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论中国现代经济*_经济论文

马克思论中国现代经济*_经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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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世纪50—60年代初,马克思写了19篇关于中国的论文和时事评述,并在《剩余价值理论》《资本论》等论著和书信中多处论及了中国问题。其中关于近代中国经济的论述对于我们正确认定近代中国社会性质,从而正确地认识中国国情和现代化建设起点的基础,防止“左”和右的错误倾向,有着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马克思说:“古代人一致重视农业……只有依靠农业,古代民族底的部落才能维持下去。”〔1〕因此, “构成经济秩序基础的都是地产和农业。”〔2〕“封建主义的基础是农业。”〔3〕中国几千年的封建社会,一直以农为本、重农抑商,农业是社会生活的主要方式。农民过着男耕女织的自给自足的生活。在鸦片战争前,中国是独立的封建国家,鸦片战争后,才开始逐渐转变为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但中国封建生产方式仍居统治地位,农业仍是社会生产主要部门和全社会赖以生存的基础。马克思说,从很古时候起,亚洲一般只有财政、军事、公共工程三个政府部门。其中的公共工程主要是指人工灌溉的水利工程。马克思说,由于“气候和土地条件……使利用渠道和水利工程的人工灌溉设施成了东方农业的基础”。政府对水利工程是否重视,决定着农业的兴衰。“在亚洲各国经常可以看到,农业在某个政府统治下衰落了,而在另一个政府统治下又复兴起来,”因此,“收成的好坏在那里决定于政府的好坏。”〔4〕

土地是封建社会的主要生产资料和生产关系的基础。因此,土地所有制性质至关重要。马克思、恩格斯均认为,在他们生活时代及此以前的东方和中国不存在土地私有制。“东方一切现象的基础是不存在土地私有制,甚至是了解东方天国的真正的钥匙。”“因为国王是国中全部土地的唯一所有者。”不存在土地私有制,“这是东方全部政治和宗教史的基础。”〔5〕马克思是怎样作出这个著名论断的呢? 马克思指出,土地所有权,即某些人垄断某部分土地作为由自己意志所支配的范围,而排除其他一切人,这种土地私有权是原始公社瓦解时才发生的。在亚洲,这种法律上的观念是从欧洲输入的,而且仅限于某些地方。只要“人身在某种程度上的不自由,人被束缚于土地上作为土地的附属品,真正的附属品。要是与他们直接对立的不是土地私有者,而是国家,以土地所有者资格同时又以君王资格出面的国家,如在亚洲那样,那末,地租和地税就符合……在这样的情形之下,也许依赖关系所采取的形式,在政治上和经济上并不比国家的一切臣民对该国家的关系所采取的形式更严厉些。国家在这里是最高的土地所有者。主权在这里,就是在全国范围内集中起来的土地所有权。可是,在这种情形之下,便没有任何私人的土地所有权。虽然,私人的土地管理及土地使用和村社的土地管理及土地使用都是存在着。”〔6 〕马克思在《资本主义生产以前的所有制形态》中也多处有类似的论述,“在大多数亚细亚的基本形态里面,那处于一切小公社之上的综合单位便成为高级所有者,甚至成为唯一的所有者,因而真正的公社反倒不过是世袭的占有者。”〔7 〕“在亚细亚……形态里,根本没有个人财产而只有个人占有……所谓财产只有公有的土地财产。”〔8〕“只有公共财产,只有私人占有。”〔9〕东方社会和中国为什么没有达到土地私有制呢?“这主要是由于气候和土壤的性质……农业的第一个条件是人工灌溉,而这是村社、省或中央政府的事。”〔10〕总之,马克思认为东方国家的土地所有制具有双重性质,一方面是农村公社的公有制和占有制,另方面是国家或国王的所有制。但由于国家或国王,是实际的所有者和公有财产的实际的前提,个人在事实上就没有财产了,或者只有专制君主以个别公社为媒介转给个人的间接财产,只存在对土地的私人的和共同的占有权和使用权。

马克思的论述是符合中国“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历史实际的。但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阶级关系的变化以及土地可以买卖的传统政策,马克思又同时指出,中国的确又出现了土地私有的情况,“我曾竭力……从他们那里得到关于他们的土地面积,土地占有的性质,……我得出了这样的结论:他们大部分拥有一块极有限的从皇帝那里得来的完全私有的土地,每年须缴纳一定的不甚繁重的税金。”〔11〕马克思的这个结论符合当时中国的实际,鸦片战争前后,中国封建土地所有制形式基本上分为国家所有和私人所有两种类型。封建国家直接占有官田、屯田、荒地等,由官僚、豪绅、商人、高利贷者等组成的地主阶级占有土地是主要形式,农民只占有土地的少部分。

