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农业产业化经营中主导产业的培育_农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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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325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3909(2000)02-0078-03

主导产业是经济发展的驱动轮,在它的带动下,整个经济才能发展。同时,主导产业也是形成合理和有效的产业结构的契机,产业结构必须以它为核心。这是经济学家们在总结了发达国家的产业经济发展轨迹后得出的结论。但是,主导产业的积极效应只有在主导产业是合理的前提下才能得到发挥,亦即主导产业要与本国的经济发展阶段、产业总体框架、技术发展水平和资源禀赋状况等国情相吻合。我国农业实行产业化经营,主导产业的选择与培植至关重要。通过主导产业的培植,推动农业的技术进步和产业的优先发展,带动众多的农户发展区域经济,推动农村产业结构的升级换代。

一、主导产业的功能特征与选择原则

主导产业是产业结构中占有较大比重,并对其它产业和整个经济发展具有强烈推动作用的产业,是具有产业优势,代表着产业结构演变方向或趋势,经过培育在短期内能够发展成为当地人民收入和地方财税来源的骨干产业或新兴产业。在农业产业化经营中,主导产业一旦形成,就将成为经济增长所依托的重点产业或支柱产业,成为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驱动轮。因此,需要研究探讨主导产业的功能特征。

1.结构层次性。主导产业的形成,需要建立具有基础产业、辅助产业、关联产业在内的一套完整系统,具有明显的层次性。基础产业主要指粮食生产,它是农业和国民经济的基础。在我们这样一个农业资源紧缺、人口众多的大国,努力增加粮食有效供给,始终是农业发展的头等大事。虽然目前我国粮食生产总量基本上可以满足国内需要,但从增加粮食生产看,由于人增地减,资源短缺,以及收入增长,今后面临的压力是很大的,现在全世界都在关注中国未来能否养活自己的问题。在这种背景下,粮食生产始终都处于首要位置和基础地位。适应主导产业建设的需要,由主导产业带动并为主导产业建设服务的产前、产后产业(称为关联产业),如优良品种的引进繁育、土壤改良、栽培、储藏、加工运输、营销等可以视为主导产业系统的一部分。由于农业的特殊性,有些不是基础产业,也难以形成主导产业的其它农业生产项目,称为辅助产业,它们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补充。辅助产业并不是可以放松和轻视的生产项目,如果在条件发生变化后,有些辅助产业可能升为主导产业。因而,从动态角度看,辅助产业也是主导产业的后备项目库。

2.发展动态性。主导产业具有动态性特征,它是生产力发展在不同时期的重要标志,具有技术领先性和经济结构演变的导向性。一个地区主导产业并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主客观条件的变化和经济发展的新形势、新需求,必须适时加以调整。在有新的资源优势的发现、新的科学技术突破、新的作物和畜禽良种的出现、新的市场的开拓,都可能引发一种新的产业,成为新的主导产业。因此,选择主导产业要有发展的眼光,不失时机地调整和更新,使农业产业化水平由低级向高级推进。

3.区位多样性。主导产业的形成既不可一哄而上,更不能一刀切。我国幅员辽阔,情况千差万别。一方面,由于历史沿革、资源禀赋、社会发展和市场经济发育的程度不同,造成经济启动的时序和主导产业的形成在区域上呈现不平衡性和多样性;另一方面,农业产业化本身是一种多体系、多层次的复合系统,既有庞大的物质流和复杂的价值流,又有先进的技术流和快捷的信息流,“流”的顺畅是功能发挥的重要条件,而系统的整体功能又受“最小因子律”制约。由于不同地区影响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关键因素不同,薄弱环节不同,瓶颈因素不同,从而使得主导产业的选择和培植都不可能整齐划一,而必须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从生产力发展的水平出发,尊重农民的个人意愿,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

