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政治教育:制度分析视角下的研究_政治论文

思想政治教育:制度分析视角下的研究_政治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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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教育是一个常议常新的问题。目前理论界对思想政治教育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哲学、社会学、政治学等层面,从新制度经济学视角对其进行研究的不多。思想政治教育的时代发展内在地渴望新的理论维度,因此,从制度视角对其动因、功能、途径进行系统的理论剖析,具有一定的价值。

一、思想政治教育现代性转型的制度动因

转型期协调社会利益关系和引导思想政治行为的需要。制度是“人类为协调社会利益冲突和矛盾以使社会存续而人为设计的行为规范体系,是一定社会、阶级、组织为满足一定的秩序需要而制定出的系统的行为规则”。任何制度都天然凝结一定的思想和理念,蕴含着价值灵魂,是影响人们思想和行为的一种“社会存在”。我国当前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利益主体的多元化和利益群体关系的复杂化,使得社会利益矛盾与日俱增,道德失范现象日渐突显。面对复杂多变的利益矛盾,光靠道德说教是不够的,惟有通过制度化的思想政治教育,促使人们在大量的制度化实践中感受和内化思想政治教育制度的价值意蕴,方能促进制度预期的社会成员良好行为与品性的形成。思想政治教育有效的制度安排,有利于协调社会利益关系和利益冲突,是避免社会矛盾激发、减少道德失范行为的关键。我国现代性的社会转型,面临新旧价值体系的嬗变,外来文化与本土文化的碰撞、冲突与濡化,导致价值主体意识的多元化:而市场经济的趋利本性又在造就价值主体行为的功利化,这就需要思想政治教育制度的明确导向,建立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内核的新的制度规范体系,充分发挥思想政治教育制度对目标、价值与行为的导向作用以及对政治方向、思想观念、道德行为的规范作用。

观照思想政治教育制度内涵的需要。思想政治教育作为一种有目的有意识的实践活动,要履行政治意识形态控制的职能,“政治意识形态控制的加强或淡化本身就是一种思想政治教育手段,反映不同的思想政治教育制度的变化”。可见,制度化的政治意识形态控制是思想政治教育本质的表现形式。当前,思想政治教育在理论上对制度缺乏足够的关注和认同,在实践中忽视思想政治教育的制度建设,影响其整体功能的发挥。社会系统由行为互动和规律性的社会实践所组成,其中最为持久的实践成为制度。思想政治教育要想成为一种持久的社会实践,必须构建能在政治、社会和个人之间有规律互动的制度。而惟有通过制度化的政治意识形态控制手段,方能在政治、社会与个人之间完成权力、秩序和自由三者之间的转换。由此可见,我们应把思想政治教育看作是一种有制度价值取向的社会实践范畴,不断丰富思想政治教育的制度内涵,发挥思想政治教育制度的中介作用,促使思想政治教育实践活动从无序走向有序,保证思想政治教育的合理性、合法性与现实性。

彰显思想政治教育经济价值的需要。思想政治教育的经济价值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及思想政治教育功能的拓展受到诸多学者的关注与重视。“作为社会意识形态的政治思想理论与国家理论、产权理论一样,构成了现代经济制度变迁的三大支柱。”思想政治理论越来越成为经济增长的内生变量,在经济发展中发挥着协调、激励、规范和整合功能。“在市场调节与政府调节都起作用的场合,在法律产生并被执行的场合,习惯与道德调节不仅存在着,而且它的作用是市场调节与政府调节所替代不了的。”因为道德力量不仅能提供经济发展的精神动力和规范经济行为,影响资源配置的效率;而且关系到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影响社会整体的和谐和稳定。而通过思想政治教育培育道德力量进而营造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道德环境,正是时代赋予思想政治教育的使命和功能。因此,应充分认识到人是经济活动的主体,是现代化建设的决定性因素,通过思想政治教育提高人的思想道德素质,改变人的观念,促进现代经济精神的形成,从而为现代化建设奠定良好的经济伦理基础。由于市场经济是规范经济,制度已成为协调市场利益关系和利益分配的主要依据,因此,思想政治教育需要加强制度建设,实现制度伦理在经济活动个体的有效内化,形成有利于经济进步的道德环境和社会心理环境,方能充分彰显其经济价值,真正成为现代经济制度变迁的主要支柱。

二、思想政治教育实践中的制度功能

新制度经济学认为,制度至关重要,制度通过一系列正式规则与非正式规则发挥激励与约束的双重作用,减少环境的不确定性,抑制机会主义行为,维系政治经济社会的秩序与稳定。制度的设立旨在为社会行为提供理性预期,为个体和组织提供社会游戏规则,明确预期收益和代价。就思想政治教育而言,制度作为一定社会、组织中的价值体系和权威结构,直接影响人们的政治思想观念和行为,其在思想政治教育中的功能主要体现在如下方面。

思想政治教育制度化是实现国家意识的重要手段。国家是维护阶级统治的工具,统治阶级为维护政治上的统治地位,需要借助意识形态的制度化,奠定阶级统治的合法性基础。“思想政治教育从来也离不开政治意识形态,它是政治权力有意识干预社会的调节机制,它展示了一个既与政治意识形态相关联又与社会现实相关联的统治者监督、训练、矫正统治对象思想和行为的内在社会生活的规训体系”。可见,思想政治教育是和国家政治制度、法律制度等一样在行使着国家的“意识形态权力”,是国家实现政治意识形态控制的有效手段。统治阶级制定体现统治阶级偏好的意识形态规范体系,并利用国家权力颁布实施,这个过程本身就是思想政治教育的制度化过程。思想政治教育这种对国家现行制度的合法性和正义性加以说明,并使之成为民众普遍持有的一种价值信仰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它有利于统治阶级实现政治意识形态控制,缩小社会各个阶层在政治认同上的差距,提高民众的政治认同感,把统治者的政治意识形态转化为改造社会的政治纲领与行动指南,从而实现有效的国家治理。

