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毛泽东研究的焦点及存在的问题*_认识论论文

西方毛泽东研究的焦点及存在的问题*_认识论论文

西方毛泽东研究中争论的焦点和存在的问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焦点论文,毛泽东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现在让我来谈谈西方毛泽东研究中最热烈的争论——毛泽东是一个马克思主义者吗?如果是的话,他又在多大程度上背离了传统的或正统的马克思主义?这一争论涉及到其他方面——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关系,毛泽东关于阶级的定义,他对辩证法的把握以及他的认识论。这场争论倾向于“一边倒”,因为在西方毛学者和“中国学”学者中,绝大多数人都认为毛泽东在很多领域背离了正统的马克思主义。至少在20世纪60年代以后,这种观点成为流行观点,当时它是针对有人认为社会主义政治都是集权体制、共产主义是铁板一块而提出来的。在60年代所谓“毛主义的传说”的争论中,卡尔·威特夫争辩说,从本质上看,共产主义是铁板一块,中国的共产主义仅是苏联共产主义的翻版,毛泽东的马克思主义和苏联的马克思主义是一致的。争论中的另一个代表人物——本杰明·施瓦茨,却力图从另一方面证明毛泽东的马克思主义在本质上是异端的,与正统的马克思主义信条相比,有根本性的差异。这种解释的根源无疑是带有政治性的,这种解释至今仍存在,尽管采用了不同的形式。不管怎么说,当随后毛学者不得不回答在关于“毛主义的传说”的争论中,他们采取什么立场时,绝大多数站到了施瓦茨一边。确实,给这场争论冠以“传说”是再合适不过了,于是“传说”产生了——马克思和毛泽东没有共同点,毛泽东不是正统的,或许是非马克思主义者。对一些人来说,这真是一个不幸的越轨;而对另一些人来说,却是值得庆祝的。

社会结构和社会变革

解释之一是毛泽东对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以及这些要素之间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的独特的认识方式。这是毛泽东被认为背离了传统马克思主义的一个主要方面。西方在论及毛泽东思想时有许多对传统马克思主义“经济决定论”和毛泽东的“唯意志论”进行对比的论述。例如,这是斯图尔特·施拉姆的著作中一以贯之的主要主题。施拉姆教授认为,马克思坚信经济决定论,强调生产力的发展是社会变革的主要动力;毛泽东却犯了极端“唯意志论”的错误,背离了“马克思主义的本质”,并形成了对“马克思基本目标与信念的正面抨击。”对施拉姆来说,毛泽东强调政治、上层建筑和主观因素的作用,正是毛泽东唯意志论的表现。在讨论这一问题时,施拉姆认为:毛泽东绝不仅仅是认识到意识因素在历史发展中的重要性,他还认为意愿和主观因素是全能的,完全不受客观因素的制约。这样,毛泽东被指责为颠倒了历史唯物主义的核心原理,不是把生产力作为第一性,而是深信上层建筑是社会结构的决定性杠杆。因此毛泽东不再是一个唯物主义者,而是一个唯心主义者了。施拉姆认为,这种“意识是推动力”的认识,在20年代末就存在于毛泽东的思想中,并在1955年7月13 日《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讲话中明确体现出来,从大跃进以后表现更为突出。施拉姆把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描绘为“唯意志论的高峰,”毛泽东带领中国进入了这个高峰。

这种观点,及与之有细微差别的观点,已被大多数人接受。不仅被保守派学者,如施拉姆、本杰明·施瓦茨、阿萨· 科恩、布兰特利·沃马克、路森·彼尔和福兰特·韦克曼接受,而且比较同情马克思主义的左翼作家(如莫里斯·迈斯纳),甚至一些马克思主义者(如科里根、拉姆赛和赛耶)也接受了这种观点。然而奇怪的是,尽管这种解释很流行,却没有确凿的证据;它不过是人们的断言而已。当他们提出证据时,这一论断就远不是明确和带有结论性的了。证据是什么?我将再一次用施拉姆的著作作为例证。

