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社会保障税立法研究

我国社会保障税立法研究

余娇娇[1]2011年在《我国社会保障费改税立法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本文以社会保障制度是坚持费制还是实行税制改革的争议为切入口,首先介绍理论界关于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筹集机制的叁种主张和理由,然后全面揭示我国现行社会保障制度的运行状况和存在的问题,接着深入剖析社会保障制度变费制为税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最后得出我国开征社会保障税势在必行的结论。在此观念的指引下,深度探析国外的社会保障税制度,在立足我国国情实际的基础上汲取国外社会保障税制度的精髓,从而在立法层面上为构建适应我国需要的社会保障税具体法律制度提出积极的建议。

何洁琼[2]2014年在《我国开征社会保障税立法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自从我国进行改革开放后,社会与经济都得到了迅速的发展,社会保障制度也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发展。但是我国现今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速度仍不如社会经济的发展速度,已出现不适应我国国情的现象,社会保障制度亟需进行改革,其中缴费制度所存在的问题尤为明显。关于我国是否开征社会保障税的问题也引起了各界的争论,各持己见。本文将从社会保障税的涵义、社会保障制度的历史渊源方面论述,论证社会保障税开证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同时借鉴国外典型国家的社会保障税制相关制度的经验,探讨我国开征社会保障税是否具备立法基础。文章最后对于社会保障税制要素进行的框架设计,明确了社会保障税立法原则、具体税制要素以及开征社会保障税后的相关配套设施。

刘明丽[3]2007年在《我国社会保障税立法研究》文中认为社会保障制度对于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社会保障基金是国家重要的战略储备。我国目前的社会保障制度很不完善,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方式存在缺陷,基金的管理和运作存在巨大的隐患。针对这些问题,笔者试从财税法、社会保障法的角度对如何完善我国的社会保障基金筹集机制进行分析与探讨。笔者主张社会保障基金应该主要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叁方合理分担,建议开征社会保障税,制定社会保障税法,完善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管理和监督制度。论文包括叁部分;第一部分列举了国内外学者对“社会保障”涵义的不同理解,阐述了笔者对社会保障的认识,并对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模式进行了界定,对基金筹集渠道进行了分析,介绍了社会保障税的起源和发展。第二部分的主要内容是分析了当前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筹集机制的现状,指出其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阐述了社会保障税和费各自的优势,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建议我国开征社会保障税。第叁部分在设置内容、征管方式、基本制度方面借鉴了西方发达国家开征社会保障税的经验,提出了我国社会保障税法的立法原则,定位和构想,提出了社会保障税的具体制度设计。建议颁布《社会保障税法》,并进而对社会保障法律体系的完善和配套改革提出建议。

杨垠红[4]2001年在《我国社会保障税立法研究》文中研究指明社会保障制度在经济、政治、文化等各方面都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它能促进经济稳定增长 ,维护社会安定秩序并能保障人的生存权、发展权及其他人权。稳定可靠的社会保障基金是社会保障制度充分发挥作用的前提和基础 ,没有社会保障基金 ,社会保障制度就成了无源之水、

