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推进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问题和对策论文_王维华

浅谈推进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问题和对策论文_王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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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特别是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国有企业坚持以改革为主线,持续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纪检监察机构改革,积极开展整合各类监督力量的实践探索。国有企业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作为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的“顶梁柱”。加快推进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成为题中应有之义,需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深刻认识推进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性

推进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是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必然要求。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贯彻落实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对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企业纪检工作,推进企业全面从严治党,推动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推进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是健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必然要求。中央纪委十九届三次全会要求,创新纪检监察体制机制,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监察法也明确将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列为六类监察对象之一。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十九届四次全会上强调,要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统筹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要继续健全制度、完善体系,使监督体系契合党的领导体制,融入国家治理体系,推动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二)推进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内在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强调指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必须一以贯之。要把企业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明确和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做到组织落实、干部到位、职责明确、监督严格。党的十九大强调,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对国有企业发出新的动员令。推进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既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内在要求,也是顺利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有力保障。

(三)推进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是推动提升国有企业纪检工作水平的迫切需要。党的十九大新修订的《党章》明确规定,各级纪检组织的主要职能是监督执纪问责。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要“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加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深入推进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既是解决国有企业管党治党突出问题的有效举措,也是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领导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更是实现对国有企业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的制度创新。

二、推进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存在的问题

当前,国有企业在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中仍处于摸索的阶段。尽管有的国有企业根据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精神进行了一定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三转”工作推进滞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明确了纪委的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要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深化“三转”,回归主业。截止目前,仍有些企业对纪检工作不重视,“三转”工作认识不到位,受传统管理观念的制约,企业轻党建纪检,重生产经营观念仍然存在,落实“三转”工作决心不够,工作推进缓慢。如有些企业纪委书记分管区域生产经营、兼职企业工会主席,有些企业纪检工作年度零办案、零问责,有些企业纪检工作常年围着现场一线业务检查转,等等。

(二)体制机制不健全,机构设置不合理。十八大以后,随着中央八项规定的出台,中央重拳出击,加强作风建设,推进反腐败斗争,打虎拍蝇,全面从严治党步步深入。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在这种形势下,有些企业纪检部门原有制度办法、机构设置、人员配置明显不适应新的工作要求,原有的制度未经实践检验并更新完善,不能适应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需要;原有的机构设置反映出企业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如,未成立单独的纪检部门,而是设置党群工作部、监审部等部门;有些企业未专门设置纪检部门和配备纪检人员,企业纪检工作由其他部门人员兼职。

(三)存在纪检工作认识误区,案件查办阻力多。很大一部分企业长期以来,对企业纪检工作认识存在着偏差,认为企业培养一名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花费了很大精力和财力,非常不容易,企业应以盈利为目的,而不应动不动就问责,要尽可能的“保护”干部,将“袒护”理解为“保护”,有的企业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线索隐瞒不报,甚至对纪委查办案件工作进行干涉阻挠,助长了歪风邪气,滋生了腐败土壤,后果将是给企业带来大面积、巨额的经济损失,严重影响了企业健康和谐可持续发展。殊不知严管才是厚爱,对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问责才是对企业领导干部的最好的保护,营造企业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是企业可持续性发展的重要保障。

(四)政治站位不高,业务能力不足。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方面,有些企业纪委对政治监督认识不到位,政治站位不高,把握重点不准,监督力度不大,作用发挥不明显,没有担负起专责监督的政治责任;有些企业同级监督措施不实、效果不明显;有的纪检干部“腰杆硬不起来”,好人主义,不愿得罪人,业务能力不能满足实际工作需要,存在不敢监督、不会监督、不愿监督的现象。

三、推进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具体对策

(一)一体推进“三项改革”。坚持党对纪检监察工作全覆盖、全方位、全过程领导,持续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强化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完善对下级纪委监委“两为主一报告”、对派驻机构“三为主一报告”工作机制。发挥合署办公优势,健全统一决策、一体运行的执纪执法工作机制。健全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制度,优化内设机构和运行机制,推动纪委监委内设机构与派驻机构职能对接,进一步加强监督力量、强化内部制约。

(二)持续深化“三个为主”。国有企业纪检工作要与企业生产经营相融合,按照既有利于开展工作、又强化监督制约的原则,一是分类设置纪委内部机构,合理配备人员,不断加强纪委力量;二是明确工作职责和权限,推动纪检组织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更加聚焦主责主业;三是深化“三个为主”,健全工作机制,增加纪检组织履行职责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加强对所属单位纪检机构自上而下的领导,推进企业纪检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四是按照“业务谁主管,监督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同级监督“再监督”,压实层级管理责任,督促各类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得以有效落实执行;五是重视纪委监督执纪问责效果,运用好“四种形态”和“三个区分开来”,惩教结合,督促管理者履行好“一岗双责”职责,促进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搭建“大监督”信息共享平台。要积极构建科学、严密、有效的监督网,形成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四个全覆盖”权力监督格局。充分利用大数据等信息技术,以“大数据、大监督、大运用”为思路,构建国有企业内部“大监督”数据信息系统。一是做好数据归集工作。明确数据报送的具体要求,各业务部门全面参与、实时报送监督数据。二是做好监督预警工作。通过分析监督数据,及时发现问题,根据问题程度不同,进行实时警示,实现预防式监督。三是做好监督数据深度运用工作。着力挖掘监督数据价值,完善数据开放制度,让大数据支撑监督,不断改进监督方式,提高监督水平,保障企业安全健康发展。

(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纪检队伍。纪检队伍是纪律部队,必须加强对纪检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以铁一般的纪律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队伍。一是坚持“优进优出、科学流动”,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从经营、财务、审计、法律、监察、党群等专业人员中培养储备优秀人才,把纪检工作岗位作为干部成长的实践平台。二是加强专业培训。定期举办政治理论学习和综合性、高质量的纪检业务培训班,不断提升纪检人员的政治站位、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三是加强对纪检工作的调查研究和业务指导,及时了解基层纪检组织和纪检人员的工作开展情况,查找问题,补足短板,推动工作,形成多面交流、有机互动的良好氛围。

论文作者:王维华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20年第1期

论文发表时间:202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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