中国虽然自古以来是一个以农为本的传统农业国家,但由于小农业和家庭手工业相结合的经济结构的自然经济长期居支配地位,不仅使得农业生产力长期处于停滞落后和低水平状态,也严重地阻碍了手工业和商品经济的发展。马克思在论述中国农业生产力时指出,“使用中国旧式犁来耕土,像猪仔或田鼠一样,只掘开泥土,不能犁成沟洼,且没有将泥土翻转。”中国使用畜力和人力拉犁耕种土地延续了数千年之久,到近代中国仍然变化不大。马克思接着说,“以治园方法来耕种田地的小农业(例如在伦巴底,中国南方及日本就是如此)……也达到这一类的很大的经济化,然而,一般说来,在这种耕种制度之下,农业生产率的代价,就是大大耗费人类的劳动力,使这些劳动力不能参加其他部门。”〔12〕在农业和家庭手工业相结合的原始形式下,“都同样不能把劳动作为社会劳动来发展,且不能用来发展社会的劳动生产率”〔13〕,当时中国的实际情况就是如此。由于农业生产工具落后和治园式的生产形式,不仅不能大面积地开垦土地,也不能提高生产效率,并严重地阻碍了手工业和商品经济的发展。当时除了四川平原,长江中下游平原得到较大的开垦之外,东北、华北平原却未能得到开垦,边缘地带更是一片处女地。而且农业生产率低下,亚洲“公社就一直处于那种很低的生活水平上”〔14〕。在中国更为突出,1851年中国人口约为4.3亿, 约占当时世界人口的1/3,而人均耕地面积仅为1.797亩, 大大少于世界人均耕地面积。因此,马克思说,“一个人口几乎占人类三分之一的幅员广大的帝国”〔15〕,由于“缓慢地但不断增加的过剩人口早已使它的社会条件成为这个民族的大多数人的沉重枷锁”〔16〕,结果发生了“大批的出国侨居的现象……中国人充塞欧美亚各洲”〔17〕。当西欧工业革命取得巨大成就之际,中国工业仍是原始的手工劳动形式。例如造纸业,本来是中国最早发明和制造纸的,但当西方国家进入“自动机造纸业”时,“中国和印度,在造纸业上至今还存在着两种不同的古代亚洲的形式”〔18〕,仍然保持在家庭手工业或工场手工业阶段,商品生产也由于农业和家庭手工业相结合以及固定的分工而组成的自给自足的生产整体而处于从属的地位。由商人支配的生产,不仅规模狭小,而且技术保守落后,生产力低。马克思说,在亚洲村社制度下,“生产品之变为商品,亦即人们之变为商品生产者而过着商品生产者的生活,这只有附属的作用。”〔19〕又说,中国“除皮币和纸币之外”,不制造金银币。所以皇帝“可以任意浪费,不加计较”。当有官员奏请“把官票宝钞变为可兑现的钱庄钞票”时,却被斥责为“专利商贾,于朝廷毫无一利”〔20〕。

马克思在论著中多处明确地指出近代中国仍然是小农业与家庭手工业相结合的经济结构。“依靠着小农业与家庭手工业相结合的中国社会经济结构”〔21〕,是“以小农业与家庭手工业为核心的当前中国社会经济结构”〔22〕,是“农业和手工业直接结合以及固定分工”〔23〕。马克思还引用米契尔先生的话具体描述了这种结合的情景,说农民在每年收获之后,不分老少,就去从事梳棉、纺纱、织布。全国9/10 的人穿手织衣料,自给之余的东西便拿到附近城镇上去卖,以便买回自己不生产的其他生活资料。“每一个富裕的农家都有织布机,世界各国中也许只有中国有这个特点”。“一年到头一有可以利用的时间……就去从事他的副业,生产一些有用的东西。”他们“既是庄稼汉又兼工业生产者”。这段描述是符合当时中国实际的。中国封建社会的小农经济的农民虽然主要是租佃农和自耕农两类,但他们的生产和生活方式都是以一家一户为单位的。他们长期一代一代地年复一年的进行着简单的重复的农业和手工业的生产,将两种关系国计民生的最重要的粮食和纺织品生产放在首要的地位,并且将衣食生产结合在家庭内进行,所谓男耕女织,耕耘自食,纺织自衣,以织助耕,以副养农,并以耕织结合、自给自足为主要特征,这就是中国封建社会的基本生产结构和农民生活方式。