李群[5]2016年在《我国开征社会保障税立法研究》文中认为社会保障作为社会经济制度的一种,对现代国家而言不可或缺。每个国家都应建立与自身发展向匹配的社会保障体系,这不仅是经济发展的前提,关系到社会安定,也对国家建设起到重要推动作用。社会保障筹资是社会保障体系中最关键的问题,整个社会保障制度得以“跳动”的心脏就是社会保障基金,它为该制度得以运行奠定了物质基础。在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形成伊始,各方面条件受到限制,因而采取了征缴社会保险金的社会保障筹资方式,现今我国仍然采用该种方式。随着我国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该方式显现出越来越多的弊端,集中表现在这样几个方面:社会保障基金筹集的立法层次比较低,法律体系不健全,因此造成缺乏刚性的约束机制,筹资途径狭窄;统筹层次只能到省级以下,多数地区只能统筹到市县级,互助共济水平差,社会保障管理未实现全面信息化;关于主管征收社会保障基金的部门,规定不一,各部门的权限划分不够明确,因此工作效率不高,社会保险费用的管理并不严格;由于没有合理的监督管理机制,对于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并不严谨,这样一来安全性就不能保证。我国循序推进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路途上,这一系列问题都是要一一解决的,社会保障基金筹资问题已成为阻碍改革的瓶颈,通过将统筹缴费的社会保障基金筹资方式改为开征社会保障税的方式来推进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值得探讨。如何进行改革、作何必要准备、如何具体设计才能顺应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要求,真正实现城乡统筹,已然成为我国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步入新阶段必须要面对的重要挑战。这也是本文选题的意义所在。本文从社会保障税相关的基本概念着手,包括对“社会保障”的概念界定,分类介绍了叁种社会保障筹资方式并且进行比较分析,对“社会保障税”的概念进行总结概述;其次全面介绍了我国现行社会保障筹资方式,其中包括征收管理机构、筹资过程、社会保险费五个项目的概述,分析该种方式存在的弊端;然后根据我国的现实状况,思考我国开征社会保障税的必要之处、继而探讨其是否可行,论述了对于开征社会保障税能够解决哪些问题以及建议费改税可行的基础进行了论述;之后联系叁种典型的国外开征社会保障税的立法实践,总结对我国开征社会保障税的经验和教训,最后在此基础上,从统筹全民的战略角度出发,对我国开征如何社会保障税进行了具体的税制设计,并力图通过研究找到解决当前开征社会保障税面临的障碍的政策建议。

郭瑞[6]2004年在《我国社会保障税立法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社会保障制度是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建立和完善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对于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促进政府职能的转变,维护社会稳定都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本文首先研究了社会保障制度的内涵及演变、社会保障税的发展和特征以及国外社会保障税法律制度,之后分析了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与发展过程以及现状,论证了我国社会保障税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最后,借鉴国外社会保障税法律制度的成功经验,提出了对我国社会保障税立法的具体构想。近年来,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取得了较大的进展,市场经济要求的社会保障制度框架己经建立起来。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保障项目不断增多,社会保障覆盖面不断扩大,人口老龄化和社保制度改革造成的“隐性债务”对社会保障基金需求的迅速膨胀。但是,现行的筹资方式在实践中存在着诸如缺乏刚性、征收力度不够、基金管理混乱等一些问题,难以保证筹集社会保障收入的需要。如何改革我国社会保障资金的筹集方式,进而完善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问题。本文的观点是制定社会保障税法,以税收形式代替现行缴费方式,筹集社会保障资金,摆脱困境。本文由六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介绍了社会保障和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理论。第二部分介绍了社会保障税的发展及原因,分析了社会保障税的特征。第叁部分比较分析了具有代表性的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社会保障税法律制度的构建模式、国外社会保障税的设置、基本要素、征收管理等,为我国制定的社会保障税法寻找借鉴。第四部分通过回顾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分析了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提出选择社会保障税作为筹资方式。第五部分论证了我国社会保障税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第六部分,借鉴国际经验结合我国国情,提出了我国社会保障税的立法定位,应遵循的原则,以及对我国社会保障税法的基本内容的构想。

