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安保防核生化工作浅析-以《北京公约》为视角论文

航空安保防核生化工作浅析
——以《北京公约》为视角

An Analysis of Aviation Security Anti-Nuclear and Biochemical Work—— Taking the Beijing Convention as a Perspective

□ 中国民航管理干部学院 宋 丽/文

《北京公约》全称为《制止与国际民用航空有关的非法行为的公约》,于2018年7月1日生效。新公约新增的第 7、8、9三类管制行为,强调了恐怖主义行为中“核生化武器”的应用方式及可能途径。如第7、第8条强调“使用中的航空器内释放或者排放” 和“对使用中的航空器或在使用中的航空器内使用”生化核武器或者其他危险物质的方式,第9条强调在航空器上运输、导致运输或便利运输的方式。根据《北京公约》新增加的三类管制行为,结合民航防范核生化袭击的必要性及对航空安保工作影响,提出当下航空安保防范核生化袭击措施体系存在问题及建议。

民航防范核生化的必要性

核生化包含核、生物和化学三类。核技术在工业、农业、军事、医学、科研等领域的应用广泛,且随着经济发展,高敏感、高风险的核材料等放射性物质应用领域正逐步扩大,运输规模扩大。由于核与放射性物质的特殊性,极易成为恐怖分子猎取目标,作为制造(核)恐怖事件的工具。如通过航空运输携带、运输、散布放射性物质,亦可用常规爆炸物或其他方法散布放射性物质。另一方面,放射性物质废料的非法使用也会带来潜在危险。2008年北京奥运会期间,中国民用航空局在上海虹桥、秦皇岛、沈阳等机场安装104 套放射性物质检查系统,旨在防止放射性恐怖活动和放射性物质非法转移。生化武器主要涉及生物武器和化学武器,杀伤破坏性大,直接危及国家安全。我国曾在2008奥运会前破获了境外“东突厥伊斯兰运动”恐怖分子在首都政府大楼等重要部门拟实施生物恐怖袭击的案件。世界卫生组织也于2010 年5 月发布的《北京2008 年奥运会健康遗产》表明北京奥运会前夕,我国有效排除了8 起潜在爆、化、生恐怖事件。2012年来世界上有200多个恐怖组织,大多具备化学攻击能力,少数具备生物攻击能力,并尝试开发新型生化技术手段。这迫使国家将应对核生化威胁作为反恐战略重点。

《北京公约》对航空安保的影响

(一)起因

美国“9 · 1 1 ” 事件中,有专家认为坠毁在匹兹堡附近的第4架飞机,预定攻击目标可能是美国东部三里岛核电站。事件后,人们担心恐怖分子会将包括核电站在内的核设施作为袭击目标, 轰炸并使其释放出放射性物质,危害公众生命财产安全;或者散布放射性物质,造成“ 核恐慌”,从而达到扰乱社会秩序、打击经济的恐怖目的。因此,为了防范核恐怖事件的发生,国际社会不断加强合作。2002年发生在英国航班上的前俄罗斯特工遭核泄露袭击事件让民航提高警惕,多架民用航空器接受放射性物质检测。2003 年8 月美荷政府同意在世界主要港口构建探测网络,以监测核材料和其他放射性物质,防范核放射性物质落到恐怖组织手里用于生产脏弹带来严重后果。针对使用电脑、化学和生物性攻击以及滥用核材料或其他放射性材料等威胁,大多数国家认为现有国际航空法律文书 “并未给予充分涵盖”,面对核生化威胁,有必要修正现有的国际航空法律文书。该部分内容最终在《北京公约》第7、8、9类行为得以明确。

(二)影响

《北京公约》对航空安保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对非法干扰行为概念和业务的影响。防范非法干扰行为是航空安保的根本职能。《国际民航公约附件17》定义非法干扰行为,该概念与列举来自国际民航公约。如《东京公约》对非法用暴力或暴力威胁对飞行中的航空器进行干扰、劫持或非法控制,或行将犯此类行为。《海牙公约》对非法劫持或控制正在飞行中的航空器行为的管制和《蒙特利尔公约》及其议定书中对非法干扰行为的拓展。《北京公约》管制的第6类行为,即利用使用中的航空器造成死亡、严重人身伤害、或对财产或环境的严重破坏,已经在非法干扰行为概念中列出。可见,国际民航公约管制的行为与非法干扰行为概念及航空安保业务范畴紧密相连。

1.1.2 生防菌株及生防药剂。农抗“769”:吉林省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生物农药实验室保存,以改良的高氏1号培养基(769-1)培养[2]。公主岭霉素水浸提液制备:以玉米大碴子为培养基质的农抗“769”固体完全培养物,经自然晾干,粉碎并以1∶2比例提取,离心取上清液即为供试水浸提液。

《北京公约》单独列出第7、8类行为“将使用中的航空器作为抛洒工具或实施场地”,与当下第十版《国际民航公约附件17》非法干扰行为概念强调 “人的非法带入”侧重点不同。《北京公约》强调的恐怖主义行为中“生化核武器”的应用方式及可能途径,并没有在非法干扰行为概念中充分体现。但是,作为缔约国,贯彻落实《北京公约》,势必影响航空安保反恐工作。而且第9类行为强调运输“任何放射性材料”的非法性,对今后管制宽松的通用航空运输和无人驾驶航空器的规模化发展将产生深远影响。