这种经济结构是“闭关自守的中国社会的结构”〔24〕,它使得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长期处于支配的地位。马克思在论述亚洲和中国村社时指出,“这些家庭式的村社建立在家庭工业基础上,同时手工织布,手工纺纱,手工种田这三种东西以特殊的形式互相结合,曾使得这些村社具有自给自足的性质。”〔25〕它使得农民处于“野蛮的、闭关自守的、与文明世界隔绝的状态”。农民“从皇帝那里得来”“一块极有限的”“完全私有的土地”,生产出自己食用的粮食,同时生产出棉花,从事纺纱织布等副业。所以中国人9/10 穿着自己生产出来的“手织的衣料”,“其质地各不相同,从最粗的粗布到最细的紫花布都有。”〔26〕只是由于中国人“特别刻苦耐劳,就能供应他们衣食方面的简单需要”,而且“中国农民一般说来过着丰衣足食的心满意足的生活”〔27〕。马克思在这里主要是指太平盛世中一般自耕农的生活状况。同时,马克思又指出那些无地或少地的贫苦农民和社会下层劳动人民在封建剥削和苛捐杂税之下的困苦情况,如在新旧税收的压榨之下,发出了“小民其何以堪?”的感叹,“中国人的习惯是这样节俭……以致他们穿的衣服还是以前他们祖先所穿过的……一个靠劳动为生的中国人,一件新衣至少要穿上三年……不然他们是添置不起的。”〔28〕“中国人的生活程度是世界上最低的”〔29〕,“大批民众变为赤贫。”〔30〕

这种闭塞的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结构,严重地阻碍了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的发展,因为这种经济结构与当代商业的要求是相冲突的;它将劳动力紧紧地束缚在土地上,它阻碍了社会财富的积累和生产的扩大,它为商品流通设置重重障碍。即使在这种社会经济结构中存在着处于附属地位的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也无法发挥它破坏这种经济结构的革命性作用。马克思指出,在这种经济结构的社会里,“他们的生产方式不是使他们互相交往,而是使他们互相隔离……每一个农户差不多都是自给自足的,都是直接生产自己的大部分消费品,因而他们取得生活资料多半是靠与自然的交换,而不是靠与社会的交往。”〔31〕马克思说,在中国,不仅是农民一家一户男耕女织的自给自足的小单位,在一个村社或村庄也是如此。他们“产品的主要部分是为了满足公社本身的直接需要,而不是当作商品来生产的,因此,生产本身与……社会以商品交换为媒介的分工毫无关系。变成商品的只是剩余的产品,而且有一部分到了国家手中才变成商品。”〔32〕中国是一个大的自给自足的整体,因此它无需与外国贸易也能生存下来。因此,中国王朝一直以天朝自居,存在着“地大物博”的“天朝帝国万世长存的迷信”,长期实行闭关自守政策。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在以小农业与家庭手工业为核心的当前中国社会经济结构范围内,外国商品的大量输入是绝对不可能”的〔33〕。因此,“英国营业精神的伸张,已与闭关自守的中国社会的结构相冲突。”〔34〕马克思指出其原因,是由于在这种经济结构之下,农业生产率的代价就是“要大大耗费人类的劳动力,使这些劳动力不能参加其他生产部门”〔35〕。又由于这种经济结构的固定性分工等因素,使“其内部的稳固性和结构,使商业所具有的破坏力受到阻碍”〔36〕。“因为农民家庭在这样形式之下,由于不依靠市场,不依靠生产的变迁以及不依靠外界的历史运动而差不多有完全自给的性质。”〔37〕

由于这种社会经济结构和它对商品经济发展的阻碍作用。其结果使中国社会表现出分散性、闭塞性、停滞落后状况的特点。

马克思指出,“在印度和中国,小农业和家庭手工业的统一,形成了生产方式的广阔基础”〔38〕,这种生产方式的特点之一是它的分散性。近代中国仍以地主占有土地为主要形式。地主一般不自家进行农业经营,而是将土地分成小块租佃给小农耕种而收取地租。这种租佃小农无地或少地,只有少量的农具。他们以一家一户为生产单位,生产规模小,有机构成不高,几乎全靠畜力和人力,生产资金不足,生产技术因循守旧,生产水平低。这样的小小的家庭生产单位和村社生产整体,“散处于全国各地……聚居在各个很小的地点”〔39〕,于是形成了分散在全国各地的自给自足的小单位。

