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技术失效专利分析及典型案例赏析论文

核心技术失效专利分析及典型案例赏析

吴平1亢荣2陈美君3

(1.广州华进联合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2.机械工业北京电工技术经济研究所

3.北京华进京联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 失效专利情况

通过在Derwent Innovation专利数据库检索,共检索到智能照明系统相关专利文献12991件,其中以《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提交的国际专利1550件,因PCT专利无法律状态显示,故不列入法律状态的统计。如图1所示,在列入法律状态统计的专利中,失效专利3403件,占比30%;有效专利5032件,占比44%;审查中的专利3006件,占比26%。

图1 智能照明系统核心技术专利法律状态占比图

综上可知,在全球智能照明系统领域所有专利文献中,有效以及审查中的专利量较高,占比总和为70%,可见在家居领域智能照明领域的创新主体较为重视专利的维护与管理。因该部分的专利占比较高,相关企业在进行具体的研发生产过程中应注意产品或技术发生专利侵权的可能性,做好专利检索和规避设计,避免陷入专利诉讼的泥潭;此外,亦可通过专利信息的分析和归纳,进而提高技术研发的起点。同时,也可以看到失效的专利也不少,其中专利失效的主要原因是未交年费、撤回、专利权人主动放弃,均属于主观方面的原因。

2 核心技术失效专利情况

以失效专利的被引证次数为参考依据来选取专利,下面是有关核心技术的失效专利公布。

2.1 “无线照明的控制方法和装置”

(专利号: US11/742697)

该专利于2007年5月1日提交申请,因期限届满而失效,其基本情况如下。

1)专利权人是飞利浦照明北美公司,引用了2061件专利,被10266件专利引用。

2)该专利的技术方案为:一种照明设备,包括:多个光源,包括产生可组合以产生白光的不同光谱的辐射的LED,每个光源可通过无线通信网络独立寻址,并且包括LED,以及相关联的控制器,其至少部分地基于所述控制器通过所述无线通信网络接收到的照明控制信号来控制由所述LED产生的所述辐射的参数,以至少控制所述白光的色温。一种方法,包括利用无线通信网络上可独立寻址的光源产生不同光谱的辐射,所述不同光谱可组合以产生白光,并且所述光源包括LED和相关联的控制器,以及至少部分地基于通过无线通信网络接收到的照明控制信号,通过关联的控制器来控制辐射的参数,以至少控制白光的色温。

3)该专利可利用点在于:照明设备中配置的光源可通过无线通信网络独立寻址,并通过控制器来控制色温。

4)实物示例如图2所示。

在本次研究中,观察组患者接受针灸联合康复治疗的模式,其总体有效率为86.36%,显著高于对照组65.91%,组间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而在吞咽困难分数方面,两组患者的分数均显著较治疗前获得提升(P<0.05),而观察组患者分数的提升更为显著(P<0.05),提示针灸结合康复治疗对脑卒中吞咽困难症状起到了显著的治疗效果。

在小额贷款行业工作的几年中,笔者发现各小贷公司、协会对于资金使用率的计算方法各不相同:有的取的是贷款余额的效率,有的考虑的是期间内发生的每笔贷款的效率,有的考虑了时间因素,有的没考虑时间因素。公式的不同给小额贷款公司间进行行业数据对标分析造成了较大的障碍。针对这类情况,笔者根据自己的岗位经验,通过多年的应用及与考核部门的校验,给出一种计算资金使用率的方法。这该方法易于理解,且便于计算,向各位同仁提供参考。

5)技术效果呈现:通过可编程的多色照明系统,提高用户体验的复杂的色彩变化效果。

2.2 “智能家居控制使用移动设备和无线启用电气开关”

(专利号:US14/100975)

1)专利权人是BRUCE AEROSPACE,INC,引用了15件专利,被98件专利引用。

衡水老白干酒业公司开发的稻壳清洁化处理系统可以高效去除稻壳中的杂质,直接去除杂质中携带的大量金黄色葡萄球菌、黄曲霉、青霉等酿酒有害菌和土腥味、霉味等异杂味,有效地提高了稻壳的质量。清洁稻壳应用于衡水老白干酒业公司两种生产工艺,原酒的优级率分别提高2.63%和1.56%,主要香味成分乙酸乙酯提高8.53%,乳酸乙酯提高7.29%,总酸提高6.76%,总酯提高8.96%。

该专利申请于2002年12月19日提交,因权利人放弃而失效,其基本情况如下:

图2 实物示例

2)该专利的技术方案为:一种系统,包括外壳的无线启用的电气开关,其中所述外壳为电器提供插入点,在外壳与A/C电源插座的连接,一个无线发射和接收单元,其中电气开关由唯一标识符标识,并且其中所述电气开关被配置为由存储在被配置为在移动电子设备上运行的非暂时性计算机可读介质中的软件应用进行控制,其中所述移动设备包括触敏显示器、处理器、存储器和无线发送和接收单元进行无线局域网(WLAN)通信。