施拉姆的证据之一是毛泽东在1938年《论持久战》的演讲中,探讨了意识活动在战争中的作用。施拉姆得出结论:毛泽东在这里的论述表明,在他的思想中主观意志是第一性的,施拉姆忽略了毛非常明确地坚持:主观始终是在客观环境决定的限度内活动的,并且意识活动只有与客观环境相符时才是正确的。这是毛泽东一贯坚持的,特别是在他的主要认识论著作《实践论》中,然而在《论持久战》中却被忽略了。施拉姆又以著名的《矛盾论》为例,在《矛盾论》中,毛泽东谈到上层建筑有时起主要和决定作用,这又成了毛泽东的意志论的一个证据。我认为这种分析是不能令人信服的,因为它没有分清“决定”和“主导”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并错误地推断出毛泽东的论述表明他把上层建筑作为原动力。尼克·奈特已令人信服地证明:情况并非如此。

再看解放后,在许多地方,施拉姆引用了1958年《哲学研究》中一篇关于不断革命的文章,但这篇文章的作者是吴江,而不是毛泽东,施拉姆认为吴的文章明显地反映了毛的观点。然而这种看法是没有根据的,只不过是施拉姆想当然地认为毛泽东这一时期的思想是如此,而这篇文章符合这个想法。施拉姆还谈到了1958年的《工作方法六十条》,在这篇文章中,除了其他论点以外,毛泽东把辩证法的三大基本规律描述为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肯定否定规律。施拉姆把第三大规律误译为“否定的肯定规律”,并在误译的基础上荒唐地得出:毛泽东在这儿用“肯定否定规律”,而不用“否定之否定规律”,表明了意志在历史进程中处于中心地位,毛将上层建筑看成是第一性的东西。施拉姆还谈到毛泽东曾在1964年明显放弃了否定之否定规律,以进一步说明毛泽东缺乏正统性。除了误译以外, 这种看法有许多问题, 因为即使在1964年以后,仍然有文字证据表明毛泽东肯定否定之否定规律。而且,可以讨论的是,“否定之否定”与“肯定和否定”规律在本质上具有相同的意思:它们都表达了这一观念,即变革不是循环的,而是渐进的;发展不是直线式的,而是波浪式和螺旋式的;发展的过程既不是全盘的肯定,也不是全盘的否定。也许这些表达方式完全可以互换使用。例如,毛泽东有时运用使人想起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公式的三个阶段的方式来表达认识过程(即实践、认识、实践)。有时还运用一种更能与“肯定——否定——肯定——否定”的形式相一致的表达方式(即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

最后,施拉姆指出,毛泽东相信社会主义革命有可能在相对不发达的社会结构中爆发。确实如此,毛泽东在许多场合谈到这种可能性,但列宁和斯大林同样也看到了这种可能性,因此,很难看出为什么毛泽东在这一问题上受到指责,说他背离了正统的马克思主义。而且,毛泽东确实坚持了一个普遍原理——一个可以运用到一切社会形态的原理,即生产力只需要一点发展,就会打破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间的一致性。毛泽东曾在《读书笔记》中谈到欧洲资产阶级革命就是发生在资本主义生产力充分发展之前这一事实。鉴于此,可以说,对毛泽东来说,革命(不管是封建的、资产阶级的、还是社会主义的)总是在相对不发达的情况下发生的,因为现存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总会阻碍适合更高社会要求的新生产力的发展。而且,毛泽东还坚持认为物质前提是必要的,这样才能促进革命形势的出现,也就是生产力“一定程度的发展”和新的生产关系的“萌芽”。认识到这一点,就大大削弱了施拉姆的论据,并使他的观念——毛泽东是一个完全背离了传统马克思主义的粗俗的唯意志论者——也很难坚持了。

诚然,衡量证据的标准并不是统一的,因为它们总要在论述中具体化,同时,衡量证据的标准适当与否在一个研究领域中,如毛泽东研究领域,总是会受到检验、质疑和争论。我认为施拉姆引用并以此来证明毛泽东是唯意志论者的证据不能令人信服,至少证据是有问题的,并没有起到象施拉姆想象的明确支持作用。而且,象施拉姆这样的主流派学者(还有一些激进学者)完全忽略了毛泽东在许多场合明确地阐述过生产力是社会结构更替的决定性因素,正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推动历史的前进。这种阐述绝不限于1955年以前,即使在毛泽东的意志论被认为是达到极点的时候,他也曾多次阐述过这种观点。例如在《〈苏联政治经济学〉读书笔记》中,而这篇文章被普遍认为是毛泽东明显与斯大林关于社会形态和社会变革的老观念决裂的文章。

