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封建社会农业与家庭手工业的一体化结构_农业论文

论中国封建社会农业与家庭手工业的一体化结构_农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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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中国的文明发生,到中国从近代社会的屈辱中走出来,长达五千多年的文明史,整个社会经济生产的主要形式就是农业家庭手工业与农业相结合的一体化结构。为什么中国社会几千年来一直是农业和家庭手工业长期的牢固结合呢?研究这一问题,对于我们认识农业经济文化向工业化和后工业化的转型及中国的现代化建设与社会经济形态转型的关系是有借鉴意义的。

一 农业和农业家庭手工业一体化结构与上层建筑的关系

对于自然分工形成的历史发展状况,我们要作全面的分析,因为从世界范围内还可以找到另外一种模式,这就是西欧中世纪的模式。为什么西欧中世纪的城市在发展商品经济的同时,乡村也自然走进这一历史的进程。虽然在中世纪最初的岁月里,农业以庄园的形式出现,但是庄园也生产商品,生产城市需要的各种食物和生活用品,甚至在一些村庄或庄园中还有专门的纺织行业、面包坊、葡萄酒作坊等。这些乡村作坊在整个中世纪里,一直成为城市社会商品经济的补充。

中国的乡村在封建社会发展的过程中,生产物虽然也往城市里送,但是,送往城市的方式与西方中世纪不同,既不是通过货币交换而以直接供给的方式,使农村的生产物直接送到享用者手中,而且这种形式是通过皇权的法令固定下来的。这种关系使农村再发展道路变得狭窄,城市不能以货币交换方式吸收农业剩余生产物,农业只能是在一种固定的社会结构中循环往复地以生命的繁衍为其进化的主要特征。

国家政治的血缘宗法关系属性规定的家庭结构,也决定着农业家庭手工业与农业相结合的一体化结构。中国文明发展之初是在公社向集体方向发展的前提下走进文明社会之门的,一个国家成了一个扩大的部落或一个扩大的家族,当夏禹成为天下之主的时候,会天下诸侯于稽山,防风氏后至而禹杀之,这时的禹俨然已经是一个国王;当从原始社会的“禅让制”最终让大禹传给自己的儿子启,中国国家制度以“家天下”的特征固定下来。家天下的政治统治形式决定着只能有多数人劳动,少数人享受,而劳动的人和享受的人都是天经地义的,是上帝和神早就安排好的。在这样的一种政治关系内,一切只需要一种统治与被统治的“供给关系”和服从关系,一部分人获取另一部分人的财产和财富是国家的保证,因为这种财产的获取是“超经济关系”的被迫供给形式,因此,就当然不需要通过货币来换取生活与生产资料。

中国古代文献对农民家庭的描述是比较少的,大家较熟悉的有周代诗歌所描述的,典型的是《豳风·七月》:“七月流火,九月授衣。……无衣无褐,何以卒岁?三之日于耜,四之日举趾。同我妇子,盍彼南亩。田峻至喜”。人们对《诗经》的描述有着不同的理解,有人依据这段记载说西周是奴隶社会,也有人依据此说西周是封建社会,这其中理解的差异关键是奴隶制标准和标志是什么。如果用古希腊罗马的奴隶制的要素来衡量,这段记载应该说的不是奴隶制生产关系和经济关系。但是中国的奴隶制与西方古代的奴隶制不同,这就是在中央集权制下的公社奴隶制形式。奴隶的含义与西方古代也不同,这些奴隶都是有家室的人,而且与西方奴隶的地位也不一样。在古希腊罗马,把奴隶当作纯粹的生产工具,而中国古代因为国家是所谓扩大的家庭社会关系,人人都是国家的奴隶,所以这种奴隶有着某种程度上的自耕农的特点。诗中所见在田里耕种的农夫其家庭构成是很完整的,而这样的农夫,在劳动中又被管理农业的官吏所监督劳动。而且,还要“为公子裘”、“为公子裳”,这种生活方式必然是又农耕又有家庭手工业。春秋战国时代是中国私人工商业第一次兴起的时代,也是农业领域真正的自耕农第一次大规模出现的时代,这一时期生产力的发展为自耕农的生存提供了基本条件。如这一时期第一次有了铁犁牛耕等铁制农业生产工具,这一切使农民个体家庭生产和生存能力大大增强,并与简单商品关系发生某种联系,进而产生了与以往任何历史时期都不同的生产力和生产形式。然而,自耕农家庭毕竟是自然经济的主要“细胞”,每一个家庭都以自然分工为主体形式,男耕女织的生产方式的紧密性,通过整个社会所赋予的功能在时间的推移中强化。封建经济关系内的简单商品经济成为封建自然经济的补充形式。封建经济主体结构不改变,即使社会给予了自耕农新的生存条件,社会的政治结构还仍然需要农业以自然经济的方式存在,这样有利于封建集权的政治基础结构的稳定。农业与家庭手工业结合的主体形式一直存在到1949年就说明了这样一个道理。

