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长虹看对应急事务的正确处理_或有事项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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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企业面临的诸如未决诉讼、未决仲裁、票据贴现、债务担保等“或有事项”越来越多。或有事项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都会产生较大的影响,因此,正确处理、合理披露或有事项越来越受到广大投资者和管理层的重视。本文以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或有事项》为指导,通过对四川长虹或有事项处理的分析,就或有事项在我国企业中的正确运用谈谈自己的认识。

或有事项,指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一种状况,其结果须通过未来不确定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予以证实。常见的或有事项有:商业票据背书转让或贴现、未决诉讼、未决仲裁、产品质量保证(含产品安全保证)等。对或有事项的会计处理应遵循充分披露性原则、重要性原则、谨慎性原则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四川长虹对或有事项的处理

2004年12月28日,就在2004财务年度即将过去的时候,四川长虹董事会发布公告称:目前,美国进口商APEX公司由于涉及专利费、美国对中国彩电反倾销等因素出现了较大亏损,全额支付公司欠款存在着较大困难。公司难以估计美国的彩电反倾销、其他外国公司征收高额专利费的影响,以及APEX公司的应收账款可能会因前述影响而产生的风险。据此,公司董事会决定按更为谨慎的个别认定法对该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按会计估计变更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截至2004年12月25日,公司应收APEX账款余额46750万美元,根据对APEX公司现有资产的估算,公司对APEX公司应收账款可能收回的资金在1.5亿美元以上,预计最大计提金额有3.1亿美元左右。此后公布的四川长虹2004年报显示,由于对APEX公司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对委托南方证券国债投资余额以及存货、短期投资等事项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公司2004年度出现了巨额亏损,亏损金额达36.81亿元人民币。

公司在2004年度报告里对或有事项——未决诉讼有如下表述:

本公司的美国进口商APEX公司由于经营不善、涉及专利费、美国对中国彩电反倾销等因素,全额支付本公司货款存在困难。为尽量收回货款、减少损失,本公司于2004年12月15日在美国洛杉矶高等法院起诉APEX公司,并以几项诉求要求APEX公司提供和开放财务账目,通过司法程序核实APEX公司的财务和经营状况,以利于APEX公司欠款问题的进一步解决。针对本公司的诉讼,APEX公司于2005年1月14日在美国洛杉矶高等法院以本公司在美国CES展(美国消费电子展览)之前发布的预亏公告、媒体的报道毁损了其商业信誉等为由向本公司提出了反诉并要求予以赔偿。本公司认为,预亏公告是本公司按照中国的法律依法做出,且本公司并没有向新闻媒体发布有损APEX公司商业信誉的言辞。

目前本公司的诉讼与APEX公司的反诉正在进行前期的律师取证阶段。

根据本公司与APEX公司董事长、总裁季龙粉先生2002年、2003年、2004年和2004年10月29日所签订的一系列关于APEX公司资产、经营以及季龙粉个人资产及股权的转让、抵押等相关协议,如果本公司与APEX公司的和谈和诉讼得以顺利进行,估计本公司可以从APEX公司收回价值1.5亿美元的资产,同时,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本公司正积极努力通过各种合法途径对上述应收账款进行清收。

四川长虹或有事项处理的欠缺

为了说明问题,本人查找了四川长虹2002年、2003年、2004年三年的年度报告及2003年、2004年半年度报告。纵观四川长虹近几年的会计报告资料,本人认为四川长虹对或有事项的处理很不规范,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没有确认预计负债

家电类企业在销售产品时一般都做出了保修的承诺,因而意味着公司在将来支付一定的维修费用的可能性非常大,所以必须在销售成立时提取足够的产品担保负债,才能降低企业未来的财务风险。但是,四川长虹多年的会计报表预计负债一直为0,预计负债科目在长虹资产负债表上形同虚设。对此类或有负债未予披露,隐藏了可能的财务风险。