李威[7]2013年在《我国社会保险费改税的立法研究》文中研究指明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与否是关系国民生存和幸福指数的重要民生问题,是现代社会中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能。一国社会保障制度是否健全、保障体系是否完善,主要取决于其社会保险体系的发展状况。而充足的社会保险资金是社会保险制度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因此,建立合理有效的社会保险筹资方式是一国社会保险体系构建中的重要环节。而目前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缴费体制本身存在的局限性,已不适应规范化和法制化的市场经济体制以及人口老龄化的要求,同时,世界上约有140个国家和地区都采用社会保险税制度,并且该税种在一些国家中已成为了第一大税种,占税收总额的比重不断上升。在此背景下,将社会保险费改为税的呼声在我国理论界越来越高。通过开征社会保险税来筹集社会保险资金,是值得我国理论界与决策部门的探讨。我国从现行的社会保险费转为开征社会保险税,将涉及一系列亟待研究的相关问题。本论文首先对社会保险税和社会保险费进行制度分析,以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的现状为出发点,分析当前社会保险费征收制度存在的弊端,以及在我国实行社会保险税的制度障碍,同时就社会保险费和社会保险税进行了法理比较。然后,阐述了我国社会保险费改税的必要性,从税源基础、社会基础、国外经验、征管基础等多方面来探索我国社会保险费改税的可行性。同时,对我国社会保险税开征的制度障碍进行剖析,以期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最后,结合我国社会保险的发展实际情况,系统地提出了我国社会保险税开征的立法设计,包括立法模式、税制设计及相关配套改革措施等内容,以改变社会保险筹资模式为突破口探索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的改革思路。

李佳[8]2010年在《我国社会保障费改税立法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自十七大报告当中明确提出到2020年我国基本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伊始,短短几年间我国政府在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建设上动作频传,显示出党和政府建设完善惠及中国全体人民社会保障体系的坚定决心。但是社会保障基金筹措问题仍然是困扰社会保障体系得以进一步发展的障碍之一,寻找更具优势和活力并符合我国现实国情的社会保障基金筹集方式便成为破解这一难题的唯一方式。本文的主要观点是要制定社会保障税法,对目前的社会保障缴费制度进行改革,通过税收的方式筹集社会保障基金。本文主要内容的写作立足于《社会保险法》即将出台的背景下,关注我国社会保障资金的筹集及其运作模式,探讨我国社会保障费必需改革为社会保障税的原因;在借鉴其他国家的保障税立法的基础上,针对我国的特殊国情,在不影响不改变“统帐结合”制度的基础上,构想我国实行同社会统筹、个人账户相协调的社会保障税制度以及与我国社会保障税相关的配套法律法规,以期在合理的时间内建立起符合我国现实国情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筹资模式,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切实保障我国人民的社会保障权利和分享改革发展成果的权利。本文共分为五个部分,主要运用了理论分析和比较分析方法。第一个部分为引言,主要阐述本文研究目的和意义,对学界有关社会保障费改税立法的研究现状做相关评析,并介绍了本文的主要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第二个部分对社会保障基金筹集法律制度进行了分析,介绍了社会保障税制度起源、基本内容及现状并提出开征社会保障税理论依据。还阐述了我国社会保障费征收制度的发展沿革及现状,指出我国社会保障费征收制度存在的问题,最后分析了我国社会保障费改税立法争议。第叁个部分主要是对我国社会保障费需改为社会保障税原因进行分析,分别对社会保障费改税进行正当性和可行性论证。第四个部分介绍了国外社会保障税立法,指出其对我国社会保障费税改革的借鉴意义。第五部分对我国社会保障费改税立法进行设想,提出社会保障费改税立法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社会保障费改税立法具体内容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建设与完善。

秦斌[9]2007年在《我国社会保障税立法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逐步深入,开征社会保障税已是大势所趋。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社会保障税法律制度也已提上议事日程。但就我国现行社会保障制度下对确立社会保障税法应遵循的基本原则、设计社会保障税法的课税要素、完善相关的配套改革等重大问题的认识仍不尽明确和统一。本文从探讨我国开征社会保障税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入手,首先分析了外国社会保障税的立法模式及值得我国借鉴的经验,然后明确了我国社会保障税立法应遵循的五项原则,最后对我国社会保障税的立法内容提出建议,其中包括具体的税制设计问题和相关的配套改革问题。