制度有利于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成效。制度在思想政治教育中的现实功能主要体现在它能明确思想政治教育主体的权利与义务,能够为人们利益关系的联结形式和矛盾的解决方法提供确定章法和行为模式,从而使社会成员能够根据相关的制度要求,规范、约束自己的行为。制度对个体行为与结果关系的明确规范性,能促使人们预测自己的行为后果,形成稳定的社会预期,降低思想政治教育实践活动成本,对思想政治教育主体起到激励与约束作用。思想政治教育的制度化不仅能为思想政治教育主体提供稳定、明确的社会活动规则,而且还能在长期的制度化实践中实现制度伦理及制度内容在思想政治教育主体的内化,为人们理想德性的内化营造理性自觉的制度环境。由于市场经济背景下社会道德价值日益难以通过个体道德体悟来实现,道德风险现象与道德失范行为的存在使得民众对思想政治教育的成效产生了普遍的质疑。从解决个人理性与社会理性的矛盾冲突来看,思想政治教育的制度化很有必要。制度的规范性与制裁性能弥补现实中思想政治教育过于空洞、疲软等缺陷,增强思想政治教育的说服力,使民众能切实感受到思想政治教育的预期收益和代价,进而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对自律行为的引导,实现社会价值与社会行为的有机整合。

三、思想政治教育制度创新的发展路径

新制度经济学认为,制度创新过程是指在现有制度环境中,来自于基层的创新动机通过一定的组织形式与手段,以增进组织收益为目的的新的制度安排。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制度创新就是要激发由思想政治教育显性制度和隐性制度构成的制度环境的活力,提高思想政治教育应对现实环境变迁的能力。

通过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转化联结,实现制度伦理与伦理制度的有机契合。新制度经济学研究的制度包括正式制度(法律、规章、社会组织规范等)和非正式制度(道德、习惯、意识形态等)。正式的思想政治教育制度包括党的政策法规、政府规章以及地方教育部门、学校的一系列规定,等等;非正式的思想政治教育制度则包括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所持有的价值观念、文化习俗,等等。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之间,存在着重要的转化关联。虽然正式制度本身并不是具体的、直接的道德行为规范,但在设立这些制度时又往往要依据特定的伦理原则、道德要求;伦理原则、道德要求的支配使这些并非直接的道德行为规范的制度指向于特定的伦理目的,并可能产生一定的具有道德意义的结果。可见,我们应注重制度伦理建设,在思想政治教育正式制度建设中加入道德考量,通过整合,使制度成为最高层面的伦理,使伦理成为最低层面的制度,从而实现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转化联结。

明晰制度创新主体,有效推进思想政治教育的制度变迁。制度创新和制度变迁是两个有所区别又相互联系的概念。制度创新是基于制度预期收益大于预期成本而促使非正式制度向正式制度转化的促进行为;制度变迁则是制度实施者在制度创新发生之后,对“准制度”的正式化推动,并最终形成正式制度的过程。对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制度创新和变迁而言,观念、环境和群体竞争是贯穿于思想政治教育全过程的促发因素。新时期建设和谐社会的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以及市场经济浪潮下的多元竞争观构成了思想政治教育的观念促因。而“新型技术传导因素构成的技术环境、现存制度环境促使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对于制度环境安排的独特思考、注重人情伦理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传统文化环境以及与其他国家类似工作的制度比较环境,共同构成了创新主体行为的环境。”至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的学科背景、工作物理环境的差异,则形成了群体间制度创新选择的差异;在群体间思想政治教育制度比较和博弈中,只有最符合时代需求的制度,才能经过制度市场竞争的筛选,最终获得制度变迁推动者的肯定。基于以上分析,为提高思想政治教育成效,思想政治教育一线工作者不能仅仅关注于制度的执行或细化,他们也应提高能力,敏锐观察与捕捉非正式制度环境中潜在的制度变量,成为思想政治教育创新的源泉和主力军;而思想政治教育制度变迁的推动者则需要进行有效的制度规划,在监督现有制度执行过程中不断进行制度反思,加强对基层制度创新者工作的甄别、吸纳,进而规划与推动新的正式制度。

加强制度环境建设,提高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一致性。思想政治教育只有建立在一定的制度环境下才能取得更好的实效,只有加快制度建设道德化和道德建设制度化的进程,方能为思想政治教育的持续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制度环境。因此,一方面要加强对制度的道德评价与约束,使其更加合乎公平、正义、人道的伦理原则;另一方面要加强道德建设的制度化进程,将抽象的道德建设制度化。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制度环境源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继承、变革和发展中的制度博弈,是对思想政治教育生态环境的现实回应。现实中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制度环境,一般分为法律制度、民主制度和管理制度。首先,在思想政治教育法制建设方面,要将法制思想及相关法律法规纳入思想政治教育内容范畴。通过思想政治教育的法制化来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权威性、明确性与规范性,改变以往思想政治教育过于软弱的状况。其次,在思想政治教育民主制度建设方面,要推进我国政治民主化进程,使民众感受到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优越,为思想政治教育活动营造一个良好的民主制度环境。最后,在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制度建设方面,要进一步加快规章制度的制订和完善,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等相关内容融入各项管理工作之中,严格按照思想政治教育制度规范组织与个人行为,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严肃性和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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