因此说,中国的农业与家庭手工业的牢固结合,首先是封建集权政治的产物,因为它是集权政治存在与发展的前提;同时也是封建经济关系的产物,因为它是封建社会“短缺经济”的必然产物。

二 农业与家庭手工业一体化的经济与政治地缘地域的关系

东方社会文明大门开启得早,从改造自然和创造财富的能力来看,文明之初远比晚于东方文明二千年的古希腊罗马文明的生产力水平要低,较早文明社会的人们要生存就必须依靠集体的、群体的力量与自然作斗争。在这样的组织之中,在落后的生产力条件下,人们对于集体的力量和集权的需求,一方面有着一个自下而上的依赖基础:每一个个体希望以群体形式来保证个人的生存;另一方面,一旦统治关系确立,如果没有对农业个体的严酷统治,也就不会有东方社会集权体制生存的前提。

农业生产是自然再生产与社会再生产的统一,没有自然界的自身再生产,就没有农业社会形式的再生产。在一定的社会经济形态下,人们运用不同的生产形式和手段来发掘利用自然再生产的生产。农业生产的自然要素主要是日照、降水、植被条件、环境温度等,这些客观条件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其规律是自然的运行法则。这些与人类生存最贴近的自然条件,是社会生产力要素和社会再发展动力的构成部分,更重要的是,这种条件影响着农业生产方式和生产手段的选择,中国传统农业生产方式的选择,其决定性条件有二:一是自然的“第一富源资源”条件,二是早期文明形态政治结构。

对地表自然环境的依赖,华夏民族选择了自己特有的方式。东方古代社会文明肇兴之时都是大河流域文明,自然条件较好,气候宜人,适于谷物的生长,因此人们在这种简陋的条件下,只依据非常简陋的工具就可以维持一个低水平的生存条件,──就可以存在并繁衍下去。面对大自然的恩赐,古代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与自然条件构成一种相对平衡的生产与生活关系,创造了石器与青铜器结合的文明(而西方则是铁器文明),这种关系主要体现在生产的自然分工上,自然分工的最大特色是依赖地表植被条件,使生活表现为对自然物的直接利用上。这里所强调的自然经济的分工形式,是一种循环发展结构,是重复着某种生产形式和生活方式的经济形态。分工不发达是一个长期存在的问题,农业与家庭手工业一体化就是分工不发达的最本质体现。

社会经济形态发展越低级,社会群体对自然的依赖程度越强。换言之,人类社会经济形态发展越低级,自然生成的因素对分工的影响就越大,早期人类的发展都在大河流域选择第二台地上作为居住地就是体现了这种情况,而且这种早期人类的生存形式有着某种程度的自然选择的功能,这是一种“被动选择”的表现形式,这种被动选择是别无选择的结果。另外,人类自身的发展状态,如当时只能制造简单生产工具,就使得人类的劳动在某种意义上成为生存的负担,繁重的体力劳动不是每一个人都能胜任的,为了适应简陋劳动工具的生产,就必然出现性别、老幼区别的劳动分工。这种自然分工如果不注入新的生产要素就不会发生质的变化。

中国原始社会在从母系氏族社会向父系社会转化中,人口的大部分集中在黄河流域及支流,从泾渭水流域,到八水缠绕的长安;从郑州、安阳黄河两岸到伊洛水,及至黄河下游,人口之密集,在当时地球上的大多数地方都是洪荒的世界来说,当时的中国可以说是人口密度最高的地区了。这种聚落的人口密度决定人们生存对自然表层环境的需求和依赖,特别是农业对水的依赖,也包括人以群落居住对统一管理形式的需要和依赖。对这一现象一些思想家都注意到了。马克思认为,在原始社会中,“共同体本身作为第一个伟大的生产力而出现;特殊的生产条件(例如畜牧业、农业)发展起特殊的生产方式和特殊的生产力,既表现为个人特殊的主观的生产力,也有客观的生产力①。在这里“个人特殊的主观生产力”则表现为个体的生产能力和由这些个体组成的社会群体关系。因为每一个人如果仅仅是奴隶,他所能创造的财富也只能是一个奴隶在被残酷剥削下所创造的财富,而没有人身自由的奴隶不可能有更大的积极性去进行再创造和发展。

