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亚五国的社会变迁与社会发展模式_社会结构论文

中亚五国的社会变迁与社会发展模式_社会结构论文

中亚五国社会变化与社会发展模式,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亚论文,化与论文,社会发展论文,五国论文,模式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亚五国的社会和经济一样,独立后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经历了复杂的进程。本文研究的社会变化包括中亚国家社会阶级结构的变化、社会文化的变化、社会保障制度的变化和近年来凸现的社会问题,同时就中亚五国的社会发展战略、社会政策和社会发展模式作简要的介绍和探讨。

一 社会领域成为政治斗争的舞台

苏联70年间,中亚各国和整个苏联一样,社会领域发生很大变化,特别是社会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各共和国之间在阶级结构方面没有太大的区别,社会文化发生质的变化,城市人口和受教育人口数量迅速增加。社会福利事业有很大的改善。当时社会领域各项事业的突出特点是国家化,即从社会阶层的形成、居民的就业到居民的社会保障都由国家统管,教科文卫事业更是国家一统天下的局面。当时在人们的观念中,凡是与社会领域有关的事务都是国家的事务。这种看法一直延伸到各国独立后的最初几年。这种看法不仅在普通百姓中根深蒂固,在社会精英中也是如此,尤其是在那些对昔日苏联一往情深的人中。正因为如此,在各国独立后,与社会保障和社会领域有关的事务常常成为各种政治势力影响人民群众的工具。有些人还试图借此达到自己的政治目的。这就使社会领域既成为国家上层政治斗争的舞台,也成为改革进程中非常敏感同时又是非常困难的领域,因为它涉及千家万户,涉及每个人的切身利益,此事处理得好坏会直接影响到国家的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

二 苏联解体和体制转轨给社会带来的变化

苏联解体和中亚五国体制转轨导致各国政治和经济形势都发生了重大的变化。特别是各国经济体制的转轨和由此带来经济政策和经济形势的变化,使社会政策、社会形势也随之变化,社会问题也明显增多。社会变化主要表现在社会阶级结构、社会文化、社会保障制度、社会生活方式、社会组织的变化。

(一)社会阶级结构的变化

社会阶级结构包括阶级结构、城乡人口结构、脑体劳动者结构等内容。社会阶级结构的变化是国家变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经济变化的晴雨表。社会阶级结构的变化是经济变化和社会政策变化作用的结果,同时也为制定新的社会政策提供了前提和基础。

阶级结构的变化 社会学把社会阶级结构问题放在社会分层中加以研究。如《现代社会学》一书中所说,“在阶级社会里,阶级分层是最根本、最重要的社会分层,它对其他社会分层起着重要的制约作用,人类社会的社会结构的总体特征和运行规律首先是由社会阶级关系决定的”(注:吴增基等主编:《现代社会学》,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192页。)

在苏联时期,中亚各国和整个苏联一样,阶级结构发生很大的变化。如果说20世纪20年代以前中亚地区以农牧民为主,主要是个体劳动者,工人和知识分子很少,还有地主、富农和资本家存在,那么,在苏联建立“无阶级社会”政策的长期推动下,30年代消灭了地主、富农和资本家,后来,连个体劳动者也通过“合作化”逐渐消失了。到80年代末,苏联解体前夕,中亚各国都和整个苏联一样,只剩下了两个阶级、一个阶层,即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和知识分子阶层。阶级结构在中亚各加盟共和国之间没有很大的区别,但各阶级人数有些不同。哈萨克斯坦的工人和知识分子占社会人口的绝大多数,塔吉克斯坦等国的农民比重大些。独立后,情况发生了变化。首先,各国都把形成中产阶级作为一个战略目标。各国通过推行“非国有化和私有化”政策,把原有的国有资产变卖给个人,甚至无偿转让给个人,努力制造有产者。另外,在社会变迁过程中也有人成为暴发户。目前,各国中产阶级在人口中占多大比重,暴富者又有多少,尚缺乏具体统计数字。但各国已形成新的有产阶级这是不争的事实。随着外国合资和独资企业的建立,一批为这类企业工作的职工群体应运而生。农民成分本身也发生了变化。如果说,独立前的农民基本是集体农民,是集体农庄成员,那么,目前在吉、乌、塔等国,多数农民已实现个体化。“两阶级、一阶层”的社会阶级结构已成为过去,新的社会阶级结构正在形成之中。