根据准则,满足以下三个条件应确认为预计负债:(1)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家电类公司应该对产品质量保证计提预计负债。在或有事项的计量上,准则是这样规定的:预计负债的金额应是清偿该负债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如果所需支出存在一个金额范围,则最佳估计数应按该范围的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如果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金额范围,则最佳估计数应按如下方法确定:①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时,最佳估计数按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②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时,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发生额及其发生概率计算确定。

四川长虹2004年主营业务收入为115亿元。假设产品售出后1年内如发生正常质量问题,企业将免费负责修理。根据以往经验估计,出现较小的质量问题,则发生修理费为销售额的1%;出现较大的质量问题,则发生的修理费为销售额的2%。再预测,企业本年度产品中,有85%不会发生质量问题,有10%将发生较小质量问题,有5%将发生较大质量问题。那么,四川长虹本年末应确认的负债金额(最佳估计数)为:

(115×1%)×10%+(115×2%)×5%=0.23(亿元)

如果保修期不止1年,应再加上其他年度应计提的预计负债。该预计负债应在资产负债表中单列预计负债项目反映,与其他负债项目区别开来,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作相应的披露;与所确认负债有关的费用或支出应在扣除确认的补偿金额后,在利润表中与其他费用或支为项目合并反映。长虹因产品质量保证确认负债时所确认的费用,在利润表中,应作为“营业费用”的组成部分予以反映。同时,还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对各项预计负债形成的原因及金额作相应披露,以使会计报表使用者获得充分、详细的有关或有事项的信息。

2.或有事项披露不充分、不及时、不明确

从2001年下半年开始,APEX公司成为长虹在美国最大的合作伙伴,而APEX公司其实早已以赊销欠账的“空手道”而在国内家电行业臭名昭著。有关的定期报告显示,自从2002年长虹的应收账款从2001年的28.8亿元猛涨到42.2亿元以来,这个数字就一直在40亿元以上居高不下,其中2003年甚至高达49.8亿元之多。事实上,早在2003年3月6日,四川长虹曾就媒体报道公司在美国遭巨额诈骗进行了澄清,大意是:公司在美国遭巨额诈骗纯属捏造,报道情况与公司的实际不符;公司的生产经营一切正常,应收账款情况正常。长虹在会计报告或有事项内容里多次披露对自己有利且无很大影响的与厦华“CHDTV”商标诉讼案,直到2004年底才披露与APEX公司的重大或有事项。

让我们看一下长虹与APEX公司之间历年的交易及货款回收情况和它的披露过程(见表1)。

长虹与APEX公司2001——2004年往来情况表(金额单位:美元)

期间

销售金额

回款金额应收账款余额

2001年41842483.00

2002年610949126.11 190074801.70 462716807.41

2003年424424014.62 349896993.47 537243828.56

2004年35599676.81

109028524.77 463814980.60

长虹多次在会计报告期后事项里披露从APEX收回了多少货款,只说收款数字不说新发货金额,以致应收账款越收越多。最后才在2004年报中披露:自2004年5月以后,本公司未再向APEX公司供货,APEX公司由于上述原因也未再支付所欠本公司货款。截至2004年12月31日,APEX公司对本公司的欠款为463814980.60美元,折合人民币3838764686.94元。

自2004年5月以后,长虹因为什么原因未再向APEX公司供货并没有披露出来。它还在2004年中期报告中表述如下:应收账款本期末余额较上年同期末下降12.34%,主要是由于本期国外购货商如APEX等应收账款减少所致,严重误导了投资者,既害了自己也害了别人。

长虹为何不用国际上通用的信用证或对卖方较有利的DP交单付款而用托收的结算方式呢?2004年度长虹依据谨慎性原则计提了巨大的坏账,那么之前的谨慎性原则哪里去了?在国外非常通行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长虹为何一直没有办理呢?即使将来官司打赢,也是烂账一堆,损失巨大。巨额的应收账款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为何以前总是三缄其口,直到把宝贵的财富白白流向大洋彼岸,或有事项木已成舟时才披露呢?长虹对或有事项的披露是不充分、不及时、不明确的!