这种流行的观点已受到异议,通过比较“决定”和“支配”两个概念的差异,尼克·奈特对主流派对《矛盾论》的解释持异议,他认为,在传统马克思主义和毛泽东思想中,社会结构水平而不是经济水平,在特殊条件下可能起支配作用,但是,哪一个是支配因素由生产力发展的具体状况决定。也就是说,上层建筑有时是主要的、决定性的和主导性的,但并不等于它是决定因素。

佩弗是这一领域的一个主要激进者,关于毛泽东“背离”了正统的马克思主义这一问题,他批评了施瓦茨、施拉姆和迈斯纳的著作,他认为,把马克思看作是一个机械决定论者,把毛泽东看作是一个否认任何客观环境限制作用的罗曼谛克式的空想主义者,这简直是简单化。安德鲁·沃尔德引用伯特曼·奥尔曼的著作,同样反对将“马克思的决定论”与“毛泽东的意志论”相对立的观点。为了说明这一点,他谈到了毛泽东在1955年以后的文章,特别是《〈苏联政治经济学〉读书笔记》。沃尔德争辩说,毛泽东强调主观因素和上层建筑,马克思强调经济因素的程度,都被人为地夸大了。马克思和毛泽东都认为社会结构是一个“紧密相互关联”的不断运动的“有机整体”,并以组成要素间的辩证相互作用为特征。对于马克思和毛泽东来说,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是相互作用的。

我也怀疑毛泽东的唯意志论与正统马克思主义的经济决定论是相对立的观点。简言之,运用一个新马克思主义者的观点,我力图表明毛泽东关于社会结构和社会变革的思想,即使在1955年以后,仍是很正统的。并且与传统马克思主义者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提出的许多理论,有一个基本的连续性。毛泽东认为生产力是第一性,他决不是唯意志论者。在毛泽东与传统马克思主义的关系方面,我们的观点与沃尔德的很接近。然而,与沃尔德不同的是,我反对认为社会整体结构间仅有“辩证的”或“相互的”关系的观点,我认为毛泽东和传统马克思主义中复杂的还原主义是很明显的,它把生产力看作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最终决定因素。这未必是一件好事,因为自60年代以来,还原主义和经济主义已成为西方新马克思主义者争论的两个焦点。

阶级和阶级斗争

关于毛泽东强调上层建筑是第一性的争论,与关于阶级的问题是紧密相联的,即在阶级成分的划分标准上,毛泽东强调主观因素而不是经济因素,这在50年代中期以后尤为突出。这是主流派学者认为毛泽东是唯意志论者的又一佐证。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和斯大林依据人们与生产资料的关系划分阶级。与此相反,毛泽东是从“政治”和“思想”上划分阶级,依据“政治行为”和“思想观点”,而不是与生产的关系。对于施拉姆来说,这种分析方法之所以适合于毛泽东恰恰是因为他“强调政治第一性”。

其他一些毛学者也认为,毛泽东把阶级看作政治、思想范畴,而不是经济范畴。例如,理查德·卡特·克劳斯认为,自1957年以来,在阶级问题上,毛泽东脱离了马列主义的传统。列宁(大概还有马克思)用正统的方式,依据经济条件,即生产关系来划分阶级;毛泽东却依据上层建筑因素特别是依据政治行为来划分阶级。这样,自50年代后期,毛泽东关于阶级的概念不再是一个经济范畴,而是一个政治范畴了。