在探讨中亚国家阶级结构变化时,还要关注那里新出现的社会分层问题。这是指近年来出现的“新富阶层”问题。“新富阶层”系指“私人企业家阶层”、“厂长经理阶层”、“外企代理和高级职员阶层”等。这种人在俄罗斯称作“新俄罗斯人”,在哈萨克斯坦称作“新哈萨克斯坦人”。与此相应的也出现了“新困阶层”。如果说“新富阶层”人数不多,那么,“新困阶层”则占各国人口相当的比重。社会阶级结构的如此变化势必对国家政治和经济生活以及社会政策产生影响。

城乡人口结构变化 城市化,即农村人口向城市流动,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如果这一进程合理进行,则具有进步意义。苏联70年间,随着大量工业企业在中亚共和国的修建,城市人口逐渐增加。20世纪20年代,中亚地区城市人口很少。城市人口较多的哈萨克斯坦,1922年城市人口也只占9%。(注:《1996年哈萨克斯坦国民经济统计年鉴》,第5页。)可是,到1991年,即苏联解体时,中亚各国城乡人口结构已发生重大变化。哈萨克斯坦城市人口已占到57%,乌兹别克斯坦占40%,吉尔吉斯斯坦占38%,塔吉克斯坦占31%,土库曼斯坦占45%。与发达国家相比,它们的城市人口比重不算高,仍具有发展中国家的特点。但整个苏联时期,各国城市人口在不断增长。“城市化”进程加速是当时苏联社会的一个重要特征。这是经济发展的反映。然而独立后,由于城市人口中较多的斯拉夫人大量移居国外和经济危机,城市化进程受阻,甚至出现相反的趋势。1998年,哈萨克斯坦城市人口占56%。独立9年城市人口非但没有增长,反而较1991年下降了一个百分点。

(二)社会文化的变化

社会学认为,每一个民族都有自己的文化。作为多民族组成的国家同时存在多种文化。但每一个国家在存在多种文化的同时都有一种主文化,并辅之一种或几种亚文化。苏联时期,中亚各共和国的主文化并非本民族的文化,尽管苏联政府说存在各民族文化的繁荣,实际上当时在中亚一些共和国,如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的主文化仍是俄罗斯文化,本民族文化已成为亚文化。在乌兹别克斯坦、塔吉克斯坦等国本民族文化保留得多些,但俄罗斯文化也正在取而代之,特别是在城市中。中亚共和国已经或正在俄罗斯化是对当时文化状况的写照。

独立后,各国在巩固国家独立的同时,采用各种方式复兴民族文化。确定本民族语言为国语,重新撰写本国历史,弘扬本民族名人,恢复民族传统节日,给伊斯兰教以体面地位等,都可看作是复兴民族文化的具体举措。目前俄罗斯文化在中亚国家的地位明显下降,但在中老年人中仍有较大的影响。各国不同程度地表现出对突厥文化和伊斯兰文化的认同。与此同时,西方文化则大举进入各国,对年轻人的影响越来越大。突厥文化、伊斯兰文化、俄罗斯文化、西方文化都在争夺中亚国家。社会文化的转变是政治制度转变的衍生物,反之对政治法律制度和人们的思想也起到制约作用。例如,中亚国家都声称要作“民主、法制”国家,可是,人民中存在的根深蒂固的宗法思想就制约民主政治的形成。从文化角度来看,西方文化和伊斯兰文化在加强,都在争夺民众,特别是年轻人。社会学理论认为,思想文化会对政治和社会运转起到影响,这种影响表现在人们的理想、信仰对社会的稳定与整合所起的重要作用上,文化会制约人的头脑和人的活动(注:参见吴增基等主编《现代社会学》,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92页。)。这一发展趋势及其可能产生的后果很值得关注。