马克思又指出中国社会经济结构“闭关自守”的性质。这种性质使得中国长期处于“野蛮的、闭关自守的, 与文明世界隔绝的状态”〔40〕之中。马克思在评论亚洲村社(印度、中国都存在过)时指出, 这种村社“都成为独立的组织,过着闭关自守的生活”〔41〕。“社会分解为许多模样相同而互不联系的原子现象……公社的孤立状态长久存在下去……公社与公社之间几乎没有来往。”〔42〕马克思还把这种社会情景形象地比喻为“马铃薯”社会,“小农人数众多,他们的生产方式不是使他们互相交往,而是使他们互相隔离。……一块小土地,一个农民和一个家庭,旁边是另一小块土地,另一个农民和另一个家庭。一批这样的单位就形成了一个村子,一批这样的村子就形成了一个省……是由一些同名数相加形成的,好象一袋马铃薯是由袋中的个个马铃薯所集成的那样。”〔43〕近代中国社会,由于经济结构的自给自足性质和商品经济发展很不充分,加之交通十分不便,社会内部的闭塞性和社会与外部世界的隔绝是显而易见的。

中国经济结构的自然经济性质,又导致了社会停滞落后。马克思对这些自给自足的小单位指出,它的“基本经济要素的结构,不为政治领域中的风暴所触动。”它既不关心政治上的变化,也不受其影响,其内部的各个组成部分似乎处于永远平衡状态之中,很少发生变化。“在东方各国,我们经常看到这种情形的社会基础不发生变动,同时将政治上层建筑夺到自己手里的人物和种族则不断更迭。”〔44〕“居民对各个王国的崩溃和分裂不关心……他们并不在乎村社受那一个国家或君主统治,因为他们内部的经济生活是仍旧没有改变。”〔45〕如果“人口增加了,就在未开垦的土地上按照旧公社的样子建立一个新公社”〔46〕。即使偶然原因遭到了破坏,它又以“同一村社名字、同一条边界、同一种利益甚至同一个家族却一个世纪一个世纪地保持下来……他们的经济生活仍旧没有改变”〔47〕。之所以造成这种状况,马克思解释说,因为“他们进行生产的地盘即小块土地,不容许在耕作时进行任何分工,应用任何科学,因而也就没有任何多种多样的发展,没有任何不同的才能,没有任何丰富的社会关系。”〔48〕中国封建社会的农民经济长期保持着分散的个体经济,农村是建立在小生产基础上的,而农业又是“利用渠道和水利工程的人工灌溉设施成了东方农业的基础”,而这些公共工程由于东方“文明程度太低,幅员太大,不能产生自愿的联合”,便交给中央的政府去管,中央政府具有“举办公共工程的职能”〔49〕。这些都对发展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以及打破自给自足的经济结构不利。马克思说,“交换的深度、广度和方式都是由生产的发展和结构所决定的。”〔50〕商品生产是资本主义发展的历史前提,什么样的生产结构决定着什么样的市场结构。中国封建社会的小生产主要是农民自然经济的小生产,而且只是在交换价值生产形式下的使用价值的生产,城乡独立的小商品生产发展很不充分,它只是自然经济的必要补充,起着维护封建经济结构,却限制了社会分工发展和生产扩大以及社会财富积累的作用,因而也限制了商品流通市场的发展。虽然,中国也形成了星罗棋布的城镇和集市贸易的“地方小市场网”,但其产品和商品主要为本区域所吸收和消费,属于当地居民互通有无,调剂余缺的性质,未能形成超区域界限的大市场和海外市场,这就使得自然经济结构长期未能冲破和社会发展长期处于停滞落后状态的主要原因所在。所以,马克思说,“亚洲这一部分停滞性质(尽管有政治表面上的各种无效果的运动)完全可以用下面两种相互促进的情况来解释,(1 )公共工程是中央政府的事情,(2)除了这个政府之外, 整个国家(几个较大的城市不算在内)分为许多村社,它们有完全独立的组织,自己成为一个小天地。”〔51〕又说“因为一般的自然经济性质,这种形式最容易成为社会停滞状况的基础。”〔52〕因为这种自然经济的生产方式不是促使人们互相交往,而是使他们互相隔离,同时这种自给自足经济,限制了任何分工和任何科学的应用以及才能的发挥,“他们多半是靠与自然交换,而不是靠与社会交往”〔53〕,“他们把自己的全部注意力集中在一块小得可怜的土地上,”“使人的头脑局限在极小的范围内,成为迷信的驯服工具,成为传统规则的奴隶,表现不出任何伟大和任何首创精神。”〔54〕