3)该专利可利用点在于:可通过无线启用的电气开关,用于无线发射和接收的单元,可通过运行软件控制电气开关的移动设备。

4)实物示例如图3所示。

图3 实物示例

5)技术效果呈现:通过无线方式进行智能化控制,降低电气设备控制的成本。

5)技术效果呈现:本发明中的方法和系统可用于改进的照明控制,包括由不同光源组合、不同控制协议、光学设备、软件程序、照明系统配置和其他改进所实现的控制。

2.3 “控制照明的方法和装置”(专利号:US10/325635)

1)专利权人是SMART MOBILE,INC,引用了821件专利,被1271件专利引用。

4)实物示例如图5所示。

2)该专利的技术方案为:一种照明系统,包括从由红色、绿色、蓝色、琥珀色、白色、橙色和UV LED组成的组中选择的多个LED控制器,用于控制来自LED的光的颜色,用于感测来自LED的光的颜色和色温中至少一个传感器,以及用于基于来自传感器的输入来调整来自LED光的颜色的反馈回路。一种提供照明的方法,包括:提供来自红色、绿色、蓝色、琥珀色、白色、橙色和UV LED的多个LED的光,控制来自LED光的颜色和色温中的至少一个,提供用于修改来自LED光的光学设施,并启动光学设备的变化以改变来自LED光的修改。

4)实物示例如图4所示。

3)该专利可利用点在于:LED控制器,用于控制LED的光源色彩,以及用于感测LED光源色彩的传感器。

图4 实物示例

罗四强几轮跟随下来,倒也明白了一件事:阿里对哀乐极度敏感。这一次他带阿里走进悼念厅时,便掏出自己的手机,把哀乐录了下来。

2.4 “照明控制系统和方法”(专利号:US11/015184)

该专利申请于2004年12月17日提交,因权利人未交年费而失效,其基本情况如下:

相似第三定理:对于同类现象,如果单值量相似,而且由单值量所组成的相似判据在数值上相等,现象才相互相似。所谓单值量是指单值条件下的物理量,而单值条件是将一个个现象从同类现象中区分开来。

该专利申请于2013年12月9日提交,该项专利因权利人放弃而失效,其基本情况如下:

2)该专利的技术方案为:一种照明控制系统,包括:多个光控制器,每个光控制器包含基于智能的微处理器,使得所述多个光控制器形成分布式架构,所述基于智能的微处理器可操作以存储、计算和执行复杂照明场景,其中每个光控制器是配置有照明控制脚本,并且基于智能化的微处理器在操作期间执行照明控制脚本,由此照明控制脚本引导对照明的控制,其中照明控制脚本足够详细并且照明控制器足够自动化,以便允许光控制器控制照明,而不需要具有当前的外部控制架构,其中每个光控制器包括用于允许将多个光控制器重新同步到现有场景执行的电力故障安全实时时钟(RTC)设备。

3)该专利可利用点在于:本发明涉及照明系统、可编程控制器和照明灯具,其中照明灯具包括荧光灯镇流器和发光二极管(LED)电源。

1)专利权人是飞利浦照明北美公司,引用了2061件专利,被10266件专利引用。

图5 实物示例

5)技术效果呈现:提供一种改进的照明控制系统和方法,以带给用户一种理想调光或情绪照明效果。

黑影跑远了,我也反应过来,赶紧回撤几步贴住墙,吓出了一身冷汗。四下里辨认了一阵,发现我站的地方正是李老黑家大门口。这人是谁呢,半夜三更在李老黑家门口干啥,撬门的小偷,还是想对李老黑实施打击报复的村民?我知道,李老黑当支书二十几年,好事干了几箩筐,坏事干了也有几箩筐,得罪过不少人,别看村民嘴上敢怒不敢言,背后扔个黑砖什么的也不稀罕。

3 典型案例评析

3.1 案件背景

2006年10月24日,中山市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一份名称为“吸顶式荧光灯具(秋韵系列)”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申请号为CN200630076580.9,授权公告日为2007年9月12日。其后,中山市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将该外观设计专利权转让给本案原告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欧普公司”)。2015年2月4日,欧普公司以被告广州同艺照明有限公司(简称“同艺公司”)、同方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同方公司”)、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简称“淘宝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为由,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庭审中,原告申请撤回对被告同方公司、淘宝公司的起诉,经审查法院依法予以准许。

3.2 案件过程

原告欧普公司称其发现长期以来,被告同艺公司生产、销售涉嫌侵害该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产品,给欧普公司造成巨大经济损失。故欧普公司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同艺公司:①立即停止侵权; ②赔偿欧普公司经济损失(包括欧普公司因制止侵权支出的合理费用)人民币20万元;③销毁用于制造涉嫌侵权产品的模具。欧普公司当庭明确指控被告的侵权行为具体为制造、销售被控侵权产品的行为。