我认为,即使在1955年以后毛泽东的著作中,他仍坚持依据经济条件划分阶级。他确实想去解决社会主义社会复杂的阶级问题,却没有始终如一地坚持下来。而且,非常明显的是,当阶级和阶级斗争问题在他看来变得越来越难以处理的时候,毛泽东关于这一问题的思想经历了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毛的文章有许多段落表明毛泽东仍把阶级看作经济范畴。例如,在党的八大预备会上,毛泽东指出:在中国存在大批的农村小资产阶级,他们的注意力仅“盯在他们所拥有的小资产上”,这些小小的资产包括生产工具、牲畜和土地。而且,毛泽东还谈到城市和农村小资产阶级对各种生产工具的所有权。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讲话中,毛泽东依据所有权关系划分资产阶级,他指出,因为所有制采取了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形式,在中国已经没有私人资本家、私人土地所有者、私营工厂主或企业主了。在1958年11月10日郑州会议的讲话中,毛泽东用经济条件划分农民阶级,他指出:“中国农民是他们的劳力、土地、生产工具的所有者,因此,也是产品的所有者。”在中苏论战的文章中,如所谓的《二十五点》、《南斯拉夫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吗?》、《关于赫鲁晓夫的假共产主义》——西方学者把这些文章看作是毛泽东的——清楚地表达了按经济划分阶级的观点,并涉及到各阶级在决定性的生产关系中的地位问题。在这里,实际占有和掌握生产工具情况是划分阶级的主要标准。

这就对西方学者关于毛泽东在50年代中期以后仅依据上层建筑条件划分阶级的说法提出了疑问。我认为,问题并不是毛泽东用唯意志论的方式划分阶级,而是用非常正统的方式把阶级既看作经济因素又看作政治——思想因素。按这种观念,各按经济划分的阶级或是政治斗争和思想斗争的直接参加者,或是由国家、政党、思想意识和其他方式代表他们参加这些斗争。然而,这样就会陷于相当原始的经济主义的形式——上层建筑的多种方式和形式或多或少地可以直接还原为按经济划分的阶级利益。这被许多西方新马克思主义者认为是正统或传统马克思主义的一个主要缺点。

认识论和辩证法

毛泽东是什么样的马克思主义者?他究竟是不是一个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这一争论的第三个方面涉及到他所拥护的认识论和本体论。这是一个十分复杂的争论,主流派毛学者基本上提出了以下几个主张:第一,毛泽东的认识论并非不同于马克思的认识论;第二,毛泽东的认识论是经验主义的,因为它高度重视经验;第三,在辩证法问题上,毛泽东背离了正统的马克思主义。

关于认识论,布兰特利·沃马克认为:在认识的所有阶段上,毛泽东极为强调经验的重要性,以致到了经验主义的程度。沃马克还认为,片面重视经验使毛泽东背叛了马克思主义的前辈们。按照瑞伯·布尔凯利的说法,毛泽东的《实践论》提出了一个“传统经验主义的修订版”,其中,培根和洛克的影响是很明显的。本杰明·施瓦茨同意这种观点,并指出“培根的归纳法”就存在于《实践论》中。

有两个人不同意这种解释,即尼克·奈特和我,我们的观点是相同的,都来自英国新马克思主义者安瑟尼·库特尔、伯瑞·黑德斯、普尔·苏斯特和阿萨尔·胡森的著作。我们的中心观点是:唯理论者和经验主义者的因素并存于毛泽东的认识论中。我们认为,毛泽东提出了一个理论,即知识的产生既来源于客观世界(实体)与主观世界的差异性,又来源于他们的一致性。虽然这两个领域之间在本体论上是统一的。就客观世界完全独立于思想的存在而言,它们又被看作是分离的,有区别的。毛泽东认为认识产生的过程开始于经验,通过这个过程,主客观世界的一致性就产生了。然而,现实世界的物体有双重结构,即外部的表现形式和隐藏在可见表面内的本质。只有外部假象可以通过经验来认识,内在的本质则不能通过经验来认识。因此,人们必须透过外部现象揭示事物的内在本质,从而获得科学的认识。由于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都是有理性和逻辑性的,因为二者在本体上是统一的,那么,通过概念的合理组合,前者就可以由思想所代表。认识过程在这一阶段的目标是构造一个合乎理性的逻辑的概念体系,以再现客观世界的理性和逻辑规则。通过概念的运行方法和次序以及概念之间的关系,主客观之间的一致性在头脑中就产生了——这正是唯理论者的认识论观点。同时,毛泽东认为所有的认识都必须在经验中受到检验,从而决定主客观之间的一致性是否真正产生。在这里,他又陷入了经验主义。实际上,认识又还原为人们主观经验的东西。经验,以前由于它在本质上的不恰当而受到指责,现在却成了辨别真伪的“试金石”。这样,认识论上相对立的唯理论者和经验主义者的主张都表现在毛泽东身上。我们还认为,在传统马克思主义者讨论认识论的整个过程中,唯理论和经验主义相对立的问题同样是很明显的。这并不奇怪,因为毛泽东关于认识论的著作,即《辩证唯物主义讲演稿》和《实践论》(是他的《讲演稿》部份的修订版),都是建立在仔细阅读了苏联哲学课本的基础上的。在后面,依据毛学者阅读毛泽东的文章的方式,我希望能发现这一解释的内涵。