关于中国封建社会停滞落后及其原因,黑格尔和中国学者也有类似的评论。例如,黑格尔在他的《历史哲学》中写道,“中国很早就已经进到它今日的情况,但是因为它客观的存在和主观的运动间仍然缺少一种对峙,所以无从发生任何变化,一种终古如此的固定的东西代替了一种真正的历史的东西。”〔55〕中国学者梁漱溟也说,“百年前的中国社会,如一般所公认是沿秦汉以来,两千年来未曾大变。我常说它是盘旋不进状态,已不可能有本质之变,因此论百年前差不多就等于论两千年以来。”〔56〕鸦片战争前的中国,正是以这种经济结构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延续下来而很少发生变化的传统农耕社会。鸦片战争后,它的经济结构和社会性质才发生较大的变化。

中国的社会经济结构,造成了地主、商人、高利贷三种主要的剥削形式,而且三种剥削形式的主要对象是农民和手工业者的剩余劳动和剩余产品。马克思说,“农民国家的农民存在,为的是让人家来剥削他。”〔57〕中国正是这样的农民国家和这样受剥削的农民。中国封建社会主要生产是农业,主要生产资料是土地,主要剥削形式是地租。土地可以买卖,因此,商人、高利贷者将利润和利息转化为土地地租,而商业和高利贷的剥削利率一般比土地地租要高,因而土地占有者又将地租转化为利润和利息。这样,地产、商业资本、高利贷资本互相转化,形成了这三者的“三位一体”的封建经济关系和剥削方式。

马克思从东方土地所有制和国家或君主是土地最高或唯一所有者出发,指出“地租之占有是土地所有权实现的经济形式,要有地租必须先有土地所有权。”〔58〕“象在亚洲那样,国家既作为土地所有者,同时又作为主权者而同直接生产者相对立,那么地租和赋税就会合为一体,或者不如说,不会再有什么同这个地租形式不同的赋税”〔59〕。直接生产者的剩余劳动“可以采取贡赋的形式,也可以采取集体劳动的形式,其目的是供养集体”〔60〕。地租在社会上占优势的时候,“一般不归劳动者自己所有的剩余劳动和剩余产品的大部分归土地所有者所有(在亚洲,归国家所有)”〔61〕。中国农民从皇帝那里得到一块小土地,“每年须缴纳一定的不甚繁重的税金。”〔62〕除此之外,农民和手工业者还要服一定的劳役,如国家征招去建立公共建筑物或纪念碑。因为差不多全部剩余劳动力和剩余资料都是在“国家的支配之下”,“完全由帝王和僧侣所掌握。”〔63〕马克思指出,这种地租和国税的合一是社会经济结构的生产关系的反映,同时“这种支付形式本身又反过来影响生产形式而巩固旧的生产形式”〔64〕。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商品货币经济的扩大,兴起了商业集散地的小城镇网,以满足城市中官僚生活日益奢侈的需求。马克思说,“亚洲城市的兴旺,或者说得更好些,亚洲城市的存在,完全与政府的消费有连带的关系。”〔65〕“请看一看贝尔尼埃博士的书,他把印度的城市比作军营。可见,这是以亚洲的土地所有制形式为基础的。”〔66〕城乡城镇网的形成,商人、高利贷者便以此作为商业和高利贷活动的重要据点,开展他们的商业和高利贷活动,赚取商业利润和高利息。一般说来,随着商业和高利贷经济的发展,社会主要矛盾会逐渐由地主与农民的矛盾向地主与资产阶级的矛盾转化,并导致由商人、高利贷者、手工业者组成的市民阶级的兴起,最后导致资产阶级革命,结束封建社会。但在中国却不是这样。由于土地私有制和可以买卖,地主、商人、高利贷者三位一体的剥削方式,并且剥削形式互相转化和资本互相转化。对于地主、商人、高利贷者来说,可说是机会均等,利益均占,这就大大缓和了地主与商人、高利贷者之间的对立,也缓和了土地权与商业货币权之间的矛盾。中国城镇既是商业、高利贷活动的基地,又是封建专制政权所在的政治中心。历代封建政府采取“重农抑商”政策,使工商业一直处于被支配和被压迫的软弱地位,他们只有在政府官僚的庇护下才能生存和得以缓慢发展。因此,商业、高利贷不可能在那种社会经济结构中对旧的社会经济结构起到革命性的破坏作用。所以马克思说,“在资本主义以前的一切生产方式之下,高利贷只有在下述意义上才可以说有革命的作用,就是它毁坏并消灭这样一种所有权形式,而这种所有权形式的巩固根基及不断重演,便是国家政治制度之所以始终不变的基础。”只有在资本主义条件下,“高利贷才是创造新生产方式的手段之一。”〔67〕