王吉成[10]2013年在《论我国社会保障税法律制度的构建》文中认为我国历来非常重视社会保障,自1986年以来开始实行统账结合的社会保障费制度,即社会保障费由国家、企业和个人叁方负担。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渐发展,这种保障机制逐渐显露其弊端。覆盖面窄、统筹层次低、没有统一的标准及管理、法律位阶太低等问题制约了社会保障制度发挥作用。同时,由于数据巨大的全国个人账户空账导致社保基金的来源无法保证,再加上人口老龄化的趋势,也使我国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受到冲击。本文通过对社会保障税开征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分析,并对其他国家的社会保障税立法模式进行比较分析,结合税法理念,提出开征社会保障税,让社会保障税成为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的重要手段,从而完善社会保障筹资模式、改革现有社会保障制度。本文将结合理论分析法、文献积累法及比较分析法,对我国社会保障税法律制度的构建问题进行研究。本文除引言和结语外,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社会保障税概述。通过社会保障税的概念及属性、社会保障税的理论基础两个部分,对社会保障税的定义进行介绍,并指出社会保障税不同于其他税收的属性:有偿性、累退性、专款专用性以及直接税与间接税的双重特性。同时,介绍了社会保障税产生的理论基础:福利经济学理论、公共财政理论、凯恩斯的“国家干预理论”以及马克思主义社会保障理论。第二部分:我国开征社会保障税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首先,从社保资源的合理配置、资金统筹的规范管理、社保资金的有效运行、高福利社会的建设以及社会保障税法律制度的优越性五方面提出我国开征社会保障税的必要性。其次,从我国目前所具备的社会经济基础、征管基础及效率原则以及可供借鉴的国际经验提出我国开征社会保障税的可行性。再次,对开征社会保障税是否会增加纳税人的负担做出了讨论。第叁部分:社会保障税立法模式的国际比较分析。以德国、英国、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发达国家以及新加坡、巴西、埃及等发展中国家已建立成熟的社会保障税法律制度。通过对国外社会保障税立法模式进行对比分析,可对我国社会保障税法律制度的构建提供借鉴。第四部分:税法理念与我国社会保障税开征。结合税法理念,对公民参与社会保障税开征、开征社会保障税与税制结构变革、社会保障税试点应当依法进行等问题进行阐述。第五部分:我国社会保障税法律制度设计。社会保障税的顺利开征需要科学的立法原则及税制要素设计。首先,确定了我国社会保障税的立法原则为税收法定、税率适度、专税专用、中央统筹管理。其次,阐述了我国社会保障税的税制要素应当包括纳税人、税目、计税依据以及税率、税收征管、减免税、法律责任等部分以及为何要由这些内容组成的理由。同时,对社会保障税的开征与现有统账结合模式的衔接问题进行了阐述。再次,从完善税收法制与社会保障税立法、完善社会保障税的财政预算管理、构建保值增值和安全防范体系及加强宣传社会保障税法律制度四方面提出建立与完善社会保障税配套法律制度。

参考文献:

[1]. 我国社会保障费改税立法研究[D]. 余娇娇. 暨南大学. 2011

[2]. 我国开征社会保障税立法研究[D]. 何洁琼. 北方工业大学. 2014

[3]. 我国社会保障税立法研究[D]. 刘明丽. 西南交通大学. 2007

[4]. 我国社会保障税立法研究[J]. 杨垠红. 引进与咨询. 2001

[5]. 我国开征社会保障税立法研究[D]. 李群.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2016

[6]. 我国社会保障税立法研究[D]. 郭瑞. 中国政法大学. 2004

[7]. 我国社会保险费改税的立法研究[D]. 李威. 长春工业大学. 2013

[8]. 我国社会保障费改税立法研究[D]. 李佳. 西南政法大学. 2010

[9]. 我国社会保障税立法问题研究[D]. 秦斌. 吉林大学. 2007

[10]. 论我国社会保障税法律制度的构建[D]. 王吉成. 华中科技大学.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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