关于辩证法,我在上面已经涉及到一部分。对西方学者来说,毛泽东强调对立统一规律是辩证法的基本规律,毛泽东明显不赞成否定之否定规律,取而代之的是肯定和否定规律,这些被认为是毛泽东缺乏正统性的证据。确实,施拉姆看到了,在毛泽东处理辩证唯物主义的过程中有一种发展过程,这一发展过程便提出了毛的思想作为一个整体是否符合马列主义基本逻辑的严重问题。

最尖锐地批评这种解释的人是尼克·奈特。在一系列文章中,他提出了以下几个有价值的观点:第一,为了衡量毛泽东的正统程度,我们需要建立一个非常明确的衡量正统性的标准,因为在整个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中,这一标准已经发生变化了;第二,毛泽东认为对立统一规律是辩证法的基本规律,仅是对苏联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哲学观点的重复,这一观点早在1936—1937年已经被确立;第三,毛泽东偶尔把否定之否定规律称作肯定和否定规律(早在1938年提出,而不是施拉姆所说的1958年),并没有表明他放弃了辩证法的这一规律,而是改变名词以更清楚地表明这一规律是最基本的普遍规律即对立统一规律的一个表现。毛泽东认为,“肯定和否定规律”与这一规律的传统名称相比,更有效地展现了对立面的图景;第四,有著作表明毛泽东直到1964年还没有“完全放弃”否定之否定规律,因为以后他继续承认这一规律。这样,奈特得出结论:毛泽东对辩证法规律的论述是很正统的,并不象主流派毛学者所认为的那样。我与奈特的意见是一致的。

西方毛泽东研究中存在的问题

(一)经验主义

西方毛泽东研究中一直存在许多问题。问题之一是总体上的非理论化和经验主义倾向。“毛学”学者经常使用的是极天真而又自以为是的经济主义方法,认为它能保证对毛和毛的思想的解释不会有大的出入,这种方法注重毛泽东的生平及其文章所包含的思想的“事实”。“毛学”学者好象将E·P·汤普森(英国历史学家)反对法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家阿尔都塞的具有论辩性的口号“理论的贫困”当作自己的口号了。很明显,他们没有意识到,在新马克思主义、符号学、历史学和社会学领域中,作为真理的独立检验者的“事实”具有中性和约定性的神话,早已彻底破灭了。那些被西方学者认为是毛泽东的确实无疑的经验主义的东西,被用来证明研究毛泽东思想的这种特殊方法的正确性。既然毛泽东是一个十足的经验主义者,他认为经验是产生认识的机制,那么,西方毛学者也必须采用经验主义的研究方法。

这种方法的典型是施拉姆和沃马克倡导的“背景分析法”,它的中心任务是重建毛泽东作为一个政治活动家的经历及其发生的背景。只有通过“抓住它的政治背景”,才能理解毛泽东的思想。其它方法被认为是无效的,因为它与毛泽东的经验主义的认识论相矛盾,并容易曲解他的思想。因此,毛学者必须了解毛泽东的活动及其发生的背景,从而理解他的思想,做到这一点仅需要收集“事实”。

这就产生了阅读毛泽东著作的特殊方法。必须注意到这些著作揭示了毛泽东的什么经历及其发生的特定环境。用这种方式,不仅毛泽东的著作,而且其他人有关这些著作的文章都应该读。毛泽东本人零散的论点不用去加以分析,只能通过毛的实践及其所处的环境加以认识。确实,只有运用这种方式细查毛泽东的著作,才能理解那些论点。这样,毛泽东的著作需要按历史顺序阅读,而不是将它作为理论的整体来读。虽然毛泽东的思想是研究的最终客体,但是,在这种阅读方式下,它的重要性削弱了,最主要的重点,至少在最初阶段,则是毛泽东的活动及其发生的背景。于是,这便提供了一把打开毛泽东思想之谜的钥匙。