我们知道,世界经济的发展和各国产业结构的演变存在着一般的规律性,某一产业位居主导产业是由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经济成长阶段决定的。农业产业化经营中的主导产业选择,既要考虑产业结构演变的一般规律,又要考虑各地区的具体情况,包括资源、技术、资金、产业发展现状等。具体要体现如下原则:(1)资源优势原则。 即具有相对集中的自然资源、经济资源优势和良好的发展基础,且覆盖面大,在一个区域中能使多数农户致富。(2)市场优势原则。主导产业是以专业化、 商品化、社会化的大规模生产为基础,社会需求量的不断增长是农村主导产业发展的条件。因而,市场需求量增加的产品和具有广阔市场前景的产品,便成为农村主导产业选择的对象。(3)比较优势原则。 即经济效益显著,在产值和农民收入的构成中具有较大份额,在区域有较高的比较利益。(4)产业优势原则。即具有资源、市场、 技术等潜在优势和广阔的发展前景,通过培育和开发能够成为未来经济发展的支柱,成为本行业或本部门的“龙头”或拳头项目。

二、对培植主导产业相关问题的进一步讨论

我国主导产业建设起步较晚,内部体系发育滞后,一方面主导产业缺乏特色,力量分散,不仅市场占有率低,而且功能不完善,主导地位不高;另一方面受地方保护,行政壁垒的制约,布局重复,结构同构问题较为突出,既缺乏合理的分工,又不能形成规模,就必然导致相同产业共同生产后的低水平过度竞争,形成同类种群同向增长的拥挤效应,由此而推动市场费用上升。由此看来,培植主导产业不仅仅是资源利用、项目选择的问题,而且是发展战略的转换与生产要素的重组问题。国内外经验表明,发展主导产业是农业由粗放型的数量扩张向集约型的质量发展转变的重要内容,是区域经济由暂时的不平衡增长逐步实现均衡协调发展的关键所在。因此,在农业产业化经营中确立主导产业发展战略就是要有意识地打破生产要素流动在各个部门之间处于相对平衡、相对停滞的局面,在部门之间、产业之间培育生长点和发展极,把有限的生产要素集中在具有广阔发展前景的部门或行业中,使其快速增长,带动和凝聚相关产业,形成产业化发展群体优势,并通过产业链的延伸和协作空间的扩大,使相关产业、配套产业相得益彰,协调发展。

1.培植主导产业与农业的产业角色定位。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这是人所共知的一个基本定律。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作用突出表现为农业在产品、市场、劳动力、资本、外汇等方面对国民经济的贡献。1995年,在新增加的国内生产总值中,农业增加值占15.14%, 在国内生产总值实际增长率中,农业增长的贡献率为1.54个百分点。然而,长期以来,由于人们对农业的产业角色定位不准,对农业产业的特殊性研究不够,尽管口头上人们都强调农业重要,承认农业的基础地位,但实践中把农业放在首位的方针并没有真正落实。农业的发展不仅缺乏具体而明确的产业政策指导,农业产业的经营水平低,利润率低,产业发展空间狭窄,而且政府的战略导向及其产业政策往往偏斜于工业,以致于理论上的基础产业却成为现实中最冷的产业,实践中的瓶颈产业倒成为投入较少甚至最少的产业。实行农业产业化经营就是要重新认识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明确农业作为独立产业在参与国民经济循环和资源配置的过程中,不仅要解决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政府行为、农民行为与市场行为的矛盾,农业比较效益低与农民收入增长缓慢的矛盾,而且要取得平等的竞争地位,公平地参与市场竞争,合理地分享产业利润,从而提高农户的规模化和组织化程度,使农业建立起有内在活力的自我积累、自我调节和自我发展机制。这是农业产业经营的实质所在,也是培植主导产业的根本要求。现在一些地方发展产业化,选择主导产业,只是单纯地从产业化的一些外在的并不确定的表象去认识,把农业等同于农业产业化,视主导产业的选择与培植为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全部。很显然这种认识上的误区及其依靠行政力量推动的产业化,所培植的主导产业非但不能强化农业的基础地位,保护农民利益,相反极易引起产业的过度扩张,刚化产业结构的同构,并由此引发一些不良后果。农业产业化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发展的内在需求引致的制度创新,是实践探索的结果。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目的在于重新定位农业的产业角色,保持农业的独立发展,提高农业的比较效益,增加农民的收入。一切不问市场,不顾当地的实际情况,不看产品的发展前景而人为地归大堆,盲目地讲发展都是必须杜绝的。