(三)社会保障制度的变化

从社会学的角度看,“社会保障是指国家在国民收入的分配与再分配基础上,通过立法来保证全体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权利,达到调适人们社会关系的一种制度”(注:参见吴增基等主编《现代社会学》,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348页。)。社会保障的主体是国家和政府,社会保障的客体是社会的全体成员,国家以立法形式,通过对国民收入的再分配来调解社会关系,以达到社会的稳定,促进社会发展。世界各国的社会保障水平可大体分成三类:高福利型、过渡型、发展型。社会保障水平与经济发达程度有密切的关系。社会学家将那些高度发达的、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在4000美元以上的工业化国家归于第一类,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在1000~4000美元之间的中等发达国家归于第二类。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在1000美元以下的国家归于第三类(注:参见刘佐、章俗著:《发展社会学教程》,黑龙江教育出版社1992年版,第158~161页。)。根据上述标准,原苏联属于第二类。作为苏联一部分的中亚国家也曾属于这一类。苏联时期,中亚国家执行联盟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当时苏联政府对医疗、养老、伤残、多子女家庭等的保障都有规定。社会保障最初在城市机关、企业中执行,50~60年代后开始覆盖农村。苏联社会保障制度的特点为低水平、全覆盖、国家化。当时在社会保障方面虽然已存在不公平的现象,但低水平的社会保障还是基本上有保证。中亚国家也基本上是这种情况。由于苏联在全国实行“拉平”政策,落后的中亚地区的社会保障资金仅靠自身力量是难以保证的,不足部分常常由联盟中央补贴。因此,仅从社会保障程度来看,落后的中亚和发达的俄罗斯之间没有太大的区别,中亚国家许多家庭为多子女家庭,因此,许多人是苏联社会保障制度的受益者。

中亚国家独立后,多数国家仍有一段时间执行这种与自身经济实力不相称的社会保障制度。特别是由于它们声称执行“社会市场经济模式”,把发达的西欧国家例如德国作为学习的榜样,因此,将社会保障事业置于非常重要的地位。但是,各国经济水平不高,独立后始料未及的经济危机使各国国家财政出现很大的困难,经济转轨后企业所有制形式的变化给劳动者的社会保障带来的变化,特别是市场经济给劳动者带来的风险,苏联解体后分布在各国的养老金领取者与原单位关系的复杂性等,都给中亚各国社会保障工作带来许多新问题。这使各国不但达不到苏联时期的社会保障水平,还出现了许多新问题。例如,在苏联时期较少发生的拖欠养老金发放问题,目前在中亚国家中普遍存在。在苏联“不存在”的失业问题,目前也成为困扰各国政府的重大问题之一。至于苏联时期职工享受的带薪休假制度,在多数国家已不再实行。社会分化导致贫困阶层人群的剧增,从而进一步加重了政府的财政负担。国家财政收入的减少,导致对医疗机构拨款的减少,人们获得的医疗救护的质量下降。在一些国家中又出现了儿童辍学的现象。这些新问题的出现迫使各国不得不对原有的社会保障模式进行改革,根据本国国情制定新的社会保障制度。从目前中亚国家的经济实力来看,它们已不具备中等发达国家所具有的社会保障能力,应将它们的社会保障归于发展型社会保障国家之列。可是,受人们的思维定势影响,特别是一些人不愿意承认独立后的经济和社会状况不如独立之前,因此,各国都在财政极度困难的情况下极力支撑原有的一些社会保障措施。不过,有的国家迫于国内经济状况的压力,也不得不对原有的社会保障制度作出修改。

(四)教科文卫事业的变化

苏联时期的“拉平”政策给中亚国家教科文卫事业打下很好的基础。中亚国家领导人常以自己国家教育水平与发达国家相似而自豪。可是,由于独立后国家经济即陷入危机,国家收入急剧减少,那些靠国家财政过活的教育、文化、科学、卫生部门遇到了近几十年来不曾遇到的困难。科学、文化事业萎缩,人才大量流失,在许多地方出现了儿童辍学的情况。例如,在哈萨克斯坦,1996年有14%的6~13岁的儿童没有在学校学习(注:《1997年哈萨克斯坦人权发展报告》,哈萨克斯坦发展研究所,阿拉木图1997年版,第61页。)。由于资金不足,设备更新困难,药品短缺,一些原已罕见的流行病再度在各国肆虐,医务界也感到十分为难。科技工作因资金不足也不能顺利开展。在这种情况下,改革原有的社会保障制度和社会发展模式已势在必行。