我在其他地方已经谈论了这一方法所带来的问题。在这里我只希望强调两点:第一,它建立在对颇有争议的毛泽东认识论观点的阅读上。我坚持认为,毛泽东的认识论不象许多西方毛学者所说的那样是纯经验主义的。在毛泽东的许多论述中,理性和经验实际上都被确定为重要因素,它们都对认识的产生有重大影响。如果是这样,竭力追寻所谓毛泽东明显的经验主义的研究方法,也就站不住脚了。第二,它建立在可疑的观念之上,即抓住了历史环境和毛泽东的实践活动就走了捷径,“事实”就可以直接观察和经验到,而不用去管所有的理论内容。

与这种方法不同,我认为阅读毛泽东著作的方法与阅读马、恩、列、斯著作的方法应是一致的,也就是把毛泽东的著作看作一个理论整体。在把毛泽东思想看作一个领域时,注意的焦点有四个:文集中提出的不同的主张和理论;它们的逻辑假设和展开方式;它们之间的关系;这些关系的一致性和连贯性程度。这种“内部”分析法至少有两个优点:第一,它克服了施拉姆和沃马克的“背景”分析法的缺陷;第二,它有助于对阅读问题的批判性思考。

这是毛学者没有论及的问题。当有人提出这类问题时,却不被他人热心接受。我想,这种冷淡的反应表明了西方毛学中流行的实证论,以及它在推理上和认识论上的不成熟性。不论你是否同意这一评价,令人疑惑的是毛学者很少思考他们的(阅读)活动性质。我们应该怎样认识毛泽东、怎样阅读毛泽东的著作是一个基本问题,视为普通的问题而被完全忽略和抹杀了。

(二)新版毛泽东文集及其著作权

在西方毛泽东研究领域,最令人兴奋的发展当然是出版了先前得不到的毛泽东的文章,我在这里可以引用大量的文献,这些文献在中国或以单行本或以多种文集的形式出版,在80年代和90年代初,以及在1993年毛泽东诞辰100周年之际出版的一些书, 特别是《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系列和《毛泽东早期文稿》。

当然,许多文章在中国是官方发行的,包括公开和内部发行。西方学者已经知道了这些文章。关于1949年以前的文章,我们已经有了日本竹内实教授编辑的十卷本精装《毛泽东集》和九卷本《毛泽东集补卷》。关于1949年以后的文章,西方毛学者考虑的是《毛泽东思想万岁》的不同版本,这些红卫兵和造反派编的书是在文化大革命中出现的。当然,还有大量的材料是我们以前不知道的,需要花费多年的时间去消化和分析,同时使我们有机会重新评价毛泽东和他的思想。

现有两大工程将把新发行的毛泽东著作翻译成英文。工程之一由斯图尔特·施拉姆主持,将1949年以前的毛泽东著作翻译成英文。其中,涵括到1920年的前马克思主义时期的第一卷已经出版。第二卷和第三卷将在今年出版。工程之二是在美国布朗大学由高英茂和约翰·K ·龙(音译)主持,他们的注意力放在毛泽东1949年以后的文章上。到目前为止,1949—1955年卷本和1956—1957年卷本已经出版。另外,其它文集和单行本,如《寻邬调查报告》和毛的哲学注解的某些片断,也已经翻译完毕。

令人感兴趣的是,中国毛泽东文集的编辑们和西方毛泽东文集的编辑们,在决定文章的取舍方面,使用了不同的标准。当人们拿中国的毛泽东文集与西方的相比较时,即使是同一时期的文集,很明显的是,它们收入的文章总是不一致,这种不一致告诉我们编辑们的不同动机和出版背后的政治力量的作用,也告诉我们对文章真伪的判定。好象在中国的版本中,如果一些文章的著作权没有确切地加以证明的话,是不能纳入全集的。而在西方的编辑本中,凡被认为大概是毛泽东写的,或是代表他的观点的文章,都纳入全集。例如,施拉姆教授编辑的1949年以前的毛泽东文集的1912—1920年卷,在内容上,要比中国的《毛泽东早期文稿》全面得多,施拉姆不仅吸收了《文稿》的文章,而且还吸收了诸如在日本东京出版的《毛泽东集》和《毛泽东集补卷》中的文章。很明显,中国的和西方的毛学者,在诸如文章的取舍等基本问题上,有一些不同的观点。