马克思又指出,由于中国这样的社会经济结构,便成为了专制制度的牢固基础。他说,天朝帝国皇帝“就象皇帝通常被尊为全国之君父一样,皇帝的每一个官吏也都在他所管辖的地区被看做是这种父权的代表”。这样便形成了“家长制的权力”和“广大的国家机器”〔68〕。而这种专制制度的基础就是小农业和家庭手工业相结合的社会经济结构。马克思说,“这就是东方专制制度的自然基础。”〔69〕东方公社“却始终是东方专制制度的牢固基础”〔70〕,而“这种所有权形式的巩固根基及不断重演,便是国家政治制度之所以始终不变的基础。”〔71〕“我认为,很难想象亚洲的专制制度和停滞状态有比这更坚实的基础。”〔72〕

为什么这种社会经济结构会成为专制制度广阔而牢固的基础呢?马克思在《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一文中作了具体的阐明,指出“由于各个小农彼此之间只存在地域的联系。由于他们利益的同一性并不使他们彼此间形成任何共同关系,形成任何的全国性的联系,形成任何一种政治组织,所以他们就没有形成一个阶级。因此,他们不能以自己的名义来保护自己的阶级利益……他们不能代表自己,一定要别人来代表他们,他们的代表一定要同时是他们的主宰,是最高站在他们上面的权威,是不受限制的政府权力……所以,归根到底,小农的政治影响表现为行政力支配社会。”〔73〕东方和中国社会,由于“气候和土地条件”,一方面人工灌溉设施成为农业的基础,另方面,由于“文明程度太低,幅员太大,不能产生自愿的联合,所以迫切需要中央集权的政府干预”〔74〕。水利等公共工程交给中央政府去管。这样,它便形成为专制制度,而小农业和家庭手工业相结合的社会经济结构,便是这种专制制度的广阔而牢固的基础,而且这个基础不依政治风云的变化而改变,表现了它的持久性和牢固性。

马克思说,“资本主义的经济结构,是由封建社会的经济结构发生出来的。后者的解体,已把前者的要素游离出来。”〔75〕中国资本主义早在明代封建社会中孕育和萌芽,但由于封建土地占有制和社会经济结构的自然经济性质,资本主义发展极为艰难和缓慢,直到鸦片战争前,它仍然无力从根本上破坏一直延存下来的小农业和家庭手工业相结合的自然经济基础,这也是中国封建社会长期处于停滞状态的重要原因之一。中国这种持久而稳固的社会经济结构,只有近代大工业才能给它以彻底破坏,而且东方和中国的这种社会经济结构是通过“外力”,即通过西方列强的资本主义侵略的力量,不是自身早已萌生的资本主义因素的“内力”而彻底破坏的,这也是东方和中国不同于西方国家的特点之一。马克思说,“大工业才用机器给予资本主义农业以不变基础,才彻底把可惊的多数农民剥夺,才完成农业与农村家庭工业的分离,把农村家庭工业的根底——纺纱业和织布业——根除。”〔76〕中国的自然经济的基础是在鸦片战争之后,由于闭关自守被打破,一系列不平等条约为西方工业品和商品,尤其是鸦片和纺织品的大量涌入提供了方便条件,从而彻底破坏了旧的社会经济结构的。