空调系统带来的影响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新能源汽车的发展,换句话说,想要使新能源汽车真正的实现全国推广,空调系统的优化问题必须解决,以下是新能源汽车空调系统智能化的设计研究:

为更充分的证明其诉讼主张,欧普公司向法院提交了包括专利证书及公告文本、专利登记簿副本、国家知识产权局网页打印件、公证书(包括公证实物)、工商登记信息、同方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在内的证据。

确保细胞平衡的最重要的就是对细胞增殖以及凋亡进行控制[12]。如果细胞出现过度增殖,不能对细胞凋亡进行及时清除,就会使患者发生疾病。对于AM患者而言,由于其体内具有与细胞增殖具有直接关系的基因,就会促进细胞的不断生长,并使患者的子宫内膜中的细胞出现异位增殖,并导致该疾病的发生以及发展。

对于来自欧普公司的诉讼,作为被告的同艺公司则辩称: ①涉案专利正处于无效宣告审查中,是否属于有效专利目前尚无法确定,申请中止本案的审理。②同艺公司没有侵权故意,对于涉案灯具的外观是否侵权不知情。涉嫌侵权的不是整个灯具,而是灯具的灯罩部分,同艺公司未开模生产涉案灯罩,系从中山市元柏照明电器有限公司直接购买的灯罩。同艺公司对灯罩未进行任何外观上改装或增减,仅仅为灯罩安装了自己的照明灯座。③涉案专利距离专利权期限届满不到一年,且欧普公司办理证据保全公证后一年方提起诉讼,无权就其扩大的经济损失要求同艺公司赔偿。④欧普公司未提供证据证明其损失和同艺公司获利的情况。⑤同艺公司成立于2012年5月24日,秋韵紫灯具属于成本较高的LED灯具,欧普公司网购的产品售价109元,系微利产品,并且销售数量较小,同艺公司早已没有销售该款产品。

经庭审比对,被控侵权产品有呈圆台形的边缘台阶、与该边缘台阶连接的弧面形的面罩以及底座,台阶与灯罩连接部分有由外向内的倾斜坡度。同艺公司主张被控侵权产品与涉案专利的区别在于倾斜坡度的角度不同,被控侵权产品倾斜角度更大,法院认为,被控侵权产品与涉案专利灯体的台阶与灯罩连接部分均有由外向内的倾斜坡度,整体视觉效果无差异,同艺公司主张的该项区别不存在。被控侵权产品与涉案专利底座上螺丝孔排布不同,对于整体视觉效果不产生实质影响。

最后,法院经审理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作出判决:一、被告立即停止制造、销售落入原告享有的专利号为CN200630076580.9外观设计专利权保护范围的产品;二、被告赔偿原告的经济损失及为制止侵权支出的合理费用。

3.3 案件分析

截止起诉日,原告欧普公司已经维持涉案的外观专利距离专利权期限届满不到一年,可见其对知识产权的重视,也是值得各专利权人学习的重要方面。另外,从本案起诉策略来看,其先是以同艺公司、同方公司、淘宝公司为被告,在产品的侵权行为地浙江杭州提起诉讼,庭审中又撤回对同方公司和淘宝公司的侵权指控。可见起诉地点既不在原告所在地,也不在被告同艺公司所在地,此举可避免诉讼中可能存在的地方保护主义,以确保诉讼的公平公正。此外,在诉讼证据收集方面,欧普公司的方式也值得参考。

通过对青少年自我价值观与价值观关系进行研究,不同影响因素对其与价值观的关系具有较大影响。首先,从人口统计变量的角度来看,学生年纪及性别是影响其自我价值感的重要因素之一,自我价值感随着年纪的不断升高而日趋完善;男生个人倾向的自我价值感普遍略高于女生,而社会倾向的自我价值感低于女生;其次,基于教育因素而言,学习成绩越好的学生,自我价值感越高,且学校声望及综合教育水平对学生自我价值感也具有直接影响;最后,基于学生家庭因素,家长对学生教育态度及教育方式也是决定学生自我价值感的重要因素。其中,科学的教育方式以及健全和谐的家庭结构可帮助学生形成更高的自我价值感。

综上所述,本文研究的结果为康复医学工作者在为患者康复训练时肘关节活动度达到日常生活所需即为适合的活动角度。使康复医学工作者在为肘关节功能障碍的患者康复训练时提供一定的指导。若患者在做某项功能性动作上有困难,则要把评估和治疗这个过程放到康复训练中来;同样的,若患者已经知道肘关节的活动度不足,治疗师和康复医师就要预知患者在做相对的功能性动作时有困难,并且要建议做适当的调试,没有必要一味的去追求肘关节活动度的完全恢复。

再看被告同艺公司,在接到来自原告的起诉状后,针对该件专利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起专利的无效宣告。同时提供其他证据以证明其产品的合法来源,以对抗原告的侵权指控,这也是值得广大涉诉主体学习的地方。

(基金项目: 广东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名称:全方位高端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培育与建设,项目编号:2017A040403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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