但是,如果在同样的奴隶制下,客观生产力不同,那么进行的生产方式和体现的生产能力也会不同,客观生产力的组成应该说是一个复杂的构成,但是其中一部分是自然资源的构成。在古希腊罗马时代,地理环境决定其要向外发展贸易,数百座岛屿及农业土地的缺乏,使人们的生存希望集中在对贸易和某种程度的掠夺上。而中国古代及整个东方社会自然条件与西方古代的自然条件有很大差别。严格地说是东西方文明差异发展的起点是自然条件的差别,也是决定文明形式的条件之一。仅就中国而言,黄河流域的土地和气候非常适宜农业的发展,这里不需要特别的精耕细作,就可以获得较多的粮食。有一个数据可以看到中国古代农业的基本特点。《中国农业史稿》曾这样计算过西周时期的粮食产量,周之百亩相当于今天的27亩,根据有关史料计算每亩主要生产谷物(黍稷)150斤,计一夫收获4050斤,交纳正租405斤,可余3645斤,若八口之家每年每人食用粮是360斤,需要用掉2880斤,只余765斤。如果每亩收获超过150斤,或人口少于八口,就会有较多的剩余粮。而贵族从每夫百亩的土地上获得405斤粮食,或从公田百亩上取得4050斤粮食,对于贵族来说,他所奴役的“夫”数越多,其所得到的农业生产物就会越多。而另外有学者计算,从中国的春秋战国开始,土地与人均占有计算,每人的平均占有粮食是600斤左右,从春秋战国时代到中国的封建社会后期,二千多年的时间里,人均占有粮食一直是在600斤线上波动,而这一波动线更多的时候是在600斤以下,即人均占有粮食的历史在500斤以上比600斤以上的时间长,这里说的在600斤上下波动,其内涵是波动线的最高点是600多斤。这就告诉我们,早在2000多年前人均占有粮食与现代已无大差别,只是饮食的构成产生了巨大的差别而已。对此马克思也进行过有关的论述,他说:“不同的公社在各自的自然环境中,找到不同的生产资料和不同的生活资料。因此,它们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生产品,也就各不相同。”②这一点已经被历史所证明,古希腊罗马的生产工具、生活用具、饮食构成、建筑材料与中国古代的区别无不证明着这样一个事实。

进一步分析我们还可以看到,人与自然的关系所表现的农业和家庭手工业的结合是人类社会共同经历的阶段,只是这一阶段的长短不同。较好的条件能给人以恒定的生活,但是,这一恒定仅仅是低水平的恒定。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曾这样写道:“绝对必需满足的自然需要的数量越少,土壤自然肥力越大,气候越好,维持和再生产生产者所必需的劳动时间就越少。因而,生产者在为自己从事的劳动之外来为别人提供的剩余劳动就可以越多。狄奥多洛斯谈到古代埃及人时就这样说过:‘他们抚养子女所花费的力气和费用少得简直令人难以相信。他们给孩子随便煮一点最简单的食物;甚至纸草的下端,只要能用火烤一烤,也拿来给孩子们吃。此外也给孩子们吃沼泽植物的根和茎,有的生吃,有的煮一煮或烧一烧再吃。因为气候非常温暖,大多数孩子不穿鞋和衣服。因此父母养大一个子女的费用总共不超过20德拉马。埃及有那么多的人口并有可能兴建那么多宏伟的建筑,主要可由此得到说明。’但是古代埃及能兴建这些宏伟的建筑,与其说是由于埃及人口众多,还不如说是由于有很大一部分人口可供支配。”③中国历史上的史学家司马迁在论及生活环境的影响时也说明过这一个感觉。他周游当时西汉全国的很多地区,当他来到江南一带时看到的情况是这里气候比北方温湿,所以这里的人“既无千金之家,又无冻馁之人”。人们依赖于适应人最低生产的条件,就不去创造或是很少有创造了。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还说:“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人对自然的支配为前提。过于富饶的自然‘使人离不开自然的手,就象小孩离不开引带一样。’它不能使人自身的发展成为一种自然必然性。”