(五)新形势下的社会问题

社会在运行中会出现各种矛盾,也会出现各类社会问题。社会问题通常可分成以下几类:第一类是由于社会基本构成要素相互关系的失调引起的社会问题,如人口问题、妇女问题、贫困问题、民族问题、生态问题等;第二类是由于人们的社会关系失调以及人的社会生活发生障碍引起的问题,如家庭婚姻问题、残疾人问题、老年人问题、独生子女问题、多子女问题、青少年犯罪问题等;第三类是由于制度和体制失调引起的问题,如失业问题、住房问题、教育问题等(注:参见《现代社会学》,第345页。)。在中亚国家中上述社会问题有许多早就存在,有些是独立后变得突出。目前最为严重的社会问题有:失业问题、贫困问题、犯罪问题、民族宗教问题等。

失业问题 这是各国独立后凸现的问题。各国公布的1998年的失业率是:哈萨克斯坦3.7%、乌兹别克斯坦0.4%、吉尔吉斯斯坦3.1%、塔吉克斯坦2.9%(注:《1998年独联体统计手册》,第117页。)。上述数字仅是正式登记的失业者的数字。实际上失业者远多于这个数字。哈萨克斯坦学者认为,哈失业率约为11%~13%。西方认为,乌失业率约为6%,吉失业率约为10%。

如此高的失业率是多种原因造成的。一是经济体制的转变使原有的“隐性失业”变成公开失业;二是苏联解体造成的经济联系中断,使许多企业停产或破产;三是农村人口向城市的无序流动;四是各国经济危机导致的投资减少,新增工作岗位有限;五是一些国家人口增长过快。失业大军的存在不仅影响失业者家庭的生活质量,也成为影响国家稳定的社会动因。

贫困问题 这是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的问题,也是苏联解体后许多新独立国家普遍存在的问题。就整个国家而言,由于原有国力不强和独立后出现的经济危机,中亚国家已跌到穷国的行列。就全国居民而言并非如此。独立以来,各国均出现了“新富阶层”,包括中高级以上官员、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富商等,他们的收入和生活水平远远高于独立以前。但是,生活水平下降者却占绝大多数。如果对独立前后生活在贫困线以下人群作一下比较,就可以看出这一点。生活在贫困线以下的人口:1987~1988年,哈萨克斯坦为5%,吉尔吉斯斯坦为12%,土库曼斯坦为12%,乌兹别克斯坦为24%。1993~1994年,哈萨克斯坦为50%,吉尔吉斯斯坦为84%,土库曼斯坦为57%,乌兹别克斯坦为47%(注:乌兹别克斯坦经济中心编:《1999年乌兹别克斯坦人权发展报告》,第26页。)。人们的生活质量下降也可从食物结构变化反映出来。以哈萨克斯坦为例,该国1991年人均消费肉70.5公斤,1997年下降到50公斤。而粮食制品消费量却增加了。1991年消费粮食147公斤,1997年为200公斤(注:《1994年独联体经济简明手册》,第85页;《1997年哈萨克斯坦简明统计手册》,第38页。)。构成贫困阶层主体的是失业者、养老金领取者、残疾人、多子女家庭、青年学生。因此,上述人往往成为社会保障的主要对象。

犯罪问题 这个问题并非是中亚国家独立后才出现的,但在独立后变得更加严重。犯罪数量明显增加,犯罪形式也较前多样化。以谋取钱财为目标的犯罪数量增加最快。在一些国家中出现了黑手党式的犯罪团伙。蓄意杀人和雇佣杀人案件明显增加。近几年,走私、贩毒问题也日趋猖獗,这是中亚各国独立后出现的新问题。犯罪加剧与国内经济恶化、财富分配不公、贫富差距拉大、大量失业人员存在、吸毒者诸多、国内消费环境改变、西方生活方式传入有关。在一些国家中因民族、宗教和政治原因,还出现以攻击政府官员和执法人员为主要目标的恐怖事件。犯罪形势恶化不仅对国内稳定构成重大威胁,而且影响到国家形象,并因此影响到对外经济关系。外国资本家往往因中亚国家投资环境不好不愿前往投资,犯罪问题严重就是构成“投资环境不好”的重要因素之一。

