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市场存在的问题及整治建议,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建议论文,图书市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 G235
在我国图书市场的培育与运行过程中,尚存在着一些不尽如人意的现象,而且这种现象已经成为制约我国出版业发展的“瓶颈”。不尽快改变这种状况,将会严重削弱我国出版业在国内外图书市场上的竞争力。笔者简要列举我国图书市场目前存在的几个问题,并提出一些管理与整治的建议。
1 我国图书市场目前存在的几个问题
随着我国出版业的快速发展,图书市场的竞争也日趋激烈,由过去计划经济时代的卖方市场全面进入了市场经济的买方市场。图书销售由过去新华书店的单一渠道变为新华书店与民营、系统等多元化并存的格局,从而引进了竞争机制,增强了图书市场的活力;而某些掌握着图书征订权力的单位与个人,在市场经济的大潮面前忘记了所肩负的社会责任,为了个人或小集体的利益,乘机向出版社发难,提出种种极为苛刻的条件。由此引发出我国图书市场上的种种怪现象,而且这些现象正在蔓延,逐渐形成系列。
1.1 以“宣传推广费”的名义为单位或个人谋取好处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出版社委托非图书经营单位或个人进行征订图书,可按销售码洋数的一定比例支付给对方作为“宣传推广费”;但是,近年来,某些人对此打起了新主意,在向出版社征订图书时,明明是出版社发行人员主动上门服务,向其推销图书,征订方却不仅要求出版社要给予一定的折扣优惠,而且还要求出版社按所征订图书码洋数的一定比例返退书款,美其名曰“宣传推广费”。具体返款的方式有2种:一是将返退款汇到对方提供的银行账户;二是直接返退现金,但征订方不予开具发票。在实际运作时,采取后一方式居多。收到钱款后,属于集体行为的,可能会给打张收条;属于个人行为的,既不写收条,也不签字,做到天知,地知,你知,我知:否则,双方“合作关系”到此为止。这些钱款有的变成了单位的小金库,有的则装进了个人腰包。此种做法,既违犯了国家现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破坏了财务报销管理制度,助长了腐败现象的滋长,又超出了国家规定的“宣传推广费”所涵盖的实际内容和支出标准,失去了它的实际意义。
1.2 按图书码洋开具发票,按图书实洋付款 这是当今国内图书市场交易中的一大怪事。图书征订方在与出版社谈好图书发行折扣后,只按打折后的实际书款付款,却要求出版社按征订的图书定价开具全额发票,然后经办人凭出版社开具的全额发票到单位财务部门报销,从中获得图书码洋与实洋差额的现金。这样,图书征订单位原来可以从图书销售中获取的图书码洋与实洋差价收益则被少数个人所据有。如果出版社同意此条件,则会严重违反国家有关财务票据管理的规定,虚开发票,既害国家、集体,又害个人,同时也破坏了财务核算的真实性,违犯了国家新颁布实施的《会计法》;如果出版社不同意此条件,那么,即使出版社的图书质量再好,也可能会遭受某些征订者的冷遇。
1.3 出版社之间无序状态竞争的几种现象 在当今图书市场剧烈竞争的时代,出版社必须遵循图书市场的运行规律,建立合理的图书结构,发挥自身优势,不断推出高质量的精品图书来占领市场,引导市场,以求得生存与发展;但是,面对剧烈竞争,有些出版社表现得过于急躁,所采取的竞争手段和方法缺乏规范性,甚至超越了市场竞争规则[1]。其主要表现形式为:
1)高码洋,低折扣。由于一些不法书商以大量盗版、盗印的图书猛烈冲击图书市场,部分外国书商为了抢占我国的图书市场,也以低折扣的图书销售价格纷纷介入,使我国图书市场打起了图书折扣大战,而且目前愈演愈烈。一些出版社为了保住市场,求得图书的高订数,也被迫卷入其中,采取“高码洋,低折扣”的办法参与竞争。即出版社在做图书定价时,不顾广大读者的承受能力,违背价值规律与市场规则,任定高价;而在发行销售图书时又大打折扣,以低于市场平均折扣率的极限水平将书抛售给征订者或书商。此种做法虽然出版社从中可获取一些利润,但是却冲击了图书市场,助长了图书市场折扣大战的升温,使得图书的价格完全背离了市场的调节与均衡的规律,失去了其公正性与合理性。最终的受害者是那些遵纪守法的出版社和广大读者,而一些图书征订部门和经销商则可从中渔利。然而,如果由于图书的高额定价令一般读者望而却步,造成图书滞销,那么,也许有一天,这些高价图书便会被这些征订部门或图书经销商们无情地退回。那时,最终受害者则变成了出版社自己。