2.培植主导产业与农产品商品基地建设。农产品商品生产基地是主导产业的立足点,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主导产业培植必须落实在基地上,否则主导产业的培植就会成为无根之木。主导产业的培植应考虑市场需求和国家产业政策,但必须立足当地资源优势和基地建设,才能充分发挥地域特色,发展名特优产品,从而将区域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基地的合理布局、集约化经营、适度规模经营及生产技术服务水平的提高,有利于进一步巩固现有传统产业,培育新的支柱产业,并且能在推广新品种、新技术,创造特色品牌以及相应产品的精细加工和包装等方面提供有力支持。而主导产业的形成和发展,又会增强对基地建设的投入力度,进一步完善基地的各项服务设施和生产条件,使基地建设迈向新的台阶。这里须指出,无论是基地建设,还是主导产业的选择,首先必须以国内外大市场为导向,解决好市场问题,这是产业带与生产加工基地建立与发展的前提条件。与此同时,把生产加工基地建立与发展贮藏、保鲜、包装、运销等环节有机地连结起来。这样,种养加、贮藏、包装、运输、销售一条龙的产业链才可能形成,高附加值的农产品的价值才可能得以实现,也只有这样农业比较效益低的问题才会从根本上解决。其次,确立科学的开发步骤。要建立由各区域政府牵头,相关部门参加的主导产业开发领导小组,统筹区域主导产业的规划和实施,协调跨行业跨部门的组织工作,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支持主导产业的开发与建设。

3.培植主导产业与实施产业建设规划。主导产业是从发展一村一品、一乡一业开始,形成区域性的支柱产业,然后建立重点支柱产业带,并在产业带的基础上,完成产业链的建设,完善支柱产业的各项配套措施,使这批重点支柱产业链率先进入规模经济、大市场、大流通,取得大效益。在重点产业链建立的基础上全面展开,把区域内可建立的农村产业带和产业链普遍建立起来,并从深度与广度上逐步发展壮大,不断提高其技术现代化和规范化的程度。需要指出的是,产业化的本质是一体化经营,为此要围绕龙头企业,发展以市场牵龙头,龙头带基地,基地带农户的模式,即“市场+企业(龙头)+基地+农户”的模式。围绕拳头产品,发展名、特、优农副产品的生产、收购、加工、销售的经营模式;围绕科技服务,发展专业公司带基地农户的模式,实行厂与村挂钩,城乡沟通。要发挥专业协会的作用,推行“专业协会+基地+农户”的模式,组织集团化开发,对产、贮、加、销等环节进行科学化、规范化管理,逐步形成产、加、贮、运、销一条龙产业链的经营体系。

4.培植主导产业与加强宏观调控。农业产业化作为我国农民的伟大创举,是广大农民的自发行动。然而,农业又是一个弱质产业,其产前、产中、产后诸多环节分别由不同的行业和部门进行管理。条块分割、职能分散的格局必将肢解农业产业化组织的完整肌体,制约种养加、产供销、贸工农一体化的有机结合和协调发展。因此,政府引导和行政推动是必要的。问题的关键是政府该如何引导,如何推动。现在有一种倾向,一方面各级政府都把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培植主导产业作为农业和农村经济的主要工作,政府运用行政力量,通过统一规划和加强领导来推动农业产业化;另一方面是各级政府及管理部门都有自身的本位利益,利益的不一致和信息的不对称,使得各自在行使权力时缺乏相应的责任约束,可以享受行使权利得到的利益,而不必承担相应的决策风险。看来界定政府职责,规范政府行为,研究政府在农业产业化经营中的作用已刻不容缓。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农业经营主体的自主行为,一切选择都应由经营主体来决定。政府的职责是为农业产业化经营创造良好的软硬环境,承担宏观调控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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