由于目前尚无从实体肿瘤中分离纯化出的CSCs的可靠方法,因此,本研究采用前期构建的细胞自我更新基因Piwil2重编程人成纤维细胞形成具有自我更新、多向分化、细胞异型性和高致瘤性的Piwil2诱导肿瘤干细胞(Piwil2-iCSCs)作为CSC细胞模型[22-23],研究其来源的外泌体对人脐带间充质干细胞(huMSCs)增殖、迁移、侵袭等生物学行为和细胞异质性的影响,为明确肿瘤转移发生机制及治疗奠定基础。

1.上位法指引。 结合《北京公约》国内转化和我国反恐需求,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对防范核生化袭击问题加以规定和完善,以达上位法指引。在民航安保部门规章及其附录中,建议明确生化武器和放射性物质袭击的应对措施。

我国民航安保对防范核生化袭击的响应

虽然《国际民航公约附件17》没有完全纳入《北京公约》防范生化核武器袭击的内容,但是我国民航对核生化已有提防,且在我国民航现有法规文件中有所体现。涉及我国航空安保核生化放射性物质管制及措施如表1所示。

表1:我国航空安保核生化放射性物质管制及措施

按照“墨菲定律”,航空安保应当加强核生化的防范和应对。只是民航安保对核生化相关知识和防范经验十分匮乏,一旦发生核生化袭击事件,并没有针对性的类似《突发核与辐射事件应急处置方案》指导性文件,民航安检也缺少针对性检测措施。考虑到核生化袭击的严重危害性及发生概率、防范核生化袭击可能产生的巨大技术成本,建议从严格立法惩处,加强应急管理,提高防范知识,注重情报分析、重视应急演练着手,防患未然。

我国航空安保防范核生化袭击的立法措施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从表1所示,我国航空安保法律法规对核生化武器、物质的防范主要体现在禁止旅客携带和交运、禁止利用无人机投放(地区)以及飞行中要求按程序处置与制止三个方面。在民航管理文件中,对生化物质物品的防范管理主要体现在纳入安保测试范围,要求进行应急演练以及明确空警电击器可以应用于防范使用生化物质的行为。其他多隐匿在爆炸物、危险品或物质相关条款中。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199条非法隐匿携带炸药、雷管或者其他危险品乘坐民用航空器,或者以非危险品品名托运危险品;隐匿携带枪支子弹、管制刀具乘坐民用航空器,第194条公共航空运输企业违法运输危险品等。除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颁布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安全管理规定》涉及防范“将使用中的航空器作为工具或实施场地”的行为 ,其他主要强调的是防范“人的非法带入”行为,缺少针对性的防范生化袭击措施和应对程序。

(一)立法完善

微课的实际运用过程中,为提高应用效果,就要和教学内容相结合来评估指标,通过加强课件内容的质量监控,才能真正保障微课运用的整体质量.做好微课课件内容的审核工作,查看课件内容和教学的要求是不是符合,以及在技术层面有没有存在问题,这些都是提高微课运用质量的基础.

4.企业责任。在生产建设的同时,积极参与社区建设,时刻心系群众,关心群众生活,为当地村民提供劳动就业机会,解决就业难题。要与当地村民组织建立定期、不定期协商磋商机制,共同研究制定因矿业开发造成群众利益损害的有关补偿条件、补偿标准和补偿办法,对当地群众提出的损害补偿诉求经认定属实的,按共同约定的补偿条件、补偿标准和补偿办法及时协商解决。要通过矿地和谐建设,及时化解矿山开发与当地群众的矛盾,营造企业与社区共同发展、人与环境和谐融洽的良好局面。

2.明确处置程序并加强培训。在民航安保管理文件中,增加程序性指导文件,以确保防生化措施得以有效实施。《关于实施开展“平安民航”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中虽然明确了防生化工作的要求以及演练要求,但是缺乏程序性指导,缺乏上位法支持;在《 民用航空安全保卫应急演练管理规定》(民航公法[2012]14号)中要求的十项演练科目亦未明确处置生化武器和放射性物质的应急演练科目要求。在《民用航空安保测试管理规定》中未明确防生化测试的程序,导致该测试项目几乎形同虚设。除了需要完善以上程序和措施之外,加强员工对相关知识的培训也是十分必要的。

(二)重视通用航空和无人机防核生化管制

通用航空和无人机发展迅速,使用广、管制松,更容易被用作投放和运输的工具。随着我国2020年全面放开低空管制,通用航空和无人机的发展会步入新的高度,更紧密的与社会民众生活、金融经济融合,进入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在恐怖主义犯罪手段极端化的发展趋势下,任何可达到其犯罪目的的对象、手段都会为其所关注。因此,通过利用通用航空器、无人驾驶航空器抛掷、喷洒核放射性生化物质的可能性需要引起关注。美国国土安全部2017年11月9日发布恐怖主义活动公告,强调无人机武器化的恐怖威胁。因而预防和打击通用航空和无人机投放和运输生化武器和放射性物质十分必要,也应当加强该方面的立法完善。

(三)加强相关检测仪器设备的投入

一是在超大型候机楼等人员密集场所、重大活动期间使用相关检测设备布防,二是现有核生化爆检仪器大多独立,急需可以同时监测多项物质的检测报警设备,以降低成本、提高效率。三是该类设备昂贵,从反恐角度,其设备的投入应以政府投入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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