民族、宗教问题 民族问题在苏联时期就存在,90年代初在费尔干纳谷地曾发生民族间流血冲突。中亚国家独立后虽然没有发生大规模民族冲突事件,但民族关系问题仍然是困扰各国的重大问题之一。中亚民族问题分两类。一类是中亚本地民族之间的矛盾,如哈萨克人与乌兹别克人的矛盾,乌兹别克人与塔吉克人的矛盾等。这类问题与历史上的边界变动、当前土地和水资源的利用有关,也与各国表现出的大民族主义有关。这类矛盾通常给一些小民族带来物质和精神上的损害。目前,这类矛盾在各国都存在,但与乌兹别克人有关的较多,包括乌兹别克人与塔吉克人的矛盾、乌兹别克人与吉尔吉斯人的矛盾、乌兹别克人与哈萨克人的矛盾。问题多发地区有:费尔干纳谷地(包括吉尔吉斯斯坦的奥什州、塔吉克斯坦的苦盏州、乌兹别克斯坦的安集延州等)、南哈萨克斯坦州、撒马尔罕州和布哈拉州等。

另一类问题是中亚本地民族与外来民族的矛盾,主要是与俄罗斯人的矛盾,以及与高加索人的矛盾等。与俄罗斯人的矛盾与苏联长期推行大俄罗斯沙文主义民族政策,以及与苏联解体有关。这涉及由于各民族在社会变迁中地位的变化而导致的利益变化。由于新独立的中亚国家推行民族复兴的政策,强化主体民族的地位,由此带来的国籍、语言、干部使用、就业等一系列涉及民族利益的问题,外来民族在不满现实和生活困难的情况下,出现大规模向俄罗斯、德国移民的情况。在个别国家如哈萨克斯坦也出现了非主体民族谋求分立的问题。

宗教问题主要是指宗教极端势力觊觎世俗政权。伊斯兰原教旨主义分子为达到其目的,在国内制造恐怖事件,并与国外势力勾结,严重威胁国内稳定。目前这类问题已遍及中亚五国,其中以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最为突出。

三 社会发展战略与社会政策

独立初期,中亚各国领导人都十分谨慎地对待各种社会问题。各国宪法中都有对居民实施社会保护的内容。中亚各国在经济转轨时皆声称由计划经济模式转向社会市场经济模式,说明各国已注意要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因为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是社会市场经济的一项重要内容。

(一)社会发展战略

各国在独立之初都以不同的方式阐述自己的社会发展战略。

1992年5月,哈萨克斯坦总统纳扎尔巴耶夫即对该国社会发展战略作出如下表述:使人们的生活达到近似于发达国家消费标准的新质;对养老金领取者、残疾人、多子女家庭、儿童和青年,以及其他缺乏保障的公民实行国家社会保护政策;形成哈萨克斯坦的经营者社会阶层(占有劳动能力人口的10%~15%),这是实施经济和社会改造、形成市场经济、使经济稳定和发展的关键性因素;靠形成青年一代的市场意识来改变社会的价值取向;靠扩大就业和使人获得真正的经营自由,为居民的真正社会流动创造条件;发展各种保险制度,作为社会保护的补偿措施;靠社会基金拨款和给经营提供优惠条件去提高国内落后地区的发展水平。纳扎尔巴耶夫总统设想社会改革要经过3个阶段:1.社会分化;2.新的社会结构对市场形势的适应;3.社会机构的整合与彼此间的合理作用。哈萨克斯坦政府将借鉴联邦德国战后复兴的经验,同时力争做到使社会在收入水平上出现的分化差距保持在合理的最低限度之内。为此需要运用必要的经济方法(注:《主权国家哈萨克斯坦的建设与发展战略》,《哈萨克斯坦真理报》1992年5月16日增刊。)。

乌兹别克斯坦总统卡里莫夫是这样阐述该国的社会发展战略的:社会政策在于为国家的社会政治稳定、国内和平与民族和谐提供可靠的保证;进一步加强社会公正原则,对最为需要的居民阶层(老人、残疾人、孤儿、多子女家庭、青年学生)建立提供社会保护的强大机制;通过将补助金与其他支付统一化,并同居民的实际收入联系起来,加强社会援助的针对性和目的性,提高其可行性;在解决对最需要的居民阶层实行社会保护方面,提高公民自治机构、马哈里亚委员会的作用。创造条件使社会支持贫困居民阶层的专门委员会的活动活跃起来;推进建立劳动市场和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在国家劳动力剩余地区,鼓励优先发展中小企业,以创造新的就业机会;发展和革新教育和文化,提高知识潜力和精神潜力,是社会政策贯彻始终的重点。卡里莫夫认为,“建立生产经济本身不是目的,一切改革(经济改革、民主改革、政治改革)其最终目的乃是为人的生活与活动创造最优越的条件”(注:伊·卡里莫夫:《乌兹别克斯坦沿着深化经济改革的道路前进》,国际文化出版公司1996年版,第81页。)。