2)巧立名目,支出混乱。为了推销图书,有的出版社巧立多种名目,如组稿费、宣传推广费、征订劳务费、培训费等等,对客户大搞非正常的“公关”活动。在这些名目之下,大量现金纷纷流入个人的腰包,将本应公正、公开、公平竞争的市场行为变成暗箱操作的个人交易。由此也使得一些人私欲膨胀,凭借手中的权力,更加有恃无恐,变本加厉,向出版社提出更高的交换筹码,如国内游山玩水、国外旅游考察,等等,不一而足。出版社在图书销售过程中所花费的巨额费用,也只能分摊到出版物的成本之中,最后必然要提高图书的定价,将负担转嫁到读者身上。
2 不规范图书市场竞争的危害性
图书市场的不规范竞争,势必给国家、社会和出版业的发展造成严重危害。
1)它使图书市场的天平失去了公正、公平,将图书市场的质量竞争演变成充满铜臭味的“金钱”的较量,混淆了图书的精品与庸品的界限。在金钱力量的干预之下,有时一些平庸之作可能会成为某些图书征订者关注的热点,使其征订数量大增,而有些内容优秀、质量上乘的好书,却由于出版社的经济实力所限,难以满足对方提出的条件,而被束之高阁,遭受冷遇。
2)它扰乱了图书市场的秩序,造成了图书结构失调,鱼龙混杂,价格混乱,批销无序,助长了图书出版界中急功近利、见利忘义的不正之风的蔓延,严重挫伤了出版社策划精品、保证图书质量的积极性,损害了出版社及广大读者的合法权益。
3)它亵渎了图书为人们精神食粮的神圣属性。在图书市场上,少数人用金钱开路,助长了“拜金主义”蔓延,败坏了党风。腐蚀了队伍,削弱了出版社参与市场竞争的战斗力,严重影响了图书出版业的健康发展,同时也严重影响了出版业在社会上的形象。
3 整治图书市场的几点建议
规范与整治图书市场,已经成为我国图书出版业行政管理部门和图书出版、发行单位迎接入世工作的当务之急,目前应重点抓好以下3方面的工作。
1)国家有关部门要将图书出版业作为意识形态领域里的重要工作来抓。要对图书出版业尽快立法建制,对原有的一些法规条例也应根据出版业和图书市场发展的新形势、新特点进行必要的修订,使得图书市场的规范与整治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新闻出版署1999年11月8日发布的《出版物市场管理暂行规定》是依法行政、加强出版物管理的有力武器,目前应加大对此规定的宣传与执行的力度。
2)出版社与图书征订部门(包括民营及个体书商)要共同遵守国家关于新闻出版工作的法规,遵守图书市场的规则,自觉抵制那些“用钱铺路”、“以钱取胜”的非正当的竞争行为,要各自制定相应的管理细则及行为准则,建立严密的监督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本部门、本单位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教育,廉洁自律,并健全规章制度,加大监督力度。出版社要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以优质图书和优质服务参与市场竞争;图书征订、批销部门应坚持公正公平的原则,以对社会、对出版社、对读者负责的态度,择优征订、经销图书:双方共同创建与开发公正公平、健康有序、充满活力的图书市场,营造良好的竞争环境。现在,我国许多家出版单位正在与新华书店联手合作,实行优势互补、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共同经营与开发图书市场。这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出现的新生事物,是出版单位与图书销售部门共同规范与培育图书市场的有益尝试。
3)调整出版与图书发行部门的产业结构,组建出版集团与图书发行集团,充分发挥企业群体在市场竞争中的优势,集中集团的规模经济效应、组合经济效应、协同工作效应以及整体放大效应[2]。同时,出版单位内部要进一步加强成本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努力降低成本,合理制定图书价格,以最优秀的图书产品,最合理的图书价格,最现代化的管理手段,最高标准的服务质量来规范市场,引导市场,占领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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