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家修养和健康成长的若干再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健康成长论文,修养论文,企业家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今年全国“企业家活动日”的主题是学习邯钢经验、学习马恩华同志的先进事迹,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王忠禹、陈清泰同志作了重要讲话,邯钢刘汉章同志和保定一棉汪利娟同志作了精采报告,讲的都很好,很受教育。
去年“企业家活动日”我讲了《论企业家的修养》10条,那10条要求应该是一个企业经营者追求的目标,对于一个社会主义企业家则应是起码的标准,至少要达到这样一个标准。这次提出学习马恩华同志,目的就是要切实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大大提高企业领导者的素质,以进一步适应党中央提出的两个具有全局意义的根本性转变。因为马恩华同志是社会主义企业家的典范,是广大企业领导者的光辉榜样,他的先进事迹代表着一个更高的标准,对提高广大企业领导者的素质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所以,关于企业领导修养和健康成长,我想再讲几点意见:
就企业领导人来说,首先要加强自我激励,要居安思危,自加压力,不能满足于已取得的成绩。要有对国家对民族的历史使命感,对发展我国国民经济的责任感,对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时刻存在危机感和力争进一步改变企业自身的紧迫感。在竞争面前,还要树立正确的风险观,和发扬创新精神。去探索一些新的、自己还不熟悉的领域,以开拓新的事业。要为办好企业勇于献身,奋发图强,为增强国家经济实力贡献力量。
同时,要加强自我教育,要不断改造自己。为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企业领导者要在实践中不断学习知识,不断的充实自己,提高经营管理的本领。要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只有不断改造自己,才能不断进步。总之,学无止境。要记住周恩来同志的名言:“干到老,学到老,改造到老。”
还要加强自我约束。近年来,在企业经营者中不断出现损公肥私、假公济私,不断发生违法乱纪事件。令人痛心的是由功臣变成罪犯,李邦福就是个典型案例,甚至发生了像于志安这样严重的事件。这些虽是极少数人的行为,是害群之马,但极大地损害了企业家的声誉。我们所有企业的厂长、经理,都应从这些事件中吸取教训,都应经常地检查自己的行为,符合不符合党纪国法的要求,符合不符合一个合格的社会主义企业家的起码准则?要像马恩华同志那样,自我约束,以身作则,让别人干的事情率先垂范,要别人不干的事情,自己作好榜样。
加强自我约束的同时,必须自觉地接受监督。李鹏总理在八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报告中指出:“对企业领导者,既要保证其对生产经营的指挥权,又要建立健全必要的监督制度。”这一制度的建立极为重要。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的厂长经理权力大了,但要知道失去了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这是一个规律。权力、责任、自我约束是相伴而生的。监督是对企业领导者的爱护与保护。当然,我们更希望所有的厂长、经理,包括作出重大贡献的一些优秀企业家重视自律,自觉接受监督。把自己置于党的监督之下,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置于社会舆论的监督之下,置于党纪国法的监督之下。无数事实证明,一个企业家只有把自己的抱负、自己的追求完全溶于国家的强盛,民族的兴旺之中,才能保证自己的事业久盛不衰。
建设一支优秀的企业家队伍,是国家富强、民族兴旺的需要,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如何建设这支队伍,我觉得除了企业领导者本人加强修养外,社会要给他们的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环境,或者说,要为他们形成一个有利于成长的社会机制。
第一,企业领导者的选拔机制。要给所有企业厂长、经理创造脱颖而出的条件,从长远看,最好是把竞争机制引入到企业领导者的选拔工作中。去年末,金华市对4个国有企业的厂长、经理公开招聘, 给我们改革干部人事制度提供有益的经验。他们按事先宣布的条件,通过公开竞争,从66名应聘人中选拔出来。从近几年的实践看,有些企业民主选举厂长(经理)也是一个好办法,尤其是集体所有制企业和国有小企业。河南洛阳色织一厂是个国有企业,连年亏损。通过职工自己选厂长,并主动帮助厂长想办法,排忧解难,使企业的精神面貌发生了变化,生产经营得到了发展。我主张目前不论哪种方法产生的企业领导者都应定期进行民主评议。民主评议,也是一种间接的选拔机制。《企业法》也有规定。
第二,建立企业领导者培育机制。这种机制应作为一项制度确立下来,使之规范化、制度化,应按照中国情况建立企业经营者培育制度和考试制度。对厂长、经理也应规定一个离岗培训制度,时间可长可短,一周、两周、一个月、两个月都可以,为了企业领导者队伍的健康成长,这种制度必须建立起来。对企业经营者的培训和考试,建议由经过国务院有关部门资格认定的单位统一组织,防止过多过滥,给企业增加负担。企业内部也应把培训工作作为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有计划地坚持下去。
第三,建立企业领导者的激励机制。激励机制,包括物质鼓励和精神鼓励。对于企业领导者来说,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比什么都迫切,都重要。在当前,还是提倡以精神鼓励为主。企业家付出辛勤劳动,为社会作出巨大贡献,理应得到社会的承认,应该有一定的社会地位,像尊师重教一样,要尊重他们,尊重他们的社会地位。目前,建立完善的激励机制还受到各种条件的制约,但应强调保障企业领导者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不能回到家里连看书、找人谈话的地方都没有,还要与上学的孩子争桌子,这怎么行!我们许多厂长、经理吃苦在前,享乐在后,把分配到的房子一次又一次让给别人,这些情况应引起我们的注意。就是说,对企业家的激励机制不仅要有精神鼓励,给予他们名誉、地位,还要给他们提供必要的实实在在的生活条件和工作条件,你真的给他们十万元钱,也不敢装在自己兜里,还得交到托儿所,捐给希望工程。
第四,建立健全对企业领导者的监督机制。对企业领导者自身来说要严于律己,要加强自我约束,自觉接受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制的约束。对社会来说必须强化对企业和企业家的监督与考核机制,包括企业内部党组织的监督和群众监督,职代会和监事会的监督;企业外部主要受国家监察机关的监督和国有资产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财税、物价、劳动、审计、统计部门的监督,社会舆论监督,主管部门的定期考核。一个合格的企业家,尤其是一个优秀的社会主义企业家,其立足点都在严格地自我约束上。内因是成败的根源。所以,在这里我想再次强调,身为企业厂长、经理、董事长或党委书记,尤其是获得了优秀称号的知名企业家,更要珍惜自己的声誉。声誉应看得比生命更可贵。
需要指出,企业经营者不都是企业家,合格的企业家不都是优秀企业家,优秀企业家也不是终身称号,所以要十分注意加强企业家的修养,不断提高他们的素质。同时,要十分注意强化监督机制和约束机制,不断加以完善,充分发挥其作用。这个问题要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
给企业家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这是近一年来我通过于志安事件和马恩华同志的先进事迹,引发出来的一些思考。供各位参考。
199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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