或有事项会计准则运用中应注意的一些问题

1.对或有事项需客观合理的判断

或有事项具有不确定性,所以其核算时的一个重要工作是对“不确定性”加以估计和判断。虽然指南中规定了各种可能性的对应概率,但在实际运用中仍存在很大的主观性和弹性。或有事项何时确认为负债,清偿负债的最佳估计数的确定及预期可获得的补偿的计量,这些在实务操作中都需要会计人员的主观判断。不同的估计会产生不同的结果,且又缺少可靠的资料来验证,因此,尽可能恰当地估计或有事项发生的可能性成为正确核算的前提。财务人员除了提高自己的专业素质,以企业取得的资料为依据,充分考虑内外环境各种因素来做出估计外,必要时应参考独立专家的意见,还应将其所根据的影响因素及其性质、估计的程序和公式披露在报表附注中,最好再请注册会计师或资产评估师进行审核,以提高可信度。聘请专业人士在对企业情况、市场状况和其他外部环境调查研究之后做出判断,或根据企业的历史记录、同行业情况以及相关单位的资信、经营情况做出较合理的判断,以增强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2.或有事项与期后确定事项之间合理的衔接

或有事项与确定事项的转化需要一定时间,而此段时间又恰好跨越两个会计期间。由于在前一会计期间截止日,企业往往无法对此种事项的结果做出保证和施加影响,因此需要做出一种主观判断,而这种判断的恰当性和合理性直接影响到企业对或有事项的确认、计量和披露,也可能会影响到企业的经营业绩。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与资产负债表日之间一般总存在一定的时间差,而所确认和披露的或有事项则是资产负债表日的或有事项。该事项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可能已产生最终结果,已转化为确定事项。在此情况下,应按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准则来对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或有事项进行处理,按事后已知的结果进行调整,按确定的结果来确认资产或负债。

3.防止人为将或有事项当成企业业绩的调节阀

就我国目前而言,企业往往不是高报、虚报利润,以骗取上市、配股增发的资格和粉饰业绩,就是尽量少计利润、多计损失,以达到自己设想的目的。这同时存在的两种完全相反的倾向,是与谨慎性原则相背离的,也严重影响了会计信息的质量。一些企业对“预计负债”金额的确认不是根据会计准则规定的标准,而是把它用作进行盈余管理的手段。要么怕影响当年赢利水平,该确认的负债不确认;要么当年确认巨额的预计负债,报出巨亏,为明年扭亏留下空间或使低价贱卖得以实现。注册会计师在对或有事项的确认和计量的审计上,要识破被审计单位滥用谨慎性原则的情况,否则极有可能发表不恰当的审计意见。

4.进一步加强担保事项的管理

除了正常披露的或有事项外,对投资者最具杀伤力的就是企业恶意隐瞒的对外担保事项。以引起市场巨大震动的啤酒花事件为例,截至2003年10月,该公司已经对外公布的担保总额为79980万元,因公司“无法与董事长艾克拉木·艾沙由夫取得联系”而“自查”出来的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对外担保金额为98786.07万元。因而,该公司对外担保总共达到了178766.07万元。当时,啤酒花的净资产额仅为60122.62万元,也就是说,该公司对外担保的余额是其净资产额的近3倍!该担保事件一公布,公司股票连续13个跌停板,迅速蒸发了20多亿流通市值,给投资者带来惨重的损失。所以对企业担保事项要严格加以管理,应确定担保上限,应将企业担保情况纳入综合信贷管理系统,并做好动态跟踪管理。

或有事项会计属于不确定性会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强调的是真实和公允。我国应加强对国外会计准则最新发展动态的研究,充分借鉴国外会计准则的成功经验,在兼顾我国会计环境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会计准则,使企业规范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逐步提高会计信息的可信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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