在本世纪40年代以后,一些历史哲学家汤因比、斯宾格勒等人在阐述文明的形态与发展进程时,就提到人类在良好的自然环境面前,就会有懒惰情绪,就会缺乏斗志云云。家庭手工业与农业结合的生产方式所构成的社会经济形态,其本质的关系就是与自然的直接依赖关系,这种关系的改变只有在商品经济的冲击中才能打破。笔者在《民族偏见与文化偏见──中西文化比较新论》一书中对此也进行过一番论述④。地表自然条件的优劣,对文明的存在形式有直接的影响,其影响既可以表现在生活方式上,也可以表现在社会群体表层文化生活方式上,如服饰和生活用具等,也可以表现在群体的组织关系构成上,如城市的格局等,同时还影响着人的性格特征,如北方人的粗犷,南方人的温和等。中国早期文明时期的地域黄土多、山地多、森林多,因此木结构的板筑墙和直角建筑形式就成为中国居住形式的主要特征。草原民族的生活是逐水草而居,在饮食上以肉食为主,为了适应马上的生活方式,服饰也就有了与骑马相适应的要求和样式。在原始社会至文明大门打开之初的自然条件影响一旦被某种形式规定下来,就影响着这个文明体的经济生活与文化生活的后续选择,这也是人类文明进化的一个特征,在以家庭手工业和农业结合紧密的社会中,传统的生活方式与生产方式的惯性越大。

三 农业与家庭手工业一体化的社会作用

1.传统农业生产要素构成的简单化及停滞性

华夏民族是最早创造农业文明的古国之一,而且早期农业文明,在世界范围内占有领先地位。可是最早出现的锄耕农业也好,耜耕农业也好,在奴隶社会的一千多年中,没有质的改变。当春秋时代出现牛耕以后,两千多年也没有质的改变,甚至到了1950年后,我国进行牛拉的“双轮双铧犁”的改造,还成为社会一个重要新闻而见诸报端。换一个角度说,几千年来,中国的农业生产要素没有变,其要素结构是:(1)土地;(2)简单生产工具,如锄头、犁等;(3)没有受过教育的农业劳动者。中国历史上简单的农业机械的发明,虽然已见诸于历史文献,但是,多数在天灾人祸中被破坏掉了。有关农业生产的书籍,也多是写实性,而没有更多的理论总结。在这个意义上说,中国的传统农业,以重复性生产工具做着重复性劳动,再创造性的劳动与发展,在近代社会以前几乎看不到。在这一点上,资本主义就与中国的传统农业社会有着巨大的区别。马克思在《资本论》一书中说:“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重要结果之一是,它一方面使农业由社会最不发达部分的单纯经验的和机械地沿袭下来的经营方法,在私有制条件下一般能够做到的范围内,转化为农艺学的自觉的科学的应用。”⑤。中国封建社会的文化政治结构,限制了农业生产形式和生产要素向高一层次发展。另外,在生产力的组合上,无论自耕农的个体家庭的生产,还是封建社会中后期出现的庄园式的生产,都没有能摆脱农业与家庭手工业相结合的组合方式。

2.农业生产规模小,生存能力有天然的弱性

与西方中世纪比较而言,中国农业生产经营规模过小。西欧中世纪的农户如法国每份地标准单位是13公顷,相当于195市亩;英国在世纪早期大家庭的份地有120英亩,合730市亩,农奴的份地也有30英亩,相当于180市亩⑥。而中国的土地虽然称有100亩田,但是通过与现代亩数换算,汉代、唐代和明代,自耕农平均占有土地只有40-50亩左右,而大多数是只有10亩左右。规模小的农业耕作,其方式和发展速度势必受到影响,对新的农业机械的依赖也小。

这一资料也显示出,中国从西周以来,人均占有土地与人口发展之比,变化不大。小规模的农业经营方式,在精耕细作上有其明显的优势,因为能精耕细作,土地的单位面积使用率比较高,这也对小家庭的稳定性和作为农业副业的家庭手工业与农业的紧密结合,创造了一个生产形式的前提。当从战国时期起出现的经济重心南移完成以后,土地利用率,由战国时代黄河流域的100%,到了魏晋南北朝时期出现复种、轮种,北方旱区一年一熟,而南方则是两年三熟,土地利用率达150%,到了宋代以后,南方土地利用率一年两熟,有的一年三熟,使土地利用率达200%以上。从事物发展的制约因素来说,小家庭决定的小土地规模经营方式,而小的土地经营方式,又能使土地达到精耕细作的目的,精耕细作可以提高单位土地面积的使用率和单位面积产量,从而又为维持小家庭的经营耕作方式提供条件,进而在一定程度上规范着中国农业经济形态的农业家庭手工业和农业的一体化。