土库曼斯坦总统尼亚佐夫提出的社会战略口号是:“要通过每个家庭的顺遂来达到国家的顺遂”,并认为这一口号是实行所有政治改革和经济改革的基础。(注:萨·尼亚佐夫:《永久中立 世代安宁》,东方出版社1996年版,第16页。)因此,该国通过用国家机器加大社会保障的力度,国家实施无偿提供天然气、电、水、盐,对生活必需品实行定量低价供应,对住房实行低租金来减轻人民的负担。

从上述各国总统的讲话中可以看出,中亚国家的社会战略包括改变人们的意识、改造社会结构、解决地区社会发展差距、社会保障措施多样化等内容,当然也包括教育、文化、科学、卫生等需要大量资金投入的社会领域的发展问题。中亚国家在制定社会发展模式时既考虑了原有的做法、国家和民族传统,也借鉴了外国如德国的经验。但在具体做法上各国有很大的不同。

(二)社会政策与实践

中亚国家的实践表明,与政治、经济、外交等领域相比,社会领域的转轨更困难一些。这既与人们的观念有关,也与这些国家的国情以及国家经济对社会保障和社会部门的支持力度不够有关。

首先,苏联70年的福利政策在相当一部分人中特别是低收入阶层中影响深远。尽管一些人也抱怨当时福利水平低,存在不公平的现象,可是当昔日人人有份的社会保障制度被打破,特别是一些贫困阶层甚至非贫困阶层的人今日还享受不到昔日的福利标准时,他们就会对社会领域的改革持抵触情绪,甚至采用非常规手段进行抗议。哈萨克斯坦独立后在一些地区不时发生群众示威抗议活动,许多事件与社会问题如失业、拖欠发放工资、养老金和补贴等问题有关。这种情况导致中亚国家政府在改革社会领域的各项制度时,不得不从稳定国内政局出发三思而行。政治体制改革、所有制改革、物价改革和对外开放等重大政治经济改革举措,在独立初期甚至独立前即已开始,可是包括养老制度改革在内的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在哈萨克斯坦直到1996年7月通过新的养老保障法后才开始。此前一直沿用的是1991年6月17日通过的《哈萨克公民养老保障法》,该法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已不适应市场经济的变化。而在土库曼斯坦等国,这项改革甚至还没有起步。

至于改造社会结构和缩小地区社会发展差距则更难。独立后各国都把形成“中产阶级”作为一项战略任务来抓。然而,一个新的成熟的社会阶层或者说中产阶级的出现,既需要财力,也需要时间。目前,中亚国家的中产阶级正在形成之中,事实表明,这种形成并非自然的发展过程,在很大程度上带有人为推进的性质。昔日的机关、企业领导人大多数成为今日非国有制或私有制企业的经理、厂长,他们的身份变了,成了“中产阶级”的一员,可是,他们的经营理念和经营方法变化不大,因此,起不到预期作用。地区社会发展差距非但没有缩小,却有进一步拉大的趋势。这与废除了以往计划投资方法,改用市场拉动有关。那些经济基础较好或有丰富自然资源尤其是石油资源的地方,往往是本国特别是外国投资的重点地区,这些地区发展就快些;相反,一些原来落后又没有诱人资源的地区,发展很慢。中亚国家不仅出现社会收入分配的两极分化,也出现了社会地区发展的两极分化。

如上所述,对原有的社会发展模式进行改革势在必行。但各国改革的思路和改革的进度明显不同。相比之下,哈、吉的改革思路有相似之处,改革的步子也大些。

哈萨克斯坦从1996年起先后通过了新的《社会保障法》、《教育法》等,开始了棘手的社会领域改革。该国改革原有社会发展模式的总体思路是综合解决,其中心内容是:保障有效的就业、干部培养和再培训制度;组织有效的收入制度;通过税收对收入和个人消费拉开差距的进程进行宏观经济调节;考虑各阶层的收入和消费差距的发展趋势,确定最低生活水平;利用与由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转变有关的各种社会经济新事物保护消费者的利益。