马克思对此有一系列的论述。马克思指出,“英国用大炮强迫中国输入名叫鸦片的麻醉剂。清王朝的声望一遇到不列颠的枪炮就扫地以尽,天朝帝国万世长存的迷信受到了致命的打击,野蛮的、闭关自守的,与文明世界隔绝的状态被打破了,开始建立起联系,这种联系……迅速地发展了起来。”〔77〕鸦片战争后,由于外国工业制造的商品大量涌进中国市场,虽然资本主义商品侵略还无力从根本上改变中国农村的土地占有关系和封建剥削方式,但对中国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基础起了彻底破坏和瓦解的作用。马克思指出:外国商品“对中国工业也发生了过去对小亚细亚、波斯和印度的工业所发生的那种影响。中国的纺织业在外国的这种竞争之下受到很大的危害,结果就使社会生活受到了相当的破坏。”〔78〕“大量的非生产性的鸦片消费,鸦片贸易所引起的金银外流,外国竞争对本国生产的破坏,国家行政机关的腐化”〔79〕,“对于中华帝国的道德、健康和物质福利立刻发生致命的影响。”〔80〕“同时影响着中国的财政、社会风尚、工业和政治结构,而到1840年就在英国大炮的轰击之下得到了充分的发展;英国大炮破坏了中国皇帝的权威,迫使天朝帝国与地上的世界接触。与外界完全隔绝曾是保持旧中国的首要条件,而当这种隔绝状态在英国的努力之下被暴力所打破的时候,接踵而来的必然是解体的过程,正如小心保存在密闭棺木里的木乃伊一接触新鲜空气便必然要解体一样”〔81〕。并且马克思认为,这种解体乃是亚洲“一场最大的……历来仅有的一次社会革命”〔82〕。恩格斯也曾有类似的评论,说英国用暴力“替英国商业所开辟并曾能引起一时兴旺的最后一个新市场,就是中国”。西方工业制造的商品,迫使“一向以手工工场为工业基础的半野蛮国家,现在已经被迫脱离了它们的闭关自守状态。……使本国的……工人陷于灭亡的绝境。……今天英国发明的新机器,一年之后就会夺去中国千百万工人的饭碗。……于是旧有的小农经济制度也随之而日益瓦解……可以安插比较稠密的人口的那一切陈旧的社会制度,亦随之而崩溃。千百万人将无事可做,将不得不移往国外。”〔83〕

同时马克思指出,虽然中国和印度同样是农业和家庭手工业相结合的经济结构,但外国资本主义侵略对中国社会经济结构的破坏作用不会象英国对印度那样起至关重要的作用。因为“在东印度,那种农业和手工业的结合是以土地所有制的特殊性质为基础的,而英国人凭着自己作为当地至高无上的土地所有者的势力,能够破坏这种土地所有制,并从而强使一部分印度自给自足的村庄变成了生产鸦片、棉花、靛青、大麻以及其他原料去交换英国货的简单农场。在中国,英国人现在还没有这种势力,而将来也未必能够做到这一点。”〔84〕中印之所以有这种不同,问题的关键在于,印度是英国完全征服了的“猎获物”——殖民地。中国则不是。这一点甚至影响了后来中印两国发展的道路和前途。因为英国人在印度它在完成“破坏”使命的同时,又为印度完成了创造新世界的物质条件的“建设”使命;而在中国,英国人只是不彻底的完成了“破坏”使命,却未能同时完成它的“建设”使命。

封建自然经济解体的过程,一般应同时是民族资本主义经济结构形成的过程。但中国没有循这一普遍规律。因为中国闭关自守的国门被打破后,开始向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转变,与这个特殊社会性质相适应的是一种特殊的经济形态,即半封建半殖民地经济形态。一方面出现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也部分地改变了原有的经济结构,但封建土地占有制关系和剥削方式等封建经济仍占优势。另方面,外国资本主义侵略,客观上促使了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但它是在封建势力和外国势力相互勾结的势力压迫下生存和发展的,因而发展道路艰难而缓慢,而且很不充分。马克思写专题评论中国的论文是在19世纪50—60年代初,中国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性质还不明显,马克思只是根据两次鸦片战争前后所能提供的材料而写的,也许就因如此,他对中国半封建半殖民地经济形态未能作直接评析。