著作权的问题——确定哪些文章有毛泽东的签名,从而就可以合法地归入他的全集——是很敏感的,特别是在解放后时期。西方学者把一些文章的著作权归于毛泽东,而这些文章的著作权是有争议的——这些文章是毛泽东写的吗?也许是与他人合写的,也许是在他的指导下并得到他的认可,也许是他人AI写作并表达了毛泽东的观点。令人感兴趣的是毛泽东在1964年说的一句话:“一些文章是他人代我写的。”这一关于著作权的声明主要是针对某些文章。例如,1956年《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的两篇社论;1960年纪念列宁的文章《列宁主义万岁》;1963—1964年从北京发出的众多文件,例如《南斯拉夫是社会主义国家吗?》、《关于赫鲁晓夫的假共产主义》,都是针对1963年苏联共产党中央委员的公开信而写的,它们是中苏论战中中方观点的一部分;有关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许多文章,文化大革命前期的文章,特别是1963年5月的所谓《前十条》、1965年1月的《二十三条》、1966年的《五·一六通知》和同年8月的《十六条》; 以及最后在几本《毛泽东思想万岁》文集中发现的许多文章、讲话和演讲,《毛泽东思想万岁》文集在文革期间曾被许多红卫兵和造反派组织四处散发。

长期以来,西方毛学者一直认为以上所列文章即令真的不是毛泽东写的,然而有他同意批示,也可以视为代表他的观点。他们用许多精力去筛选中国的新闻和官方的声明,以图找到支持这一假定的实例。

除了著作权问题外,毛学者在他们的研究中面临着另一困难,特别是著作的性质问题。迈可·福考科提出这样一个问题,怎样辨认毛的文章?——“签有真实姓名的文章。”但是,这种表面上的一致性背后掩盖了理论的运作和策略的选择。面对正式的版本、未完成的手稿、笔记、对另一篇文章的注释、以假名发表的文章、讲话的底稿、私人信件或者一首诗,人们怎样处理著作中具有不同性质的东西?这些书面材料和口头材料具有同样的地位吗?它们都能合理地归入毛的著作集吗?它们是用同一个声音在说话吗?就我所知,这些问题西方学者没有提出过。现在的倾向是,每一篇可以得到的文章,不管是什么形式,都“自动”入选毛泽东全集,它们具有相同的地位,并被认为是用同一个声音在说话,这一做法不考虑许多文章的性质,缺乏同一性。

(三)保守理论仍继续占统治地位

最后,保守派关于毛泽东及其思想的理论仍继续占统治地位。考察了有关毛泽东的马克思主义的争论后,我已经明确地提出了我的观点。我认为,毛泽东并不象主流派所说的那样是非正统的和异端的。在许多方面,毛泽东与传统马克思主义确实有许多共同点。对西方主流派毛学者的研究成果不时出现激进的批判文章,这说明毛泽东的经历和思想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加以解释。但没有也不可能有确切的最后估价,现在有,将来也会有不同的观点及其不同观点之间的争论。然而,这种认识并不排除某一理论占主导的可能性,并且一些理论已经做到了这一点。在西方毛泽东研究成果中,保守派的理论确实已经证明它占主导地位。一些激进派的文章,如迈斯纳、布尔凯利、科里根、拉姆赛和赛耶的文章,在超越主流派毛学者的理论方面,仅有有限的影响。这并不是说这些理论具有“真理性”,而是说明了保守理论的主导地位,说明它能决定哪些阅读方法是可行,哪些是不可行的。在“近代中国杂志上的争论”就是这一状况的代表,说明激进右派的阅读方法在方法和内容方面曾向保守派的理论提出了明确的挑战,却遭受排挤,并被完全忽视掉,如果有影响的话,也是很小的。人们对佩和沃尔德提出的异议的一致反应是嘲笑,并摒弃它们,然后又无烦扰地前进了。今天,人们对一些学者如奈特的著作,反应又是如此。

方增泉译

注释:

* 本文选译自保罗·黑利和尼克·奈特合著《评论家论毛泽东的思想观点》,纽约人文出版社,作者系澳大利亚新英格兰大学亚洲语言和社会系高级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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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毛泽东研究的焦点及存在的问题*_认识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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