当多的情况下,民族主义不仅仅是通过民族的形式,而是经常通过国家的形式表现出来,表现为一种与国家利益相吻合的民族主义——国家民族主义。国家民族主义在目前全球范围内的国际政治和国际关系中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成为当今世界上最引人注目的热点问题之一。

注释:

①参见孙恪勤:《苏联解体对世界民族问题的影响》,《东欧中亚研究》1994年第5期第59页;朱晓中:《东欧民族主义的复兴及其原因》,《东欧中亚研究》1992年第4期,第24-25页。等等。

②⑧⑨参见〔美〕汉斯·摩根索:《国家间政治——寻求权力与和平的斗争》,1990中文本。

③④《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7卷第5-6页;第292页。

⑤参见《列宁全集》第26卷第108页。

⑥《列宁全集》第43卷第352页。

⑦〔美〕威廉·奥尔森:《国际关系的理论与实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7年第18页。

⑩Louis Snyder,The dynamics of nationalism,1964.p.105.

(11)海士:《现代民族主义演进史》,中山文化教育馆1936年版,第45页。

(12)参见刘靖华:《冷战后世界冲突问题——评亨廷顿的文明冲突论》,《世界经济与政治》1994年第2期,第51页。

(13)关于国家民族的具体涵义,民族学界目前尚无一致意见。据笔者所接触到的材料,至少还有两种不同的意见。参见A·史密斯:《论民族和民族主义》,《民族译丛》1986年第1期:周星:《民族学新论》,陕西人民出版社1992年,第5页。

(14)А·Ноэтляков,нацнонагънъю ннтсрссы、государствсннью цнтнрссы н к.lасс овыс цнтсрссы в мсддунароном отнош снцц.Мцровая экономцка ц мсународнос отношснцс.1988.No.5.

(15)参见А·ю·разувасв,Βнсшняя по.цIтнка ц наццона гьная цснтцчность Βсстнцк Μосковского унцвсрсцтста,1994.No.2;严强:《国际政治中的国家力量》,《南京大学学报》1993年第2期等。

(16)参见阿拉坦等著:《论民族》,民族出版社1989年第25页。

(1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8卷第56页。

(1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4卷第77-78页。

(19)《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1986年版,第6卷,第6页。

(20)〔美〕卡尔顿·海斯:《民族主义论文集》,1937年第3页。转引自〔美〕威廉·奥尔森等:《国际关系的理论与实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7年版。

(21)恩格斯:《德国古代的历史和语言》,人民出版社,1957年,第70-71页;参见费孝通,林耀华等编:《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论文选》(1951-1983),中央民族学院出版社1983年版,第41页。

(22)参见芮逸夫主编:《云五社会科学大辞典·人类学》,第94页,台湾商务印书馆,1975年。

(23)宋钟璜、方生:《国家社会主义,还是民族社会主义?从〈辞海〉关于国家社会主义的词条谈起》,《人民日报》1982年1月12日第5版。

(24)参见丘吉尔:《英语国家史略》,“序言”,新华出版社,1985年中译本。

(25)参见罗荣渠:《各国现代化比较研究》,陕西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359-360页。

(26)参见:The American Politican Science Rcview.1978.V.7.

(27)Samuel Huntington,The Clash of Civilization? ForeignAffairs.V.72.N3.

(28)见Foreign Affairs,Vo.72.No.5.

(29)刘靖华:《冷战后世界冲突问题——评塞缪尔·亨廷顿的文明冲突论》,《世界经济与政治》1994年第2期;参见赵世瑜:《未来的文明与文明的未来——评亨廷顿〈文明的冲突〉》,《史学理论研究》1994年第2期;汤一介:《评亨廷顿文明冲突论》,《哲学研究》1994年第3期;王宁:《文化相对主义、文化多元主义和比较文学东方学派的崛起——兼评亨廷顿〈文明的冲突〉》,《北京大学学报》1994年第5期。等等。

(30)参见с·асцз.наццона цзм ц космопо. цтцзм в соврсмснном мцрс,свобонаямысгь.1993年.No.4.

(31)〔美〕卡尔·多伊奇:《国际关系分析》,世界知识出版社,1992年第61页。

(32)Β·Евстцгнссв.С·Ρоманснко.эконом цка ц наццона цIэм.мцровая эконом цкац мсvнароднос отношснцс,1994年,No.2.C86.

(33)(34)《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33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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