在中国当时社会条件下,马克思对于中国社会发展的前途是怎样预测和论述的呢?当时正值太平天国革命,马克思为此写了《中国革命和欧洲革命》《中国事件》等专题论文和评述。对这场革命的原因、性质、特点和前途作了精辟分析和论断。其中,关于中国的前途作了资本主义前途预测。马克思是怎样作出这个预测的呢?他指出,由于鸦片战争和外国商品大量涌入中国,“以手工劳动为基础的中国工业经不住机器的竞争。牢固的中华帝国遭受了社会危机。税金不能入库,国家濒于破产,大批居民赤贫如洗。这些居民开始愤懑激怒,进行反抗,殴打和杀死清朝的官吏和和尚,这个国家据说已经接近灭亡,甚至面临暴力革命的威胁。”〔85〕“世界上最古老最巩固的帝国八年来在英国资产者的大批印花布的影响之下已经处于社会革命的前夕。”〔86〕果然,“即刚巧在全世界似乎都处在沉静的时候,中国和桌子都开始跳舞起来鼓动大家了。”〔87〕甚至“在造反的平民当中有人指出了一部分人贫穷和另一部分人富有的现象,要求重新分配财产,过去和现在一直要求完全消灭私有制。”〔88〕甚至,马克思引用德国传教士居茨拉夫从中国回到欧洲后,将欧洲人谈论的“社会主义”同太平天国联系起来,说“这正是中国许多庶民近来所宣传的那一套啊”〔89〕。然而,马克思对中国革命前途未能判断为社会主义前途,而是预测论断为资本主义前途。就在同一篇文章中,马克思说:“如果我们欧洲的反动分子不久的将来会逃奔亚洲,最后到达万里长城,到达最反动最保守的堡垒的大门,那末他们说不定就会看见这样的字样:中华共和国——自由、平等、博爱。”〔90〕“自由、平等、博爱”是当时西方资产阶级革命的中心政治纲领和政治目标,可见,“中华共和国”是指资产阶级共和国。马克思对中国革命前途作出这种预测性的论断,既是根据当时世界封建社会向资本主义社会转变的历史总趋势,又是根据当时中国社会条件和太平天国革命本身而作出的预测性论断。马克思写文章之时,对于中国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性质的形成和俄国十月革命后中国进行新民主主义革命,当然他无法作出具体的预测,因此他只能从人类历史发展的一般规律作出预测和判断。

收稿日期:1997-05-05

注释:

〔1〕〔2〕〔6〕〔7〕〔8〕〔9〕〔12〕〔13〕〔17〕〔18〕〔19〕〔20〕〔22〕〔24〕〔25〕〔29〕〔30〕〔32〕〔33〕〔34〕〔35〕〔36〕〔37〕〔38〕〔44〕〔51〕〔52〕〔57〕〔58〕〔63〕〔64〕〔65〕〔67〕〔71〕〔80〕〔83〕〔87〕《马克思、恩格斯论中国》,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309、313、7—8、303、312、308、2、3—4、261、143、3、19、21、93、54、5、59、261、343、93、54、2、1、17、345、137、 338、17、16、16、4、17、15、20、20、71、143、261页。

〔3〕《马恩全集》第21卷,第450页。

〔5〕〔10〕〔72〕《马克思〈资本论〉书信集》第80—81、81、 85页。

〔4〕〔11〕〔14〕〔15〕〔21〕〔23〕〔26〕〔27〕〔28 〕〔39〕〔40〕〔41〕〔42〕〔45〕〔47〕〔49〕〔54〕〔62〕〔68〕〔69〕〔70〕〔74〕〔77〕〔79〕〔81〕〔82〕《马恩选集》第2卷,第64 —65、61、72、26、57、60、60、60—61、59、66、2、66、72、66、 66、64、67、61、2、624、67、64、2、3、3、3、67页。

〔23〕〔46〕《马恩全集》第23卷第397、396页。

〔31〕〔43〕〔48〕〔53〕〔73〕〔84〕《马恩选集》第1卷, 第639、639、639、639、61页。

〔50〕《马恩全集》第12卷第749页。

〔55〕黑格尔《历史哲学》三联书店1950年第161页。

〔56〕梁漱溟《中国文化要义》,中正书局,1963年,第11页。

〔59〕《马恩全集》第25卷Ⅱ,第891页。

〔61〕〔66〕《马恩全集》第26卷,第463、480页。

〔85〕〔86〕〔88〕〔89〕〔90〕《马恩全集》第7卷,第264 、 265、264、264、265页。

〔60〕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第3分册,人民出版社,1977 年第92页。

〔75〕〔76〕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4年版, 第903、946—94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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