3.农业生产产品单一化,商品化功能弱

从广义的农业来说,农业包括采集、畜牧业、狩猎、捕鱼、饲养和种植。人类社会的农业文明,就是畜牧业和种值业依不同比例结合而发展的。农业经济内涵越宽,其农业经济的效率及所起的作用就越大。正如当代人把农、林、牧、副、渔归为农业一样。然而中国传统农业认识观的农业,专指种植业,如《说文》载“农从田。”男子的“男”,也是在田里耕作的劳动力。《汉书》也说:“辟谷殖谷曰农。”⑦而“农民”一词,最早见于春秋时期的文献之中,所谓:“古者有四民。有士民,有商民,有农民,有工民。”⑧作为现代人常用的“农业”一词,早在汉代就已经出现了,汉宣帝四年曾下诏:“乐府减乐人,使归就农业。”⑨至于战国时一些思想家提出的“农战”思想,更是单一农业的经营思想。

从西方中世纪的庄园经济来看,其内涵不仅仅是农业,还包括农业产品的再加工业和畜牧业产品的再加工业,如庄园中有面包房,有纺织作坊,有生产奶酪的作坊,当然还有铁工作坊,制衣作坊等。而中国的传统农业夏商以来就已经形成了单一种植结构。虽然夏代和商代有一部分狩猎经济,但是,在黄河流域,其占经济生活中的比重是很低的,未能成为农业人口生活来源的主要组成部分。单一农业生产产品,不仅使社会商品生产的构成简单化,而且,使农业生产与商品经济之间缺少了某种联系,城市社会中的消费者和农业生产者──消费者的消费,主要是农业的直接生产物,很少有农业产品的再加工产品。这也是中国封建社会经济形态凝固化的原因之一。

4.农业经济的不稳定性和多重的不平衡性

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是中国农业经济的最大的不平衡。曾创造了世界上最早农业文明的中国,直到20世纪的90年代,仍然是发展极不平衡,这是应该引起我们深思的一大问题。同时,这种区域经济的不平衡还有很强的流动性。原来的黄河中下游发达的农业,经历了一个时期的发展后,成萎缩状态,而相对落后的南方则迅速发展并很快取代了北方。传统农业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是自然条件决定的,年年出现的自然灾害,使发达地区的农业产品中有很大一部分成为社会救灾产品,农业生产在低水平上徘徊。

农业劳动投入的不平衡性。传统农业小规模和单一的经营与生产形式,决定了在相当时间内,劳动时间的忙闲不均。从有效的生产意义上讲,传统农业有所谓的“农闲时间”,就是古人讲的“农隙”⑩。“农功有时,多则半年。谚云:农夫半年闲。”(11)这个“半年闲”说明农业生产具有相对停滞性,也说明农业生产单一形式的发展对农业生产力的发展起着阻碍作用。短期雇工的长期存在,是这一“农隙”长存的表征。如果农业生产领域有一定规模的农产品二次加工,就不会出现农业劳动投入的不平衡。西方古典时代和中世纪,也都有过“农闲期”的存在,但是,在庄园经济多内涵的经营下,“农闲期”消失了。

农业经济波动频率大,波动辐度高。中国农业经济多受自然灾害的影响,黄河历史上每两年决堤一次,是农业波动的外在原因之一。这个波动还受到战乱的影响,从历史上看,风调雨顺的农业持续发展时期短而少。一旦遇到丰年,就会“太仓之粟陈陈相因”。一旦遇到灾年,就有人相食的景象。这种状况使农业经济在一个低水平线上发展,这种低水平的农业经济,限定着社会经济结构与经济关系,使农业经济关系只能为适应封建政治制度而以小型、分散、单一生产形式和手段存在。

注释:

①《马恩全集》第46卷上,第495页。

②《马恩全集》第23卷,第390页。

③《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560-561页。

④张鸿雁:《民族偏见与文化偏见──中西文化比较新论》,辽宁教育出版社1993年版,第六章。

⑤《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696页。

⑥马克尧:《西欧封建经济形态研究》,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157页。

⑦⑨《汉书·食货志》、《宣帝本纪》。

⑧《谷梁传·成公元年》。

⑩《左传·隐公五年》。

(11)《杨园先生全集·补农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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