社会政策的优先方面是:明确需要国家帮助的人口集团;选择国家调解社会领域的最佳手段,运用的程度和持续时间;确定社会部门现代化的机制;使公众能对即将进行和目前正在进行的改革公开发表意见,在改革过程中保证高度的社会团结。从1996年起哈萨克斯坦对社会领域的改革步伐加快,并开始形成与以往不同的社会保障模式。

新的社会保障模式与以往不同的是:

第一,资金的来源不同。改变过去国家包揽的做法,使社会保障和社会部门经费来源多样化。过去社会事业的资金全部来自国家预算,这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可以做到,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则行不通。新的社会发展模式规定,社会保障资金将由国家、企业、个人共同承担。国家规定,养老金由国家提供的基本养老金、依靠公民在非国家的养老基金会中积累的保险养老金和工作人员或雇主自愿交纳的补充养老金组成。为了解决公民社会保障资金不足的问题,国家大力发展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微不足道的社会保险事业。

第二,资金的使用方式不同。过去社会保障资金人人有份,现在则保证重点。资金主要用于依靠国家预算工作部门的工作人员和社会上易受伤害的阶层(养老金领取者、大学生、残疾人、失业人员、单身母亲等)。

第三,允许多种所有制成分参与社会保障事业,破除社会事业由国家统管的做法。过去教育、文化、科学、卫生事业,以及社会保障事业都由国家包办,都是清一色的国家所有制。现在允许集体或者个人办社会事业。目前在哈、吉、乌国有私立大、中、小学,私人诊所,私人画廊,非国家科研机构等。在哈萨克斯坦的保险业中也有了私人保险公司、外国保险公司。

第四,把解决就业问题放在突出的位置。因为这是在经济转轨中出现的新问题,它直接影响到人民的生活、国家的稳定和人们对改革的信心。在乌、吉、塔等国社会领域改革的思路和做法与哈萨克斯坦相似。

中亚国家像其他转轨国家一样,在改制中出现了社会两极分化的问题。日益拉大的收入分配不平等对保持社会稳定构成了威胁。作为发展中国家,中亚国家面临如何处理经济增长(有的国家表现为经济负增长)与分配的关系问题。发展经济学理论认为,对发展中国家来说,在经济增长与分配关系上有几种可供选择的战略,它们是:先增长后分配战略、先分配后增长战略、边增长边分配战略、满足基本需要战略(注:参见毕世杰主编:《发展经济学》,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第224~230页。)。在独立之前,中亚各国皆采用先增长后分配战略。国家通过对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企业的控制,使收入归国家和集体占有,为收入分配权力高度集中创造了条件。国家直接掌管分配大权,实行高积累、低消费,在分配上存在明显的平均主义。独立后各国都批判了苏联时期分配中的平均主义问题,但在改革方面出现了不同的做法。

哈、乌、吉等国采用了“边增长、边分配”的战略,政府通过政策调节,使经济增长为低收入阶层创造更多的增加收入的机会,如政府扶持建立小型企业;加大对低收入阶层的培训力度,使他们有资格进入高收入阶层;采用有利于低收入阶层的累进税制;为贫困阶层提供低价食品等。

土库曼斯坦则采用了满足基本需求战略。它通过由国家提供可满足人们最低需要的食品和其他必需品来满足低收入阶层获得基本需要的权利。该国实际上仍采用“高积累、低消费”的传统做法,在分配上仍具有平均主义的色彩。

中亚国家在社会政策上,尤其在社会保障方面声称要学习欧洲国家的做法,但目前只是在社会保障基金的形成方面有所进展。这些国家很多人只羡慕欧洲国家的高福利,却忽视了那里生产的高效率和人口的低增长。而人口的高自然增长率和生产的低效率却是中亚国家长期存在的问题。受多种因素的影响,这些问题尤其是人口高速增长问题不是短时间内可以解决的。因此,欧洲国家的社会政策不一定完全适用于中亚国家。它们必须探索适合本国国情的社会保障模式。更重要的是,它们还必须使经济尽快发展起来,方能为解决社会问题和促进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物质条件。否则,缺乏物质基础的美好设想将会长期成为设想。

标签:;  ;  ;  ;  ;  ;  ;  ;  ;  ;  ;  ;  

中亚五国的社会变迁与社会发展模式_社会结构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